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城市社区民主与自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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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中国城市社区治理的新趋势

新时代中国城市社区治理的新趋势

新时代中国城市社区治理的新趋势中国城市社区治理是当前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中的重要一环,是社区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随着社会经济和科技的不断发展,中国城市社区治理也在不断创新和改革,出现了许多新的趋势和变化。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探讨新时代中国城市社区治理的新趋势:一、打造智慧城市社区,提升智慧化水平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智慧城市建设已经成为当前城市发展的重要方向。

城市社区作为城市基层组织之一,其智慧化建设也成为社区治理的新趋势。

通过智慧化建设,可以实现社区信息化管理、城市资源优化配置、信息公开、政民互动等目标,提高社区居民的生活品质和城市治理效率。

二、引领“互联网+社区”模式,加强社区服务当前,以互联网为核心技术,为基础的“互联网+”模式正在深入推进,其中的“互联网+社区”模式得到广泛关注。

通过运用互联网技术,打破了传统的线下服务局限,实现了线上线下有机结合,提高了社区服务的效率,让居民更加方便快捷地享受到社区服务。

三、推进社区居民自治,提高基层民主社区自治是城市社区治理新的重要方向。

社区自治是指社区居民通过选举组织,管理社区公共事务,维护社区安全和治安,保护社区生态环境等。

社区自治可以提高居民的参与度和自治能力,增强居民对社区发展的参与和管理,推动社会治理模式的全面转型。

四、注重社会组织的参与,促进社区服务创新社会组织是当前社区治理体系建设中的重要力量,通过组织居民参与社区建设和服务,推动社区管理的创新和升级。

社会组织可以发挥自身优势,为社区提供丰富多样的服务,加强社区动员和组织管理,形成以居民为中心的互利共赢的社区服务生态体系。

五、强化社区精神文化建设,提升社区凝聚力城市社区作为城市的基本单位,社区的精神文化建设是社区治理的重要任务之一。

通过文化建设,可以调动社区居民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传承和弘扬,增强社区凝聚力和归属感,推动城市社区治理体系建设不断向纵深发展。

在新时代下,中国城市社区治理的创新和改革已经成为当前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中的重要方向。

城市居民自治

城市居民自治

(城市)居民自治的内容: 可概括为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居民自治的内容居民自治的内容可概括为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一)民主选举按照《宪法》要求,城市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居民民主选举产生。

这就是说,这些人不是由政府指派或委派。

这是确保居民委员会自治性质的重要保证。

(1)居民委员会的选举形式。

居民委员会的选举有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

《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八条规定:“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本居住地区全体有选举权的居民或者由每户派代表选举产生;根据居民意见,也可以由每个居民小组选举2—3 人选举产生。

”由全体有选举权的居民参加的选举是直接选举,由户代表和居民小组代表参加的选举是间接选举。

(2)居民委员会的任期。

《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八条规定,每届居民委员会任期为三年,也就是说,居民委员会每三年要选一次。

(二)民主决策民主决策,就是由居民会议讨论决定社区的公共事务。

这是社区居民的民主权利之一,每个居民都有权参与决策社区公共事务的过程。

在现实中,居民会议除了《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的三种形式外,还有社区协商议事会、社区听证会等。

在实践中,社区讨论决策事项时,一般都是召集利益相关者参加,无关的人可以不参加。

这样,既可以尊重居民的参与权、决策权,调动居民参与决策的积极性,又可以避免无谓占用利益无关居民的时间和精力,产生扰民现象。

(三)民主管理民主管理主要是由社区组织居民就社区内的一些事务,如社区治安、环境卫生、房屋出租等订立公约,实现社区的事情大家管。

(四)民主监督民主监督主要是把居民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和涉及居民切身利益的公共事务,如低保户的评定及其办理程序、社区物业管理等,及时向居民公开,召开居民评议会、社区听证会等,听取居民意见,接受居民监督。

案例:成都市府青路街道八里庄社区开展居民自治取得成效的典型案例案例一、居民自己当家,议事会解除不称职清扫员八里庄社区二环路北四段“农转非”7号院,是一个20多年前建设核工业部“四一六医院”征地后形成的老院落,院内161户居民大多为原“圣灯乡平安村四组”农转非的安置人口,其次为“四一六医院”的职工宿舍。

论城市社区建设是发展城市基层民主的重要路径

论城市社区建设是发展城市基层民主的重要路径

中AD MPGP J L校 一FNC OTEC U都G NHU曩 RRE嘲 共E党豳 IT 黼 N o■ CYF AC I P市 LH AC 成E o L委 OL
决策 、 民主管理 、 民主监督 的运行机制 , 逐步实现社 区 居民的 自我管理 、 自我教育 、 自我服务 、 自我监督 , 建
发展以城 市居民 自治为特征的城市基层民主 , 是
我国城 市经济体制改革和社会政治变革的必然产物 ,
单位 , 的领导下 , 在党 自己组织起来 , 建立社 区 自治组
织, 在社 区 内依法 实行 民主选举 、 民主决 策 、 民主 管 理、 民主监督 , 实现 社区居 民 自我管理 、 自我教育 、 自 我服 务 、 自我监督 。社区 自治的 目的是使人民获得权 益 , 大基层 民主 , 扩 采用 民主协 商 、 民主决策 、 民主 管 理的 手段 , 员社 区内各种组织 、 动 成员共 同为社 区发

了活力 , 有利于加强与改善党和政府对城市基层工作
的领导 , 有利于从根本 上解决城市基层社会各种矛盾 和复 杂问题 , 维护城 市基 层社会 的安定团结 , 利于 有
于推进 中国社 会民主化进 程具有十分 重要 的战略意
义, 它是城市居 民参与政治生活 、 表达 利益要求 , 实现
合法权益 的最直接的平 台, 它为公民在广泛而直接的
发社 区居民共建共享的 内在动力, 在共建共享 中发展 民主 , 在发展 民主中推动共建共享。 关键词 : 市社 区建设 ; 城 城市基层 民主 ; 发展 路径 收稿 日期 :09 0 — 0 20 — 2 2 作者简介: 郑卫 国, 成都行政 学院领导科 学教研部主任 , 教授。 四川成都 ,110 ( 601) 中图分类号 : 6 D2 2 文献标识码 : A 文章编号 :0 8 6 92 1 )2 0 1 — 5 10 — 7 (0 0 0 — 0 5 0

社区民主建设与管理制度

社区民主建设与管理制度

社区民主建设与管理制度社区民主建设与管理制度是现代社会发展的需要,是为了增强社区居民的参与感和自治能力,促进社区的和谐发展而建立的一套管理和决策机制。

本文将从社区议事会、居民自治委员会、社区公众参与等方面,探讨社区民主建设与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和实施方法。

一、社区议事会社区议事会是社区民主建设与管理制度的核心组织。

它由社区居民选举产生,负责协调社区内各项事务、决策社区重要问题。

为了确保社区议事会的民主性和代表性,应实行定期换届制度,并加强对议事会成员的培训,提升他们的管理水平和决策能力。

社区议事会应建立完善的议事规则,确保决策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议事会成员应进行充分的讨论和辩论,听取社区居民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其纳入决策过程。

同时,议事会应及时向社区居民公布议事会的决策和原因,增加信息透明度,增强居民对议事会的信任。

二、居民自治委员会居民自治委员会是社区民主建设与管理制度中的基层组织,是居民参与社区管理的平台。

居民自治委员会由社区居民选举产生,代表居民权益,承担着引导居民参与社区事务的责任。

居民自治委员会应积极开展社区居民的意见收集和沟通工作,组织开展居民满意度调查,了解居民的需求和意见,并及时反馈给社区议事会。

此外,居民自治委员会还应组织各类社区活动,增进居民之间的交流和友谊,促进社区的和谐发展。

三、社区公众参与社区公众参与是社区民主建设与管理制度的基础和保障。

社区管理应该充分考虑和尊重居民的利益和意见,保障居民参与决策的权利,并提供参与的途径和渠道。

社区应建立信息发布机制,将社区事务的相关信息及时公布给居民,提供居民参与的机会。

同时,社区还应建立居民代表制度,选举产生居民代表,让他们参与社区事务的决策和管理。

此外,社区还可以组织居民参与社区管理的培训和交流活动,提升居民的管理和组织能力。

结语社区民主建设与管理制度对于社区的发展和居民的福祉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建立社区议事会、居民自治委员会和社区公众参与机制,可以促进社区的共识形成,增加居民的参与感和归属感,提升社区的整体管理水平和居民的生活质量。

浅议我国城市社区居民自治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议我国城市社区居民自治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议我国城市社区居民自治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作者:班建新,王晓莉来源:《吉林省教育学院学报·上旬刊》 2014年第5期班建新,王晓莉(昌吉学院,新疆昌吉831100)摘要:建设社区居民自治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必然结果。

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实践,我国城市社区居民自治已经取得了显著的成就,但仍存在许多问题,如社区居民和住区单位参与热情不高;社区居民自治的法律法规滞后;城市社区居民自治的硬件环境有待进一步加强和优化等。

这些问题都制约了城市社区居民自治的有序发展。

关键词:城市;社区居民;自治;有序发展中图分类号:C91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1580(2014)05—0130—02本文是作者主持的昌吉学院硕士启动基金资助项目《我国城市社区党建研究——以新疆昌吉市延安北路街道社区为例》(2011SSQD004)阶段性成果。

收稿日期:2013—11—27作者简介:班建新(1981—),男,河南夏邑人。

昌吉学院团委,讲师,硕士,研究方向:党的建设与理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

王晓莉(1981—),女,新疆吉木萨尔人。

昌吉学院中文系,助教,研究方向: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

居民自治作为基层群众自治在城市社区的主要表现形式,是居民在社区治理、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中实行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是人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的重要方式。

社区居民自治的充分发展,对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将产生十分深远的影响。

一、社区居民自治的内涵及意义根据我国现行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居民自治组织是指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以城市居民居住地区为纽带和范围设立,并由居民选举产生的成员组成,实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社会自治组织,具有自治性、群众性、基层性的特点。

居民自治组织既不是一级政权组织和行政组织,不属于国家行政机关的任何一种,又不是国家行政机关的派出机关。

同时,居民自治组织虽然与其他社会组织,如妇联、青联、业主委员会、志愿者协会等,有一定的共同之处,但在设立、任务、服务对象、作用等方面却明显不同。

【2】居民自治_中国城市社区建设的新目标_费孝通

【2】居民自治_中国城市社区建设的新目标_费孝通

居民自治:中国城市社区建设的新目标费孝通内容提要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度发展,促使当代中国社会结构随之发生新的变化。

城市社区的人群在内部必然形成不同的关系和组织结构,在外部必然要求不同的管理模式和服务方式。

这就要求社区建设的目标中,确立起以群众自治为核心的基层民主化的主导方向。

居民作为现代化、民主化意义上的市民参与社区管理,应在文化认同、价值观、思想方法和生活方式上寻找社区认同和自组织基础,城市基层政府要及时充分授权给居民,培植“草根民主”,从而顺利建立起社区居民的自治体系。

关键词 居民自治 基层民主 社区建设 新目标 研究城市社区建设是我近几年给自己定的一个工作内容。

我从研究乡土社会开始,到研究农村变化,后来研究小城镇,现在进入了大城市、大都市,伴随中国社会走了一条城市化的道路。

我认为,如果把传统中国社会看作城市化进程中农村一端,那么到现在,我们还没有完成整个城市化过程。

这个未完成不单单指人口向城市集中的过程或者工业化的过程,还指人本身的变化过程,从农民到市民的变化过程。

即使像北京、上海这样已经形成多年的大都市,随着城市不断发展,也面临着本市和外来农民的市民化以及他们和原有市民一起的现代化问题。

今天的社区建设可以看作一个城市化过程的继续,既是城市发展的继续,也是市民现代化的继续。

我们需要在都市形成、演化过程和这个过程中所生成的文化和社会遗产的背景上,探讨今天对社区建设的深化研究和理解。

一计划经济时代的一个重要的特点,就是“单位制”的影响,几十年里许多城市是以工作单位作为城市基本单元组织起来的,在城市居民生活方面,单位常常是主导的因素,很多居住区是属于某一个单位的,居民都是同一个单位的同事,个人自主空间不大,因为计划经济不仅是对物质产品的计划生产,也是对人和人的生活的计划安排。

计划经济下单位制和居住方式之间,是有某种协调性的。

国营单位中强烈的“公有”气氛,与居民邻里之间“共享”的气氛,相辅相成,人们在观念上也倾向于“共有”的感觉。

最新-社区建设应充分发挥社区居民的自治作用 精品

最新-社区建设应充分发挥社区居民的自治作用 精品

社区建设应充分发挥社区居民的自治作用1一、社区居民自治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推进城市社区建设,是新形势下城市管理和现代化建设的迫切要求。

以年底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重大决策为标志,我国社区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与此同时,社区自治作为社区建设的重要内容,各地也作了不少探索,积累了不少经验。

应该看到,对照现行的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对其组织性质的界定,即“三自”(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要求,还存在名不符实之处,社区居民委员会作为一个群众性的自治组织,作为一个独立于政府和企业之外的社会组织系统,怎样充分发挥其自治作用,笔者认为首先必须重视和解决好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⒈社区居民自治组织管理职责模糊不清。

首先,长期以来,人们一直把街道管辖的行政区域作为社区范围,这就导致街道办事处一身两任,既作为政府派出机构,又作为社区居民代表,行使社区自治管理职能,其直接后果是现有社区管理体制确立以后既没有明显减轻政府的社会管理负担,也未从更深层次上提高广大居民的民主参与社区自治的意识。

其次,由于政府、街道办事处与社区居民委员会是事实上的领导与被领导关系,把居委会看作是下属的行政性单位,而且在办公经费来源上直接依靠政府的提供,所以政府就很轻易地把自己承担的有关职能延伸到社区居民委员会,使得居委会的日常工作不得不服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安排,从而陷入了大量繁杂的具体事务之中。

组织法明确规定了居委会必须承担一定的政府托付的工作或转移的职能,但同时也明确指出,这种托付或转移不是无限的而是有限的,然而实际情况大大超出了法律的原则规定。

据笔者调查居委会承担的工作中,仍有%左右的工作不属于其职责范围,其中大部分内容如计划生育突击、民事纠纷调解、人口普查工作、特困户和低保对象调查摸底等工作,就应由政府自己职能部门或中介组织承担,若由居委会承担势必会削弱居委会自治组织的管理职能。

显然,长此以往,这种由政府直接管理社区的做法,将失去依靠社区居民开展社区建设的真正意义。

社区治理现代化:参与式民主与和谐社区建设

社区治理现代化:参与式民主与和谐社区建设

社区治理现代化:参与式民主与和谐社区建设社区治理一直是社会发展中的重要议题。

传统的社区治理模式往往以单一权力机构为主导,居民参与度低,导致治理效率低下和越来越难以满足社会多元化需求的问题。

为解决传统社区治理模式带来的挑战,越来越多的地方呼吁推动社区治理现代化,倡导参与式民主与和谐社区建设。

参与式民主参与式民主是现代社会治理的重要理念之一。

它强调居民在决策过程中的参与和决策权,旨在增强社会公正、民主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在社区治理中,参与式民主可以为居民提供更多决策的机会,让居民参与社区事务管理、规划和决策,增加其对社会事务的了解和认同感。

通过提高居民的参与度,社区治理可以更加民主化和透明化,提高治理效率和公信力。

在推动参与式民主的过程中,政府和社区组织需要积极引导和支持。

政府应倡导社区自治,推动社区事务公开透明,设立适当的参与渠道和机制,鼓励居民积极参与社区决策。

同时,社区组织应加强对居民的宣传教育,培养居民的民主意识和责任感,引导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各个环节。

和谐社区建设和谐社区建设是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内容。

和谐社区不仅仅是物质环境的和谐,更是社会关系、文化交流和社会秩序的和谐。

在推动社区治理现代化的过程中,建设和谐社区至关重要。

和谐社区建设需要充分考虑各类人群的需求和利益,促进社会成员之间的理解和沟通,增进社会凝聚力和归属感。

和谐社区建设还需要注重社会公平和正义。

社区治理不能让利益集团或少数人垄断资源和权力,而是要让更多的社区成员分享社区发展的成果和资源。

只有当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都体现了公平和正义,社区才能实现真正的和谐与稳定。

结语社区治理现代化是社会治理的必然趋势,也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需要。

参与式民主和和谐社区建设是推动社区治理现代化的有效途径,可以提高社会治理的效率和民主性,增强社会的凝聚力和稳定性。

希望在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社区治理现代化的目标能够尽快实现,为社会的和谐与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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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社区治理 ,增强居 民对社区的心理认 同
二、 城 市社 区 民主与 自治 建设 的重 要 性分析
社 区自治是世界各国应 对经济全球 化、 城市治理变革挑战的重要举措。城市管理也
应 主动迎接 挑战, 不 断完善社区 自治组织 的 建设,实现社 区的 自我管理 、自我服务和社
会参与 。 ( 一) 加强社会主义 民主政治建设
推进社区建设 ,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 加快城市现代化进程的重要任务 。改革开放 以来 , 我 国城市化进程大大加快 ,城市数量 和城市人 口快速增长 。 扩大社区 自治建设工 作, 才能真正促进和谐社 区的发展。
新 中国成立后 ,我 国在城市基层设立 了
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 , 形成 了区、 街道 、
文通过分析研 究社区民主与 自治的发展状 况,提 出加强城市社区民主与 自治的几个主要措施 ,旨 在 通过 对城 市社 区民主 与 自 治发展的研究,利于以后社 区发展能够
扬长避短 ,促进பைடு நூலகம்会经济发展 。 关键词 : 城市社 区;民主 ; 自治 ;发展


城 市社 区民主 与 自治建设 概述
问题, 居委会在管理上力不从心 ;居委会的 规模设置偏小, 难以适应城市建设快速发展
的要求 ;居委会的权限、职能定位存在模糊
转发 ( 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 城市社 区建设
的意见 )的通知 》 标 志着我 国城市社 区建设 开始进入普及 推广 阶段 。 城市社 区的建设工
作得到 日益的关注与快速 的发展 。 我 国学者通常认 为, 社 区就是 一种区域
指导下取得 了一定的成绩 , 社 区的硬件设备 建设完善 , 社区的功能逐渐增大 , 但是还是
存 在以下 问题 : ( - 一 ) 社 区法律建设落后,居委会管理色 彩过浓
的倾 向, 在一定程度上不能尽其 职、出其力。 ( 二) 完善社 区民主 自治管理制度
目前 ,没有制定明确 的有关社 区民主 自 治制度 ,要适应社 区的发展 ,建立起 良好 的 民主 自治运行机制是必不可少的。
展。
五 、城市 社 区民主与 自治建设 措施
城市社区民主与 自治建设还不够完善 , 在建设 的过程 中要针对不 同的问题 ,积极采
( 四) 扩大社区 自 治建设工作 , 促进和
谐社区的发展
取正确 的建设措施才能促进其建设 。 ( 一 )加强相关法律建设
加快相关法律建设,是实现社区民主自 治的关键 。随着我国政治经济的发展 ,现有 的社 区的居委会 管理模 式 已经不 能完全满 足社 区有 的发展要求 ,面对流动人 口、 下 岗 职工 、人 口老龄化 、社会治安 、计划生育等
足够的法律保障社 区工作展开 , 社区难以有
更高的发展水平。
感 ,激发居 民参与社 区治理的主人翁意识 。
( 三) 增 强社 区居民民主参与意识
( 二) 社区居民参 与意识较弱 随着现代商品房经济 的迅速发展 , 社区
居民相互之间缺乏沟通 ,有部分居 民认为社
社 区管理 的最终 目的是社 区 自治 ,因 而。 在社 区发展 中, 社 区居 民的参与度就变 得很重要 。在社 区民主与 自治过程 中, 充分
法 学论坛 2 0 1 4年 1月 ( 中)
论城市社区民主与 自治建设
张 方掂
( 山 西财 经 大 学 , 山 西 太 原 0 3 0 0 0 6 )
摘要 :随着我国社 区民主建设和社 区自治建设的发展, 小政府 、大社会 ”的格局 正在形成 ,而社会 的管理 以社 区管理尤为突 出。基 于以上所提及的背景条件 ,本
居委会 辖 区三级法定 性社 区和 三级社 区组
织体系 , 推到 了我国城市社区建设 。 2 0 0 0 年 1 1 月, 中共 中央办公厅 、 国务 院办公厅联合
下发 《总共 中央办公厅、国务 院办公厅关 于
三、 我国城 市社 区民主 与 自治 建设 的 现 状
虽然 我 国城市 社区建设在 国家政 策的
是建立起居民民意传达机制 。 规范社
区居 委会 办理居 民事务 和受理居 民诉 求 的 办法和程序 ,使社 区居 民自治形成规范 、 稳 定 和有效 的工作机制。 二 是营造居 民参与社 区治理的环境 。 鼓 励 社 区居 民参 加社 区居 民代表 大会 或组成 业主联合会 、文体协会、志愿者协会等方式
社 区是城市的基本组成单元 ,以社区为 载体 ,以居 民为主体,才能把精神文 明建设 真正落到实处 ,收到实效 ,才能使社 区居 民 的文明素质在建设 中不断得到提高 。
低。
城市社 区建设工作发端 于 2 0 世纪 5 O 年 代。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各国特别是不发达 国 家面临着贫 困、疾病 、失业 、经济发展缓慢 等一系列 问题 ,为了解决这些 问题 ,各国开 始注重发展社 区建设 , 利用社区建设协助政 府的管 理 。城市 社 区建 设也 在此 时得到 发

性的社会 , 就是人们凭感官能感受 到的具体
化 了的社会 。本文研究 的社 区是指人们组成 的社会共同体的社区。
根据 《 中华人 民共和国城市居 民委员会
组 织法 》第二条规定 :“ 居 民委 员会 协助不 设 区的市、市辖 区的人 民政府或者它 的派 出 机关开展工作 ” 。从这可以看出居委会 只是 具有协 助政府 的义务 , 并 不具有代 理政府部 门行使 职权的行政管 理职能, 但是 实际上社 区承担 了大量来 自 政府 的职能工作。再加上 现有 的有关社区管理 的法律条文缺乏 , 没有
随着我 国社会经济的发展 , 居 民对社 区
事务 日益关 注 ,社 区发展 需求 也更 加的 复 杂。 居 民委员会原有 的管理方式很难适应形 势发展的需要。面对 流动人 口、下 岗职工 、 老龄工作、 社会治安 、 计 划生 育等各种 问题 , 城市 社 区民主与 自治管 理也就 发挥 了重 要 的作用 。 ( 二) 促进社会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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