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定期排查制度(5篇)

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定期排查制度一、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活动,由村委会、乡安监站联合组织进。
二、村委会准确掌握本辖区易发生安全隐患的路段及危害程度,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规范现场管理。
三、各村驾驶员要经常进行岗位安全知识培训,强化从业人员识别事故隐患的责任意识,提高从业人员监控事故隐患的能力,每周至少组织一次事故隐患排查。
四、各村要制定实施事故隐患排查管理制度,每月至少组织一次事故隐患排查。
五、乡安监站要按各自承担的安全职责,在事故隐患排查中,要不间断巡回组织排查,并进行自排。
六、职能部门按各自承担的安全职责,重点排查重大事故隐患,对下一级职能部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定期抽查。
七、负有安全生产职责部门要坚持安全检查制度,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向事故单位或个人下达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
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内容:(一)事故隐患基本情况;(二)可能影响的范围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三)整改要求和整改期限;八、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安全检查,集中检查每月或每季度一次;九、检查前要明确检查的目的、内容,检查的方法、地点、分工情况、检查后要及时汇总、并报告乡安监站;十、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凡能当场处理的应立即予以处理。
当时不能处理,要按照定时间、定人员、定责任人的三定原则发出整改通知书,并按时进行复查,凡未按规定整改的,轻则批评教育,重则重处,造成事故的,直至追究法律责任;十一、检查中既要全面,又要突出重点,切忌走马观花,走过场;十二、检查中相关领导和人员必须密切配合,不得推诿、扯皮、或无故缺席。
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定期排查制度(2)是指为了提高道路交通的安全性,制定了定期检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制度。
该制度包括以下几个主要内容:1. 排查周期:制定固定的排查周期,例如每季度、半年或一年进行一次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
2. 排查范围:确定排查的道路范围,包括市区道路、乡村公路、高速公路等。
3. 排查内容:明确排查的具体内容,包括道路标志标线的完整性、反光效果、道路设施的损坏情况、交通信号灯的正常运行、交通事故多发点的分析等。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是为了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和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而建立的一套规章制度。
该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排查责任:明确相关部门和责任人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负有的责任。
2. 排查周期:确定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的周期,一般可分为年度、季度和月度排查。
3. 排查内容:明确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的内容,包括道路状况、交通标志标线的设置和维护、交通设施的完好性和可用性、交通管理措施的落实情况等。
4. 排查方式:确定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的方式,可以包括现场勘察、调查问卷、群众意见收集等方式。
5. 排查记录:制定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的记录表格,记录排查的时间、地点、问题描述、责任单位和整改情况等信息。
6. 排查结果处理:对排查出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要及时通知相关责任单位进行整改,并设立相应的整改时限。
7. 整改验收:对整改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进行验收,确保整改措施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8. 档案管理:对每次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的相关材料进行归档,以备后续查阅和参考。
通过建立和实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可以加强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管理,提高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同时,可以加强对农村道路交通设施的维护和更新,改善农村道路交通环境,提高交通运输效率和质量。
交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交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1. 背景为了提高道路交通安全,并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制定并实施交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是必要的。
2. 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建立一套科学、规范、有效的交通隐患排查治理机制,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3. 内容3.1 交通隐患排查- 建立交通隐患排查机制,定期对道路交通设施、交通设备、交通标识等进行全面检查和评估。
- 对交通隐患进行分类,进行综合评估和风险分析,确定优先治理的隐患点。
- 构建交通隐患排查报告系统,记录隐患点的详细情况、处理进展和治理结果。
3.2 交通隐患治理- 制定详细的治理方案,涵盖隐患整改的时间、责任单位和具体措施。
- 加强监督和管理,确保治理方案的有效实施。
- 治理后进行验收,核实治理效果,并对治理成果进行总结和分析。
3.3 相关配套措施- 宣传教育: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公众交通安全意识。
- 法律法规:加强对交通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执行,维护交通秩序。
- 强化执法力度:加大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执法效果。
4. 责任分工- 交通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交通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并监督治理进展。
- 相关责任单位:按照治理方案,负责具体的隐患点整改工作。
5. 风险评估制度的实施过程中,可能会面临一些风险和挑战,需要提前进行风险评估,并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
6. 监督与评估建立监督和评估机制,对交通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7. 经费保障相关部门应提供足够的经费支持,保障交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开展。
8. 宣传推广加强对交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宣传推广,提高社会各界对交通安全的关注和参与度。
以上为《交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简要内容概述。
详细的制度内容和操作细则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进一步的完善和制定。
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范文(5篇)

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范文一、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确保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三、工作程序1.排查计划制定本单位每年制定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计划,明确排查的时间、范围和内容,并于每年年初公布于全体员工。
2.隐患排查根据排查计划,组织相关人员对本单位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隐患进行全面、系统、有针对性的排查。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道路交通设施是否完善,有无破损、缺失等情况;(2)交通运输设备、车辆是否具备安全保障措施,有无隐患;(3)员工是否掌握驾驶技能,是否存在违规驾驶等情况;(4)安全生产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等。
3.隐患整改发现隐患后,立即责令相关责任人进行整改,并限定整改期限。
其中涉及危及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应立即停止有关活动,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隐患整改完成后,由相关责任人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正常活动。
4.隐患治理措施改进根据排查治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制定相应的治理措施改进方案,并及时进行实施,确保类似隐患不再发生。
五、责任追究对于排查治理过程中发现的隐患未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责任人,依据本单位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责任追究,并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处罚。
六、监督检查本单位领导对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七、附则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如有需要进行修改,应经本单位领导同意后方可生效。
以上即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范文,请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修改完善。
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范文(2)为确保交通运输领域的安全生产,避免事故和事故导致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本单位制定并执行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如下:一、目的和任务:1. 目的:确保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提高安全运输水平,保障安全生产,保护员工生命财产安全。
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制度(3篇)

第1篇一、总则为加强交通安全管理,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所有道路、桥梁、隧道、交通设施以及车辆、行人等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
三、组织机构1. 成立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组织指导、监督检查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2. 建立健全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制,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职责。
四、排查内容1. 道路隐患:路面状况、标志标线、交通信号灯、隔离设施、交通安全设施等。
2. 桥梁隐患:桥梁结构、桥面状况、桥梁伸缩缝、排水设施等。
3. 隧道隐患:隧道结构、照明设施、通风设施、消防设施等。
4. 交通设施隐患:交通标志、标线、隔离设施、护栏、警示灯等。
5. 车辆隐患:车辆制动系统、转向系统、灯光系统、轮胎等。
6. 行人隐患:人行道、人行横道、斑马线、行人过街设施等。
7. 交通安全管理制度隐患:交通执法、交通宣传教育、交通应急预案等。
五、排查方法1. 定期排查:根据季节、节假日、重大活动等因素,定期开展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2. 不定期排查:针对突发事故、恶劣天气等特殊情况,开展不定期排查。
3. 专业排查:邀请专家对重点区域、重点设施进行排查。
4. 社会排查:鼓励群众举报交通安全隐患,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排查机制。
5. 技术排查: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如无人机、遥感技术等,提高排查效率和准确性。
六、排查流程1. 确定排查范围:根据排查内容,确定排查范围和重点。
2. 制定排查计划:明确排查时间、人员、方法等。
3. 实施排查:按照计划开展排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记录、拍照等。
4. 分析研判:对排查结果进行分析研判,确定隐患等级和治理措施。
5. 报告反馈:将排查结果报告给上级部门,并向上级部门反馈。
七、隐患治理1. 制定治理方案:针对排查出的隐患,制定切实可行的治理方案。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是指针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存在的隐患问题,建立起一套系统的、科学的排查机制和管理制度,以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该制度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 安全隐患排查的责任分工:明确各级政府部门、公安交管部门、乡镇村委等相关部门的职责和义务,确保每个环节的责任人按照规定进行工作。
2. 道路隐患排查标准:建立一套科学的评估标准和评估指标,对道路交通环境、交通设施、交通标识等进行全面、系统的排查。
3. 排查方法和频次:排查可以采取现场走访、设备检查、巡逻巡查等多种方式,根据情况灵活调整。
排查频次可以按照季度、半年或年度进行,高风险区域可加强排查频次。
4. 隐患整改措施和时限:对于排查发现的问题,要制定具体的整改方案,并设定整改时限,追踪整改进展情况,确保问题得到解决。
5. 安全教育和宣传:加强对农村居民的交通安全教育和宣传,提高居民的交通安全意识,促进交通安全文化的形成。
6. 整改效果的评估和督导:对已整改的隐患问题进行评估,确保问题得到解决。
建立监督机制,跟踪整改情况,对未按时整改的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通过建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可以提高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农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制度一、引言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道路交通量逐渐增加,交通安全问题日益突出。
为了确保农村道路交通的安全和顺畅,制定一套完善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制度至关重要。
本文将介绍一套针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的制度。
二、目的和意义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制度的目的在于全面排查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建立健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机制,提高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水平。
这对于减少交通事故发生、保障交通参与者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三、制度内容1. 排查范围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制度的范围包括农村道路、交通标志标线、交通设施等方面。
2. 排查周期按照一年为一个周期,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排查。
3. 排查内容(1)道路环境、路面情况包括道路宽度是否符合标准、路面平整度、路面是否有损坏、路面是否有积水等情况。
(2)交通标志标线是否完善包括交通标志和标线的安装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是否清晰可辨认、是否有损坏等情况。
(3)交通设施是否完善包括道路护栏、交通灯、人行道、过街设施等是否齐全、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等情况。
(4)交通管理措施是否到位包括交叉口是否设置了交通信号灯、是否有专人负责交通管理、是否有交通巡逻等情况。
4. 排查方法(1)走访调查组织相关人员对农村道路进行走访调查,了解实际情况。
(2)现场检查选择不同地点的道路进行现场检查,检查道路环境、交通标志标线、交通设施等情况。
(3)数据分析利用交通流量监测设备、交通事故处理记录等数据进行分析,找出潜在的交通安全隐患。
5. 排查结果处理(1)隐患整改对发现的交通安全隐患,要及时通知有关单位进行整改,并督促整改工作的落实。
(2)整改验收待相关单位完成整改后,组织验收,确保整改工作的有效性。
(3)隐患记录将排查发现的交通安全隐患记录在册,便于日后的追踪和管理。
四、工作要求1. 加强领导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加强组织领导。
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制度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制度「篇一」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建立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长效机制,预防和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决定》(甘政发〔xx〕31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包括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和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点段。
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是指在一条道路上,在一定的时间段内,发生的交通事故数量或者特征与该道路其他正常位置相比明显突出的某些地点或者路段。
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点段是指在山岭重丘区公路的急弯、陡坡、临水、临崖、临岩等危险点段以及由于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公路损毁、难以保证车辆正常通行、危及行车安全的某一地点和某一路段。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成立由分管领导为主任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协调委员会(以下简称协调委员会),协调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各级公安交管部门,具体负责日常相关事务;办公室主任由公安交管部门负责人兼任。
协调委员会成员由公安、交通运输、安监、建设、财政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四条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主要职责:(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是当地排查整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责任主体,总体负责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组织协调和资金筹措等工作,对重点公路危险路段排查整治进行挂牌督办。
(二)县级以上协调委员会负责组织成员单位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路段进行会审,研究制定整治方案,计划安排项目立项,落实责任部门,组织检查验收。
(三)县级以上公安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提出需整治的公路事故多发路段和存在安全隐患的路段,并将详细资料按程序报送同级协调委员会会审。
(四)县级以上交通运输部门负责组织公路管理部门实施本部门管辖路段内的事故多发路段和存在隐患路段的整治工作。
(五)县级以上建设部门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城市道路危险路段和隐患点段的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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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制度一:
一、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包括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和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点段。
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是指在一条道路上,在一定的时间段内,发生的交通事故数量或者特征与该道路其他正常位置相比明显突出的某些地点或者路段。
二、组织安监、派出所、交警大队成立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小组。
排查内容:①低于规定标准或符合规定标准但叠加、连续使用极限值设计的公路急弯、陡坡、连续下坡、视距不良、路侧险要路段;②交通标志标线、交通信号灯、安全防护设施缺失以及设计、渠化不合理的道路平交路口; ③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路段及时整改,不能及时整改的将详细资料按程序报送提相关部门,制定整改意见。
三、治理小组应分年度制定整治计划,每年1月底前,区公安部门牵头对本辖区内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收集隐患路段交通事故数据、公路技术参数和道路基础设施资料,并报同级协调委员会。
协调委员会根据排查资料,召集成员单位进行研究,制定整治计划,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批。
确需上级部门协调解决的,按照规定逐级上报。
四、对不认真履行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职责或者项目验收不合格的单位,由当地人民政府予以通报
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
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不力、制度不落实的领导和责任人依法进行责任追究。
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制度二:
一、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活动,由村委会、乡安监站联合组织进。
二、村委会准确掌握本辖区易发生安全隐患的路段及危害程度,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规范现场管理。
三、各村驾驶员要经常进行岗位安全知识培训,强化从业人员识别事故隐患的责任意识,提高从业人员监控事故隐患的能力,每周至少组织一次事故隐患排查。
四、各村要制定实施事故隐患排查管理制度,每月至少组织一次事故隐患排查。
五、乡安监站要按各自承担的安全职责,在事故隐患排查中,要不间断巡回组织排查,并进行自排。
六、职能部门按各自承担的安全职责,重点排查重大事故隐患,对下一级
职能部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定期抽查。
七、负有安全生产职责部门要坚持安全检查制度,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
及时向事故单位或个人下达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
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内容:
(一)事故隐患基本情况;
(二)可能影响的范围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
(三)整改要求和整改期限;
八、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安全检查,集中检查每月或每季度一次;
九、检查前要明确检查的目的、内容,检查的方法、地点、分工情况、检查
后要及时汇总、并报告乡安监站;
十、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凡能当场处理的应立即予以处理。
当时不能处理,
要按照定时间、定人员、定责任人的三定原则发出整改通知书,并按时进行复查,
凡未按规定整改的,轻则批评教育,重则重处,造成事故的,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十一、检查中既要全面,又要突出重点,切忌走马观花,走过场; 十二、检查中相关领导和人员必须密切配合,不得推诿、扯皮、或无故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