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天津市2021年发展夜间经济重点工作》的通知
天津市商务局关于印发打造我市夜间经济街区可持续高品质发展2.0版实施方案的通知

天津市商务局关于印发打造我市夜间经济街区可持续高品质发展2.0版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商务局•【公布日期】2019.08.02•【字号】津商市场〔2019〕14号•【施行日期】2019.08.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正文天津市商务局关于印发打造我市夜间经济街区可持续高品质发展2.0版实施方案的通知津商市场〔2019〕14号各区商务主管部门:为认真落实市领导批示要求,推动我市夜间经济街区持续繁荣发展,结合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我局制定了《关于打造我市夜间经济街区可持续高品质发展2.0版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2019年8月2日关于打造我市夜间经济街区可持续高品质发展2.0版的实施方案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经过全市各区、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我市夜间经济街区建设取得良好成效,成功打造完成夜间经济1.0版。
红桥运河新天地、和平五大道、南开时代奥城、河东爱琴海、河北意式风情街等一批夜间经济示范街区相继开街运营,成为市民游客夜晚消费休闲的新热点,形成人气旺、活力足、潜力大、销售火、带动力强的夜间经济发展新格局,“夜津城”品牌效应明显,极大提升了城市吸引力和美誉度。
按照鸿忠书记、国清市长实地调研时的指示精神,湘军副市长明确要求,有关部门要紧密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着力打造我市发展夜间经济2.0升级版。
要继续秉持“以人民为中心,更好服务市民和国内外商旅客人,擦亮夜间经济名片”的工作理念,坚持“科学规划,一街一特色,创新引领,丰富业态,文旅带动,提升品位”的工作思路,着力实现“品质化、专业化、特色化”升级目标,营造高品质夜间营商消费环境,使夜间经济街区始终成为激发消费潜力、提升城市活力的重要平台。
一、总体要求(一)工作目标以打造“夜津城”为导向,依托现已运营的夜间经济示范街区,立足开拓探索四季常态运营服务模式,通过优化场景、突出特色、丰富业态、强化保障,努力建设一批可持续高品质夜间经济街区,形成展现城市风采、激发城市活力、推进消费升级、促进经济繁荣的“靓丽名片”。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2021年市政府重点工作的通知-津政发〔2021〕7号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2021年市政府重点工作的通知正文:----------------------------------------------------------------------------------------------------------------------------------------------------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2021年市政府重点工作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市政府第139次常务会议确定了2021年市政府重点工作,将《政府工作报告》部署的工作任务分解为134项。
为确保各项重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强化组织推动。
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天津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新征程的起步之年。
做好今年工作事关长远、意义重大。
各责任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要对承办的工作负总责、负首责,强化统筹安排、组织协调、整体推进、督促问效。
要制定落实措施,细化工作内容、明晰任务分工、明确完成时限、细化完成标准、抓好责任落实,切实做到事事有人抓、件件能落实。
二、密切协调配合。
各责任单位要从大局和全局出发,加强沟通衔接和协调配合,切实形成工作合力。
牵头单位要负责工作的整体推进,统筹指导推动,把握工作进度,协调解决难题,按要求做好相关情况的汇总、分析、上报工作;配合单位要各负其责,落实落细,及时向牵头单位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三、强化监督考核。
市政府办公厅要进一步强化对重点工作推进过程的监督和对完成情况的考核。
134项重点工作,都要列为各责任单位2021年度的绩效管理考评指标。
督查工作严格落实中央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有关规定和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要求,改变作风,改进方式,提高工作成效,减轻基层负担。
附件:2021年市政府重点工作责任分解表天津市人民政府2021年2月12日附件2021年市政府重点工作责任分解表序号主要任务重点工作完成时限分管领导责任单位1一、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地区生产总值增长6.5%。
天津市商务局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年天津市商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天津市商务局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年天津市商务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商务局•【公布日期】2018.01.18•【字号】津商务〔2018〕1号•【施行日期】2018.01.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正文天津市商务局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年天津市商务工作要点的通知津商务〔2018〕1号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商务系统各单位,各有关单位:《2018年天津市商务工作要点》已经市商务委党组会和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8年1月18日2018年天津市商务工作要点2018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天津商务发展转型升级的攻坚之年。
商务工作总的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市十一次党代会和市委十一届二次、三次全会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根本要求,推进商务领域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加快结构调整、转型升级、动能转换,奋力开创适应新时代要求的内外贸发展和双向投资新局面,为天津经济社会发展、建设开放包容的现代化天津做出新贡献。
主要预期目标是: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增长6%左右,进出口额增长3%,实际利用外资额增长3%,对外投资中方投资额增长10%。
一、聚焦重大战略,深入推进商务实施1.推进京津冀商务领域协同发展。
与北京商务部门加强合作,推动西青温州商贸城等重点市场承接北京动批、大红门等市场商户纾解。
深入实施商务领域利用首都资源工作方案,加强与在京重点商协会及机构、在京央企及大型京企等对接合作。
依托京津冀开发区创新发展联盟,组织开展京冀外资企业走进开发区活动,促进产业对接合作。
开展京津冀老字号名店名街名场互进活动。
推动天津冷链物流储运销地方标准成为三地互认互通的团体标准。
推动国家会展中心项目建设,提升津洽会、智能科技展协同服务功能,打造开放发展新平台。
天津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商贸物流高质量发展(2021-2025年)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天津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商贸物流高质量发展(2021-2025年)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商务局•【公布日期】2021.09.08•【字号】津商流通〔2021〕19号•【施行日期】2021.09.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内经贸与流通正文天津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商贸物流高质量发展(2021-2025年)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商务部等9部门关于印发〈商贸物流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商流通函〔2021〕397号),进一步提升商贸物流发展水平,促进商贸物流降本增效,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市商务局会同相关单位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主要任务(一)优化空间布局,推进基础设施体系建设1.优化商贸物流网络布局。
加强商贸物流网络布局,推动与货运枢纽型、生产服务型、商贸服务型、口岸服务型、综合服务型等五大类型市级和区级物流园区之间的有效衔接,进一步提升集聚辐射能力。
积极做好城市商业设施、物流设施、交通基础设施的规划用地审批和服务工作。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委、市规划资源局、相关区人民政府和管委会)2.完善提升配送中心功能。
推动各区政府和市有关部门落实《天津市物流业空间布局规划(2019-2035)》,着力调整和优化我市商贸物流产业规划。
统筹推进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和升级改造。
推进韩家墅、金钟、何庄子、金元宝滨海农产品交易市场等项目提升改造,建设成为大型专业性配送中心;积极创造条件发展为连锁超市服务和生活服务业服务的社会化配送中心。
鼓励大型商业企业自行设置配送中心,在为本系统内部零售店配送的同时,承接社会中小零售商配送业务。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委、市规划资源局、相关区人民政府和管委会)3.搭建农村物流配送网络。
重点发挥邮政及供销合作社的网络和服务优势,加强农村邮政网点、村邮站、“三农”服务站等邮政终端设施建设,创新货运班车、网订店取(送)、公共自助提货柜等配送组织模式,促进农村地区商品的双向流通,依托商业、邮政等网点,形成覆盖城乡的物流配送网络。
天津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天津市“津城”菜市场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

天津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天津市“津城”菜市场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商务局•【公布日期】2021.12.15•【字号】津商市场〔2021〕22号•【施行日期】2021.12.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管理正文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天津市“津城”菜市场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市规划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市城市管理委、市市场监管委、市应急局,各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为落实《天津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加快完善菜市场空间布局,更好发挥菜市场保民生、保基本、保稳定作用,市商务局会同市规划资源局组织编制完成了《天津市“津城”菜市场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并征求了相关部门意见后报市人民政府。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区实际抓好《规划》落实,并做好以下工作:一、加强用地保障由规划资源部门按照规划层级,将菜市场规划相关配置标准和要求纳入各级国土空间规划,与城市发展相协调,确保菜市场用地点位与规模等控制要求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有效保障菜市场落位,功能不被挤占,地块不被挪用。
各区人民政府在编制和修改各项规划中,要严格落实《规划》对菜市场的布局要求,合理配置服务菜市场布局的公共卫生、道路交通、停车、消防等设施。
二、落实公建配套商务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指导新建菜市场严格按照《天津市标准化菜市场建设与管理规范》(DB12/T1001-2020)要求实施建设。
在有条件的菜市场应按规范预留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箱房或智能分类箱柜的场地或空间。
开发商在新建居住小区中应确保菜市场与其他配套设施同步随住宅项目进行建设,保障配建菜市场的建设规模,确保菜市场建成验收后及时移交区商务部门。
区商务部门要督促经营单位做好菜市场招商等工作,在居民入住后尽快投入使用。
三、集约高效利用各区要认真落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提出的结合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布局菜市场,鼓励利用老旧厂房仓库及低效闲置现状房屋及空地改造或新建菜市场,加快老旧菜市场升级改造的要求。
天津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印发提升天津商业服务质量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天津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印发提升天津商业服务质量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商务委员会•【公布日期】2018.09.21•【字号】津商务秩序〔2018〕27号•【施行日期】2018.09.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正文天津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印发提升天津商业服务质量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津商务秩序〔2018〕27号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市相关行业协会: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优化营商环境,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全面提升我市商业服务质量,市商务委员会制定了《提升天津商业服务质量三年行动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2018年9月21日提升天津商业服务质量三年行动方案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优化营商环境,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全面提升我市商业服务质量,市商务委组织全市商贸企业开展主题为“新时代、新商业、新服务”的提升天津商业服务质量三年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新时代、新商业、新服务二、活动主旨:通过开展“提升天津商业服务质量三年行动”,整体提升天津商业服务质量,树立天津商业品牌,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天津商业实现“语言美,技能熟,仪表靓,经营信,店面洁”的建设目标。
三、行业范围:主要包括“百货、超市、餐饮、美容美发、家庭服务、洗染、菜市场、加油站”八个民生行业。
四、重点任务(一)全面动员发动。
印发《提升天津商业服务质量年度行动方案》。
组织各区商务部门、商业协会和重点企业召开提升天津商业服务质量三年行动动员部署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动员参与,推动各区商务部门、商业协会和企业结合实际制订具体实施计划。
(二)推广行业标准。
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指导,各行业协会具体负责。
组织行业企业开展行业相关质量标准的学习培训。
完善商场超市退换货服务规范、饭店从业人员服务规范、菜市场环境卫生标准等地方性商业服务规范,推动商业企业在服务质量上建章立制,宣传推广行业标准。
天津市商务局关于印发2023天津消费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天津市商务局关于印发2023天津消费年活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商务局•【公布日期】2023.01.06•【字号】津国消办〔2023〕1号•【施行日期】2023.01.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经济运行正文天津市商务局关于印发2023天津消费年活动方案的通知津国消办〔2023〕1号各有关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经市领导同意,现将《2023天津消费年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制定实施计划,并于1月16日前报市商务局。
2023年1月6日2023天津消费年活动方案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市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坚定实施扩大内需战略,结合市委、市政府“十项行动”工作安排和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重点任务,市商务局将2023年确定为“天津消费年”,通过持续举办多领域、多层次、多元化的消费促进活动,建立“贯通全年、四季持续、消费繁华”的促消费格局,打造“多元融合、联动京冀、模式创新”的促消费平台,实现“月月有活动,季季有特色,全年可持续”的促消费模式,更好助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方案如下:一、总体思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着力扩大内需,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
按照市委、市政府开展“十项行动”有关部署,创新消费场景,延伸消费链条,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促进消费提质扩容。
坚持高质量供给引领消费新需求,提升传统消费,培育新型消费,拓展信息消费、绿色消费和农村消费等新领域;坚持高频次策划丰富多彩促消费活动,打造特色消费场景,以节兴市,以节兴商,以节聚势,为市民提供优质的消费服务和良好的消费体验;坚持高效率办好一批标志性活动,打响“海河国际消费季”在全国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聚焦商旅文体多业态,实现“全城打折、全网联动、全民乐购”;坚持高水平扩大域外消费,着力打造国际消费目的地、全球消费资源聚集地、全国消费者向往地;发挥好北京、天津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的带动作用,建立京津冀联动机制,充分借助三地独特资源,打好特色牌、差异牌、文化牌,实现优势互补、相互借鉴、错位发展,促进消费不断扩容提质。
天津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商贸数字化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

天津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商贸数字化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商务局•【公布日期】2021.12.09•【字号】津商电商〔2021〕5号•【施行日期】2021.12.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正文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商贸数字化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各有关单位: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天津市商贸数字化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1年12月9日天津市商贸数字化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为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数字化发展的战略部署,落实《天津市加快数字化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全面推进本市商贸数字化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全力推进我市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和区域商贸中心城市建设,积极打造国内大循环的重要节点、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战略支点,围绕商贸流通领域工作场景牵引和数字赋能发展主线,着力推动“四大重点工程、八项专项行动”工作落实,积极释放数字技术和数据资源对商贸流通领域的赋能效应。
到2023年,我市商贸流通领域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商业数字化创新不断迭代,货物贸易数字化转型不断加快,服务贸易数字化发展不断完善,商贸服务体系数字化水平不断提升,形成具有天津特色的数字商贸新优势,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数字商贸的发展成果,为我市数字经济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商业数字化创新不断迭代。
新零售、新流通、新服务充分发展,商业领域数字化融合程度进一步增强,消费数字化特征更加明显。
到2023年,网上零售额实现1500亿元。
——货物贸易数字化转型不断加快。
外贸全流程、各环节优化提升,外贸企业数字化程度不断加深,跨境电商模式持续优化,建立线上线下融合、境内境外联动的营销体系。
到2023年,跨境电商交易额实现20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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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天津市2021年发展夜间经济
重点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天津市商务局
•【公布日期】2021.04.13
•【字号】津商市场〔2021〕5号
•【施行日期】2021.04.1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
正文
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天津市2021年发展夜间经济重点工作》
的通知
各区商务主管部门:
为持续推动夜间经济发展,合理规范、有序引导各项夜间促消费活动,现将《天津市2021年发展夜间经济重点工作》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相关工作进展及时报市商务局。
2021年4月13日(联系人:陶宁;联系电话:58665537)
(此件主动公开)
天津市2021年发展夜间经济重点工作
为落实市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精神,贯彻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夜间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天津发展夜间经济十大工程(2020-2022)》,助力打造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和区域商贸中心城市,我市将持续推动夜间经济发展,加快打造“夜津城”品牌,重点培育夜生活文化,从供给端和需求侧齐发力,让群众想消费、有地方消费,推动我市消费扩容提质升级,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
一、完善夜间消费场景,优化提升市场供给
以打造“夜津城”为主题,完善夜间消费场景,提升业态水平,吸引更多企业和商户参与进来,让夜间经济的“蛋糕”越做越大。
(一)持续提升夜间经济示范街区。
持续打造我市夜间经济街区可持续高品质发展2.0版,支持津悦城建设市级夜间经济示范街区。
重点将市文化中心广场、金街、五大道、意式风情街、老城厢等地区打造成为地标性夜生活商圈,各区再推动打造1-2处综合性夜生活商圈。
(二)加快商旅文体融合发展。
打响“夜游海河”“夜赏津曲”“夜品津味”“夜购津货”等“夜津城”品牌,支持在夜市街区举办文艺演出、音乐节、沉浸式话剧、脱口秀等活动。
积极引入新品牌新业态,重点推动金街引入天华景、天实景相声馆,五大道引入开心麻花剧院,意式风情街引入德云社,其他各大街区也都要策划一批相声、歌曲、电影、音乐、读书、体育等主题鲜明的“夜津城”文化休闲活动。
(三)开展特色商业街评定。
在做好金街首批国家级步行街改造基础上,扩大商业街建设成效,与夜间经济示范街区认定相结合,形成一批以百货、休闲、餐饮、酒吧、文创、文玩、音乐为主题的特色商业街,力争年底前打造约10条特色商业街。
(四)支持鼓励多元业态发展。
继续鼓励夜生活多种业态发展,修订并发布第二版《天津夜生活地图》。
加快发展24小时便利店,推动便利蜂、罗森等品牌
化、规模化发展,全年累计新建100家;加快酒吧、KTV、影院等发展;新建一批24小时经营书店、药店等店铺。
(五)组织部分商户延长经营时间。
充分利用各大节日、寒暑假以及国家会展中心首展、2021年秋季全国糖酒会等有利时机,组织一批商场、餐饮等企业延长经营时间,配套开展小型歌舞、时尚展览、夜间市集以及团购、满减、打折等夜间消费体验活动,提升夜间购物时尚度和便利度。
二、丰富夜生活内涵,激发夜间消费潜力
全面打响天津夜生活品牌,建立“食、游、购、娱、体、展、演”等在内的全要素夜生活格局,激发市民游客夜间消费潜力,享受多元丰富的夜生活。
(六)办好第二届夜生活节。
重点面向京津冀地区举办第二届天津夜生活节,联动电商平台、银行等发放专属优惠券。
围绕重大体育赛事,举办好2021天津啤酒节。
策划丰富多彩的夜市购物节、音乐节、电音节、电竞节、光影节、集市节等,让消费者感觉“常来常新”。
(七)提升夜生活主题形象。
拍摄“夜津城”主题宣传片,举办第二届“津夜光彩”夜生活主题摄影大赛,举办“打卡夜津城”短视频、游玩攻略大比拼,发布一批丰富多彩的夜间精品消费路线,开展夜游津门十大打卡地网络投票,设计开发“夜津城”主题形象产品,塑造“夜享美好生活”的品牌形象。
(八)充分激发市场积极性。
持续开展“津常购”系列活动。
会同抖音、快手、新浪微博、掌上天津、微观资讯等平台开展最美“夜津城”打卡人、最美夜购门店、最美夜购商场、最美夜逛商圈等评选活动,注重对特色商户和小店的宣传,吸引群众参与投票,深入现场打卡,挖掘一批“小而美”的门店。
(九)加强多元业态融合。
引导家居建材、汽车4S店、专业市场等发展夜间经济,延长营业时间,举办夜间优惠展销、新品发布等活动。
开展汽车进夜市、家居进夜市等活动,互相引流,扩大销售。
鼓励在农村地区开展夜市活动,支持与汽
车家电下乡等活动结合,更好丰富农村消费市场。
三、完善配套保障,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十)举办夜市招商对接会。
帮助企业搭建合作桥梁,积极对接优秀夜市策划运营企业和品牌商,与西安、成都、广州等地开展美食、文化等交流活动,注重引入体验式、娱乐式、互动式、沉浸式等多元业态和网红店、新零售主题店、非物质文化遗产、老字号等。
(十一)全面提升夜市活动品质。
坚持合理规范、有序引导、市场运作、精细管理的基本原则,引导我市夜市活动向特色化、规范化、品质化转型,鼓励打造特色集市、音乐节、电竞节、花灯展、啤酒节、生活节、酒吧文化节等多元化夜市活动,差异化发展,防止一哄而上。
鼓励各区探索限时步行街、周末夜市等,把夜市的烟火气和集聚特征与城市白天的秩序有序衔接,最大限度利用城市空间资源。
(十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将2021年定位为“夜津城扮靓之年”,充分利用各类新媒体平台,创新传播方式,利用直播、小视频、社交网络互动营销等手段来吸引客流,为街区聚集人气。
充分发挥好“GOTIANJIN购天津”公众号平台作用,开发夜津城视频号、专题小程序等。
(十三)主动解决问题做好服务。
持续落实《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配套保障措施推动夜间经济繁荣发展的实施意见》,充分发挥好市、区夜间经济发展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帮助企业解决具体问题。
(十四)规范活动审批营造良好环境。
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重要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真正帮助解决企业最关心、最直接、最实际的问题,会同公安、城市管理、安监、消防、市场监管等部门出台大型活动操作指南,给民营企业创造公平发展环境与自主权利,营造良好“软环境”。
(十五)严格做好安全保障。
督促夜市街区和活动策划企业做好安全保障,强
化企业主体责任,做好疫情、消防、安全等各项防控预案,完善应急处置措施,严防各类事故发生,努力为广大消费者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