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转党员组织关系申请表 .doc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重新办理申请表

姓 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民族
学院年级专 业
类别
□本科 □硕士 □博士 □其他
党员类别
□正式 □预备补办原因Fra bibliotek□过期□遗失□改派□其他
毕业时间
年月 日
现工作单位
个人电话
接收单位党组织全称
情
况
说
明
本人签名:
时 间:
现 接
收单位
意 见
单位盖章:
日 期:
原所在学院党委意见
负责人签名、单位盖章:
日 期:
安徽师范大学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重新办理申请表
组织关系转接申请表

姓名
性别 □男 □女 手机
身份证号
常用 QQ 号
所在党支部
党员身份 □正式党员 □预备党员 党费已交至
年月
入党时间
年 月 日 转正时间
年月日
家庭住址/联系人
电话:
所去工作(学习)单位名称 介绍信抬头
电话:
接收单位党组织全称
电话:
转出原因:
本人申请
本人承诺以上信息真实、准确,并承诺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办理党员组织 关系接转手续。本人清楚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的严肃性。本人清楚党章规定: “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 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将被认为是自行脱党。”
所在党支部 审查意见
学院党委 审批意见
党员本人签名: 党支部书记签名:
经办人
注:本表学院留存备查。
年月日
年月日
时间
(盖章) 年月日
南宁师范大学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补办申请表(转回生源地、人才市场等)

毕业前所在学院来自见签字(盖章):备注:1.请个人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学生类别一栏指:专/本/研究生。
3. 如是改派,请将原介绍信连同此表一并上交。
广西师范学院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补办申请表
姓名
学院
专业班级
学生类别
党员类别
□正式 □预备
辅导员(班主任)
介绍信经办人
补办原因
□遗失□改派□其他
毕业时间
年月
党费缴纳情况
缴至年月
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
现工作单位
介绍信抬头单位
组织关系具体去向单位
个人情
况说明
及补办
申请
(可另附页说明,需手写签名)
现工作单位意见
教工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申请表 (1)

基
本
信
息
姓名
性别
பைடு நூலகம்民族
年龄
所属单位
所属党支部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接收单位
接收党组织
转出原因
所属单位意见
上次党费缴至:年月。
支部书记签章:党总支/部门(盖章)
年月日
人事处意见
1、已办理离职手续:是□否□。
2、在岗实发工资:元/月。
3、离职日期:年月日。
人事处盖章
年月日
党办意见
1、应(补)缴党费额:元/月*月=元。
2、是否准予办理:是□否□。
党办(盖章)
年月日
注:
1、“基本信息”由申请人本人填写;
2、申请人完成“基本信息”、“所属单位意见”后将此表交到党委办公室;
3、应(补)缴党费额的核算办法:在岗期间党费按学院相关规定核算,自离职次月起,党费以离职当月实发工资总额为基数,按相关规定比例收取。
补转党员组织关系申请表

补转党员组织关系申请表填写说明一、个人申请1.从主观和客观两方面分析查找主要原因;2.分清党组织或党员本人应由谁来承担主要责任;3.经党组织帮助指导或批评教育后,对有关政策是否已经清楚并有了正确理解,对个人的行为及其后果如何认识和看待;4.补转党员组织关系的意愿;5.申请人亲笔签名。
二、原所在党支部处理情况及意见1.对详细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与对方党组织取得联系、交换意见,帮助党员分析原因、分清责任,向党员讲清有关政策、进行帮助指导或批评教育等情况;2.事实是否清楚,责任是否明确,态度是否端正,认识是否正确以及转移组织关系期间,参加组织生活和交纳党费情况;3.《申请表》中有关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完整;4.是否建议补转党员组织关系的意见。
原所在党支部建制已撤销的由原所在党总支(党委)负责。
三、原所在党总支(党委)意见原所在党总支(党委)经对事实和手续复核,派人与党员本人谈话进一步进行思想教育后,提出是否建议补转党员组织关系的意见。
对事实不清、责任不明、党员不能正确对待、不符合有关政策以及党支部工作不到位的情况,要注意甄别,加强指导。
四、各委局校所党委组织部意见各委局校所党委组织部要对有关政策进行整体把握,确保经得起历史的考验,提出是否建议补转党员组织关系的意见。
五、详细情况党员本人填写详细情况要从离开原单位始写至递交《申请表》时,对整个过程进行详细的叙述。
特别是直接影响到本人判断和抉择的一些重要事件,要有具体的时间、地点以及有关人员的信息和言行,必要时应提供有关证人证据。
详细情况只陈述事实不进行评论,既要包括个人言行也要包括个人思想动态。
六、所附材料1.党员现实表现鉴定、参加党的组织生活证明和交纳党费凭证,应由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期间,党员学习工作生活过的单位或社区党组织出具。
三者既可综合出具,也可分别出具。
未建立党组织的单位,由人事劳动部门出具党员现实表现的鉴定。
2.由于党组织工作人员过失,造成未能按期接转的,由党组织提供情况说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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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性 别
年 龄
民 族
中共(预备/正式)党员
入党时间
身份证号码
原所在单位、部门
离开原单位时间
原
介
绍
信
□过期
编 号
党费交到年月
有效期天数
□遗失
开具党组织名称
开具日期
□其它
转去何处
务中心
抬 头
补转去何处
补转抬头
个
人
申
请
申请人(签字):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原所在党支部
处理情况及意见
□交纳党费凭证 □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书记(签字):
党费补交至 2013 年 3月 年 月 日
原所在党总支
(党委)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各委局校所
党委组织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原所在基层党委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所附材料:
□党员现实表现鉴Biblioteka □情况说明函(党组织应承担主要责任的)
□参加党的组织生活证明 □思想汇报(三个月以上未完成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