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质量管理规定
企业质量管理制度(5篇)

企业质量管理制度质量信息管理是企业保证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使生产过程中各种质量问题能得到及时收集、传递、分析和处理,不断提高质量管理水平。
必须做到以下几点:(一)质量反馈的含义质量信息。
主要分产品质量信息和工作质量信息两个方面。
产品质量信息反馈是指生产的全过程中(包括开发设计一制造一售后服务)各阶段、各部门、各环节、名工序,在发现前阶段,前部门,上一环节和上道工序存在各种质量不良因素,以及用户反映的各种质量问题时,进行的质量信息的收集、分析、分类、传递和处理。
工作质量信息反馈是指企业的任何部门、任何个人,对其他部门和其他人员的活动对产品质量的保证程度达不到要求时,而进行的信息反馈和处理。
(二)质量反馈方法、原则及程序1.质量反馈可分为厂内质量信息反馈和厂外质量信息反馈两大类。
2.质量信息必须以书面形式按规定及时反馈。
3.质量反馈的基本原则是后对前、下对上。
4.质量反馈一般按照质量信息反馈程序路线和传递方式进行。
为了提高各种质量信息的处理效率,除必要的定期质量信息反馈以外,各部门应选用最佳传递路线,尽可能地减少传递环节。
(三)质量信息的处理1.质量的反馈中心是全质办,各种规定的定期质量报表及重要的质量信息应及时报送全质办,全质办必须对每个信息及时反馈处理。
2.各责任部门在接到全质办或有关部门的质量信息后,一般问题必须在三天内作出反馈处理。
(四)外协、外购件质量反馈1.厂际质量保证体系内协作厂的质量问题,由各部门书面直接反馈给全质办,由全质办按厂际质保体系的要求,负责填报质量反馈表及时反馈给协作配套厂,同时存档备查。
2.外购件和质保体系以外的其他外协件的质量问题,各部门可超反馈到职能科室(如外购件反馈到供运科、外协件反馈到到供运科、外协件反馈到生产调度室),由职能科室与外协厂或生产厂解决,职能科室应将联系落实情况填写产品质反馈表报全质办。
反馈时间,如果在上述的时间内质量问题沿未笪到解决,有关职能部门应报全质办或分管厂长,以作进一步研究和采取措施。
集团公司质量管理的规定

集团公司质量管理的规定目标本文旨在规定集团公司的质量管理措施,确保产品和服务达到高质量标准,以满足客户需求并维护公司声誉。
1. 质量政策集团公司致力于提供优质产品和服务,确保全面满足客户需求。
我们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国际标准,并持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
2. 质量目标为实现质量政策,集团公司设定以下质量目标:- 提高产品和服务的质量,以获得客户的高度满意度。
- 减少产品缺陷率和客户投诉率,以提升产品可靠性和用户体验。
- 提升员工意识和技能,以保证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实施。
3. 组织结构集团公司设立质量管理部门和质量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和监督质量管理策略和措施。
质量管理委员会成员由各子公司和部门代表组成,定期开会讨论质量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4. 质量管理流程集团公司质量管理流程如下:- 定义质量标准:明确产品和服务的质量要求和标准。
- 质量控制:监控产品和服务的质量,包括原材料采购、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测和验证等。
- 不合格品处理:建立不合格品处理程序,追踪和分析不合格品原因,并采取纠正措施。
- 客户投诉管理:设立客户投诉处理流程,及时响应客户投诉并采取适当措施解决问题。
- 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定期进行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评估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和持续改进措施的实施情况。
5. 培训和提升集团公司将组织培训和提升活动,确保员工理解和遵守质量管理制度。
培训内容包括质量意识、操作规范、客户服务等,以提高员工的专业素质和质量意识。
6. 风险管理集团公司将建立风险管理机制,通过风险评估和控制措施,减少质量风险和可能影响产品和服务质量的因素。
7. 持续改进集团公司将持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包括不断优化质量管理流程、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加强内部沟通和协作等方面,以满足客户需求并提高经营绩效。
以上为集团公司质量管理的规定,所有员工应严格遵守。
如有需要,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以确保质量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
企业质量管理规定(4篇)

企业质量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的质量管理,提高产品质量,保障消费者的权益,维护企业的声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企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生产、质量控制、质量保证和质量管理等各个环节的工作。
第三条企业质量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质量第一、持续改进、全员参与、客户满意。
第四条企业质量管理的目标是提供满足客户需求的产品,并通过不断改进,提高产品和服务的质量水平。
第五条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和运行的依据是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以及企业自身制定的质量管理制度。
第六条企业要建立健全质量管理组织架构,明确各级质量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二章质量管理职责和权限第七条企业质量管理总负责人负责企业质量管理工作。
质量管理总负责人应具有相应的职业素养和专业知识,负责制定质量管理目标、策略和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八条各部门质量管理责任人负责本部门的质量管理工作,包括制定质量管理制度、实施质量控制、报告质量问题等。
第九条生产/制造部门应建立和贯彻质量管理制度,确保生产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和管理。
第十条技术部门应负责产品开发和设计的质量管理工作,包括制定产品质量标准、检验方法和程序等。
第十一条采购部门应负责供应商的质量管理工作,确保供应商提供的原材料和零部件符合质量要求。
第十二条销售部门应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客户需求,并及时反馈客户的投诉和意见。
第十三条质量管理部门是企业质量管理的组织实施机构,负责制定和推广质量管理方法和工具,开展质量培训和改进活动。
第三章质量管理制度第十四条企业应建立和实施质量管理制度,包括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等,确保质量管理工作有章可循。
第十五条质量手册是企业质量管理的核心文件,应包括质量管理的目标、职责和程序等。
第十六条企业应制定和实施各个环节的程序文件,明确各项质量管理活动的流程和要求。
第十七条企业应制定和实施作业指导书,明确各类作业的标准和要求,保证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和一致性。
第十八条企业应建立和运行内部审核制度,定期对质量管理工作进行审核和评审。
质量管理规章制度(优秀5篇)

质量管理规章制度(优秀5篇)企业质量管理制度篇一一、总则1、为适应建筑业发展的要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及相关法令、法规,特别是本市实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及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建筑市场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见》(22条)以后,为进一步规范、完善公司内质量管理体系,提高企业整体素质,使集团公司在建筑市场中立于不败之地,努力把集团公司建设成为制度健全、操作规范、措施得力、信誉良好的建筑企业,特制定本制度。
2、贯彻落实企业质量方针,把工程质量摆在经济工作的首位,以质量求生存,以信誉求发展。
3、工程质量检查监督及管理部门应独立履行质量检查、监督、控制职责。
各级人员必须支持质检部门和质检人员依章行使职权。
4、制度如有与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的内容以上级规定为准,各子分公司、项目部依据本制度制定其具体实施细则。
二、企业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1、质量方针:质量第一、服务第一、2、质量目标:集团公司所有在建项目竣工一次验收合格率必须达到100%;年“白玉兰奖”创优项目1个,年“市优质结构奖”创优项目1个及1个以上。
三、企业质量管理保证体系1、公司总经理为企业质量管理第一负责人,认真贯彻执行企业质量管理方针和目标。
2、公司设置“工程部”,在主管副总经理的领导下开展日常质量管理工作。
3、各工程项目经理为工地质量管理第一负责人,对工程质量负责,下设专职质量员,负责施工现场的质量管理,受上级单位督导。
4、各项目部应积极建立健全施工现场质量管理保证体系,确保质保体系正常运行。
5、各管理部门和各级管理人员必须制定质量管理岗位责任制,工程项目的责任制要落实到具体管理人员。
6、质量保证体系图;质量管理保证体系框图四、企业质量管理机构1、集团公司质量管理按三个层级进行层层管理。
第一层为公司高层领导层级,第二层为公司总部职能部门及子分公司层级,第三层为项目部层级。
2、公司总部工程质量管理部门配置2人以上的专职质量管理人员;所属子、分公司须设立独立的工程质量管理部门,配置1人以上的专职质量管理人员,并应专业齐全。
质量管理规章制度

质量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条为了提高产品和服务的质量,保障客户利益,公司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公司全体员工都应当遵守本规章制度,严格执行质量管理相关要求。
第三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质量目标、质量责任制、质量管理程序等。
第四条公司应当加强对产品和服务的质量控制,确保产品和服务符合国家标准和客户要求。
第五条公司应当加强对供应商的质量管理,建立供应商评估机制,确保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符合公司要求。
第六条公司应当建立质量监测和评估机制,定期对产品和服务进行质量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
第七条公司应当建立质量管理档案,记录质量管理活动的过程
和结果,以便日后查阅和追溯。
第八条公司应当加强对员工的质量管理培训,提高员工的质量
意识和质量管理能力。
第九条公司应当建立质量管理奖惩制度,对质量管理工作取得
显著成绩的个人和团队给予奖励,对违反质量管理规定的个人和团
队给予惩罚。
第十条公司应当建立质量管理改进机制,不断完善质量管理体系,提高产品和服务的质量水平。
第十一条公司应当定期对本规章制度进行评估和修订,确保其
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质量管理要求。
第十二条对于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行为,公司将给予相应的处理,包括警告、记过、停职、开除等处罚。
第十三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质量管理制度全文

一、总则为了确保产品质量、提高公司竞争力,我公司制定了质量管理制度,明确各岗位职责,规范各项活动,从而保证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客户要求。
二、质量管理政策1. 质量第一,客户至上,持续改进,追求卓越。
2. 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锐意进取,追求技术创新和管理高效。
3. 倡导团队合作、持续改进,达到质量零事故、零缺陷。
三、质量管理组织机构1. 董事会:负责制定公司的总体质量政策和目标。
2. 总经理:制定公司具体质量目标和计划,并监督执行情况。
3. 质量管理部:负责公司质量管理,包括质量目标制定、质量控制、质量改进等。
四、质量管理责任1. 董事会:对公司质量管理工作进行全面领导和监督。
2. 总经理:负责组织并实施公司的质量管理工作,并对质量目标的达成负责。
3. 质量管理部:领导全公司开展质量管理,制定质量目标和计划,并对执行结果进行评估。
五、关键工作流程1. 产品设计阶段:制定产品设计方案,明确产品要求,确保产品符合标准。
2. 采购管理:严格控制供应商质量,保证原材料符合要求。
3. 生产管理:制定标准作业流程,确保产品合格率。
4. 检验检测:严格把关,确保产品合格出厂。
5. 市场服务:建立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保障客户权益。
六、质量管理评审公司每季度组织一次质量管理评审会议,对公司的质量管理工作进行全面评估,确定改进措施和持续改进方向。
公司设立质量管理监督小组,对各部门的质量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意见。
八、质量管理体系公司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质量管理工作的持续改进和稳定运行。
九、质量管理培训公司定期组织各类质量管理培训,提升员工的质量意识和能力,确保质量管理水平持续提升。
十、质量管理改进公司通过质量管理评审和监督,不断改进质量管理工作,提高产品质量,确保公司的长期发展。
十一、质量管理绩效考核公司每年对各部门进行质量管理绩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激励全员提升质量管理水平,共同推动公司的发展。
质量管理规章制度

质量管理规章制度
一、目的与范围。
为了保证产品质量,提高生产效率,保障员工健康,制定本规
章制度。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环节,所有员工必须遵守。
二、质量管理责任。
1. 公司领导层负有最终的质量管理责任,确保产品符合相关质
量标准。
2. 生产部门负责制定并执行质量管理计划,确保生产过程符合
质量标准。
3. 每位员工都有责任保证自己的工作符合质量标准,且有权利
报告任何可能影响产品质量的问题。
三、质量管理流程。
1. 制定质量管理计划,包括产品检验标准、生产过程控制等。
2. 对原材料进行严格的质量检验,确保只有符合标准的原材料才能用于生产。
3. 在生产过程中进行质量抽检,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
4. 对成品进行全面检验,确保产品质量符合标准。
四、质量管理措施。
1. 建立质量管理团队,负责监督和执行质量管理计划。
2. 建立质量档案,记录每一批产品的质量情况,以便追溯和分析。
3. 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的质量意识和技能水平。
4. 定期进行质量管理评估,发现问题并及时改进。
五、质量管理奖惩制度。
1. 对于发现并解决质量问题的员工给予表扬和奖励。
2. 对于严重影响产品质量的行为给予相应的惩罚。
六、附则。
1. 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 对本规章制度的修改和解释权归公司质量管理部门所有。
以上为质量管理规章制度,希望全体员工严格遵守,共同努力,确保产品质量,提高公司竞争力。
公司质量控制管理制度(三篇)

公司质量控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质量控制管理工作,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保障客户满意度,制定本《公司质量控制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质量控制管理体系第二条公司建立质量控制管理体系,包括质量方针、质量目标、质量计划、质量责任、质量培训、质量评价、质量改进等。
第三章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第三条公司质量方针是“质量第一,客户至上,持续改进,追求卓越”。
第四条公司质量目标是提供满足客户需求的产品和服务。
第五章质量管理责任第五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质量管理负有最终责任,包括质量方针的确定、质量目标的设定、质量管理策划的制定等。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质量管理负有责任,并向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汇报质量管理情况。
第七章质量培训第七条公司实施全员质量培训制度,对员工进行必要的质量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员工的质量意识和质量水平。
第八章质量评价和质量改进第八条公司建立质量评价制度,对产品和服务进行定期的质量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开展改进措施。
第九章质量控制管理的流程第九条公司质量控制管理按照以下流程进行:1.质量计划制定:制定年度质量计划,明确各部门的质量目标和质量计划。
2.质量目标分解:分解公司质量目标为各部门的质量目标。
3.质量控制措施制定:制定相应的质量控制措施,包括质量检查、质量测试、质量培训等。
4.质量控制执行:执行质量控制措施,确保产品和服务质量符合要求。
5.质量评价与改进:对产品和服务进行定期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制定改进措施。
第十章质量责任追究第十一条对于严重影响产品质量或服务质量的责任事故,公司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第十二条对于质量问题的处理,公司将追究相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并采取适当的纠正措施。
第十三章附则第十四条本管理制度自颁布日起执行,公司内部质量控制管理细则与本管理制度不一致的部分,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五条本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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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质量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质量管理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等质量法律法规及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质量管理工作目标:(一)建立责任明确、制度健全、运行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健全质量管理机构,合理配备质量人员。
(二)所属单位各类产品、工程服务质量可控、在控,各类产品、工程服务质量标准和质量指标达到用户要求,杜绝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
(三)有效开展质量管理信息化建设、工艺流程改进、降低质量成本、防控质量风险等质量活动,努力推进企业效益和效率提升。
(四)构建公司质量文化,持续开展质量教育培训和全员质量活动,不断提高全员质量素质,获得各类质量奖项的级别和数量处于同类企业先进水平。
第三条所属单位应制定本单位的质量管理工作目标,且不得低于本规定的目标要求。
第四条质量管理工作应遵循的基本原则:(一)以顾客为关注焦点。
(二)质量管理人人有责,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参与。
(三)分级负责、分类管理。
(四)谁主管、谁负责,谁投资、谁负责,谁设计、谁负责,谁施工、谁负责,谁生产、谁负责。
(五)教育为先,预防为主。
(六)一票否决,奖罚分明,事故处理“四不放过”。
第五条公司对所属单位的质量工作实行分类监督管理。
结合所属单位的主营业务性质和产业特点,按照承包工程类、勘察设计类、工业生产与装备制造类、投资开发与运营类四个类别进行监督管理。
第六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单位。
第二章机构、人员和职责第七条公司及所属单位对质量工作实行逐级监督管理。
第八条公司实行质量管理责任制:(一)公司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是质量第一责任人,对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和代(托)管企业的质量工作负首要管理责任。
(二)所属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是该单位的质量第一责任人,对该单位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和代(托)管企业的质量工作负首要管理责任。
(三)公司和所属单位应明确一名领导班子成员分管质量工作,负责贯彻落实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的部署和安排,统筹协调和综合管理质量工作,对质量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
(四)所属单位的技术负责人应统筹组织生产经营过程中各项质量技术方案、措施、质量计划的制定、优化、审查以及检查、指导等工作,对质量管理的技术工作负领导责任。
(五)所属单位的其他负责人应按照分工抓好分管范围内的质量工作,对分管范围内的质量工作负领导责任。
(六)所属单位应全面落实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等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在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内的质量终身责任。
第九条公司质量管理委员会(一)公司成立以公司主要领导为主任、由公司领导和总部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质量管理委员会。
质量管理委员会依据职责对公司质量管理工作实施统一领导和协调管理。
(二)公司质量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公司质量管理部门,负责质量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三)公司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质量管理委员会会议。
第十条公司推行质量管理专业分工和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各职能部门在其分管领导的直接领导下,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质量管理部门、人员和职责(一)公司设置质量管理部门,归口管理公司质量工作。
(二)所属单位应设置与生产经营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设置独立的质量管理部门或在有关职能部门中内设专门质量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内设机构”)。
所属单位的质量管理部门或内设机构在业务上接受上级质量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三)所属单位的质量管理部门或内设机构应明确质量管理岗位的任职条件和资格能力,足额配置质量管理人员。
(四)所属单位应在施工生产现场足额配置专职质量检查人员,其任职条件和资格能力应遵守各行业有关规定。
对于要求具备资格证书的质量检查人员,应执行持证上岗制度。
第十二条全员质量管理所属单位应明确与质量相关的各单位、部门和岗位的质量职责,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质量管理网络和质量责任体系。
所有员工必须对本岗位的工作质量负责。
除了专职质量岗位之外,其他可能影响产品和工程服务质量的管理或作业岗位,其从业人员的任职条件和资格能力应满足相应要求。
第三章质量管理体系第十三条公司持续推进质量管理体系,督促所属单位全面贯彻GB/T 19001 idt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标准。
第十四条所属单位应按照质量管理体系标准要求策划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并通过认证机构的认证审核,取得并保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工程施工企业还应通过GB/T 50430《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的认证审核。
第十五条所属单位应按照标准要求进行质量管理体系内部审核,验证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的适宜性、符合性和有效性,为质量管理体系的改进和管理评审提供依据。
第十六条所属单位应按照标准要求评审质量管理体系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持续改进和完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质量方针和目标的实现。
第十七条所属单位应针对已发生或潜在的不符合及时采取纠正或预防措施,持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质量。
第四章质量管理制度第十八条质量教育培训与持证上岗制度(一)公司建立质量教育培训制度,制定《质量教育培训及质量岗位人员资格管理办法》。
(二)坚持“以人为本,教育为先”和“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建立覆盖全体员工的质量教育培训体系。
(三)专职质量检查人员应根据相关行业和地方主管部门的要求,参加质量检查人员资格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后持证上岗。
(四)所属单位应针对不同岗位员工,积极开展质量教育培训,使其掌握必需的质量常识和操作技能。
第十九条质量监督检查制度(一)公司建立重点监控、专业管理、逐级负责、分级落实的质量监督检查制度。
(二)所属单位应根据产品、工程、服务特点,全面梳理质量风险和主要质量控制点,制订年度质量重点监控项目(产品)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公司根据所属单位报送的质量重点监控项目(产品),实施不定期抽查。
(四)所属单位应结合生产经营实际,组织开展以查体系、查制度、查责任、查管理、查过程为主要内容的多种形式的质量检查。
(五)对质量检查发现的质量隐患(问题)应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期限和预案“五到位”,确保质量隐患(问题)及时整改,并建立质量检查及隐患(问题)整改档案。
第二十条质量信息统计报告制度(一)公司建立质量信息逐级统计报告制度。
各类质量信息的统计报告要求,按照公司统计报告有关制度的规定执行。
(二)所属单位应登录公司计划统计管理信息系统,按要求填报各类质量信息。
(三)所属单位应将质量管理方面的重要活动和重大举措、成果、问题等信息,及时报告公司质量管理部门。
(四)所属单位应按照国家、行业、地方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方的管理要求,及时报告有关质量信息。
(五)所属单位应推进质量管理信息化建设,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各类质量信息的采集、跟踪、分析、处理和应用,提高质量管理的信息化水平。
第二十一条质量诚信建设制度(一)公司恪守质量诚信,打造质量诚信企业。
(二)所属单位应建立质量诚信教育、质量检验、售后服务、质量明示、产品追溯等制度,确保项目(产品、服务)质量,提高企业的质量信誉。
(三)所属单位应对反映产品质量状况的主要特性和项目(产品、服务)质量进行明示或公开承诺,在企业网站上公布质量方面的相关信息,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四)所属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诚信档案和质量信用记录。
第二十二条质量事故(事件)责任追究制度(一)质量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按照公司《质量事故调查处理管理办法》执行。
(二)对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导致资质降级、限制投标等有较大社会影响或被追究责任的质量事件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及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第五章专业质量管理第二十三条投资项目质量管理(一)投资项目应执行基本建设程序,遵循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
(二)投资项目应按照“法人负责、监理控制、施工保证”的管理要求建立并落实质量责任制,主动接受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的质量监督。
项目公司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依法对投资项目的建设质量负终身责任。
(三)项目公司是投资项目建设质量的第一责任单位,应对投资项目的建设质量实行总管理、总控制,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监督体系。
(四)项目公司应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质量法律法规和公司及所在单位的质量管理规章制度,并结合项目实际,建立健全本项目的质量管理规章制度。
第二十四条勘察设计质量管理(一)勘察设计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质量负责。
(二)勘察设计单位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质量安全标准、技术规范以及合同约定开展勘察设计工作,执行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标准。
(三)勘察设计单位应充分考虑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技术性、可靠性和经济性的综合要求,优化设计工程项目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
(四)勘察设计单位应建立并执行质量管理规章制度,保证设计输入资料、设计过程记录文件的准确性、有效性和完整性。
(五)勘察设计成品应符合相关标准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所选用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质量要求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六)勘察设计单位应在图纸交付施工前进行设计交底,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及时解决建设、监理和施工等单位指出的设计差错、漏项等问题。
(七)勘察设计单位应参加工程质量事故分析,对质量事故处理提出技术方案,并对由于勘察设计原因造成的质量事故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十五条承包工程质量管理(一)承包工程包括工程施工承包和工程总承包两类业务。
(二)承包工程的项目经理对合同范围内的工程质量负终身责任。
(三)项目部所在单位应组织策划并监督项目部设置独立的质量管理机构,足额配置专职质量管理人员和质量检查人员,明确各岗位的质量责任。
(四)项目部所在单位应组织策划并监督项目部建立质量管理制度体系,层层落实质量责任,确保全过程有效控制工程建设质量。
(五)项目部所在单位应指导、监督项目部对承包工程进行质量策划和风险分析,制订质量计划、质量保证措施和质量风险防控措施,并逐级交底和落实。
(六)项目部所在单位应指导、监督施工承包项目部按照承包合同、设计图纸和规程规范组织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
(七)项目部所在单位应指导、监督施工承包项目部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规程规范和合同条款,制定原材料、构配件、设备、半成品等质量检验制度并严格执行。
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者不得投入使用。
(八)项目部所在单位应指导、监督总承包项目部按照总承包合同,将工程质量目标分解到设计、施工、采购、调试等各分项合同中,确保项目交付时的各项质量指标满足合同要求。
(九)对承包工程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转包或违法分包。
依法实施分包的,应在分包合同中明确双方的质量责任和义务,并将分包单位的质量工作纳入统一管理,对其过程中的质量管理及实物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和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