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无损检测机构级别评定标准
TSGZ7004-2004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Z7004-2004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征求意见稿)Accreditation Critria onSpecial Equipment Inspection Agencies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2004年月日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申请与受理 (2)第三章鉴定评审 (2)第四章审批与发证 (3)第五章附则 (3)附件1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项目分类表 (5)附件2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基本条件 (9)附件3 定期检验责任承担确认证明 (28)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核准工作,根据《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管理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管理规定》第三条所述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型式试验机构除外)的核准。
第三条核准分为首次核准、增项核准、换证核准。
第四条经过核准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可以从事核准项目(分类见附件1)的检验检测工作。
第五条核准程序为:申请、受理、鉴定评审、审批与发证。
第六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负责特种设备综合检验机构、企业自检机构和无损检测机构的核准,以及气瓶检验机构核准中的审批与发证;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本辖区气瓶检验机构核准中的受理和鉴定评审。
第二章申请与受理第七条申请核准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申请机构)应当满足《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基本条件》(附件2)的要求。
第八条申请机构应当填写国家质检总局统一制定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申请书》,并且按以下规定提出申请。
(一)特种设备综合检验机构、企业自检机构和无损检测机构,应当将其核准申请书送所在地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签署意见后,向国家质检总局提出申请。
(二)气瓶检验机构,应当将其核准申请书送所在地的地市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签署意见后,向所在地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申请。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 Z8001-2013

第十九条 考试机构不得强制要求考试申请人参加其组织的考前辅 导
第二十条 取证考试程序,包括考试报名、报名条件审查、考试、 考试成绩评定与通知
第二十一条 提交以下报考资料: (一)《申请表》(1份,在网上填报后下载,贴上一寸、免冠、 正面、白底彩色照片)
TSG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Z8001-2013
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考核规则
第三条 本规则规定考核范围的无损检测方法,包括射线检测 (RT)、超声检测(UT)、磁粉检测(MT)、渗透检测(PT)、声发 射检测(AE)、涡流检测(ECT)、漏磁检测(MLF)。无损检测人员 级别,分为Ⅰ级(初级)、Ⅱ级(中级)和Ⅲ级(高级),其中无损检 测方法中的自动检测(AUTO)项目分为Ⅰ级(初级)和Ⅱ级(中级)
RT(DR Ⅲ 持RT(DR+CR)- Ⅱ级4年以上
+CR)
Ⅱ 持RT(DR+CR)-Ⅰ级以上且同时持有RT- Ⅱ级,或者持RT- Ⅱ级2年,或者 持RT- Ⅲ级可直接报考
各种 Ⅱ
直接报考
持Ⅰ级1年
AUTO 项
持同类方法Ⅱ级的人员经过不少于16小时专门培训可免试取得资格 Ⅰ 直接报考
Ⅲ 持TOFD- Ⅱ级4年以上
TOFD
Ⅱ 持TOFD- Ⅱ级1年以上且同时持有UT- Ⅱ级,或者持UT- Ⅱ级2年,或者 持UT- Ⅲ级可直接报考
Ⅰ 持UT- Ⅰ级6个月,或者持UT- Ⅱ级可直接报考
第十一条 检测人员的报考条件如下: (一)年龄在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60周岁以下(含60周岁),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十二条 原《检测人员证》失效不超过4年的,根据原考核记录或 者证书,可以直接申请原项目和级别的考核
TSG Z7005-2004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细则(征求意见稿)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Z7005-2004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细则(征求意见稿)Evaluation and Assessment Rules on Special Equipment Inspection Agencies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2004年月日目录正文 (1)附件1 约请函 (4)附件2 现场审查通知函 (5)附件3 备忘录 (6)附件4 不符合项目通知书 (7)附件5 特种设备综合检验机构级别核定方法 (8)附件6 无损检测机构级别核定方法 (18)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细则第一条为规范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鉴定评审工作,依据《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管理规定》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以下简称“核准规则”),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核准规则》范围内,申请核准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申请机构”)的鉴定评审工作(以下简称“鉴定评审”)。
第三条本规则规定了鉴定评审的程序、内容和要求。
鉴定评审机构应当按照《核准规则》和本规则的要求制定包括现场审查具体内容与审查方法的鉴定评审指南和审查记录表格,实施鉴定评审。
鉴定评审指南应当报受理机构备案。
第四条鉴定评审分为:首次核准的鉴定评审;换证核准的鉴定评审;增项核准的鉴定评审。
其基本程序为:鉴定评审约请-确认申请材料-成立鉴定评审组-现场审查-整改确认(必要时)-级别核定-提交鉴定评审报告。
第五条对于申请首次核准或者增项核准的申请机构,在约请鉴定评审之前,应当在具有相应检验检测资格的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指导下,开展申请项目的试检验检测工作,并且出具每个项目不少于两份的试检验检测报告(电站锅炉、压力管道、客运架空索道可以只出具一份)。
试检验检测报告上应当有一名在现场监督指导的具有申请项目检验师(或者无损检测Ⅲ级)资格的人员签署的对申请机构检验检测能力的评价意见。
评价意见应当包括申请机构的申请项目检验检测能力是否满足检验工作需要的信息。
B级无损检测机构核准条件

《TSG Z7005-2015特种设备无损检测机构核准规则》 B1 基本条件 B1.1法人资格 申请机构应具有法人资格。 B1.2管理人员 申请机构应当配备机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以及无损检测责任师等管理人员。管理人员 应当满足以下要求: (1)机构负责人,具有管理相应规模机构的经历以及组织领导能力,熟悉特种设备无损检测的业务 以及相关的法律和法规;至少取得一项与申请核准项目对应的无损检测人员资格或者有不少于 40学时的 无损检测相关知识的培训经历; (2)技术负责人,熟悉无损检测的业务以及法律和法规,具有岗位需求的业务能力,至少取得一项 与申请核准项目对应的Ⅲ级无损检测人员资格,《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考核规则》中无损检测项目未 设置Ⅲ级资格的,至少取得一项与申请核准项目对应的II级无损检测人员资格(不少于4年) (3)质量负责人,接受过质量管理体系标准或者质量管理方面的专门培训,具有无损检测相关管理 工作经历,具有岗位无损检测人员 资格; (4)无损检测责任师,取得与所担任项目对应无损检测Ⅱ级 (不少于 4 年)或者Ⅲ级无损检测人员资 格; 具有岗位需要的技术业务水平。 机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不得兼任无损检测责任师。
特种设备无损检测机构核准条件
《TSG Z7005-2015特种设备无损检测机构核准规则》 B2常规检测(CG)专项条件 B2.1无损检测人员 (1)签有正式聘用合同的全职持证人员不少于25人; (2)常规检测项目对应的Ⅲ级无损检测人员不少于3人(首次核准或者增项核准的,已聘用期不少于 3个月),其中RTⅢ、UTⅢ、MTⅢ、PTⅢ级无损检测人员资格各不少于1项; (3)常规检测项目对用的Ⅱ级无损检测人员不少于18人,其中RTⅡ、UTⅡ、MTⅡ、PTⅡ级无损检 测人员资格各不少于5项。
TSG Z7004-2004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征求意见稿)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Z7004-2004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征求意见稿)Accreditation Critria onSpecial Equipment Inspection Agencies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2004年月日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申请与受理 (2)第三章鉴定评审 (2)第四章审批与发证 (3)第五章附则 (3)附件1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项目分类表 (5)附件2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基本条件 (9)附件3 定期检验责任承担确认证明 (28)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核准工作,根据《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管理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管理规定》第三条所述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型式试验机构除外)的核准。
第三条核准分为首次核准、增项核准、换证核准。
第四条经过核准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可以从事核准项目(分类见附件1)的检验检测工作。
第五条核准程序为:申请、受理、鉴定评审、审批与发证。
第六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负责特种设备综合检验机构、企业自检机构和无损检测机构的核准,以及气瓶检验机构核准中的审批与发证;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本辖区气瓶检验机构核准中的受理和鉴定评审。
第二章申请与受理第七条申请核准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申请机构)应当满足《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基本条件》(附件2)的要求。
第八条申请机构应当填写国家质检总局统一制定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申请书》,并且按以下规定提出申请。
(一)特种设备综合检验机构、企业自检机构和无损检测机构,应当将其核准申请书送所在地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签署意见后,向国家质检总局提出申请。
(二)气瓶检验机构,应当将其核准申请书送所在地的地市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签署意见后,向所在地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申请。
《特种设备无损检测机构级别评定标准》

附件1:《特种设备无损检测机构级别评定标准》第1号修改单(对2015年8月1日第1版的修改)一、对正文的修改1. 第五条修改为:“(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无损检测机构评定为A级:“1. Z≥90(见附件B);“2. Ⅲ级无损检测人员不少于6名,其中至少有3名已在该机构连续工作4年以上;Ⅱ级无损检测人员不少于45名,其中至少有25名已在该机构连续工作4年以上;“3. 四年内未发生直接责任的较大及以上由检测质量引起的特种设备事故或安全生产事故;“4. 四年内未发生直接责任的预警等级较大及以上的污染事件;“5. 四年内未发生虚假的检测行为;“6. 被核准的无损检测项目不少于2项(其中至少1项为常规项目);“7. 四年内检测责任过失赔付能力不低于600万元/年;“8. 固定办公场所(含试验场地)不少于1500平方米;“9. 取得B级《级别评定证书》满2年。
“(二)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无损检测机构评定为B级:“1. Z≥80;“2. Ⅲ级无损检测人员不少于4名,其中至少有2名已在该机构连续工作2年以上;Ⅱ级无损检测人员不少于25名,其中至少有15名已在该机构连续工作2年以上;“3. 四年内未发生直接责任的较大及以上由检测质量引起的特种设备事故或安全生产事故;“4. 四年内未发生直接责任的预警等级较大及以上的污染事件;“5. 四年内未发生虚假的检测行为;“6. 四年内检测责任过失赔付能力不低于400万元/年;“7. 固定办公场所(含试验场地)不少于800平方米;“8. 取得C级《级别评定证书》满2年。
“ (三)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无损检测机构评定为C级:“1. 四年内(持《核准证》不满四年的,按实际持证年限计算,下同)未发生直接责任的较大及以上由检测质量引起的特种设备事故或安全生产事故;“2. 四年内未发生直接责任的预警等级较大及以上的污染事件;“3. 四年内未发生虚假的检测行为。
”2. 第十四条、第十五条删除,其它条款的序号顺延。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基本条件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基本条件无损检测机构(一)有明确的法律地位,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实体,持有有效的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以提供无损检测服务为主营业务(无损检测业务收入在年度业务总收入中的比例不小于60%),能够独立、公正地开展无损检测工作。
(二)具有一定的规模1、签有正式全职聘用合同,且聘期不少于2年的员工人数不少于12人。
2、注册资本本金不低于50万元3、固定资产总值不低于30万元,其中仪器设备类不低于20万元。
(三)具有一定的专业技术力量1、机构业务经营负责人:具有工程师职称,有较强的管理水平和组织领导能力,熟悉特种设备无损检测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检测业务。
2、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师职称,且持有与申请项目相关的一项特种设备无损检测Ⅲ级资格证,或者与申请项目相对应相对应所有项目的特种设备无损检测Ⅱ级资格证,具备在相应检验检测机构技术负责岗位工作不少于2年的经历,或者担任检测责任师及技术管理岗位工作3年以上的经历,熟悉特种设备无损检测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检测业务,具有岗位需要的业务水平和组织能力。
3、质量负责人:持有至少一个与申请项目相对应的无损检测Ⅱ级或者以上资格证,具备从事特种设备无损检测相关管理工作3年以上的经历,经受过质量体系标准或者管理方面的专门培训,熟悉质量管理工作具有岗位需要的业务水平和组织能力。
4、无损检测责任工程师:具有工程师职称,持有相应项目的无损检测Ⅲ级资格证(当现有该项目的Ⅲ级持证人员已担任技术负责人时,此项目的无损检测责任工程师也可以由Ⅱ级持证人员担任),具有岗位需要的技术业务水平。
5、技术负责人和无损检测责任师的岗位之一,应当由持有与申请项目相对应的Ⅲ级持证人员已担任。
6、持证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的比例满足以下要求:无损检测持证人员数量占机构职工总数的比例不小于70%,工程技术人员数量占机构职工总数的比例不小于30%,各项目与级别人员的配备与申请项目相适应,其中特种设备相关专业的工程技术人员数量不得少于2名,与申请项目相对应的各个级别无损检测持证人员数(第1页)量不得低于表4的要求。
特种设备无损检测机构级别评定标准

特种设备无损检测机构级别评定标准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2015年8月1日前言《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自2005年3月1日实施以来,特别是特种设备无损检测机构级别评定工作的开展,对特种设备无损检测机构提升管理能力与技术水平,改善技术装备与检验、检测条件,提高检测质量与检测能力,完善制度建设与人才培训机制,增强责任意识与服务观念,规范行业自律与检测行为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特种设备无损检测机构级别评定工作,已被社会广泛接受与认可。
近十年来,特种设备无损检测机构级别评定成为无损检测机构资源、能力、绩效和社会责任等方面的综合评价标志,是工程招标重要条件。
期间,为了适应社会经济发展与技术进步的需要,2007年6月1日、2009年6月1日和2011年1月1日先后出台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第1、2、3号修改单。
2013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颁布,将特种设备无损检测机构作为专门一类机构进行监督管理,并要求特种设备行业协会承担起加强行业自律,推进行业诚信体系建设,提高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水平的重任。
另外,2015年1月7日,国家质检总局颁布了《特种设备无损检测机构核准规则》,要求特种设备无损检测行业协会“应当在提高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水平、加强行业自律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促进特种设备无损检测行业自律和诚信建设”。
根据要求,由特种设备无损检测行业协会组织实施特种设备无损检测机构的级别评定工作。
2014年4月,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组织有关特种设备无损检测机构代表、无损检测专家成立了起草组,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形成了《特种设备无损检测机构级别评定办法》征求意见稿,于2014年12月征求意见。
根据征求到的意见,2015年1月,起草组根据征求意见形成送审稿。
2015年6月24日,协会将送审稿提交特种设备无损检测机构理事单位、特种设备无损检测工作委员会主任和副主任单位进行审议,2015年7月17日,起草组根据审议意见修改后形成报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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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团体标准
8. 固定办公场所(含试验场地)不少于 1500 平方米; 9. 取得 B 级《级别评定证书》满 2 年。
(二)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无损检测机构评定为 B 级: 1. Z≥80; 2. Ⅲ级无损检测人员不少于 4 名,其中至少有 2 名已在该机构连续工作 2 年以上; Ⅱ级无损检测人员不少于 25 名,其中至少有 15 名已在该机构连续工作 2 年以上; 3. 四年内未发生直接责任的较大及以上由检测质量引起的特种设备事故或安全生 产事故; 4. 四年内未发生直接责任的预警等级较大及以上的污染事件; 5. 四年内未发生虚假的检测行为; 6. 四年内检测责任过失赔付能力不低于 400 万元/年; 7. 固定办公场所(含试验场地)不少于 800 平方米; 8. 取得 C 级《级别评定证书》满 2 年。
(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无损检测机构评定为 A 级: 1. Z≥90(见附件 B); 2. Ⅲ级无损检测人员不少于 6 名,其中至少有 3 名已在该机构连续工作 4 年以上; Ⅱ级无损检测人员不少于 45 名,其中至少有 25 名已在该机构连续工作 4 年以上; 3. 四年内未发生直接责任的较大及以上由检测质量引起的特种设备事故或安全生 产事故; 4. 四年内未发生直接责任的预警等级较大及以上的污染事件; 5. 四年内未发生虚假的检测行为; 6. 被核准的无损检测项目不少于 2 项(其中至少 1 项为常规项目); 7. 四年内检测责任过失赔付能力不低于 600 万元/年;
2014 年 4 月,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组织有关特种设备无损检测机构代表、无损检测专家成立
了起草组,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形成了《特种设备无损检测机构级别评定办法》征求意见稿,于 2014
年 12 月征求意见。根据征求到的意见,2015 年 1 月,起草组根据征求意见形成送审稿。2015 年 6
月 24 日,协会将送审稿提交特种设备无损检测机构理事单位、特种设备无损检测工作委员会主任和
检测条件,提高检测质量与检测能力,完善制度建设与人才培训机制,增强责任意识与服务观念,
规范行业自律与检测行为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特种设备无损检测机构级别评定工作,已被社会
广泛接受与认可。近十年来,特种设备无损检测机构级别评定成为无损检测机构资源、能力、绩效
和社会责任等方面的综合评价标志,是工程招标重要条件。期间,为了适应社会经济发展与技术进
目录
第一章 总 则......................................................................................................................................... 1 第二章 分级及条件..................................................................................................................................... 1 第三章 A 级和 B 级评定程序及要求 ........................................................................................................ 2 第四章 审批................................................................................................................................................. 3 第六章 附 则............................................................................................................................................. 4 附件 A 特种设备无损检测机构级别评定证书 ............................................................................................ 5 附件 B 综合评定分(Z)评定方法.............................................................................................................. 6 附件 C 特种设备无损检测机构级别评定申请书 ...................................................................................... 16 附件 D 特种设备无损检测机构级别评定约请函 ...................................................................................... 17 附件 E 特种设备无损检测机构现场级别评定通知函............................................................................... 18 附件 F 级别评定情况汇总表....................................................................................................................... 19 附件 G 特种设备无损检测机构级别评定报告 .......................................................................................... 20 附件 H 特种设备无损检测机构级别评定意见 .......................................................................................... 23 附件 IC 级特种设备无损检测机构级别评定意见 ..................................................................................... 24 附件 J 特种设备无损检测机构级别评定不予评定通知书........................................................................ 25 附件 K 特种设备无损检测机构承担的无损检测工程项目备案表 ..........................................................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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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团体标准
特种设备无损检测机构级别评定标准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特种设备无损检测行业健康发展,推进行业诚信体系建设,提高 行业管理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特种设备无损检测机构核准规则》(以下简称《核准规则》)制定本标准。
第三章 A 级和 B 级评定程序及要求
第六条 级别评定的程序包括申请、受理、级别评定。 第七条 申请级别评定的无损检测机构(以下简称“申请机构”),应当向协会秘 书处提交以下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一)加盖申请机构公章的《特种设备无损检测机构级别评定申请书》(以下简称 《申请书》,见附件 C); (二)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核准证》(复印件)。 第八条 协会秘书处应当在收到申请资料的 10 个工作日内做出受理决定。 申请资料符合要求的,协会秘书处应当在《申请书》上填写受理意见(有效期 12 个月),并将其返回申请机构;申请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协会秘书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 请机构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申请机构未达到本标准第五条规定的条件、或有其它影响级别评定因素的,不予受 理。 第九条 申请机构约请时,应当向协会秘书处提交以下资料: —2—
特种设备无损检测机构 级别评定标准
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 2015 年 8 月 1 日
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团体标准
前言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自 2005 年 3 月 1 日实施以来,特别是特种设备无损检测机
构级别评定工作的开展,对特种设备无损检测机构提升管理能力与技术水平,改善技术装备与检验、
提高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水平的重任。另外,2015 年 1 月 7 日,国家质检总局颁布了《特种设备无损
检测机构核准规则》,要求特种设备无损检测行业协会“应当在提高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水平、加强行
业自律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促进特种设备无损检测行业自律和诚信建设”。根据要求,由特种设备
无损检测行业协会组织实施特种设备无损检测机构的级别评定工作。
步的需要,2007 年 6 月 1 日、2009 年 6 月 1 日和 2011 年 1 月 1 日先后出台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
机构核准规则》第 1、2、3 号修改单。
2013 年 6 月 29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颁布,将特种设备无损检测机构作为专
门一类机构进行监督管理,并要求特种设备行业协会承担起加强行业自律,推进行业诚信体系建设,
副主任单位进行审议,2015 年 7 月 17 日,起草组根据审议意见修改后形成报批稿。2015 年 8 月 1
日,本标准由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批准颁布。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和人员如下:
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
沈 钢 姜国锋 仇道太 靳玉庆
天津石化装备研究院压力容器检验研究中心
蒋仕良
中石化工程质量监测中心
第二条 本标准适用于按照《核准规则》取得《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以 下简称《核准证》)的特种设备无损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无损检测机构”)的级别评 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