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收交工会会费的通知-工发[1978]101号
关于收取工会经费的通知

关于收取工会经费的通知第一篇:关于收取工会经费的通知关于收取工会经费的通知各项目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四十二条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经费;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
经费使用的具体办法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
第四十三条企业、事业单位无正当理由拖延或者拒不拨缴工会经费,基层工会或者上级工会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拒不执行支付令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的规定,公司工会有依法向承接工程的项目部及其职工收取工会经费的权利,各项目部及其所有职工有缴纳工会经费的义务,公司工会决定:凡新公司成立以来承接的工程项目,一律按工程总造价的2‰收取工会经费。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缴纳。
对于不愿加入工会的项目部或职工,工会将按规定收取工会组织准备金。
二O一二年七月一日第二篇:经费收取申请书经费使用说明书为了进一步推进社团的发展,本社团2012年上学期对成员收取每人5元的经费。
一、经费收取:暂由(副队长)黄伟红负责收齐二、经费保管:由(队长)李军华暂带保管,选出财务管理人员后由财务管理人员负责保管。
三、经费使用:1、2、3、4、5、用于表演时购买道具、租服装、化妆品。
用于购买部分奖品,奖励训练积极分子。
用于内部举办的活动;如:大食会、联谊等。
用于购买机器设备。
用于内部训练用具;如:电池、小丑服等。
四、经费说明:每笔经费的支出都必须以单据或证明书为证,每笔经费的使用与成员们汇报;每月或每学期总结经费使用情况与剩余状况。
社团部综艺队2012-5-1第三篇:工会经费代收通知关于做好代征工会经费(筹备金)前期准备工作的通知按照津政办函[2013]59号文件精神,自明年1月1日起,我市工会经费收缴工作一律由地税部门负责代征。
为做好前期准备,保证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一、代征工会经费的方式方法:1、地税部门负责工会经费(筹备金)的代征、统计,为工会提供缴费信息,协助工会催报催缴。
工会会费收缴管理制度

工会会费收缴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加强工会经费的管理,根据《中国工会章程》、《工会法》和《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工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会费收缴管理工作应遵循依法合规、民主管理、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三条会费收缴范围(一)工会会员的会费;(二)工会非会员的会费;(三)工会开展活动的收入;(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四条会费收缴标准(一)工会会员的会费按照会员月平均工资的0.5%收取,最低不少于20元/月。
会费标准可根据工会实际情况和会员意愿适时调整,报上级工会批准后执行。
(二)工会非会员的会费按照工会会员会费的50%收取。
(三)工会开展活动的收入包括活动门票收入、赞助收入等,具体标准由工会委员会根据活动性质和规模制定。
(四)其他合法收入包括政府资助、社会捐赠等,按照相关规定管理和使用。
第五条会费收缴程序(一)工会会员加入工会时,应一次性缴纳当年度会费。
工会应在收到会费后及时出具收据。
(二)工会会员的会费由所在单位工会委员会负责收缴,每月工资发放时一并收取。
(三)工会非会员的会费由所在单位工会委员会负责收缴,按照非会员名单和会费标准收取。
(四)工会开展活动的收入由活动组织单位负责收缴,并按照规定管理和使用。
(五)其他合法收入由取得收入的工会组织负责管理,按照相关规定使用。
第六条会费使用和管理(一)会费主要用于工会开展活动、维护职工权益、工会工作人员工资及福利待遇等。
(二)会费使用应遵循民主程序、公开透明的原则,经工会委员会讨论通过,并报上级工会备案。
(三)会费使用过程中,应建立健全财务制度,设立独立账户,实行会计核算和审计监督。
(四)会费使用情况应定期向会员公布,接受会员监督。
第七条会费收缴和管理工作的监督(一)工会委员会应定期向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报告会费收缴和使用情况,接受会员监督。
(二)上级工会应定期对下级工会的会费收缴和管理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三)工会委员会成员、财务工作人员等涉及会费收缴和管理的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不得侵占、挪用会费。
关于收缴工会会费的通知

收缴工会会费的通知在当今社会生活中,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通知,通知的种类比较多,根据其不同的作用可主分为转文性通知、指示性通知、事务性通知、任免通知等。
在写之前,可以先参考范文,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关于收缴工会会费的通知,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公司所属各单位工会:为了规范基层单位工会会员会费收缴及使用,根据上级工会要求,依照《工会法》、新《工会会计制度》、《工会财务管理办法》及《关于在全局工会开展会计基础达标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特重申工会会费收缴及使用办法,请各基层工会遵照执行。
一、会费交纳对象及收缴标准“凡是工会会员应按规定标准缴纳会费。
加入工会组织的.会员按照本月标准工资的xx%向所在单位工会交纳会费,没有固定收入的会员可按本人上月所得工资额计算交纳会费,工资尾数不足10元的部分不交纳会费。
”工会会员交纳会费的标准工资收入,其标准是:凡作为工资发放的,应计算交纳会费;凡作为津贴、补贴、奖金发放的,不计算交纳会费。
各基层单位工会根据工资标准计算会员月度应缴会费标准,可按季度进行收缴。
二、基层会员费使用办法基层单位工会收缴的会员费原则上由基层单位直接使用,可用于组织会员开展集体文艺、体育活动的各项费用。
不可用于购置办公用品,招待就餐等与工会会员活动无关项目。
三、会费的财务管理基层单位会费收支应量入为出,不得超支。
支出过程中必须有正规单据,以便公司工会进行账务处理。
各项收支应定期向会员进行公开。
收取会费时必须按每位会员的收取标准,收取金额,收费期间绘制表格,据实收取。
按照规定用途进行各项活动,应有正规发票。
根据集团公司会计达标要求,发票填列应按下面要求:“原始凭证名称与经济业务内容相符;凭证填制日期与经济业务发生的日期相符;经济业务与合同、协议、订货单等相符;品种、数量、单价填写正确;大写和小写金额相符等。
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验收证明。
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收款单位和收款人的收款证明。
劳务派遣员工能否参加工会

劳务派遣员工能否参加工会第一篇:劳务派遣员工能否参加工会劳务派遣员工能否参加工会一,劳动者必须参加工会组织吗根据《中国工会章程(修正案)》第1条规定:“凡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或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承认工会章程,都可以加入工会为会员。
”第2条规定:“职工加入工会,由本人自愿申请,经工会基层委员会批准并发给会员证。
”综上,劳动者参加工会组织属于自愿,是劳动者的权利。
二,劳务派遣员工可以参加工会组织吗劳动合同法第64条规定:“被派遣劳动者有权在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依法参加或者组织工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组织劳务派遣工加入工会的规定》(总工发[2009]21号)第1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都应依法建立工会组织,吸收劳务派遣工加入工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
劳务派遣工应首先选择参加劳务派遣单位工会,劳务派遣单位工会委员会中应有相应比例的劳务派遣工会员作为委员会成员。
劳务派遣单位没有建立工会组织的,劳务派遣工直接参加用工单位工会。
”上述法规规定了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都必须建立工会组织,被派遣劳动者无论是在劳务派遣单位,还是在用工单位,都可以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
三,员工工会会费如何收取以及劳务派遣员工工会经费来源《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收交工会会费的通知》(工法[1978]101号)规定:“工会会员每月应向工会组织交纳本人每月工资收入百分之零点五的会费,工资尾数不足十元的不计交会费。
”本条应同样适用劳务派遣员工。
企业普通员工的工会经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42条规定由企业按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的经费;而对于劳务派遣员工缴纳的工会经费来源是哪里呢?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组织劳务派遣工加入工会的规定》(总工发[2009]21号)第3条规定:“劳务派遣工的工会经费应由用工单位按劳务派遣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提取并拨付劳务派遣单位工会,属于应上缴上级工会的经费,由劳务派遣单位工会按规定比例上缴。
关于开始收缴工会会费的通知20200623

关于开始收缴工会会费的通知
各位工会会员:
工会会员交纳会费是会员应承担的义务,同时也是会员在工会组织内部享受权利的物质基础。
会员缴纳工会会费,既体现了会员的组织观念,又密切了会员与工会组织的联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第一章第四条,会员应履行“遵守工会章程,执行工会决议,参加工会活动,按月交纳会费”的义务,经XXXXX工会委员会决定,从2020年起,各基层工会会员需按月收缴工会会费。
具体通知如下:
一、收缴对象
XXXX工会在册正式员工(工会会员)。
二、交纳标准
全体会员根据全国总工会颁发的《关于收缴工会会费的通知》相关规定,参照XXXX工会会费标准缴纳,每人每月收缴会费叁元整。
三、收缴方式
每月从工资中扣除。
四、工会会费的用途
全部用于组织工会文体活动、慰问活动等。
特此通知。
XXXXXXXXXX工会委员会
XXXX年XX月XX日。
工会经费规定大总结

工会经费一、工会经费收入范围工会经费收入包括:1、会费收入。
指工会会员依照规定向工会组织缴纳的会费。
2、拨缴经费收入。
指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依照规定向基层工会拨缴的经费,或上级工会委托税务代收后按规定比例转拨基层工会的经费。
3、上级补助收入。
指基层工会收到上级工会补助的款项。
4、行政补助收入。
指所在单位行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国家的有关规定给予工会的补助款项。
5、事业收入。
指工会附属独立核算的企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非独立核算的附属事业单位的各项事业收入。
6、投资收益。
指基层工会对外投资发生的损益,如购置国债或企业债券取得的收益。
7、其他收入。
指基层工会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如银行存款利息、接受捐赠收入等。
二、工会经费支出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规定,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工会委员会的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奖励、补贴,由所在单位支付。
社会保险和其他福利待遇等,享受本单位职工同等待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其他有关文件精神,应当由各级财政和企业、事业、机关等单位行政方面承当的费用,不得由工会经费开支。
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效劳和工会活动。
基层工会要按照所在省级工会确定的经费分成比例,及时足额上解经费。
留成经费支出包括:1、职工活动支出。
指工会为会员及其他职工开展教育、文体、宣传等活动发生的支出。
基层工会应将会员缴纳的会费全部用于会员活动支出。
职工教育方面。
用于工会开展职工教育、业余文化、技术、技能教育所需的教材、教学、消耗用品;职工教育所需资料、教师酬金;优秀学员(包括自学)奖励;工会为职工举办政治、科技、业务、再就业等各种知识培训等。
文体活动方面。
用于工会开展职工业余文艺活动、节日联欢、文艺创作、美术、书法、摄影等各类活动;文体活动所需设备、器材、用品购置费与维修;文艺汇演、体育比赛及奖励;各类活动中按规定开支的伙食补助费、夜餐费等;用会费组织会员开展集体活动等。
工会经费收支核算及管理—收支科目使用

▲账务处理:
例5:某市总工会为宣传劳动合同法, 开展大型主题咨询 活动,支付场租费50,000元, 用支票支付。
借:维权支出——劳动关系协调费 50,000
贷:银行存款
50,000
例6:某集团工会组织本系统安全员举办
生产安全知识培训暨经验交流会,发生材料费 10,000元,场租费20,000元,食宿费10,000元, 用支票支付。
全国总工会财务部关于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会会员交纳会费 问题 的通知(工
财字1994年69号)
▲账务处理: 收到会员缴纳会费时: 借:库存现金 10,000 贷:会费收入 10,000
将会费存入银行时: 借:银行存款 10,000 贷:库存现金 10,000
二、拨缴经费收入
▲概念:基层单位行政拨缴、下级工会按规定上缴及上级工 会按规定转拨的工会经费中归属于本级工会的经费及建会 筹备金。
例16:市总工会为贯彻《物权法》,切实加
强工会资产管理,组成领导小组清理本级
资产权属方面的问题,前往档案馆查阅有
关资料,发生文件复印费500元,以现金支
付。
借:业务支出——其他业务支出
500
贷:库存现金
500
四、行政支出
▲概念:行政支出是指工会为行政管理、后勤 保障等发生的各项日常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 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和 其他行政支出。 ▲账务处理:
▲账务处理:
例12:某集团工会召开工会代表大会发生费用5,000
元。用支票结算。
借:业务支出——会议费 5,000
贷:银行存款
5,000
例13:某集团工会召开组织所属基层工会新上任基 层工会主席参加工会业务培训,支出费用发生场 租、教材等费用30,000元 。
关于公司收缴工会会费的通知

关于公司收缴工会会费的通知
关于收缴工会会费的通知
分公司各部室/班组:
缴纳会费是工会会员应尽的义务,同时也是工会会员在工会组织内享受权利的物质基础。
为进一步规公司工会会费的收缴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费缴纳标准
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下发的《关于收缴工会会费的通知》有关规定,会员按月工资的0.5%缴纳会费(缴纳基数为: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尾数四舍五入到角。
二、收缴范围
分公司所有在职员工(入职即会员)
三.收缴办法及执行时间
1、各基层工会组织委员负责会费收缴工作,做到会费收缴法律化、制度化。
每年6月20日、12月10日前以各基层工会为单位统一上缴会费。
2、各基层工会上交的会费,每年按一定比例返还给各基层工会,用于开展各项活动。
请各基层工会严格按照本通知执行。
二O一六年六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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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收交工会会费的通知
正文:
----------------------------------------------------------------------------------------------------------------------------------------------------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收交工会会费的通知
(工发[1978]101号)
各省、市、自治区总工会,铁路总工会:
根据《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现将有关工会会费收交的几个问题通知如下:
一、工会会员每月应向工会组织交纳本人每月工资收入百分之零点五的会费,工资尾数不足十元的不计交会费。
二、学徒工会员,一律按每人每月人民币五分交纳会费。
三、无固定收入的会员,可按本人上月所得工资额计算交纳会费。
四、会员所得各种奖金、津贴、稿费收入以及按劳动保险条例或其他法令规定所领取的各种补助费、救济费、退休金、退职金等,均不交纳会费。
五、关于按新办法收交会费的时间,不作划一的规定。
凡工会组织健全、条件具备的,均可在“中国工会章程”正式通过后,即一九七八年十月二十一日以后的第一个收交工会会费月份改按新办法收交会费。
凡工会组织不够健全的,应尽快地进行整顿,健全组织,做好准备,尽快按新办法收交会费。
但除新建工会组织以外,最迟均应在一九七九年一月份,改按新办法收交会费。
六、收交的会费,暂时全部留在基层工会掌握使用。
一九七八年十一月十三日
——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