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冶金企业煤气事故案例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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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文件编号:2014031 近几年冶金企业煤气事故案例汇编

学习记录

近几年冶金企业煤气事故案例汇编

一、煤气中毒事故

1、武钢集团鄂钢公司“10?18”煤气中毒事故的通报

事故经过:2008年10月18日下午14时30分左右,武钢集团鄂钢公司能源动力厂热力车间发生高炉煤气中毒事故,中毒14人,其中死亡4人,其余10人轻度中毒。

事故原因分析:此次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煤气防护人员违章操作,在检修作业中关闭DN1200煤气眼镜阀前面的蝶阀,以减少煤气冒出量时,误将蝶阀打开,致使煤气压力过大,造成高炉煤气从眼镜阀开口处大量逸出;煤气防护人员在高浓度煤气危险场所未能有效使用呼吸器具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2、河北遵化港陆钢铁有限公司“12?24”重大煤气泄漏事故

事故经过:2008年12月24日上午9时左右,河北省遵化市港陆钢铁有限公司2号高炉重力除尘器泄爆板发生崩裂,导致44人煤气中毒,其中17人死亡、27人受伤。

事故原因分析:生产工艺落后,设备陈旧,作业现场缺乏必要的煤气监测报警设施,没有及时发现煤气泄漏,盲目施救导致事故扩大,隐患排查治理不认真。事故发生前,炉顶温度波动已经较大,但没有进行有效治理,仍然进行生产,导致事故发生。

3、山西临汾志强钢铁公司“8.24”高炉煤气中毒事故

事故经过:2009年8月24日,1#高炉烘炉由2#高炉供煤气转为3#高炉供煤气,2#高炉休风以后,3#高炉煤气管道需打开向1#高炉供煤气。在关闭

3#高炉煤气管道的煤气蝶阀后,打开其后的眼睛阀的作业过程中,4个作业人员中毒,监护人和赶来救援的值班工长也中毒。其中3人死亡,重度中毒1人事故原因分析:违反“冒煤气作业,操作人员应佩戴呼吸器或通风式防毒面具”的规定,眼睛阀没有完全切断,错误地判断煤气管道内没有压力,作业场所没有逃生及救援通道。

4、山西襄汾县强盛铁合金厂“9·18”煤气中毒

事故经过:2009年9月18日强盛铁合金临时停产检修,要检修东烧结阀盖密封箱体盖板等。10时许高炉休风,16时25分后高炉复风,此时烧结平台下阀盖密封箱体内进行焊接作业的3人中毒,1人焊好盖板爬出人孔时中毒,平台上配合检修者立即去关煤气阀门,将阀门关闭后自己即晕倒在阀门平台区,此次,造成4人死亡,1人轻微中毒。

事故原因分析:在检修前,甲班没有按规定关闭煤气阀门、打开放散阀,违反安全操作规程作业,乙班在没有办理工作票、没有确认煤气阀门的状态、没有进行箱体内煤气浓度检测、没有准备安全防护设施、没有指派专门的安全监护人员的情况下,安排组织人员进入箱体内违章作业;

5、新余钢铁公司“12·6”中毒事故

事故经过:2009年12月6日,新余钢铁公司焦化厂2#干熄焦的旋转密封阀出现故障,三名协助处理故障的焦炉当班工人中毒死亡;1人未佩戴呼吸器进行施救,中毒死亡;最终共导致4人死亡、1人受伤。

事故原因分析:三名焦炉当班工人在巡检工还未关闭平板阀门的情况下打开2#干熄焦旋转密封阀人孔进行故障处理,导致有毒有害气体(气体主要成份为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氮气等)从打开的人孔处冒出,造成中毒事故,违反该厂

有关的规定,巡检人员在发现2#干熄焦旋转密封阀人孔打开后未及时确认平板阀门是否关闭而离开现场找工具,也没有采取有效措施使三名焦炉当班工人离开危险场所;另一巡检人员在发生事故到达现场后也未及时关闭平板阀门。两名巡检人员作为处理故障的主要人员,未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在未佩戴空气呼吸器的情况下冒然进入危险区域,导致事故扩大。

6、河北武安市普阳钢铁公司“1.4”煤气中毒事故

事故经过:2010年1月4日,河北省武安市普阳钢铁公司南平炼钢分厂的2号转炉与1号转炉的煤气管道完成了连接后,未采取可靠的煤气切断措施,使转炉气柜煤气泄漏到2号转炉系统中,造成正在2号转炉进行砌炉作业的人员中毒。事故造成21人死亡、9人受伤。

事故原因分析:在2#转炉回收系统不具备使用条件的情况下,割除煤气管道中的盲板,煤气柜内(事故时1#转炉未回收)煤气通过盲板上新切割500mmx500mm的方孔击穿U型水封,经仍处于安装调试状态的水封逆止阀、三通阀、电动蝶阀、电动插板阀充满2#转炉(正在砌炉作业)煤气回收管道,约10时50分,煤气从3#风机入口人孔、2#转炉一文溢流水封和斜烟道口等多个部位逸出。

7、河北内丘顺达冶炼公司“1.18”煤气中毒事故

事故经过:2010年1月18日上午8时30分左右,河北新鼎建设有限公司的6名检修施工人员进入内丘顺达冶炼公司2号高炉(440m3)炉缸内搭设脚手架,拆除冷却壁时,造成6名施工人员煤气中毒死亡。

事故原因分析:停产检修的2号高炉与生产运行的1号高炉连通的煤气管道仅电动蝶阀关闭,而未将盲板阀(眼镜阀)关闭,未进行可靠的隔断。检修期间

2号高炉煤气净化系统处于连通状态,各装置放散管处于关闭状态;1号高炉的煤气经2号高炉干式除尘器箱体与重力除尘器到达2号高炉炉内。2号高炉检修前,施工单位与生产单位双方均未对2号高炉净煤气总管的盲板阀(眼镜阀)是否可靠切断进行有效的安全确认

8、阳春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事故经过:2010年5月31日17点时,宝冶人员在炼钢厂LF炉进行砌砖作业时,有名员工感觉头晕,全身无力,当时怀疑天气闷热,是中暑现象,就没有采取预防措施。到17点30分左右,连续多名员工有头晕,并且有名员工发生呕吐现象,这时宝冶宝冶施工人员发现情况异常,可能是煤气中毒,立即送往潭水医院进行治疗,因潭水医院设备设施不齐全,将严重患者送往阳春第一人民医院,经现场环境和诊治推断:宝冶6名砌砖作业人员为煤气中毒,经医院治疗病人已脱离危险。

事故原因分析:施工人员砌砖作业的场所,正好是离线烤包器区域,因为烤包器没有进行烤包作业,施工人员在煤气区域作业时,没有佩戴好相应的防护用品,初步怀疑煤气洗涤水排污槽因高温所蒸发的水汽中含有少量煤气,宝冶作业人员长时间在固定场所作业,所导致煤气轻微中毒事故发生。

9、阳春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事故经过:2010年11月29日9:00,炼钢厂环保作业区1#大水封检修,甲班员工李某班中巡检时发现1#大水封东南侧人孔漏水,当时告知班长、作业长并通知专业点检员刘某安排维检作业人员进行检修处理,专业点检员即安排维检人员前往处理,但是没有按规定下达检修工票,2名维检作业人员对该人孔的螺栓进行紧固后,漏水问题没有彻底解决,当班人员没有将信息反馈给专业点检

员。乙班人员接班后,继续对漏水现象进行处理,17:00将放散阀打开并进行一次补水,驱赶水封内煤气,19:00两名维检人员在水封平台下测得煤气含量约200--300PPm,即向当班人员要求提供空气呼吸器,当班班长王某佩戴成套呼吸器对维检人员进行监护,在更换垫片过程中,由于操作原因,第一次更换时垫片损坏,3人回到主控室,考虑呼吸器压力下降,班长安排班员对使用后的呼吸器进行了压缩空气的补充,再次进行垫片更换作业,21:00王某突然觉得呼吸困难,意识到空气呼吸器内的压缩空气已用完,将面罩脱下随即下去水封平台下休息,因在水封顶部监护过程中取下面罩吸入少量煤气,身体出现不适反应,当班班员曾某意识到煤气中毒,随即将王某背至通风处,解开其皮带及衣扣,对其进行人工呼吸、胸外按压、腿部屈伸的简单救护,于21:31送至医院救治,经医院检测,王某属煤气轻微中毒。

事故原因分析:王某在监护过程中没有对自己佩戴的空气呼吸器压力表进行检查,呼吸器压力过低报警时没有及时采取措施,在呼吸器内压缩空气全部使用完毕后,随即将面罩取下,是导致此次煤气轻微中毒事故的直接原因。

10、阳春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事故经过:2011年5月9日上午9:00左右,炼铁厂高炉机械点检员周某安排某外协维检单位维检人员袁某、谭某、王某在2#铁口上方焊挡板,9:10分左右该外协维检单位谭某感觉自己身体不舒服,自己马上走到一旁休息,袁某和王某仍在2#铁口作业数分钟,几分钟后发现谭某不舒服就马上将他扶到炉前主控楼走道通风处休息,9:20分谭某恢复清醒后被送回办公室休息。事后调查了解,谭某最近身体不适,而这次维检作业离铁口太近,当时铁口火未进行点燃,而且周围没有开启人体风机,事故发生后,经检测铁口周围煤气浓度约为900PPM。

事故原因分析:维检人员在2#铁口上方焊挡板时,铁口未及时点火也未佩戴好CO报警仪,而且铁口周围未开启人体风机是造成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11、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事故经过:2011年7月28日20时左右,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钢公司)发生煤气泄漏,导致部分民工及附近居民共有114人入院就诊,病情稳定,没有发生中毒者死亡的情况。

事故原因分析:一是贵钢公司未按《炼铁安全规程》要求,设置高炉剩余煤气放散装置,对煤气管网超压没有有效的控制手段。二是未履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即投入生产运营;自行设计安装的轧钢厂煤气“防爆水封”不符合安全要求,且与居民住宅区安全距离不足。三是煤气安全管理混乱。在当班调度接到煤气管网超压并造成大量泄漏的报告后,未及时下达对高炉进行减风或休风操作的指令,降低煤气管网压力,造成煤气大量持续泄漏。四是未设立煤气防护站,煤气事故报告处理和应急处置预案等制度不完善,责任不落实。五是企业管理人员、作业人员煤气安全素质和技能差,缺乏培训。

12、阿城钢铁有限公司一氧化碳集体中毒事故

事故经过:2012年1月16日21时30分左右,西林钢铁集团阿城钢铁有限公司发生一氧化碳集体中毒事故。事故已造成1人死亡,另有31人中毒入院救治,其中21人被安置在阿城区人民医院救治观察,病情平稳;10人被送往哈医大二院高压氧仓救治,其中3人症状较重。

事故原因分析:事故是由于西林钢铁集团阿城钢铁有限公司在组织1号高炉停产维修炉顶设备时,因高炉蓬料,一氧化碳(助燃剂)自炉顶引孔泄露,致使在高炉上、下平台作业人员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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