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经济性裁员报备办理程序
企业经济性裁员流程

企业经济性裁员流程标题:企业经济性裁员流程详解一、前言经济性裁员是企业在面临经营困难、产业结构调整或其它重大经济变故时,为了改善经济效益和提升竞争力而采取的一种人员优化措施。
尽管这是一个艰难的决定,但确保其流程合法合规且公正透明,对企业和员工都至关重要。
以下将详细介绍企业进行经济性裁员的基本流程。
二、启动裁员计划1. 决策阶段:首先,企业需根据财务状况、经营策略等因素进行全面评估,确认是否有必要进行经济性裁员。
此阶段应由公司高层集体决策,并形成书面决议。
2. 制定裁员方案:确定裁员范围、人数、标准以及补偿方案等具体内容,确保方案符合《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沟通与公示1. 员工沟通:在正式公布裁员计划前,企业应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进行充分沟通,说明裁员原因、原则、程序及后续安置措施等。
2. 公示通知:将裁员方案在企业内部进行公示,明确告知员工裁员的理由、标准、程序以及员工权益保护措施等,公示期一般不少于30天。
四、实施裁员1. 评估与选择:按照预先设定的标准,对企业内部员工进行评估,确定具体的裁员名单。
2. 发送书面通知:向被裁减员工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明确解约理由、时间、补偿金额及支付方式等内容。
3. 办理离职手续:协助被裁员工办理社保转移、档案交接、工资结算等离职手续,同时做好相关的法律文件保存工作。
五、善后处理1. 经济补偿:按法律规定给予被裁员工相应的经济补偿,包括但不限于法定经济补偿金、代通知金、未休年假折算工资等。
2. 职业指导与再就业援助:为被裁员工提供职业指导、培训机会以及可能的再就业援助,体现企业的社会责任。
六、总结与反馈完成裁员后,企业应对整个裁员过程进行总结,收集各方意见,持续改进管理机制,力求在保障企业运营的同时,最大程度降低裁员对员工和社会的影响。
以上即为企业经济性裁员的一般流程,具体操作还需结合当地法律法规和企业实际情况灵活处理,务必做到公平公正、合法合规。
企业经济裁员需要经过哪些程序

企业经济裁员需要经过哪些程序企业进行经济性裁员的,并不是随意进行的,此时若不符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中关于裁员的条件规定,那单位的行为就属于违法。
而即使满足了规定的裁员条件,也还要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才行。
那到底企业经济裁员需要经过哪些程序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企业进行经济性裁员的,并不是随意进行的,此时若不符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中关于裁员的条件规定,那单位的行为就属于违法。
而即使满足了规定的裁员条件,也还要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才行。
那到底企业经济裁员需要经过哪些程序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一、企业经济裁员需要经过哪些程序经济裁员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需经过以下程序:(1)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提供有关生产经营状况的资料;裁减人员既非职工的过错也非职工本身的原因,且裁员总会给职工在某种程度上造成生活等方面的负作用,为此,裁员前应听取工会或职工的意见。
(2)提出裁减人员方案,内容包括:被裁减人员名单、裁减人时间及实施步骤,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集体合同约定的被裁减人员的经济补偿办法;用人单位不得裁减下列人员: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将裁减人员方案征求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对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4)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裁减人员方案以及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听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意见;(5)由用人单位正式公布裁减人员方案,与被裁减人员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向被裁减人员本人支付经济补偿金,并出具裁减人员证明书。
▲二、企业裁员时需要注意什么第一,看自己是否属于可以被裁员的范围。
依照《劳动法》,有四类对象是不得裁员的,包括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况。
公司裁员方案程序规定

公司裁员方案程序规定一、引言在现代社会,企业面临着市场竞争的压力,有时不得不采取裁员措施以保持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为确保裁员过程的公正、合法性,公司应建立相应的裁员方案程序规定。
二、程序规定1. 提前通知公司在裁员之前应提前向受影响员工发出通知,包括裁员的原因、裁员的目的以及可能遭遇的后果等。
此通知应提前合理时间,以便员工有足够的准备和规划。
2. 协商议事公司应与受影响的员工及其代表进行充分的协商和讨论。
双方可以就降低裁员人数、调整岗位职责、提供培训重新就业等进行讨论。
通过协商,尽量减少对员工的影响,并找到解决问题的最佳方式。
3. 裁员决策公司在裁员决策前,应全面评估公司的财务状况、市场情况以及员工的绩效等因素。
裁员决策应确保与公司的战略目标和长期发展计划相一致。
公司应当遵循权责相对、公正、合法的原则进行决策,并综合考虑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 遣散补偿公司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中的约定,向被裁员工支付遣散补偿金。
遣散补偿金应根据员工的工龄、岗位等级和工资等因素综合计算,并按时支付给员工。
同时,公司还应向被裁员工提供相关帮助,例如提供就业服务、重新培训等。
5. 社会保险处理公司应及时办理被裁员工的社会保险注销、转移等相关手续,确保员工的社会保障权益得到保障。
在办理手续时,公司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确保资料完备和流程合规。
6. 裁员公告公司应发布裁员公告,向内部员工和外部各利益相关方说明裁员的原因、过程和相关政策,以维护公司的形象和声誉。
公告应包含必要的信息,并依法进行公示,以确保透明度和合法性。
7. 监督与评估公司在裁员过程中,应设立监督机构或委员会,负责监督裁员方案的执行和程序的合规性。
同时,公司应定期进行评估,以检查裁员方案的有效性和改进的空间,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相应的调整和改进。
三、结论公司裁员方案程序规定的建立有助于维护员工权益、加强企业的管理和稳定发展。
公司应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并完善裁员方案程序规定,确保裁员过程的公正、合法和透明,并注重员工的后续帮助和支持,以达到双赢的局面。
经济性裁员方案

本裁员方案旨在维护公司及员工的合法权益,我们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积极推进裁员工作,确保公司长期稳健发展。感谢全体员工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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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档结束。
第2篇
经济性裁员方案
一、引言
鉴于当前宏观经济形势及公司运营压力,为降低成本、优化资源配置,提高企业竞争力,公司决定实施经济性裁员。本方案旨在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确保裁员过程的合法性、公正性和人文关怀,保障员工合法权益。
3.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确保裁员工作的顺利进行。
八、时间安排
1.裁员计划制定:立即启动,1个月内完成。
2.通知与沟通:自裁员计划制定完成之日起,提前30日通知全体员工。
3.实施裁员:自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
4.关爱与支持:裁员结束后,持续3个月。
九、总结与反馈
1.对本次裁员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六、经济补偿
1.经济补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执行。
2.经济补偿计算基数为员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3.经济补偿支付标准: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不足一年的按比例支付。
七、组织保障
1.成立裁员工作小组,负责本次裁员工作的具体实施。
2.设立裁员工作投诉举报渠道,接受全体员工的监督。
5.关爱与支持:为被裁员员工提供职业规划和心理辅导,帮助其尽快找到新的工作。
五、裁员标准
1.业绩考核:以近三年的绩效考核结果为依据,对业绩不佳的员工进行优先考虑。
2.岗位需求: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对岗位匹配度较低的员工进行考虑。
3.员工意愿:尊重员工个人意愿,对有离职意向的员工进行优先考虑。
经济性裁员流程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经济裁员需经过以下程序:(1)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提供有关生产经营状况的资料;在会上提出裁减人员方案,内容包括:被裁减人员名单、裁减人时间及实施步骤,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集体合同约定的被裁减人员的经济补偿办法;(2)将裁减人员方案征求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对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3)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裁减人员方案以及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听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意见;(4)由用人单位正式公布裁减人员方案,与被裁减人员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向被裁减人员本人支付经济补偿金,并出具裁减人员证明书。
--------------------------------------------------------办理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 (1994年7月5日)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5号) (2007年6月29日)3、《劳动部关于印发〈企业经济性裁减人员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4〕447号)4、《北京市劳动局关于印发<北京市企业经济性裁减人员规定>的通知》(京劳就发[1995]56号)5、北京市劳动局关于执行<北京市企业经济性裁减人员规定>的补充通知》(京劳就发[1995]174号)》------------------------------------------------------受理标准: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按照受理标准查验申办材料。
企业合法裁员程序

企业合法裁员程序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公司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才能合法地裁员。
具体步骤如下:
1. 提前通知:公司需要提前30天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告知其裁员的原因、时间、人数和财务状况。
2. 支付补偿:对于被裁员的劳动者,公司需要依法支付其工资。
根据劳动者的工作年限和工资水平,补偿标准也有所不同。
3. 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公司需要依法解除被裁员的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为劳动者办理相关手续。
4. 公布信息:公司需要将裁员的相关信息公布于众,以保障劳动者的知情权。
需要注意的是,公司合法裁员的前提是符合法定程序,并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任何违反法律规定的裁员行为都是不被法律承认的。
同时,公司裁员时,应尽量遵循员工权益优先原则,确保员工权益得到保障。
结语
经济性裁员补偿金的发放时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在办理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提供有关生产经营状况的资料,提出裁减人员方案,并征求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
用人单位还需要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报告裁减人员方案以及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听取劳
动行政部门的意见。
最后,用人单位正式公布裁减人员方案,与被裁减人员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向被裁减人员本人支付经济补偿金,出具裁减人员证明书。
南阳市企业经济性裁员报告办事指南

南阳市企业经济性裁员报告办事指南一、事项名称:企业经济性裁员报告办事指南二、办理部门: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科三、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四、事项属性:办事服务五、办事类型:即办件六、是否收费:否七、电话(略)八、监督电话(略)九、办理地址:范蠡东路市民服务中心北区一号楼四楼401室十、前置条件:1.在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设立的企业;2.具备下列情形之一:(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3.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人员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4.已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形成裁减人员方案。
十一、法定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企业经济性裁减人员规定》十二、办理程序:1.企业经办人可登陆“河南省政务服务网”在线办理;2.企业经办人持单位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带齐申请材料到办理地点向工作人员提交办理;3.工作人员审核企业提交的经济性裁员报告资料,符合规定的,当即出具收到企业经济性裁员报告回执;对经济性裁员报告资料暂不符合规定的,当场告知应修改和补全的资料,再另行提交。
十三、申请材料:1.企业经济性裁员的相关证明资料:(1)依照破产法规定由债务人或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进行重整的,应提交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的裁定书;(2)企业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应提交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报告;(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的,应提交相关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相关资料;(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应据实提交相关资料;2.企业经济性裁员书面报告及具体裁员方案(附解除劳动合同职工名册、经济补偿明细、优先留用人员情况等);3.经济性裁员企业有上级主管部门或单位的,提交主管部门或单位的批复;4.经济性裁员企业提前30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的相关证明资料;5.企业工会对裁员的书面意见;没有工会的企业,应提交被裁减职工签名的书面意见。
经济性裁员的程序

裁员五个常规程序
A.准备材料阶段
用人单位应准备资产损益表、收支平衡表、税务表等财务、审计报表,以证明用人单位面临困难;准备初步裁员方案,包括被裁减人员名单、裁减时间、步骤、经济补偿办法等。
B.听取意见阶段
一般采取会议加公告的形式,至少提前三十天进行,向职工与工会公布裁减方案,听取职工或工会的意见。
应注意:
a)用人单位可以进行选择,而不是二者同时进行。
b)经济性裁员并不需要得到工会或者大多数职工的同意,只需听取工会和职工意见即可。
c)做好开会前发文、开会时签到、会议纪要、会后签名的流程性工作。
听取工会意见的,应由工会负责人对会议相关文件签字盖章。
d)其他:实务中,应避免在裁员中激发矛盾,使裁员平衡有序的进行。
C.报告阶段
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报告裁减人员方案以及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听取劳动行政部门的意见。
内容应当包括:被裁减人员名单、裁减时间及实施步骤、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集体合同约定的被裁减人员经济补偿办法等信息。
(具体信息,不同省份可能有不同规定)报告不等于审批,用人单位只需要履行报告的程序,但并非需要得到
劳动行政部门的批准。
反过来,即使是劳动行政部门没有反对意见,也不代表用人单位的裁员措施在其它方面绝对不存在违法情形。
D.修改完善阶段
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行政部门的意见与工会、职工的意见,对裁员方案进行修改与完善。
E.正式公布实施阶段
由用人单位正式公布裁减人员方案,与被裁减人员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并支付经济补偿金,出具裁减人员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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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经济性裁员报备办理程序
字体:大中小 2013-3-19 阅读:94 次 [关闭]
一、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3.《企业经济性裁减人员规定》(劳部发[1994]447号)
二、经济性裁员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㈠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㈡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㈢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㈣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三、经济性裁员办理程序:
㈠报备
所需提供的材料:
1.裁员人员情况说明(下列人员不得裁减:⑴.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⑵.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⑶.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⑷.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⑸.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2.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裁员情况的书面材料;
3.裁减人员方案(内容包括:裁减人员名单,裁减时间及实施步骤,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集体劳动合同约定的被裁减人员经济补偿办法。
)及工会或全体职工的表决意见。
4.营业执照副本或有关登记副本及复印件;
5.符合经济性裁员情况的证明材料(如财务报表、用人单位注销登记证明、发生企业转产、企业分立等情形的单位内部文件等);
办理时限:材料完备当日受理,7个工作日就裁减方案提出修改意见,7个工作日未提出修改意见视为无意见。
对提出修改意见的裁减方案,申报单位应当予以完善后重新报送。
申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无意见的裁减方案进行经济性裁员。
领取资料:
1.《企业经济裁员审核表》(壹式叁联)。
㈡审核
所需提供的资料:
1.经济性裁员执行情况说明;
2.企业经济性裁员经济补偿金签领明细表;
3.企业经济性裁员审核表(壹式叁联);
办理时限:材料完备的,7个工作日内对《企业经济裁员审核表》作出审核意见;㈢录用人员减少备案
所需提供的材料:
1.经审核同意的《企业经济裁员审核表》
2.录用人员备案减少花名册;
3.被裁减人员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