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权益保护
老年人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老年人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社会的大家庭中,老年人是我们需要特别关注和关爱的群体。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保护问题日益凸显。
为了让老年人能够安享晚年,过上幸福、安宁的生活,了解并掌握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
首先,老年人要对自己所拥有的合法权益有清晰的认识。
这包括但不限于财产权、人身权、健康权、隐私权等。
例如,财产权方面,老年人对自己的房产、存款、投资等财产享有完全的支配权。
子女或其他人不得未经老人同意擅自处理其财产。
人身权方面,老年人的人格尊严、身体自由不受侵犯。
健康权则体现在有权获得良好的医疗保障和服务。
增强法律意识是保护合法权益的重要一步。
老年人可以通过多种途径学习法律知识,比如观看法制节目、阅读法律书籍、参加社区组织的法律讲座等。
了解常见的法律纠纷类型和解决途径,能够在遇到问题时迅速做出反应,知道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比如,在消费领域,如果老年人购买到假冒伪劣商品,就应当知道可以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日常生活中,老年人要注意保留相关的证据。
比如,在进行交易时,要妥善保存合同、发票、收据等凭证。
如果与他人发生纠纷,相关的通话记录、聊天记录、视频资料等都可能成为重要的证据。
有了这些证据,在维护权益时就能够更有说服力。
签订合同是老年人经常会遇到的事情,比如购买保险、入住养老院等。
在签订合同前,一定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对于不明白的地方要及时向对方询问,确保自己理解并同意所有的条款。
如果条件允许,可以请子女或者专业人士帮忙把关。
同时,要注意合同是否存在不公平、不合理的条款,避免陷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对于一些涉及重大财产处分的决定,老年人要谨慎对待。
比如,在处置房产、进行大额投资等时,要充分考虑各种因素,不要轻易受到他人的蛊惑和欺骗。
如果有人以高额回报为诱饵,诱导老年人进行投资,一定要保持警惕,多与家人商量,避免财产遭受损失。
在家庭关系中,老年人也要学会维护自己的权益。
2023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全文

2023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和尊重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的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老年人权益的保护。
第三条国家实施老年人政策,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尊重老年人的人格尊严,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老年人的全面发展。
第二章老年人基本权益第四条老年人享有平等就业权利,不因年龄受到歧视。
第五条老年人享有充分的教育权利,研究机会应当与老年人的需求相适应。
第六条老年人享有医疗卫生服务与保健权利,国家应当提供必要的医疗卫生服务和保健服务。
第七条老年人享有文化娱乐权利,国家鼓励社会力量为老年人提供多样化的文化娱乐活动。
第八条老年人享有社会保障权利,国家应当建立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
第九条老年人享有社会参与权利,国家应当创造条件,促进老年人积极参与社会事务。
第十条对老年人的虐待和歧视行为是禁止的。
第三章老年人服务第十一条国家鼓励社会力量提供老年人服务。
第十二条国家支持并规范老年人养老院和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第十三条国家推动老年人护理服务的发展,保障老年人的基本护理需求。
第十四条国家促进老年人医疗卫生服务的发展,提高老年人医疗卫生服务的可及性和质量。
第十五条国家倡导家庭成为老年人关爱和照料的基本单位。
第十六条国家鼓励社会力量为老年人提供志愿服务。
第十七条国家支持老年人健身休闲活动的开展,提供有针对性的体育锻炼项目。
第四章老年人权益保障机制第十八条国家建立健全老年人权益保障机制,保障老年人权益的实现。
第十九条国家设立老年人权益保护组织,为老年人维权提供支持和指导。
第二十条国家建立老年人权益保护举报制度,及时受理和处理老年人权益的举报。
第二十一条国家加强老年人权益保护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对老年人权益保护的认识和意识。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二十二条在侵犯老年人权益的情况下,相关机构和个人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法律有哪些内容和要求

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法律有哪些内容和要求随着社会的发展,老年人口的比例逐渐增加,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成为了社会关注的重要议题。
为了保障老年人能够安享晚年,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相关的法律法规。
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是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
这部法律明确规定了老年人在家庭赡养与扶养、社会保障、社会服务、社会优待、宜居环境、参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权利。
在家庭赡养与扶养方面,法律要求子女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子女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居住或者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
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租的住房,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侵占,不得擅自改变产权关系或者租赁关系。
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
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
社会保障方面,法律规定国家通过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
国家逐步开展长期护理保障工作,保障老年人的护理需求。
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逐步给予养老服务补贴。
国家鼓励地方建立八十周岁以上低收入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
社会服务方面,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为老年人及时、便利地领取养老金、结算医疗费和享受其他物质帮助提供条件。
政府在制定城乡规划时,应当根据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老年人口分布和老年人的特点,统筹考虑适合老年人的公共基础设施、生活服务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文化体育设施建设。
社会优待方面,博物馆、美术馆、科技馆、纪念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影剧院、体育场馆、公园、旅游景点等场所,应当对老年人免费或者优惠开放。
城市公共交通、公路、铁路、水路和航空客运,应当为老年人提供优待和照顾。
在宜居环境方面,国家采取措施,推进宜居环境建设,为老年人提供安全、便利和舒适的环境。
此外,《民法典》中也有关于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规定。
保护老年人法律条文

保护老年人法律条文随着社会的发展,人口老龄化问题日益凸显,老年人的权益保护成为了社会关注的焦点。
为了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相关的法律条文,为老年人撑起了一把坚实的法律保护伞。
首先,在老年人的人身权益保护方面,法律明确规定,任何人不得侵犯老年人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
老年人享有与其他公民同等的人身权利,包括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等。
例如,禁止对老年人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等行为。
对于那些侵害老年人人身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法律将予以严厉打击。
在财产权益保护方面,老年人依法享有对自己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对个人财产的处分。
同时,法律还规定,老年人的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
对于老年人的财产继承问题,法律也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保障老年人的合法继承权益不受侵犯。
在赡养方面,法律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赡养人应当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时得到治疗和护理;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
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在社会保障方面,我国法律规定,国家建立和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为老年人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医疗保障、文化娱乐等服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老龄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老龄事业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
同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老龄事业,为老年人提供多样化的服务。
在老年人的消费权益保护方面,法律要求商家不得对老年人进行欺诈、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经营行为。
老年人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
如果老年人的消费权益受到侵害,有权依法获得赔偿。
此外,法律还注重保护老年人的精神文化权益。
鼓励和支持开展适合老年人的文化、体育、娱乐活动,丰富老年人的精神生活。
社区、社会组织等应当为老年人提供学习、交流的场所和机会,促进老年人的社会参与和融入。
如何保护老年人的权益

如何保护老年人的权益在社会发展的进程中,老年人作为一个特殊群体,他们的权益保护问题日益凸显。
为了确保老年人的尊严和福祉,社会各界都应该共同努力,采取措施来保护老年人的权益。
本文将从法律保护、社会关怀以及家庭关系三个方面进行探讨。
一、法律保护法律保护是保障老年人权益的基石。
国家应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老年人的权益保护范围,为老年人提供法律保护的支持。
同时,加强对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律的宣传,提高老年人对法律保护的认识。
同时,建立完善的法律机制也是非常重要的。
例如,加强对虐待老年人行为的打击力度,依法追究虐待者的法律责任;设立老年人维权热线和举报平台,方便老年人举报各类侵害行为;加大对老年人经济利益保障的法律保护程度,维护老年人的经济权益。
二、社会关怀社会关怀是保障老年人权益的重要环节。
社会应建立多元化的养老服务体系,满足老年人的生活和精神需求。
政府可加大投入,建设更多的老年公寓、敬老院等养老机构,提供给老年人居住和照顾的场所。
此外,也应推动社会各界对老年人的关注与关怀。
组织开展志愿者活动,为老年人提供陪伴、照料等服务;定期组织文艺演出、亲子活动等,丰富老年人的精神生活;通过教育活动,向社会宣传老年人权益保护的重要性。
三、家庭关系家庭是老年人生活的重要依托,家庭关系的和谐与稳定对老年人的权益保护至关重要。
家人应尊重老人的意愿,听取他们的想法和意见,让老人参与家庭决策。
同时,家庭成员之间应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主动关心老人的生活和需求,给予他们关怀和支持。
尊重老人的个人隐私,不干涉他们的个人生活。
家庭成员也应相互间互相支持,在照料老人的过程中分担责任,避免过度依赖单个家庭成员。
结语老年人是社会的宝贵财富,保护他们的权益是每个人的责任。
通过法律保护、社会关怀和家庭关系的综合配合,我们可以确保老年人的权益得到切实的保障。
希望社会各界能够共同努力,为老年人创造一个尊严、幸福的晚年生活环境。
老年人权益保障典型案例

老年人权益保障典型案例案例一:被忽视的居住权。
张大爷和老伴儿在自己的老房子里住了几十年。
他们有三个子女,后来张大爷的老伴儿去世了,他自己身体也不太好。
这时候,子女们商量着要把房子卖了分钱,完全没考虑张大爷还住在里面呢。
按照法律规定,老年人对自己的住房有合法的居住权。
这房子虽然是家庭财产,但不能因为子女想卖就卖,得先保障老人的居住需求。
张大爷觉得很委屈,自己辛辛苦苦养大的孩子,怎么能这样对待他呢?后来,在社区工作人员的调解下,子女们认识到了错误。
他们重新商量了一个方案,在老人在世期间,房子不卖,并且好好照顾老人的生活起居。
这个案例就告诉我们,老年人的居住权是不容侵犯的。
子女不能只盯着财产,而忽略了老人最基本的生活保障。
就像你不能把鸟的窝给拆了,还让鸟没地方住呀,老人的家就是他们最后的避风港。
案例二:养老金被冒领。
李奶奶每个月有一笔养老金,这可是她的生活依靠。
可是有一段时间,她发现养老金到账的金额越来越少。
她一开始以为是政策调整,也没太在意。
后来偶然间和邻居聊天,才发现自己的养老金可能被冒领了。
原来,李奶奶的一个远房亲戚,偷偷拿了她的身份证复印件,伪造了一些手续,每个月从银行领走一部分养老金。
这可不得了,这就好比有人偷偷从你的口袋里拿钱一样。
李奶奶赶紧报了警,经过调查,这个亲戚被依法处理了,银行也把被冒领的养老金补发给了李奶奶。
这个案例警示我们,老年人的养老金是他们的合法收入,受到法律严格保护。
那些想打歪主意的人,最后只能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同时,老年人也要保管好自己的重要证件,可不能让坏人有机可乘。
案例三:遭受家庭虐待。
王爷爷年纪大了,身体不太灵活,生活需要人照顾。
他和儿子一家住在一起,可是儿子和儿媳经常对他恶语相向,有时候还不给饭吃。
王爷爷每天过得胆战心惊的。
这就是典型的家庭虐待老年人的情况。
邻居们看不过去,向社区反映了这个情况。
社区工作人员上门了解情况后,对王爷爷的儿子和儿媳进行了批评教育,告诉他们这是违法行为。
老年人怎样维护权益和保障

老年人怎样维护权益和保障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老年人的权益保障问题日益受到关注。
老年人在社会中往往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面临着各种各样的挑战和风险。
为了让老年人能够安享晚年,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我们有必要了解和掌握一些相关的知识和方法。
一、健康权益保障健康是老年人生活质量的关键。
首先,老年人要重视定期体检,及时发现和治疗疾病。
许多地区都为老年人提供了免费或优惠的体检项目,老年人应积极参与。
同时,要按照医生的建议进行治疗和用药,切勿自行增减药量或听信偏方。
在医疗费用方面,老年人要了解自己所享有的医保政策。
目前,我国的医保体系不断完善,包括城镇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等,不同的医保类型报销比例和范围有所不同。
老年人及其家属应清楚了解相关规定,确保在就医时能够正确报销费用。
此外,对于一些慢性疾病,老年人可以申请特殊病种医保,以减轻经济负担。
在就医过程中,如果遇到医疗纠纷,如医疗事故、过度医疗等,要懂得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如向医院投诉、申请医疗鉴定或寻求法律援助。
二、财产权益保障财产安全对于老年人至关重要。
一些不法分子常常瞄准老年人,通过各种手段骗取他们的财产。
老年人要提高警惕,切勿轻信陌生人的投资建议、高回报理财项目等。
在进行重大财产决策时,如房产买卖、大额投资等,最好与子女或信任的亲友商量。
同时,要妥善保管自己的财产凭证,如房产证、存折、银行卡等,避免随意透露个人财产信息。
如果遇到遗产继承问题,应当提前立好遗嘱,明确财产分配方式,以避免子女之间产生纠纷。
在消费方面,老年人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理性消费。
对于一些虚假宣传、强制消费的行为,要敢于说“不”,并向相关部门投诉。
三、赡养权益保障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老年人如果遭遇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情况,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子女支付赡养费、提供生活照料等。
在这方面,老年人要勇敢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要因为顾及面子而忍气吞声。
社区和相关部门也应当加强对赡养问题的监督和调解,促进家庭和睦,保障老年人的生活需求。
老年人权益保护

老年人权益保护随着社会的发展,老龄化已成为一个全球性的问题。
而在老年人大量增加的情况下,老年人的权益保护问题愈发受到关注。
老年人是社会最宝贵的财富之一,应该受到应有的尊重和关注。
本文将探讨老年人的权益保护,包括老年人权益的内涵、老年人权益保护的现状和老年人权益保护的未来方向等方面。
一、老年人权益的内涵老年人权益是指老年人在社会、家庭和个人等方面,享有的合法权利和利益。
老年人的权益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生存权和发展权:老年人有权要求社会、家庭和个人不歧视他们的年龄,对其进行保护和照顾,确保他们的生存和健康。
2.人身自由权:老年人有权自由行动、自主决策和选择生活方式,受到非法侵犯时有权寻求法律保护。
3.知情权和表达权:老年人有权获得信息、知识,以便自主、自由地行使权利,并有权利表达自己的意见和看法。
4.教育权和文化权:老年人有权接受教育和文化知识,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和保持身心健康。
5.经济权和社会保障权:老年人有权以各种方式获取生活所需,如劳动收入、退休金和社会保障等,以保障其生活水平。
6.医疗保健权:老年人有权享受医疗保健服务,包括体检、预防、治疗和康复等服务。
二、老年人权益保护的现状老年人权益保护必须得到足够的重视,但目前我们仍面临着一些挑战和困难。
1.法律保障不够完善:虽然我国有一些保护老年人权益的法律法规,但还缺乏具体可操作性强、完善的法律法规来规范老年人的各项权益。
2.社会环境不够友好:有些地区出现了幼有所养的现象,孩子们工作忙、无暇顾及老人的生活,一些老人也因此不得不独自生活。
这些社会现象常导致老年人心理上的孤独感和社会能力的下降,促进老年人身心健康的问题成为了重中之重。
3.老年人自我保护意识不够强:有些老年人因自身限制,竞争力不如其他年龄段的人,为了保障自己的生计,仍要劳动或创业,却忽略了自身的身体健康,个别老年人为了减少经济负担而在吃饭方面节省,使得健康受损,此举可能会对健康产生重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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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我国就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但这些法律条文只是对老年人基本需求,即生存性需求的保护,而随着老龄化进程的不断加快,老年人注重发展性需求和价值性需求越发明显,面对这种发展状况,这些举措显得不够具体,不够完善,因此就目前老龄化进程的现状,修改《老年人权益保护法》显得迫不及待。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已于2012年12月28日修订通过,自2013年7月1日起实施。
新《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进行了大幅修改,可以说是一次全面的修改。
法认真总结实践经验,把成熟的具有普遍意义的好经验、好做法上升为法律,以增强法律的适用性。
法条从50条增加为85条,新增单列“社会服务”“社会优待”、“宜居环境”为三章以突出对老年人优待与帮助,完善敬老与养老,保障老年人获得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精神上慰藉。
老年人享有那些合法权益?1、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老年法》第三条第一款的第一句话就讲:老年人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这里包括国家帮助和社会帮助两个方面。
国家的帮助包括:一是28条规定:国家通过基本养老保险,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
二是29条规定:国家通过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保障老年人的基本医疗需要;据我了解今年的农村新型医疗保险额每人是530元,个人与村集体出资200元,余下的330元由街道、镇出10元,区财政出320元;就是政府出大头、个人出小头,而报销最高限额可达到70%。
三是30条规定:国家逐步开展长期护理保障工作,保障老年人的护理需求;对生活长期不能自理、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失能程度情况给予护理补贴。
四是31条第2款规定:老年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或扶养人(或有无能力),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有关规定给予供养或者救助,意思就是要对其进行“五保”、“低保”和进行困难补助。
五保就是吃、住、穿、医等完全由国家和集体包下来,低保370元/人,全部由政府负责。
五是33条规定:国家建立和完善老年人福利制度,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老年人的实际需要,增加老年人的社会福利,如政府发放公交车IC卡、对60周岁老年人发80元/人的基础养老金;对80周岁、90周岁、100周岁以上的高龄老人分别发放110元、140元、500元的高龄补贴;对实行计划生育后的老人发放计划生育扶助金等。
如独生子女父母到60周岁后,生男的补贴老年全年960元、生女的补1200元。
34条还规定,随着经济的发展、物价上涨等情况,适时提高养老保障水平。
社会的帮助包括:一是35条规定:国家鼓励慈善组织以及其他组织和个人为老年人提供物质帮助,如各级慈善总会发放困难补助金等;二是36条第二款规定:负有抚养义务的组织或者个人,按照遗赠扶养协议享受遗赠后,应该承担该老年人生养死葬的义务。
2、有享受社会服务和社会优待的权利新《老年法》第四章、第五章两章自37条至59条共23条都讲这个权利。
这两章是新《老年法》新增的内容。
其主要精神是:第一,各级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发展城乡社区养老服务,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紧急救援、医疗护理、精神慰藉、心理咨询等多种形式服务(37条)。
第二,地方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村委会)应当将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如老人协会活动室、日照站、康复中心等服务设施纳入配套设施规划,政府要逐步加大投入,鼓励单位和个人增加投入,省里决定要建立6000个农村养老服务中心。
第三,38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提倡邻里间和志愿者关心、帮助有困难老年人(举下洪洋村陈建勇、白枫岙村丁安林做善事献爱心的例子),倡导老年人互助服务(银龄活动)。
第四,43条规定要兴办养老机构,对兴办养老机构的条件、人才培养、保险、土地使用也都作了明确的规定。
第五,医疗机构要在门诊、体检、保健等为老年人服务。
第六,57条规定,公共交通、公路、铁路、水路和航空客运应当为老年人提供优待和照顾。
第七,58条规定,公园、旅游景点等场所应当对老年人免费或者优惠开放。
第八,59条规定,农村老年人不承担兴办公益事业的筹劳义务(就是不出义务工)。
这里,请大家注意:以上这些优待,对常住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外埠老年人给予同等优待。
3、有参与社会发展和共享发展成果的权利,也就是有继续劳动的权利。
《老年法》从65条开始到71条止,共6条,都规定了老年人有参与社会发展和共享发展成果的权利。
第一,《老年法》第65条规定,国家和社会应当重视、珍惜老年人的知识、技能、经验和优良品德,发挥老年人的专长和作用,保障老年人参与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
第二,《老年法》第66条规定,老年人可以通过老年人的组织——老年协会、老年体育协会等组织,开展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
第三,国家为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创造条件。
根据社会需要和可能,鼓励老年人在自愿和量力的情况下,从事下列活动:①对青少年和儿童进行社会主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艰苦奋斗等优良传统教育,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关心下一代;②传授文化和科学知识;③提供咨询服务;④依法参与科技开发和应用;⑤依法从事经营和生产活动,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创办“夕阳产业”;⑥参加志愿服务、兴办社会公益事业;⑦参加维护社会治安、协助调解民间纠纷;⑧参加其他社会活动。
(68条规定)第四,《老年法》第71条规定,国家和社会采取措施,开展适合老年人的群众性文化、体育、娱乐活动,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
第五,老年人参加劳动的合法收入归老年人自己,受法律保护(69条)。
4、有获得赡养的权利《老年法》第5条第二款规定:国家建立和完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这种三结合的养老模式,既符合我国国情,也具有中国特色,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养老模式。
这里讲到以居家养老为基础,这是最基本的养老。
而居家养老主要是靠子女的孝顺去养老,也就是要靠赡养人与扶养人尽心尽责去养老。
那么,首先我们要搞清什么叫赡养人与扶养人。
赡养人《老年法》第4条第二款明确规定,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第三款也规定,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是下辈对上一辈的供养。
扶养是上辈对下辈或者同辈间的供养叫扶养,《老年法》23条规定:老年人与配偶有相互扶养的义务(是同辈间的供养);《老年法》23条第二款也规定:由兄、姐扶养的弟、妹成年后,有负担能力的,对年老无赡养人的兄、姐也有扶养的义务(也是同辈间的供养)。
搞清了赡养人与扶养人后,《老年法》又规定了哪些赡养内容?赡养内容概括起来讲,就是:“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精神上慰藉、生病时医护”这样20个字。
经济上供养:《老年法》19条第二款规定: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我看:包括衣着、水电费、柴、米、油、盐在内,每人每月应该需500元左右的赡养费用,赡养人要足额付给。
生活上照料:首先要安排好住房,一要按照16条规定办事,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能强迫老年人居住或者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
二要按照《老年法》第27条规定,尽量做到家庭成员和老年人共同生活或就近居住;老年人的住房不得侵占、不得改变产权关系,老年人的住房还要及时维修。
三要按照第15条第二款规定,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赡养人应当承担照料责任,不能亲自照料的,按照老年人的意愿委托他人或者养老机构照料。
精神上慰藉:18条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常回家看看);如赡养人在单位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
25条又规定,禁止实施家庭暴力。
生病时医护:应当按照15条规定,赡养人应当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时的治疗与护理;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
这里,还要强调一点: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5、有婚姻自由的权利《老年法》第21条规定: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
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及婚后的生活(举再婚子侄阻拦的例子,赡养人对老年人的再婚主要有四怕:一怕舆论压力大,二怕家庭财产被分割,三怕日后要赡养,四怕日后还要安葬,所以要反对老年人再婚)。
赡养人的赡养义务不因老年人的婚姻关系变化而消除。
6、有继承的权利《老年法》22条第二款规定:老年人有依法继承父母、配偶、子女或者其他亲属遗产的权利,有接受赠与的权利。
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侵占、抢夺、转移、隐匿或者损毁应当由老年人继承或者接受赠与的财产。
这里要讲一点小知识:父债子还的道理,是有条件的,就是子女继承了多少遗产,就偿付多少;子债没有父还的义务。
7、有财产拥有的权利《老年法》22条第一款规定:老年人对个人的财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或处分的权利,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不得以窃取、骗取、强行索取等方式侵犯老年人的财产权益。
这里所讲的处分可以老年人面对继承人直接处分(通常就是写分家契),也可以立遗嘱处分。
遗嘱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录音遗嘱、公证遗嘱五种。
8、有得到司法援助的权利《老年法》55条规定:老年人因其合法权益侵害提起诉讼交内诉讼费确有困难的,可以缓交、减交或者免交;需要获得律师帮助的,但无力支付律师费用的,可以获得法律援助。
9、有继续受教育的权利《老年法》70条规定:老年人有继续受教育的权利。
老话讲:活到老、学到老。
国家发展老年教育,把老年教育纳入终身教育体系,鼓励社会办好各类老年学校,如老年电大、老年大学等。
各级人民政府对老年教育应当加强领导,统一规划,加大投入。
怎样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刚才讲了老年人九个法定权利,那么,应怎样去保障呢?《老年法》72条规定:老年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被害人或者其代理人有权要求有关部门处理,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涉及到家庭成员因赡养、扶养、住房、财产纠纷、干涉婚姻自由、虐待、实施家庭暴力或盗窃、诈骗、侵占、损坏老年人财物等权利时,我们老年人应寻求有关部门——老协组织、村委会调解委员会、司法所等组织和部门,先进行调解,通过批评教育达成调解协议;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向派出所寻求解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打官司),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处。
2、涉及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失职,致使老年人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责令改正,或者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3、社会上公民侮辱、诽谤老年人,我们应该向派出所反映,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老年法》77条规定:侮辱、诽谤老年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涉及到养老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侵害老年人身和财产权益的,我们只要向主管部门反映,由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