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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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类上市公司审计失败案例

农业类上市公司审计失败案例
农业类上市公司 审计失败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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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计失败概述 • 农业类上市公司审计失败案例分
析 • 审计失败的原因分析 • 避免审计失败的措施和建议 • 对农业类上市公司的建议 • 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建议
01
审计失败概述
审计失败的定义
01
审计失败是指审计师在执行审计 业务时未能发现被审计单位财务 报表存在重大错报或漏报,甚至 出具了错误的审计意见。
案例三:某农业公司关联方交易
总结词
该农业公司利用关联方交易转移资金,造成资产流失,损害投资者利益。
详细描述
该公司在日常经营中通过与关联方进行大量交易,转移资金至关联方账户,造成公司资产流失,损害投资者利益 。此行为违反了相关法规和会计准则,引起了监管部门的关注和调查。最终,该公司及其责任人受到处罚,投资 者权益得到维护。
农业类上市公司审计失败的原因主要包括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管理层舞弊等。
02
农业类上市公司审计失败 案例分析
案例一:某农业公司虚增收入
总结词
该农业公司通过虚假合同、单据等方式虚增收入,欺诈投资者,触犯相关法规 。
详细描述
该公司在上市前三年通过虚构农产品销售合同、单据等手段虚增收入,夸大利 润,成功吸引投资者关注并上市。然而,在上市后,其财务造假行为逐渐暴露 ,引起监管部门和投资者的关注,最终受到法律制裁。
严格执法和监管
政府相关部门应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执法和监管力 度,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提高违法成本。
建立行业自律机制
会计师事务所应建立行业自律机制,自觉遵守行业规范和标准,加强 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防止审计失败的发生。
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

农业类上市公司审计失败案例分析

农业类上市公司审计失败案例分析

农业类上市公司审计失败案例分析【摘要】本文通过对农业类上市公司审计失败的五个案例进行分析,探讨了造成审计失败的原因。

案例涉及公司A、B、C、D、E,分别从财务造假、内部控制不严、管理层失职等角度展开分析。

在总结了农业类上市公司审计失败案例的启示,提出了相关建议,并对审计失败案例进行了总结。

通过对这些案例的研究,可以更好地了解农业类上市公司在审计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如何规避类似风险。

本文旨在为相关农业类上市公司提供经验教训,并促进其审计工作的改善,以维护公司的声誉和财务稳定。

【关键词】农业类上市公司、审计失败、案例分析、原因分析、启示、建议、总结1. 引言1.1 农业类上市公司审计失败案例分析在当今社会,农业类上市公司成为市场中的重要一员,随之而来的审计失败问题也不容忽视。

针对农业类上市公司审计失败案例进行分析,有助于我们更深入地了解审计失败的原因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审计失败是指审计活动未发现企业重要事项的问题,或者是审计师在审核过程中出现重大错误或遗漏。

在农业领域,由于农产品生产的特殊性和市场的不确定性,一些上市公司存在审计失败的风险。

公司A在审计过程中未能正确核算农产品库存,导致财务报表误差;公司B则因为对农业补贴资金的使用不合规而被审计部门指出问题。

审计失败对农业类上市公司可能带来严重的后果,包括市场信任度下降、投资者信心受损等。

对于审计失败案例的分析和总结,不仅能帮助我们更好地了解问题所在,也为农业类上市公司提供改进的方向和建议。

在接下来的将通过案例分析来深入探讨农业类上市公司审计失败的原因和启示。

2. 正文2.1 案例一:公司A农业类上市公司审计失败原因分析公司A在财务报表的编制过程中存在着严重的内部控制问题。

审计师在审计过程中发现,公司A的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审计程序不完善,财务报表审核的程序和方法存在严重缺陷,导致了审计师无法准确评估和确认公司A的财务状况。

公司A的财务报表存在着明显的会计政策问题。

丰乐种业: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法律意见书 2011-05-07

丰乐种业: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法律意见书
 2011-05-07

安徽安天行律师事务所关于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法律意见书致: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安天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贵公司的委托,就贵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股东大会”)召开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以下简称《规范意见》)及《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本所委派律师列席了贵公司股东大会,并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要求,对贵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有关的文件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书如下:一、关于本次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根据2011年4月20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刊载的《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贵公司已向贵公司全体股东发出了于2011年5月6日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

经核查,贵公司本次会议通知的时间、方式及通知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规范意见》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和内容与会议通知中公告的时间、地点和内容一致;本次股东大会由贵公司董事长陈茂新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规范意见》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关于出席本次大会人员的资格根据贵公司提供的股东登记表,贵公司有6名股东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经核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法人股东已获得股东单位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经核查,上述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名称/姓名、持股数量与截止2011年4月28日下午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册的贵公司股东名册上的记载一致。

综上,前述出席会议的人员均符合《公司法》、《规范意见》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权出席会议并在会议上表决。

贵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11.丰乐种业审计案例-2004.44-43

11.丰乐种业审计案例-2004.44-43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华证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人员)证监罚字[2004]44号当事人:华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证所”),住所为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27号投资广场A12层,法定代表人尹永利;谭汝建,女,51岁,住所为合肥市西市区三里庵7幢608号,华证所安徽分所注册会计师;李静,女,35岁,住址为安徽合肥市蜀山区合作化南路166号1-101,华证所安徽分所注册会计师。

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乐种业”)及相关中介机构虚假陈述一案,现已调查、审理终结,我会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

应当事人要求,我会于2004年11月5日依法举行听证,听取了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陈述与申辩。

经查明,当事人华证所存在如下违法事实:丰乐种业2001年年度审计报告签字会计师是华证所注册会计师谭汝建和李静。

经上述当事人核查验证,华证所对丰乐种业2001年的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经查,在对丰乐种业2001年在建工程审计中,上述当事人未充分检查已完工项目的竣工决算报告、验收交接单等其他凭证以及其他转出数的原始凭证,在未取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情况下,确认了该公司对以前年度虚构在建工程的冲账处理结果,从而没能揭示和指出丰乐种业当年相关财务数据存在虚假的事实。

上述违法行为有华证所相关审计工作底稿、相关人员询问笔录等证据在案佐证。

丰乐种业2001年年度审计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谭汝建、李静对以上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谭汝建常年负责丰乐种业年报审计业务,其所应承担责任较李静重大。

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为证券的发行、上市或者证券交易活动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专业机构和人员,必须按照执业规则规定的工作程序出具报告,对其所出具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核查和验证”和《股票发行和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股票条例》”)第三十五条“为上市公司出具文件的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事务所、专业评估人员及其所在机构、律师及其所在事务所,在履行职责时,应当按照本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和道德规范,对其出具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查和验证”的规定,构成《股票条例》第七十三条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和律师事务所违反本条例规定,出具的文件有虚假、严重误导性内容或者有重大遗漏的”行为。

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案例教学提纲

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案例教学提纲

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案例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案例一、案件的起因2005年1月5日,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乐种业)开盘即告跌停。

之后几天,其股价持续下跌,投资者纷纷排队斩仓,损失极为惨重。

这一幕背后的直接原因是1月4日中国证监会公布了车乐种业造假劣迹:从1997年上市以来,直至2001年,连续6年财务造假,以及挪用38 300万元资金炒股、虚构20 608万元募资项目。

造假时间之长、造假名目之多,在上市公司造假案中非常少见。

然而,受聘为丰乐种业的审计机构——华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证所)为上述年度会计报表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二、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及主要会计问题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4月,是由合肥市种子公司独家发起募集设立的国内种子行业第一家上市公司。

1997年4月2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为000713.总股份为10 800万股,可流通股份为4 500万股;1999年8月18日实施第一次配股,每10股配3股,实际配售1 700万殷,配股后公司总股本为12 500万股;2000年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实际转增10 000万股,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变为22 500刀股。

丰乐种业被誉为“中国种业第一股”,注册资本2.25亿元,总资产近11亿元。

以种业为主导,集科研、生产、销售于一体,其综合实力与规模堪称同行首位。

“丰乐”牌商标成为安徽省著名商标。

2002年,丰乐种业被农业部等八部委评定为第一批农业产业化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公司。

正当丰乐种业力争把丰乐品牌打造成国内竞争力最强、影响力最大、辐射带动范围最广的“中国种业领军品牌”之时,证监会行政处罚单在2005年新年第一个交易日落到了公司头上。

事件的发生需追溯到丰乐种业在大连证券的委托理财。

大连证券案是证券公司因少数高管人员违法违规经营而走到破产边缘的典型案例。

正是由于丰乐种业委托上海博采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博采)理财1.01亿元,而该项委托理财行为受大连证券案牵连,丰乐种业的造假行为受到证监会的“关注”,才逐渐被暴露出来的。

农业类上市公司审计失败案例分析

农业类上市公司审计失败案例分析

农业类上市公司审计失败案例分析农业类上市公司审计失败案例:一、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审计失败案例中粮集团有限公司是一家农业类上市公司,主要从事粮食、食品、种业、资源开发等方面的业务。

该公司在2015年进行了一次重大资产重组,导致其审计失败的案例。

在审计过程中,审计师发现了中粮集团的财务报表存在严重的虚增问题。

虚增的主要手段是通过虚假资产交易和虚假销售收入来增加公司的利润。

中粮集团通过与关联方进行虚假的资产交易,将一部分未实际存在的资产计入公司财务报表,为公司带来虚增的效果。

中粮集团还通过虚假的销售收入来增加公司的利润。

公司与关联方进行虚假销售交易,将未实际实施的销售交易计入财务报表,使公司的利润被虚增。

审计师在审计中发现了上述虚增问题,并提供了相关的证据。

中粮集团在面对审计师的指控时拒绝承认,对审计师提供的证据进行无理回应。

最终,审计师没有能够获得足够的证据来证明虚增问题,导致审计失败。

二、信达生物航空集团审计失败案例信达生物航空集团是一家从事生物农业和航空业务的上市公司。

在该公司的审计过程中,审计师发现了财务报表存在主要的虚假资产问题,导致审计失败。

审计师发现,在信达生物航空集团的财务报表中,存在大量的虚假资产。

这些虚假资产一方面是通过将未实际存在或价值被夸大的资产计入财务报表来实现的,另一方面是通过将已经没有价值的资产继续计入财务报表来实现的。

虚假资产的存在导致了公司财务报表的净资产被虚增,给投资者和利益相关方带来误导。

结论:以上两个案例展示了农业类上市公司审计失败的一些常见问题,包括虚增利润和虚假资产等方面的问题。

审计师在审计过程中应当保持独立、客观的态度,积极寻找和收集相关的证据,并与公司进行充分的沟通和交流,以保证审计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公司应该积极配合审计师的工作,如实提供相关的信息和数据,确保审计的顺利进行。

丰乐种业审计案例2

丰乐种业审计案例2
涉及的分录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其他货币资金——募集资金


其实,从1997年以来,丰乐种业一直存在委托理财及证券 投资行为,累计金额达67,760万元,其中用募集资金 38,300万元进行证券投资,如果投资失败,将导致丰乐种 业的投资者遭受巨大损失,而公司仅2000年年报中披露过 委托给上海博采企业有限公司的6,100万元理财款,其他重 要事项未予以披露。此项收入就作为了丰乐的表外收入。
2、虚假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1997年至2001年,丰乐种业把38,300万元的募集资金投入了 证券市场,再通过直接虚构在建工程、把日常管理费用、营 业费用计入在建工程、将其他建设工程替代募集资金项目的 方式虚假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共虚构募资项目20,608 万元,而且为了避免此投资行为被发现,丰乐种业把证券投 资收益及委托理财收益10,943万元计入主营业务利润。这些 虚构的在建工程,丰乐种业于2001年底通过转入固定资产、 长期待摊费用、种子成本以及往来款的方式进行了冲账处理, 冲账金额总计为6,574万元。
1、将在建工程明细表中的项目与明细账中项目核对,审查是否存在差异 或合并现象。 2、实地观察中对那些合并项目要特别关注,检查其是否存在分散各地无 实质关系的情况,并注意向现场工程人员询问相关情况。 3、取得项目的立项批文、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及预算书等,将项目财 务支出以及现场观察情况与上述文件中的内容核对。


②检查在建工程项目、规模是否经授权批准;
③检查在建工程项目期末余额的构成内容,并实地观察工程 现场,确定在建工程是否存在; ④检查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的计提; ⑤验明在建工程是否已在资产负债表上恰当披露。

固定资产审计目标
1. 2. 3. 4. 5.

由_丰乐种业_造假案探讨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问题

由_丰乐种业_造假案探讨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问题

财经纵横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到底存在哪些问题?上市公司为什么热衷于会计信息造假甚至屡禁不止?如何彻底解决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问题? 本文以“丰乐种业”造假案为例,进行深入分析,希望能为我国的证券市场发展提出合理化的建议,解决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难题。

一、“丰乐种业”违规行为1.虚增利润从1997年公司上市至2001年底,“丰乐种业”累计虚构种子销售收入19,100万元,同时,累计冲销虚构主营业务收入1,100万元,累计虚构主营业务成本2,200万元,实际虚构主营业务收入18,000万元,虚构主营业务利润15,800万元。

再加上证券投资方面的虚构利润,1997年至2001年底,“丰乐种业”共虚构净利润4,005万元。

2.虚假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1997年至2001年,丰乐种业把38,300万元的募集资金投入了证券市场,再通过直接虚构在建工程、把日常管理费用、营业费用计入在建工程、将其他建设工程替代募集资金项目的方式虚假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共虚构募资项目20,608万元,而且为了避免此投资行为被发现,丰乐种业把证券投资收益及委托理财收益10,943万元计入主营业务利润。

这些虚构的在建工程,丰乐种业于2001年底通过转入固定资产、长期待摊费用、种子成本以及往来款的方式进行了冲账处理,冲账金额总计为6,574万元。

3.未及时披露重要事项“丰乐种业”被查处的导火索是大连证券受查封,具体的情况是:“丰乐种业”2000年7月委托上海博采企业发展有限公司理财1.01亿元(最后转给大连证券),对于该重大事项公司未予以披露。

2003年4月3日,证监会取消大连证券的证券业务许可并责令其关闭,1.01亿元的委托理财被冻结,2003年4月24日“丰乐种业”才进行披露。

其实,从1997年以来,丰乐种业一直存在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行为,累计金额达67,760万元,其中用募集资金38,300万元进行证券投资,如果投资失败,将导致丰乐种业的投资者遭受巨大损失,而公司仅在2000年年报中披露过委托给上海博采企业有限公司的6,100万元理财款,其他重要事项未予以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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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案例一、案件的起因2005年1月5日,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乐种业)开盘即告跌停。

之后几天,其股价持续下跌,投资者纷纷排队斩仓,损失极为惨重。

这一幕背后的直接原因是1月4日中国证监会公布了车乐种业造假劣迹:从1997年上市以来,直至2001年,连续6年财务造假,以及挪用38 300万元资金炒股、虚构20 608万元募资项目。

造假时间之长、造假名目之多,在上市公司造假案中非常少见。

然而,受聘为丰乐种业的审计机构——华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证所)为上述年度会计报表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二、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及主要会计问题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4月,是由合肥市种子公司独家发起募集设立的国内种子行业第一家上市公司。

1997年4月2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为000713.总股份为10 800万股,可流通股份为4 500万股;1999年8月18日实施第一次配股,每10股配3股,实际配售1 700万殷,配股后公司总股本为12 500万股;2000年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实际转增10 000万股,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变为22 500刀股。

丰乐种业被誉为“中国种业第一股”,注册资本2.25亿元,总资产近11亿元。

以种业为主导,集科研、生产、销售于一体,其综合实力与规模堪称同行首位。

“丰乐”牌商标成为安徽省著名商标。

2002年,丰乐种业被农业部等八部委评定为第一批农业产业化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公司。

正当丰乐种业力争把丰乐品牌打造成国内竞争力最强、影响力最大、辐射带动范围最广的“中国种业领军品牌”之时,证监会行政处罚单在2005年新年第一个交易日落到了公司头上。

事件的发生需追溯到丰乐种业在大连证券的委托理财。

大连证券案是证券公司因少数高管人员违法违规经营而走到破产边缘的典型案例。

正是由于丰乐种业委托上海博采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博采)理财1.01亿元,而该项委托理财行为受大连证券案牵连,丰乐种业的造假行为受到证监会的“关注”,才逐渐被暴露出来的。

2002年8月,中国证监会合肥特派办(现为中国证监会安徽监管局)向丰乐种业下发《监管函》,要求公司实施募集资金清理,加强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2003年6月4日,中国证监会合肥特派办对丰乐种业涉嫌违反证券法规事项进行立案调查;2003年6月9日深交所发布了对丰乐种业的公开谴责公告。

经过长达一年半的调查,2005年1月5日,证监会作出了对丰乐种业的处罚决定。

经证监会调查,丰乐种业主要存在以下三方面的会计问题。

(一)未按照有关规定披露重大投资信息1997年4月,丰乐种业首发上市,募集资金29 250万元;1999年丰乐种业配股,再次募集资金15 346万元,两次融资,丰乐种业共募集资金44 596万元。

拿到了巨额资金,丰乐种业却对首发募资7个项目、配股募资3个项目置若罔闻,反而打起了证券市场的主意。

据查,丰乐种业自1997年4月至2001年底共计投入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68 800万元进行证券投资,其中38 300万元属募集资金。

具体是:1997年,投入资金41 800万元,收回资金38 700万元,实现证券投资收益1 967万元;1998午,投入资金13 000万元,收回资金4 900万元,实现证券投资收益1 938万元;1999年,投入资金6 700万元,收回资金8 900万元,实现证券授资收益l 198万元;2000年,投入资金4100万元,收回资金6 500万元,实现证券投资收益3 184万元;2001年,投入资金3 200万元,收回资金9 800万元,实现证券投资收益2 837万元。

对于上述重大投资行为,丰乐种业仅在2001年5月14日补充披露了其中的6 100万元委托理财;其他重大证券投资行为的情况均未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临时报告,并予公告,说明事件的实质。

调查显示,1997年底丰乐种业用于证券投资和委托理财的金额为5 051万元、1998年底为15 135万元、1999年底为8496万元、2000年底为17 689万元、2001年底为11 289万元。

除此之外,还有一笔因受大连证募集牵连才曝光的1.01亿元委托上海博呆企业发展有限公司的款项。

2002年9月7日,中国证监会对大连证券实施停业整顿。

2003年4月,日,证监会取消大连证券的证券业务许可并责令其关闭。

直到纸再也无法包住火时,丰乐种业才披露三年前的一笔委托理财。

2003年4月24日,丰乐种业公告称,2000年7月,公司委托上海博采企业发展有限公司理财1.01亿元。

该项委托理财行为受大连证券案牵连,被公安部立案调查,涉及曲资金及有价证券于2002年9月7日被司法冻结。

公司预计该项委托理财损失7000万元。

2003年底,上述案件移交安徽省公安厅。

根据安徽省公安厅经侦大队提供的资料,截至2003年底,丰乐种业剩余资产折合人民币约4 500万元。

(二)所披露的财务数据有虚假记载丰乐种业不仅挪用巨额募集资金且不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在账务处理止也竭尽造假之能势。

1. 1997年至2001年底,丰乐种业虚做各类农作物种子销售19 100万元,同时,累计冲销虚构主营业务收入l 100万元,累计虚构主营业务成本2 200万元,实际虚构主营业务收入18 000万元,虚构主营业务利润15 800万元。

其具体情况为:1997年,虚构主营业务收入3 021万元,虚构主营业务成本744万元;1998年,虚构主营业务收入5 087万元,冲销虚构主营业务收入235万元,虚构主营业务成本1475万元;1999年,虚构主营业务收入3 095万元;2000年,虚构主营业务收入6 956万元,虚构主营业务成本782万元;2001年,虚构主营业务收入l 016万元,冲销虚构主营业务收入914万元,冲销虚构主营业务成本782万元。

2. 1997年至2001年底,丰乐种业将证券投资转回的收益以及相关补贴收入冲销虚构主营业务收入及由此形成的应收款项,其实际证券投资收益金额小于各年虚构主营业务利润,此项差额形成丰乐种业各年度的虚增利润,累计虚增利润约为4 006万元。

其中,1997年为528万元、1998年为1 438万元、1999年为1 026万元、2000年为71万元、2001年为942万元。

不仅加此,为了不露马脚,丰乐种业还将历年证券投资及委托理财收益共计10 943万元计入主营业务利润,其中1997年1 749万元、1998年1 939万元、1999年1 198万元、2000年6057万元。

3. 2002年,丰乐种业还以日常管理费用、营业费用虚构杂交水稻项目在建工程246万元、虚构棉花油菜项目在建工程306万元,总计虚增在建工程552万元。

正是因为大胆造假,丰乐种业得以在上市两年后成功配股,而且还曾试图2001年再次配股。

(三)所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有虚假记载为了平衡账务,躲避监管部门对募集资金的专项检查,1997年至2001年,丰乐种业通过虚构在建工程、将其他建设内容替代募集资金项目以及将日常管理费用、营业费用虚构在建工程等方式虚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5年累计虚构20 608万元。

1. 1997年,加工中心项目虚构在建工程1681万元,杂交玉米项目虚构在建工程3 500万元,精奎禾灵项目虚构在建工程1 939万元,西瓜种子中心项目虚构在建工程3 199万元,销售网络项目虚构在建工程1 971万元,共计12 290万元。

2. 1998年,杂交玉米项目虚构在建工程1 000万元,精奎禾灵项目虚构在建工程2 295万元,脱水蔬菜项目虚构在建工程2 070万元,种子一条街项目虚构在建工程200万元,销售网络项目虚构在建工程884万元,共计6449万元。

3. 1999年,杂交水稻项目墟构在建工程830万元。

4. 2000年,以其他建设内容替代农科院在建工程347万元。

5. 2001年,以其他建设内容替代农科院在建工程692万元。

对于以前年度虚构在建工程,丰乐种业于2001年底通过转入固定资产、长期待摊费用、种子成本以及往来款的方式进行了冲账处理,冲账金额总计为6 574万元,丰乐种业在2001年的年度财务报告中对此冲账结果进行了披露。

事实上丰乐种业IPO和配股后,对募集资金的管理相当薄弱,没有建立专门账户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和项目实施过程中回收资金、自有资金混为一体。

多行不义必自毙,上市仅8年,却有6年在造假,丰乐种业还能玩下去吗?三、审计主体基本情况及主要审计问题华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原合肥会计师事务所,后改名为安徽精诚会计师事务所,总部设在北京,合肥、上海、深圳设有分支机构。

该所具有财政部和证监会联合颁发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拥有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资格证书和资产评估资格证书。

根据安徽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的2004年度安徽省会计师事务所前30家信息,按业务收入排名,华证所安徽分所名列第三位,仅次于华普会计师事务所和新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对丰乐种业l997-2001年的年报进行审计的均是华证所,而华证所也“不负所望”,给出的审计意见均是标准无保留意见。

并不是丰乐种业本身财务是干净的(证监会的处罚已经说明了问题),而是华证所的注册会计师在对丰乐种业的审计过程中,没有遵循审计准则,汝有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

如,经查,在对丰乐种业2001年在建工程审计中,华证所的注册会计师未充分检查已完工项目的竣工决算报告、验收交接单等其他凭证以及其他转出数的原始凭证,在未取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的情况下,确认了丰乐种业对以前年度虚构在建工程的冲账处理结果,从而没能揭示和指出当年相关财务数据存在虚假的事实。

如果一个会计年度的业绩虚构问题未被注册会计师发现,其审计责任缺失似乎还情有可原,但是,连续6年虚构业绩未被发现,其审计责任显然是不可以宽恕的。

四、案件结果证监会对丰乐种业各当事人做出如下处罚决定:(1)责令丰乐种业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60万元;(2)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财务负责人王光亚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30万元;(3)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原董事长庞莉萍,在考虑其减轻、从轻处罚情节基础上,给予警告并处罚款25万元;(4)对董事王春生、郑文俊和徐继萍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罚款15万元;(5)对董事张国良和程刚分别处以警告并罚款5万元;(6)鉴于现任董事长吴大香违法行为轻微,给予警告;(7)对有减轻、从轻情节的董事张琴给予警告;对董事陈小剑、王金生以及独立董事卓文燕、钱克明给予警告,证监会对华证所的注册会计师作出如下处罚决定:谭汝建罚款5万元,李静罚款3万元。

五、评析(一)关注在建工程审计丰乐种业主要造假手法就是将炒股收益粉饰为主营收益,根据公告有11 794万元的炒股收益转成主营业务收益I丰乐种业除了4 006万元虚构利润没有填平以及552万元收益性支出资本化外,1997年至2001年,丰乐种业虚构在建工程18 66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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