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食健申G20110999企业标准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编制说明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编制说明单位名称营口旺运红酒业有限公司单位地址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熊岳镇站前标准名称水果酒标准主要起草人姜春白永君工作概况:因为目前尚无该类产品的国家或地方标准,所以制定本企业标准作为指导生产和产品检验的依据。
标准主要内容的确定依据(如技术指标、参数、公式、性能要求、试验方法等统计数据)1、本标准依据GB 10789《饮料通则》将产品定义为水果酒。
2、本标准中主要理化及卫生指标参照GB 15038《葡萄酒、果酒通用分析方法》及GB15037《葡萄酒》,并结合本产品的特性制定。
与GB15037标准指标的比照:项目Q/YWJ 0002S-2015 GB 15037 备注感官指标1、感官要求:1.1 色泽:具有所含水果应有的色泽。
1.2澄清透明,无明显悬浮物1.3滋味和气味:具有纯正和谐的水果香、酒香和植物香1、感官指标:1.1澄清透明,无明显浮力物1.2滋味和香气:具有纯正、优雅、怡悦和谐的果香和酒香,酒体完整。
理化指标2、理化指标2.1 山梨酸钾按GB2760执行2.2;铅按GB2762执行2.3 卫生指标按GB2758执行2.4 分析方法按GB15038执行2、理化指标2.1 山梨酸钾按GB2760执行2.2 铅按GB2762执行2.3卫生指标按GB2758执行2.4 分析方法按GB15038执行卫生指标按GB2758执行按GB2758执行展青霉素按GB2761执行无食品添加剂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使用品种和使用量符合GB 2760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有关规定,使用品种和使用量符合GB 2760净含量应符合国家《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应符合国家《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按GB 12965规定执行无3、试验方法分别依据相应的国家标准规定的检验方法执行。
与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关系:本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在实施过程中如遇与国家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相抵触之处,自动废止本标准中相抵触部分,以国家标准为准。
《甘诺宝力牌姬松茸提取物复合颗粒》企业标准编制说明

XX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甘诺宝力牌姬松茸提取物复合颗粒》企业标准编制说明
本标准适用于以姬松茸为主要原材料,辅以添加其他原材料:桃仁、决明子,添加或不添加辅料:麦芽糊精,经清洗、浸提、过滤、浓缩、干燥、混合、制粒或不制粒、灭菌、包装等工艺加工而成的甘诺宝力牌姬松茸提取物复合颗粒。
本标准替代Q/AFSW 0022S-2018《甘诺宝力牌姬松茸提取物复合颗粒》,与Q/AFSW 0022S-2018相比,主要修改内容为:引用文件更新、微生物指标更新。
为了保证产品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
现将编写本标准的有关内容说明如下:
1.本标准编写要求与格式按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原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规定。
2. 依据本产品感官特性要求规定了感官要求的色泽、形态、滋味和气味及杂质的要求。
3. 本标准指标主要根据产品特性,并参考GB 710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饮料》、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等有关要求制定,其中铅指标严于国家标准。
4. 本标准的检测方法均引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现行有效的检测方法。
XX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8日。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名单3(2011年6-9月)

博罗县金岛调味食品厂 广州市锐力发展有限公司 广州市宝桃食品有限公司 广州市宝桃食品有限公司 广州市宝桃食品有限公司 广州凯宏食品有限公司 广州凯宏食品有限公司 广州市聿津香精香料有限公司 佛山市美加福食品原料调配有限公司 佛山市美加福食品原料调配有限公司 佛山市美加福食品原料调配有限公司 完美(中国)有限公司 完美(中长兴科技保健品有限公司 广东长兴科技保健品有限公司 广东长兴科技保健品有限公司 广东长兴科技保健品有限公司 广东长兴科技保健品有限公司 广东长兴科技保健品有限公司 广东长兴科技保健品有限公司 广东长兴科技保健品有限公司 广东长兴科技保健品有限公司 广东长兴科技保健品有限公司 广东长兴科技保健品有限公司 广东长兴科技保健品有限公司 广东长兴科技保健品有限公司 广东长兴科技保健品有限公司 广州绿谷保健品有限公司 广州奈梵斯健康产品有限公司
441956S-2011 441957S-2011 441958S-2011 441959S-2011 441960S-2011 441961S-2011 441962S-2011 441963S-2011 441964S-2011 441965S-2011 441966S-2011 441967S-2011 441968S-2011 441969S-2011 441970S-2011 441971S-2011 441972S-2011 441973S-2011 441974S-2011 441975S-2011 441976S-2011 441977S-2011 441978S-2011 441979S-2011 441980S-2011 441981S-2011 441982S-2011 441983S-2011 441984S-2011 441985S-2011 441986S-2011 441987S-2011
即食谷物粉(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
GB 5009.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脂肪的测定
GB 5009.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 5009.12 GB 5009.22 GB 5009.82 GB 5009.88 GB 5009.89 GB 5413.11 GB 5413.18 GB 5413.21 GB 5413.31 GB/T 6543 GB 7096 GB 7101 GB 7718 GB 7949 GB 8270 GB 8820 GB 9683 GB 11674 GB 14751 GB 14754 GB 14755 GB 14757 GB 14880 GB 14881 GB/T 16919 GB 19640 GB/T 20706 GB/T 20880 GB/T 20884 GB/T 20886 GB/T 22492 GB/T 22493 GB/T 23529 GB 25531 GB/T 26762 GB 28050 GB 29921 GB 30616 GH/T 1030 DBS 32/009 JJF 1070 NY/T 749 NY/T 777 NY/T 834
即食谷物粉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即食谷物粉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膨化谷物粉(荞麦粉、薏苡仁粉、小米粉、糙米粉、燕麦粉、红豆粉、大豆粉、黑豆
粉、绿豆粉中的一种或数种)或酶解谷物粉(大米粉、燕麦粉、糙米粉)或谷物配方粉为主要原料,添加 或不添加水果粉(青木瓜粉、葡萄粉、椰子粉、甜橙粉)、水苏糖、红萝卜粉、白芷、核桃粉、黄瓜籽粉、 骨胶原蛋白肽、酶解鱼骨粉、莱菔子、陈皮、麦芽、南瓜籽粉、精肽粉、松花粉、食用酵母、麦芽糊精、 果糖、大豆肽粉、中链甘油三酯、葡萄糖、马齿苋、可可粉、冬瓜、植脂末、鸡内金、灰树花、清蛋白多 肽、银耳、黄花菜、花生、藕节、大枣、养心菜、海藻糖、大豆蛋白粉、人参(人工种植)、茯苓、山药、 莲子、白扁豆、猴头菇粉、耳叶牛皮消、a-乳白蛋白、乳清蛋白粉、亚麻籽油粉、紫苏子油粉、大麦苗粉 (麦绿素)、螺旋藻粉、蛋白核小球藻,添加或不添加新资源食品:圆苞车前子壳、小麦低聚肽、菊粉、 低聚木糖、玛咖、γ-氨基丁酸、乳矿物盐、β-羟基-β-甲基丁酸钙、辣木叶粉,添加或不添加营养强化 剂:维生素 B1、维生素 C、维生素 D、烟酸、葡萄糖酸锌、葡萄糖酸亚铁、焦磷酸铁,添加或不添加食品 添加剂:三氯蔗糖、异麦芽酮糖、甜菊糖苷、羧甲基纤维素钠、黄原胶和食品用香精,部分原料烘干、粉 碎,经过筛、配料、混合、制粒或不制粒、包装制成的即食谷物粉。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国家保健食品监督抽检结果的通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国家保健食品监督抽检结果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14.12.31•【文号】食药监办食监三〔2014〕215号•【施行日期】2014.12.3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质量管理和监督,食品安全正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国家保健食品监督抽检结果的通报食药监办食监三〔2014〕21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进一步加强保健食品监管,规范保健食品市场秩序,及时发现和处置有关问题,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组织开展了易非法添加的保健食品和蛋白粉类保健食品专项监督抽检工作,抽检产品类别涉及蛋白粉类以及声称减肥、通便、辅助降血糖、缓解体力疲劳、辅助降血压和增强免疫力(调节免疫)等功能保健食品。
共抽检产品336批次,发现不合格产品10批次(名单见附件)。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已责成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对本次保健食品监督抽检中的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依法予以查处,有关查处情况将另行通报。
地方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督促行政区域内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者(含网售)立即开展自查工作,对通报的不合格产品一律下架并停止销售;要进一步加大对有关生产经营者的监督检查力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严厉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
附件:国家保健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名单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2014年12月31日附件国家保健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名单序号标示产品名称标示批准文号批号规格标示生产企业名称标示生产企业地址被抽样单位名称被抽样单位地址抽样单位产品类别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规定备注1 邦瑞特牌欣国食健字G2*******201405130.45g/粒河南邦瑞特河南省南阳河南邦瑞特河南省南阳河南省南阳市食品药品改善睡眠非法添加检出褪黑素(1.5mg/g)不得检出序号标示产品名称标示批准文号批号规格标示生产企业名称标示生产企业地址被抽样单位名称被抽样单位地址抽样单位产品类别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规定备注靖胶囊药业有限公司市镇平县工业园区玉神路20号药业有限公司市镇平县工业园区玉神路20号监督管理局序号标示产品名称标示批准文号批号规格标示生产企业名称标示生产企业地址被抽样单位名称被抽样单位地址抽样单位产品类别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规定备注2 邦瑞特牌欣靖胶囊国食健字G2*******201405030.45g/粒河南邦瑞特药业有限公司河南省南阳市镇平县工业园区玉河南邦瑞特药业有限公司河南省南阳市镇平县工业园区玉河南省南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改善睡眠非法添加检出褪黑素(1.5mg/g)不得检出序号标示产品名称标示批准文号批号规格标示生产企业名称标示生产企业地址被抽样单位名称被抽样单位地址抽样单位产品类别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规定备注神路20号神路20号3 邦瑞特牌欣靖胶囊国食健字G2*******201404030.45g/粒河南邦瑞特药业有限公河南省南阳市镇平县工河南邦瑞特药业有限公河南省南阳市镇平县工河南省南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改善睡眠非法添加检出褪黑素(1.4mg/g)不得检出序号标示产品名称标示批准文号批号规格标示生产企业名称标示生产企业地址被抽样单位名称被抽样单位地址抽样单位产品类别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规定备注司业园区玉神路20号司业园区玉神路20号4 衍宗牌保元胶国食健字G2*******20140224300mg/粒×12粒/盒北京济坤中医北京市海淀区阳城县鑫绿农晋城阳城县南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缓解体力疲非法添加检出西地那非(104mg/g)不得检出涉嫌假冒序号标示产品名称标示批准文号批号规格标示生产企业名称标示生产企业地址被抽样单位名称被抽样单位地址抽样单位产品类别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规定备注囊药研究所沈阳中天生物工程有限公五棵松路81号工商开发有限公司一笑堂平价大药城路30号理局劳序号标示产品名称标示批准文号批号规格标示生产企业名称标示生产企业地址被抽样单位名称被抽样单位地址抽样单位产品类别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规定备注司联合出品房5 幸福来蛋白粉国食健字G2*******1304001 400g/袋福建省幸福生物科南平市顺昌县双溪镇惠州市百姓大药房医惠州市麦地东路2号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增强免疫力蛋白质73.9g/100g ≥75.0g/100g序号标示产品名称标示批准文号批号规格标示生产企业名称标示生产企业地址被抽样单位名称被抽样单位地址抽样单位产品类别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规定备注技有限公司东郊东路11号药连锁有限公司麦兴路店润诚大厦第一层3号商场6 多合牌国食健字G2*******14011202(450g+赠450g)/潮州市潮安县长沙市长沙市湖南省食品药增强免蛋白48g/100g ≥50g/100g序号标示产品名称标示批准文号批号规格标示生产企业名称标示生产企业地址被抽样单位名称被抽样单位地址抽样单位产品类别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规定备注蛋白质粉罐多合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江东民营经济区东一路金利泰保健品经营部高桥大市场新医药流通园3栋北3-4品检验研究院疫力质序号标示产品名称标示批准文号批号规格标示生产企业名称标示生产企业地址被抽样单位名称被抽样单位地址抽样单位产品类别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规定备注号7 多合牌蛋白质粉国食健字G2*******2014/01/10(生产日期)450g/罐潮州市多合生物科技有限公潮州市枫溪区英塘原鳗场地长沙市乐泰保健品批发超市长沙市高桥保健食品医疗器械湖南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增强免疫力蛋白质7 g/100g ≥50g/100g涉嫌假冒序号标示产品名称标示批准文号批号规格标示生产企业名称标示生产企业地址被抽样单位名称被抽样单位地址抽样单位产品类别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规定备注司城3栋12-14号8 佰臣氏TM多合牌增国食健字G2*******13101204 450g/罐潮州市多合生物广东潮州市枫溪区太原市绿之岛食品太原市小店区建设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增强免疫力蛋白质44.5 g/100g ≥50 g/100g序号标示产品名称标示批准文号批号规格标示生产企业名称标示生产企业地址被抽样单位名称被抽样单位地址抽样单位产品类别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规定备注强免疫力蛋白质粉科技有限公司英塘原鳗场地商行南路447号海关1号9 富多健多合牌国食健字G2*******14011202 450g/罐潮州市多合广东潮州市枫太原市绿之岛太原市小店区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增强免疫力蛋白质44.9 g/100g ≥50 g/100g序号 标示产品名称标示批准文号 批号规格标示生产 企业名称标示生产企业地址 被抽样单位名称 被抽样单位地址 抽样单位产品类别不合格 项目检验结果标准规定备注增强免疫力蛋白质粉生物科技 有限公司溪区英塘原鳗场地 食品商行 建设南路447号海关1号理局 10 奥氏多合国食健字G2******* 13080201 450g/罐 潮州市多广东潮州漯河市郾漯河市郾中检集团中原农食增强免疫蛋白质 45.1 g/100g ≥50 g/100g序号标示产品名称标示批准文号批号规格标示生产企业名称标示生产企业地址被抽样单位名称被抽样单位地址抽样单位产品类别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规定备注牌蛋白质粉合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市枫溪区英塘原鳗场地城区金海森大药房城区辽河路与崂山路交叉口西路产品检测(河南)有限公司力序号标示产品名称标示批准文号批号规格标示生产企业名称标示生产企业地址被抽样单位名称被抽样单位地址抽样单位产品类别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规定备注南。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查处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查处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查处“富来森牌糖舒宁胶囊”
等假冒保健食品
2012年04月11日发布
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通知,要求各地依法查处“富来森牌糖舒宁胶囊”等假冒保健食品。
近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通过保健食品专项监督检查和抽验,在“富来森牌糖舒宁胶囊”等产品中检出化学药物成分,经核实上述产品为假冒保健食品。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加强辖区保健食品市场监督检查,发现上述产品,依法采取控制措施;对生产经营上述产品的企业,依法严厉查处;涉嫌刑事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消费者不要购买上述产品,一经发现违法产品,及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举报。
消费者可以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查询保健食品的许可信息。
附:假冒保健食品名单。
N-乙酰神经氨酸(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新食品原料 N-乙酰神经氨酸
英文名 称:Sialic acid 一、用量
≤500 毫克/天 二、质量规格要求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以食品级葡萄糖和玉米浆为原料,经大肠埃希氏菌(菌株号 SA-8)发酵、过滤、灭 菌、水解、提纯等工艺制成的 N-乙酰神经氨酸产品。 2 分子式
3.2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
项目
表 2 理化指标
N-乙酰神经氨酸/(g/100g)
≥
硫酸盐(以 SO4 2-计算)/(g/100g)
≤
pH 值(2%水溶液)
干燥失重/(g/100g)
≤
水分/(g/100g)
≤
灰分/(g/100g)
≤
水溶液透光率/(%)
≥
灼烧残渣/(g/100g)
≤
3.3 污染物限量
沙门氏菌
表 5 微生物限量
限量
≤
1000
≤
100
≤
100
≤
60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Q/ZKHJ0001S-2019
检验方法 GB 5009.12 GB 5009.11 GB 5009.17
检验方法 GB 5009.22
检验方法 GB 4789.2 GB 4789.15 GB 4789.15 GB 4789.3-2003 GB 4789.10 GB 4789.4
3.4 真菌毒素限量
真菌毒素限量应符合表 4 的规定。
项目 黄曲霉毒素 B1/ (μg/kg)
表 4 真菌毒素限量
限量
≤
5
3.5 微生物限量 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 5 的规定。
项目 菌落总数/(CFU/g) 霉菌/(CFU/g) 酵母/ (CFU/g) 大肠菌群/( MPN/100g) 金黄色葡萄球菌
膳食煲汤料(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指标 1.0 0.5 50 5.0
4.5 净含量
检验方法 GB 5009.12 GB 5009.11 GB5009.185 GB 5009.96
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按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测定。
5 食品添加剂
5.1 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 5.2 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GB 2760有关规定。
3
Q/GSFXH0001S—2017 c) 生产主要设备或关键工艺发生变化时; d)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 7.4.2 型式检验项目为技术要求中4.2~4.5全部项目。 7.5 判定规则 7.5.1 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该批产品合格。 7.5.2 检验项目如有不合格项),应加倍抽样复检。复检如仍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 格。 8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6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 GB 14881 规定。
7 检验规则
7.1 组批 以同一品种的原料、同一次投料、同一工艺所生产的同一规格产品为一批。
7.2 抽样 从同一批次的产品中随机抽取检验用样品和备用样品,抽样数量为20袋,10袋用于检
验,10袋留样。 7.3 出厂检验 7.3.1 产品出厂前须经本厂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签发合格证(或成品放行单)后方可出厂。 7.3.2 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净含量、水分、二氧化硫为每批必检项目。 7.4 型式检验 7.4.1 在正常生产时,每6个月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 a) 新产品投入生产时; b) 停产6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
项目 水分,g/100g ≤ 二氧化硫残留量(以 SO2 计),
表 2 理化指标
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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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TYS 广东太阳神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TYS 001—2010 太阳神®红曲丹参山楂胶囊2010-9-1发布2010-9-20实施广东太阳神集团有限公司发布目次目次 (Ⅰ)前言 (Ⅱ)1范围 (1)2规范性引用文件 (1)3技术要求 (2)表1感官要求 (2)表2标志性成分 (2)表3净含量及允许负偏差 (2)表4理化指标 (2)表5微生物指标 (3)4试验方法 (3)5检验规则 (4)6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藏 (5)附录A (6)附录B (7)附录C (9)编制说明 (10)前言本标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六条:“企业生产的产品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应当制定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的规定,经检索未见有本产品适用的国家标准、地方标准,特制定本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和对本产品质量进行判定的依据。
本标准检验方法引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年版);保健食品检验与评价技术规范(2003年版);GB 4789.2、GB/T4789.3、GB 4789.4、GB/T4789.5、GB 4789.10、GB/T4789.11、GB 4789.15、GB 5009.3、GB 5009.4、GB/T5009.11、GB 5009.12、GB/T5009.17、GB/T5009.19等国家标准,以保证检验数据的准确性。
本标准的编写格式、结构和内容是按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结构和编写规则及GB/T13494-1992食品标准编写规定等而编写,本标准指标符合GB16740-1997《保健(功能)食品通用卫生标准》的规定。
本标准附录A、B、C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广东太阳神集团有限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广东太阳神集团有限公司起草。
本标准由广东太阳神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本标准起草人:邱英太阳神®红曲丹参山楂胶囊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太阳神®红曲丹参山楂胶囊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标志、包装、运输及储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红曲、山楂提取物、丹参提取物、微晶纤维素、硬脂酸镁为主要原料,经过筛、称量、混合、填充、抛光、筛选、内包装、外包装等主要工艺制成的,具有辅助降血脂的太阳神®红曲丹参山楂胶囊,其标志性成分为洛伐他汀、总黄酮。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91—2008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4789.2—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GB/T4789.3—2003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测定GB 4789.4—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GB/T4789.5—2003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志贺氏菌检验GB 4789.10—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T4789.11—2003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溶血性链球菌检验GB 4789.15—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霉菌和酵母计数GB 5009.3—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4—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灰分的测定GB/T5009.11—2003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方法GB 5009.12—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方法GB/T5009.17—2003 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方法GB/T5009.19—2008 食品中有机氯农药多组分残留量的测定GB 7718—2011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16740—1997 保健(功能)食品通用标准JJF 1070—2005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年版一部、二部卫生部《保健食品检验与评价技术规范》20033、技术要求3.1原、辅料要求:3.1.1原料:符合附录B的要求3.1.2辅料:符合附录C的要求。
3.2感官要求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规定。
表1 感官要求项目要求色泽内容物为棕红色,色泽均匀性状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粉末;胶囊外观由两节不透明的胶囊壳组成,胶囊完整、光洁、色泽均匀,无粘结、变形、囊壳破裂等现象滋味与气味具有本品特有的滋味、气味,无异味杂质无肉眼可见的外来杂质3.3功能要求本品具有辅助降血脂的保健功能3.4标志性成分标志性成分应符合表2规定。
表2 标志性成分及成分含量指标标志性成分指标洛伐他汀,mg/100g 60-160 总黄酮,g/100g ≥0.9 3.5理化指标理化指标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 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水分,% ≤9.0铅(以Pb计),mg/kg ≤ 1.5砷(以As计),mg/kg ≤ 1.0汞(以Hg计),mg/kg ≤0.3六六六,mg/kg ≤0.1滴滴涕,mg/kg ≤ 0.1黄曲霉毒素B1,µg/kg ≤ 5桔青霉素,µg/kg ≤ 20崩解时限,min ≤40灰分,% ≤ 5.03.6微生物指标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4的规定。
表4 微生物指标项目指标菌落总数,CFU/g ≤1000 大肠菌群,MPN/100g ≤40霉菌,CFU/g ≤25酵母菌,CFU/g ≤25致病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溶血性链球菌、金黄色葡萄球菌)不得检出3.7净含量及允许负偏差净含量及允许负偏差应符合表5的规定。
表5 净含量及允许负偏差净含量,g/瓶允许负偏差,%36 94、试验方法4.1感官检验4.1.1 滋味和气味:品尝与嗅觉检验。
4.1.2 色泽、性状:自然光下目测。
4.1.3 杂质:取少许试样,置于玻璃片上,观察有无异物。
4.2净含量按JJF1070-2005《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测规范》的方法测定。
4.3标志性成分及检验方法检验方法详见企业标准附录A4.4理化指标检验4.4.1水分按GB 5009.3—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规定的方法测定。
4.4.2铅按GB 5009.12—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规定的方法测定。
4.4.3砷按GB/T5009.11—2003《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规定的方法测定。
4.4.4汞按GB/T5009.17—2003《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规定的方法测定。
4.4.5六六六、滴滴涕按GB/T5009.19—2008 《食品中有机氯农药多组分残留量的测定》规定的方法测定。
4.4.6黄曲霉毒素B1按GB/T5009.22—2003《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1的测定》规定的方法测定。
4.4.7桔青霉素按GB/T 5009.222—2008《红曲类产品中桔青霉素的测定》规定的方法测定。
4.4.8崩解时限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年版一部附录ⅦA规定的方法测定。
4.4.9灰分按GB 5009.4—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灰分的测定》规定的方法测定。
4.5微生物指标检验4.5.1菌落总数按GB 4789.2—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规定的方法测定。
4.5.2大肠菌群按GB/T4789.3—2003《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测定》规定的方法测定。
4.5.3霉菌和酵母按GB 4789.15—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霉菌和酵母计数》规定的方法测定。
4.5.4致病菌按GB 4789.4—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GB/T4789.5—2003《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志贺氏菌检验》、GB 4789.10—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T4789.11—2003《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溶血性链球菌检验》规定的方法测定。
5检验规则5.1 原料入库检验原料入库前应由生产单位技术检验部门按原料质量标准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使用。
5.2 出厂检验5.2.1 本产品由生产单位的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按本标准的规定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
生产单位应保证所有出厂的产品都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5.2.2 抽样方法及数量样品按批随机抽取,设批量件数(包装单位:箱、盒、瓶等)为X,X≤3时,每件取样,当3≤X≤300时,按X随机抽样;当X≥300时,按X/2+1随机抽样。
每批样品取样2份,每份样品应为全检所需样品的3倍量,一份送化验室检验,另一份贮藏备查。
5.2.3 出厂检验项目感官、水分、崩解时限、净含量及允许负偏差、标志性成分、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霉菌和酵母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为每批必检项目,其他项目,作不定期抽检。
5.3 型式检验5.3.1 型式检验项目3.1-3.2和3.4-3.7。
5.3.2 型式检验每半年进行一次。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进行检验:a)产品定型正式投产时;b)更换主要设备;c)停产半年以上恢复生产时;d)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e)产品原料产地及供应商发生改变时;f)卫生部或国家质检机构进行抽查时。
5.4 判定规则5.4.1所有检验项目均符合本标准时,判为合格品。
如检验结果不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可在同批产品中加倍取样,复检不合格项目,以复检结果为准,但微生物指标不得复检。
5.4.2检验项目中有一项(微生物指标除外)不符合本标准,可从该批产品中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复检后仍不符合本标准时,则判为不合格品。
5.4.3微生物指标项目中有一项不符合本标准时,判为不合格品,不得复检。
5.4.4当供需双方对产品质量有争议时,应由仲裁单位进行仲裁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法》的规定办理。
6、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藏6.1标志、标签产品标志、标签应符合GB 7718、GB/191及卫生部《保健食品标识规定》的规定。
6.2 包装6.2.1 产品包装规格为:0.4g/粒,90粒/瓶,包装材料选用口服固体药用高密度聚乙烯瓶,(质量标准符合:YBB00122002的要求)。
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药品包装容器(材料)标准。
每件包装上应有清晰的天蓝色保健食品标识、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产品名称、生产企业名称、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批号、标志性成分、适宜人群、食用方法、贮藏方法等。
6.2.2 本产品的外包装箱采用瓦楞纸箱。
纸箱应符合GB6543要求,外包装上应印有产品名称、生产企业、名称、地址、天蓝色保健食品标识、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商标、标志性成分、生产日期、保质期,箱内必须有产品合格证或产品质量检验证。
6.3 运输运输工具清洁、干燥,在运输过程中应有遮盖物,防止日晒,雨淋受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