(完整word版)园区物业管理条例
物业出入园区管理制度

物业出入园区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维护小区安全、保障居民生活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小区所有出入口门卫、保安等工作人员的管理工作。
三、管理要求1. 门卫、保安等工作人员应按照规定的工作时间进行工作,要保持警觉,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小区安全。
2. 出入园区时,工作人员应穿着统一的工作服装,并佩戴工作证件,以便辨识身份。
3. 出入园区的人员需出示有效证件,如身份证、门禁卡等,并经过工作人员的检查登记后方可进入。
4. 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巡逻巡查工作,确保小区内没有死角,防止不法人员潜入。
5. 发现可疑人员应当及时报警或向相关部门通报,并配合处理。
6. 出入园区的车辆需经过检查,遵守停车规定,不得乱停乱放,遵守交通规则,确保小区交通畅通。
7. 对于小区居民的亲朋好友,需经过居民的书面同意才可进入小区,严禁未经许可私自放行。
8. 对于安全隐患的处理应及时安排人员进行处理,并限制相关人员进出。
9. 工作人员需定期接受安全培训,提高应急响应能力,确保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够迅速处置。
四、处罚措施对于违反本管理制度的工作人员,将视情节轻重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轻者警告,重者暂停工作,情节严重者开除处分。
五、监督检查小区业主委员会及物业管理公司应对门卫、保安等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定期检查,确保管理制度的执行。
六、其他事项1. 本管理制度如有变更,应经小区业主委员会讨论通过,并报物业管理公司备案。
2. 工作人员须尽快完成此制度的学习,熟悉相关规定,并严格遵守执行。
3. 如有疑问或提出建议,工作人员可向相关部门反映,相关部门将及时处理。
4. 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作废原有任何相关规定。
以上便是物业出入园区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希望各位工作人员认真执行,共同维护小区的安全和秩序。
愿我们的小区更加安宁舒适!。
园区物业管理制度汇编

园区物业管理制度汇编园区物业管理制度是为了保障园区内商业设施的运营、设备的管理和使用以及消费者的权益,建立的一系列规范化、细致化、专业化管理制度。
制定好的园区物业管理制度,是物业运营中不可或缺的一环,也是保障物业服务水平的重要保障。
下面就是一份的园区物业管理制度汇编。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规定是为规范园区物业管理行为,加强物业管理,保障业主合法权益的规范性行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
第二条园区物业的服务对象是园区内的业主、租户、访客等所有人员。
第三条所有物业管理条例均适用于园区内的所有商业设施、服务设施和承担保洁、安保等物业服务的商家和服务提供商。
第四条所有的物业管理活动均应该基于公正、公开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园区规章制度,并按照“一次通”“服务领跑”的目标,提供精细化、差异化、国际化的服务。
第五条物业管理公司应该建立健全相关的管理机构、聘请专业人员,提供全方位的物业服务,并按照划分好的区域,建立健全基层管理组织,确保物业服务的管理、维护。
第六条物业服务的标准应该以业主满意度为标准。
第二章设施管理第七条园区物业管理公司应该对园区内的所有建筑和设施进行管理和维护。
第八条在设施管理方面,要加强巡检和维修,保障设施安全和使用效率。
第九条物业公司应当根据业主和租户对物业管理的需求对园区内的公共设施进行管理和维护,同时要防止不规范的使用方式和不文明的行为。
第三章安全管理第十条物业管理公司应该建立健全其应急响应机制,对园区内的安全事件进行及时处置。
第十一条在治安管理方面,要加强巡逻、防范等活动,确保园区内的治安环境稳定,并规范保安服务行为。
第十二条在消防安全方面,应建立完善的消防制度,并进行定期检查和演练。
第十三条在食品安全方面,物业管理公司应该严格落实园区内的餐饮服务商的食品安全制度并进行监督管理。
第四章环境管理第十四条物业管理公司应该加强园区内的环境整治和环境卫生管理。
第十五条应做好路面清洁、垃圾清理、绿化保养等园区内的基础设施的整治工作。
2022年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最新版)

2022年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最新版)【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促进物业管理工作,维护业主共同利益,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合用于全国范围内的物业管理工作,包括住宅小区、商业综合体、工业园区等各类物业管理区域。
第三条物业管理工作应符合法律法规和政府相关规定,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保护业主合法权益,促进社区和谐发展。
第四条物业管理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进行专业的物业管理服务。
物业管理人员应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
第五条物业管理单位应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明确物业管理的职责和权限,并按照规定向相关部门报备。
第六条物业管理单位应定期组织开展业主大会、业主代表会议,听取业主意见建议,及时解决业主关注的问题。
第七条物业管理单位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政府规定,擅自变更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和标准,收取未经业主允许的费用。
第八条物业管理单位应建立完善的物业管理档案,保管业主资料、管理协议、费用收据等相关文件。
第九条物业管理单位应定期向业主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情况报告,接受业主监督。
第十条物业管理单位和业主应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及时沟通解决问题,共同维护良好的社区环境。
第二章物业管理责任第十一条物业管理单位应根据业主需求和政府规定,制定物业管理服务计划。
第十二条物业管理单位应负责小区公共设施的维修和保养,保障正常使用。
第十三条物业管理单位应组织开展日常清洁、绿化、环境卫生等工作,保持物业管理区域的整洁和美观。
第十四条物业管理单位应及时处理小区内的安全隐患,确保业主生命财产安全。
第十五条物业管理单位应协助政府开展社区安全防范工作,配合公安机关处理突发事件。
第十六条物业管理单位应妥善处理业主之间的纠纷,促进邻里和睦。
第十七条物业管理单位应制定详细的维修资金使用计划,确保维修资金的合理使用。
第十八条物业管理单位应定期组织开展物业管理相关知识培训,提升物业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
工业园物业规章制度

工业园物业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业园内物业管理秩序,维护公共利益,提高园区整体形象,促进园区经济发展,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工业园内所有单位和个人,具有约束力。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本规章制度。
第三条工业园物业管理公司是本规章制度的管理执行机构,负责具体执行和监督。
第四条工业园内的物业管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园区内的建筑物、公共设施、绿化景观等。
第五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当依法履行其职责,确保工业园内的物业管理达到规定标准。
第六条工业园内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物业管理公司开展各项工作,保持园区整洁有序。
第七条所有工业园内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自觉维护园区内的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
第二章建筑物管理规定第八条建筑物的使用应当符合规划、设计图纸,不得私自改建或增加使用用途。
第九条建筑物的外观应当保持整洁、美观,不得私自粉刷或添加广告等影响整体形象的装饰。
第十条建筑物的维护和保养主要责任人应当为实际管理使用单位,如有租赁情况,责任应由租赁单位承担。
第十一条建筑物内外的杂物和垃圾应当及时清理,保持环境清洁。
第十二条建筑物的楼道、楼梯、电梯等公共设施应当保持通畅和安全。
第十三条建筑物内的消防设施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确保消防安全。
第十四条建筑物内的供水、供电、排水等设施应当经常检查维护,确保正常使用。
第三章公共设施管理规定第十五条工业园内的公共设施包括厂房、停车场、道路、绿化等,管理维护由物业管理公司负责。
第十六条公共设施的使用应当遵守园区规定,不得随意破坏或占用。
第十七条公共设施的维护和保养应当由物业管理公司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保设施正常使用。
第十八条公共设施的安全问题由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确保设施不会对园区内的单位和个人造成安全隐患。
第四章绿化管理规定第十九条工业园内的绿化是园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得到重视和保护。
第二十条绿化的管理和维护由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确保园区内的植被良好生长和环境优美。
最新物业管理条例2023

最新物业管理条例202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对住宅区、写字楼、商业综合体、工业园区等不同类型的物业实施综合管理活动的行为。
第三条物业管理应当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维护业主合法权益,促进社区和谐稳定,提高物业服务质量,推动社区的可持续发展。
第四条物业管理应当坚持依法、科学、文明、规范的原则,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形成联动机制,推动物业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
第五条物业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经过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同时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保障居民的安全和权益。
第六条物业服务费的使用应当公开透明,确保资金使用合理合规,居民有权监督物业企业的财务状况。
第七条物业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投诉处理机制,及时解决居民的合理诉求,做好维权工作。
第二章物业权利和义务第八条业主有权享受物业服务,物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相关规定提供必要的服务,维护业主权益。
第九条业主应当按照规定支付物业服务费,并遵守物业规定,配合物业管理部门的工作。
第十条物业管理部门有义务维护房屋外立面、公共设施的正常使用和维修,保持小区的良好环境。
第十一条物业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小区安全管理系统,加强巡查和监控,防止火灾、盗窃等事故的发生。
第十二条物业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业主大会和业委会会议,听取业主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解决业主关切的问题。
第三章物业服务第十三条物业管理应当提供基本服务,包括保洁、绿化、照明、供水、供暖、供气等,确保小区内的基本生活需求。
第十四条物业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物业服务网络,提供便民服务,包括快递收发、家政服务、管道维修等。
第十五条物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社区活动组织,推动社区文化建设,丰富物业服务内容,提高居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第十六条物业管理部门应当建立监督制度,定期对服务质量进行评估,及时改进工作,提高物业服务水平。
第四章监督和处罚第十七条监督部门应当加强对物业管理部门的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不合规行为,确保物业管理工作的规范运行。
园区物业管理条例

园区物业管理条例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第八条第二章园区相关管理制度第九条车辆进出管理规定第十条车辆进出注意事项第十一条人员进出管理规定第十二条园区清洁卫生的管理规定第三章各种紧急情况的处理规程第十三条治安案件处理预案第十四条火灾处理预案第十五条发现可疑人员处理预案第十六条酒后闹事或无行为能力人处理预案第十七条发现伤病处理预案第十八条发现触电事故处理预案第十九条交通事故处理预案第二十条防洪排险预案第四章入园企业建设与管理制度第二十一条园区建设的总体要求第二十二条安全生产制度第二十三条园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第二十四条规划管理制度第二十五条项目建设1园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更好的规范园区管理,提高园区管理质量,让园区管理标准化、制度化,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现根据园区实际,制定本条例,凡在本园区管理范围内从事的部门、个人、入驻企业必须共同遵守。
第二条整个园区企业贯穿设备、设施运行、维护、维修、改造的全过程,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以园区管理办公室为中心,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
第三条园区企业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正确处理安全与效益、安全与生产、安全与发展、安全与稳定的关系,努力改善劳动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第四条入驻企业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对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也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第五条各企业所属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第六条各企业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督促每个人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及时予以协调解决。
第七条各入园企业,加强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第八条园区管理办公室是园区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和基本制度的规定,对本园区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管理。
产业园区物业管理规定

产业园区物业管理规定一、总则为了加强产业园区的物业管理,维护园区的正常秩序,创造整洁、优美、安全、舒适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园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产业园区内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
二、物业管理服务内容(一)房屋及设施设备管理1、定期对园区内的房屋及附属设施进行巡查,确保房屋结构安全,外观整洁,无渗漏、破损等情况。
2、负责公共区域的门窗、楼梯、扶手、电梯等设施的日常维护和保养,保证其正常使用。
3、对园区内的供电、供水、供气、供热、通讯等设备进行管理和维护,确保正常供应。
(二)环境卫生管理1、负责园区内公共区域的清扫、保洁工作,包括道路、广场、停车场、绿化带等,保持环境整洁。
2、定期对垃圾桶、垃圾站进行清理和消毒,及时清运垃圾,做到日产日清。
3、做好园区内的卫生防疫工作,定期进行消毒、灭鼠、灭蚊蝇等。
(三)绿化管理1、负责园区内绿化的规划、种植和养护工作,保证绿化覆盖率和成活率。
2、定期修剪草坪、树木,及时浇水、施肥、除虫,保持绿化景观的美观。
3、对破坏绿化的行为进行制止和处理。
(四)秩序维护管理1、设立门岗,对进出园区的人员和车辆进行登记和检查,维护园区的安全秩序。
2、定时进行巡逻,防范盗窃、抢劫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3、负责园区内的交通管理,规范车辆停放,保证道路畅通。
(五)客户服务管理1、受理园区内企业和居民的投诉和建议,及时处理并反馈处理结果。
2、协助企业办理相关手续,提供必要的咨询和服务。
3、组织开展各类文化活动,增进园区内企业和居民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三、物业管理费用(一)收费标准物业管理费用根据园区的实际情况和服务内容制定,具体收费标准在物业服务合同中明确。
(二)收费方式物业管理费用可以采取按月、季度或年度收取的方式,由业主或使用人按时缴纳。
(三)欠费处理对逾期未缴纳物业管理费用的业主或使用人,物业管理公司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滞纳金,并采取相应的催缴措施。
园区内管理制度

园区内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园区内的管理,维护园区秩序,提升园区形象,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园区内指所有属于园区管理范围内的区域,包括但不限于园区楼宇、园区公共设施、园区绿化景观等。
第三条园区管理委员会是园区内管理的最高组织机构,负责园区内的日常管理和相关决策。
第四条园区管理委员会成员由园区内有关单位、企业和管理机构的代表组成,负责制定园区内的管理规定并进行管理监督。
第五条园区内管理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并充分尊重园区内的租户权益。
第六条园区管理委员会应当配备足够的管理人员,并加强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确保园区内的管理工作高效、稳定进行。
第七条园区内非管理人员不得擅自进行管理行为,如发现违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管理措施和处罚。
第八条园区内的管理规定应当通过公示的形式向所有园区内的单位、企业和个人传达,确保其了解相关管理规定并遵守。
第二章园区内秩序管理第九条园区内的秩序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一)园区内的公共设施维护管理;(二)园区内的停车管理;(三)园区内的绿化景观维护管理;(四)园区内的安全管理;(五)园区内的环境卫生管理;(六)其他园区内的秩序管理事项。
第十条园区内的公共设施维护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一)公共设施的定期维护和检修;(二)公共设施的安全使用指导;(三)公共设施的损坏和破坏处置。
第十一条园区内的停车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一)规定园区内的车辆停放位置及数量;(二)规定园区内的停车收费标准;(三)规定园区内的停车收费时间及方式;(四)其他与园区内停车管理相关的事项。
第十二条园区内的绿化景观维护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一)园区绿化景观的定期修剪和清理;(二)园区绿化景观的保护和修复;(三)园区内的绿化景观的规划和设计。
第十三条园区内的安全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一)园区内的消防设施的维护检查;(二)园区内的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三)园区内的应急预案的制定与实施。
第十四条园区内的环境卫生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一)园区内相关单位、企业的环境卫生整治;(二)园区内的垃圾分类和处理;(三)园区内的污染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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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物业管理条例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第八条第二章园区相关管理制度第九条车辆进出管理规定第十条车辆进出注意事项第十一条人员进出管理规定第十二条园区清洁卫生的管理规定第三章各种紧急情况的处理规程第十三条治安案件处理预案第十四条火灾处理预案第十五条发现可疑人员处理预案第十六条酒后闹事或无行为能力人处理预案第十七条发现伤病处理预案第十八条发现触电事故处理预案第十九条交通事故处理预案第二十条防洪排险预案第四章入园企业建设与管理制度第二十一条园区建设的总体要求第二十二条安全生产制度第二十三条园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第二十四条规划管理制度第二十五条项目建设园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更好的规范园区管理,提高园区管理质量,让园区管理标准化、制度化,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现根据园区实际,制定本条例,凡在本园区管理范围内从事的部门、个人、入驻企业必须共同遵守。
第二条整个园区企业贯穿设备、设施运行、维护、维修、改造的全过程,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以园区管理办公室为中心,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
第三条园区企业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正确处理安全与效益、安全与生产、安全与发展、安全与稳定的关系,努力改善劳动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第四条入驻企业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对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也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第五条各企业所属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第六条各企业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督促每个人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及时予以协调解决。
第七条各入园企业,加强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第八条园区管理办公室是园区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和基本制度的规定,对本园区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管理。
第二章园区相关管理制度第九条车辆进出管理规定1车辆的驶入(1)登记1)对于非园区工作人员驾车驶入须待门卫确认并登记后方可进入。
(2)车辆停放1)非机动车须停靠在生产车间前面的临时车棚内,并按车尾对大门的方向统一挨个停放。
2)小型汽车(或客车)须统一挨个停靠在办公楼正立面的停车位内并遵循车头面向办公楼正立面的原则。
3)大小型货车须挨个统一停靠在生产厂房门口。
4)外来车辆驶入后第一时间按门卫要求进行停放。
2车辆的驶出(1)驶出园区且载有物质的所有车辆必须向门卫出具有相关人员签字的出门条,待值班人员核对出门条及实物、车牌等相关信息后方可放行。
第十条.车辆注意事项规定(1)严禁载有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的车辆进入园区。
(2)驶入园区的所有外来车辆须做好防盗措施,如非机动车上锁,机动车关好车窗、车门等,车辆安全均由车主自行妥善管理,若发生意外均由车主自行承担。
(3)所有进入园区的车辆不得在园区内洗车或者加水,违反者门卫有权进行制止和劝告。
第十一条、人员管理规定1、所有外来人员入园区须在保安室将日期、单位名称、事由等信息登记注明。
2、所有人员严禁赤膊、穿着怪异或者衣冠不整者进入大门,否则,门卫有权不予以进入。
3、住园区的员工,晚上23:30后禁止出入大门(特殊情况除外),保安有权询问原因并登记。
第十二条、园区清洁卫生的管理规定1. 办公区各企业所在办公区域卫生由企业自行打扫并定期对门窗等进行清洗。
2. 生产区各企业所在生产区域卫生由企业自行打扫并做好清洁卫生的保持维护工作。
企业生产所产生的生产废弃物由该生产企业自行处理外运,不得在园区内随意堆放。
发现乱堆放生产废弃物的企业,一次罚款1000 元。
3. 宿舍区1)园区员工宿舍由企业为单位申请,须填报入住员工信息交园区管理办公室。
(2)各企业所在宿舍区域卫生由企业负责管理且由住宿人员自行打扫并做好清洁卫生的保持维护工作。
(3)各企业住宿人员禁止在公共区域堆放鞋袜等影响视觉感官的物品,不得乱丢生活垃圾,一经发现罚款100 元。
4. 会议室(1)各企业使用会议室须事先向园区管理办公室申报登记,未申报预约,不得使用。
使用中保证会议室的清洁卫生,在使用会议室后将留下的垃圾及时清理干净,并带走所有相关企业的资料及配套设备,确保会议室的干净整洁。
(2)未按要求申报或使用后未达到园区整理规定的,园区管理办公室立即通知整改。
两次以上未整理达标的,不得使用会议室。
5. 公共区域各企业工作人员须维护园区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不随地乱扔烟头、泡面盒、烟盒、塑料袋等垃圾,一经发现罚款100 元。
6. 注意事项由各企业负责的本企业住宿、办公区域所产生的垃圾应统一倒在指定区域。
未将垃圾倒在指定区域的,一经发现,罚款100 元。
第三章各种紧急情况处理规程第十三条治安案件处理预案1、安保人员在执勤中发现或得知园区内有争吵、斗殴等暴力事件时,应注意参加人数、是否持有凶器等。
一般吵架、斗殴能制止的要及时制止。
制止的原则:①劝阻双方住手、住口②将争吵或斗殴的双方或一方劝离现场③持有器械斗殴,则应先制止持械一方④有伤员则先送伤员去医院救治⑤在制止争吵、斗殴双方时,切记不能动粗,不得恶言相向2、如遇有(或接报)使用暴力或其他手段(如打、砸、抢、偷等)索取、毁坏财产,威胁人身安全的行为时:①要保持镇静,立即用通讯设备呼叫求援,并通知进行录像。
②当听到求援信号后,应立即通知各封锁出口,同时派遣就近安保人员迅速赶赴现场,并视情况向有关领导汇报。
③控制事态,劝阻疏散围观人群。
④若为重大案件要立即拨“ 110”电话报警,同时维护好案发现场。
⑤犯罪分子逃跑的,一时又追赶不上时,要看清人数、衣着、相貌等身体特征、所用交通工具及特征等,并做好记录及时向公司报告。
⑥有案发现场的(包括偷窃、抢劫)要保护好现场,任何人不得擅自移动任何东西,包括罪犯留下的一切手痕、脚印、烟头等,不得让无关人员进入现场。
在公安人员未勘查现场或现场勘查完毕之前,安保人员不得离开。
⑦当事人或现场如有人员受伤的,要立即设法尽快送医院抢救并报告公安机关⑧事后安保人员须做好记录,并书面报告管理部。
第十四条火灾处理预案1、安保人员接到火灾报警后,立即向主管报告,同时就近取得灭火工具赶赴现场。
2、安保接到火警通知后,立即赶到现场、判明火情、指挥灭火救灾工作。
3、依靠自身力量无法扑救时,应立即拨打“ 119”报火警,并积极配合消防部门进行扑救。
4、安保人员应做好安全防范,控制各出入口,对所有的人员,只许出,不许进。
以防不法分子趁火打劫,并随时汇报有关情况。
5、通知相关人员,随时准备切断电源、开启消防水龙头,保证足够的消防用水。
6、指挥疏散人员走消防通道,维持现场秩序,驱散闲散围观人员。
7、现场若困有人员,应本着“先人员后财产”的原则抢救。
8、扑救完毕后,安排人员协助有关部门查明原因、损失,并做好安置工作。
第十五条发现可疑人员处理预案1、执勤中如发现可疑分子,应注意观察,必要时要查验其证件做进一步审查。
2、发现有在管理区域进行业务推销和散发广告的要坚决制止,必要时要清离园区。
3、发现有作案嫌疑的严格审查备案,送派出所处理。
4、在处理各类可疑人员时,不允许擅自处理放人,更不允许敲诈、勒索、私自罚款。
第十六条酒后闹事或无行为能力人处理预案1、醉酒者或无行为能力人失去正常的理智,处于不能自控的状态,易对自身或其他人员造成伤害,安保人员应及时对其采取控制和监督措施,稳定醉酒者或无行为能力人的情绪。
2、通知相关,设法查明该人员单位和家庭住址,及时通知醉酒者、精神病人的家属或所在单位,让他们派人领回。
3、对外来人员进入园区闹事者,应礼貌劝其离开园区。
4、对不听劝阻者,要如实记录并向及时汇报。
5、若遇到蛮横无理,打骂值班人员的,可上报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出面妥善处理。
6、情况危急则先向公安机关汇报再向管理处或主管汇报。
第十七条发现伤病处理预案1、发现有人在公共区域受伤或晕倒时,应守护在病人身边,并立即通知上级主管。
2、将病人或伤者安置在适当的地方休息,尽量将伤者与围观者隔离。
问明病人的住址或家属电话,及时联系病人家属或单位;如暂时联系不上病人家属且情况危急,速打急救电话“120”或报警电话“ 110”。
第十八条发生触电事故处理预案1、发现有人触电,应先关闭电源,然后用绝缘物把人和电分开。
2、立即报告上级主管,同时拨打急救电话“ 120”或报警电话“ 110”3、安保通知相关人员及时赶到现场。
4、迅速赶到现场切断电源,查明事故原因,采取补救措施。
5、主管到现场后,应做好现场保护工作,以便事后查明原因。
6、及时通知“ 110”或“ 120”把病人送到医院,同时向相关领导汇报。
第十九条交通事故处理预案1、发现或接报园区发生交通事故,安保人员应迅速赶到现场。
2、立即通知主管领导,拨打“ 110”或“ 122”报警,并在可能的情况下通知受伤人员的家属或单位。
3、事故现场如有受伤人员,则另外寻车送伤员就医。
4、保护好现场,劝离围观人员,协助公安机关或交警维持现场秩序,指挥好交通。
5、由领班做好现场事故记录,处理完毕后上报管理部。
第二十条防洪排险处理预案1、安保人员发现园区出现初始洪涝现象,及时上报主管、领班、工程部并赶至现场进行处理。
2、安保接到汇报后,立即赶到现场,进行查看,准确判断提出应急措施。
3、向上级主管汇报指挥安保人员利用抗洪排涝工具,如水泵、水管、沙包等,配合维修人员进行堵漏排水。
第四章入园企业建设与管理制度第二十一条、园区建设的总体要求按照“高效、高端、节能、环保”的方针,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加工业、新能源、新材料及新兴、高端产业,杜绝引进高耗能、有污染项目和化工项目。
进入园区的投资企业和投资项目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符合园区产业规划的项目;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3、符合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规划、土地管理和相关法律规定;4、符合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
第二十二条、安全生产制度(一)园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对园区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统筹规划,统一管理。
(二)入园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守国家、省、市涉及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及政策规定,服从指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的管理,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入园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安全责任人(厂长)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并按规定配齐安全管理人员,保障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和宣传教育、应急救援、事故调查处理、危及公共安全的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的落实。
(四)入园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涉及的安全生产行政审批事项和安全设施必须严格执行报批的项目,与要求一致,否则一律不准许施工或生产。
(五)入园企业要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做到隐患排查有记录、有责任人、有整改时限、有复查,并建立影像资料档案,及时排查整改各类事故隐患,严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