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钢门窗执行标准和承诺技术指标
塑钢窗断桥窗技术要求

附件3塑钢窗工程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一、塑钢门窗技术要求1.住宅采用节能型单框三玻塑钢窗,其中塑钢门双玻玻璃。
2.门窗玻璃的选用应遵照《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和《建筑安全玻璃管理制度》发改运行〔2003〕2116号及地方主管部门的规定。
3.下亮玻璃底边距本层室内装饰地面高度小于900mm高或单块玻璃大于1.5㎡窗玻璃,均为安全玻璃,门玻璃为双片钢化玻璃。
应符合国家标准GB9962的安全玻璃要求。
4.五金要求:A 执手在外观、操作力和力矩、反复启闭、抗扭矩、抗拉性能必须达到JG/T124-2007《建筑门窗五金件传动机构用执手》的检验标准。
B 传动锁闭器在外观、驱动部件强度、锁闭部件强度、反复启闭性能必须达到JG/T126-2007《建筑门窗五金件传动锁闭器》的检验标准。
C 铰链在外观、上部合页(铰链)承受静态载荷、承载力矩、转动力、反复闭合、悬端吊重、撞击洞口、撞击阻碍物性能必须达到JG/T125-2007《建筑门窗五金件合页(铰链)》的检验标准。
二、塑钢门窗材料品牌要求1.型材:品牌:忠旺65双色共挤系列塑钢窗型材,忠旺60双色共挤系列塑钢门型材。
颜色:外侧深咖啡色(程威201),内侧白色;2.钢衬:塑钢窗部分选用≥1.5mm厚热镀锌钢衬;塑钢门部分选用2.0mm厚热镀锌钢衬。
3.五金配件:品牌:德国丝吉利娅或德国格屋内平开(窗)及外开(门)五金件。
包括执手、传动锁闭器、铰链、风撑(仅窗);门五金配置:首层和二层塑钢门五金配置为双面执手带锁芯。
三层含三层以上塑钢门五金配件要求为双面执手室外为非操作性执手,不带锁芯;风撑:塑钢门不安装风撑,所有窗均适配风撑;执手颜色:室外执手同型材颜色,室内白色;如开启扇高度超过1.2m,需要用三点锁五金件。
4.玻璃:品牌为沈阳耀华、秦皇岛耀华。
三玻中空玻璃规格为4+6A+4+9A+4,双玻中空规格为4+12A+4 玻璃原片采用建筑级透明浮法玻璃。
采用丁基胶、聚硫胶槽铝式双道密封。
塑钢门窗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1)

塑钢门窗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1.质量标准:平开窗、推拉门窗的加工、安装争取达到A类品,保证一级品。
2.检测标准:国家标准GB8814-98,行业标准JB/T3017、SG/T3018、验收规程JG103-6。
3.保证措施:3.1.建立完善的管理体系,认真执行TQC全面质量管理,加工车间配备专职质量检验员,每道工序都要严把质量关,发现问题严禁向下道工序移交,安装现场配备专职检验员,重点把好门窗的平直、对角线、居中、坚固、密封关窗扇的配件安装关。
3.2.充分发挥本公司检测仪器齐全的优势,对于每批型材进行落锤试验、尺寸变化率和强度试验,型材合格后方能进行加工。
3.3.各种配件,包括五金配件的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进行检测,不合格品坚决不用。
3.4.质检部全员签订质量保证合同。
3.5.定期召开班级质量分析会,对存在的质量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对下道工序制定预防措施,以确保加工、安装质量精益求精、坚固完善。
4.塑钢窗制作质量检验标准:4.1.塑钢窗的表面应平滑,颜色应基本均匀一致,无裂纹、无气泡,焊接清理平整规矩,不得有影响使用的伤痕杂质等缺陷,平均角。
4.2.室外窗应有排水槽,长度为25㎜,槽要平直,不能将型材下边打透,确保侵入框内的水及时排出室外,并有防尘效果。
4.3.窗框扇宽高尺寸的允许偏差,2米以下门窗应不大于+3㎜,,2米以上门窗应不大于+3.5㎜.4.4.窗框扇的对角线尺寸之差,允许偏差(300㎜~900㎜)≤+2.0㎜,(901㎜~1500㎜)≤+2.5㎜,(1501㎜~2000㎜)≤+3.0㎜.4.5.相邻两构件装配间隙小于0.5㎜,相邻两构件焊接处的同一平面度,应不大于0.8㎜.4.6.玻璃压条下面角缝间隙,应不大于1㎜,装配牢固,不得在一边使用两根压条。
4.7.五金配件安装位置正确,数量齐全,安装牢固,开关灵活,并有足够的强度。
4.8.密封条装配后应均匀、牢固、,接口严密,无脱槽现象。
4.9.框扇装配后,不得妨碍开关功能,门窗扇不应翘曲。
塑钢窗的执行标准

塑钢窗的执行标准
塑钢窗的执行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 GB/T 《塑料钢门窗》:该标准规定了塑料钢门窗的分类、术语与定义、材料、生产要求、性能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方面的内容,涵盖了塑钢窗的整个生产过程。
2. GB/T 《建筑用塑钢门窗》:针对产品的尺寸、形状、开启方式等方面制定的标准。
该标准规定了窗型的分类、尺寸、结构等方面的要求,以确保塑钢窗的使用功能和质量。
3. GB/T 《建筑用塑料钢型材》:针对塑料钢型材的品种、质量、尺寸等方面制定的标准。
该标准规定了塑料钢型材的原材料、化学成分、物理性能、表面质量等方面的要求,确保塑料钢型材具有良好的物理和化学性能,以满足塑钢窗的生产需要。
4. GB/T 《建筑用塑钢门窗制作工艺规程》:针对塑钢窗制作过程中的各环节制定的标准。
该标准规定了塑钢窗的加工制造过程、工艺及其要求、检验方法、质量保证等方面的内容,以确保塑钢窗制作的规范化和工艺化。
5. GB/T 《塑料钢门窗和幕墙》:针对塑钢窗产品的性能、规格、技术要求等方面制定的标准。
该标准规定了塑钢窗的结构、使用要求、物理性能、表面质量、安装等方面的内容,以确保塑钢窗的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请注意,不同类型塑钢窗所执行的检测标准可能不同,具体可参考各类型塑钢窗的检测报告。
塑钢窗技术标准

塑钢窗技术标准1.执行标准:《建筑门窗空气声隔声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8485-2008 《建筑外窗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7016-2008 《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2009 《建筑外门窗保温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8484-2008 施工图纸2.设计要求2.1、抗风压性能抗风压性能等级为5级。
以安全检测压力值(P3)进行分级,其分级指标值P3分级指标值3.0≤P3<3.5 单位为千帕2.2、气密性能门窗气密性等级为6级。
单位缝长空气渗透量q1和单位面积空气渗透量q2分级指标值为1.5≧q1>1.0 4.5≧q2>3.02.3、水密性能门窗水密性为3级。
分级指标值为250≤ΔP<3502.4、保温性能分级保温性等级为5级。
分级指标值3.0>K≧2.5 w/(㎡.K) 2.5、空气隔声性能隔声性能等级为3级。
分级指标值外门外窗的分级指标值30≤RW +Cw<35 和内门内窗的分级指标值30≤RW+C<353、材料要求3.1、一般规定3.1.1.除非下面另有规定,工程所有的PVC型材、五金配件、玻璃、密封材料、硅酮结构密封胶为下述采用的国家或行业标准中规定的一等品及以上的品质。
所有型材、配件、密封材料均需要建设单位审批封样后方可使用。
3.2.PVC门窗型材3.2.1.PVC门窗用型材的物理机械性能及尺寸精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GB/T8814-2004《门、窗框用硬聚氯乙烯(PVC)型材》规定。
3.2.2.PVC门窗型材可视面(非可视面)的最小实测壁厚在平开门窗时应不小于2.5mm(2.0mm)。
3.2.3.PVC型材断面构造要求:型材厚度为60mm(即60系列);为多腔构造,有独立的排水腔。
3.2.4.PVC型材应与增强型钢和五金配件相适应。
3.3玻璃3.3.1.PVC门窗玻璃应采用国家标准《浮法玻璃》(GB11614)规定的建筑级浮法玻璃或以其为原片的各种加工玻璃。
塑钢窗工程技术标准及质量要求

塑钢门窗、商服外门技术要求一、塑钢门窗1.1.塑钢型材1.1.1.塑钢门窗型材的选用应符合下表要求:1.1.2.塑钢门窗的扇和框均应使用450碰角制作,严禁其他连接方式;1.1.3.平开窗窗框、窗扇采用1.5mm厚U型增强型钢,平开门门扇采用2。
0mm厚U型增强型钢。
梃使用2mm方管增强型钢.1.1.4.增强型钢装加在PVC型材的增强型钢腔内,增强型钢与增强型钢腔的配合间隙应为1±0。
5mm,以保证增强型钢加装方便,且受风压后能恢复原状。
增强型钢在加工时,外形尺寸允差为—0。
1~—0。
5mm1.1.5.增强型钢应与型材内腔尺寸相一致,增强型钢与型材内腔之间的配合间隙每边以1mm±0。
5mm为宜,所用增强型钢的端头与焊缝的距离不应大于5mm,并且不应影响端头的焊接,每根型材仅允许使用一根增强型钢。
用于固定每根增强型钢的紧固件,不得少于3个,其间距不应大于300mm,分两排错位排列,紧固件与型材焊缝的最大距离不应大于20mm,固定后的增强型钢不得松动.1.1.6.需要焊接的型材的焊缝处,增强型钢应尽可能长接近焊缝,对于45º焊缝处,型钢也应切成45º,见下图示:增强型钢1。
1.6中标单位在厂内制作完毕后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期间内,型材室内、室外所有外露面均应有保护膜或纸胶带保护;该保护膜或纸胶带在竣工验收前由中标单位接招标单位通知后自行清除;1.1.7塑钢门窗型材的基材应满足:➢GB/T8814-2004《门、窗未增塑聚氯乙稀(PVC—U)型材》、JG/T140-2005《未增塑聚氯乙稀(PVC-U)塑料窗》、JG/T180-2005《未增塑聚氯乙稀(PVC—U)塑料门》等;➢型材壁厚检查只允许符合规范A类要求,否则按不合格论;1.1.8型材指定厂家:中大、中财、皇家.1.2.玻璃1.2.1.玻璃的选用应符合下表:1.2.2.应按《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2009)进行设计。
(技术规范标准)塑钢门窗技术标准

塑钢门窗技术标准推拉门窗采用88系列(PVC)塑料门窗;平开门窗采用60系列内开塑料门窗。
二、提供塑钢截断样品、材料样板及五金件样品;及门窗物理性能及力学性能检测报告。
三、材料标准:1.门窗采用的异型材采用保定德玛斯“宝硕.海豚”、北新“龙牌”、LG、大连实德、“鹏翔”、山东“鲁宏”等UPVC系列产品,异型材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门窗框用硬聚氯乙烯型材》(GB8814),其颜色由甲方考察后最终确定。
2.主要增强型钢为闭口型式,应使用不低于GB/T 11253规定中Q235钢带材料轧制,内外表面应进行热镀锌处理;增强型钢材料厚度不应小于1.5mm,要求做防腐处理。
3.密封条均采用三元乙丙密封条,密封材料采用硅酮耐候密封胶,应符合《塑料门窗用密封条》(GB12002)的有关规定,填充发泡材料采用比利时速得牌。
4.门窗用五金件采用北新建材系列。
门窗采用的紧固件、五金件、增强型钢及金属衬板等,应符合下列要求:(1)紧固件、五金件、增强型钢及金属衬板等,应进行表面防腐处理;(2)五金件型号、规格和性能均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滑撑铰链不得使用铝合金材料。
5.固定片厚度应大于或等于1.5mm,最小宽度应大于或等于15mm,其材质应采用Q235-A冷轧钢板,其表面应进行镀锌处理。
6.组合窗及连窗门的拼樘料应采用与其内腔紧密吻合的增强型钢作为内衬,型钢两端应比拼樘料长出10~15mm。
外窗的拼樘料截面尺寸及型钢形状、壁厚,应能使组合窗承受该地区的瞬时风压值。
7.玻璃及玻璃垫块、窗纱的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1)玻璃须采用洛玻、秦皇岛耀华净白色浮法玻璃等同档次产品,中空玻璃采用的规格为5mm+9A+5mm;单层玻璃采用的规格为5mm,其品种、规格及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产品标准的规定,并应有产品出厂合格证及检测报告;单块面积大于1.5平方米的窗玻璃和落地玻璃须采用安全玻璃;(2)中空玻璃的安装尺寸应比相应的框、扇(梃)内口尺寸小4mm~6mm;(3)玻璃垫块应选用邵氏硬度为70~90(A)的硬橡胶或塑料,不得使用硫化再生橡胶、木片或其他吸水性材料。
塑钢窗规范

塑钢门窗国家标准作业指导书一、执行标准:1、(PVC 塑料窗》JG/T3018-942、《建筑外窗承受机械力的检测方法》GB9158-883、《建筑外窗抗风压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7106-20024、《建筑外窗气密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7107-20025、《建筑外窗水密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7108-2002二、检测内容:1、尺寸偏差2、开启力3、抗风压性能4、气密性5、水密性三、检测设备:XMCY-C型门窗检测仪、卷尺、测力计四、检测细则:4.1:外观质量:窗的表面应平滑,颜色应基本均匀一致,无裂纹、无气泡、焊缝平整,不得有影响使用的伤痕,杂质等缺陷。
4.2:尺寸偏差:4.2.1:窗框、窗扇外形尺寸的允许偏差见表窗的尺寸偏差mm五金配件、密封条等的质量应与窗的质屋相适应。
4.3开启力:4.3.1试样数量及取样方法:同一种窗的试件数量为三件。
试样选取方式为随机抽样或选送。
4.3.2试件的要求:试件应为生产厂的合格产品,不可附加多余的零配件或采用特殊的组装工艺。
a.试件的镶嵌应符合设计要求,或按有关规范进行。
(如因玻璃质量问题或镶嵌质量不符合有关规范要求而在检测过程中发生不正常的玻璃破碎现彖时,应重新测定。
)b、玻璃厚度、型号和镶嵌方式应符合生产厂的规定。
4.3.3试件的安装:试件的安装应可能接近实际使用时的受力情况,安装好的试件应符合设计时的标准状态,女口,窗面要竖直, 下框要水平,不允许由于安装而产生变形。
4.3.4检测方法:窗扇开启力:4.3.4.1静力:松开窗扇的锁,但不打开窗扇,在执手或操纵装置上沿开启方向施加静力,测量能使窗开启的最小静力。
43.4.2动力:如静力超过了规定值,需用猛拉窗扇的方式使窗扇开启时,应作卞述动力试验。
用由50N重物自由下落时产生的力猛拉窗扇,确定能使窗扇开启的重物卞落高度(以mm计)。
该重物系在长度为lm,直径为2-3nmi的七股钢丝合成的钢绳上,钢绳的另一端和执手或操纵装置相连接, 测定时先将窗扇的锁松开,然后在开启方向施加动力。
2024版塑钢门窗安全标准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2024版塑钢门窗安全标准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定义与术语解释1.1 塑钢门窗1.2 安全标准1.3 质量控制第二条:合同主体2.1 甲方名称与地址2.2 乙方名称与地址第三条:塑钢门窗的规格与要求3.1 材质要求3.2 尺寸与形状3.3 安全性能指标第四条:生产与交付4.1 生产周期4.2 交付地点与时间4.3 运输方式及风险承担第五条:质量保证5.1 乙方对产品的质量承诺5.2 质量检验标准和方法5.3 质量问题的处理第六条:价格与支付6.1 单价与总价6.2 付款方式与时间6.3 发票开具与税务问题第七条:违约责任7.1 甲方违约责任7.2 乙方违约责任第八条:争议解决8.1 双方协商解决8.2 第三方调解8.3 法律途径第九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9.1 变更条件9.2 解除条件9.3 变更与解除的程序第十条:保密条款10.1 保密内容10.2 保密期限10.3 违约泄露的后果第十一条:不可抗力11.1 不可抗力的范围11.2 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及处理第十二条:合同的生效、变更和终止12.1 合同生效条件12.2 合同变更条件12.3 合同终止条件第十三条:其他约定13.1 技术支持与服务13.2 培训与技术交流13.3 市场推广与广告宣传第十四条:附则14.1 合同附件14.2 合同修改与补充14.3 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的权利与义务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定义与术语解释1.1 塑钢门窗:本合同所指的塑钢门窗包括所有由乙方生产或提供的,采用塑钢材料制成的门窗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窗户、门等。
1.2 安全标准:本合同所指的安全标准是指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甲方要求的安全性能指标。
1.3 质量控制:质量控制是指乙方在生产过程中对产品质量进行的一系列检查、测试和监控活动,以确保产品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规格和要求。
第二条:合同主体2.1 甲方名称与地址:甲方全称为“×××公司”,地址为“×××市×××区×××路×××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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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质量执行标准和承诺技术指标:
门窗装配的技术要求国家有关标准(GB8478、GB8479、GB8480、GB8481、GB8482)对各类塑钢门窗的装配,规定了具体要求。
我司加工厂严格按如下执行:
(一)门窗框尺寸偏差要求见表1
表1 门框装配尺寸偏差(内控) 单位: mm
(二)门窗框扇各相邻构件装配间隙、同一平面高低差以及塑钢门的框与扇、扇与扇竖向缝隙偏差要求见表2。
表2 门框、扇各相邻构件装配间隙及同一平面高低差单位:mm
(三)门窗框扇四周搭接宽度应均匀,允许偏差±1mm。
(四)门窗装配后不应有妨碍启闭的下垂、翘曲或扭曲变形。
(五)门窗附件安装位置正确、齐全、牢固,应起到各自的作用,并保证足够的强度,启闭灵活,无噪声。
承受反复运动的附件,
在结构上应便于更换。
(六)门窗用玻璃、五金、密封等附件,其质量应与门窗的质量等级相适应。
(七)门窗装配后应保证玻璃与镶嵌槽间隙,并在主要部位装有减震垫块,使其能缓冲启闭等力的冲击。
(八)门窗装饰表面不应有明显的损伤,每樘门窗局部擦伤、划伤的规定见表3。
表3 每樘门局部擦伤、划伤内控质量标准单位: mm
(九)门窗相邻构件着色表面不应有明显的色差。
(十)门窗表面不应有粉尘、油斑或其他污迹,装配连接处不应有外溢的胶粘剂。
(十一)门窗的启闭力不大于50N。
型材的所有PA66穿条端部孔口应用适用材料封堵严实,边面涂抹密
封胶严实、牢固;扇的上下冒头(横料)与立料型材穿条端部的450孔口,应用适用材料封堵严,防止空腔内空气透出和流动。
我司承诺本工程所有门窗均按以上标准严格执行,以优质门窗工程为目标。
保证产品出厂合格率达到100%。
为配合入住后或施工过程中损坏维修,对型材、五金件等材料作出的备料安排,包括塑钢窗构件在运输、堆放、吊装过程中有可能变形损坏等。
所以我公司根据具体情况,对易损坏和丢失的构件、配件、玻璃、密封材料、胶垫等备有以定的更换储备数量,工厂专门存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