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申报表》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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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申报表填表说明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申报表填表说明

1“编号”统一分配,若没有可不填(空出相应位置)。

2.“申报日期”按照窗口接收消防备案材料日期填写。

3.“受理凭证文号”没有可不填写。

4.“建筑面积”、“建筑高度”、“层数”栏按照实际情况分类详细填写。

5.“项目负责人审核意见及签名”、“法定代表人审核意见及签名”两栏须手写“合格+签名”。

6.其他项目严格按照申报消防备案时的申报表填写(抽中项目最下方三栏不填)。

7.相关信息填写完整无误后打印,然后签字。

8.左上位置盖建设单位公章。

9.附件准备齐全,没有原件可用复印件(须加盖建设单位公章),不明白之处多沟通。

10.所有资料(含申报表电子版)送市住建局459房间。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样本)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样本)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表工程名称:***大厦建设工程(印章)申请日期:20**年**月**日(背面有正文)填表说明1.填表前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应仔细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

2.填表单位应如实填写各项内容,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3.填表单位应在申请表中注明“印章”处加盖单位公章,申请表涉及多页,需要加盖骑缝章,没有单位公章的,应由其法人或项目负责人签名(或手印)。

4.填写应打印或使用钢笔和能够长期保持字迹的墨水,字迹清楚,文字规范、文面整洁,不得涂改。

5.表格设定的栏目,应逐项填写;不需填写或无相关内容的,应划“\”。

表格或文书中的“□”,表示可供选择,在选中内容前的“□”内画√。

6.如行数和页数不够,可另加行/页(附行/页应按照文书所列项目要求制作)。

7.“特殊建设工程情形”对应勾选《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中第十四条各款规定的特殊建设工程,如符合多个情形可多选。

8.如需进行特殊消防设计专家评审,请提供以下材料:特殊消防设计文件,设计采用的国际标准、境外消防技术标准的原文及中文翻译文本,以及有关的应用实例、产品说明等资料。

9.需提供的“许可文件”“批准文件”可为复印件,加盖公章,申请人应注明原件存放处和日期并签名确认。

10.建设单位如在施工过程中自行完成消防设施检测,或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查验时自行完成消防设施性能、系统功能联调联试,《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表》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表》中“技术服务机构”一栏可由建设单位填写。

11.《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申请表》中“工程简要说明”一栏所填内容可包括:(1)逐一填写各层使用功能,建筑的防火设计类别;(2)装修工程应注明装修场所的具体使用情况,是否改变所在建筑原防火设计类别的消防设计;(3)工程消防设计文件变更的,应注明具体情况;(4)城市隧道工程应注明隧道工程类型(如山体隧道、河底隧道等);(5)除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以外的其他类建设工程,应注明行业主管部门的相关工程审批情况;(6)如该建设工程进行特殊消防设计,应注明设计采用的国际标准、境外消防技术标准的名称及中文翻译文本的名录;(7)建设工程涉及储罐、堆场的,详细阐述储罐的设置位置、总容量、设置形式、储存形式和储存物质名称,堆场的储量和储存物质名称等;(8)其他相关情况。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情况登记表完整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情况登记表完整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情况登记表(可以直接使用,可编辑实用优秀文档,欢迎下载)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情况登记表编号:邓州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工程名称:建设单位:邓州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办公室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申请表建设单位(印章)填表时间年月日(背面)说明1.此表由建设单位填写并加盖印章,没有单位印章的,由其负责人签名。

填表前请仔细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确知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

2.建设单位应如实填写各项内容,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不得虚构、伪造或者编造事实,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填写应使用钢笔和能够长期保持字迹的墨水或打印,字迹清楚,文面整洁,不得涂改。

4.表格设定的栏目,应逐项填写;不需填写的,应划去。

建设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人姓名和联系必须填写。

未确定监理单位的,不填写相应栏目。

表格中的“□”,表示可供选择,在选中内容前的“□”内画√。

申报局部验收的,在“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中注明。

5.申报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的,应同时提交下列材料:(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消防设施的工程竣工图纸;(2)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3)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含建筑保温材料)、装修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4)消防设施监测合格证明文件;(5)施工、工程监理、监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6)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提交的材料请使用国际标准A4型纸打印、复印或按照A4型纸的规格装订,其中“证明文件”、“合格证”均为复印件,经申请人签名确认并注明日期,并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受理人员现场核对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

6.通过网上申报备案的,应按要求提交全部电子申报材料。

请注意领取备案文件。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填写及申报材料说明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填写及申报材料说明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填写及申报材料说明一、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一式两份)填写1、封面:⑴、“工程名称”栏内:填写工程名称应与“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施工许可证”工程名称相一致。

⑵、“建设单位” 栏内:建设单位全称应与建设单位“法人公章”名称相一致。

2、第一页:⑴、“工程名称”、“工程地址”栏内:填写工程名称应与“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施工许可证”工程名称、工程地址相一致。

⑵、建筑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备案时“建筑面积”栏内:填写面积应与“工程施工许可证”中许可的建筑规模相一致。

⑶、“工程类别”:分为“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装修工程”,建设单位依据工程实际情况填写。

⑷、“单位名称” 栏内:填写各单位全称应与各参建单位“法人公章”名称相一致。

⑸、报送时间:为纸制文件送达备案机关日期。

法定代表人(签字):应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如为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人签字,应出具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法人委托授权书”。

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文件(一式一份)整理要求:㈠、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原件:在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其主要内容应包括:工程概况,建设单位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评价,工程竣工验收时间、程序、内容和组织形式,工程竣工验收意见等内容。

同时应依据《民用建筑工程节能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修改《转发建设部<关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监理企业履行质量责任加强监督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等6件文件部分条款的通知》、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规范本市建筑市场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京政办发[2011]46号)要求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注明供热计量装置安装情况;无障碍设施验收情况、民用建筑工程节能实施情况、工程分包项目依法招标及备案情况等内容。

同时对于依据《北京市绿化条例》于2010年3月1日后办理规划许可并在规划许可中注明规划绿地情况的建设工程,将建设工程附属绿化工程验收结果载于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表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表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表编号:工程名称:(印章)申请日期:年月日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工程地址类别□新建□扩建□改建(装饰装修、改变用途、建筑保温)工程投资额(万元)总建筑面积(m2)单位类别单位名称资质等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移动电话和座机)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技术服务机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号、批准开工报告编号或证明文件编号(依法需办理的)制证日期建筑名称结构类型使用性质耐火等级层数高度(m)长度(m)占地面积(m2)建筑面积(m2)地上地下地上地下□装饰装修装修部位□顶棚□墙面□地面□隔断□固定家具□装饰织物□其他装修面积(m2)装修所在层数□改变用途使用性质原有用途□建筑保温材料类别□A□B1□B2保温所在层数保温部位保温材料(背面有正文)施工过程中消防设施检测情况(如有)我单位严格执行《住建部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建部第51号令)规定,对xxx工程消防设施进行了检测,该工程所设置的……设施经检测,综合判定本工程消防设施系统质量合格。

技术服务机构(印章):项目负责人签名:年月日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查验情况及意见一、基本情况我单位建设本工程时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建部第51号令)规定,并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了工程竣工验收。

经我单位查验,该工程符合国家消防相关标准,验收合格,同意申报。

建设单位(印章):项目负责人签名:年月日二、符合消防工程技术标准的设计文件实施情况我单位严格执行《住建部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建部第51号令)规定,对xxx工程按国家工程技术消防技术标准进行了设计,并按照符合消防工程技术标准的消防设计文件施工,工程施工质量满足消防工程技术标准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设计标准要求,验收合格,同意申报。

设计单位(印章):项目负责人签名:年月日三、工程监理情况我单位严格执行《住建部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建部第51号令)规定,对xxx工程实施监理,该工程施工完毕,所含各分项质量经检查验收,全部合格。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申报表(广东)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申报表(广东)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申报表
说明
1.此表由建设单位填写并加盖印章,没有单位印章的,由其负责人签名。

填表前请仔细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确知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

2.建设单位应如实填写各项内容,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不得虚构、伪造或编造事实,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3.填写应使用钢笔和能够长期保持字迹的墨水或打印,字迹清楚,文面整洁,不得涂改。

4.表格设定的栏目,应逐项填写;不需填写的,应划去。

建设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必须填写。

未确定监理单位的,不填写相应栏目。

表格中的“□”,表示可供选择,在选中内容前的“□”内画√。

申报局部验收的,在“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中注明。

5.申报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的,应同时提交下列材料:
(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消防设施的工程竣工图纸;
(2)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3)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含建筑保温材料)、装修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4)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5)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6)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提交的材料请使用国际标准A4型纸打印、复印或按照A4型纸的规格装订,其中“证明文件”、“合格证”均为复印件,经申请人签名确认并注明日期,并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受理人员现场核对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

6.通过网上申报备案的,应按要求提交全部电子申报材料。

请注意领取备案文书。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申报表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申报表

精心整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申报表填表日期建设单位(印章):年月日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室外消火栓系统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口 □室内消火栓系统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 □疏散指示标志 消防电梯 □灭火器□泡沫灭火系统 □消防应急照明 □其他灭火系统 □防烟排烟系统□其他:1. 此表由建设单位填写并加盖印章,没有单位印章的,由其负责人签名。

填表 前请仔细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确知 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

2. 建设单位应如实填写各项内容,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不得虚 构、伪造或编造事实,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3. 填写应使用钢笔和能够长期保持字迹的墨水或打印,字迹清楚,文面整洁, 不得涂改。

4. 表格设定的栏目,应逐项填写;不需填写的,应划去。

建设单位的法定代表 人/主要负责人、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必须填写。

未确定监理单位的,不填写相应 栏目。

表格中的“□”,表示可供选择,在选中内容前的“□”内画"。

5. 申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应同时提交下列材料: (1) (2) (3) (4) (5)依法需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应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依法 需要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临时性建筑,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应提供城乡规划 主管部门批准的证明文件;有《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十六条所列情形之 一的,应提供特殊消防设计文件,或者设计采用的国际标准、境外消防技术标准的 中文文本,以及其他有关消防设计的应用实例、产品说明等技术资料;按照建设部 门的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图审查的,应提供施工图审查机构出具的审查合格文件提交的材料请使用国际标准 A4型纸打印、复印或按照A4型纸的规格装订,其 中“证明文件”、“许可文件”、“合格文件”均为复印件,经申请人签名确认并 注明日期,并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受理人员现场核对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填写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填写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一适用范围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是公安消防机构接受消防行政许可事项中建设单位申请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而使用的法律文书;二程序要求公安部119号令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七条规定: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受理消防验收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组织消防验收,并出具消防验收意见;三制作要求本文书属多联式填充性文书,包括封面、申报表和填表说明三部分;1、封面;主要内容包括工程名称、建设单位和填表日期;“工程名称”按照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名称填写;“建设单位”填写负责工程项目开发建设的单位名称并加盖行政公章,申报日期以建设单位将申报资料收集并送达行政许可受理窗口当日日期;2、申报表;由工程项目基本信息和工程项目申报内容基本信息组成;此联由建设单位根据申报工程的验收情况如实填写;1工程项目基本信息;建设单位和法定代表人:按照开发建设单位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法定名称填写;工程名称和工程地质:按照项目立项批准单位出具的有效文件如实填写;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的内容要按照各单位营业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法定名称填写;工程使用性质部分则按照实际施工的类型和量勾选;2单体建筑基本情况一栏,项目涉及的建筑如果有多栋则需分别填写,如果其中部分建筑结构、层数、高度、面积等信息一致,则可按一栏填报,如“XX区1-5栋”,该栏基本信息需按照设计单位设计图纸如实填写; 储罐、堆场、建筑保温和装修工程涉及的表内内容必须按照设计单位的设计图如实填写,消防设施同样按照工程涉及的部分勾选,材料提交勾选栏按照建设单位自己提交的材料进行勾选,因工程类别不同则部分材料不需要提供;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可以在尾栏进行填报;3、填表说明;该部分规定了填表的注意事项,以及采用的墨印和报表规格等;四注意事项1、对不属于消防验收范围的申报项目移送备案验收,行政许可受理窗口在对申报材料进行检查时,如发现申报项目不属于消防验收的项目,则应将建设项目变更为消防备案验收项目,或者移交至项目所在地的消防大队进行消防备案验收,进入备案流程;2、施工单位、设计单位或监理单位涉及多个施工、设计、监理方的,则一并填写申报,并提供相关资质和执照;如:某单位土建、消防设施施工和外墙保温施工均为不同单位,则均需填报;3、在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受理过程中,如遇申报项目内容参照地方规章和公安部119号令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相矛盾冲突的,参照后者执行;4、对于建设工程立项单位审批通过的一个建设项目,如果分区或者分期报验的,需在其他相关情况内作说明;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工程名称XX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单位贵州省XX开发有限公司印章填表日期2013年X月X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制说明1.此表由建设单位填写并加盖印章,没有单位印章的,应由其负责人签名;填表前请仔细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确知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2.建设单位应如实填写各项内容,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不得虚构、伪造或编造事实,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3.填写应使用钢笔和能够长期保持字迹的墨水或打印,字迹清楚,文面整洁,不得涂改;4.表格设定的栏目,应逐项填写;不需填写的,应划去;建设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必须填写;5.表格中的“□”,表示可供选择,在选中内容前的“□”内画√;6.提交的材料请使用国际标准A4型纸打印、复印或按照A4型纸的规格装订,其中“证明文件”、“合格证”均为复印件,经申请人签名确认并注明日期,并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受理人员现场核对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7.申报建设工程局部验收的,应在“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中说明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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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申报表
(一)适用范围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申报表是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收到建设单位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申报后,对备案材料齐全的出具凭证时所使用的文书。

(二)程序要求
公安部119号令《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对确定为检查对象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在二十日内按照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标准完成工程检查,制作检查记录。

检查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检查不合格的,还应当书面通知建设单位。

(三)制作要求
本文书属单联式填充性文书,包括申报表和填表说明两部分。

1、申报表。

由工程项目基本信息和工程项目申报内容基本信息组成。

此联由建设单位根据申报工程的设计情况如实填写。

(1)工程项目基本信息。

“工程名称”按照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名称填写;“建设单位”填写负责工程项目开发建设的单位名称并加盖行政公章,建设单位为个人时(未取得营业执照或只取得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则填写个人姓名;申报日期以建设单位将申报资料收集并送达受理窗口当日日期;法定代表人:按照开发建设单位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法定代表人名称填写;工程名称和工程地址:按照项目立项批准单位出具的有效文件如实填写,或按照工商出具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如实填写;计划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由建设单位按照项目建设进度填写;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的内容要按照各单位营业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法定名称填写;工程使用性质部分则按照实际施工的类型和量勾选;消防设计备案凭证文号如实填写。

(2)单体建筑基本情况一栏,项目涉及的建筑如果有多栋则需分别填写,如果其中部分建筑结构、层数、高度、面积等信息一致,则可按一栏填报,如“XX区1-5栋”,该栏
基本信息需按照设计单位设计图纸如实填写。

储罐、堆场、建筑保温和装修工程涉及的表内内容必须按照设计单位的设计图如实填写,消防设施同样按照工程涉及的部分勾选,材料提交勾选栏按照建设单位自己提交的材料进行勾选,因工程类别不同则部分材料不需要提供。

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可以在尾栏进行填报。

2、填表说明。

该部分规定了填表的注意事项、申报材料,以及采用的墨印和报表规格等。

(四)注意事项
1、对不属于竣工验收消防备案范围的申报项目移送消防验收,受理窗口在对申报材料进行检查时,如发现申报项目不属于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的项目,则应将建设项目移交至消防支队进行消防验收,进入验收流程;
2、施工单位、设计单位或监理单位涉及多个施工、设计、监理方的,则一并填写申报,并提供相关资质和执照。

如:某单位土建、消防设施施工、外墙保温施工和装修施工均为不同单位,则均需填报;
3、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受理过程中,如遇申报项目内容参照地方规章和公安部119号令《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相矛盾冲突的,参照后者执行;
4、申报局部验收的,在“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中注明。

5、建筑设计院的消防设计资质等级分为甲级、乙级、丙级。

部分消防公司具有消防设计资质,消防公司的设计资质等级分为壹级和贰级。

部分装修公司具有装修设计和施工资质,装修资质等级分为甲级、乙级、丙级。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申报表
建设单位(印章):填表日期2013
年x月x日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申报表
建设单位(印章):填表日期2013
年x月x日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申报表
建设单位(印章):填表日期2013
年x月x日
说明
1.此表由建设单位填写并加盖印章,没有单位印章的,由其负责人签名。

填表前请仔细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确知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

2.建设单位应如实填写各项内容,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不得虚构、伪造或编造事实,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3.填写应使用钢笔和能够长期保持字迹的墨水或打印,字迹清楚,文面整洁,不得涂改。

4.表格设定的栏目,应逐项填写;不需填写的,应划去。

建设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必须填写。

未确定监理单位的,不填写相应栏目。

表格中的“□”,表示可供选择,在选中内容前的“□”内画√。

申报局部验收的,在“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中注明。

5.申报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的,应同时提交下列材料:
(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消防设施的工程竣工图纸;
(2)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3)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含建筑保温材料)、装修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4)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5)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6)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提交的材料请使用国际标准A4型纸打印、复印或按照A4型纸的规格装订,其中“证明文件”、“合格证”均为复印件,经申请人签名确认并注明日期,并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受理人员现场核对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

6.通过网上申报备案的,应按要求提交全部电子申报材料。

请注意领取备案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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