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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前形势下,大学生就业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在当前形势下,大学生就业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当前形势下,大学生就业面临的机遇与挑战摘要:从1999年的高校扩招开始,毕业生人数持续攀高,这也直接导致了大学生就业难的问题。

本文结合《形势与政策》课程的学习和网上自学的收获,从大学生整体的就业形势、大学生就业的困境与挑战、就业政策与大学生就业面临的机遇等几个方面来讨论当代大学生就业问题。

通过对就业的机遇与挑战的论述,可以让大学毕业生更好的抓住机遇,规避风险,促进大学生成功就业。

关键词:就业形势;大学生;机遇;挑战自1999年开始,以“拉动内需、刺激消费、促进经济增长、缓解就业压力”为四大目标的高校扩招开始实施。

这一政策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当时的经济和就业问题,但也对随后到来的大学生就业问题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如今,大学生的就业形势依然严峻,刚刚踏出校门的毕业生面临着众多的机遇和挑战。

一、当前大学毕业生的就业形势1. 高校普遍扩招,毕业生人数逐年递增这几年,我国大学毕业生人数不断增加。

数据显示,2009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600万,2010年630万,2011年660万,2012年680万,4年之中增加了80万。

2013年高校毕业生人数近700万,遭遇了“史上最难就业年”,而2014年应届毕业生人数再创新高,达到727万人,比2013年多出约27万人。

图1近年高效毕业生人数(万人)预计今后还将会持续增长。

毕业生存量迅速扩大,增长幅度也不断加大,毕业生数量呈现出跳跃式增长,但社会的人才需求增长相对缓慢,无形中增加了就业的难度。

据统计,自2007年以来,每年不能及时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的数量都超过百万,这只庞大的“失业”大军成为影响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因素。

2. 在就业地区、部门的选择上失衡,出现“难”就业状况大学生就业存在趋同性,他们大都选择到省会及沿海大城市,势必造成择业方向上的集中,增加了就业的难度。

同时,由于我国经济处于转型时期,国有企业和政府机构分流下岗人员增多,大学生的就业模式又转为“双向”自主就业等因素的影响,使得大学生有一种普遍的不稳定和不安全感,他们更希望能够得到较为稳定的职位。

就业创业知识

就业创业知识
46高校毕业生的就业见习期限一般为六个月
47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下列优惠政策中哪些不属于可以缓缴营业税
48申请小额贷款的额度一般最高不超过多少钱 五万元
49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必需得支付不低于工资的多少比例的工作报酬百分之一百五
55人事代理是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流动服务机构接受单位和个人委托,依据国家有关人事政策和法规对其人事业务、人事档案相关事宜进行集中、规范、统一的社会化管理和系列服务。
96 自2009年起,对自愿到苏北地区基层单位工作,服务期达到三年以上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
97已经获得高校或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应将学费补偿优先用于偿付助学贷款
98.国家支持和鼓励有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自主创业大学生可向经营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国家规定个人申请额度最高不超过.5万元,合伙经营贷款额度更大。
26.国家机关和依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从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中录用
27.学校依据就业协议书、公务员录用函、升学录取通知书等统一制定就业派遣方案,报省教育厅审查、国家教育部批准后一次性派遣。
28.普通高校毕业生创办的企业,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放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4什么是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
2006年,教育部、财政部、原人事部、中央编办下发《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联合启动实施“特岗计划”,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到“两基”攻坚县农村义务教阶段学校任教。特岗教师聘期3年。
5农村教师特岗计招聘对象和条件是什么?
⑴以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为主,可招少量应届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⑵取得教师资格,具有一定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年龄在30岁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毕业生。⑶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⑷报名者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关于继续做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关于继续做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关于继续做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公布日期】•【文号】人社部发[2011]27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农业部、卫生部、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共青团中央关于继续做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2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教育厅(教委)、财政厅(局)、农业(农牧)厅(委、局)、卫生厅(局)、扶贫开发办公室、团委,福建省公务员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人事局、劳动保障局、教育局、财务局、农业局、卫生局、扶贫开发办公室、团委: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等文件精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组织部、教育部、财政部、农业部、卫生部、国务院扶贫办、共青团中央等有关部门,决定继续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从2011年起,每年选拔2万名,五年内选拔10万明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服务。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继续实施“三支一扶”计划的重要意义实施“三支一扶”计划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

2006年以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中央组织部、教育部、财政部、农业部、卫生部、国务院扶贫办、共青团中央等有关部门,每年选拔部分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服务。

到2010年,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建设兵团共选拔14.3万名大学生参加“三支一扶”服务。

取得显著成效。

时间证明,组织实施好“三支一扶”计划,有利于发挥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一线、到中西部地区就业的政策导向,有利于加强基层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有利于培养一只心向基层、服务基层、扎根基层的青年人才队伍。

我国大学生就业政策述评

我国大学生就业政策述评

我国大学生就业政策述评摘要,主要回顾了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后的大学生就业政策的发展与变迁,对这段时期的大学生就业政策进行了评述,为我国大学生就业政策的进一步完善提出了建议。

关键词,大学毕业生,就业政策,述评已有的研究都将我国大学生就业政策的变迁分为三个阶段,即计划经济下的统包统分时期(新中国成立至20世纪80年代中期)、供需见面向双向选择的过渡时期(20世纪80年代中期至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市场下的自主择业时期(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至今)。

如果从大学生就业问题来看,这种三分法可以直接分成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毕业分配时期(新中国建立至20世纪80年代中期)和经济体制改革后的自主择业时期(20世纪80年代中期至今)。

这种分法对应的是我国大学生就业问题的两个不同内涵。

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大学生就业问题主要是供不应求的问题,该时期的大学生就业政策是计划配置政策。

而与之相反的则是20世纪80年代以后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我国的大学生就业问题呈现出了另外一种内涵。

自1987年第一次出现5000大学生毕业生被接收单位退回学校的就业问题的出现,我国出现了大学生毕业生不适合岗位要求的结构性失业问题。

随1着1999年我国开始的大学扩招,这种结构性失业问题又叠加了表面“总量过剩”的问题,其中还夹杂着一定程度的摩擦性失业问题。

大学生就业问题已经引起了社会和政府的高度关注,尤其在大学扩招和大学收费并轨后,大学生毕业后收益率的下降给大量的学生家庭带来了严重的影响。

大学生就业问题已经是一个关乎民生的重要社会问题。

受到由2007年美国次贷危机导致的全球性经济危机的影响,2008年至今的大学生就业问题更是雪上加霜,据2009年2月24日中国新闻网报道到目前为止我国大学生就业率整体为35.6,。

大学生就业问题已经成为影响我国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因素。

面对我国2009年第一季度GDP增长率为6.1,,2009届全国大学毕业生预计为611万之众,我国大学生就业问题可见一斑。

共青团中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命名全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系统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的决定-

共青团中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命名全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系统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的决定-

共青团中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命名全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系统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的决定正文:---------------------------------------------------------------------------------------------------------------------------------------------------- 共青团中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命名全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系统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的决定(2000年2月23日发布)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提出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实施有关青少年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切实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共青团中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在全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系统中开展了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

创建活动开展以来,全国劳动和社会保障各基层单位涌现出一批切实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组织开展劳动法律法规及政策方面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青少年劳动保障法律意识,在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典型。

为鼓励先进,积极推进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的开展,更好地发挥劳动和社会保障系统在维护青少年健康成长方面的积极作用,共青团中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决定,授予北京市西城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等36个基层单位全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系统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称号。

共青团中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号召各基层单位要以先进典型为榜样,不断提高维权意识,完善维权职能,健全维权机制,充分发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在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争议处理等工作中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作用。

希望受到命名的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再接再厉,深入做好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工作,为营造有利于青少年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做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全国劳动保障系统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单位名单北京市西城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河北省石家庄市劳动局劳动监察大队山西省临汾行署劳动局劳动监察科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翁牛特旗人事与劳动局辽宁省锦州市劳动局劳动监察大队辽宁省大连市劳动局信访仲裁处吉林省劳动厅劳动监察处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劳动局劳动监察大队江苏省连云港市劳动局劳动关系与监察科浙江省义乌市劳动监察大队浙江省温州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安徽省芜湖市劳动局福建省厦门市劳动局劳动监察大队江西省南昌市劳动局山东省烟台市劳动局劳动监察处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仲裁科河南省郑州市劳动局湖北省大冶市劳动局劳动监察大队湖北省武汉市劳动局劳动争议仲裁处湖南省邵阳市劳动局劳动监察大队广东省劳动厅劳动监察处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劳动局劳动监察大队海南省琼山市劳动局劳动监察中队四川省乐山市五通桥区人事劳动局劳动监察队重庆市北碚区劳动局劳动监察科重庆市渝中区劳动局仲裁处贵州省劳动厅劳动关系与监察处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法规鉴定处陕西省宝鸡市劳动局劳动监察大队陕西省西安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青海省格尔木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甘肃省天水市人事劳动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劳动局劳动监察大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结束——。

教育部办公厅等七部门关于联合开展2024年度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促就业“国聘行动”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等七部门关于联合开展2024年度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促就业“国聘行动”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等七部门关于联合开展2024年度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促就业“国聘行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中华全国工商联合会,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公布日期】2024.03.12•【文号】教就业厅函〔2024〕8号•【施行日期】2024.03.1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指导正文教育部办公厅等七部门关于联合开展2024年度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促就业“国聘行动”的通知教就业厅函〔2024〕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国资委、团委、妇联、工商联、总台地方总站,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国资委、团委、妇联、工商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国资委、团委、妇联、工商联,各中央企业,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充分发挥国有企业稳岗促就业示范带动作用和民营企业在稳就业中的重要作用,多措并举稳定和扩大就业岗位,千方百计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高质量充分就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2〕13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国办发〔2023〕11号)部署要求,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国资委、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全国工商联和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决定联合开展2024年度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促就业“国聘行动”。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2024年3—8月二、活动主题强国有我·国聘行动三、对象范围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2023届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等重点群体。

四、工作安排(一)大力挖掘就业岗位。

共青团中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实施进城青年农民工技能培训项目

共青团中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实施进城青年农民工技能培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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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式”技能培训项 目,从20 参加培训 ;培训机构组织参训 金 ,资金总额将达 到8 09 亿元 以
年 开 始 , 利 用2 时 间 ,在 人 年 青 年 农 民工 开 展 培训 ;培 训 合 上, “ 千万 农 民工 援助 行 动 ”
力资源社会保 障部整体培训计 格后 ,培训机构颁 发培训合格
保障部门要会同同级财政部 意见 要求,各级工 共青 团 中央 人 门, 制定定点培训机构的 会 入企业、 职工进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部 认定 要深 深入 行 标准及认定程序, 建立专家评 调查研究, 听取国 广泛 有大中 联 合 实 施 进 城 青 年农 审、 监察 监 就 型 纪检 部门 督、 业 企业、中 企业、 资和民 民工技 能培训项 目 小 外
极 参 与政 策 制定 ,重点 推动 解 员 、城镇 大集 体 企 业职 工 、农
民工 等 困难职 工 群 体 的参保 、
对 承 担各 类 培训 任 务 的 决 关闭破产和困难企业退休人 动 ,推动企业建立补充医疗保
方 式认 定 。各地 人力 资 源社 会
医保转 接等 问题 。
下 旬 ,利用 三 个月 左 右 时 间 , 首 批对 6 0 万 名进 城 青 年农 民 .3 工 开 展培 训 ,努力 使 绝 大多 数 南

日 前

黑 龙江 、江 苏 、河
按照 “ 网格化 布 局 、无缝 隙 覆
经过培训 的青年农 民工能够实 现就业。除首批培训外 ,各省 ( 区 市 ) 团组 织 、人 力 资源
( 知 指 出 , 地 要 根 《 通 各
据不 同群 体的 特点 组织 开展

共青团中央、中央综治办、教育部、科学技术部、民政部、劳动和社

共青团中央、中央综治办、教育部、科学技术部、民政部、劳动和社

共青团中央、中央综治办、教育部、科学技术部、民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农业部、文化部关于加强新阶段农村青年工作的意见【法规类别】农业管理【发文字号】中青联发[2002]20号【发布部门】共青团中央中央综治办教育部科学技术部民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含劳动部)(已撤销)农业部文化部【发布日期】2002.04.05【实施日期】2002.04.0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团体规定共青团中央、中央综治办、教育部、科学技术部、民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农业部、文化部关于加强新阶段农村青年工作的意见(2002年4月5日中青联发[2002]20号)农村青年占全国青年总数的近70%。

这支庞大的队伍,既是推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中坚力量,又是城市外来务工人员的主要来源;既是促进当前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生力军,又是决定农村未来繁荣进步和长治久安的重要力量。

因此农村青年工作的好坏,不仅影响农村,而且影响全局;不仅影响当前,而且影响未来。

特别是在我国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阶段之后,农村青年的社会地位和作用越来越突出,切实做好农村青年工作显得尤其重要。

这对于应对加入世贸组织新形势,加快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促进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推动整个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

根据党中央确立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适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新阶段的要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村青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紧紧围绕调整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这一农业和农村工作的中心任务,全面促进农村青年增收成才,团结引导亿万农村青年为实现党的农业和农村工作目标而不懈奋斗。

一、切实加强农村青年思想政治教育当代农村青年要肩负起历史赋予的光荣使命,最根本的是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自己,树立起崇高的理想和坚定的信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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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中央办公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荐全国青年岗位能手(标兵)人选的通知
【法规类别】奖惩
【发文字号】中青办联发[2013]13号
【发布部门】共青团中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发布日期】2013.11.06
【实施日期】2013.11.0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荐全国青年岗位能手(标兵)
人选的通知
(中青办联发[2013]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解放军总政治部组织部,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中直机关团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中央金融团工委,中央企业团工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团委,全国煤炭、餐饮、钢铁、汽车、港口行业团指委:
为激励广大青年职工练就过硬本领,提高技能水平,增强创新能力,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历史进程中充分发挥生力军作用,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中建功立业,共青团中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决定开展全国青年岗位能手(标兵)评选活动,评选
产生全国青年岗位能手445名,并从中评选出全国青年岗位能手标兵30名。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并获得过省级青年岗位能手称号的企事业单位青年职工。

二、推荐条件
1.爱岗敬业:政治立场坚定,职业道德良好,恪尽职守,甘于奉献;
2.技艺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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