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避税与反避税88页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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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避税》课件

国际避税的背景和原因
总结词
国际避税的背景主要包括全球化的发展、税收竞争的加剧以及国际税收规则的不完善。国际避税的原 因则主要包括税收优惠政策、信息不对称、监管漏洞以及跨国公司的财务和税收筹划策略等。
详细描述
全球化的发展使得跨国经济活动日益频繁,跨国纳税人有机会在不同的国家或地区进行经营和投资, 从而有机会利用不同国家的税收政策差异进行避税。此外,一些国家为了吸引外资和促进经济发展, 会采取一些税收优惠政策,这也为跨国纳税人提供了避税的机会。
国际避税
目录
• 国际避税概述 • 国际避税的主要方式 • 防止国际避税的措施 • 国际避税案例分析
01 国际避税概述
国际避税的定义
总结词
国际避税是指跨国纳税人利用国际税收协定、国家间税收政策差异等手段,通过改变自己的税收居所、转移收入 和财产等方式,以减少或避免缴纳税款的行为。
详细描述
国际避税通常涉及跨国纳税人利用国际税收协定、国家间税收政策差异等手段,通过改变自己的税收居所、转移 收入和财产等方式,以减少或避免缴纳税款的行为。这些行为可能包括在低税率国家或地区设立公司、转移利润 、滥用税收协定等。
国际避税的影响
总结词
国际避税会对国家财政收入、国际税收公平和社会福 利产生负面影响。同时,国际避税行为也会破坏税收 秩序,侵蚀税基,增加征税成本,并对国内企业造成 不公平竞争。
详细描述
国际避税会导致国家财政收入的减少,这可能会对国家 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福利产生负面影响。此外,国际避税 行为会导致国际税收不公平的现象,使得一些国家或地 区的税收负担过重,而另一些国家或地区则能够通过避 税手段逃避税收。这不仅破坏了国际税收秩序,也侵蚀 了税基,增加了征税成本,并对国内企业造成不公平竞 争。因此,打击国际避税行为对于维护国家财政收入、 促进国际税收公平和社会福利具有重要意义。
国际避税与反避税(PPT 70页)

• 从经济角度讲,低税政策能够吸引外国先进技术和设备, 以及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流入,以促进这些国家和地 区的企业现代化。低税政策还能够改善国际避税地的产 业结构和促使国际避税地国内经济的发展。
• 从社会角度讲,外国企业和人数的增多,往往需要雇佣 一批成本较低的当地工人、服务员、职员和专业人员、 从而会提高这些国家和地区的就业水平。
国际避税地的类型
• 不征收任何所得税的国家和地区 • 征收所得税但税率较低的国家和地区 • 所得课税仅实行地域管辖权的国家和地区 • 对国内一般公司征收正常的所得税,但对某些
种类的特定公司提供特殊的税收优惠的国家和 地区 • 与其他国家签订有大量税收协定的国家
国际避税地的判定标准
• 国际上判定避税地的标准基本上有两种: • 定量标准,是以规定的税率作为判定一
对税务当局的信赖
第二节 国际避税地
• 跨国纳税人把国际避税地看作是那些能被利用来 减轻自己的国际纳税义务,从而给自己带来更大 财务利益的国家和地区;
• 各国政府把国际避税地看作是那些会使跨国纳税 人和跨国征税对象或税源从本国税收管辖权范围 转移出去,从而导致本国税收流失的国家和地区;
• 经济学家和国际财税专家则把国际避税地看作是 那些被利用来进行国际避税和逃税,从而不能维 护税收的财政、效率和公平原则的国家和地区。
国际避税地的消极作用
• 避税地公司往往缺乏稳定性 • 吸引的往往是不能直接带来先进产业设
备和技术的消极投资 • 在解决当地就业问题上的作用有一定局
限性 • 避税地国家往往要受资本输出国的制约
第三节 国际避税的主要手段
• 国际避税的基本手段 (一)课税主体的流动
1.个人居住国的转移或避免 (1)移居到低税或无税国家 (2)不购置住宅、出境、流动性居住或缩
• 从社会角度讲,外国企业和人数的增多,往往需要雇佣 一批成本较低的当地工人、服务员、职员和专业人员、 从而会提高这些国家和地区的就业水平。
国际避税地的类型
• 不征收任何所得税的国家和地区 • 征收所得税但税率较低的国家和地区 • 所得课税仅实行地域管辖权的国家和地区 • 对国内一般公司征收正常的所得税,但对某些
种类的特定公司提供特殊的税收优惠的国家和 地区 • 与其他国家签订有大量税收协定的国家
国际避税地的判定标准
• 国际上判定避税地的标准基本上有两种: • 定量标准,是以规定的税率作为判定一
对税务当局的信赖
第二节 国际避税地
• 跨国纳税人把国际避税地看作是那些能被利用来 减轻自己的国际纳税义务,从而给自己带来更大 财务利益的国家和地区;
• 各国政府把国际避税地看作是那些会使跨国纳税 人和跨国征税对象或税源从本国税收管辖权范围 转移出去,从而导致本国税收流失的国家和地区;
• 经济学家和国际财税专家则把国际避税地看作是 那些被利用来进行国际避税和逃税,从而不能维 护税收的财政、效率和公平原则的国家和地区。
国际避税地的消极作用
• 避税地公司往往缺乏稳定性 • 吸引的往往是不能直接带来先进产业设
备和技术的消极投资 • 在解决当地就业问题上的作用有一定局
限性 • 避税地国家往往要受资本输出国的制约
第三节 国际避税的主要手段
• 国际避税的基本手段 (一)课税主体的流动
1.个人居住国的转移或避免 (1)移居到低税或无税国家 (2)不购置住宅、出境、流动性居住或缩
《避税与反避税》PPT课件

33
滥用税收协定
预提所得税(股息)一览表 预提所得税(利息)一览表 香港(17.5%)对于来源于海外的所得(包 括利息和股息)不征收所得税,但对应的费 用不允许申报扣除。居民企业向海外支付利 息和股息不征收预提所得税 周边国家(地区)所得税率
34
资本弱化概念
一般来说,企业主要通过两种方式来融通资金,一 种是股权融资,另一种是债权融资,两种融资方式 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不尽相同。由于债务人支付给 债权人的利息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而企业支付给 股东的股息不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因此选择债权 融资方式比股权融资方式,从税收角度来说更具优 势。如果债权人和债务人同属于一个利益集团,就 有动机通过操作融资方式,降低集团整体的税收负 担,这就是所谓的“资本弱化”。
20
会计准则关联方披露(续)
第十条 企业与关联方发生关联方交易的,应 当在附注中披露该关联方关系的性质、交易 类型及交易要素。交易要素至少应当包括:
(一)交易的金额。 (二)未结算项目的金额、条款和条件,以及有关 提供或取得担保的信息。 (三)未结算应收项目的坏账准备金额 (四)定价政策。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四十六条:企业从其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性投资与 权益性投资的比例超过规定标准而发生的利息支出 ,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一百一十九条:债权性投资,是指企业直接或者 间接从关联方获得的,需要偿还本金和支付利息或 者需要以其他具有支付利息性质的方式予以补偿的 融资。
28
商业目的原则(续)
特别纳税调整办法
第八条 一般反避税管理是指税务机关按照所得税 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对企业实施其他不具有合理 商业目的的安排而减少其应纳税收入或所得额进行 审核评估和调查调整等工作的总称。 第九十四条 税务机关应按照经济实质对企业的避 税安排重新定性,取消企业从避税安排获得的税收 利益。
滥用税收协定
预提所得税(股息)一览表 预提所得税(利息)一览表 香港(17.5%)对于来源于海外的所得(包 括利息和股息)不征收所得税,但对应的费 用不允许申报扣除。居民企业向海外支付利 息和股息不征收预提所得税 周边国家(地区)所得税率
34
资本弱化概念
一般来说,企业主要通过两种方式来融通资金,一 种是股权融资,另一种是债权融资,两种融资方式 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不尽相同。由于债务人支付给 债权人的利息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而企业支付给 股东的股息不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因此选择债权 融资方式比股权融资方式,从税收角度来说更具优 势。如果债权人和债务人同属于一个利益集团,就 有动机通过操作融资方式,降低集团整体的税收负 担,这就是所谓的“资本弱化”。
20
会计准则关联方披露(续)
第十条 企业与关联方发生关联方交易的,应 当在附注中披露该关联方关系的性质、交易 类型及交易要素。交易要素至少应当包括:
(一)交易的金额。 (二)未结算项目的金额、条款和条件,以及有关 提供或取得担保的信息。 (三)未结算应收项目的坏账准备金额 (四)定价政策。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四十六条:企业从其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性投资与 权益性投资的比例超过规定标准而发生的利息支出 ,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一百一十九条:债权性投资,是指企业直接或者 间接从关联方获得的,需要偿还本金和支付利息或 者需要以其他具有支付利息性质的方式予以补偿的 融资。
28
商业目的原则(续)
特别纳税调整办法
第八条 一般反避税管理是指税务机关按照所得税 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对企业实施其他不具有合理 商业目的的安排而减少其应纳税收入或所得额进行 审核评估和调查调整等工作的总称。 第九十四条 税务机关应按照经济实质对企业的避 税安排重新定性,取消企业从避税安排获得的税收 利益。
第五章国际避税和反避税课件

担
动机检验标准
• 对一个纳税人的经济活动和安排的法律特 征或其他特征进行检验,看其主要或部分 目的是否在于减少或完全逃避纳税义务。
• 在实践中,这是难以单独行使的检验标准, 因为动机是主观存在的,蕴于纳税人头脑 之中,只有分析纳税人在有关经济事务的 处理是否正常、合理来间接判断其动机
人为状态检验标准
• 2)避税后
• 甲国应征税额=125×50%=62.5万元
• A公司税后所得=125-62.5=62.5万元
• 分析:
• A通过高转让定价手段,逆向避税,使乙国丧失25万 美元的税收收入,使B的当地合作者分文无收,而使 甲国增加了(62.5-18.75)万美元的税收收入,同时 使本公司的净利润增加了31.25万元美元.这不仅 足以抵偿本国高税率的影响,而且还使税后所得增 加一倍,这要比从合营企业税后利润中分股息划算.
• 目的都是为了减少或不履行纳税义务。 • 结果都是对一国财政收入带来不利影响,
造成纳税人之间的税负不公。
国际避税与国际逃税的区别
利用条件 采取手法
性质
国际避税 利用各国现行税法的差异和不 完善之处
公开、合法的手段
形式上合法
国际逃税
利用国家间税收管理与 合作存在的困难
伪造、隐瞒、虚报等非 法手段
违反税法的行为
• 面对避税行为,政府可以采取的措施有: 一是完善税法,堵住税法中的漏洞,使纳 税人没有可乘之机;
二是在法律上引入“滥用权利”或“滥用
法律”的概念,即一方面承认纳税人有权 按使其纳税义务最小化的方式从事经营活 动,另一方面对纳税人完全是出于避税考 虑而进行的交易活动不予认可,并将其视 为纳税人滥用了自己的权利。
第二节 国际避税的一般形式
国际逃税与避税ppt课件

5
转移定价
1.概念
也称转让定价,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有经济利益联系 的经济实体为共同获得更多利润而在销售活动中进 行的价格转让(即以高于或低于市场正常交易价格 进行的交易)。它普遍运用于母子公司、总公司与 分公司及有经济利益联系的其他公司。这种价格的 制定一般不决定于市场供求,而只服从于公司整体 利润的要求。
1
第四节 国际避税及规制
一、国际逃税与避税的概念 二、国际逃税与避税的主要方式及规制
2
一、国际逃税与避税的概念
1.国际逃税 国际逃税一般是指跨国纳税人采取某种违反税
法的手段或措施,减少或逃避就其跨国所得 或财产价值本应承担的纳税义务的行为。 2.国际避税 国际避税是指纳税人利用某种形式上并不违法 的方式,减少或规避其就跨国征税对象本应 承担的纳税义务的行为。
1998年:在国税发[1998]59号文中"预约定价" 作为解 决转让定价问题的一种方法首次被提出。
18
2002年:新《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出台,第51-56 条为转让定价税制,明确了关联交易的认定等
2004年9月3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联企业间业务 往来预约定价实施规则》(试行)》,实施规则的 颁布减少地域性的差异,改善透明度和可预见性, 并节约纳税人和税务机关的行政成本,使预约定价 安排的优越性得到充分体现。
16
►预约定价的基本步骤 会晤准备 正式申请 审核磋商 签订协议 监控执行
17
4、我国关于转让定价的相关法律规范
1991年:颁发《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 首次引入转让定价税制。
1992年:《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关联企业业务往管理实 施办法》(国税发[1992]237号)
1993年:前《税收征管法》把转让定价税制使用范围 扩大到所有企业
转移定价
1.概念
也称转让定价,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有经济利益联系 的经济实体为共同获得更多利润而在销售活动中进 行的价格转让(即以高于或低于市场正常交易价格 进行的交易)。它普遍运用于母子公司、总公司与 分公司及有经济利益联系的其他公司。这种价格的 制定一般不决定于市场供求,而只服从于公司整体 利润的要求。
1
第四节 国际避税及规制
一、国际逃税与避税的概念 二、国际逃税与避税的主要方式及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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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际逃税与避税的概念
1.国际逃税 国际逃税一般是指跨国纳税人采取某种违反税
法的手段或措施,减少或逃避就其跨国所得 或财产价值本应承担的纳税义务的行为。 2.国际避税 国际避税是指纳税人利用某种形式上并不违法 的方式,减少或规避其就跨国征税对象本应 承担的纳税义务的行为。
1998年:在国税发[1998]59号文中"预约定价" 作为解 决转让定价问题的一种方法首次被提出。
18
2002年:新《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出台,第51-56 条为转让定价税制,明确了关联交易的认定等
2004年9月3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联企业间业务 往来预约定价实施规则》(试行)》,实施规则的 颁布减少地域性的差异,改善透明度和可预见性, 并节约纳税人和税务机关的行政成本,使预约定价 安排的优越性得到充分体现。
16
►预约定价的基本步骤 会晤准备 正式申请 审核磋商 签订协议 监控执行
17
4、我国关于转让定价的相关法律规范
1991年:颁发《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 首次引入转让定价税制。
1992年:《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关联企业业务往管理实 施办法》(国税发[1992]237号)
1993年:前《税收征管法》把转让定价税制使用范围 扩大到所有企业
国际避税原因、方式、反国际避税措施PPT教学课件

2)贷款业务中的转移定价 利和专有技术的转移
例子:
定价
例子:
母公司 低税率
提供高利 息贷款
子公司 高税率
公司A 低税率
高价转让 专利技术
公司B 高税率
成本增加 纳税减少
成本增加 纳税减少
2020/12/10
5
避税港避税
不征收所得税和财产税的国家和地区
避
所得税和财产税税率很低且对境外收入
税
港
全部免税的国家和地区
资本弱化是指企业通过加大借贷款(债权性筹资)而减少股份资本 (权益性筹资)比例的方式增加税前扣除,以降低企业税负的 一种行为。借贷款支付的利息,作为财务费用一般可以税前扣 除,而为股份资本支付的股息一般不得税前扣除,因此,有些 企业为了加大税前扣除而减少应纳税所得额,在筹资时多采用 借贷款而不是募集股份的方式,以此来达到避税的目的。
2020/12/10
15
PPT精品课件
谢谢观看
Thank You For Watching
2020/12/10
16
避税的运行实例:苹果的避税
曝光前夕,苹果平均每天避税1700万美元; 2009-2012年,成功避免向美国政府交税超过百亿美元; 2011年,苹果曾为220亿美元销售额支付1000万美元税款
,税率0.05%。
2020/12/10
7
苹果公司的避税过程(2009-2012)
代加工商 低价
苹果国际销售
加强税收审计,为了防止国际避税,有必要 设立专门审计监督机构,检查监督外资企业 的账目,还有必要通过国际税收协定加强国 际税收合作,建立情况交换制度。
2020/12/10
13
防止利用避税港避税
国际税收学之国际避税与反避税(PPT 86张)

中介业务
在母公司与其在其他国家的所得来源之间插入
一个中间环节 (图4-1) 在公司集团内部其他关联公司之间进行的交易 中插入一个中间环节(图4-2)
基地公司利用积累起来的资金向母公司或 本集团内的其他公司进行贷款或再投资。
复旦大学经济学院 杜莉 2006年2月
图4-1
高 税 国 ( 甲 国 ) 母 公 司A公 司 控 制 避 税 地 ( 乙 国 ) 子 公 司 ( 基 地 公 司B 公 司 ) 股 息 、 利 息 、 特 许 权 使 用 费 等 所 得 所 得 来 源 ( 丙 国C 公 司 ) 股 息 、 利 息 、 特 许 权 使 用 费 等 所 得 所 得 来 源 ( 丁 国D公 司 )
临时纳税人在较长的一段时间内都可被视 为非居民,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而其在 原居住国也已不再具有居民身份,不必承 担相应的无限纳税义务
复旦大学经济学院 杜莉 2006年2月
公司居住国的避免和选择
避免在某国注册; 不在某国设立总机构; 不在某国召集股东会议或管理决策会议; 不在某国保管公司帐册; 避免从某国发出电话或其它电讯指示; 选用某国的非居民担任管理人员; 具有某国居民身份的股东不参与管理活动,其股 份与控制公司管理的权力分离,只保留收取股息、 参与分红的权利。
典型的基地公司 和非典型的基地公司
典型的基地公司
实质性的经营活动发生在母公司居住国和基地
国以外的第三国
非典型的基地公司
实质性的经营活动发生在母公司的居住国
复旦大学经济学院 杜莉 2006年2月
基地公司的避税功能
母公司通过开展中介业务和转让定价等方 式将各类所得和财产向基地公司转移
国际避税地的类型 国际避税地的特点 避税地模式对经济的积极作用 避税地模式的局限性
在母公司与其在其他国家的所得来源之间插入
一个中间环节 (图4-1) 在公司集团内部其他关联公司之间进行的交易 中插入一个中间环节(图4-2)
基地公司利用积累起来的资金向母公司或 本集团内的其他公司进行贷款或再投资。
复旦大学经济学院 杜莉 2006年2月
图4-1
高 税 国 ( 甲 国 ) 母 公 司A公 司 控 制 避 税 地 ( 乙 国 ) 子 公 司 ( 基 地 公 司B 公 司 ) 股 息 、 利 息 、 特 许 权 使 用 费 等 所 得 所 得 来 源 ( 丙 国C 公 司 ) 股 息 、 利 息 、 特 许 权 使 用 费 等 所 得 所 得 来 源 ( 丁 国D公 司 )
临时纳税人在较长的一段时间内都可被视 为非居民,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而其在 原居住国也已不再具有居民身份,不必承 担相应的无限纳税义务
复旦大学经济学院 杜莉 2006年2月
公司居住国的避免和选择
避免在某国注册; 不在某国设立总机构; 不在某国召集股东会议或管理决策会议; 不在某国保管公司帐册; 避免从某国发出电话或其它电讯指示; 选用某国的非居民担任管理人员; 具有某国居民身份的股东不参与管理活动,其股 份与控制公司管理的权力分离,只保留收取股息、 参与分红的权利。
典型的基地公司 和非典型的基地公司
典型的基地公司
实质性的经营活动发生在母公司居住国和基地
国以外的第三国
非典型的基地公司
实质性的经营活动发生在母公司的居住国
复旦大学经济学院 杜莉 2006年2月
基地公司的避税功能
母公司通过开展中介业务和转让定价等方 式将各类所得和财产向基地公司转移
国际避税地的类型 国际避税地的特点 避税地模式对经济的积极作用 避税地模式的局限性
第七章 反国际避税 《国际税收》PPT课件

• 税务当局和纳税人对综合与全面性的反避税条款的评价,因为其立足点不同 而各执一词。税务当局认为,这种条款具有的广泛性是其优点,它可以扩大 税务当局的处理权。纳税人则认为综合性条款的原则过于广泛,包括的内容 太多,具有不确定性,究竟哪项交易会遭到税务当局的反对,纳税人心中无 数。
(二) 强化纳 税人义务
•从立法技术和适用范围来看,税法中的反 避税条款通常可以分为四大类。
•一般反避税条款,就是在税法条款中对避税的防范做出广泛的经济性规 定,它带有一定的概括性。一般反避税条款主要集中在税法对课税客体 的表达技巧上,它有两种表达方法,一是以民法概念来表达课税客体, 另一种是以经济概念来表达课税客体。以民法概念表述,尽管严密准确, 但适用范围狭小、语言呆板;用经济概念表述,虽然不够严密准确,但 涉及面广、适用性强,体现出更大的灵活性和适应性。对税务当局来说, 后一种方法由于是一般的经济概念,而不是用准确严密的民法法律概念 来表述,因此可以避免在法律措辞上纠缠不清,减少税务部门的许多解 释工作,并且扩大税务当局对国际避税采取反措施的机会。
• 特殊反避税条款是针对各种特定的避税行为制定的明确具体的税法 条文,在法律上尽可能做到天衣无缝,不给纳税人在税法的解释上 留下模棱两可的空子。在实践中,纳税人为了钻法律解释上的空子 而不断改变其避税手段,设法使其经营活动和成果不受税法制约。 针对这种情况,就要求税法以明确的条款规定课税对象,凡是政府 征税的项目统统明确列入征收范围,在法律解释上不给纳税人留下 模棱两可的空子。美国、法国、英国和比利时等国的许多税法条款 就是以这种方法拟定的,这种立法方法称为“狙击手方法”
第二节 反国际避税的具体措施
一、限制跨国自然人国际避税的措施 二、限制跨国法人国际避税的措施 三、防范资本弱化的措施 四、防止滥用税收协定的措施
(二) 强化纳 税人义务
•从立法技术和适用范围来看,税法中的反 避税条款通常可以分为四大类。
•一般反避税条款,就是在税法条款中对避税的防范做出广泛的经济性规 定,它带有一定的概括性。一般反避税条款主要集中在税法对课税客体 的表达技巧上,它有两种表达方法,一是以民法概念来表达课税客体, 另一种是以经济概念来表达课税客体。以民法概念表述,尽管严密准确, 但适用范围狭小、语言呆板;用经济概念表述,虽然不够严密准确,但 涉及面广、适用性强,体现出更大的灵活性和适应性。对税务当局来说, 后一种方法由于是一般的经济概念,而不是用准确严密的民法法律概念 来表述,因此可以避免在法律措辞上纠缠不清,减少税务部门的许多解 释工作,并且扩大税务当局对国际避税采取反措施的机会。
• 特殊反避税条款是针对各种特定的避税行为制定的明确具体的税法 条文,在法律上尽可能做到天衣无缝,不给纳税人在税法的解释上 留下模棱两可的空子。在实践中,纳税人为了钻法律解释上的空子 而不断改变其避税手段,设法使其经营活动和成果不受税法制约。 针对这种情况,就要求税法以明确的条款规定课税对象,凡是政府 征税的项目统统明确列入征收范围,在法律解释上不给纳税人留下 模棱两可的空子。美国、法国、英国和比利时等国的许多税法条款 就是以这种方法拟定的,这种立法方法称为“狙击手方法”
第二节 反国际避税的具体措施
一、限制跨国自然人国际避税的措施 二、限制跨国法人国际避税的措施 三、防范资本弱化的措施 四、防止滥用税收协定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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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居住国税率低于非居住国税率
➢ 所得向母(总)公司或其他低税子(分)公司转移
规避在高税非居住国的有限纳税义务
▪ 居住国税率高于非居住国税率
➢ 分支机构--所得从总公司向分公司转移
抵免法消除国际重复课税,实行综合限额法--扩大抵 免限额
免税法消除国际重复课税--规避居住国高税负
➢ 子公司 --所得从母公司向子公司转移,利润保留在 子公司而不汇回
关联企业与转让定价
▪ 关联企业
➢ 亦称联属企业,指在国际和国内经济往来中, 因在企业管理、控制或资本等方面,存在直接 或间接参与,相互有特殊利益关系的企业 。
▪ 转让定价
➢ 亦称转移价格、划拨价格,是跨国公司集团根 据其全球经营战略目标,在集团内部各关联企 业之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和特许权或进行资 金借贷等活动时确定的内部交易价格。
国际避税与反避税
国际避税与反避税
国际避税和国际避税地 国际避税的主要方法 反国际避税
国际避税和国际避税地
▪ 避税的概念
➢ 避税和逃税 ➢ 避税和节税
▪ 国际避税产生的客观条件 ▪ 国际避税地
避税和逃税
▪ 两者都减轻税收负担 ▪ 避税不违法 ▪ 逃税违法
避税和节税
▪ 两者都减轻税收负担 ▪ 避税不符合政策导向 ▪ 节税符合政策导向
➢ 完全摆脱无限纳税义务,代之以在所有收入来 源国(或财产存在国)的有限纳税义务的总和。
避税方法
▪ 个人居住国的转移
➢ 真正移居 ➢ 假移居 ➢ 部分移居
▪ 个人居住国的避免 ▪ 公司居住国的转移
人的非流动
▪ 个人利用信托避税 ▪ 个人利用临时纳税人地位避税 ▪ 公司居住国的避免和选择
个人利用信托避税
物的流动
▪ 物的流动,指跨国纳税人通过各类所得、 财产以及资金、商品、劳务、费用等相关 要素在各国国境之间的流动,将课税对象 从高税国向低税国转移,借以减轻税收负 担
▪ 在内部交易中应用转让定价 ▪ 设立避税地公司 ▪ 滥用税收协定
在内部交易中应用转让定价
▪ 关联企业与转让定价 ▪ 转让定价的具体手段 ▪ 转让定价的避税效应 ▪ 转让定价的非税务动机
➢ 物的流动和物的非流动
人的流动
▪ 跨国纳税人通过自身在各国税境之间的迁 移,避免或改变其居民身份,以规避无限 纳税义务.
▪ 避税效应 ▪ 避税方法
避税效应
▪ 居住国的转移
➢ 以抵免法消除重复课税
高税居住国:高水平无限纳税义务 低税居住国 :低水平无限纳税义务加高水平有限纳
税义务
▪ 居住国的避免
▪ 个人纳税人(委托人)通过建立信托,将 自己拥有的财产转给处于低税国的受托人 进行保管和经营
▪ 这部分信托财产的所有权与委托人分离, 委托人不再须就这部分财产价值及其产生 的所得缴纳财产税及所得税。
个人利用临时纳税人地位避税
▪ 临时纳税人在较长的一段时间内都可被视 为非居民,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而其在 原居住国也已不再具有居民身份,不必承 担相应的无限纳税义务
国际避税产生的客观条件
▪ 各国行使的税收管辖权及其行使范围和程 度上的差异
▪ 各国征税范围及税率上的差异 ▪ 各国税收优惠措施导致的税负差异
国际避税地
▪ 国际避税地的概念
➢ 对所得和一般财产价值提供免税或低税优惠待 遇,为跨国纳税人提供避税的便利条件的国家 或地区
▪ 国际避税地的类型 ▪ 国际避税地的特点 ▪ 避税地模式对经济的积极作用 ▪ 避税地模式的局限性
基地公司的概念
▪ 基地公司,是指跨国公司在低税国或无税 国出于在这些国家之外经营的目的而建立 的子公司。
▪ 这里的低税国或无税国也称为基地国,一 般是对本国公司的境外所得和财产免税或 课以低税的国家。
基地公司的基本特征
▪ 基地公司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身份 ▪ 母公司对基地公司实施有效的控制 ▪ 形式上就是一个信箱公司,不从事真正的
转让定价的具体手段
▪ 控制零部件和产品的销售价格 ▪ 控制关联企业固定资产的购置价格影响折旧费和
资本利得 ▪ 控制利息、特许权使用费及设计、维修、广告、
咨询等劳务费用 ▪ 控制运输费用、保险费、佣金、回扣 ▪ 控制租赁费 ▪ 控制母公司(总公司)向子公司(分公司税效应
国际避税地的类型
▪ 不征所得税和一般财产税 ▪ 所得税和一般财产税的税负远低于国际一
般水平 ▪ 对境外所得免税,只对来源于境内的收入
按较低税率征税 ▪ 在制定和执行正常税制时,提供某些特殊
税收优惠
国际避税地的特点
▪ 提供各具特色的税收优惠待遇 ▪ 具有稳定的政治环境 ▪ 社会基础设施完善,地理位置优越 ▪ 财政规模小,并有其他财源 ▪ 政府对经济很少干预,并提供一定的财产
保护 ▪ 主要的国际避税地
避税地模式对经济的积极作用
▪ 税收优惠吸引了大量外国资本 ▪ 增加财政收入 ▪ 增加外汇收入 ▪ 提高当地就业水平和劳动者素质
避税地模式的局限性
▪ 外国企业在避税地的经营活动是虚构的, 避税地的经济活动缺少稳定性
▪ 避税地的经济基础脆弱,对国际间商品价 格的变动及证券市场的波动敏感,很容易 受到外国经济的干扰
规避居住国高税负
转让定价的非税务动机
▪ 支持子公司的竞争能力 ▪ 控制东道国市场 ▪ 调节利润以实现集团公司内部的资金配置 ▪ 逃避东道国的价格控制 ▪ 逃避东道国的外汇管制 ▪ 获得更多补贴 ▪ 降低关税 ▪ 在合资企业中分得更多利润
设立避税地公司
▪ 基地公司的概念 ▪ 基地公司的基本特征 ▪ 基地公司的避税功能
公司居住国的避免和选择
▪避免在某国注册; ▪不在某国设立总机构; ▪不在某国召集股东会议或管理决策会议; ▪不在某国保管公司帐册; ▪避免从某国发出电话或其它电讯指示; ▪选用某国的非居民担任管理人员; ▪具有某国居民身份的股东不参与管理活动,其 股份与控制公司管理的权力分离,只保留收取股 息、参与分红的权利。
▪ 易受资本输出国税收政策和税收制度的的 控制。
国际避税的主要方法
▪ 主体转移
➢ 跨国纳税人通过本身的国际迁移或为达到相似 效果的其他安排来减轻税收负担的避税行为
➢ 人的流动和人的非流动
▪ 客体转移
➢ 跨国纳税人通过各类所得、财产以及与形成最 终所得密切相关的要素,如资金、商品、劳务、 费用等在国际间的流动或为达到相似效果的其 他安排来减轻税收负担的避税行为。
➢ 所得向母(总)公司或其他低税子(分)公司转移
规避在高税非居住国的有限纳税义务
▪ 居住国税率高于非居住国税率
➢ 分支机构--所得从总公司向分公司转移
抵免法消除国际重复课税,实行综合限额法--扩大抵 免限额
免税法消除国际重复课税--规避居住国高税负
➢ 子公司 --所得从母公司向子公司转移,利润保留在 子公司而不汇回
关联企业与转让定价
▪ 关联企业
➢ 亦称联属企业,指在国际和国内经济往来中, 因在企业管理、控制或资本等方面,存在直接 或间接参与,相互有特殊利益关系的企业 。
▪ 转让定价
➢ 亦称转移价格、划拨价格,是跨国公司集团根 据其全球经营战略目标,在集团内部各关联企 业之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和特许权或进行资 金借贷等活动时确定的内部交易价格。
国际避税与反避税
国际避税与反避税
国际避税和国际避税地 国际避税的主要方法 反国际避税
国际避税和国际避税地
▪ 避税的概念
➢ 避税和逃税 ➢ 避税和节税
▪ 国际避税产生的客观条件 ▪ 国际避税地
避税和逃税
▪ 两者都减轻税收负担 ▪ 避税不违法 ▪ 逃税违法
避税和节税
▪ 两者都减轻税收负担 ▪ 避税不符合政策导向 ▪ 节税符合政策导向
➢ 完全摆脱无限纳税义务,代之以在所有收入来 源国(或财产存在国)的有限纳税义务的总和。
避税方法
▪ 个人居住国的转移
➢ 真正移居 ➢ 假移居 ➢ 部分移居
▪ 个人居住国的避免 ▪ 公司居住国的转移
人的非流动
▪ 个人利用信托避税 ▪ 个人利用临时纳税人地位避税 ▪ 公司居住国的避免和选择
个人利用信托避税
物的流动
▪ 物的流动,指跨国纳税人通过各类所得、 财产以及资金、商品、劳务、费用等相关 要素在各国国境之间的流动,将课税对象 从高税国向低税国转移,借以减轻税收负 担
▪ 在内部交易中应用转让定价 ▪ 设立避税地公司 ▪ 滥用税收协定
在内部交易中应用转让定价
▪ 关联企业与转让定价 ▪ 转让定价的具体手段 ▪ 转让定价的避税效应 ▪ 转让定价的非税务动机
➢ 物的流动和物的非流动
人的流动
▪ 跨国纳税人通过自身在各国税境之间的迁 移,避免或改变其居民身份,以规避无限 纳税义务.
▪ 避税效应 ▪ 避税方法
避税效应
▪ 居住国的转移
➢ 以抵免法消除重复课税
高税居住国:高水平无限纳税义务 低税居住国 :低水平无限纳税义务加高水平有限纳
税义务
▪ 居住国的避免
▪ 个人纳税人(委托人)通过建立信托,将 自己拥有的财产转给处于低税国的受托人 进行保管和经营
▪ 这部分信托财产的所有权与委托人分离, 委托人不再须就这部分财产价值及其产生 的所得缴纳财产税及所得税。
个人利用临时纳税人地位避税
▪ 临时纳税人在较长的一段时间内都可被视 为非居民,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而其在 原居住国也已不再具有居民身份,不必承 担相应的无限纳税义务
国际避税产生的客观条件
▪ 各国行使的税收管辖权及其行使范围和程 度上的差异
▪ 各国征税范围及税率上的差异 ▪ 各国税收优惠措施导致的税负差异
国际避税地
▪ 国际避税地的概念
➢ 对所得和一般财产价值提供免税或低税优惠待 遇,为跨国纳税人提供避税的便利条件的国家 或地区
▪ 国际避税地的类型 ▪ 国际避税地的特点 ▪ 避税地模式对经济的积极作用 ▪ 避税地模式的局限性
基地公司的概念
▪ 基地公司,是指跨国公司在低税国或无税 国出于在这些国家之外经营的目的而建立 的子公司。
▪ 这里的低税国或无税国也称为基地国,一 般是对本国公司的境外所得和财产免税或 课以低税的国家。
基地公司的基本特征
▪ 基地公司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身份 ▪ 母公司对基地公司实施有效的控制 ▪ 形式上就是一个信箱公司,不从事真正的
转让定价的具体手段
▪ 控制零部件和产品的销售价格 ▪ 控制关联企业固定资产的购置价格影响折旧费和
资本利得 ▪ 控制利息、特许权使用费及设计、维修、广告、
咨询等劳务费用 ▪ 控制运输费用、保险费、佣金、回扣 ▪ 控制租赁费 ▪ 控制母公司(总公司)向子公司(分公司税效应
国际避税地的类型
▪ 不征所得税和一般财产税 ▪ 所得税和一般财产税的税负远低于国际一
般水平 ▪ 对境外所得免税,只对来源于境内的收入
按较低税率征税 ▪ 在制定和执行正常税制时,提供某些特殊
税收优惠
国际避税地的特点
▪ 提供各具特色的税收优惠待遇 ▪ 具有稳定的政治环境 ▪ 社会基础设施完善,地理位置优越 ▪ 财政规模小,并有其他财源 ▪ 政府对经济很少干预,并提供一定的财产
保护 ▪ 主要的国际避税地
避税地模式对经济的积极作用
▪ 税收优惠吸引了大量外国资本 ▪ 增加财政收入 ▪ 增加外汇收入 ▪ 提高当地就业水平和劳动者素质
避税地模式的局限性
▪ 外国企业在避税地的经营活动是虚构的, 避税地的经济活动缺少稳定性
▪ 避税地的经济基础脆弱,对国际间商品价 格的变动及证券市场的波动敏感,很容易 受到外国经济的干扰
规避居住国高税负
转让定价的非税务动机
▪ 支持子公司的竞争能力 ▪ 控制东道国市场 ▪ 调节利润以实现集团公司内部的资金配置 ▪ 逃避东道国的价格控制 ▪ 逃避东道国的外汇管制 ▪ 获得更多补贴 ▪ 降低关税 ▪ 在合资企业中分得更多利润
设立避税地公司
▪ 基地公司的概念 ▪ 基地公司的基本特征 ▪ 基地公司的避税功能
公司居住国的避免和选择
▪避免在某国注册; ▪不在某国设立总机构; ▪不在某国召集股东会议或管理决策会议; ▪不在某国保管公司帐册; ▪避免从某国发出电话或其它电讯指示; ▪选用某国的非居民担任管理人员; ▪具有某国居民身份的股东不参与管理活动,其 股份与控制公司管理的权力分离,只保留收取股 息、参与分红的权利。
▪ 易受资本输出国税收政策和税收制度的的 控制。
国际避税的主要方法
▪ 主体转移
➢ 跨国纳税人通过本身的国际迁移或为达到相似 效果的其他安排来减轻税收负担的避税行为
➢ 人的流动和人的非流动
▪ 客体转移
➢ 跨国纳税人通过各类所得、财产以及与形成最 终所得密切相关的要素,如资金、商品、劳务、 费用等在国际间的流动或为达到相似效果的其 他安排来减轻税收负担的避税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