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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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找哪里盖章

劳动合同找哪里盖章

劳动合同找哪里盖章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确立劳动关系的重要法律文件,它明确了双方在劳动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

在签订劳动合同的过程中,盖章是一个重要的环节,那么劳动合同应该在哪里盖章呢?本文将从劳动合同盖章的位置、盖章的主体、盖章的注意事项等方面进行详细解答。

一、劳动合同盖章的位置劳动合同盖章的位置一般应在最后一页的落款处。

落款处是指劳动合同的结束部分,通常包括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签字、盖章以及签订日期等内容。

在落款处,用人单位需要加盖公章,劳动者需要签字确认。

此外,劳动合同一般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盖章的位置应一致。

二、劳动合同盖章的主体劳动合同盖章的主体包括用人单位和劳动者。

用人单位加盖公章是对劳动合同内容的确认,表示用人单位同意履行合同中约定的义务,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劳动者签字是对劳动合同内容的确认,表示劳动者同意履行合同中约定的义务,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和约束。

三、劳动合同盖章的注意事项1. 盖章应及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在劳动合同签订的同时进行盖章,确保合同的有效性。

2. 盖章要清晰:盖章应确保清晰可辨,不得模糊不清。

如有盖章不清晰的情况,应及时重新盖章。

3. 盖章要规范:用人单位应使用正规的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印章代替。

劳动者应使用自己的签名,不得由他人代签。

4. 盖章要完整:劳动合同应完整地包含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不得遗漏重要内容。

双方在盖章前应仔细阅读合同全文,确保无遗漏。

5. 盖章要合法: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具备签订劳动合同的资格,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6. 盖章要保存好:双方在盖章后应妥善保管好劳动合同,以免丢失或损坏。

四、劳动合同盖章的意义劳动合同盖章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确认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重要环节。

通过盖章,劳动合同正式生效,双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盖章还有利于保障劳动者的权益,一旦发生劳动争议,劳动合同将成为处理争议的重要依据。

总之,劳动合同盖章是一个重要的环节,双方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合同的有效性。

劳动合同要在哪里盖章呢

劳动合同要在哪里盖章呢

劳动合同要在哪里盖章?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重要法律文件。

在我国,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都要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那么,在劳动合同中,到底要在哪里盖章呢?本文将对此进行详细解析。

一、劳动合同盖章的位置1. 落款处劳动合同的落款处是劳动合同中必须盖章的地方。

在双方当事人签字之后,用人单位需要在劳动合同的落款处加盖单位公章,以表示对劳动合同的确认和认可。

劳动者也需要在落款处签字,表示对劳动合同的接受和认可。

2. 合同正文中涉及单位名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的地方在劳动合同的正文中,涉及到用人单位名称、劳动者姓名、签字人职务的地方,也需要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这些章戳可以证明劳动合同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同时也是对双方当事人身份的确认。

3. 劳动合同的附件如果劳动合同中有附件,如职位说明书、岗位职责、薪资福利等内容,用人单位也需要在附件上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以表示对这些附件的认可。

4. 劳动合同的副本在签订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应将劳动合同的正本交予劳动者,同时保留副本。

在副本上,用人单位也需要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以证明劳动合同的副本与正本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劳动合同盖章的章戳类型1. 单位公章单位公章是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上加盖的最重要的章戳。

公章代表了用人单位的法人身份,是对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的确认。

在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过程中,用人单位需要使用合法、有效的公章。

2. 合同专用章合同专用章是用人单位用于签订劳动合同的章戳。

合同专用章具有与单位公章同等的法律效力,可以在劳动合同上加盖,以证明劳动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3. 人事专用章或人事部印章人事专用章或人事部印章是用人单位内部用于办理人力资源事务的章戳。

在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过程中,如果用人单位授权人事专用章或人事部印章具有法律效力,那么这些章戳也可以在劳动合同上加盖。

劳动合同上盖章有什么区别

劳动合同上盖章有什么区别

劳动合同上盖章有什么区别一、前言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确立劳动关系的法律文件,它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的重要依据。

在劳动合同的签订过程中,常常会出现盖章和签字的情况,那么劳动合同上盖章有什么区别呢?本文将从劳动合同盖章和签字的概念、法律效力、区别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二、劳动合同盖章和签字的概念及法律效力1. 劳动合同盖章劳动合同盖章是指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上盖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用以证明用人单位对劳动合同内容的认可和承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因此,劳动合同盖章具有合同成立和生效的法律效力。

2. 劳动合同签字劳动合同签字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上签名或者盖个人章,用以表示劳动者对劳动合同内容的认可和承诺。

劳动合同签字是劳动者对合同权利义务关系的明确表示,具有法律效力。

三、劳动合同盖章和签字的区别1. 主体资格不同劳动合同盖章的主体是用人单位,盖章行为代表了用人单位对劳动合同的认可和承诺。

而劳动合同签字的主体是劳动者,签字行为代表了劳动者对劳动合同的认可和承诺。

2. 法律效力不同劳动合同盖章具有合同成立和生效的法律效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成立后,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上盖章后,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对劳动者的义务。

劳动合同签字也具有法律效力,签字代表了劳动者对劳动合同的认可和承诺。

劳动者签字后,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包括按时提供劳动力、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等。

3. 形式要求不同劳动合同盖章通常要求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上盖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

公章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代表机构,具有法律效力。

合同专用章是用人单位用于签订合同的专用章,也具有法律效力。

劳动合同签字则要求劳动者本人签名或者盖个人章。

签名是劳动者的个人标识,具有法律效力。

个人章是劳动者用于签字盖章的专用章,也具有法律效力。

劳动合同书盖章规定

劳动合同书盖章规定

劳动合同书盖章规定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劳动者):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劳动合同的盖章事项达成如下规定:第一条盖章要求1. 本劳动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 劳动合同书须由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和乙方本人签字盖章。

3. 盖章应清晰可辨,不得涂改、伪造或使用无效印章。

第二条盖章效力1. 劳动合同书一经双方签字盖章,即具有法律效力。

2. 双方应严格按照劳动合同书约定的内容执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三条盖章程序1. 甲方应在劳动合同书签订后,及时加盖公司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2. 乙方应在甲方盖章后,亲自在劳动合同书上签字并加盖个人印章。

第四条盖章责任1. 甲方未按规定盖章或使用无效印章的,劳动合同书无效。

2. 乙方未按规定签字盖章的,视为乙方放弃劳动合同书的法律效力。

第五条盖章变更1. 劳动合同书需要变更时,双方应协商一致,并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书。

2.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书应重新盖章,原劳动合同书作废。

第六条盖章纠纷解决1. 因盖章引起的纠纷,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

2. 协商不成时,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规定作为劳动合同书的附件,与劳动合同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个人印章(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员工劳动合同范本盖章要求

员工劳动合同范本盖章要求

员工劳动合同范本盖章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为了规范劳动合同的订立,保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现将员工劳动合同范本盖章要求如下:一、劳动合同的订立1.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订立劳动合同。

2. 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字或者盖章。

3. 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合同上盖章,并加盖公章或者人事章。

二、劳动合同的内容1. 劳动合同应当包括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2. 劳动合同应当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事项。

3. 劳动合同还应当包括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三、劳动合同的盖章要求1. 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合同上盖章,并加盖公章或者人事章。

2. 用人单位的盖章应当清晰、完整,不得模糊、残缺或者褪色。

3. 用人单位的盖章应当使用红色印泥,不得使用其他颜色。

4. 用人单位的盖章应当在劳动合同的每一页上均加盖,以证明劳动合同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四、劳动合同的生效1. 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2. 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合同生效后一个月内,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

3. 劳动合同的生效,并不意味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立即建立。

劳动关系的确立,应当以劳动者实际开始工作为准。

总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是保护双方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劳动合同的订立和盖章程序,确保劳动合同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劳动者也应当认真阅读劳动合同,确认合同内容,并在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书盖章规定

劳动合同书盖章规定

劳动合同书盖章规定
合同范本。

劳动合同书盖章规定。

一、书面形式。

1. 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用人单位加盖公章或者法定代表
人签字确认,并由劳动者签字确认。

二、公章使用规定。

1. 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合同上加盖公司公章,公章应当清晰完整,不得有涂改、破损等情况。

2. 公章应当由用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保管,未经授权的人员不得私
自使用公章。

3. 公章使用过程中如有遗失或损坏,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备,并重新办理公
章使用手续。

三、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规定。

1. 用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应当在劳动合同上亲笔签字确认,并注明签字日期。

2. 法定代表人签字应当真实有效,不得代他人签字或篡改签字内容。

3. 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的劳动合同具有法律效力,用人单位应当严格遵守合同
约定,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以上是关于劳动合同书盖章规定的合同范本,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请随时与我联系。

劳动合同盖公章还是合同章

劳动合同盖公章还是合同章

劳动合同盖公章还是合同章一、引言在劳动关系中,劳动合同是双方约定工作内容、工作条件、权责等关系的重要文件。

然而,当涉及到盖章的问题时,很多人常常犯迷糊。

在劳动合同上到底应该盖公章还是合同章?本文将从法律、习惯、操作等多个角度进行分析,为大家解决这一困惑。

二、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合同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合同可以通过签字或者盖章来表明双方的意愿。

因此,在法律层面上,并没有明确规定劳动合同应该盖公章还是合同章。

三、习惯惯例在实际操作中,劳动合同的盖章方式存在一定的地区差异和行业差异。

一般情况下,以下几种情况下应该盖公章:1.盖公章作为用人单位的正式身份认证,特别是国有企事业单位、政府机关等;2.劳动合同需要开具相关证明材料时,如劳动合同解除证明、社保缴纳证明等。

而以下情况下则可以盖合同章:1.劳动合同双方约定的盖合同章;2.劳动合同中并无明确规定盖公章的要求。

需要强调的是,对于劳动者而言,盖章并不能改变合同条款的效力,重要的是双方对合同内容的理解和遵守。

四、操作建议在实际操作中,为了避免出现纠纷和误解,建议按照以下原则进行操作:1.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盖公章还是合同章,以避免双方的疑虑和争议;2.根据用人单位的要求和惯例进行操作,尤其是国有企事业单位、政府机关等;3.在劳动合同中同时约定盖公章和合同章,以兼顾各方的需求。

五、总结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中的重要文件,而盖章是确认合同双方意愿的一种方式。

虽然法律并未明确规定劳动合同应该盖公章还是合同章,但根据地区习惯和行业惯例,我们可以灵活选择。

为了避免纠纷和误解,建议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盖章方式,或者根据用人单位的要求进行操作。

最重要的是,双方应当理解并严格遵守合同条款,保护自己的权益。

希望本文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关于劳动合同盖章的困惑,并在劳动关系中起到一定的指导作用。

劳动合同范本盖什么章

劳动合同范本盖什么章

劳动合同范本盖什么章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确立劳动关系的法律文件,是双方权益的法律保障。

在签订劳动合同的过程中,需要明确合同盖章的相关事宜,以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法律效力。

一、劳动合同盖章的要求1. 用人单位的印章:劳动合同应加盖用人单位的公章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的印章。

公章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代表符号,具有法律效力,能够证明用人单位的合法身份。

2. 法定代表人的签名或盖章:劳动合同还需加盖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的签名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是对用人单位承担法律责任的自然人,其签名或盖章能够证明用人单位对劳动合同的认可和承诺。

3. 劳动者的签名:劳动者应亲自签字确认劳动合同。

劳动者签字是表示劳动者对合同内容的认可和同意,是劳动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

二、劳动合同盖章的位置劳动合同的盖章位置一般应在合同的结尾部分,即“双方签字或盖章”栏目下方。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印章应分别盖在合同的相应位置,以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三、劳动合同盖章的注意事项1. 盖章须清晰、完整:劳动合同的印章必须清晰、完整,不得模糊、残缺,以确保合同的法律效力。

2. 盖章须使用合法印章:用人单位应使用符合法律规定的印章,不得使用非法印章,以免影响合同的法律效力。

3. 盖章须双方确认:劳动合同的盖章应在双方见证下进行,以确保合同的真实性和公正性。

4. 盖章后的合同保管:劳动合同盖章后,双方应各自保管好合同副本,以备日后查阅。

总之,劳动合同的盖章是劳动合同生效的重要环节,双方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法律效力。

在签订劳动合同的过程中,双方应认真履行合同盖章的程序,明确盖章的要求和注意事项,共同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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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 盖章篇一:如何在合同上签字盖章如何在劳动合同上签名盖章(1)当事人在劳动合同上盖章签字的重要性劳动合同上,通常都有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印鉴。

其目的是为了确认合同的内容和宣示双方遵守合同条款的承诺。

因此,几乎所有的合同上,都毫无例外地要写上一句:本合同经双方盖章签字生效。

签字、盖章即生效,是订立各类合同的一般规则。

所以,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在劳动合同上签名盖章。

假如不十分清楚和同意合同的内容,就不要急于在合同上签名盖章。

(2)按照惯例和法律常识,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上签名或盖章的人,必须是这个企业的法人代表即经理、厂长之类的老板本人,必须是企业的一把手。

而企业的副职,如副厂长、副经理和党、团负责人均无权在劳动合同上签名。

当然,如果一把手不在或无法实施签名盖章时,由一把手出具文字授权文书,副职或其他人也可代为签名。

(3)劳动合同上,用人单位须加盖公章才有效而这个公章只能是该企业的办公用章,或合同专用章。

除此之外的党、团、工会、妇联、财务和其他二级机构,如公关部、人事部、人力资源部之类的企业下属机构的专业用章,加盖在合同上,均不被司法程序认可。

(4 )在劳动合同上签署自己的姓名,标志着劳动合同的生效因此,你在签名时必须注意以下事项:一是必须签上与自己身份证和户口本相同的名字,不得签署假名、小名、有别字、有错字的姓名;二是字迹清楚,易于辨认。

(5)在劳动合同上签字的顺序一般而论,在劳动合同上签字,只要双方都在场,无论其用人单位,还是打工者,是谁先在劳动合同上签字都不会影响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

但是,依笔者之见,为使打工者能够较多地争得一些主动权,建议你应主动要求或请用人单位先签,而后打工者再签,这样,既显得礼貌,又留有余地。

篇二:劳动合同, 公章, 合同章篇一:劳动合同没盖公章有效吗?劳动合同没盖公章有效吗?杜小姐在某公司做文秘工作一年多了。

最近,在工作中出了几次差错,让总经理很不满意。

于是,公司决定解除她的劳动合同。

杜小姐对此不服,提起了劳动争议仲裁。

仲裁机构在审查公司与杜小姐签订的劳动合同时发现,公司在这份劳动合同上,没有加盖公司公章,也没有合同鉴证机关的鉴证,公司这方只有一个法人代表的个人签字。

有人认为这份合同属于无效,但杜小姐不同意,她认为:“第一,我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虽然公司没有加盖公章,但有法人代表的亲笔签名,这就表示公司认可该合同,怎么能说是无效合同呢?第二,这份合同虽然没经过鉴证机关审查鉴证,但合同条款中并没有违法和不公正的内容呀。

所以,不能说这是一份无效劳动合同。

”又有人认为:“劳动合同上没有加盖公司的公章,本身就不符合订立合同的形式要件,再加上又没有经过鉴证,这份劳动合同当然无效了。

”这份劳动合同无效吗?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时,应该在劳动合同上签章。

即由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本案中的公司在劳动合同上没有加盖公司的公章是不符合劳动法规定的,但这个问题的出现主要是由公司的过错造成的,公司应当承担主要责任。

所以,虽然合同未加盖公章,但毕竟有法人代表(总经理)的签名,法人代表有权代表公司订立合同。

不能仅凭没有盖公章就认定是无效合同。

实际上,该公司与杜小姐双方都已在一年多的时间里,按合同的约定履行了相应的义务,也享受了各自的权利,现在有人突然说合同是无效的,实在是荒唐可笑。

其次,关于劳动合同的鉴证,我国目前的规定是“鼓励鉴证”,而不是“强制性鉴证”。

换句话说,鉴证只是劳动合同管理部门对合同进行审查认定的一种形式,并不是劳动合同成立的必备条件,更不能用它来作为劳动合同是否有效的标志。

因此,称劳动合同未经鉴证机关审核盖章,就是无效合同的说法,也是站不住脚的。

所述,尽管该合同在形式上有一定的缺陷,但还不能因此认定该合同无效。

只要该合同内容是合法的,且双方在签订时没有任何一方存在欺诈或胁迫行为,仲裁机构完全可以将它看做一份有效的劳动合同。

劳动法律篇二:劳动合同报告专用章预留印鉴苏州工业园区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报告专用章预留印鉴单位名称:公积金编号: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实际经营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劳动合同报告专用章:单位公章填制日期:年月日注:本单一式三份,由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管理窗口、园区劳动保障局各留一份。

苏州工业园区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报告专用章预留印鉴单位名称:公积金编号: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实际经营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劳动合同报告专用章:单位公章填制日期:年月日注:本单一式三份,由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管理窗口、园区劳动保障局各留一份。

苏州工业园区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报告专用章预留印鉴单位名称:公积金编号: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实际经营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劳动合同报告专用章:单位公章填制日期:年月日注:本单一式三份,由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管理窗口、园区劳动保障局各留一份。

篇二: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报告专用章预留印鉴苏州工业园区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报告专用章预留印鉴单位名称:公积金编号: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实际经营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单位名称:公积金编号: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实际经营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劳动合同报告专用章:单位公章填制日期:年月日注:本单一式三份,由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管理窗口、园区劳动保障局各留一份。

苏州工业园区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报告专用章预留印鉴单位名称:公积金编号: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实际经营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劳动合同报告专用章:单位公章填制日期:年月日注:本单一式三份,由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管理窗口、园区劳动保障局各留一份O篇三:合同盖章要求合同盖章要求具体盖章要求详见下表:附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公司全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姓名:委托代理人职务: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委托人现委托上列人员作为委托人的代理人,以委托人的名义参加投标的相关活动,该委托代理人在投标、合同谈判、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及处理等有关的一切事务之法律后果,均由委托人一体承受。

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特此委托委托人:(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年月日篇四:劳动合同未签字盖章可否主张双倍工资想学法律?找律师?请上http:// 劳动合同未签字盖章可否主张双倍工资市民叶先生:XX年3月初,我入职江西某酒业集团销售公司半月时,公司通过人力资源部专用邮箱向我发送了书面劳动合同的电子文本,该合同就我的工作内容、基本工资、绩效提成、奖金、合同期限与社保待遇等进行了约定。

我提出了具体意见后,公司做了修改,再次发给我,我再次予以回复,意见为“同意”。

事后,公司按照约定,每月向我的银行卡汇入基本工资3600 元,绩效奖金及提成每月1000 至6000 元不等,并按月为我缴纳了社保金。

XX 年10 月下旬,我因违反公司制度被辞退。

我认为双方一直未签订正式的书面劳动合同,公司应支付6 个月的双倍工资。

公司认为电子文本的劳动合同已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确定,并早已实际履行,应视为已经签订了劳动合同,拒绝了我的要求。

请问:我若申请仲裁会得到法律的支持吗?律师:《民事诉讼法》第63 条规定的证据种类分为八类,其中第5 项明确规定“电子数据”系证据之一种。

可见,数据电子文本一类的内容与纸质书面材料,只要经查证属实,具有同样的证据效力。

《合同法》第37 条规定: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依据上述法律规定,当事人双方所订立的合同虽未签字盖章,但只要一方已经履行了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则成立并生效。

根据你的案情叙述,双方之间的电子文本劳动合同不仅经过了双方平等协商,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一致,而且公司一方按合同约定履行了按月向你支付工资、绩效奖金等主要合同义务,你也同样按约定从事酒类销售工作。

双方之间的电子文本劳动合同虽未签字,但已经全面实际履行,应视为双方已经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

因此,你申请劳动仲裁是不会得到法律的支持。

有法律问题,上法律快车http:///篇五:劳动合同没盖章篇一:劳动合同没盖公章有效吗?劳动合同没盖公章有效吗?杜小姐在某公司做文秘工作一年多了。

最近,在工作中出了几次差错,让总经理很不满意。

于是,公司决定解除她的劳动合同。

杜小姐对此不服,提起了劳动争议仲裁。

仲裁机构在审查公司与杜小姐签订的劳动合同时发现,公司在这份劳动合同上,没有加盖公司公章,也没有合同鉴证机关的鉴证,公司这方只有一个法人代表的个人签字。

有人认为这份合同属于无效,但杜小姐不同意,她认为:“第一,我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虽然公司没有加盖公章,但有法人代表的亲笔签名,这就表示公司认可该合同,怎么能说是无效合同呢?第二,这份合同虽然没经过鉴证机关审查鉴证,但合同条款中并没有违法和不公正的内容呀。

所以,不能说这是一份无效劳动合同。

”又有人认为:“劳动合同上没有加盖公司的公章,本身就不符合订立合同的形式要件,再加上又没有经过鉴证,这份劳动合同当然无效了。

”这份劳动合同无效吗?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时,应该在劳动合同上签章。

即由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本案中的公司在劳动合同上没有加盖公司的公章是不符合劳动法规定的,但这个问题的出现主要是由公司的过错造成的,公司应当承担主要责任。

所以,虽然合同未加盖公章,但毕竟有法人代表(总经理)的签名,法人代表有权代表公司订立合同。

不能仅凭没有盖公章就认定是无效合同。

实际上,该公司与杜小姐双方都已在一年多的时间里,按合同的约定履行了相应的义务,也享受了各自的权利,现在有人突然说合同是无效的,实在是荒唐可笑。

其次,关于劳动合同的鉴证,我国目前的规定是“鼓励鉴证”,而不是“强制性鉴证”。

换句话说,鉴证只是劳动合同管理部门对合同进行审查认定的一种形式,并不是劳动合同成立的必备条件,更不能用它来作为劳动合同是否有效的标志。

因此,称劳动合同未经鉴证机关审核盖章,就是无效合同的说法,也是站不住脚的。

所述,尽管该合同在形式上有一定的缺陷,但还不能因此认定该合同无效。

只要该合同内容是合法的,且双方在签订时没有任何一方存在欺诈或胁迫行为,仲裁机构完全可以将它看做一份有效的劳动合同。

劳动法律篇二:劳动合同没盖章是否有效劳动合同没盖章是否有效?有很多员工和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并没有加盖公章,而是以双方签字作为有效依据,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员工和公司之间发生劳动纠纷,该劳动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用?关于劳动合同没有盖章是否就没有法律效用问题,我们可以从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第一,完整的合同形式应该是在签订合同的具体内容条款以后,双方要盖章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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