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煤矿井下通信联络系统
矿井通讯联络系统

⑴ 工业电视系统(模拟显示和数字入网及传输) ⑵ 电视会议系统(限于有条件的局、矿两级)
3 、计算机网络
⑴ 调度计算机子网 ⑵ 综合监测监控系统的数据接口
⑶ CRT显示和大屏幕显示
4、监测系统的接入和综合集成
⑴ 安全、生产监测系统接入 ⑵ 主要工况监测系统接入 ⑶ 电力调度系统接入 ⑷ 人员和车辆跟踪系统的接入 ⑸ 选煤厂系统的接入 ⑹ 矿井主要计量系统的接入(核子秤,轨道衡, 度易衡,配煤系统等)
目前矿井通讯联络系统84.9%
2 矿井通信联络系统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
监察局关于建设完善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
统”的通知(安监总煤装 [2010]146
号)》要求煤
矿要按照在灾变期间能够通知人员撤离和实现与
避险人员通话的要求,进一步建设完善矿井通信
联络系统。
矿井通信联络系统又称矿井通信系统,是煤 矿安全生产调度、安全避险和应急救援的重要工 具。
井下通信联络系统
魏引尚
博士 教授 西安科技大学
1 标准规范
《煤炭工业调度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纲要》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国发 [2010]23
号)》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关于建设完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通知
(安监总煤装 [2010]146
号)》
矿用调度通信系统不需要煤矿井下供电,因此, 系统抗灾变能力强。
当井下发生瓦斯超限停电或故障停电等,不会 影响系统正常工作。
当发生顶板冒落、水灾、瓦斯爆炸等事故时, 只要电话和电缆不被破坏,就可与地面通信联络。
矿用调度通信系统抗灾变能力优于其他矿井通 信系统。
六大系统-井下人员定位系统与通信联络系统

最终被困69人成功获救。
2.10 现存问题
矿井通信系统是煤矿安全生产、紧急避险、应 急救援的重要工具。
但部分煤矿没有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等有关 要求,装备矿井通信系统;
矿用本质安全型防爆电话装备数量和地点均不 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等有关要求;
许多煤矿没有装备防爆语音广播设备。
系统控制器控制和管理整个矿井移动通信系统 的设备,具有交换、接续、控制和管理等功能。
调度台具有通话、呼叫、强插、强拆、广播、 来电声光提示等功能。
矿用防爆基站和防爆电源设置在井下,矿用本 质安全型防爆手机主要用于井下。
当井下发生瓦斯超限停电或故障停电等,会影 响系统正常工作。
因此,严禁矿井移动通信系统替代矿用调度通 信系统。
地面基站通信终端具有通话、呼叫、来电提示等 功能。
地面基站通信终端 防爆基站
移
移
移
动
动
动
台
台
台
图3 矿井救灾通信系统
2.7 矿用IP电话通信系统
矿用IP电话通信系统一般由矿用本质安全型防 爆IP电话、矿用防爆交换机、矿用防爆电源(一般 有维持系统工作2小时的备用电源,可与矿用防爆交 换机一体化)、调度台、地面普通交换机、光缆等 组成。
位置监测分站通过无线方式读取识别卡内用 于人员识别的信息,并发送至地面传输接口。
电源箱将交流电网电源转换为系统所需的本 质安全型直流电源,并具有维持电网停电后正常 供电不小于2小时的蓄电池。
传输接口接收分站发送的信号,并送主机处理; 接收主机信号、并送相应分站;控制分站的发送与 接收,多路复用信号的调制与解调,并具有系统自 检等功能。
[4]孙继平.煤矿安全生产监控与通信[J].煤炭学报, 2010,35(11):1925-1929
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之——应急通讯联络系统

井下基站控制器能适应AC660/380/127V供电 电压 基站采用基站控制器集中供电方式,信号及 电源共缆传输,基站无需单独取电 基站控制器具有UPS供电功能,停电后能连 续工作2小时以上
1.3.2 矿用小灵通(PHS) 功能特点
支持多种新业务功能,具有完善的网管调度 台功能,维护管理方便; 具有来电显示、短消息、呼叫转移、呼叫等 待、呼出限制、语音信箱、丢失来话通知、 缩位拨号、多方通话等功能。 方便实现与公网对接
1.3.3 小灵通系统组成(2)
E1复用光端机: 地面至井下光纤传输设备,8路E1 复用技术,减少下井光纤芯线数量, 降低建设成本,优化网络结构。
基站控制器: 控制和管理基站,分配无线信道, 完成语音编解码,提供基站所需信号 及远程供电电源。
1.3.3 小灵通系统组成(3)
基站: 实现手机到无线通讯系统的信 号接入功能,采用双绞线传输, 信号电源复用,与基站控制器通 信距离可达3.0-5.0公里 基站天线: 无线信号发射装置。井下无线 传输距离达400m以上。
1.3.3 小灵通系统组成
矿用小灵通系统设备构成 调度台 调度交换主机 复用光端机(可选) 基站控制器 基站 基站天线 无线手机
1.3.3 小灵通系统组成(1)
电子调度台: 实现通信调度功能,负责整个系 统设备的配置管理,数据存储、显 示、查询打印等功能 无线调度主机: 为有线/无线综合智能数字调度交 换系统,可实现有线及无线终端的 调度功能,并提供无线终端的实时 定位、短信等功能
PHS、CDMA、WIFI比较
采用WiFi通讯实现WiFi覆盖最大的优势:
综合数据业务的扩展
WIFI通讯的可扩展性
可扩展接入设备:
无线安全监控分站 无线人员管理系统分站 无线监控传感器 无线视频监视摄像机 无线应急广播接收机 。。。。。
《山西省煤炭工业厅煤矿井下通信联络系统使用与管理规范(试行)》晋煤办信发2010 1743号

山西省煤炭工业厅煤矿井下通信联络系统使用与管理规范(试行)前言为规范全省煤矿井下通信设备和系统的选型、安装、使用、维护与管理,保证煤矿井下通信设备和系统的正常使用,建立通畅、便捷、有效、快速、智能化的井上下通信联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由山西省煤炭工业厅信息中心提出并起草。
1 范围本规范规定了山西省煤矿井下通信设备和系统选型、安装、使用、维护与管理的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山西省煤炭工业厅管辖范围内的煤矿企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煤矿安全规程》GB/T 2887 电子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GB 3836.1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1部分:通用要求(GB 3836.1-2000,eqv IEC 60079-0:1998)GB 3836.2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2部分:隔爆型“d”(GB 3836.2-2000,eqv IEC 60079-1:1990)GB 3836.3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3部分:增安型“e”(GB 3836.3-2000,eqv IEC 60079-7:1990)GB 3836.4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4部分:本质安全型“i”(GB 3836.4-2000,eqv IEC 60079-11:1999)GB 50215-2005 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AQ 6210-2007 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MT/T 286 煤矿通信、自动化产品型号编制方法和管理办法MT/T 772-1998 煤矿监控系统主要性能测试方法MT287-92 煤矿信号设备通用技术条件MT209-90 煤矿通信、检测、控制用电工电子产品通用技术要求YD/N 065-1997《邮电部电话交换设备总技术规范书》YD/T 954-1998《数字程控调度机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YD/T 1821-2008《通信中心机房环境条件要求》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建设完善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通知(安监总煤装﹝2010)146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发布《禁止井工煤矿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二批)》的通知(安监总煤装﹝2008)49号)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3.1 煤矿井下通信联络系统具有以有线或无线的方式实现语音、数据、图像传输的功能。
煤矿井下通信联络系统使用与管理规范(试行

煤矿井下通信联络系统使用与管理规范(试行)前言为规范全省煤矿井下通信设备和系统的选型、安装、使用、维护与管理,保证煤矿井下通信设备和系统的正常使用,建立通畅、便捷、有效、快速、智能化的井上下通信联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制定本规范。
1 范围本规范规定了山西省煤矿井下通信设备和系统选型、安装、使用、维护与管理的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山西省煤炭工业厅管辖范围内的煤矿企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煤矿安全规程》GB/T 2887 电子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GB 3836.1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1部分:通用要求(GB 3836.1-2000,eqv IEC 60079-0:1998)GB 3836.2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2部分:隔爆型“d”(GB 3836.2-2000,eqv IEC 60079-1:1990)GB 3836.3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3部分:增安型“e”(GB 3836.3-2000,eqv IEC 60079-7:1990)GB 3836.4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4部分:本质安全型“i”(GB 3836.4-2000,eqv IEC 60079-11:1999)GB 50215-2005 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AQ 6210-2007 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MT/T 286 煤矿通信、自动化产品型号编制方法和管理办法MT/T 772-1998 煤矿监控系统主要性能测试方法MT287-92 煤矿信号设备通用技术条件MT209-90 煤矿通信、检测、控制用电工电子产品通用技术要求YD/N 065-1997《邮电部电话交换设备总技术规范书》YD/T 954-1998《数字程控调度机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YD/T 1821-2008《通信中心机房环境条件要求》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建设完善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通知(安监总煤装﹝2010)146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发布《禁止井工煤矿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二批)》的通知(安监总煤装﹝2008)49号)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3.1 煤矿井下通信联络系统具有以有线或无线的方式实现语音、数据、图像传输的功能。
煤矿井下通信联络一体化调度系统

5 ) 中继接 口: 4 个, 两线制电缆接线 , 全双工 , 电缆传输 , 不少于 3 k m。
参 考文 献 :
[ 1 ] 卢 [ 2 ] 顾 伟, 李锡 文 , 史铁 林. 基 于 WI F I 的煤 矿机 车调度 俊, 霍振 龙 , 徐茜 亮 , 等. 基 于软交 换平 台 的矿用
通信 系统设计 [ J ] . 煤炭工程 , 2 0 1 2 ( 4 ) : 2 0— 2 2 .
调度通信 业务 系 统 的研 究 与实 现 [ J ] . 工 矿 自动 化 ,
2 0 1 1 , 3 7 ( 1 ) : 5—8 .
[ 3 ] 史久根 , 韩江 洪 , 毕
以
翔, 等. 基 于无线 通信 技术 的 总
号, 构成 框 图如 图 5所示 。 中继 器 具 有 1 个 以 太 网
接 口, 与地 面调 度 通过 I P连 接 ; 具 有 4个 U接 口 , 可
实 现各 方 向 的中继 器 级 联 延 伸 ; 具 有 一 个 音 频 输入 输 出 口, 与 扩音 电话 相连 实 现双 向广 播通 信 ; 一 个 报 警 控制 口 , 用于 接 收来 自扩 音 电 无线 部分 不 少 于 8 1 9 2门 ,
有线 、 无 线 同时在 线容 量不 低 于 4 0 9 6门 ; 应 急广 播 部分 不 少 于 6 4台 中继 器 , 每 台 中继 器 可 以带 1 0台
扩音 电话 。所 有设 备 可任意 组 网 。
点, 提供 了足够 强大 的各 种存 储 和查 询功 能 J 。
4 ) 中 继 器 设 计 。 中 继 器 是 整 个 广 播 系 统 的
2 ) 主要设备实现 H A冗余备份 , 有单 台设备 故障时 , 不影响正常工作。 3 ) 有线 电话 传 输 距 离 不少 于 1 0 k m, 无 线 基 站覆 盖 范 围半 径不 小 于 3 0 0 m。 4 ) 井 下所有 设 备 本安 设 计 , 可 以部署 到任 何
煤矿井下通信联络系统管理规定

煤矿井下通信联络系统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完善井下通信联络系统,保障系统安全可靠,提高矿井抗灾变能力,依据《煤矿安全规程》及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矿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矿井调度中心应配备通信联络系统负责人1人、系统安装维修人员不少于4人,负责通信联络系统的设计、安装、维护与管理工作。
第三条矿井必须建立健全通信联络系统管理机构责任制、管理及操作人员岗位责任制。
第四条矿井必须建立健全通信联络系统值班制度、设计安装验收制度、使用维护管理制度、机房及设备管理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人员培训制度等。
第五条矿井应编制应急通信保障预案,并根据具体情况及时修改。
矿井每年至少组织1次应急通信演练。
矿井必须及时填绘反映实际情况的井下通信系统图。
第六条推广使用井下无线通讯系统、井下广播系统。
第七条所有井下通信设备必须采用防爆型,优先采用本质安全型,符合标准和《煤矿安全规程》要求。
第八条矿井井下调度通信系统应与行政通信系统分开,行政通信系统与公共通信网络联网。
第九条通信联络系统应具有下列功能:(一)通信联络系统应能对不同用户设置不同的优先权和呼叫权限,应具有紧急呼叫功能。
(二)通信联络系统应具有自诊断和实时故障指示功能。
当发生故障时,及时报警并指示故障位置。
(三)通信联络系统应具有录音功能,多通道同时录音,具备一个放音通道,可在线实时查询录音、监听、回放、存储等。
(四)井下固定电话和手持移动电话与矿井调度中心具有直通功能。
(五)调度交换机应可以随时呼叫系统内的终端,可强拆、强插中继或用户线。
(六)调度交换机应配置可接收系统内终端紧急呼叫的设备,显示紧急呼叫的终端号码,发出声光报警,并可进行语音录音。
(七)调度交换机应具有全呼和组呼功能,同时处理多路呼叫。
(八)调度交换机应具有与地面专网(公网)组网的功能。
(九)调度交换机宜能召开多方会议。
(十)无线通信系统应支持手持移动电话的自动漫游、越区切换。
手持移动电话应具有抗震、防水、防腐功能。
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考试题

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考试题一、单选题(共56题,每题1分)1、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指监测监控系统、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 A 和通信联络系统。
A 供水施救系统B 排水自救系统 C抽水施救系统 D 供水救援系统2、最早提出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文件是 A 。
A国发【2010】23号 B安监总煤装【2010】146号C安监总煤装【2011】15号 D晋煤科发【2010】1231号3、2010年7月19日国务院下发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中要求井下安全“六大系统”必须在 C 年之内完成。
A 2B 5C 3D 44、建设完善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是“D ”理念的重要体现。
A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B不安全不生产C安全第一以人为本 D以人为本、安全发展5、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是坚持 A ,有效降低事故危害程度、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综合治理措施。
A预防为主 B不安全不生产 C以人为本 D安全发展6、2010年11月17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在 A 召开了推进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工作座谈会。
A北京 B上海 C太原 D晋城7、B是建设完善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责任主体。
A国家安全生产监督总局 B煤矿企业C集团公司 D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8、驻地各级 B 负责对辖区内煤矿“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工作的监察执法。
A法院 B安全监察机构 C地方政府 D检察院9、2013年 A 底前,所有生产矿井要完成紧急避险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
A 6月B 8月C 10月D 12月10、若系统仅用于生产过程的监测,当安全参数达到极限值时产生显示及声、光报警等输出,此类系统一般称为 A 。
A 监测系统 B监控系统 C监测监控 D 检测系统11、监测监控系统的功能之一是“控”,即根据检测参数去控制安全装置、报警装置、生产设备、 A 等。
A执行机构 B断电 C闭锁 D开关控制12、煤矿企业必须按照 B的要求,建设完善监测监控系统。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山西省煤矿井下通信联络系统使用与管理规范Specification for the usage and management of the system for the underground communication in coal mine of shanxi province(征求意见稿)前言为规范全省煤矿井下通信设备和系统的选型、安装、使用、维护与管理,保证煤矿井下通信设备和系统的正常使用,建立通畅、便捷、有效、快速、智能化的井上下通信联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由山西省煤炭工业厅信息中心提出并起草。
1 范围本规范规定了山西省煤矿井下通信设备和系统选型、安装、使用、维护与管理的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山西省煤炭工业厅管辖范围内的煤矿企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煤矿安全规程》GB/T 2887 电子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GB 3836.1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1部分:通用要求(GB 3836.1-2000,eqv IEC 60079-0:1998)GB 3836.2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2部分:隔爆型“d”(GB 3836.2-2000,eqv IEC 60079-1:1990)GB 3836.3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3部分:增安型“e”(GB 3836.3-2000,eqv IEC 60079-7:1990)GB 3836.4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4部分:本质安全型“i”(GB 3836.4-2000,eqv IEC 60079-11:1999)AQ 6210-2007 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MT/T 286 煤矿通信、自动化产品型号编制方法和管理办法MT/T 772-1998 煤矿监控系统主要性能测试方法MT287-92 煤矿信号设备通用技术条件MT209-90 煤矿通信、检测、控制用电工电子产品通用技术要求GB 50215-2005 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邮电部电话交换设备总技术规N065-1997范书》YDYD/T 954-1998《数字程控调度机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建设完善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通知(安监总煤装﹝2010)146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发布《禁止井工煤矿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二批)》的通知(安监总煤装﹝2008)49号)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3.1煤矿井下通信联络系统具有以有线或无线的方式实现语音、数据、图像传输的功能。
3.2有线通信系统设备与设备之间完全以有线的方式实现语音、数据、图像的传输。
3.3无线通信系统设备与设备之间完全或部分以无线的方式实现语音、数据、图像的传输。
3.4 广播系统以无线或有线的传输方式实现公共广播、背景音乐等。
3.5 基站移动通信系统中,连接固定部分与无线部分,并通过空中的无线传输与移动设备相连的装置。
4 技术要求4.1 有线通信系统组成系统一般由地面调度交换机、不间断电源、本质安全型电话机、耦合器、线缆、接线盒、避雷器、接地装置和其它必要设备组成。
4.2 无线通信系统组成系统一般由地面计算机、交换机、不间断电源、井下基站、本质安全型手持移动电话、耦合器、线缆、接线盒、避雷器、接地装置和其它必要设备组成。
4.3 广播系统的组成系统一般由广播主机、话筒、隔爆兼本质安全型音箱、线缆、接线盒、避雷器、耦合器、接地装置和其它必要设备组成。
4.4 一般要求4.4.1 有线、无线通信系统和广播系统及其设备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符合MT209、MT/T1004、MT/T1008、MT287-92、MT209-90、GB3836.1-3836.4等标准的有关规定,并按照国家安标证使用规定取得“MA”安全标志。
4.4.2 有线、无线通信系统和广播系统及其设备应工作稳定、性能可靠,用于爆炸性环境的设备应优先采用本质安全型,设备之间的输入输出信号应为本质安全信号。
4.4.3 调度机房及入井通信电缆的入井口处应具有防雷接地装置及设施。
4.4.4 使用非开放频段的无线设备,均必须获得国家无线电管理委员会相关管理部门的批准。
4.4.5 系统产品生产单位应负责产品的终身维修、备件供应、软件升级和技术支持。
4.5 环境条件4.5.1 系统中用于地面机房、调度室的设备,应能在下列条件下正常工作:a)环境温度:15℃~30℃;b)相对湿度:40%~70%;c)温度变化率:小于10℃/h,且不得结露;d)大气压力:80 kPa~106 kPa;e)GB/T 2887规定的尘埃、照明、噪声、电磁场干扰和接地条件。
4.5.2 除有关标准另有规定外,系统中用于煤矿井下的设备应在下列条件下正常工作:a)环境温度:0℃~40℃;b)平均相对湿度:不大于95%(+25℃);c)大气压力:80 kPa~106 kPa;d)有爆炸性气体混合物,但无显著振动和冲击、无破坏绝缘的腐蚀性气体。
4.6 供电电源4.6.1地面设备交流电源a)额定电压:380V/220V,允许偏差-10%~+10%;b)谐波:不大于5%;c)频率:50Hz,允许偏差±5%。
4.6.2 井下设备交流电源a)额定电压:127V/380V/660V/1140V,允许偏差(专用于井底车场、主运输巷:-20%~+10%;其他井下产品:-25%~+10%;)-20%~+10%;b)谐波:不大于10%;c)频率:50Hz,允许偏差±5%。
4.7 功能要求4.7.1 通信联络系统应具有通信功能:a)通信系统应具有保障所有设备和终端、井下固定电话和手持移动电话与地面固定电话和手持移动电话之间互联互通的功能;b)广播系统应具有广播主机向所有连接音箱进行广播和播放的功能,广播系统宜具有井下音箱与地面主机的对讲功能;广播系统应具有广播主机向特定用户(组)选播放功能。
4.7.2 通信联络系统应具有管理功能a)通信联络系统应能对不同用户设置不同的优先权和呼叫权限;应具有紧急呼叫功能;b)通信联络系统应具有自诊断和实时故障指示功能。
当发生故障时,及时报警并指示故障位置;c)通信联络系统应具有录音功能,多通道同时录音,具备一个放音通道,可在线实时查询录音、监听、回放、存储等;d)井下固定电话和手持移动电话与地面调度室具有直通功能;e)调度交换机应可以随时呼叫系统内的终端,可强拆、强插中继或用户线,保证调度通信畅通无阻,具有最高优先级;f)调度交换机应配置可接收系统内终端紧急呼叫的设备,显示紧急呼叫的终端号码,发出声光报警,必要时并可进行语音录音;g)调度交换机应具有全呼和组呼功能;h)调度交换机宜能召开多方会议,用户可随时发言,也可以由调度控制发言;i)调度交换机应能同时处理多路呼叫。
j) 调度交换机应具有与地面专网(公网)组网的功能;k)无线通信系统应支持手持移动电话的自动漫游、越区切换;l)无线通信系统宜具有非法用户禁用功能;m)无线通信系统手持移动电话宜具有短信功能;n)无线通信系统手持移动电话应具有抗震、防水、防腐功能;o)无线通信系统的手持移动电话宜采用支持脱网呼叫功能,以便当基站、调度室或线缆发生故障时,在特定范围内的手持移动电话之间可以直接通话;p)广播系统应具有紧急广播功能,广播室只需打开紧急发送器,可强行切掉所有广播而转入紧急播放内容,讲话完毕后自动恢复原有状态,用于紧急通知、灾情通报等,紧急播放内容也可连续重复播放;q)广播系统宜具有组播和选播功能;r)广播系统宜具有向主要领导办公室和职能科室紧急播放的功能。
4.8 主要技术指标a)故障率通信联络系统中设备的平均故障间隔时间(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MTBF)应不少于2000小时。
系统累计全年故障时间应不超过80小时(≤1%),可用性大于99%。
有计划的停机、检修、升级和更新所耗时间不记为故障小时。
b)系统容量生产调度通信系统总容量不少于200门;无线语音通信系统总容量不少于100门;数据通信系统容量根据采用的技术有所不同,宜采用先进的宽带通信技术。
采用网络电话(VOIP)技术,通过统一的数据网络(TCP/IP协议)传输语音时,应根据网络带宽情况,对全网或特定节点可同时通话的终端数做出规定,以保证服务质量(QoS)即呼叫的接通率处于可接受的水平。
建议每个井下基站可以支持的同时通话的无线终端数应不小于12。
c)传输距离:地面交换机与井下基站之间的传输距离,应不小于10km;无线基站之间、基站和手持移动电话等移动终端之间的无线传输距离随巷道环境的变化有所不同。
一般情况下,无线设备和终端之间的通信传输距离应达到如下水平:直巷且巷道全程截面积不小于7平方米时,手持移动电话与基站语音通信的距离不小于100米;直巷且巷道全程截面积不小于13平方米时,手持移动电话与基站语音通信的距离不小于300米;d)无线设备接收灵敏度≤-80dB ,其中:手持移动电话灵敏度≤-80dB ;基站灵敏度≤-85dB ;其它无线设备和终端灵敏度≤-75dB ;e)井下各种通信设备如网络交换机、分站、无线基站等的备用电源必须达到2小时以上的工作时间;f) 手持移动电话一次充电后应能保证连续通话8小时以上。
5 安装、使用与维护5.1 安装与维护5.1.1 在主副井绞车房、井底车场、运输调度室、变电所、水泵房等主要机电设备硐室、井下主运输皮带转载点、移动变电站、巷道分支处、溜煤眼处、和采掘工作面以及采区、水平最高点,应安设电话;5.1.2 掘进工作面距端头30米~50米范围内,应安设电话;采煤工作面距两端10米~20米范围内,应分别安设电话;采掘工作面的顺槽长度大于1000米时,在顺槽中部应安设电话;采煤工作面电话的设置:如图a 、b 、c 、d 、e 所示 ,U 型、Z 型、Y 型、H 型和W 型通风方式的采煤工作面电话的设置。
图a U型通风方式采煤工作面电话的设置图b Z 型通风方式采煤工作面电话的设置图c Y 型通风方式采煤工作面电话的设置图d H 型通风方式采煤工作面电话的设置图e W 型通风方式采煤工作面电话的设置掘进工作面电话的设置如图f 、g 所示:图f 掘进工作面电话的设置图g 双巷掘进工作面电话的设置5.1.2在井下避难硐室(救生舱)、井下主要水泵房、井下中央变电所和突出煤层采掘工作面、爆破时撤离人员集中地点等,必须设有直通矿调度室的电话;5.1.3 在关键节点应有通信线路和设备的冗余及热备用;5.1.4井下基站、基站电源、电话、广播音箱应设置在便于观察、调试、检验、围岩稳定、支护良好、无淋水、无杂物的位置;5.1.4 通信设备使用前,应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调试设备,并在地面通电运行24小时,合格后方可使用;5.1.5 通信联络系统中任何设备应有必要的备用,发生故障,应及时更换故障设备,确保通信系统的不间断工作;5.1.6 手持移动电话严禁擅自拆开;5.1.7 井下通信联络系统的线路,严禁利用大地做回路;5.1.8 维护人员应每天检查、测试在用通信设备及通信线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将检查、测试、处理结果报调度中心站;5.1.9 每季度应对备用电源的放电容量或备用工作时间进行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