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版社会保障研究生培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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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社会保障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社会保障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学科、专业代码:120404,授管理学学位)一、培养目标1.在社会保障领域掌握全面、坚实的基础理论、基本研究方法和较系统的专门知识,能熟练地掌握和运用一门外国语。

2.具备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和作风,具备独立从事本学科科学研究的能力。

3.能熟练运用现代科技手段,解决本学科及相关领域的实际问题。

4.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组织、管理等实际工作能力,能胜任高校、科研单位在社会保障及相关专业方面的教学、科研工作;能胜任劳动社会保障、民政、银行、保险公司、医疗单位等部门中相关的实际管理工作。

二、主要研究方向1.社会保障理论2.社会保障制度3.社会保障管理三、学习年限全日制攻读学术型硕士学位的学习年限为3年。

四、学分要求与分配总学分要求≥36学分,其中学位课学分要求≥24学分,研究环节要求≥12学分,具体学分分配如下表:五、课程设置及学分分配社会保障专业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六、研究环节与学位论文1.研究环节:(1)650.502 向系研究生指导小组成员做文献阅读和开题报告。

(2)650.502 发表1篇CSSCI刊物论文;或提交论文参加全国性的学术研讨会1次;或参加系学术活动(讲座、喻晨学术沙龙等)不少于8次;或实地调查15天以上,写1篇调查报告。

并且,参加导师要求的科研工作和助研、助教、助管工作,完成导师交给的任务。

申请提前毕业的学生必须至少发表1篇CSSCI刊物论文。

2.学位论文:(1)学位论文选题必须有较好的理论意义和社会价值;(2)论文开题答辩一般安排在第三学期,经导师审查同意后,向系研究生指导小组成员或专家做开题报告和答辩,通过后方可开展后续的论文研究和写作工作;(3)学位论文在导师的指导下独立完成,论文工作全过程执行学校有关硕士学位论文的规定。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2009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的通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2009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的通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2009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日期】2009.01.04•【文号】人社部发[2009]1号•【施行日期】2009.01.0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2009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号2009年1月4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劳动保障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劳动保障局,各副省级市人事局、劳动保障局,国务院有关部门人事、劳动保障工作机构,部属各单位:《2009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已经2008年12月30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第20次党组会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09年是新中国成立六十周年,也是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严重冲击、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关键一年。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关系国运民生,社会高度关注,改革发展的任务十分繁重。

考虑到机构改革等因素,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定于2月份适时召开,为及时指导各地做好今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部党组决定先予印发2009年工作要点。

各级人事、劳动保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改革为动力,切实履行职责,坚定信心,迎难而上,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确保完成全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各项目标任务。

2009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2009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政策措施,以开发人力资源和推进民生建设为着力点,全力稳定就业局势,加快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做好劳动关系调整和权益保障工作,协调推动各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取得新进展。

社会保障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模板】

社会保障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模板】

社会保障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一、培养目标社会保障专业培养适应21世纪社会经济发展需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有扎实的经济与管理理论基础和宽广的知识面,掌握现代管理技术与方法,有较强的社会适应性、组织实践能力和协作创新精神,并具有较熟练的外语水平,能够在国家劳动与社会保障管理与政策研究部门、民政管理部门、医疗卫生组织、大型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部门、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以及保险公司从事社会保障理论与政策研究、社会保障事务管理、以及教学工作,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应用型、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

二、研究方向1、社会保障理论与制度模式研究2、老年社会保障研究3、健康与医疗保障研究4、就业保障研究5、社会保障统计与精算研究6、社会工作与社会福利研究三、学习年限本专业学制为3年。

学生在标准学制年限内提前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和学分,符合毕业条件,经批准可提前1年毕业。

在修读年限内,学生按照专业教学计划的要求,修满规定的总学分即获得毕业资格。

四、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1.课程分为必修课(包括公共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和选修课。

学院要求学生在导师指导下选修课程。

2.研究生最低学分要求为42学分。

其中:必修课为28学分,选修课不少誉14学分,在导师指导下选择本教学计划所列的选修课应不少于4门课程。

3.课程考核方式分为考试与考查。

公共课、专业基础课采用考试方式,其他课程考核方式由任课教师根据课程内容自行选择,经学院主管领导批准后确定。

4.必修课成绩达到70(含)以上,其他课程的成绩不低于60分,才有资格申请硕士学位。

5.补修课程跨专业考生以及同等学力考生应补修2门以上本科阶段核心课程,不计学分。

补修形式及课程需由导师和学院同意。

五、培养方式1、在导师负责的前提下,充分发挥集体培养的作用,必要时采用导师小组的培养方式。

导师要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履行职责,做到因材施教,教书育人,全面关心研究生的成长。

2、教学方式除了教师授课外,可根据课程特点、性质采取专题讨论等合适的教学方式。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举办公共管理硕士(MPA)社会保障方向学位班招生有关事宜的通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举办公共管理硕士(MPA)社会保障方向学位班招生有关事宜的通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举办公共管理硕士(MPA)社会保障方向学位班招生有关事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日期】2009.05.26•【文号】•【施行日期】2009.05.2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举办公共管理硕士(MPA)社会保障方向学位班招生有关事宜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为提高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人员素质,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2008-2012年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人社部发[2009]16号)和《关于开展全国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人员培训工作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8号),经部领导批准,我部将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以下简称研究生院)合作,举办2009级公共管理硕士(MPA)社会保障方向学位班。

具体通知如下:一、报名条件凡在2006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有学士学位)的各省、市、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业务骨干或重点培养的年轻干部均可报名。

二、学习方式学习方式为在职学习,每年春季和秋季来京集中授课两次,每次二十五天左右。

三、学费学费(含论文指导及答辩费)共计3.5万元,由学员或所在单位承担并交研究生院。

来京集中学习的路费、食宿费自理。

四、资格审查与报名(一)考生须填写《2009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需提交原件两份),连同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复试时查验原件),报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局)人事教育部门审查。

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局)确定报考人选后,于6月20日前直接上报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经部内有关单位与研究生院审核同意后,7月10日前通知报考考生。

(二)符合条件的考生接到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约在7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登陆规定网址按程序进行网上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约在7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到规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确认。

社会保障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社会保障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五、培养方式及培养环节
1.研究生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制,提倡团队式指导。

2.研究生培养环节一般包括个人培养计划的制定、课程学习、学术活动、实践训练、科研实践和学位论文工作等6个主要环节。

六、开题报告
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开题报告应在学科内公开进行,具体按《南京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论文开题和中期考核暂行规定》执行。

七、中期考核
硕士生在第三学期末进行中期考核。

具体按《南京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论文开题和中期考核暂行规定》执行。

八、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工作是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研究生进行科学研究或承担专门技术工作的全面训练,是培养研究生创新能力、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主要环节。

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包括答辩资格的申请、论文评阅、答辩及学位授予等环节。

其具体要求依据《南京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暂行规定》执行。

社会保障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

社会保障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

社会保障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以下是 7 条关于社会保障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内容:1. 社会保障专业的研究生,那可得像侦探一样善于钻研!就说对各种政策的研究吧,咱得像福尔摩斯查案似的,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

比如研究医保政策,得搞清楚每一项规定背后的意义和影响。

你说是不是超级有趣?2. 咱这社会保障专业的研究生培养啊,就像是打造一把万能钥匙!要开启社会各个领域与保障相关的大门。

像学习养老保险那一块,不就像是在挖掘宝藏嘛,得找到最适合的保障模式。

难道你不想去探索吗?3. 培养社会保障专业的研究生,简直就是在修筑坚固的堡垒!得有牢固的理论基础。

拿社会救助的知识来说,那就是堡垒的基石呀,得稳稳地筑牢。

这不就是一项伟大的工程吗?4. 对于社会保障专业研究生的培养,那可是要像园丁精心培育花朵一样用心!比如培养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就像园丁照顾不同品种的花一样,要有针对性的方法。

难道这还不让人期待吗?5. 社会保障专业研究生呀,得像航海家那样勇敢前行!在学术的海洋中探索。

好比研究就业保障,不就是在寻找新的航线,为大家指引方向嘛。

你不想成为那个勇敢的航海家吗?6. 培养社会保障专业研究生得像雕塑家塑造艺术品一样细致!从基础课程到专业方向,就像一点点雕刻出完美的雕像。

例如在研究社会福利时,得精心雕琢每一个细节。

这不是超有挑战性吗?7. 社会保障专业研究生的成长,就像是运动员的成长历程!要经过艰苦的训练和不断的挑战。

像学习社会保障法律法规,那就是一次次的冲刺和跨越。

这能不让人热血沸腾吗?结论:社会保障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非常重要且充满吸引力,能让学生在这个领域深入学习和成长,为社会的保障事业做出贡献,真的很值得大家投入精力去探索和追求啊!。

社会保障专业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社会保障专业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清晨的阳光透过窗帘的缝隙,洒在我的笔记本上,眼前浮现出社会保障专业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培养方案。

这个方案在我脑海中已经构思了无数遍,现在,就让我用这十年的经验,一口气将它呈现出来。

一、培养目标社会保障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目标是培养具有良好政治素质、理论素养、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毕业生应掌握社会保障基本理论、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具备较强的研究、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培养方向1.社会保障理论与政策研究2.社会保险管理3.社会救助与慈善事业4.社会保障国际比较三、课程设置1.公共课(1)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3)英语(4)科研方法论2.专业课(1)社会保障学(2)社会保险理论与实务(3)社会保障政策与法规(4)社会保障基金管理(5)社会救助与慈善事业(6)社会保障国际比较3.选修课(1)社会保障统计分析(2)社会保障项目管理(3)社会保障信息化(4)社会保障伦理四、实践环节1.社会实践:研究生需参加为期一个月的社会实践,了解社会保障领域的实际情况,提高实际操作能力。

2.学术活动:鼓励研究生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研讨会,拓宽学术视野,提升学术素养。

五、毕业论文1.毕业论文选题应结合社会保障领域的热点、难点问题,具有一定的理论价值和实际意义。

3.毕业论文答辩应充分展示研究生的研究成果,通过答辩的论文方能获得硕士学位。

六、培养过程1.导师责任制:研究生入学后,由导师负责指导学术研究、实践环节和毕业论文。

2.学术交流:定期举办学术沙龙、研讨会,促进研究生之间的学术交流。

3.质量监控:建立健全研究生培养质量监控体系,确保培养质量。

4.奖惩制度:对表现优秀的研究生给予奖学金、荣誉称号等表彰;对违反学术道德、纪律的研究生给予相应处罚。

七、就业方向社会保障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可在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领域从事社会保障政策研究、管理、咨询等工作。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09年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计划的通知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09年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09.05.11•【字号】冀人社[2009]22号•【施行日期】2009.05.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09年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计划的通知(冀人社[2009]22号)各设区市人事局、劳动保障局,扩权县(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为做好2009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根据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会议和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十一五”规划部署,我们编制了《2009年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计划》,现印发给你们。

2009年,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任务十分艰巨,组织实施好2009年度事业发展计划,对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重点工作任务,推动“十一五”规划顺利实施,具有重要意义。

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坚定信心,应对挑战,认真抓好计划目标的分解落实。

要加强统计基础建设,完善统计指标体系,加强对计划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和监测分析,省厅将定期通报各地计划完成情况。

请各地于7月20日前将上半年计划完成情况分析报告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零零九年五月十一日2009年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计划2009年是推进“十一五”规划顺利实施的关键一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会议和省经济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不利影响,全力保就业、保增长、保稳定,以开发人力资源和推进民生建设为着力点,统筹城乡和区域发展,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一、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全方位促进就业增长,确保就业局势基本稳定。

关于全面修订2009级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doc

北京工商大学关于全面修订2009级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一、指导思想根据我国国民经济发展,尤其是轻工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发展对高层次人才所需具备的知识结构、能力结构和综合素质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及北京市有关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及研究生教育创新、培养机制改革的要求,落实学校领导关于“教育创新、优化方案、规范管理、课程改革、末位淘汰”的指示,对我校2009年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进行优化和修订,以进一步提高我校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提升我校学科建设及办学层次,为国家和社会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能力的高素质、高层次应用型人才。

二、培养目标(一)总体目标要求硕士生培养工作应强调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的学习,重视综合素质、创新和创业精神,提高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

各学科应根据本学科的特点确定其人才培养目标,并根据不同的培养目标设计与之相匹配的培养方案。

(二)人才培养定位我校培养的硕士研究生总体上定位为面向现代制造业、现代服务业不同岗位需要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三)具体培养目标要求1.学习和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树立科学发展观;有高尚的科学道德和良好的合作精神;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能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

2.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经营管理、独立承担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创新和创业精神。

了解本学科国内外发展动态,较熟练地掌握和使用一门外语。

(请各院(系)根据各学科的实际培养目标进行描述)3.身心健康,具有能够承担本学科范围内各项专业工作的良好体魄。

三、修订的基本要求(一)修订范围本次修订主要针对我校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全日制统招研究生学科、专业。

已具有一级学科授权的学科,原则上应按一级学科制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能跨二级学科制定培养方案的,可跨二级学科制定。

对于部分研究领域较宽的一级学科,需按二级学科制定培养方案的也应本着“厚基础、宽口径、重应用”的原则,体现本一级学科的总体要求。

2009级研究生培养计划制定补充说明

2009级研究生培养计划制定补充说明
各学院、2009级研究生:
由于2009级研究生研究生课程进行了重大调整,当前研究生信息管理选课系统中导入的课程为第一学期的课程,以至于进行培养计划制定时课程总学分达不到培养方案要求。

建议同学们先通过网上填写培养计划并确定,然后通过本通知附件或登录“研究生院主页—下载中心—培养表格资料”处下载2009年新发布的培养计划表填写完毕后,打印一式三份并经学生本人、导师及所在学科审查签字后交到所在学院,经主管院长审核签字后,由学院、导师和本人各留一份。

但具体要求可根据各学院的实际情况而定,对给大家学习或工作带来的不便深感歉意!
2009年提前攻博研究生是否需重新制定培养计划也根据各学院的具体要求而定。

附表:
1、北京林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计划表(2009版)
2、北京林业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计划表(2009版)
3、北京林业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计划表(2009版)
学位与培养处
2009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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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社会保障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专业代码:120404 2009版)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掌握社会保障领域理论与知识的高级专门人才。

本学科培养的硕士研究生应达到下列要求:
基本要求是:
1、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学术修养,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创新能力,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

2、熟练掌握公共管理一级学科的基础理论,系统掌握社会保障专业知识,了解国内外社会保障理论和实践的发展趋势,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

3、掌握社会保障研究的定性和定量分析方法,具备独立从事社会保障科学研究、教学工作或社会保障事务实际管理工作的能力。

二、研究方向
1、社会保障理论与国际比较研究
2、社会保障定量分析及其研究
3、社会保障政策与实务研究
三、学制和时间安排
硕士研究生实行学分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为2.5年,优秀者经批准可提前毕业,但提前毕业时间不能超过半年。

硕士研究生一般用一年半的时间进行课程学习和社会实践等,用一年以上的时间从事科学研究和学位论文工作。

四、培养方式
1、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培养采取系统的理论学习与科学研究相结合的方法。

既要使硕士生深刻、全面地掌握理论与专门知识,又要使硕士研究生掌握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和技能。

2、硕士研究生的培养方式,采取指导教师负责制和学科组培养相结合的方式。

在新生入学后,根据研究方向和双向选择原则确定每位硕士生的导师。

导师主要负责所带硕士生
的培养和指导工作。

3、硕士生的授课方式要因材施教,贯彻以培养硕士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创造能力的原则。

根据实际情况,可以采取课堂教学为主,学生自学、讨论、答疑为辅的灵活教学方式。

五、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
课程教学实行学分制。

课程分为学位课(包括公共课、专业基础课及专业课)、非学位课、必修环节三类。

研究生在规定的时间内至少应完成总计37学分的学习任务,其中学位课不少于22学分。

课程设置详细情况见研究生课程设置表。

六、课程考核方式
硕士生课程的考核可采用不同的方式,但一般需有一定量的笔试。

(一)课程考核:所有的学位课和非学位课程,都要进行考核,成绩按百分制或五等十级制记分。

(二)考核方式:学位课以笔试为主,其他课程可根据不同的情况,采用笔试、口试、笔试与口试相结合、口试与论文相结合等多种形式,具体形式应按教学大纲进行。

七、中期考核
各硕士点学院在第三学期末之前,应对研究生进行中期考核。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表现、课程学习情况、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等。

研究生课程学习考核主要考核硕士生完成课程学习的学分是否符合相关专业的培养方案要求,作为研究生能否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依据。

同时考核硕士生对学位课程学习完成的质量,以学位课程的平均绩点作为考核依据,作为授予学位的依据之一。

硕士生须完成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若中期考核不合格的硕士生,应按学籍管理规定作学籍处理。

八、必修环节
必修环节包括学术报告和社会实践。

(一)学术报告
加强研究生学术交流环节,每个研究生在学期间应在本一级学科范围内积极参加学术活动,参加学术讲座及本学科领域重要的学术会议,并做学术报告,由导师负责对其实践环节的效果进行考核和评价。

研究生参加学术讲座、学术会议或作学术报告的次数不能少于20次。

学术报告计2学分。

(二)社会实践
硕士研究生的社会实践分为以下四种形式,每位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参加其中一项活动。

社会实践计2学分。

1.教学实践(含教学助教):上辅导课及习题课;答疑及批改作业;指导实验或生产实习;编写教材及指导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等。

2.工程实践(含科研助教):参加课题研究;进行工程设计或工程试验;协助企业、科研单位及本学科解决生产、管理及科研中的技术问题等。

3.管理实践(含管理助教):参加学校各管理部门的部分行政及教学管理工作。

4.勤工助学:到用人单位兼职,担任管理、技术和劳务等工作。

社会实践安排在第三学期末之前完成,累计时间不少于4周,实际工作量不少于160学时,可以集中安排,亦可分散进行。

每位硕士研究生在社会实践完成后,填写《社会实践评价表》,其中须写明任务和要求(包括内容、时间及安排),由社会实践指导教师写出评语,包括在实践中的态度、工作量、完成质量及工作能力等。

不通过者须重新进行,否则不授予学位。

九、学位论文
硕士研究生应至少用一年左右时间从事学位论文工作。

1.学位论文应在导师指导下由研究生独立完成。

2.学位论文工作的一般程序为:文献阅读和调研、开题报告、科学研究、论文撰写、论文送审和论文答辩。

3.学位论文应理论联系实际,内容主要包括中英文摘要、选题依据、国内外研究概论、理论分析、实证分析、研究结果、参考文献等。

要求论文文句通顺、条理清晰、表达正确、格式准确、图表规范、计量单位正确。

4.学位论文对所研究的课题应在理论分析,实证分析方法,政策建议,指导实践等方面中的1-2个方面上提出一定的新见解。

5.学位论文应具有一定的难度和先进性,应反映出作者对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的掌握情况,反映出作者综合运用有关理论、方法和手段解决经济理论和实践问题的能力。

6.硕士研究生除完成学位论文外,在答辩前必须以第一或第二作者(第一作者为导师)在列入SCI、EI检索的学术刊物或《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中文重要期刊目录》所列刊物或《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所列刊物或国家科技部1405种统计源期刊或在ISTP(科技会
议索引)检索到的论文或者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认可的其他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论文1篇。

十、其他说明
社会保障专业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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