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上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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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墙制度-消防管理制度

上墙制度-消防管理制度

上墙制度 - 消防管理制度概述上墙制度是企业消防管理制度中的一项重要措施,其主要目的是确保消防设施得到有效管理和日常维护,并保障消防安全。

上墙要求上墙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1.消防设施的名称、位置、数量和使用说明应贴在墙上显著位置。

2.灭火器、水源、灭火器箱、防排烟系统、喷淋系统、消防广播系统、自动灭火设备等应在使用单位的墙面上标明位置,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应在其上标明位置和方向。

3.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如消防设施使用、养护、保养、检修的日程安排,备案台账和消防设施的日常巡查记录表等应按规定要求张贴和保存在墙面上。

4.贴有消防宣传标语、消防安全教育月活动海报等。

上墙内容上墙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消防设施标示在消防设施标示上,应包括消防设施的名称、数量、安装位置、使用方法、使用范围、检查周期,使用年限等信息,以便灾害发生时,消防人员可以快速找到所需消防器材。

严格管理措施在消防设施的用途和使用中,应严格遵循《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建筑火灾应急救援制度》等规定,对消防设施进行日常监督管理,确保消防设施的正常工作。

同时,还应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以提高员工的消防知识和应对火灾的自救能力。

安全出口及通道标示在安全出口和通道的标示上,应明确标注出入口的位置和方向,同时还应落实通道的日常维护和保养,以及灾变发生时紧急疏散的预案和实施。

消防安全宣传在员工工作区或公共场所,可以贴上消防宣传标语,以此提高员工对消防安全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消防宣传标语可以有“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消防隐患,天天检查”等。

此外,在消防入口处和其他公共场所处,也可以设置消防安全教育月的宣传海报,加强员工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上墙管理上墙管理是保证上墙效果和利用信息的有效手段。

在上墙管理方面,应满足以下几个要求:1.设立上墙管理人员,负责整理和更新消防安全信息。

2.建立上墙管理制度,对信息进行分类整理和更新频次进行规范。

3.对上墙信息内容进行评估,及时修订更新,确保消防信息的实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消防安全上墙制度内容

消防安全上墙制度内容

消防安全上墙制度内容消防安全上墙制度:1. 墙面的选择:选择防火性能良好的材料,如防火板、防火涂料等。

确保墙面能够有效地阻止火势的扩散。

2. 墙面的标识:在墙面的适当位置设置消防安全标识,如火警报警按钮、灭火器存放位置、逃生通道等标识,方便人员及时了解火灾情况和相应的逃生通道。

3. 墙面的保持整洁:及时清理墙面上的杂物,确保消防安全设备的使用和操作的通畅。

不得在墙面上堆放易燃物品,避免火源的产生。

4. 墙面的防火隔离:对于易燃物品密集存放的区域,应设置防火隔离墙,对不同功能区域进行有效的火灾隔离。

5. 墙面的定期维护:对墙面进行定期的检查和维护,确保墙面的完整与防火性能。

如发现墙面有破损或防火材料老化、脱落等情况,应及时修复或更换。

6. 墙面的消防演练:定期组织消防演练,让员工熟悉逃生通道和灭火设备的使用方法,并加强消防知识的培训,提高员工的火灾防范意识。

7. 墙面的监控与报警:在墙面上安装监控设备和火灾报警器,实时监测火灾风险,及时报警并采取相应措施。

8. 墙面的合规性检查:定期邀请消防部门或专业机构对墙面的消防安全措施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墙面的合规性和消防安全性。

通过制定消防安全上墙制度,能够有效提高建筑物的消防安全水平,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同时,加强员工的消防意识,提高员工的逃生自救能力,对于应急场景的处理和灭火工作具有重要作用。

消防安全是企业和社会关注的重要问题,尤其在建筑物中,消防安全是常年不可忽视的事项。

而墙面作为建筑物的基本部分之一,其防火性能和安全性与整个建筑物的消防安全密切相关。

为了确保墙面的消防安全,制定消防安全上墙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首先,选择符合防火要求的墙面材料至关重要。

墙面的材料应具备良好的防火性能,能够有效地阻止火势的蔓延。

常见的防火墙材料包括防火板、防火石膏板等,这些材料能够提供一定的抗火能力,能够在火灾发生时起到隔热和抗火的作用。

此外,墙面的选择还要考虑其他因素,如材料的耐用性、施工便利性以及美观性等。

消防安全制度上墙文本(优秀范文20篇)

消防安全制度上墙文本(优秀范文20篇)

消防安全制度上墙文本(优秀范文20篇)消防安全制度上墙文本篇1为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和消防法律、法规、严格履行安全生产职责,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农贸市场实际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如下:一、值班人员要忠于职守,认真履行工作任务,切实抓好消防器材的完好和维护保养工作。

二、认真组织员工开展消防知识、理论和各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学习,以及各种技能的教育和培训,充分发挥自身的主动性。

三、为及时发现险情,值班人员必须进行消防值班巡逻,对各种设施进行经常性的隐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四、制定切实可行的消防安全应急预案,并认真组织员工和广大经营户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进一步提高广大经营户“三个能力”。

五、值班人员必须认真负责,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发生火灾积极组织参加补救,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予以清除,对于安全生产、消防部门责令限期整改的安全隐患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正,并书面报告整改情况。

六、加强市场安全用电管理,疏通消防通道,严禁违规用火、用电,凡因管理不严造成安全事故的,将依法追究具体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七、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

八、值班人员要时刻保持高度的警惕性,自觉培养良好的责任心,牢固树立安全生产重于一切的责任感。

消防安全制度上墙文本篇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银行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依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国家相关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消防安全工作应遵循“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安全责任制,确定安全责任人,并明确专人管理。

第三条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

第二章消防安全责任第四条总行、各支行负责人为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一)过程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二)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三)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四)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五)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设立本单位消防安全员队伍;(六)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小区消防安全制度范本上墙

小区消防安全制度范本上墙

一、总则为了加强小区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小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消防宣传教育1. 每年定期开展消防知识宣传活动,提高居民消防安全意识。

2. 通过宣传栏、微信公众号、社区广播等多种形式,普及消防安全知识。

3. 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邀请专业人士进行授课。

三、消防设施管理1. 小区内消防设施应保持完好、有效,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2. 消防设施损坏、缺失的,应及时报修或更换。

3. 消防设施周围不得堆放杂物,确保通道畅通。

四、火灾隐患排查1. 小区各级消防组织应定期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2. 对于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应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确保整改到位。

3. 对于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应依法进行处理。

五、消防巡查1. 小区各级消防组织应定期进行消防巡查,重点检查消防设施、疏散通道、易燃易爆物品等。

2. 巡查过程中发现火灾隐患,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3. 巡查记录应详细记录巡查时间、巡查人员、巡查部位、巡查结果等信息。

六、火灾应急处置1. 小区居民发现火灾,应立即拨打119报警,并组织人员疏散。

2. 消防组织接到报警后,应迅速组织灭火救援,确保火灾得到及时扑灭。

3. 火灾扑灭后,应立即开展火灾原因调查,查明火灾责任。

七、奖惩措施1. 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处罚。

八、附则1. 本制度由小区物业管理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上墙,旨在提高居民消防安全意识,加强小区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小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请广大居民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本制度,共同维护小区消防安全。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上墙)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上墙)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七、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1、用电安全管理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禁止私用电热器、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向保卫部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

消防安全制度上墙内容(优秀范文10篇)

消防安全制度上墙内容(优秀范文10篇)

消防安全制度上墙内容(优秀范文10篇)消防安全制度上墙内容篇11、会议室内及通道,禁止堆放易燃物品和影响疏散的物品。

2、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有明确分工,认真负责。

3、会议室内的座位要安排的合理,保证通道畅通。

4、会议室有完后,工作人员要对各种电器等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清扫后,要关好电闸及门窗。

6、违反本规定者,按法规依法处理,出现火灾事故,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消防安全制度上墙内容篇2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

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确定本校和各部门、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建立义务消防队,并正常开展消防管理活动。

二、切实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

成立有校长挂帅,由校委会成员为组员的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落实分工负责责任制,提高对火灾的防御能力。

三、校内基建项目的设计建造应按国家规定办理消防设计审批手续,建筑竣工后必须经公安消防机构对消防工程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四、校舍建筑构件和建筑材料的防火性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校舍室内装修、装饰应当尽量使用不燃、难燃材料或经阻燃处理。

学生集中学习、活动、生活的场所禁止使用易燃材料进行装修、装饰。

五、学校举办集体活动具有火灾危险的,应当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落实消防安全措施;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大型集体活动须报公安消防机构审批。

六、按照国家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七、标本兼治,认真消除,火灾隐患。

对基础设施容易陈旧老化的地方,进行统筹规划,区别轻重缓急,逐步完成改造工作。

对易诱发火灾的老化供电设施要每月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更新设备,不等不靠,立即在正常经费中调剂资金,限期完成。

八、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九、电脑房、食堂、仓库、图书室、档案室以及其他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场所,列为学校防火重点部位。

消防安全制度上墙内容

消防安全制度上墙内容

消防安全制度上墙内容为了加强企业消防安全管理,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消防安全制度,敬请遵守。

一、消防安全管理责任1. 企业领导班子必须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全面负责各自分管区域的消防安全工作。

2. 每位员工都要加强消防安全意识,遵守消防安全制度,积极参与消防演练和培训,确保自己的消防安全。

3. 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要严格遵守消防安全制度,加强消防设备的维护和检修工作,确保设备的有效性和可靠性。

4. 各部门负责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要加强对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素质和能力。

二、消防安全制度1. 消防设备的管理和维护(1)各部门要加强对消防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工作,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有效性。

(2)定期对消防设备进行检查和测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设备的完好无损。

(3)做好消防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保证设备随时可用。

2. 火灾隐患排查和整改(1)各部门要定期进行火灾隐患排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确保消防安全。

(2)发现火灾隐患要立即上报,由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组织整改,确保隐患得到及时解决。

3. 火灾应急预案(1)各部门要制定火灾应急预案,明确各岗位的责任和任务,确保在发生火灾时能够迅速有效的应对。

(2)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提高员工的火灾应急反应能力,确保火灾时能够有序疏散和灭火。

4. 火灾报警和应急处理(1)发现火灾要立即拨打火警电话并进行紧急处理,不得进行个人擅自处理。

(2)火灾报警后,各部门要迅速组织疏散和灭火,并协助消防人员进行救援。

5. 禁止违章操作(1)禁止在生产和生活用火过程中违反操作规程,防止因违章操作引发火灾。

(2)严禁在工作场所吸烟,确保场所内的环境清洁整洁。

三、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1. 每位员工都要参加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学习消防知识和技能,提高自我防护能力。

2. 在消防知识培训中,员工要了解火灾的危害性、火灾逃生的基本技巧、灭火器的使用方法等。

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上墙(20篇万能)

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上墙(20篇万能)

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上墙(20篇万能)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上墙篇1熟悉和掌握本学校的楼层和消防设施平面图布置,加强和贯彻国家及省市消防部门有关的消防法规,加强维护保养校内的消防设施和设备,确保临警状态下能及时发挥作用,确保本学校的公共财产和广大校方的生命财产安全。

1、贯彻落实国家消防法和省、市消防部门有关消防法规法令,做到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在学校内开展消防法的宣传,做好消防知识普及及宣传工作。

2、保安部门负责消防安全隐患的检查及灭火器、消防栓的检查工作,工程部门维修人员负责消防设施的维修保养工作。

3、消防设备故障维修应及时,一般不超过8小时,如确实因故障在8小时内排除不了必须及时将特殊情况上报校方处理。

4、在各班级成立消防小组,定期培训消防知识。

5、任何人未经消防部门批准不得擅自拆改、移动消防设施,更不得在消防设施前堆物品或设置障碍而影响临警状态下的使用。

6、楼层内设置的灭火器一年检查一次灭火器的药效,过期失效的应及时更换。

7、经常深入楼层巡视消防设施的完好和防火安全情况,随时发现纠正火灾隐患。

8、制订消防的防范措施,确保校园内人员财产安全。

(1)确保疏散楼梯和道口有明显标志,道口畅通,不堆放杂物和车辆,一旦发现立即清除。

(2)经常维护疏散道口及楼道的应急照明,确保应急情况楼道和道口的照明。

(3)经常宣传贯彻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加强师生防火意识。

(4)严禁乱拉乱接临时用电线路。

(5)严禁在楼内烧废物或乱丢烟头、点蜡烛等。

(6)保持消防电梯迫降功能的正常。

(7)临警状态时做好人员疏散组织工作。

(8)使用电炉、电水壶电饭锅等电热器具的要注意安全,在使用时必须有人看护。

15、值班人员在得到火灾报警信号后,应同报警人员保持联系,落实火情真实情况,如确有火情,立即用电话向119消防部门报火情并即刻赶到现场,组织人员疏散和正确使用灭火器材进行灭火。

16、对出现火灾的楼层要维持好秩序,保护现场并向物业管理领导及校方报告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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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上墙浙江省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提高学校消防安全工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浙江省消防条《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例》办法的若干意见》等法律和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浙江省内所有的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学校,以下统称学校。

第二章消防组织机构和责任制第三条学校应当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保证消防工作所需资金的投入。

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检查、考核、评比内容,建立与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履职评定、奖励惩处相挂钩的制度。

第四条坚持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

学校应当建立消防安全管理体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学校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学校消防安全全面负责。

明确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及职责,确定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鼓励消防安全管理人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资格。

学校与其他单位或个人发生承包、租赁或委托管理关系时,应当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并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进行统一管理。

第五条学校应当按照消防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完善学校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及时修订。

第六条坚持权责一致、依法履职、失职追责、尽职免责。

对不履行或不按规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学校和个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第三章建筑消防设置要求第七条学校校舍建筑应当符合工程建设相关消防技术标准。

学校应当按相关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定期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第八条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学校应当按照相关标准设置消防控制室。

消防控制室实行24小时双人值班制度,值班(操作)人员应当持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上岗。

消防控制室与消防远程监控系统联网的,可实行单人值班。

第九条学校应当合理设置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确保安全出口、疏散门和疏散楼梯间满足人员安全疏散的要求。

常闭式防火门应当设置随手关门提示语。

不得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道和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

宿舍楼、图书馆、实验室等人员密集场所设置门禁系统的外门应当设置不需使用钥匙即能从内部易于打开的快速开启装置,并在显著位置设置使用提示的标识。

窗口、阳台等部位不应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栅栏。

确因其他安全需要设置的,必须在固定栅栏上设置可以内部打开的紧急出口,并有明确标识。

第十条设有建筑消防设施的学校,应当建立维护保养制度,落实专人维护保养,对技术性要求高的,应当委托具有相应条件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进行维护保养,并与受委托单位签订维护保养合同。

学校每年应当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至少一次全面检测,检测记录存档备查并报当地消防救援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学校应当按国家标准设置消防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指示标志。

应急照明灯应当设置在出口的顶部、墙面的上部或顶棚上;备用照明灯应当设置在墙面的上部或顶棚上。

第十二条学校应当按照国家标准配置灭火器。

一个计算单元内配置的灭火器一般应当不少于2具,每个设置点的灭火器不宜多于5具。

学校一般人员密集场所按照场所使用面积50平方米配置1具灭火器,学生宿舍、图书馆、食堂厨房、实验室、剧场、学生活动中心、报告厅、重要物品库房、幼托园所等危险等级高的特殊场所和无消火栓的学校应当根据实际增配相应的灭火器。

灭火器应当放置在不影响疏散、便于取用的明显位置。

手提式灭火器宜设置在挂钩、托架上或灭火器箱内,其顶部离地面高度应当小于1.5米,底部离地面高度不宜小于0.15米。

灭火器箱应当有明显标识;每具灭火器应当附挂《灭火器检查表》,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并做好检查记录。

第十三条防火门、防火窗、防火卷帘门及其他消防设施器材,应当按相关标准设置,定期进行维护检查,发现损坏时及时修复,确保设施器材完好。

第四章消防安全管理第十四条学校应当实行消防安全标识化管理,按要求设置消防安全平面布置标识、消防设施器材标识、消防安全疏散标识等。

学校教学楼、宿舍等主要建筑应当标识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位置,标识消防车道、防火间距。

学校消防设施所在位置应当标识使用说明、操作方法。

学校建筑内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疏散楼梯、主要疏散路线等部位应当设置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识。

第十五条在学校内举办大型活动及展览,主办单位应当确定专人负责消防安全工作,明确并落实消防安全职责和措施,制定灭火和应急预案。

依法应当报请当地公安机关及消防救援机构许可的,必须经许可同意后方可举办。

第十六条学校应当将宿舍、图书馆、实验室、计算机房、变配电室、消防控制室、体育场馆、礼堂、教学楼、食堂(厨房)、锅炉房、水泵房、发电机房、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库房等容易发生火灾、火灾容易蔓延、人员和物资集中的部位以及消防设备用房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并制定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措施。

第十七条学校每年应当对电气线路和设备进行安全性能检查,及时更换老化电气线路。

不得在教室、宿舍、图书馆、计算机房等场所使用电热器具、高热灯具等大功率电器。

学校应当加强对校内电动车的管理,设置电动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和充电设施。

严禁在教室、宿舍、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停放电动车。

严禁违反用电安全规定对电动车充电。

学校放假期间应当关闭非必要的电器设备。

第十八条学校教室、宿舍、图书馆等人员密集场所禁止使用明火,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风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

校园内严禁焚烧垃圾、燃放烟花爆竹。

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严格执行事前审批制度,严格落实现场安全措施,电焊、气焊作业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职业资格。

第十九条严格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放、使用审批制度,明确专人负责。

除实验室等教学需要存放、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外,禁止在教室、宿舍、图书馆、计算机房等场所存放、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燃油燃气设备的供油、供气管道一般应当采用金属管道。

地下室严禁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校内高层建筑和学生宿舍楼内严禁使用和存放瓶装液化石油气。

第二十条鼓励学校积极采用智慧消防管理平台、消防物联网技术,提升消防工作智能化水平。

无需设置消防控制室的学校可安装无线联网烟感等智能联网设备,实现早期预警。

第五章防火巡查和检查第二十一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日巡查、月检查”的工作机制,对执行消防安全制度和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的情况进行巡查和检查,并做好巡查检查记录。

第二十二条学校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寄宿制的学校应当加强夜间巡查。

巡查应当以教室、宿舍、食堂、实验室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为重点。

第二十三条学校应当至少每月组织一次全面防火检查。

在开学、放假及重要节庆前必须全面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检查。

第二十四条学校对消防救援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制作火灾隐患整改复函,向消防救援部门申报复查。

学校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对难以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向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确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措施和责任人,落实防范措施,形成工作闭环。

对于学校无力解决的火灾隐患,学校应当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消防救援部门报告。

第二十五条学校应当建立消防档案,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内容信息应当详实、准确,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

应当积极选用智慧消防管理平台,逐步推广使用电子化消防工作档案。

第六章消防宣传教育第二十六条学校应当建立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制度,将消防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内容,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通过课堂教学、主题宣传、消防演练、灭火实践等多种形式和途径进行消防知识教育。

针对不同年龄阶段学生认知特点,选择不同的形式和内容,开展下列消防安全教育工作:(一)在学期初、学期末,对学生集中开展消防安全专题教育。

将中小学生参与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纳入学生暑期校外社会实践内容。

(二)学生军训期间应当围绕懂基本消防安全知识、会报警、会逃生、会扑救初起火灾(未成年人不作要求)“一懂三会”基本目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三)有条件的学校可设置固定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栏,设立消防体验室。

第二十七条学校要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学校管理人员和在职教师在职培训内容,定期开展培训活动。

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员和消防设施操作员等应当定期接受消防安全培训。

学校保安员、食堂职工、专用教室(场馆)管理员等重点人群应当掌握灭火设施器材的使用技能,并具有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和现场救护的能力。

第二十八条学校应当定期组织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中小学幼儿园应当根据教育部《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要求,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教职员工和学生共同参与的消防演练。

第七章火灾事故处理第二十九条火灾发生时,现场教职员工应当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要求履行各自职责,及时组织引导在场学生疏散。

第三十条发生火灾后,学校应当保护火灾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处理,如实提供火灾事故的情况,协助消防救援机构调查火灾原因,统计火灾损失,做好善后工作,不得擅自清理火灾现场。

要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相关信息,并做好续报工作。

第三十一条学校应当对火灾事故进行全面分析,总结教训,研究制定改进措施,开展警示教育,视情召开事故教训现场会。

因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导致发生有影响火灾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第八章校园微型消防站建设第三十二条学校应当合理建立校园微型消防站或成立志愿消防队。

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学校应当建立校园微型消防站。

第三十三条校园微型消防站每班次在岗人员应当不少于4人,设站长、消防员、消防设施操作员等岗位,配有消防车辆的微型消防站应当设驾驶员岗位。

站牌应当上墙悬挂,职责制度、人员设置等信息内容应当上墙公示。

校园微型消防站应当按照《浙江省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设置微型消防站站房(可与消控室、警务室合用),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通信、防护等器材装备,配备统一的工作服,并设置明显标识。

规模较大的学校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多点设置执勤战备器材点。

校园微型消防站应当建立值守制度,确保值守人员24小时在岗在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微型消防站夜间能到场参与火灾扑救的在岗人员应当不少于3人,可由消防设施操作员、保安、联防队员等人员担任。

设有危险化学品实验室的学校,应当根据危险化学品事故特点建立专业处置队伍。

第九章附则第三十四条浙江省内其他教育培训机构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五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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