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_50-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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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无障碍标准

民航无障碍标准

民航无障碍标准修订说明一、修订图例:(一)表示删除的内容:JGJ 50-88 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二)表示修改或新增的内容:JGJ 50-2001 《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二、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一)原标准中参考的《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JGJ 50-88)》已变更为《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 50-2001)》,并且其中相关部分已发生变动,需要根据已变动的条款修订本标准。

(二)参考《铁路旅客车站无障碍设计规范》》、《国际残疾人奥林匹克运动会场馆技术手册(2005年12月)》、《澳大利亚公共交通运输无障碍标准》等标准中的相关内容,新增在本次修订内容中。

(三)增加了目前首都机场已有且标准中未涉及的无障碍设施设备配备。

(四)删除原标准中不适用,不属于旅客航站区或不属于设施设备的内容。

民用机场旅客航站区无障碍设施设备配置标准(修订)1.总则1.1旅客航站区无障碍使用功能,确保证残疾人和行动不方便者能方便、民用机场旅客航站区停车场(停车楼)、道路和建筑物设施,特制定本标准。

1.2本标准规定了民用机场旅客航站区站前停车场(停车楼)、室外通路、航站楼、站坪等区域内无障碍设备配置要求,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民用机场旅客航站区(含军民合用机场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对原有民用机场旅客航站区的相关设施设备,可根据具体情况按照此本标准有计划、有步骤、分期分批予以改造、更新和完善。

1.3室外通路、建筑物入口及室内外的盲道,1.4本标准由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贯彻实施,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检查监督。

1.5 1.4本标准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和专业部门颁发的有关标准、规范和规定。

2.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民用机场旅客航站区站前停车场(停车楼)、室外通路、航站楼、站坪等区域内无障碍设备配置种类与数量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民用机场旅客航站区的及军民合用机场民用部分(以下简称民用机场旅客航站区)。

《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 50-2001

《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 50-2001

1 总则1.0.1 为建设城市的无障碍环境,提高人民社会生活质量,确保行动不便者能方便、安全使用城市道路和建筑物,用以进行道路和建筑设计必须遵守的共同规则,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全国城市各类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城市道路、房屋建筑和居住小区,以及有残疾人生活与工作场所的无障碍设计。

1.0.3 供人们行走和使用的道路、交通与建筑物的相应设施,应符合乘轮椅者、拄盲杖者及使用助行器者的通行与使用要求。

1.0.4 根据无障碍环境建设的用途和目的,无障碍设计应综合考虑其所获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1.0.5 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除应符合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 缘石坡道 curb ramp位于人行道口或人行横道两端,使乘轮椅者避免了人行道路缘石带来的通行障碍,方便乘轮椅者进入人行道行驶的一种坡道。

2.0.2 盲道 sidewalk foe the blind在人行道上铺设一种固定形态的地面砖,使视残者产生不同的脚感,诱导视残者向前行走和辨别方向以及到达目的地的通道。

2.0.3 行进盲道 go-ahead blind sidewalk表面上呈条状形,使视残者通过脚步感和盲杖的触感后,指引视残者可直接向前方继续行走的盲道。

2.0.4 提示盲道目 warning blind sidewalk表面呈圆点形状,用在盲道的拐弯处、终点处和表示服务设施的设置等,具有提醒注意作用的盲道。

2.0.5 人行通道 passage在城市广场、公园、景点和建筑基地范围内供人行走的道路。

2.0.6 无障碍入口 barrier-free entrance不设台阶的建筑入口。

2.0.7 轮椅坡道 ramp for wheelchair在坡度和宽度上以及地面、扶手、高度等方面符合乘轮椅者通行的坡道。

2.0.8 入口平台 entrance platform在台阶或坡道与建筑入口之间的水平地面。

无障碍求助呼叫系统的设计

无障碍求助呼叫系统的设计

JLH-50ZK无障碍求助呼叫系统的设计根据我国《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2001第7.8.2条(强制性条文)规定,在公共、办公及高层建筑内必须设计有无障碍卫生间求助呼叫按钮。

一、设计背景伴随中国在国际地位的提高,关于中国的人权问题在国际社会上越来越引起重视。

90年代一股反华风波席卷而来,其中一项就提出我国的残疾人保证设施不够完善和健全。

为此,我们国家专门组织学术专家和相关部门制订了有关的残疾人无障碍设施的建设实施方案。

并制定了《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2001。

同时,在一些公共建筑及交通设施方面发布了一些强制性的设计规范。

我们可以看到,我们国家正在全面推进残疾人无障碍的进程。

二、无障碍求助呼叫系统设计的基本要求在国家《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2001第7.8.2条中规定:专用厕所无障碍设施要求设计呼叫按钮,“距地面0.40~0.50m处应设求助呼叫按钮”。

除此之外无障碍系统应该考虑如下一些问题。

1. 求助呼叫按钮应该工作在低压状态下,避免潮湿和遭水时发生危险,应设计在便于残疾人触摸的位置。

2. 在室外要有声光指示报警装置,以提示施救人员及时找到求助呼叫的位置,建议该装置设计在室外门顶上方。

3. 对于设有多个求助按钮的项目要求进行位置编码,值班人员可以根据位置编码找到需要救助人员的位置。

4. 还需要考虑应急供电要求,在停电状态下是比较容易出现问题的,这时应保证系统正常工作。

三、设计方案1. 独立的无障碍卫生间设计:一个分机地址模块对应一个求助按钮,在无障碍设施附近设置求助按钮,室外门顶上方设置声光报警指示灯,分机编码采用7位二进制编码,可编64个分机地址。

2. 无障碍卫生间与男女卫生间混合设计:在室内分别设计求助呼叫按钮,室外分别设置声光报警指示灯,在男女卫生间的公共门口可设置一公共声光提示屏,报警时哪个卫生间按下求助按钮相应的声光指示灯报警发光,以免误进卫生间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建筑物无障碍设计和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

建筑物无障碍设计和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

建筑物无障碍设计和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08-02-26 08:20 发表于:《旧楼出新-全能住宅改造王》分类:未分类现行《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2001是2001年8月1日开始施行的新规范,原《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已经废止。

考虑到城市道路设计不在建筑师执业范围内,故该部分内容从略。

《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JGJ121--99是1999年开始实施的规范,应当注意,该规范某些条文(如扶手高度0.9m)与无障碍规范的新规定有出入,具体执行时应按新规定修正。

一、建筑物无障碍设计(一)建筑物无障碍实施范围建筑物无障碍实施范围比老规范要求扩大很多,几乎涉及所有的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类型。

规范关于进行无障碍设计的范围规定得很详细,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各类公共建筑(包括办公、科研建筑和学校、园林建筑)的室外场地、建筑入口、走道、楼梯、公共活动用房和公共服务设施等部位应进行无障碍设计。

2.交通和医疗建筑的人口应设置没有台阶的无障碍人口。

商业与服务建筑的入口也宜设置无障碍人口。

3.下列公建必须设无障碍专用厕所:县级及县级以上的政府机关与司法部门,各种交通与医疗建筑,大型观演与体育建筑的观众使用部分和贵宾室,大型园林建筑及主要旅游地段以及设有公厕的大型商业、服务、文化、纪念建筑。

4.下列有楼层的公建应设适合乘轮椅者、视残者或担架床可进入和使用的无障碍电梯:各种交通与医疗建筑,大型商业、服务、文化、纪念建筑。

5.观演与体育建筑的观众席和主席台必须设轮椅席位。

6.高层和中高层住宅、公寓的建筑人口、电梯、公共走道以及适合乘轮椅者居住的无障碍住房套内等部位应进行无障碍设计。

此类住宅、公寓中,每50套住房宜设2套无障碍住房套型。

7.设有残疾人住房而又不设电梯的多层和低层住宅、公寓,其建筑入口、楼梯、公共走道和无障碍住房套内等部位应进行无障碍设计。

此类住宅、公寓中,每100套住房宜设2-4套无障碍住房套型。

如何处理图集与国家规范发生冲突之我见

如何处理图集与国家规范发生冲突之我见

如何处理图集与国家规范发生冲突之我见笔者在实际施工中,发现部分国家规范与图集间相冲突的地方,汇总如下,与大家分享。

1、洗手盆感应水龙头插座位置《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第22.1.3.2条:潮湿场所采用密封型并带保护地线触头的保护性插座,安装高度不低于1.5m。

而图集《卫生设备安装》(09S304)第53页显示感应水龙头防水电源插座的标高为550mm (图1)。

图1:感应水龙头防水插座示意图若按图集施工,监理验收时按规范验收,必将有争论。

可是按规范施工,可行性不大,感应水龙头接线太长亦影响美观。

笔者认为最好使用自带电源感应水龙头,以规避两者矛盾。

2、消火栓箱栓口位置检查《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第4.3.3条:箱式消火栓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栓口应朝外,并不应安装在门轴侧。

(此条规定是为了方便取用)2栓口中心距地面为1.1m,允许偏差±20mm。

(此条规定是为了方便质量检查)3阀门中心距箱侧面(含底面)为140mm,距箱后表面为100mm,允许偏差±5mm。

(此条规定是为了方便质量检查)4消火栓箱体安装的垂直度允许偏差为±3mm。

(此条规定是为了方便质量检查)以上对单栓、双栓甲乙型可以适用。

而对于图集《室内消火栓安装》(04S202)所示单栓戊(如图2,图集P6页)己型、双栓丙丁型、薄型单双栓、带消防软管卷盘单双栓、屋面试验消火栓、前后开门消火栓箱、带灭火器组合消防柜均无法使用《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进行质量验收。

图2:戊型单栓室内消火栓箱3、石材幕墙外窗台排水坡度图集《建筑幕墙》(03J103-2~7)中:显示上封顶节点(一般是女儿墙)排水坡度10%(如图3)。

显示窗台排水坡度10%(如图4)。

而图集《外装修一》06J505-1中仅对女儿墙上部坡度进行要求为2%,对窗台坡度仅以箭头表示并未具体规定(如图5)。

无障碍设计的范围

无障碍设计的范围
无障碍设计的范围
1 .1 无障碍设计的范围
为规范建设无障碍设计,国家建设部下发了《城市 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2001),于 2001年8月21日起开始执行。 规范对办公、科研建筑,商业、服务建筑,文化、 纪念建筑,观演、体育建筑,交通、医疗建筑,学校、 园林建筑,高层、中高层住宅及公寓建筑,设有残疾 人住房的住宅、公寓及宿舍等建筑以及居住区的道路、 公共绿地规定了无障碍设计的范围和标准。
2无障碍设计的范围Fra bibliotek1.2 建筑物无障碍设计的具体内容
1.无障碍的内部交通系统,即建筑物的入口、坡道、 通道和地面、门、楼梯与台阶、扶手、电梯与升降 平台。
2.无障碍的公共设施,包括公共厕所、公共浴室、安 全抓杆、轮椅席位、残疾人车位、无障碍客房。
3.无障碍住宅,包括居室、厨房、卫生间、门扇、窗 扇、门厅、过道、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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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2001)

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2001)
1.0.3供人们行走和使用的道路、交通与建筑物的相应设施,应符合乘轮椅者、拄 盲杖1者及.0使.用4助根行据器无者障的碍通环行境与建使设用的要用求途。和目的,无障碍设计应综合考虑其所获得的经济 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1.0.5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 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4 距人行横道入口、广场入口、地下铁道入口等0.25~0.50m处应设提示
盲道,提示盲道长度与各入口的宽度应相对应
5 提示盲道的宽度宜为0.30~0.60m; 6 提示盲道触感圆点规格应符合表4.2.3-1的规定(图4.2.3-5)。
4.3 公交车站
4.3.1城市主要道路和居住区的公交车站,应设提示盲道和盲文站牌。 4.3.2沿人行道的公交车站,提示盲道应符合下列规定(图4.3.2):
6.2.4公用厕所的入口、通道及厕位、洗手盆等的无障碍设计,应符合本规范第7 章第68节.2的.有5关居规住定区。级和小区级公共绿地入口地段应设盲道,绿地内的台阶、坡道和其他 无障碍设施的位置应设提示盲道。
6.2.6组团级绿地和儿童活动场的入口应设提示盲道。
6.3 公共服务设施
6.3.1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的无障碍实施范围,应符合本规范第5章的有关规定。 6.3.2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的无障碍设计内容,应符合本规范第7章的有关规定。
5 建筑物无障碍实施范围 5.1 公共建筑
5.1.1办公、科研建筑进行无障碍设计的范围应符合表5.1.1的规定。
5.1.2商业、服务建筑进行无障碍设计的范围应符合表5.1.2的规定。
注:1.商业与服务建筑的入口宜设无障碍入口。 2.设有公共厕所的大型商业与服务建筑,必须设无障碍专用厕所。
5.31..3有楼文层化的、大纪念型商建业筑进与服行无务障建碍筑设应计设的无范障围碍应电符梯。合表5.1.3的规定。 5.1.4观演、体育建筑进行无障碍设计的范围应符合表5.1.4的规定。

残疾人无障碍设施建设标准

残疾人无障碍设施建设标准
楼梯:最小宽度0.28m,最大高度0.15m
室外台阶:最小宽度0.30m,最大高度0.14m
扶手
1.扶手
符合《设计规范》7.6.1条要求
1.楼道高位扶手距离地面:850mm,低位650mm。
2.楼道高低位扶手在转角处不能中断,扶手为木质,形状为椭圆型。
2.安装在墙面的扶手托件
应为L形,扶手和托件的总高度为70-80mm
备注:本要求参照国家《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2001行业标准,以及《成都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无障碍设施建设标准》制定。
基本原则:
·通行无阻,使用方便。
·逢棱必圆,有高有低,有倾有镂,声光合一。
·踢脚线:350mm。
·过道扶手高位:850mm,低位:650mm。
·洗面台高位:800mm,低位:720mm。
5.不同坡度的坡道
符合《设计规范》7.2.5、7.2.6条要求
6.坡道的坡面
应平整、不应光滑
7.坡道起点、终点和中间休息平台的水平长度
不小于1.50m
8.台面
所有突出的台面必须做圆角处理
通路
走道
地面
1.走道和通路最小宽度
符合《设计规范》7.3.1条要求
1.楼道两侧有高低位扶手,楼道的转角的所有棱角做圆角处理(可用包边处理)。
凌空时在扶手栏杆下端设高度不小于坡道应从最50mm的坡道安全挡底楼层开始符合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例如市范以下简称设计规范724条残联大楼的要求盲道是从附符合设计规范725726条要求应平整不应光滑7
残疾人无障碍设施建设标准
项目
内容
标准
备注
建筑
入口
1.入口室外的地面高度
不应大于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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