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软件专利申请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计算机程序的发明专利申请的撰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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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对照 (2)
明确装置权利要求的组成部分可以包括程序
修改前
5.2 权利要求书的撰写
涉及计算机程序的发明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可以 写成一种方法权利要求,也可以写成一种产品权利要 求,即实现该方法的装置。无论写成哪种形式的权利 要求,都必须得到说明书的支持,并且都必须从整体 上反映该发明的技术方案,记载解决技术问题的必要 技术特征,而不能只概括地描述该计算机程序所具有 的功能和该功能所能够达到的效果。如果写成方法权 利要求,应当按照方法流程的步骤详细描述该计算机 程序所执行的各项功能以及如何完成这些功能;如果 写成装置权利要求,应当具体描述该装置的各个组成 部分及其各组成部分之间的关系,并详细描述该计算 机程序的各项功能是由哪些组成部分完成以及如何完 成这些功能。
便于将该特定装置权利要求与一般装置权利要 求区别开来。以避免对此特定装置权利要求所 确定的专利保护范围的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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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完全对应一致的意义(二)
并非 : 相应的装置权利要求就不存在缺陷
而是 : 权利要求书中同时出现的方法权利要求和装置权利 要求是依据同一发明构思的两组表现形式不同的权 利要求 在客体判断、支持、创造性等方面的审查结论应当 是一致的。
权利要求2:
一种确定文本匹配的处理系统,包 括: 特定字符计数装置,用于对输入文 本的所有字符进行检测,并对具有 检测目标语言的特定字符代码的特 定字符进行计数;
出现率计算装置,用于根据检测的 特定字符数和所述输入文本中的所 有字符数,计算特定字符出现率;
标准出现率存储装置,用于实现存 储目标语言的特定字符的标准出现 率;
怎样撰写专利技术交底书(计算机软件类)

怎样撰写专利技术交底书(计算机软件类)第一篇:怎样撰写专利技术交底书(计算机软件类)怎样撰写专利技术交底书(计算机软件类)中国专利局《审查指南》规定:当一件涉及计算机程序的发明专利申请是为了解决技术问题,利用了技术手段和能够产生技术效果时,该专利申请属于可给予专利保护的客体。
因此,计算机软件可以申请专利保护。
根据软件的特点,涉及计算机软件的技术方案只能申请为方法类的发明专利。
在进行技术交底之前,有以下几点需要发明人特别明确:1.涉及计算机程序的发明专利申请的说明书除了应当从整体上描述该发明的技术方案之外,还必须清楚、完整地描述该计算机程序的设计构思及其技术特征以及达到其技术效果的实施方式。
为了清楚、完整地描述该计算机程序的主要技术特征,说明书附图中应当给出该计算机程序的主要流程图。
说明书中应当以所给出的计算机程序流程为基础,按照该流程的时间顺序,以自然语言对该计算机程序的各步骤进行描述。
说明书对该计算机程序主要技术特征的公开程度应当以本专业技术领域内的普通技术人员能够根据说明书所公开的流程图及其说明自行编制出能够达到所述技术效果的计算机程序为准。
为了清楚起见,如有必要,申请人可以用惯用的标记性程序语言简短摘录某些关键部分的计算机源程序以供参考,但不需要提交全部计算机源程序。
2.对于电子商务、银行及计费相关专利申请,发明人往往公开的技术方案与现有技术区别仅仅在于:通过计算机实现的商业流程、银行业务流程及计费流程的自动化,而所述的商业流程、银行业务流程及计费流程恰恰是人为规定,属于智力活动规则,同样往往被驳回。
此类专利申请换个角度思考以避免被认为是智力活动规则,例如,着重挖掘数据处理,且只是该数据处理的技术方案应用领域可以是电子商务、银行或计费等。
3.关于单纯应用类的专利申请,例如:网络聊天、短信服务、手机铃声、软件升级、检索、网络发布等,切忌公开的技术方案是用户操作说明或者产品使用说明,只是强调其功能应用。
软件专利申请书范文

计算机软件如何申请专利呢?(1)如果一项权利要求仅仅涉及一种算法或数学计算规则,或者计算机程序本身或仅仅记录在载体(例如磁带、磁盘、光盘、磁光盘、rom、prom、vcd、dvd或者其他的计算机可读介质)上的计算机程序,或者游戏的规则和方法等,则该权利要求属于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不属于专利保护的客体。
如果一项权利要求除其主题名称之外,对其进行限定的全部内容仅仅涉及一种算法或者数学计算规则,或者程序本身,或者游戏的规则和方法等,则该权利要求实质上仅仅涉及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不属于专利保护的客体。
例如,仅由所记录的程序限定的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或者一种计算机程序产品,或者仅由游戏规则限定的、不包括任何技术性特征,例如不包括任何物理实体特征限定的计算机游戏装置等,由于其实质上仅仅涉及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因而不属于专利保护的客体。
但是,如果专利申请要求保护的介质涉及其物理特性的改进,例如叠层构成、磁道间。
软件如何申请专利?软件一般情况下是不能申请专利的,即使申请了一般也会被驳回。
因为单纯的软件属于人类智力活动的方法,根据《专利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不授予专利权。
但其中有一些与硬件有关的计算机软件也可以申请专利,使保护更加充分有效。
例如,应用于工业化生产的自动化设备,需要通过计算机软件加以控制,那么科研人员设计了一套新的计算机软件,使其控制精度得以提高,自动化设备的运行效率也大为提高,从而有效地提高了生产效率,产生了良好的技术效果,这类计算机软件就可以通过申请专利的形式加以保护,使保护更有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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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软件如何申请专利计算机软件领域既可以申请发明专利来保护,也可以申请软件著作权来保护。
软件著作权容易申请,时间短速度快,而软件专利不易申请,难度高花费高时间长。
软件著作权保护的是作品的表达形式,而不能保护作品的思想内容,对于作品的保护力度不够。
而软件专利对软件思想的保护的力度要大的多,不仅仅保护编码程序,还保护了在此思想下所有可能编码形式。
计算机软件专利申请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计算机软件专利申请需要符合哪些条件1.可实现性:软件专利申请必须描述一个可实现的技术发明,即对该软件的实际操作方法和技术方案进行详细描述。
该发明必须能够通过软件代码的形式来实现,并且能够解决技术上存在的问题或提供新的技术方案。
2.创新性:软件专利申请中描述的技术方案必须具备一定的创新性,即对现有技术的改进或提供了新的解决方案。
具体来说,该技术方案必须具备技术上的新颖性和非显然性,即该方案在已有技术中不存在或者不显然。
3.工业适用性:软件专利申请中的技术方案必须具备一定的工业实用性,即具备在实际工业应用中得到应用的可能性和可行性。
该技术方案必须能够解决实际存在的技术问题,并且有一定商业价值。
4.发明的确切边界:软件专利申请必须明确描述发明的具体边界,即明确指定了所保护发明的具体技术特征和实施方式。
该发明的边界应该是清晰的,不允许过于宽泛或模糊的描述。
5.公开披露:软件专利申请必须对技术方案进行公开披露,即提供足够的信息和描述来使他人能够复制和实施该技术方案。
请注意,披露的信息应该足够详细和具体,以便技术实施者能够理解并实施。
6.使用限制:软件专利申请可以申请发明权或实用新型专利权。
发明专利可以对发明行为予以保护并排他利用。
实用新型专利则可以对新型的、实用的和对产品具有显著技术特征的技术解决方案予以保护。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计算机软件来说,普遍认为软件的本质是一种信息产物,无法通过专利来完全保护。
在一些国家,如中国和美国,对软件的保护主要依靠著作权法。
然而,对于一些特定的技术方案和算法,仍然可以通过专利来保护。
此外,在申请软件专利时,还需要遵守国家和地区相关法律的规定和要求。
不同的国家和地区对软件专利的要求和保护范围可能有所不同,申请人需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来准备和提交申请材料。
计算机程序的发明专利申请的撰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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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说明
计算机程序本身 ≠ 涉及计算机程序的发明
#include <stdio.h> int main(void)
{ printf("hello world"); return 0;
}
源代码
程序流程 涉及计算机程 序的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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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代码
3
计算机程序(二)
源程序
目标程序
if(sqlite3_prepare_v2(database, [query UTF8String], -1, &statement, nil) == SQLITE_OK){
while (sqlite3_step(statement) == SQLITE_RO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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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对应一致的撰写要求
产品权利要求与方法权利要求的主题名称 (或说明书中对计算机程序流程的说明) 相对应
产品权利要求中的各组成部分与方法权利 要求(或说明书记载的计算机程序流程) 的各个步骤及其执行时序相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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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例
18权利要ຫໍສະໝຸດ 1:举例(一) 一种确定文本匹配的处理方
法,包括以下步骤:
如果一项权利要求除其主题名称之外,……不属 于专利保护的客体。
例如,仅由所记录的程序限定的计算机可读存储 介质或者一种计算机程序产品,或者仅由游戏规则限 定的、不包括任何技术性特征,例如不包括任何物理 实体特征限定的计算机游戏装置等,由于其实质上仅 仅涉及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因而不属于专利保护 的客体。但是,如果专利申请要求保护的介质涉及其 物理特性的改进,例如叠层构成、磁道间隔、材料等, 则不属此列。
计算机软件专利保护制度问题研究

计算机软件专利保护制度问题研究摘要:本文首先简要介绍了计算机软件专利的一些基本概念及其重要性,然后对我国的计算机软件专利保护制度进行了重点介绍,通过对我国计算机软件专利保护现状进行分析,指出其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一些自己的想法和建议,希望对完善我国计算机软件保护制度有所帮助。
关键词:计算机软件专利;专利保护制度;知识产权;研究中图分类号:d9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9599 (2012)19-0000-02计算机软件对人们的影响正越来越大,为了给计算机软件行业创造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必须做好计算机软件专利保护问题,首先要明确我国计算机软件专利的保护现状和重要性。
1 计算机软件专利保护制度概述1.1 计算机软件及其相关概念计算机软件是指计算机程序及其相关文档,计算机程序是为了实现某一特定功能而编写的具有一定信息处理能力的装置执行的代码化指令执行序列,或者可以被自动转化为代码化执行序列的符号化指令序列和符号语句序列。
计算机程序包括计算机源程序和目标程序,源程序与目标程序之间的形式功能和逻辑功能以及内容基本相同,二者可以彼此替换,其结果一致。
计算机的文档资料是利用形式语言和自然语言所编写的文字资料和图表,用来向用户详细介绍程序的主要内容、作用、组成、设计、和功能开发情况,以及测试结果和使用方法,以方便用户使用的一种文本文档。
1.2 计算机软件专利保护制度的重要性专利法作为一种最强的知识产权保护模式,它可以有效保护计算机软件设计思想和功能,也就是说它保护计算机软件处理问题的构成原理、设计方法、算法模型和处理过程等。
由于当前计算机软件的功能性的东西越来越明显,因此,计算机软件知识产权的保护的内容中,其构想和思路在其中占据日益重要的地位,计算机的软件专利保护也就成为自然而然的事情了。
对计算机软件实施专利保护后,不仅可以有效保护计算机软件产品的设计思想和功能,并可通过授予专利权的模式,来保护计算机软件的设计思想和开发者的利益。
软件专利申请书模板

软件专利申请书模板【篇一:软件通信类-专利申请参考样本】申请专利需要提供的技术交底材料(题目----一种适用于不规则幕的多屏幕播放同步控制方法)1、现有技术状况及其存在缺陷这部分为背景技术介绍,要求介绍与本发明相关的已有技术发展情况,及其存在的缺点。
在以拼接为主的显示及控制技术中,用于实现图像无缝融合显示的无缝拼接技术是其中的重要技术之一。
无缝拼接技术是一种特殊的、要求比较高的投影显示应用,可以实现多屏图像融合在一起,并将拼接缝隙缩至最小以至于完全重合的拼接技术。
近几年来,随着软硬件技术的发展,无缝拼接技术已广泛的应用于展览展示、视觉娱乐、广告等领域。
从拼接效果方面来看,无缝拼接技术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硬边拼接、重叠拼接和软边融合拼接。
硬边拼接有明显分割线(即通常所说的物理拼缝),无法实现全景一体化显示;重叠拼接是两台投影机投出的图像在拼合处以叠加的方式重叠,这种拼接存在着“亮带效果”,拼接后的图像没有一体化的感觉,有明显的“拼接感”,虽然这种重叠拼接没有物理拼接缝,但是有光学亮带,不能达到完美的“无缝”效果;软边融合拼接通过边缘融合技术的处理,既实现了两边的完全融合,又消除了重叠拼接引起的过亮区域,并且软边融合拼接可以适应平面、柱面、球面等各种曲面形状的拼接,具有更加广泛的适用性。
目前,实现软边融合拼接的处理方法有:一种方法是硬件解决方案,通过内置无缝拼接技术的高端投影机或者通过外置无缝拼接处理器均可实现超大幅画面的无缝融合。
采用内置无缝拼接技术的高端投影机虽然达到了很好的显示效果,但是其缺点是:成本太高,对市场的大量应用产生了制约;另外,精密的高端设备伴随着复杂的操作和调试过程,调试所费时间也较长。
采用外置无缝拼接处理器同样面临着成本高的缺点,同时还有支持通道数量少的缺点。
另一方法是软件解决方案,针对现场展示环境,对影片片源的每帧作变形处理,结合物理“遮光片”的方式进行画面拼接融合。
这种方法的缺点是,一旦展示环境产生变化,或者展示地点需要改变,就必须对播放片源重新作相关的处理工作,因此,对于系统的维护和更新产生了极大的困难。
计算机程序专利审查与保护

计算机程序专利审查与保护北京市德权律师事务所律师周发军前言计算机软件在各国一般都采用著作权法予以保护,但由于著作权法不保护软件的内涵,因此在计算机技术飞速发展的今天,计算机软件的专利权保护已经引起越来越多国家尤其是发达国家的重视。
一些发达国家相继发布了有关软件专利保护的审查基准,规定了计算机软件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获得专利权保护。
尽管计算机软件专利权保护也存在着不少缺陷,但对计算机软件实施专利权保护仍表现出良好的发展趋势。
一、计算机程序专利审查保护现状根据我国《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对“计算机软件”的定义:计算机软件是指计算机程序及其有关文档。
计算机软件包括程序和文档,其中文档不属于专利保护范围,只受著作权法保护。
对于计算机程序来说,从20世纪60年代起一些发达国家在判例中否定了单纯软件的专利性,美国关于计算机程序的最早判例是1972年最高法院判决的“GottschalkV.Benson”(,该案否决了数字算法的可专利性。
《欧洲专利公约》的最初文本甚至明确规定软件不受专利法保护。
随着计算机技术的飞速发展和商业竞争的加剧,计算机行业对计算机软件的知识产权要求越来越迫切。
因此,20世纪70年代中期以来,美国、日本、欧共体、加拿大等国家的法院及专利局的审查部先后开始为计算机软件授予专利权透出绿灯,其他一些国家也开始采取类似的作法。
日本特许厅1975年制定公布了《关于计算机程序的发明专利审查基准》,确认计算机程序可申请方法专利;1982年又公布了《关于微型计算机应用技术的发明处理方针》,确认与硬件结合的计算机软件可以申报装置专利;1988年,又发布了《有关计算机软件发明的审查办理案》;1992年进一步公布了《新软件专利审查标准框架方案》。
修改后的《欧洲专利公约》规定,将计算机硬件系统与软件作为一个整体,如能够对现有技术作出贡献,可以被授予专利。
欧洲专利局1985年颁布的新的审查基准确认,一项与软件有关的发明如果具有技术性,则该软件就具有可专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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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软件专利申请需要符合哪些条件专利所保护的发明创造必须是用于解决具体的技术问题,计算机程序如果要求得到专利保护,也要求是为了解决某种技术问题,采取的全部或者部分以计算机程序处理流程为基础的解决方案。
一、技术交底书内容1.发明的名称:简单明确地反映该发明的技术内容是产品、装置或方法2.技术领域:发明直接所属或直接应用的领域,3.背景技术:最接近发明的同类现有技术是什么样的,存在哪些缺点或不足之处,最好以文献检索为依据并提供介绍该技术的文献或其资料复印件。
4.发明内容(1)本发明需要且能够解决的技术问题。
(2)本发明具体的技术方案对实现发明的技术方案(或者叫技术构思,不仅仅指技术构思的某一具体体现或具体方法),要清楚、完整、准确地详细加以描述,特别是要把区别于现有技术的发明点尽可能地描述清楚,以使本领域内的普通技术人员能实施为准,并且在描述技术方案的每项技术手段时,相应地说明其在本发明中所起的作用。
发明点的替代技术方案如果有,也要尽量提出。
计算机程序涉及装置的,可以描述该装置各部分间的位置和连接关系,并描述该计算机程序的各项功能是由哪些组成部分完成以及如何完成这些功能;计算机程序涉及方法的,写出该方法的物理步骤,物理步骤之间体现了物理过程的转换,以及计算机程序所执行的各项功能以及如何完成这些功能等。
(3)上述技术方案为什么能够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推理、分析)(4)发明的优点:本发明所能达到的效果(包括社会的、经济的、技术的效果,最好有具体数据)具体地、实事求是地进行描述。
5.附图说明要提供描述本发明的必要的附图(如计算机执行的软件流程图,软件流程图要与物理过程的衔接和转换相一致,只要给出最能够体现本方法的软件流程图,而不必过多的考虑编程技巧、程序的简化等问题;树状层次关系图等),还有可能涉及硬件装置,就要提供电路原理框图以及具体的电路图;必要时也要提供有关现有技术附图,一般附图中不要出现文字。
6.具体实施方式获得保护计算机程序中,多数发明创造涉及到解决具体技术问题的控制方法、数据处理方法等。
实施例中一般要包括如下内容:1).当从整体上描述该发明的技术方案;2).必须清楚、完整地描述该计算机程序的设计构思及其技术特征以及达到其技术效果的实施方式。
3).应当以所给出的计算机程序流程为基础,按照该流程的时间顺序,以自然语言对该计算机程序的各步骤进行描述。
作为专利的一个具体的实施方式来说,软件流程图要与物理过程的衔接和转换相一致,只要给出最能够体现本方法的软件流程图,而不必过多的考虑编程技巧、程序的简化等问题,4).对该计算机程序主要技术特征的公开程度应当以本专业技术领域内的普通技术人员能够根据说明书所公开的流程图及其说明自行编制出能够达到所述技术效果的计算机程序为准。
5).为了清楚起见,如有必要,申请人可以用惯用的标记性程序语言简短摘录某些关键部分的计算机源程序以供参考,但不需要提交全部计算机源程序。
6).应针对所要解决的具体技术问题,写出该方法的物理步骤,物理步骤之间体现了物理过程的转换。
物理步骤中涉及到的各个变量,应给出其所代表的物理含义,否则该方法可能作为纯计算机软件,或纯粹的数学方法而无法申请专利。
7).物理步骤的实现一般需要有相应的数学模型,主要体现为数学公式、逻辑判断式等。
在数学公式和逻辑判断式中,应结合具体的技术问题,将各参数的物理含义解释清楚。
有些数学模型(如一些计算公式等)是发明人自己设计的,应写出该公式的推导过程,以证明其合理性。
8).如计算机程序控制方法的实现必须配合有硬件设施(即系统),且该系统与现有技术的一样,则只需画出该系统的原理框图,以表明该方法可以在硬件上实施;如果该系统并不是现有技术,发明人在实施过程中还对硬件设施进行了改进,则要将该系统也进行保护(或者保护系统中创新的装置/设备/电路),除需要画出系统的原理框图外,还需要公开有创新的部分。
二、涉及计算机软件专利申请的有关问题1、什么样的涉及计算机程序的发明专利申请可授予专利权?不是所有的计算机软件都可以申请专利,如智力活动规则就不能申请专利,有许多计算机软件就是属于这一类。
凡是为了解决技术问题,利用技术手段,并可以获得技术效果的涉及计算机程序的发明专利申请属于可给予专利保护的客体。
具体地说,有以下的几类发明专利申请:(1)用于工业过程控制的涉及计算机程序的发明专利申请如果发明专利申请是把一个计算机程序输入给公知的计算机,从而形成一种计算机控制的装置或者计算机控制的生产方法,在这种情况下,将计算机程序与计算机硬件作为一个整体来考虑,则该公知计算机与该计算机程序一起构成了用于工业过程控制的生产装置或生产方法。
由于其解决的是技术问题,并能够产生技术效果,所以,这种用于工业过程控制的涉及计算机程序的发明专利申请属于可给予专利保护的客体。
例如:发明专利申请涉及一种控制橡胶模压成型工艺的方法,利用输入到一个公知计算机内的计算机程序对上述模压成型工艺进行控制,该计算机程序可以精确、实时地控制该生产工艺中的橡胶硫化时间,使用了这种计算机程序对橡胶的硫化时间进行控制后,克服了现有技术工艺过程经常出现的过硫化和欠硫化的缺点,使橡胶产品的质量大为提高;由于该发明所解决的是技术问题,利用了技术手段,并获得了技术效果,所以本发明专利申请属于可给予专利保护的客体。
(2)涉及计算机内部运行性能改善的发明专利申请如果发明专利申请的主题涉及利用一个计算机程序改善公知计算机系统内部运行性能的方法,由于这种发明专利申请要解决的是技术问题,并且由于改善了公知计算机系统的内部运行性能而取得了技术效果,所以,这种发明专利申请属于可给予专利保护的客体。
例如:发明专利申请的主题是利用一个计算机程序对所述计算机执行虚拟存储控制以扩展该计算机的有效存储容量,使该计算机的有效存储容量被极大提高,从而增加了该计算机的信息数据存储数量,并提高了该计算机的运行速度和效率。
该发明专利申请的主题解决了增加计算机有效存储容量这个技术问题,并取得了技术效果。
所以,本发明专利申请属于可给予专利保护的客体。
(3)用于测量或测试过程控制的涉及计算机程序的发明专利申请如果发明专利申请的主题是利用计算机程序来控制和/或执行某种测量或测试过程,由于这种发明专利申请要解决的是技术问题,并能够获得技术效果,因此这种发明专利申请属于可给予专利保护的客体。
例如:发明专利申请的主题涉及一种用于测量液体粘度的装置,其用一个计算机程序来自动控制取样、计算粘度和对样品室进行清洗等过程。
由于该发明要解决的是一种技术问题,并且在利用了相关计算机程序之后和现有技术相比大大提高了测量效率和精度,具有技术效果;所以,本发明专利申请属于可给予专利保护的客体。
(4)用于外部数据处理的涉及计算机程序的发明专利申请如果发明专利申请的主题是利用在公知计算机上运行的计算机程序对外部数据进行处理,以解决某个具体的技术问题,那么,由于它所处理的是技术问题,利用了技术手段,并能够获得技术效果,所以,这种发明专利申请属于可给予专利保护的客体。
例如:发明专利申请的主题涉及一种图像处理设备,包括一个在公知存储器中存储有一个图像处理程序的公知计算机,所述计算机在该图像处理程序的控制下对外部输入的图像信息数据进行处理,以便改进所述图像的质量。
本发明专利申请的主题实质上是利用一个计算机程序在公知计算机上对图像数据进行处理以便改善该图像的图像质量。
改进图像质量是其要解决的技术问题,获得图像质量的改善是一种技术效果。
因此,本发明专利申请属于可给予专利保护的客体。
(5)涉及汉字编码方法及计算机汉字输入方法的发明专利申请汉字编码方法本身属于一种信息表述方法,就信息表述方法本身或者汉字编码方法本身而言,同声音信号、语言信号、可视显示信号或者交通指示信号等各种信息表述方式一样,只取决于人的主观意念或者人为的规定,因此,汉字编码方法本身不是技术方案。
实施该编码方法本身的结果仅仅是一个符号/字母数字串,不是技术效果;因此,发明专利申请主题仅仅涉及汉字编码方法的发明专利申请不属于可给予专利保护的客体。
例如:一项发明专利申请主题仅仅涉及一种汉语字根编码方法,这种汉语字根编码方法用于编纂字典和利用所述字典检索汉字,本发明的汉字编码方法仅仅是根据发明人的认识和理解,人为地制定编码汉字的相应规则,选择、指定和组合汉字编码码元,形成表示汉字的代码/字母数字串。
本发明所要解决的不是技术问题,不使用技术手段,且不具有技术效果;因此,本发明专利申请不属于可给予专利保护的客体。
但是,如果把汉字编码方法与该编码方法所使用的特定键盘相结合而作为计算机系统处理汉字的一种计算机汉字输入方法或者计算机汉字信息处理方法,使原来不能运行中文汉字的公知计算机系统能够以汉字信息为指令,产生出若干新的功能,以至能实现生产过程的自动化控制或者办公系统的自动化管理;那么,这种计算机汉字输入方法或者计算机汉字信息处理方法属于可给予专利保护的客体。
对于这种由汉字编码方法与该编码方法所使用的特定键盘相结合而构成的计算机汉字输入方法的发明专利申请,在说明书及权利要求书中应当描述该汉字输入方法的技术特征,必要时,还应当描述该输入方法所使用键盘的技术特征,包括该键盘中对各键位的定义以及各键位在该键盘中的位置等。
例如:发明专利申请的主题涉及一种计算机汉字输入方法,包括从组成汉字的所有字根中选择确定数量的特定字根作为编码码元的步骤、将这些编码码元指定到所述特定键盘相应键位上的步骤、利用键盘上的特定键位根据汉字编码输入规则输入汉字的步骤。
本发明专利申请涉及将汉字编码方法与特定键盘相结合的计算机汉字输入方法,通过该输入方法,使原来不能运行中文汉字的公知计算机系统能够运行中文汉字,增加了公知计算机系统的处理功能。
本发明专利申请要解决的是技术问题,并能够产生技术效果,因此本发明专利申请属于可给予专利保护的客体。
2、什么样的涉及计算机程序的发明专利申请不授予专利权?凡是属于中国专利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智力活动规则规定范围之内的涉及计算机程序的发明专利申请都不属于可给予专利保护的客体。
以下给出几个不属于可给予专利保护的客体的例子。
(1) 发明专利申请的主题涉及一种利用计算机求解圆周率的方法。
本发明申请的主题实质上仅仅涉及一种纯数学运算方法或规则本身,未解决技术问题,它所处理的对象和所获得的结果都是非技术的数值。
因此,本发明不属于可给予专利保护的客体。
(2) 发明专利申请的主题涉及一种使用计算机自动测量动摩擦系数μ的方法。
这种涉及计算机程序的发明专利申请的主题虽然是求解物理量,但该发明对传统的测量方法并未增加任何新的技术特征,实际上只是一种算法程序,仍然属于一种单纯的数学方法范畴;因此,本发明不属于可给予专利保护的客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