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司考真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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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司法考试民法真题经典解析-钟秀勇

2011年司法考试民法真题经典解析-钟秀勇
D.甲死后,其父母决定将甲的肾脏捐献给乙的行为无效
【答案】D
【考点】法律行为的生效要件、物、尸体的法律属性
【解析】①根据民法原理,人的身体不是物,不能成为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但人体的一部分如已分离,不问其分离原因如何,均成为物(动产),由其人当然取得所有权,适用物权法的一般规定,得为抛弃或让与。人的尸体,属于物,构成遗产,为继承人共同共有。但尸体属于特殊物,仅限于埋葬、管理、祭祀目的,不得自由使用、收益及处分。②随着法律的发展,上述民法理论日渐松动,表现在法律开始承认人体器官移植的合法性,承认器官捐献合同与遗嘱的有效性。移植又以人体器官的捐献为前提。人体器官的捐献分为活体器官的捐献和尸体器官的捐献。③关于活体器官的捐献,《人体器官移植条例》设有三方面的限制:《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第8条规定:“捐献人体器官的公民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公民捐献其人体器官应当有书面形式的捐献意愿,对已经表示捐献其人体器官的意愿,有权予以撤销。” 《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第9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摘取未满18周岁公民的活体器官用于移植。” 《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第10条规定:“活体器官的接受人限于活体器官捐献人的配偶、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有证据证明与活体器官捐献人存在因帮扶等形成亲情关系的人员。”据此,因甲是精神病人,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故A选项错误。问题在于,甲生前,其法定代理人能否代为作出有效的活体器官捐赠?法律对此未设明文,但可类推适用《民法通则》第18条。该条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举轻以明重,对被监护人财产的处理尚且如此,对被监护人活体器官的捐献应作更加严格的限制。所以,若甲的父母以监护人的身份决定将甲的肾脏捐献给乙,因并非为了被监护人甲的利益,该捐献行为不能认定为有效,故B选项错误。④关于尸体器官的捐献,《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第8条规定:“公民生前表示不同意捐献其人体器官的,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捐献、摘取该公民的人体器官;公民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其人体器官的,该公民死亡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以书面形式共同表示同意捐献该公民人体器官的意愿。”据此,甲死亡后,对甲尸体器官的捐献,须甲的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共同作出意思表示,才能有效;甲的父母单独作出的捐献行为应认定为无效。故C选项错误;D选项正确。不得不指出的是,本题稍嫌题意不明,因为题目并未交代甲是否有配偶、成年子女,易引人误解。

2023司考卷四真题及答案

2023司考卷四真题及答案

专业课原理概述部分一、选择题(每题1分,共5分)1. 司法考试制度的设立,主要是为了()A. 提升法官、检察官的专业素质B. 培养律师职业人才C. 促进法学教育改革D. 提高全社会的法律意识A. 人民主权原则B. 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C. 法治原则D. 社会主义制度原则3. 下列关于民事法律行为的说法,正确的是?()A. 民事法律行为必须具有合法性B.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C. 民事法律行为只能是合同行为D. 民事法律行为必须采用书面形式4. 在我国,下列哪项诉讼实行一审终审?()A. 民事诉讼B. 行政诉讼C. 刑事诉讼D. 简易程序诉讼5. 下列关于刑法的说法,错误的是?()A. 刑法是规定犯罪和刑罚的法律规范B. 刑罚的目的是教育、改造罪犯C. 刑罚的种类包括主刑和附加刑D. 刑法属于公法范畴二、判断题(每题1分,共5分)1. 司法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一年举行一次。

()2. 我国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3. 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4. 刑事诉讼中的辩护人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5. 行政法是调整国家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三、填空题(每题1分,共5分)1.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迫公民______宗教信仰。

2. 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______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3. 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不满______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4.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合法性原则、合理性原则和______原则。

5. 我国律师法规定,律师应当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______。

四、简答题(每题2分,共10分)1. 简述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

司考民法7-9测试与解析

司考民法7-9测试与解析

第七章物权概述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1.甲、乙、丙三人合买了一套机器设备。

甲欲以5000元的价格转让自己的份额。

丙表示不要,乙未置可否。

3个月后,丁愿意购买该份额,甲接受了丁交付的5000元款项。

此时甲父知道此事也欲购买该份额,甲又与其父签订了转让份额协议。

这时乙、丙也分别向甲表示,欲购买甲的份额。

甲的份额应转让给谁( )A.乙与丙B.乙C.丁D.甲父2.甲依法在自家宅基地上建造了三间平房,10年后甲去世,房屋由其子乙继承。

不久,乙将该房屋卖给了同村的丙,丙已经搬入居住。

经查,该房屋从未办理任何登记手续。

请问如今房屋的所有人为( )A.国家B.集体c.乙D.丙3.某县居民王某自筹资金建造一栋三层楼房,2007年3月1日开工,2007年11月1日竣工,2008年2月3日到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登记,2008年3月1日办理好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

请问王某从何时开始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 )A.2007年3月1日B.2007年11月1日C.2008年2月3日D.2008年3月1日4.登记机关误将甲的房屋登记到乙名下,3月16日甲申请异议登记,3月17日登记机关予以异议登记。

4月15日甲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确认其为房屋所有权人。

4月16日乙将该房屋以市场价卖给了不知情的丙,双方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

请问以下说法中正确的是( )A.丙通过善意取得制度取得该房屋所有权B.丙取得该房屋所有权但不属于善意取得C.丙未取得该房屋所有权D.丙是否取得该房屋所有权取决于甲是否追认5.甲受单位委托到某厂采购电脑500台。

甲到某厂后,正好该厂搞有奖销售活动,买够.500台即赠送彩票1张,甲持此彩票参加该厂抽奖又中电脑1台。

则此台电脑的归属( ) A.归甲所有B.归单位所有c.归甲和单位共同共有D.归甲所有,甲给单位适当补偿二、多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正确答案.多选、少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2023年司考卷一真题及答案

2023年司考卷一真题及答案

2023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一真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50分)1. 下列哪项不属于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A. 人民主权原则B. 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C. 民主集中制原则D. 社会主义制度原则2. 根据我国宪法,下列哪个机关负责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A. 中央人民政府B.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C.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D. 各级人民政府3. 下列哪项不属于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A. 言论自由B. 集会自由C. 宗教信仰自由D. 劳动报酬权4. 下列哪个法律文件不属于我国宪法性法律?A.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B.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C.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D.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5. 根据我国宪法,下列哪个年龄段的公民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6. 下列哪个机关是我国国家监察机关?A. 人民法院B. 人民检察院C. 监察委员会D. 公安机关7. 根据我国刑法,下列哪个行为构成犯罪?A. 未满14周岁的人故意杀人B. 未满16周岁的人盗窃C. 未满18周岁的人抢劫D. 未满20周岁的人贩卖8. 下列哪个罪名不属于我国刑法中的侵犯财产罪?A. 盗窃罪B. 诈骗罪C. 抢劫罪D. 走私罪9. 根据我国刑法,下列哪个刑罚属于主刑?A. 罚金B. 拘留C. 有期徒刑D. 剥夺政治权利10. 下列哪个机关负责对刑事案件进行侦查?A. 人民法院B. 人民检察院C. 公安机关D. 司法行政机关11. 根据我国民法总则,下列哪个主体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A. 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B. 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C.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D.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12. 下列哪个法律关系属于我国民法中的物权法律关系?A. 债权债务关系B. 买卖合同关系C. 房屋所有权关系D. 保管合同关系13. 根据我国合同法,下列哪个行为属于无效合同?A. 欺诈B. 胁迫C. 乘人之危D. 恶意串通14. 下列哪个法律文件不属于我国行政法?A.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B.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C.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D.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5. 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下列哪个机关可以提起行政诉讼?A. 公民B. 法人C. 其他组织D. 人民检察院16. 下列哪个法律文件不属于我国经济法?A.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B.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C.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D.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7. 根据我国劳动法,下列哪个行为属于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A. 解除劳动合同B. 未经劳动者同意,延长工作时间C. 未按时支付劳动报酬D. 未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18. 下列哪个法律文件不属于我国环境法?A.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B.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C.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D.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 根据我国诉讼法,下列哪个机关负责民事案件的审判?A. 人民法院B. 人民检察院C. 公安机关D. 司法行政机关20. 下列哪个法律文件不属于我国国际法?A. 《联合国宪章》B. 《国际法院规约》C.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D.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二、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30分)21. 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包括:A. 人民主权原则B. 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C. 民主集中制原则D. 社会主义制度原则E. 法治原则22. 根据我国宪法,下列哪些权利属于公民的基本权利?A. 言论自由B. 集会自由C. 宗教信仰自由D. 劳动报酬权E一、单项选择题答案:1. D2. B3. D4. D5. A6. C7. C8. D9. C10. C11. A12. C13. D14. D15. A16. D17. D18. D19. A20. C二、多项选择题答案:21. ABDE22. ABCD1. 宪法基本原理与制度人民主权原则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社会主义制度原则法治原则2. 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言论自由集会自由宗教信仰自由劳动报酬权3. 国家机构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监察委员会4. 刑法基本原理与制度犯罪构成要件刑罚种类刑罚适用原则5. 民法基本原理与制度民事主体民事行为能力物权法律关系合同法律关系6. 行政法基本原理与制度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7. 经济法基本原理与制度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8. 劳动法基本原理与制度劳动合同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社会保险9. 环境法基本原理与制度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10. 诉讼法基本原理与制度民事诉讼刑事诉讼行政诉讼各题型所考察学生的知识点详解及示例:1. 单项选择题考察学生对法律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和制度的理解。

司考考试历年真题分类解析——民法——民法总则——民事法律关系

司考考试历年真题分类解析——民法——民法总则——民事法律关系

司考考试历年真题分类解析民法——民法总则——民事法律关系1.下列哪种情形成立民事法律关系?(06年·卷三·1题)1A.甲与乙约定某日商谈合作开发房地产事宜B.甲对乙说:如果你考上研究生,我就嫁给你C.甲不知乙不胜酒力而极力劝酒,致乙酒精中毒住院治疗D.甲应同事乙之邀前往某水库游泳,因抽筋溺水身亡【考点】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法律事实【解析】①民事法律关系,指由民法调整的、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是民法干预社会生活的结果,它一旦基于一定的法律事实而成立,即在当事人之间发生一定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从而有别于一般社会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的主要特点在于当事人之间以民事权利与民事义务为内容发生关系。

②民事法律关系的思考方式,是民法的基本思维方式。

说一千道一万,民法的内容就是追问:发生的了一定的事实,这些事实在民法上是否具有意义?若具有民法上的意义(即:属于民事法律事实),则具有什么样的民法意义,从而在当事人之间形成何种民事法律关系,进而,谁有权对谁主张何种权利,对方负有何种义务?③A选项涉及预约。

预约是一种合同,与本约相对。

根据预约,合同的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负有订立本约的合同义务。

但A选项中,甲、乙只是约定某日“商谈”房地产开发事宜,根据这一约定,甲、乙都不负有订立合同的义务,预约并未成立,故A选项不当选。

若将A选项的表述修改为:“甲与乙约定某日签订房地产开发合同”,则预约成立。

④B选项涉及“法外空间”。

日出、日落、刮风、下雨等自然现象(假设未构成不可抗力;也未被约定为条件)、散步、起床、睡觉等人的活动均不能引起民事法律关系的变动,不属于法律事实。

引发宗教关系、同乡关系、师生关系、同学关系、恋爱关系、友谊关系的客观情况,也不属于法律事实。

总称为法外空间。

B选项中,甲对乙的表示属于爱情的表白,尽管很重要,但不属于法律事实,不能在甲、乙间成立民事法律关系。

故B选项不当选。

须注意:在中国大陆,婚约(订婚)亦非法律事实,不能产生民事法律关系。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法)模拟试卷59(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法)模拟试卷59(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法)模拟试卷59(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 单项选择题 2. 多项选择题 3. 不定项选择题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王甲要运送一批货物给收货人李丙,王甲委托自己的弟弟王乙代自己履行,王乙也因为临时有事就委托自己的同学章定代为运送。

谁知在运送途中,章定遇见自己的朋友,两人遂同去喝酒,章定不胜酒力致该批货物遗失。

李丙也因未能及时收到货物而发生损失。

现问,李丙应向谁要求承担损失?( ) A.王甲B.王甲和王乙C.王乙D.章定正确答案:A解析:《合同法》第65条:“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法》第121条:“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

”知识模块:民法2.甲公司要运送一批货物给收货人乙公司,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丙电话联系并委托某汽车运输公司运输。

汽车运输公司安排本公司司机刘某驾驶。

在运输过程中,因刘某的过失发生交通事故,致货物受损。

乙公司因未能及时收到货物而发生损失。

问:乙公司应向谁要求承担损失?( )A.甲公司B.丙C.刘某D.汽车运输公司正确答案:A解析:(1)甲公司与乙公司有合同关系,汽车运输公司受托运输,运输未完成的后果应当由甲公司对乙公司承担,而不应由汽车运输公司向乙公司承担.这是由合同的相对性决定的。

因此,可以排除D项。

(2)丙是职务行为,丙个人并不向乙公司承担责任。

因此,可以排除B项。

(3)司机刘某在执行职务过程中发生过失,其并不直接向乙公司承担责任。

因此,排除C项。

知识模块:民法3.某日晚,甲拾得熟人乙的自行车,就给乙打电话告诉了他。

因天已经很晚,甲想将车放在小区的车棚里,但车棚已上锁,甲只得将自行车推到自己住的单元楼下。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法)模拟试卷51(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法)模拟试卷51(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法)模拟试卷51(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 单项选择题 2. 多项选择题 3. 不定项选择题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2004年,甲将自己所有的一间房屋租给乙居住,租期3年。

租期届满,乙继续居住,并按时缴纳租金。

2008年,乙出差2周,在此期间,甲决定以15万元的价格将该房出售给丙,并办理了过户手续。

乙归来时,丙即要求乙搬走。

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甲、丙买卖有效,乙应搬出该房B.甲、丙买卖有效,但乙有权继续居住C.甲、丙买卖无效,丙不能取得所有权D.甲、丙买卖无效,但丙可以取得所有权正确答案:B解析:根据《合同法》第229条的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民通意见》第119条的规定,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原合同对租赁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

此两条法律的规定就是对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定,因此甲丙之间的买卖合同有效,并且乙有权继续租住在房屋内。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B项。

知识模块:民法2.甲将3间私房中的两间作价5万元投入与丙合伙办综合商店,又将另一间屋出租给乙居住。

现甲因急事用钱,要将房屋转让。

乙和丙均欲以同一价格购买,甲( )。

A.应将整个房屋卖给乙B.按照房屋的使用现状,分别卖给乙和丙C.应将整个房屋卖给丙D.可以任意选择乙或者丙作为购买者正确答案:B解析:同一物上既有物权,又有债权时,则物权有优先于债权的效力。

本题中的物权与债权并非基于同一物上,所以不存在谁优先的问题。

因此,甲应按照房屋的使用现状。

分别卖给乙和丙。

知识模块:民法3.下列物权的保护方法不能以自力救济的方式行使的是( )。

A.排除妨碍请求权B.确认物权的请求权C.恢复原状请求权D.消除危险请求权正确答案:B解析:A、C、D错,本题中A、C、D三项表述均属物上请求权,物上请求权的行使,不必非得依诉讼的方式进行,也可以自力救济的方式行使,即物权人在其物权受到妨害后,可以直接请求侵害人为一定的行为:请求侵害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等。

2004年国家司法考试民法试题解析(一)(1)

2004年国家司法考试民法试题解析(一)(1)

1.甲于1972年将房屋出典给乙,典价5000元,典期20年。

1992年典期届满,甲以5000元向乙回赎,乙主张甲必须以该房现价3万元回赎。

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甲应按照哪一价款回赎典物?(卷三4)A.5000元B.3万元C.1.25万元D.1.5万元考点解析:本题考查典权的消灭(回赎)。

典权是指典权人支付典价而占有、使用、收益出典人的不动产,出典人在一定期间内有权以原典价回赎的民事权利。

典权在性质上属于用益物权、限制物权、有期物权、不动产物权等。

典权的消灭的一般原因有标的物的灭失、混同、抛弃等,特殊原因有回赎、找贴、作绝、别卖等。

回赎,即出典人向典权人提出以支付原典价以消灭典权的单方行为。

原典价包括典权人于典权设定时支付的典价和出典后增加支付的典价。

回赎权在性质上是一种形成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一百二十条规定,在房屋出典期间或者典期届满时,当事人之间约定延长典期或者增减典价的,应当准许。

承典人要求出典人高于原典价回赎的,一般不予支持。

以合法流通物作典价的,应当按照回赎时市场零售价格折算。

参考答案:A2.甲向乙借款5万元,还款期限6个月,丙作保证人,约定丙承担保证责任直至甲向乙还清本息为止。

丙的保证责任期间应如何计算?(卷三5)A.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B.借款发生之日起2年C.借款发生之日起6个月D.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2年考点解析:本题考查保证的设立保证合同的内容之保证期间属于法条型命题方式主要考查司法解释的具体规定。

保证期间是保证责任的存续期间根据担保法的相关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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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项选择题(2010年)1.下列哪一情形下,乙的请求依法应得到支持?()(2010年卷三单选第1题)A.甲应允乙同看演出,但迟到半小时。

乙要求甲赔偿损失B.甲听说某公司股票可能大涨,便告诉乙,乙信以为真大量购进,事后该支股票大跌。

乙要求甲赔偿损失C.甲与其妻乙约定,如因甲出轨导致离婚,甲应补偿乙50万元,后二人果然因此离婚。

乙要求甲依约赔偿D.甲对乙承诺,如乙比赛夺冠,乙出国旅游时甲将陪同,后乙果然夺冠,甲失约。

乙要求甲承担赔偿责任【答案】C【考点】民法的调整对象【解析】《民法通则》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据此可知,并不是所有的社会关系都属于民法调整的对象。

选项A、D错误。

“应允同看演出”与“承诺陪同旅游”都属于道德范畴,不属于民法的调整对象,受道德调整。

选项B错误。

甲只是向乙转述一下听闻,乙作为成年人应该自己判断该信息的真伪,自己承担擅自依照该信息行事而产生的风险,乙不享有对甲法律意义上的请求权。

选项C正确。

夫妻之间对出轨导致离婚的补偿协议,符合民法中意思自治的原则,该协议有效,乙依照协议约定主张的请求权能得到支持。

2.甲十七岁,以个人积蓄1000元在慈善拍卖会拍得明星乙表演用过的道具,市价约100元。

事后,甲觉得道具价值与其价格很不相称,颇为后悔。

关于这一买卖,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0年卷三单选第2题)A.买卖显失公平,甲有权要求撤销B.买卖存在重大误解,甲有权要求撤销C.买卖无效,甲为限制行为能力人D.买卖有效【答案】D【考点】民事行为的效力【解析】选项A、B错误。

在拍卖会上购买商品是价高者得,购买价格与商品的实际价值不相符是很平常的事,也是众所周知的事。

因此,不存在显失公平或重大误解的情况。

选项C错误,选项D正确。

《民法通则》第12条第1款规定,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其中,“与其年龄、智力状况相适应”,是从行为与本人生活相关联的程度、本人的智力水平能否理解其行为,并能预见相应的行为后果,以及行为标的数额等方面认定。

17岁的甲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慈善拍卖会上以1000元的个人积蓄拍得价值100元的表演道具,是与其年龄、智力状况相适应的,因此该行为有效。

3.甲十五岁,精神病人。

关于其监护问题,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0年卷三单选第3题)A.监护人只能是甲的近亲属或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B.监护人可是同一顺序中的数人C.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可直接请求法院裁决D.为甲设定监护人,适用关于精神病人监护的规定【答案】B【考点】监护【解析】选项A错误。

《民法通则》第16条第4款规定,没有近亲属或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担任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

选项B正确。

《民通意见》第14条第2款规定,监护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同一顺序中的数人。

选项C错误。

《民通意见》第16条规定,对于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应当按照民法通则第16条第3款或者第17条第2款的规定,由有关组织予以指定。

未经指定而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选项D错误。

《民通意见》第13条规定,为患有精神病的未成年人设定监护人,适用民法通则第16条(关于未成年人监护)的规定。

4.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关于法人,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0年卷三单选第4题)A.成立社团法人均须登记B.银行均是企业法人C.法人之间可形成合伙型联营D.一人公司均不是法人【答案】C【考点】法人【解析】选项A错误。

社团法人相当于中国法律中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

《民法通则》第50条第2款规定,具备法人条件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法人资格;依法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经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

据此可知,并不是成立所有社团法人都需要登记。

选项B错误。

中国人民银行就不是企业法人,而是机关法人。

选项C正确。

《民法通则》第52条规定,企业之间或者企业、事业单位之间联营,共同经营、不具备法人条件的,由联营各方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所有的或者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

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协议的约定负连带责任的,承担连带责任。

此是合伙型联营的规定。

选项D错误。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就是法人。

5.某校长甲欲将一套住房以50万元出售。

某报记者乙找到甲,出价40万元,甲拒绝。

乙对甲说:“我有你贪污的材料,不答应我就举报你。

”甲信以为真,以40万元将该房卖与乙。

乙实际并无甲贪污的材料。

关于该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0年卷三单选第5题)A.存在欺诈行为,属可撤销合同B.存在胁迫行为,属可撤销合同C.存在乘人之危的行为,属可撤销合同D.存在重大误解,属可撤销合同【答案】B【考点】可变更、可撤销合同【解析】选项A错误。

本题当事人没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或误导对方基于此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是,所以不是欺诈行为。

选项B正确。

《合同法》第54条第2款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本题中乙以检举揭发甲贪污为由对甲进行威胁,应认定为存在胁迫行为,该房屋买卖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

选项C错误。

甲虽然是不得已而将自己的房屋卖予乙,但是因为受到了乙的胁迫,而不存在处于危难处境的情况,因此,不属于乘人之危的情况。

选项D错误。

重大误解是基于重大错误认识而实施的意思表示。

本题中甲不存在重大错误认识,不属于重大误解的情况。

6.甲将一辆汽车以15万元卖给乙,乙付清全款,双方约定七日后交付该车并办理过户手续。

丙知道此交易后,向甲表示愿以18万元购买,甲当即答应并与丙办理了过户手续。

乙起诉甲、丙,要求判令汽车归己所有,并赔偿因不能及时使用汽车而发生的损失。

关于该汽车的归属,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0年卷三单选第6题)A.归乙所有,甲、丙应赔偿乙的损失B.归乙所有,乙只能请求甲承担赔偿责任C.归丙所有,但甲、丙应赔偿乙的损失D.归丙所有,但丙应赔偿乙的损失【司法部答案】A【网校答案】无【考点】一物二卖【解析】《物权法》第23条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24条规定,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本题中甲乙之间的买卖因没有完成交付,所有权没有转移。

即使丙知道甲乙之间的交易,但甲对汽车享有完全的所有权,依然有权再次处分。

甲将汽车交付给了丙,并办理了过户手续,该汽车的所有权归丙,且只有甲应当对乙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其损失。

7.红光、金辉、绿叶和彩虹公司分别出资50万、20万、20万、10万元建造一栋楼房,约定建成后按投资比例使用,但对楼房管理和所有权归属未作约定。

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2010年卷三单选第7题)A.该楼发生的管理费用应按投资比例承担B.该楼所有权为按份共有C.红光公司投资占50%,有权决定该楼的重大修缮事宜D.彩虹公司对其享有的份额有权转让【答案】C【考点】共有【解析】选项A说法正确。

《物权法》第98条规定,对共有物的管理费用以及其他负担,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按照其份额负担,共同共有人共同负担。

选项B说法正确。

《物权法》第103条规定,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选项C说法错误。

《物权法》第97条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选项D说法正确。

《物权法》第101条规定,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

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8.北林公司是某小区业主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

关于业主与北林公司的权利义务,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0年卷三单选第8题)A.北林公司公开作出的服务承诺及制定的服务细则,不是物业服务合同的组成部分B.业主甲将房屋租给他人使用,约定由承租人交纳物业费,北林公司有权请求业主甲对该物业费的交纳承担连带责任C.业主乙拖欠半年物业服务费,北林公司要求业主委员会支付欠款,业主委员会无权拒绝D.业主丙出国进修两年返家,北林公司要求其补交两年的物业管理费,丙有权以两年未接受物业服务为由予以拒绝【答案】B【考点】物业服务合同【解析】选项A错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第2款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公开作出的服务承诺及制定的服务细则,应当认定为物业服务合同的组成部分。

选项B正确。

第7条规定,业主与物业的承租人、借用人或者其他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选项C错误。

第8条第2款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向业主委员会提出物业费主张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向拖欠物业费的业主另行主张权利。

选项D错误。

第6条规定,经书面催交,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交纳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支付物业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9.某郊区小学校为方便乘坐地铁,与相邻研究院约定,学校人员有权借研究院道路通行,每年支付一万元。

据此,学校享有的是下列哪一项权利?()(2010年卷三单选第9题)A.相邻权B.地役权C.建设用地使用权D.宅基地使用权【答案】B【考点】地役权【解析】地役权是指利用他人土地以便有效的使用或经营自己的土地的权利。

本题郊区小学为方便地铁乘坐才借地通行,不是最基本的通行便利,因此双方之间是关于地役权的约定。

10.辽东公司欠辽西公司货款200万元,辽西公司与辽中公司签订了一份价款为150万元的电脑买卖合同,合同签订后,辽中公司指示辽西公司将该合同项下的电脑交付给辽东公司。

因辽东公司届期未清偿所欠货款,故辽西公司将该批电脑扣留。

关于辽西公司的行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0年卷三单选第10题)A.属于行使抵押权B.属于行使动产质权C.属于行使留置权D.属于自助行为【答案】C【考点】留置权【解析】《物权法》第230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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