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高速公路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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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

广东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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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第 六章 附则 本办法 中下列用语 的含义
:
(一 )电 动汽车 ,是 指纯 电动汽车、插 电式混合动力 汽车。 (二 )充 电设施 ,是 指各 类集 中式充换 电站和分散式充 电桩
1附件广东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第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我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以下简称充电设施建设进一步规范充电设施的规划建设和运营管理促进电动汽车推广应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1573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623号广东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20162020年等要求制定本办法
附件
广东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运营管理办法
第-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快我省 电动汽车充 电基础设施 (以 下简称充 电
设施 )建 设 ,进 一步规 范充 电设施 的规划建设和运 营管理 ,促 进 电动汽车推广 应用 ,根 据 国务院办公 厅关于加快 电动汽 车充 电
)、
(国 办发 〔 ⒛ 15〕 73号 基础设施建设 的指导意见 》
(三
)公 用充 电设施 ,指 在规划 的独 立地块、社会 公 共停车
)
场 、住宅小 区公 共停车场 、商 业建筑物 配建停车场 、加油 (气

1—
站、高速 公 路服务 区、机场等 区域规划建设 ,面 向社会车辆提 供 充 电服务的充 电设施。 第三条 全 省行政 区域 内充 电设施 的规划编制、投 资建设 、
(一 )各 级政 府和 电网企业应 将充 电设施配套 电网建设 与改
造纳入配 电网专项 规划 ,做 好充 电设施相 关 电力基础 网络建设 、 充 电设施增容服务 、电力保 障等工作 。

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工作方案

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工作方案

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工作方案引言:随着新能源汽车的快速普及,构建完善的充电基础设施网络成为支撑行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一环。

为满足广大车主的充电需求,提升出行体验,特制定本工作方案,明确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目标、内容和具体措施,为城市绿色出行贡献力量。

一、总体目标在2025年底前,城区内主要道路、商业区、住宅小区等公共场所100%覆盖充电桩;新建住宅小区配建充电设施比例达100%;加油站、服务区等传统能源补给场所100%建有充电设施。

力争三年内充电基础设施数量翻番,初步形成布局合理、供需适度的充电服务网络。

二、重点任务1.加快公共区域充电设施建设在商业中心、交通枢纽、旅游景区等人流密集区域,统筹规划并新建充电站点,确保车主就近便捷充电。

同时在现有公共停车场、加油站等场所集中建设充电桩,提高利用效率。

2.推进居民区充电设施建设改造鼓励现有住宅小区根据车位数量和用户需求适度改造和新建充电设施;对新建住宅小区实施充电设施"装车位必装充电桩"政策,确保100%配套率。

3.完善沿途充电网络沿高速公路、国道等主要交通干线,合理布设充电站点,最大程度缩小充电空白区域,为长途出行提供保障。

同时推动加油站、服务区等传统能源补给设施配建充电设施。

三、配套政策1.财政支持政策整合现有各类资金渠道,建立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资金池,对符合条件的充电设施建设给予适当补贴。

对于公共领域的充电设施建设,可给予更高比例的资金支持。

2.用地用电优惠政策简化充电设施建设用地审批手续,降低用地成本;为充电设施建设运营提供电价优惠,适当让利用电成本。

3.监管体系建设建立充电设施统一监管平台,对设施运行状态实施动态监控;制定充电服务收费标准和质量评价体系,维护车主权益。

四、保障措施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各方力量,确保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顺利推进。

2.营造良好氛围广泛宣传新能源汽车使用和充电设施建设的重要意义,提高全社会的环保意识,为工作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环境。

广东省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提升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重点任

广东省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提升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重点任
加强充电设备运维与充电秩序维护,提升公共充电网络服务体验
1.加快推进地市充电运营企业平台和省级“粤易充”平台互联互通,指导充电运营企业完善充电设备运维体系。
各地级以上市充电基础设施主管部门
2.引导高速公路燃油汽车与新能源汽车分区停放,有序充电,维护良好充电秩序。
各地级以上市交通运输部门
五、做好配套电网建设与供电服务
1.在制定既有居住社区充电基础设施政策时,积极考虑建设改造计划,对符合条件的老旧小区改造后配建一定比例的公共充电车位,为用户充电创造条件。
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能源、住房城乡建设、消防救援部门和供电企业按职责合力推进
2.新建居住社区要确保固定车位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预留安装条件时需将管线和桥架等供电设施建设到车位,以满足直接装表接电需要。各地自然资源、住房城乡是设主管部门在新建住宅项目规划报批、施工图设计、脸收环节依法加强监管。
各地级以上市充电基础设施主管、消防救援部门按职责分工督促建设运营主体
3.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要求参与建立市级监管平台。
各地级以上市充电基础设施主管部门
4.协助进一步优化推广应用火灾公众责任险,扩大火灾公众责任保险覆盖面。协助推广应用安全生产事故责任险。
各地级以上市消防部门协调推动银保监机构
工作任务
具体要求
各地级以上市充电基础设施主管部门
2.健全优化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用地政策,加强用地保障支持。在编制实施国土空间规划过程中,统筹考虑将独立占地的充换电站用地纳入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范围,大型充换电站应同步预留变电站用地;按照加油加气站用地供应模式,根据可供应国有建设用地情况和充电基础设施及配套电网发展需要,优先安排土地供应。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能源、消防救援部门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高速公路网规划(2020-2035年)的通知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高速公路网规划(2020-2035年)的通知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高速公路网规划
(2020-2035年)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公布日期】2020.05.28
•【字号】粤交规〔2020〕276号
•【施行日期】2020.05.2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道路交通管理
正文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高速公路网规划(2020-
2035年)的通知
粤交规〔2020〕276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发展改革委、公安厅、司法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水利厅、文化和旅游厅、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厅、统计局、能源局、林业局,省交通集团,广东省邮政管理局、广东海事局: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东省高速公路网规划(2020—203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广东省高速公路网规划(2004—2030年)的通知》(粤府〔2005〕122号)同时废止。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0年5月28日。

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行动方案

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行动方案

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行动方案一、前言随着电动汽车的普及和公路交通的不断发展,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的需求日益增长。

为了满足这一需求,提高电动汽车的续航能力和推动电动汽车的普及,本行动方案旨在规划、建设、优化和管理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

二、充电基础设施规划1.制定充电基础设施总体规划,明确建设目标、布局和规模。

2.根据公路沿线实际情况,合理规划充电站的位置和数量。

3.制定充电基础设施的技术标准和建设规范。

三、充电基础设施网络建设1.建设覆盖面广、布局合理的充电基础设施网络。

2.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客运枢纽、物流园区等重要交通节点建设充电站。

3.结合城市交通建设,在公共停车场、公园、商场等场所建设充电设施。

四、充电基础设施布局优化1.依据公路沿线的地形、气候等条件,合理选择充电设施的地址。

2.优化充电设施的布局,提高电动汽车的充电效率。

3.充分利用现有设施,避免重复建设。

五、提高充电基础设施利用率1.引入智能充电管理系统,实现充电设施的远程监控和调度。

2.提高充电设施的使用率,降低闲置时间。

3.开展线上线下宣传,鼓励电动汽车用户使用充电设施。

六、加强充电基础设施安全管理1.建立完善的充电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2.对充电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3.加强消防安全防范,制定应急预案。

七、推进充电基础设施技术创新1.研发高效、环保的充电技术,提高充电效率。

2.推广无线充电技术,简化充电过程。

3.结合5G等新技术,实现充电设施的智能化和自动化。

八、完善充电基础设施配套服务1.提供便捷的支付方式,如在线支付、刷卡支付等。

2.提供充电设施使用指南和客服支持。

3.建立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解决用户在使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九、提升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效率1.通过数据分析优化运营策略,提高运营效率。

2.降低运营成本,提高盈利能力。

3.加强与政府、企业等的合作,实现共赢发展。

十、总结与展望本行动方案旨在全面提升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水平,以满足电动汽车用户的充电需求,推动电动汽车的普及和发展。

充电基础设施的建设管理方案

充电基础设施的建设管理方案

充电基础设施的建设管理方案一、建设目标。

咱得让充电就像找个小卖部买瓶水那么方便。

不管是在城市的大街小巷,还是高速公路的休息区,都能让电动车随时补充能量。

目标就是在[具体时间段]内,让充电设施覆盖到[具体区域范围]内的主要出行地点。

二、建设地点选择。

1. 城市中心区域。

那些商场、写字楼周边的停车位,可是黄金地段。

在这建充电桩,上班族、逛街的人充电就方便了。

就好比在饿了的时候,旁边就是餐馆一样。

而且这些地方人流量大,还能提高充电桩的利用率呢。

2. 居民小区。

现在好多人都开电动车了,小区里要是没有充电桩,那可太不方便了。

要在小区的停车位旁边,或者专门划出一块地方来安装充电桩。

可以和物业好好商量商量,给居民一个充电的好环境,省得大家为了充电还得从楼上拉电线下来,像蜘蛛网似的,多不安全啊。

3. 高速公路服务区。

开车出远门的人就盼着在高速服务区能快速充电。

所以在服务区的停车位,要按照一定的比例安装快充充电桩。

这样大家就不用担心在高速上没电了,像断了线的风筝一样干着急。

三、建设类型。

1. 快充桩。

这就像是给电动车打“强心针”,适合在商场、高速服务区这些大家停留时间短的地方。

快充桩能在短时间内给车充不少电,让车主能快速继续行程。

2. 慢充桩。

慢充桩适合在居民小区。

车在那停一晚上,慢慢充电,就像人睡觉补充能量一样,对电池也好。

而且慢充的成本相对较低,可以多安装一些。

四、管理方面。

1. 运营管理。

(1)要有个专门的运营团队,就像管家一样照顾这些充电桩。

他们要负责定期检查充电桩有没有坏,电线有没有漏电之类的。

要是充电桩出故障了,就像人生病了一样,得赶紧找人来“治病”,最好能在[具体时长]内修复。

(2)运营团队还要管收费的事儿。

制定一个合理的收费标准,不能太贵,不然大家都不愿意充电了;也不能太便宜,不然咱建设和运营的成本都收不回来。

可以根据不同的时间段、充电类型(快充慢充)来定价。

比如说高峰时段稍微贵一点,就像打车在高峰期加价一样,也是为了合理调配资源嘛。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三年实施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三年实施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三年实施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0.10.12•【字号】粤府办〔2020〕24号•【施行日期】2020.10.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产业正文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三年实施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广东省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三年实施方案(2020—2022年)》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发展改革委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年10月12日广东省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三年实施方案(2020—2022年)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战略部署,加快建设高水平新型基础设施体系,有效支撑广东经济发展实现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和动力变革,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的重要战略部署,抓住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珠三角世界级城市群建设的机遇,按照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格局的要求,顺应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发展趋势,准确把握各类新型基础设施发展的共性规律和个性特征,统筹推进信息基础设施、创新基础设施和融合基础设施加快发展,以新型基础设施支撑新经济发展,进一步夯实广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基础。

到2022年,新型基础设施发展水平领先全国,初步形成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科技创新为驱动,以信息网络为基础,支撑数字转型、智能升级、融合创新的新型基础设施体系。

——建成全国领先的基础和专用网络体系。

5G网络覆盖广度和应用深度领先全国,高水平建成全光网省,打造双千兆网络标杆省,工业互联网、物联网等专用网络设施体系及北斗系统应用体系初步构建,陆海空天各类网络协同融合发展,泛在互联、智能高效、安全可控的网络设施初成体系。

广东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

广东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

广东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随着全球对可再生能源和环境保护的重视,电动汽车的发展日益受到人们的。

电动汽车以其零排放、低噪音、高效率等优点,逐渐在交通领域占据重要地位。

而广东省作为我国经济发达的地区之一,积极推动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的建设和运营,以促进电动汽车的普及和应用。

本文将探讨广东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的相关问题。

一、充电基础设施的建设1、规划合理,布局科学广东省在建设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时,注重科学规划,合理布局。

根据不同区域的人口密度、交通流量等因素,制定相应的建设规划。

同时,为了方便居民充电,还积极推动公共停车场、住宅小区、商业中心等场所的充电设施建设。

2、多样化的充电方式广东省在建设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时,积极推广多样化的充电方式。

包括快充、慢充、无线充电等多种方式,以满足不同用户的需求。

同时,为了提高充电设施的利用率,还支持多车共享充电桩的充电方式。

3、注重设施的质量和安全在建设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时,广东省注重设施的质量和安全。

对充电设施的采购、安装、运行等各个环节进行严格的质量监控和安全评估。

同时,为了保障用户的充电安全,还加强了对充电设施的维护和检修。

二、充电基础设施的运营1、建立完善的运营体系为了保障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的长期稳定运行,广东省建立了完善的运营体系。

包括对充电设施的日常维护、检修、更新等环节进行规范化、标准化的管理。

同时,还建立了用户反馈机制,及时了解用户需求,不断优化服务。

2、多元化的盈利模式为了实现充电基础设施的可持续发展,广东省鼓励多元化的盈利模式。

除了传统的充电服务费外,还通过与商业地产合作、广告投放等方式增加收入。

同时,还积极探索新的盈利模式,如大数据分析、车辆调度等。

3、强化政策支持广东省政府为了推动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的建设和运营,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支持措施。

包括财政补贴、税收优惠、免费停车等政策,以鼓励企业和个人参与充电基础设施的建设和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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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速公路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规划(2018年~2020年)广东省交通运输厅2018年4月目录一、发展现状 (2)(一)主要成就 (2)(二)存在问题 (3)二、规划目标 (5)(一)指导思想 (5)(二)规划原则 (5)(三)规划目标 (6)三、建设方案 (8)四、保障措施 (10)(一)健全协调机制 (10)(二)落实责任分工 (10)(三)启动示范工程 (10)(四)加大基础保障 (11)(五)强化组织监督 (11)附表:广东省高速公路充电站规划建设方案 (12)一、发展现状(一)主要成就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成效显著。

近年来,我省积极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政策,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扶持力度,新能源汽车推广成效显著。

截至2017年底,全省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超过20万辆,占同期全国总量比例超过12%,推广应用规模居全国前列,其中,私人乘用车保有量超过10万辆。

从区域分布来看,新能源汽车主要集中在珠三角地区,占全省新能源汽车推广比例高达94%,其中,深圳占全省比例达到80%。

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一定进展。

我省围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近年来不断加大政策支持和资金扶持力度,采取有力措施加快电动汽车配套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成效显著。

截至2017年底,全省累计建成各类充电站690座,建成各类充电桩6万个,其中,高速公路服务区城际快充站38座,快充桩120个。

充电运营服务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

在国家和地方扶持政策的推动下,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进入加速发展阶段,产业价值链的核心逐步从硬件制造向充电运营转移,新能源充电设施投资主体呈现多元化发展,汽车生产商、设备供应商、电网企业、运营服务商等各方力量积极布局充电基础设施的建设和运营,充电运营服务市场日益发展,充电服务智能化、便捷化水平不断提升。

交通运输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稳步推进。

我省搭建了省交通运输新能源汽车动态监测平台(一期已投入运营),成立了广东省道路运输协会新能源汽车专业委员会,统筹整合道路运输企业、城市公交企业、电网运营企业、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充电设施生产及运营服务商等产业链上下游资源,为政府与企业沟通搭建了桥梁。

(二)存在问题高速公路城际充电设施建设滞后。

近年来,国内其他兄弟省份快速推进高速公路城际快充网络建设,截至目前,全国范围内已建成“九纵九横两环”干线高速公路城际快充网络,覆盖19省、150个城市,里程超过3.1万公里,其中,京港澳、沈海、长深等国家干线高速公路城际快充网络已覆盖至广东边境。

相比之下,我省仅京港澳高速公路基本实现与外省充电设施互通,城际充电设施建设明显滞后,成为国家高速干线充电网中的建设洼地。

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协调难度大。

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涉及城市规划、土地使用、利益协调等多方面因素,牵涉多个部门和各方利益主体,面临公共电网、电力设施、地下管线、用地协调等前期基础性工作,协调难度大,建设周期较长。

我省高速公路服务区用地规模偏小、节假日高峰停车紧张、改扩建及增加用地难等问题,给服务区充电设施建设带来困难。

高速公路服务区配电容量不足。

随着充电设施的快速增长,大量集中式充电设施接入电网导致电网负荷过重,配电能力不足。

我省高速公路服务区变压器规格主要是630KVA、800KVA,有部分服务区变压器用电负荷量较小仅为400KVA,且一对服务区共用一个变压器,如果引入充电桩业务,无法满足用电需求,面临配套电网升级与变压器需扩容问题。

既有城际充电桩功率标准过低。

我省既有建设的高速公路服务区快速充电桩单枪功率仅为60KW,无法在有限的时间内满足不同领域充电需求。

从新能源汽车电池技术发展现状及趋势来看,锂离子电池仍是电池技术发展的重点,未来其电池容量大大增加,若采用既有的充电功率标准,相应的充电时间也会大幅延长。

综合满足多层次需求、可持续发展角度来看,现有高速公路充电桩功率过低。

二、规划建设目标(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国家能源战略和产业结构转型发展思路,围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3号)、《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2015-2020年)》(发改能源﹝2015﹞1454号)等总体部署,根据《广东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2016-2020)》(粤发改能电﹝2016﹞632)的工作要求,立足广东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新能源汽车发展实际,按照“桩站先行、适度超前”的总体要求,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相结合,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引导各方主体全面参与,有序推进我省高速公路城际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统筹规划,完善政策措施,创新发展模式,推动技术进步。

努力构建适度超前、布局合理、功能完善、智能高效的高速公路城际快充网络。

(二)规划建设原则1.注重衔接、互联互通充分考虑与国家充电设施规划相协调,优先沿国家规划或已建的骨干高速公路充电网布局,同步加强出省干线高速公路充电设施布局,强化省内干线高速与国家骨干高速、出省主通道的充电设施互通。

2.重点突出、差异发展立足全省各区域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电动汽车推广应用实际,重点推进珠三角区域充电网络建设,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广深科技走廊战略实施。

同时,同步加快开展粤东西北区域干线高速公路充电设施建设,并最终实现各区域间干线高速公路充电设施的互通。

3.适度超前、桩车联动充电设施总体服务能力以满足电动汽车充电需求为主,同时要从发展全局的高度进行整体统筹,要根据未来电动车的发展趋势预留一定的发展空间,以桩站建设促进电动车发展,以电动车发展带动桩站建设,形成“桩站先行、车桩联动”的良性发展模式。

4.节约用地、充分挖潜践行集约节约用地理念,在满足服务区既有功能的前提下,充分挖掘现有高速公路服务区用地改造潜力,通过布局改造加装充电设施,降低建设成本,节约土地资源,新规划建设或改造的服务区按照一定比例预留充电设施安装条件。

(三)规划建设目标到2020年,初步建成充电服务基本保障充分、充电补电及时高效、干线车辆畅行无忧的城际充电服务网络体系。

实现广东省与周边省份、珠三角地区、珠三角与粤东西北地区干线高速公路充电基础设施互通。

优先推动建设省内国家干线高速公路“一纵一横两辐射”(京港澳、沈海、长深、广昆高速)与珠三角地区高速公路服务区配套的城际充电设施,同步稳步推进粤东西北区域干线高速公路充电设施建设。

三、建设方案为实现2020年初步建成充电服务基本保障充分、充电补电及时高效、干线车辆畅行无忧的城际充电服务网络体系,规划2018至2020年建设高速公路城际快充站108.5对,其中新增89.5对,2018年建设28.5对,2019年32对,2020年建设29对(详细见附表)。

一、“一纵一横两辐射”国家干线高速充电设施国家干线高速公路服务区计划建设充电设施35.5对。

其中:京港澳高速(G4)8.5对,沈海高速(G15+G1501)18对,长深高速(G25)6对,广昆高速(G80)3对。

二、珠三角地区全面覆盖充电设施珠三角地区高速公路服务区计划建设充电设施40对。

其中:珠三角环线(G94)8对,莞佛高速(G9411)2对,广澳高速(G4W)2对,武深高速(G4E)1对,乐广高速花都至清远段(G4W3)1对,大广高速从化至白云段(G45)1对,甬莞高速惠东至东莞段(G15W3)1对,深岑高速(G2518)2对,广河高速(S2)3对,广深沿江高速(S3)1对,广明高速(S5)1对,广中江高速(S20)1对,广惠高速(S21)3对(含与G35共线2对),中阳高速(S26)3对,西部沿海高速(S32)3对,东新高速(S39)1对,广珠西线(S43)1对,江珠高速(S47)1对,新台高速(S49)1对,广三高速(S55)1对,北环高速(S81)2对。

三、粤东西北区域干线高速公路充电设施粤东西北区域干线高速公路服务区计划建设充电设施33对。

其中:甬莞高速惠东至饶平段(G15W3)3对,济广高速平远至惠州小金口段(G35)3对,大广高速新丰至从化段(G45)1对,粤赣高速(G4511)2对,二广高速(G55)6对,许广高速(G4W2)3对,乐广高速乐昌英德段(G4W3)2对,韶赣高速(G6011)3对,汕昆高速(G78)3对,梅龙高速(S12)2对,揭惠高速(S13)1对,汕湛高速(S14)4对。

四、实施保障措施(一)健全协调机制省交通运输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联合高速公路业主或运营公司、电网公司及其他社会投资建设方建立沟通联系机制,各方指定专门联系人,不定期开展充电设施建设工作推进会议,集中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困难、障碍,总结、推广典型的、具有示范效应的建设经验。

(二)落实责任分工省交通运输厅负责高速公路充电设施统筹规划、建设方案制定,联合省发展改革委负责协调和指导前期工作、建设进度督导等及其他相关工作。

电网公司、高速公路运营公司及其他社会投资建设主体根据各自职能及合作协议约定承担具体工作。

(三)启动示范工程结合电动汽车推广应用需要,优先选择“一纵一横两辐射”国家干线高速公路开展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试点示范,鼓励依托试点示范项目开展产业联盟、商业模式、运营管理、核心技术等方面的探索与创新,总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经验,加快推动充电基础设施全面建设。

(四)加大基础保障坚持改建与新建并举,加大既有高速公路服务区用地改造挖潜力度,加快推进符合建设条件的服务区加装充电设施,新建或改建的高速公路服务区按照不低于停车位数量的20%预留充电设施安装条件。

加大配套电网保障能力,加快与供电部门沟通协调,启动配套电网升级改造工程,满足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需求。

(五)强化组织监督强化组织领导,加强督导督查,建立充电设施建设定期通报制度和督导督查机制,建设投资方定期向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通报建设进度,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根据具体进展情况,适时对实施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2018年至2020年广东省高速公路充电站规划建设方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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