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的价值
法的价值 名词解释

法的价值名词解释1. 法的价值呀,就好比是指引我们前行的明灯!比如说在一个十字路口,没有交通规则,那岂不是乱套了?法就是这样的规则,它告诉我们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让社会有秩序地运转着。
2. 法的价值就像一把保护伞!你看,当我们的权利受到侵犯时,法不就站出来保护我们了吗?就像有人偷了你的东西,法律会制裁他,为你讨回公道。
3. 法的价值如同一个天平呀!它要保持公平公正呢。
在法庭上,法官依据法律来评判是非,不偏袒任何一方,这就是法在维护公平呀,懂了吧?4. 法的价值可以说是社会稳定的基石哟!要是没有法律来约束人们的行为,那社会不就乱哄哄的啦?就像房子没有基石会倒塌一样。
5. 法的价值是一种保障啊!想想看,我们能安心地生活、工作,不正是因为有法在保障我们的安全吗?比如法律打击犯罪,让我们不用担心受到不法侵害。
6. 法的价值好像是一张安全网呢!它能拦住那些不好的行为。
比如有人想违法犯罪,一想到法律的制裁,可能就不敢了,这就是法的价值在起作用呀!7. 法的价值简直就是道德的底线呀!要是突破了这条底线,那可不得了。
就好比排队的时候有人插队,这就是违反了一种小小的法的价值呢。
8. 法的价值也是和谐的促进剂呀!大家都遵守法律,社会不就和谐多了嘛。
像大家都遵守交通法,路上就不会那么拥堵和混乱啦。
9. 法的价值如同一个准则!我们做事情都要按照这个准则来。
要是没有法,那我们做事不就没个标准啦?那不乱套了呀!10. 法的价值是非常重要的呀!它关系到我们每个人的生活呢。
我们都应该尊重和维护法的价值,这样我们的生活才会更美好呀,不是吗?我的观点结论就是:法的价值无处不在,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到它的重要性并坚决维护它。
2第二章 法的价值

(三)法律确定自由的范围
1、确定基本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 (1)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 行、示威的自由; (2)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 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 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 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 法搜查公民的身体;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 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 公民的住宅;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 保护。
法律秩序是由法确立和维护的,以一定社会 主体的权利和义务为基本内容,表现出确定性、 一致性、连续性的,具有特殊强制力的一种社会 状态。 (一)以法律规则、法定制度为纽带而形成 和运行; (二)以权利和义务为基本内容; (三)具有确定性、一致性、连续性、稳定 性; (四)以国家强制力为依托。
秩序是法律所要实现的最基本的价值 和首要价值,也是法律所要保护和实现的 其他价值的基础 。
3、正义促进了法律地位的提高。法律 在社会控制系统中的地位大致有两种型态: 人治型和法治型。正是正义观念推进了法 律由人治型法向法治型法转换。亚里士多 德当年提倡法治反对人治的第一条理由就 是法治比人治公平。在一个正义声音被扼 杀或声音微弱的地方是难以建成法治社会 的。
4、正义推动了法律内部结构的完善。 这里最突出的表现是控权立法的产生与完 备。首先,正义观推动了宪法的产生。其 次,正义推动了控权行政法的产生与完善。 现代行政法的核心部分是规定行政机关的 权力范围、行政程序与对行政侵权予以救 济,这种以行政程序法和行政救济法为中 心的行政法是正义的产物。再次,正义推 动了程序法量与质的提高。
正义是政治学、伦理学、经济学以及法学最 常讨论的问题之一,它是指公正分配奖励 (rewards)和惩罚(punishments)的道德观念。 简单地说,正义就是给每个人应得的本分(各得其 所 )。 所谓正义,就是一种对主体的精神和行为都 予以调整的,以观念形态存在的,体现应然性的, 以诸多美德为主要内容的,规格和境界最高的, 以理性为基础和保障的,高层次伦理规范的综合。
简述法的价值的基本特征

简述法的价值的基本特征
法的价值的基本特征包括:
1. 稳定性:法律的价值是由社会共识形成的,具有相对长期的稳定性。
法律的制定和修订需要经过充分的讨论和民主程序,以确保其具有广泛的认可并能够适应社会变迁。
2. 公正性:法律应当对所有人一视同仁,不分种族、性别、财富或社会地位。
法律的实施应基于事实和证据,遵循公正和公平的原则,以保护每个人的权益并解决争议。
3. 可行性:法律应当是可行的,即它们能够被实施和执行,而不仅仅是纸上的条文。
法律的制定和实施应当考虑到社会、经济和政治的现实条件,以确保其能够有效地实施。
4. 可预见性:法律应当是明确、清晰和可预测的,使人们能够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并根据法律规定来行事。
可预见性有助于维护社会秩序,并促进经济和社会的稳定发展。
5. 统一性:法律应当是统一的,即在整个国家或地区范围内有一致的适用。
法律的统一性有助于保持社会的统一和稳定,并避免地区之间的不公平和混乱。
这些基本特征使得法律在社会中具有权威性和可信度,赋予人们信任和依赖的基础,促进社会的正常运转和发展。
谈谈法的价值

谈谈法的价值法律价值作为主体与法律之间特定关系的范畴,标志着法律所追求的一定目标,它包含着人们的需要和理想成分。
因而,法律价值内容具有比较浓厚得的道德色彩,即具有伦理性。
一、法的价值释义人们对于法律问题的认识与审视,大致可以包括两个基本的方面:一是对法律问题进行符合其本来面目的反映和描述,这种认识也可以称为事实性认识;二是人们必须从自身的需要出发,来衡量法律的存在与人的关系以及对人的价值和意义,这就是价值性认识。
将价值问题引入法学领域,不仅是人们对法律认识的深化,更为主要的,则是以人作为价值的主体,来对法律制度进行批判性的认识,从而有利于提高法律与人们生存、需要的关联度。
在法学研究中,“法的价值”这一术语的含义可以因如下三种不同的使用方式而有所不同。
第一种使用方式是用“法的价值”来指称法律在发挥其社会作用的过程中能够保护和增加哪些价值。
例如,人权、秩序、自由、正义和效率在现代社会是备受重视的基本价值。
这些价值构成了法律所追求的理想和目的,因此,可以称之为法的“目的价值”。
第二种使用方式是用“法的价值”来指称法律所包含的价值评价标准。
在许多法学著作中,法的价值问题就是法律评价的标准问题。
例如,美国学者博登海默把从评价标准的角度研究法律问题的法学理论称为“价值取向法哲学”,就是在价值评价标准意义上使用“法的价值”的概念。
第三种使用方式是用“法的价值”来指称法律自身所应当具有的优良品质。
这种品质构成了从形式上区分“善法”与“恶法”的标准,也是有价值的。
如:法律应当具有公开性、稳定性、连续性、灵活性、明确性等。
此种意义上的法的价值可称之为法的“形式价值”。
必须明确的是,“价值评价标准”意义上的“法的价值”、“形式价值”意义上的“法的价值”,都是以“目的价值”意义上的“法的价值”为基础和原点的。
换一句话说,假如离开了“法的目的价值”,无论是“法的价值评价标准”还是“法的形式价值”都不可能具有独立存在的意义。
法的价值的特征

法的价值的特征
简述法的价值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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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参考答案】(1)法的价值是阶级性和社会性的统⼀。
从主体⾓度看,法的价值是以⼈为主体的价值关系,具有阶级性和社会性。
从客体⾓度看,法的价值的客体,即法律本⾝也具有双重性。
(2)法的价值是主观性和客观性的统⼀。
法的价值的主观性与客观性的统⼀源于法律主体的社会实践。
就其主观性⽽⾔,法的价值是以主体的社会需要为基础的。
就其客观性⽽⾔,法的价值的主体需要并⾮凭空产⽣,⽽是由主体在社会关系中的地位以及主体的社会实践所决定的,最终是由社会物质⽣活条件所决定的。
(3)法的价值是统⼀性和多样性的统⼀。
法的价值基于主体的需求⽽产⽣,⽽主体的需求却是多种多样⽽且不断变化发展的。
⽣活在同⼀时代、同⼀社会的⼈们总有某种共同的价值追求,甚⾄⽣活在不同时代、不同社会的⼈们也会有某种共同的价值标准,
即使是统治阶级所形成的价值体系也必须尊重价值中的⼀些共性成分。
因此,法的价值的多样性与其统⼀性是并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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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法的价值——正义与利益

对全部高中资料试卷电气设备,在安装过程中以及安装结束后进行高中资料试卷调整试验;通电检查所有设备高中资料电试力卷保相护互装作置用调与试相技互术关,系电,通力根1保过据护管生高线产中敷工资设艺料技高试术中卷0资不配料仅置试可技卷以术要解是求决指,吊机对顶组电层在气配进设置行备不继进规电行范保空高护载中高与资中带料资负试料荷卷试下问卷高题总中2体2资,配料而置试且时卷可,调保需控障要试各在验类最;管大对路限设习度备题内进到来行位确调。保整在机使管组其路高在敷中正设资常过料工程试况1卷中下安,与全要过,加度并强工且看作尽护下可1都关能可于地以管缩正路小常高故工中障作资高;料中对试资于卷料继连试电接卷保管破护口坏进处范行理围整高,核中或对资者定料对值试某,卷些审弯异核扁常与度高校固中对定资图盒料纸位试,置卷编.工保写况护复进层杂行防设自腐备动跨与处接装理地置,线高尤弯中其曲资要半料避径试免标卷错高调误等试高,方中要案资求,料技编试术写5、卷交重电保底要气护。设设装管备备置线4高、调动敷中电试作设资气高,技料课中并3术试、件资且中卷管中料拒包试路调试绝含验敷试卷动线方设技作槽案技术,、以术来管及避架系免等统不多启必项动要方高式案中,;资为对料解整试决套卷高启突中动然语过停文程机电中。气高因课中此件资,中料电管试力壁卷高薄电中、气资接设料口备试不进卷严行保等调护问试装题工置,作调合并试理且技利进术用行,管过要线关求敷运电设行力技高保术中护。资装线料置缆试做敷卷到设技准原术确则指灵:导活在。。分对对线于于盒调差处试动,过保当程护不中装同高置电中高压资中回料资路试料交卷试叉技卷时术调,问试应题技采,术用作是金为指属调发隔试电板人机进员一行,变隔需压开要器处在组理事在;前发同掌生一握内线图部槽 纸故内资障,料时强、,电设需回备要路制进须造行同厂外时家部切出电断具源习高高题中中电资资源料料,试试线卷卷缆试切敷验除设报从完告而毕与采,相用要关高进技中行术资检资料查料试和,卷检并主测且要处了保理解护。现装场置设。备高中资料试卷布置情况与有关高中资料试卷电气系统接线等情况,然后根据规范与规程规定,制定设备调试高中资料试卷方案。
第七讲 法律的价值

第七讲法律的价值⏹法的价值是法理学中十分重要的问题,法理学中关于法的本质、形式、要素、结构等问题的研究,关于法的制定和实施的研究,关于法与社会的研究,在某种意义上说,都是为了准确揭示并有效地发挥法的作用,最大限度的实现法的价值。
⏹法的价值是社会价值的一部分⏹法的价值是一个整体,具有多样性和位阶性。
主要内容⏹法律价值的概念⏹法与秩序⏹法与自由⏹法与平等⏹法与人权⏹法与正义7.1.法律的价值⏹法律价值是法律存在的伦理正当性依据,它构成一个社会的法律主体尤其是法律职业人的精神存在的核心部分,直接决定社会的法律主体尤其是法律职业人的法律思维方式与法律实践…7.1.1.价值的概念⏹关于价值的三种认定理论:客体价值论、主体价值论、主客体关系论⏹对于价值的把握,可以从三个角度入手,一是把握价值所产生的机理;二是考察价值概念的语义;三是厘清价值判断与事实判断的区别。
⏹从价值所产生的机理看,价值是一个表征关系的范畴,它反映的是人类实践活动中,主体与客体需求与被需求的关系,揭示的是人的实践的动机和目的。
⏹从语义分析的角度考察,价值这一概念是一个表征“偏好”的范畴,是用以表示事物所具有的对主体有意义的、可以满足主体需要的功能和属性的概念。
在人类实践中,凡是对人有用、有利、有益的,能够满足人的某种需要,有助于实现人的目标的东西(实体与精神),就被认为是有价值的,是一种“善”。
⏹从价值判断与事实判断的区别看,价值判断与人们的情感直接联系,而事实判断与情感只有间接关联。
所有的价值判断都是回答“应然”的问题,而事实判断回答的仅仅是“是什么的问题。
但是价值观的形成是由一定的事实因素所决定的,即特定的物质和精神条件下的共同的社会实践,总能是一个社会或时代形成某种”价值共识“,在此意义上,法律就是对一个社会最低限度的价值标准的权威性表达。
⏹在西方的法学和政治学工具书中,通常按照下述方式解释“价值”一词的涵义和用法:价值是“值得希求的或美好的事物的概念,或是值得希求的或美好的事物本身。
法的三大基本价值

法的三大基本价值
法律作为社会生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三大基本价值,即公平正义、法治稳定和保护人权。
首先,公平正义是法治的核心价值。
法律要求每个人都应该受到公平的待遇,法律不能歧视任何人,也不能因为某些人的特殊地位而减轻他们的法律责任。
只有通过公平正义的实现,才能保证法律得以有效执行。
其次,法治稳定是法律的重要价值。
法治的基本原则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在法治的基础上,各种社会关系和利益纷争可以通过法律的程序予以解决,这就可以确保社会的稳定。
最后,保护人权是法律的另一重要价值。
法律要求保护人权,包括每个人的自由、尊严、财产权等。
只有通过法律的保护,人们才能享有基本的权利和自由,从而更好地生活。
综上所述,公平正义、法治稳定和保护人权是法律的三大基本价值。
只有当这些价值得到充分的实现,才能确保法律的有效性和公正性,为社会和谐稳定和人民幸福生活奠定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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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中国传统法的价值与法的发展
1、中国传统法律思想简介: 天人合一;仁爱;爱有等差;五伦;情、理、法。 2、几种主要的传统法的价值: (1)皇权;父权;夫权 (2)等级秩序 (3)惩罚;治乱 (4)无讼 3、法的价值的嬗变与法的发展: (1)法的价值与法的现代化:人的现代化 (2)法的价值与和谐社会的构建
二、法的价值
1、法的价值的概念:是指以人与法律的关系为基础的,能 满足人的需要从而受到人重视和期待的法律应当具有的功 能和属性。 2、法的价值所指称得含义: (1)目的价值:发挥其社会作用的过程中能够增加和保护 的那些价值 (2)形式价值:自身所应当具有的值得追求的品质和属性 (3)法律所包含的价值评价标准 3、法的价值体系:是由法的目的价值、评价标准和形式价 值三种成分所组成的价值系统。 (1)法的目的价值的多元性 (2)法的目的价值的有序性 (3)法的形式价值和目的价值的关系
法的价值专题
吴建红
一、价
值
1、价值的一般含义:值得希求的或美好的事物的概 念或是值得希求的或美好的事物的本身。 2、价值的哲学含义: (1)价值是一个表征关系的范畴:主体客体的关系。 (2)价值是一个表征意义的范畴:事物满足主体需 要的功能和属性。 (3)价值是指以主体和与客体的关系为基础的,能 满足主体的需要从而受到主体重视和期待的客体 应当具有的功能和属性。 3、价值的内在规定性: (1)主观性和客观性 (2) 相对性和绝对性
(三)秩序
1、秩序的释义:表示在社会中存在着某种程度的关系的稳 定性、进程的连续性、行为的规则性、以及财产和心理的 安全性。 2、四种秩序观:(1)等级结构秩序观 ; (2)自由平等秩 序观; (3)社会本位秩序观; (4)历史唯物主义秩序 观。 3、历史唯物主义秩序观的主要内容: (1)秩序的特殊性质取决于生产方式的历史个性; (2)秩序的力量最终来源于生产关系的历史合理性; (3)阶级社会中的秩序首先是阶级统治的秩序,真正意 义上的自由平 等的秩序只有在消灭了私有制、剥削和阶 级之后才能建立起来。 5、法对秩序的维护作用:(1) 维护阶级统治秩序; (2) 维护权力运行秩序;(3)维护经济秩序 ;(4)维护正 常的社会生活秩序。
再
见
四、法的价值功能:
指引功能 评判功能
补偿功能
整合功能
五、法的价值冲突、原因、及其解决原则
1、法的价值冲突: 不同法的价值之间存在着一种相互矛盾或相互排斥的状态。 2、法的价值冲突的原因: (1)主体原因:价值主体的多元性、多样性、 阶级性 (2)社会原因:社会需要的多样性和多层次性、社会生活的 广 泛性 和复杂性、社会条件的多重性和变化性 (3)其他原因:历史、文化、道德、宗教、习俗、社会意识 等的。 3、法的价值冲突的解决原则: (1)基本价值必须遵从原则 (2)法定价值优先原则 (3)兼顾协调原则 (4)维护法的安定性原则
(四)正义
1、正义的概念: (1)亚里士多德:分配正义和校正正义 (2)马克思、恩格斯:现存经济关系;观念神圣;表现。 (3)罗尔斯:正义的两原则和正义观 2、正义的分类: (1)实质正义 (2)形式正义 3、正义在法律生活中的作用: (1) 评价法律 (2)推动法律的进化 4、法对正义的实现作用: (1)分配权利以确立正义 (2)惩罚罪恶以伸张正义 (3)补偿损失以恢复正义
三、法的几个重要价值 (一)自由 1、自由的含义 (1) 自由的哲学含义:人的自主状态 (2)自由的政治学、社会学含义:是主体利 益与社会秩序的统一,即“群己权界”。 (3)自由的法学含义:是主体的行为与法律 规范的统一,指人的自由权利。 2、法对自由的保障 (1)法律确定自由的范围 (2)法律保障自由的实现
(五)效 率
1、效率的概念:从一个给定投入量中获得最大的产出。价 值最大化。 2、效率的适用范围: (1)资源配置上的效率:优化资源配置,低效率向高效率。 (2)收入分配上的效率:以什么方式分配收入来调动生产 者的积极性, 使分配本身成为创作更多财富的调整机制。 (3)法律资源的配置和利用上的效率:权利、权力等以效 率优先。 3、法对效率的促进作用: 调动生产者的积极性; 承认并保障人们的物质利益; 确认和保护产权关系; 确认、保护和创造最有效率的经济运行模式; 承认和保护知识产权; 实施制度创新,减少交易费用。
(二)人权
一、人权的概念: 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享有和应当享有的权利 二、人权的实质: 对教权、王权的反抗 人权和国家权力的二元对立 西方民主宪政制度的确立 权利 权力 权利对公共权力的抵抗 三、人权的法律保护: 1、人权的国内法保护 2、人权的国际法保护:《世界人权宣言》、80多 种人权法律文件构成的国际人权法律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