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石化行业产品成本核算规程

石油石化行业产品成本核算规程
石油石化行业产品成本核算规程

附件1:

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

——石油石化行业

(征求意见稿)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产品生产流程

第一节油气产品生产流程

第二节炼化产品生产流程

第三章产品成本核算对象

第一节油气产品成本核算对象

第二节炼化产品成本核算对象

第四章产品成本核算项目和范围

第一节油气产品成本核算项目和范围第二节炼化产品成本核算项目和范围第五章产品成本归集、分配和结转

第一节油气产品成本归集、分配和结转第二节炼化产品成本归集、分配和结转

第一章总则

一、为了规范石油石化行业产品成本核算,保证石油石化企业产品成本信息真实、完整,提升企业之间成本信息的可比性,促进行业和企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大中型石油石化企业,包括石油天然气生产企业和石油炼化生产企业。

其他石油石化企业参照本制度执行。

三、本制度所称的产品,是指石油石化企业在油气产品和炼化产品生产过程中形成的原油、天然气、成品油及化工产品等。

四、本制度所称的产品成本核算,包括油气产品成本核算和炼化产品成本核算。

五、油气产品成本核算的基本步骤包括:

(一)以油气产品为核算对象,按照成本中心(行政单位、油藏管理单元或区块)、作业过程或重点成本类别归集油气生产成本。

(二)将油气生产成本按照受益对象直接计入或采用当量系数法分配计入油气产品成本。

六、炼化产品成本核算的基本步骤包括:

(一)以炼油产品或化工产品为核算对象,按照成本中心(车间或装置)归集基本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及制造费用。

(二)以产品产量、材料用量或固定资产原值等为基础,将制造费用合理地分摊计入基本生产成本和辅助生产成本。

(三)根据辅助生产部门提供劳务或动力的受益对象,将辅助生产成本采用交互分配等合理方法转入基本生产成本。

(四)将基本生产成本按照受益对象直接计入或采用系数法分配计入炼化产品成本。

七、石油石化行业产品成本核算会计科目设置和使用的基本原则包括:

(一)根据油气产品生产特点,通常设置“油气生产成本”等会计科目,按照成本费用要素进行明细核算。采用作业成本法归集和管理生产成本的,应分析成本动因,设置作业过程,反映油气产品生产成本。

(二)根据炼化产品生产特点,通常设置“基本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及“制造费用”等会计科目,按照成本费用要素进行明细核算,反映炼化产品生产成本。

八、石油石化企业应当设置专门机构负责产品成本核算的组织和管理,制定统一的产品成本核算制度,确定产品成本核算流程和方法。

第二章产品生产流程

第一节油气产品生产流程

油气产品生产流程包括矿权取得、油气勘探、油气开发、油气生产和区块弃置的全过程。

一、矿权取得

为在一定矿权区域内进行勘探、开发工作,油气产品生产企业需要向国家矿产资源管理部门提交矿权申请,得到批复后,还需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购买价款、探(采)矿权使用费,报送相关费用年度报告。境外取得矿权的,还应符合业务开展地的相关法律规定,并结合相关业务实际情况和合同约定妥善处理。

二、油气勘探

为识别勘探区域或探明油气储量,油气产品生产企业需要进行地质调查、地球物理勘探和钻探等油气勘探活动,相关支出包括地质测量、控制点、地形测量、地球物理勘探及探井成本。

三、油气开发

为取得探明矿区中的油气,油气产品生产企业需要进行建造或更新井及相关设施等油气开发活动,相关支出包括油气田新建产能、油气田调整改造以及为了总体开发进行的油气田开发试验支出等。油气开发主要包括开发前期评价、开发方案编制和产能建设三个阶段。

四、油气生产

为了取得原油、天然气等产品,油气产品生产企业需要进行将油气从油气藏提取到地表以及在矿区内收集、拉运、处理、现场储存和矿区管理等油气生产活动。油气生产主要包括采出系统、集输系统、注配系统和配套系统四个部分。

采出系统主要包括采出井、计量间、辅助设备及相应管网。其主要功能是把油气从井底举升到井口,经回油管线流向中转站(集气站)。

集输系统主要包括计量间、转油站(集气站)、脱水站、天然气处理厂及相应管网。其主要功能是对井口产出混合液(气)进行脱气、脱水处理,对天然气除烃,对产出水进行初步处理,提供必要的供热、加压等后进行输送。

注入系统主要包括污水处理站、注水站、配水间、注水井及相应管网。其主要功能是根据油气田开发需要,向目的油气层定量注水(或气、聚合物),保持地层压力以提高采收率和采出速度。

配套系统主要包括测井试井系统和井下作业系统。测井试井系统主要完成油气田动态监测任务,利用各种测试手段测取油气藏开采过程中的有关参数;井下作业系统主要完成井下作业施工,包括以增产增注为目的的措施性作业,以及由于井下配套工具及设备故障或方案调整需要执行的维护性作业。

五、油气资产弃置

根据国家及油气田所在地有关环境法律法规要求或与利益相关方达成的协议,油气产品生产企业在矿区废弃时承担弃置义务,相关支出包括井及相关设施在废弃时所发生的弃置、拆移、填埋、清理、恢复生态环境等支出。

第二节炼化产品生产流程

一、炼油产品生产流程

炼油产品生产,是指将原油通过物理分离或化学转化的方法,生产出汽油、煤油、柴油、重油和润滑油等产品的过程。炼油产品生产主要包括一次加工、二次加工和产品精制等过程。

(一)一次加工

一次加工主要包括原油预处理和常减压蒸馏过程。

原油预处理,是指将原油脱盐脱水的过程。

常减压蒸馏,是指利用预处理后的原油各组分沸点不同,通过蒸馏装置分离出一次加工产品的过程。一次加工产品主要包括石脑油、轻柴油、蜡油和渣油等。

(二)二次加工

二次加工主要包括催化裂化、催化重整、加氢裂化、延迟焦化、渣油加氢、润滑油和加氢精制等过程。

1.催化裂化,是指在催化剂存在下进行裂化反应的过程。

2.催化重整,是指在催化剂作用下对汽油分子结构进行重

产品成本核算操作规程试行

产品成本核算操作规程 试行 Revised by Chen Zhen in 2021

产品成本核算操作规程(试行) 第一条为保证分院产品成本核算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分院成立成本核算工作小组专门负责成本核算的领导、协调工作,通过明晰职责、强化考核确保成本核算制度的贯彻实施。 成本核算的实施由财务部具体组织,二级核算由二级财务负责组织实施,在财务部的指导下开展本单位的成本核算有关工作。 第三条各单位应在成本核算工作小组的领导下,建立健全成本核算有关制度,狠抓基础工作,完善内部流程。 第四条定额成本由生产中心会同科技中心、经营部、财务部、研究所、直属工厂制订,每年修订一次,并作为成本考核的依据。 第五条内部结算价格由经营部会同生产中心、销售公司、财务部、研究所、直属工厂制订,每年修订一次,作为内部经济核算的依据。 第六条产品(含半成品及自制件)代码由生产中心会同财务部、研究所、直属工厂制订,建立代码库,并及时更新。

第七条通过部门协作,合理组织,科学安排,实现均衡生产,增强成本信息的可靠性和实用性,更好地进行成本管理。 第八条分院成本核算单证传递基本流程: 1.销售公司根据顾客定单(合同)填制合同任务通知单,分别向生产中心(调度)和销售发货部门下达,送仓库和财务部。 2.生产中心(调度)根据合同任务通知单编制生产任务通知单,下达生产部门(研究所、直属工厂),并送财务部备查。 1、2为订单制下生产任务下达流程;生产任务由生产部门根据销售计划、市场预测、分院指导性计划下达的,生产计划必须经生产中心批准后,生产部门根据批准后的生产计划编制生产任务通知单。 3.生产部门根据生产任务通知单及定额资料编制领料控制单、外购外协计划报送生产中心审核,依审批权限报院领导批准后分送库房和财务部。 4.生产部门根据外购外协计划实施采购和外协。材料到达后须及时办理验收入库手续;财务部根据合同和材料验收情况支付货款。(区别:外协、外委)

成本核算管理制度78893

成本核算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成本核算工作,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公司财务通则》和《公司会计准则》、《工业公司财务制度》,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成本核算是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是管理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根本原则,是提高经营效果的重要手段。成本核算是对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劳动消耗,资金占用和经济效果进行计划、记录、计算、控制和分析。企业成本核算的方法必须全面,包括会计核算、统计核算和业务核算,形成完整的核算体系。 第三条公司的成本管理工作是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核心内容,必须贯穿于生产经营活动的全过程。其基本任务是:通过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反映公司生产经营成果,挖掘降低成本潜力,努力降低产品成本。 成本核算的基本工作要点是: 1、遵守财经纪律,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 2、加强和完善成本管理的基础工作; 3、正确掌握成本和费用开支范围和标准,合理划分产品成本界限; 4、进行成本预测,参与生产经营决策,实行主要产品的目标成本管理; 5、编制切实可行的成本计划和增产节约计划,组织制订降低成本的措施; 6、分解成本和费用指标,控制生产耗费,落实成本管理责任,实行分级归口管理; 7、准确、及时核算产品成本,控制和监督成本计划和费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成本和费用分析; 8、运用现代化管理方法,不断提高公司成本管理水平。 第二章成本核算组织与分工 第四条公司在公司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生产副总、总工程师、工程部经理的领导下组织各职能部门,认真作好成本和费用管理的基础工作。 其主要内容是:定额管理、原始记录、计量验收、内部价格体系、内部经济核算制。 第五条公司对各种原材料、工具、燃料动力的消耗,以及劳动工时、设备利用、物资储备、定额流动资金占用、费用开支等,都要制订切实合理的定额,

轮胎成本核算规程

轮胎成本核算规程(试行) 【颁布单位】化工部 【颁布日期】 19830903 【实施日期】 19830903 【章名】全文 为了正确反映企业经济活动成果,统一轮胎企业产品成本核算,提高核算质量,加强成本管理,部对原石油化工部(一九七七年)发布的原《轮胎成本计算试行办法》作了补充和修改,制订出本规程。 一、核算原则 (一)为了搞好企业的全面经济核算,落实经济责任制,轮胎企业应实行厂部、车间的二级成本核算,并认真开展厂部、车间、班组的三级经济核算。 (二)要正确核算生产费用,即每月一日到月末为一成本计算期,按月结算车间制品和轮胎产品成本。不得以定额成本、计划成本代替实际成本。 (三)发生的成本费用,以实际受益分配为原则。凡共同性费用,按各企业具体情况采用合理的比例分摊。 (四)轮胎企业一般采用“定额成本平行结转法”(或称平行结转定额差异法),按各生产车间分步计算车间制品和轮胎产品成本。 二、核算对象 (一)厂部核算各种规格轮胎的外胎、内胎、垫带等产品的总成本和产品单位成本。 (二)生产车间核算车间制品的总成本和单位成本。 (三)辅助生产车间核算动力、自制低值易耗品、机修的成本和劳务费用,各单位可按照其生产特点和管理的需要,确定其辅助生产车间的成本核算对象。 (四)厂部、车间成本核算的有关规定: 1.厂部按《国营工业企业会计制度、会计科目》的规定处理。

2.车间会计核算力求简明扼要,一般不设置序时帐,可只设总帐和明细帐,会计科目的设置可按各厂具体情况自定。要做到: (1)厂部产品成本要以车间成本为基础,上下一本帐。 (2)各生产车间、基本生产明细帐中的原材料、工资、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燃料和动力、车间经费的发生数应与厂部财务科基本生产XX 各成本项目数完全相同。 (3)各生产车间在制品期末余额应与厂部基本生产明细帐余额一致。 三、轮胎成本计算的若干规定 (一)轮胎产量应以硫化后交成品仓库的数量为计算产品成本的依据,一般包括合格品和不合格品。车间制品的产量应以移转下车间的数量为计算依据。 (二)原轮胎产品成本的可比产品与不可比产品是以轮胎帘布层数和采用不同材料的帘布作为划分界限的。根据化学工业部、国家物价局关于调整轮胎产品改按国际上普遍采取的用“层级”计价的办法,各企业以往沿用的“帘布品种相同,层数相同”作为轮胎产品成本划分可比产品与不可比产品的办法也应改为以“层级”作为划分的标准。现将其可比产品成本与不可比产品成本的划分界限规定如下: 1.上年度或以前年度从未正常生产过,本年度投入的新品种、新规格轮胎作为不可比品计算。 2.上年度或以前年度已正常生产过的同一品种规格的轮胎,划分可比产品与不可比产品为: (1)采用不同材料的帘子布(如:棉帘线、人造丝、尼龙帘线、钢丝帘线)为骨架的,作为不可比产品计算。 (2)采用相同材料,但结构不同的帘子布(如尼龙的1260D/2、1680D/2帘线),而使轮胎实际层数改变,其“层级”相同的,作为可比产品计算。 (3)其他方面和胎面花纹的高度深浅(15毫米、17毫米)、形状(条形、爬山)不同等的变动,均作为可比产品计算。 (三)轮胎模具、成型机头、成型鼓系轮胎生产的专用工具,根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统一列为低值易耗品。模具毛坯作为备品备件,用生产流动资金购置。车间领用轮胎模具成型鼓,其费用可采用五五法进行摊销,或全部列作待摊用费分期摊入产品成本,但最多不能超过十二个月。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2009

目次 1 总则 (1) 2 术语 (2) 3 火灾危险性分类 (5) 4 区域规划与工厂总平面布置 (6) 4.1 区域规划 (6) 4.2 工厂总平面布置 (8) 4.3 厂内道路 (11) 4.4 厂内铁路 (11) 5 工艺装置和系统单元 (13) 5.1 一般规定 (13) 5.2 装置内布置 (13) 5.3 泵和压缩机 (17) 5.4 污水处理场和循环水场 (17) 5.5 泄压排放和火炬系统 (18) 5.6 钢结构耐火保护 (20) 5.7 其他要求 (20) 6 储运设施 (22) 6.1 一般规定 (22) 6.2 可燃液体的地上储罐 (22) 6.3 液化烃、可燃气体、助燃气体的地上储罐 (24) 6.4 可燃液体、液化烃的装卸设施 (26) 6.5 灌装站 (27) 6.6 厂内仓库 (27) 7 管道布置 (28) 7.1 厂内管线综合 (28) 7.2 工艺及公用物料管道 (28) 7.3 含可燃液体的生产污水管道 (29) 8 消防 (30) 8.1 一般规定 (30) 8.2 消防站 (30) 8.3 消防水源及泵房 (30) 8.4 消防用水量 (31) 8.5 消防给水管道及消火栓 (32) 8.6 消防水炮、水喷淋和水喷雾 (33) 8.7 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 (34) 8.8 蒸汽灭火系统 (34) 8.9 灭火器设置 (35) 8.10 液化烃罐区消防 (35) 8.11 建筑物内消防 (36) 8.12 火灾报警系统 (37) 9 电气 (39) 9.1 消防电源、配电及一般要求 (39) 9.2 防雷 (39)

9.3 静电接地 (39) 附录A 防火间距起止点 (41) 本规范用词说明 (42) 1 总则 1.0.1 为了防止和减少石油化工企业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的安全,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石油化工企业新建、扩建或改建工程的防火设计。 1.0.3 石油化工企业的防火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石油化工企业 petrochemical enterprise 以石油、天然气及其产品为原料,生产、储运各种石油化工产品的炼油厂、石油化工厂、石油化纤厂或其联合组成的工厂。 2.0.2 厂区 plant area 工厂围墙或边界内由生产区、公用和辅助生产设施区及生产管理区组成的区域。 2.0.3 生产区 production area 由使用、产生可燃物质和可能散发可燃气体的工艺装置和/或设施组成的区域。 2.0.4 公用和辅助生产设施 utility &auxiliary facility 不直接参加石油化工生产过程,在石油化工生产过程中对生产起辅助作用的必要设施。 2.0.5 全厂性重要设施 overall major facility 发生火灾时,影响全厂生产或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的设施。全厂性重要设施可分为以下两类: 第一类全厂性重要设施:发生火灾时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的设施。 第二类全厂性重要设施:发生火灾时影响全厂生产的设施。 2.0.6 区域性重要设施 regional major facility 发生火灾时影响部分装置生产或可能造成局部区域人身伤亡的设施。 2.0.7 明火地点 fired site 室内外有外露火焰、赤热表面的固定地点。 2.0.8 明火设备 fired equipment 燃烧室与大气连通,非正常情况下有火焰外露的加热设备和废气焚烧设备。 2.0.9 散发火花地点sparking site 有飞火的烟囱、室外的砂轮、电焊、气焊(割)、室外非防爆的电气开关等固定地点。 2.0.10 装置区 process plant area 由一个或一个以上的独立石油化工装置或联合装置组成的区域。 2.0.11 联合装置 multiple process plants 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独立装置集中紧凑布置,且装置间直接进料,无供大修设置的中间原料储罐,其开工或停工检修等均同步进行,视为一套装置。

公司成本核算管理规定

公司成本核算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成本核算工作,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公司财务通则》和《公司会计准则》、《工业公司财务制度》,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成本核算是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是管理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根本原则,是提高经营效果的重要手段。成本核算是对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劳动消耗,资金占用和经济效果进行计划、记录、计算、控制和分析。企业成本核算的方法必须全面,包括会计核算、统计核算和业务核算,形成完整的核算体系。 第三条公司的成本管理工作是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核心内容,必须贯穿于生产经营活动的全过程。其基本任务是:通过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反映公司生产经营成果,挖掘降低成本潜力,努力降低产品成本。 成本核算的基本工作要点是: 1、遵守财经纪律,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 2、加强和完善成本管理的基础工作; 3、正确掌握成本和费用开支范围和标准,合理划分产品成本界限; 4、进行成本预测,参与生产经营决策,实行主要产品的目标成本管理; 5、编制切实可行的成本计划和增产节约计划,组织制订降低成本的措施;

6、分解成本和费用指标,控制生产耗费,落实成本管理责任,实行分级归口管理; 7、准确、及时核算产品成本,控制和监督成本计划和费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成本和费用分析; 8、运用现代化管理方法,不断提高公司成本管理水平。 第二章成本核算组织与分工 第四条公司在公司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生产副总、总工程师、工程部经理的领导下组织各职能部门,认真作好成本和费用管理的基础工作。 其主要内容是:定额管理、原始记录、计量验收、内部价格体系、内部经济核算制。 第五条公司对各种原材料、工具、燃料动力的消耗,以及劳动工时、设备利用、物资储备、定额流动资金占用、费用开支等,都要制订切实合理的定额,并定期进行检查、分析、考核和修订。 第六条各项定额的制订,需要在统一领导下,由各职能部门密切配合进行。在定额制订过程中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要考虑公司生产发展、经营管理水平提高的要求,同时兼顾公司目前的生产能力和管理现状,使定额既切实可行。

石油石化行业产品成本核算规程

附件1: 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 度 ——石油石化行业 (征求意见稿)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产品生产流程 第一节油气产品生产流程 第二节炼化产品生产流程 第三章产品成本核算对象 第一节油气产品成本核算对象 第二节炼化产品成本核算对象 第四章产品成本核算项目和范围 第一节油气产品成本核算项目和范围第二节炼化产品成本核算项目和范围第五章产品成本归集、分配和结转 第一节油气产品成本归集、分配和结转第二节炼化产品成本归集、分配和结转

第一章总则 一、为了规范石油石化行业产品成本核算,保证石油石化企业产品成本信息真实、完整,提升企业之间成本信息的可比性,促进行业和企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大中型石油石化企业,包括石油天然气生产企业和石油炼化生产企业。 其他石油石化企业参照本制度执行。 三、本制度所称的产品,是指石油石化企业在油气产品和炼化产品生产过程中形成的原油、天然气、成品油及化工产品等。 四、本制度所称的产品成本核算,包括油气产品成本核算和炼化产品成本核算。 五、油气产品成本核算的基本步骤包括: (一)以油气产品为核算对象,按照成本中心(行政单位、油藏管理单元或区块)、作业过程或重点成本类别归集油气生产成本。 (二)将油气生产成本按照受益对象直接计入或采用当量系数法分配计入油气产品成本。 六、炼化产品成本核算的基本步骤包括: 一)以炼油产品或化工产品为核算对象,按照成本中心

(车 间或装置)归集基本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及制造费用。 (二)以产品产量、材料用量或固定资产原值等为基础,将制造费用合理地分摊计入基本生产成本和辅助生产成本。 (三)根据辅助生产部门提供劳务或动力的受益对象,将辅助生产成本采用交互分配等合理方法转入基本生产成本。 (四)将基本生产成本按照受益对象直接计入或采用系数法分配计入炼化产品成本。 七、石油石化行业产品成本核算会计科目设置和使用的基本原则包括: (一)根据油气产品生产特点,通常设置“油气生产成本”等会计科目,按照成本费用要素进行明细核算。采用作业成本法归集和管理生产成本的,应分析成本动因,设置作业过程,反映油气产品生产成本。 (二)根据炼化产品生产特点,通常设置“基本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及“制造费用”等会计科目,按照成本费用要素进行明细核算,反映炼化产品生产成本。 八、石油石化企业应当设置专门机构负责产品成本核算的组织和管理,制定统一的产品成本核算制度,确定产品成本核算流 程和方法。 第二章产品生产流程

公司成本核算管理制度制度范本格式

X X公司成本核算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成本核算工作,提高成本核算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可自行制定成本核算办法,报公司批准后执行。 第二章成本开支范围 第三条为生产商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直接材料、直接工资、其他直接支出和制造费用计入制造成本。 1. 直接材料:指生产商品产品和提供劳务过程中所消耗的,直接用于产品生产,构成产品实体的原料及主要材料、外购半成品、以及有助于产品形成的辅助材料和其他直接材料。 2. 直接工资:指在生产商品产品和提供劳务过程中,直接参加产品生产的工人工资以及按生产工人工资总额和规定比例计算提取的职工福利费。 3. 燃料及动力:指直接用于产品生产的外购燃料和水、电、汽、冷动力费用。 4. 制造费用:指应由产品制造成本负担的,不能直接计入各产品成本的有关费用,主要指各生产车间管理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职工福利费,生产车间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的折旧费,租赁费(不包括融资租赁费),修理费、机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取暖费(降温费),水电费,办公费,差旅费,运输费,保险费,设计制图费,试验检验费,劳动保护费,修理期间的停工损失以及其他制造费用。 第四条下列各项支出不得计入成本: 1. 资本性支出,即购置和建造固定资产和其他资产的支出。 2. 对外投资的支出。 3. 无形资产受让开发支出。 4. 违法经营罚款和被没收财产损失。 5. 税收滞纳金、罚金、罚款。 6. 灾害事故损失赔偿。 7. 各种捐赠支出。 8. 各种赞助支出。 9. 分配给投资者的利润。 10. 国家规定不得列入成本的其他支出。 第三章成本核算的任务、原则 第五条公司成本核算的任务是: 1. 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成本开支范围和费用开支标准,合理归集与核算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正确计算产品成本并根据公司内部经营管理需要和有关部门的要求,及时准确地提供成本报告和有关分析资料。 2. 监督成本费用发生的合规性和合理性。 3. 促进企业改善经营管理,降低生产耗费,提高经济效益。 第六条成本核算工作的原则 1. 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建立健全适应市场竞争和内部管理需要的成本费用核算体制。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 规范 Document serial number【KKGB-LBS98YT-BS8CB-BSUT-BST108】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了保障人身和财产的安全,在石油化工企业设计中,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采取防火措施,防止和减少火灾危害,特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以石油或天然气为原料的石油化工企业新建、扩建或改建工程的防火设计。 第1.0.3条石油化工企业的防火设计应按本规范执行;本规范未作规定者,应符合有关现行国家标准规范的要求或规定。 第二章可燃物质的火灾危险性分类 第2.0.1条可燃气体的火灾危险性,应按表2.0.1分类。可燃气体的火灾危险性分类举例见本规范附录二。 第2.0.2条液化烃、可燃液体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液化烃、可燃液体的火灾危险性,应按表2.0.2分类; 液化烃、可燃液体的火灾危险性分类表2.0.2

二、操作温度超过其闪点的乙类液体,应视为甲B,类液体; 三、操作温度超过其闪点的丙类液体,应视为乙A,类液体。 液化烃、可燃液体的火灾危险性分类举例,见本规范附录三。 第2.0.3条固体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甲、乙、丙类固体的火灾危险性分类举例,见本规范附录四。 第三章区域规划与工厂总体布置 第一节区域规划 第3.l.1条在进行区域规划时,应根据石油化工企业及其相邻的工厂或设施的特点和火灾危险 性,结合地形、风向等条件,合理布置。 第3.I.2条石油化工企业的生产区,宜位于邻近城镇或居住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第3.I.3条在山区或丘陵地区,石油化工企业的生产区应避免布置在窝风地带。 第3.I.4条石油化工企业的生产区沿江河岸布置时,宜位于邻近江河的城镇、重要桥梁、大型锚地、船厂等重要建筑物或构筑物的下游。 第3.1.5条石油化工企业的液化烃或可燃液体的罐区邻近江河、海岸布置时,应采取防止泄漏的可燃液体流入水域的措施。 第3.1.6条公路和地区架空电力线路,严禁穿越生产区。区域排洪沟不宜通过厂区。 第3.I.7条石油化工企业与相邻工厂或设施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3.1.7的规定。防火间距的起止点,应符合本规范附录六的规定。

费用核算管理制度

公司费用核算管理制度 目录 第一章总则 (3) 第二章管理职责及分工 (3) 第三章核算内容 (5) 第四章费用开支标准及规定 (10) 第一节差旅费开支标准及规定 (10) 第二节调动工作及高等院校毕业生统一分配工作调遣费开支标准及规定 (13) 第三节探亲费开支标准及规定 (16) 第四节在职职工参加培训、工伤人员等伙食补助标准及规定 (17) 第五节职工居住非首钢住房采暖费标准及规定 (18) 第六节通讯工具补助费标准及规定 (19) 第七节职工冬季取暖补贴发放标准及规定 (19) 第八节领导干部公务用车补助标准及规定 (20) 第九节保健食品发放标准及报销程序 (21) 第十节乘坐迁安至厂区公交车费用标准及规定 (21) 第十一节因公出国资金借款及费用报销规定 (22) 第十二节营业费用报销规定 (24) 第十三节报销要求 (25) 第五章附则 (26)

附件一:管理费用核销流程图 (28) 附件二:各单位发生餐费报销流程图 (29) 附件三:各单位发生零星购物及其他费用报销流程图 (30) 附件四:各单位发生书籍资料费用报销流程图 (31) 附件五:公司公派出国人员制装费用通知单 (32) 附件六: 公司公司出国人员制装费发放明细表 (33) 附件七:销售代理费核销流程图 (34)

公司费用核算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公司各项费用核算,促进各单位费用管理,规范费用核算流程,根据《××集团会计制度》,结合公司公司的经营生产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费用是指企业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活动所发生的经济利益的流出,包括期间费用和计入成本的制造费用。 期间费用是指不能直接归属于某一特定产品成本,但容易确定其发生期间而应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费用,包括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其中营业费用是指企业在商品销售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管理费用是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管理和组织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各项费用;财务费用是指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制造费用是指公司内部各作业部为组织生产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公司各作业部、部室及派驻站。 第二章管理职责及分工 第四条公司管理部门发生的各项费用由管理费用列支,各作业部管理部门发生的各项费用由相关单位制造费用列支,销售派驻站发生的各项费用由营业费用列支,为工程建设服务发生的各项费用由建设单位管理费列支,企业生产经营期间发生的利息支出、金融机构手续费以及筹资发生的其他财务费用等由财务费用列支。 第五条部门职责 生产部:销售的火汽运费、产品外销装卸、销售服务费等

化工部及石油化工行业标准

化工行业标准 HG/T 20519.15-1992 管段表及管道特性表1993-04-01 现行 HG/T 20519.16-1992 特殊管架图1993-04-01 现行 HG/T 20519.17-1992 管架图索引1993-04-01 现行 HG/T 20519.18-1992 管架表1993-04-01 现行 HG/T 20519.19-1992 弹簧汇总表1993-04-01 现行 HG/T 20519.2-1992 图纸目录1993-04-01 现行 HG/T 20519.20-1992 特殊管件图1993-04-01 现行 HG/T 20519.21-1992 特殊阀门和管道附件表1993-04-01 现行 HG/T 20519.22-1992 隔热材料表1993-04-01 现行 HG/T 20519.23-1992 防腐材料表1993-04-01 现行 HG/T 20519.24-1992 伴热管图和伴热管表1993-04-01 现行 HG/T 20519.25-1992 综合材料表1993-04-01 现行 HG/T 20519.26-1992 设备管口方位图1993-04-01 现行 HG/T 20519.27-1992 管道常用的缩写词1993-04-01 现行 HG/T 20519.28-1992 流程图;设备、管道布置图;管道轴测图;管件图;设备安装图的图线宽度及字体规定1993-04-01 现行 HG/T 20519.29-1992 管架编号和管道布置图中管架的表示法1993-04-01 现行 HG/T 20519.3-1992 设计说明(包括工艺、管道、隔热、隔声及防腐设计说明) 1993-04-01 现行 HG/T 20519.30-1992 隔热及隔声代号1993-04-01 现行 HG/T 20519.31-1992 管道及仪表流程图中设备、机器图例1993-04-01 现行 HG/T 20519.32-1992 管道及仪表流程图中管道、管件、阀门及管道附件图例1993-04-01 现行 HG/T 20519.33-1992 管道布置图和轴测图上管子、管件、阀门及管道特殊件图例1993-04-01 现行 HG/T 20519.34-1992 设备、管道布置图上用的图例1993-04-01 现行 HG/T 20519.35-1992 设备名称和位号1993-04-01 现行 HG/T 20519.36-1992 物料代号1993-04-01 现行 HG/T 20519.37-1992 管道的标注1993-04-01 现行 HG 20519.38-1992 管道等级号及管道材料等级表化学工业部1993-04-01 现行 HG/T 20519.39-1992 垫片代号1993-04-01 现行 HG/T 20519.4-1992 首页图1993-04-01 现行 HG/T 20519.40-1992 垫片密封代号1993-04-01 现行 HG/T 20519.5-1992 管道及仪表流程图1993-04-01 现行 HG/T 20519.6-1992 分区索引图1993-04-01 现行 HG/T 20519.7-1992 设备布置图1993-04-01 现行 HG/T 20519.8-1992 设备一览表1993-04-01 现行 HG/T 20519.9-1992 设备安装图1993-04-01 现行 HG/T 20570.1-1995 设备和管道系统设计压力和设计温度的确定1996-03-01 现行 HG/T 20570.11-1995 隔热、保温类型的选用1996-03-01 现行 HG/T 20570.18-1995 阀门的设置1996-03-01 现行 HG/T 20570.19-1995 阻火器的设置1996-03-01 现行

成本核算规程

有研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成本核算管理办法 一、成本分类 本公司为制造业企业,成本按经济用途分为生产成本和非生产成本。生产成本通常由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构成的。直接材料是指在生产过程中用来构成产成品主要部分的多种材料的成本;直接人工是指在生产中对材料进行直接加工使它变成产成品所用的工人的工资;在生产中发生的除直接材料、直接人工以外的间接材料、间接人工和其它费用支出即为制造费用。非生产成本从本质上讲是一种费用性质,包括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三项期间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二、成本核算流程 (一)将生产成本区分为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对于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及可直接归属的制造费用按生产车间归集;对于不可直接归属的材料、人工及其他费用按照制造费用项目归集。 (二)对于共同费用,通过上述归集后,在会计期间结束时,按照一定分配标准(工资比例)进行分配,分别计入各车间当期所生产的各种产品成本。 (三)期末,经过对在产品和产成品的盘点核实数量后,再按照约当产量法,将按产品归集的材料费用在完工产品和在产品之间进行 分配

四)对于当期制造完工产品,应按照其分配的生产费用,编制《生产费用分配明细表》,以反映所生产各种产品成本的总成本和单位成本。 (五)根据《生产费用分配明细表》,编制会计分录,将已完工产品 所分配的费用从生产成本的有关帐户转入半成品、产成品等有关帐户。 三、成本核算基础 (一)原始凭证记录制度为了保证成本核算所依据的各项数据资料真 实可靠,公司必须建立和健全原始记录制度。原始记录制度也称原始凭证 记录,它是反映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最原始的资料,是企业编制成本计划、 制订各项定额的基本依据和实施成本管理及控制的基础。原始凭证必须按照规定的格式,记载具体的经济内容和项目,由经手人员和责任单位按照规 定方法和传递程序分别填写和传递,以此作为经济业务发生、明确各部门 责任的依据和实施内部控制的有效手段。 在成本核算中,应建立和健全的原始记录主要有: 1、原材料方面的原始记录,如原材料的验收入库、生产领用、退库、 盘盈和盘亏报告等记录。 2、设备利用方面的原始记录,如设备调拨、报废等记录。 3、其它耗费的原始记录,如动力消耗等费用支出。 4、生产方面的原始记录,如产成品及半成品的出入库、废品损失记录。 5、产品质量检验记录等。 (二)原辅材料的验收、领发、计量及盘存制度

公司成本费用核算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公司成本费用核算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71040公司成本费用核算制度 Company cost accounting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公司成本费用核算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1条目的 1.规范企业成本费用核算工作,保证成本信息真实、完整。 2.加强企业成本管理,降低成本费用,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第2条成本费用核算依据 1.国家《企业会计准则》、《公司内部会计制度》。 2.有关的消耗定额、开支标准和开支范围的政策文件。 3.企业内部的经营特点以及经营的内外部环境的要求。 第3条成本费用的核算应当遵循下列要求。 1.成本费用应当分期核算。

2.成本费用的核算方法应当前后一致。 3.成本费用核算应当为企业未来决策提供有用信息。 4.成本的确认和计量应当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的规定。 5.一定期间的成本费用与相应的收入应当配比。 6.成本费用归集、分配、核算应当考虑重要性原则。 7.成本费用核算应与客观经济事项相一致,以实际发生的金额计价,不得人为降低或提高成本。 第4条合理确定消耗定额 进行成本费用核算的前提就是制定企业各项消耗定额,具体包括以下4个方面。 1.企业的材料消耗定额,包括原材料、燃料、动力等消耗定额。 2.劳动定额,包括产品生产工时、消耗定额、产品产量、劳动生产率、停工率等方面的定额。 3.设备利用定额,包括各种机器设备的利用率等。 4.费用消耗定额,包括各种制造费用的消耗定额。 第二章成本费用核算组织体系

成本核算规程.

成本核算规程 (草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成本是建业住宅集团(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生产(包括开发、物业管理、热力供应等。下同)经营过程中各种耗费的总和,是评价企业经济效益和工作质量的重要指标。为了统一集团各中心、各子公司(产品、商品、劳务等)成本计算口径,正确反映企业生产经营成果,加强经济核算,落实经济责任制,促进增收节支,不断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和经营管理水平,根据国家财政部有关规定,结合集团综合经营业务特点,特制定本规程(以下简称《规程》)。 第二条成本核算的任务 一、正确、及时、全面地预测、控制和反映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严格执行集团公司规定的成本开支范围和标准。 二、汇集生产经营费用,正确、及时计算各种生产经营的总成本、单位成本和在建工程或在产品成本。 三、检查监督企业各项物资消耗定额与工资及费用预算的执行情况。 四、考核成本计划完成情况,分析成本升降原因,揭示降低成本途径。 五、为集团制订经营价格和经营决策提供数据。 第三条成本计算的对象 企业成本计算对象应以不同行业、不同开发项目、不同劳务或作业项目、不同产品品种、不同交易品种为计算对象。 第四条成本计算必须遵守下列原则: 一、成本计算实行月历制。以上月份二十九日至本月份二十八日止为一个成本计算期。 二、成本计算中实物量度、劳动量度与货币量度同时并重。 三、每月终了,应对在建工程、在产品及已领未用的材料、货物等进行盘存。已领未用材料,应及时办理退料或帐面退料手续,不准以领代耗。 四、成本的计算必须以有关部门(各核算单位)负责人和经手人签章的原始凭证为依据。凡能直接计入各开发工程项目、产品品种、劳务对象等,均应采用直接计入法;不能直接计入的费用,应根据其组织与技术特点,按其成本对象的受益程度采用适当标准分配计算。 五、集团各中心、各子公司(各核算单位)有责任和义务准确、及时地提供成本计算资料。并按集团财务结算中心的要求,科学地组织资料传递和运行。同时,应力求在正确、全面的前提下,及时结清成本费用。不得用估计成本、计划成本、定额成本代替实际成本。不准用“倒轧帐”的办法来计算成本。更不准随意用待摊或预提费用等科目调剂成本。 第五条成本开支范围 一、为进行生产、开发、劳务和加工等而耗用的材料(原材料、建筑材料、装饰材料等)、外购半成品、燃料、动力、备品备件、包装物,以及低值易耗品等。

公司成本核算管理制度新版

××股份有限公司成本核算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为了规范本公司产品成本核算, 加强成本的管理及控制, 依据等有关规定, 并结合本企业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的特点, 特制定成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成本核算的目的 加强成本核算, 能够正确及时反映各种生产耗费及生产费用的实际支出, 并实时对其进行监督控制。 加强成本核算, 能够及时反映在产品、库存商品的增减变动、结存情况, 保护财产的安全完整。 加强成本核算, 正确及时计算在产品、库存商品的单位成本及总成本, 提供各种成本信息, 以满足各项管理工作和经济决策的需要。 加强成本核算, 正确反映产品成本构成情况, 提供降低产品成本的途径。

第三章成本会计科目核算的内容 成本的计算体是以产品为中心。成本计算金额以元为单位, 保留两位小数。 ××现在有三个生产部门: 电能××部、××部、××系统部。每个生产部门都有自己的特点。 电能××部现在的收入占全部收入的80%以上, 主导产品是多用户表。电能××部的产品属于大量大批生产, 采用品种法。 ××部的产品比较稳定, 一年的收入将近100万元。××部可采用分批法, 根据产品的定单生产。对××部的预生产采用品种法。 ××系统部属于一个特殊的部门, 涉及产品研发和产品的生产。应该对产品的研发和产品的生产分开核算。现在××系统部正在研发冷热水表, 前期的研发费用计入管理费用-研究开发费。 ××的成本科目下设了两个一级科目生产成本和制造费用在这两个科目下分别设置了明细科目。现在生产成本下设了四个三级明细科目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直接材料、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直接人工、生产

成本-基本生产成本-直接福利费、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制造费用. 3.1 生产成本科目核算的内容 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直接材料: 指产品生产过程中, 形成产品的各种原材料; 本科目中的材料, 主要指直接发放到产品上的各种材料。 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直接人工: 指直接参加产品生产的工人工资、绩效工资、各种补贴及津贴。 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直接福利费: 指的是按参加产品生产工人比例提取的职工福利费。 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制造费用: 指的是从当月制造费用科目余额中转入的成本。 3.2 制造费用明细科目核算的内容 制造费用-办公费: 指的是生产车间耗用的文具、印刷、邮电费、报刊杂志、资料费等费用。

石油化工交工 标准规范

第四章交工资料标准规范 第一节交工资料应遵循的主要标准规范 一、国家标准 (1)GB/T 50328-2001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 (2)GB 50300-200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3)GB 50252-94 工业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 二、化工石油行业标准 (1)SH 3503-2001 石油化工工程建设交工技术文件规定? (2)HG20237-1994 化学工业工程建设交工技术文件规定 (3)Q/CNPC114-2005 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交工技术文件编制规范 第二节SH 3503-2001《石油化工工程建设交工技术文件规定》 本规定是对SH3503-1993《工程建设交工技术文件规定》进行修订而成,共分3章和2个附录,这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有:

1.明确了炼油、石油化工生产装置及其配套工程中下述项目交工技术文件格式应执行相应标准或有关部门的规定: ——铁路、公路、港口码头、电信工程、35kV以下送变电工程、工业电梯; ——油田、长输管道和城镇建设工程; ——工业建筑物、构筑物; ——锅炉安装、压力容器现场组焊和特种设备安装工程。 2.规定了应在工程承包合同中明确建设革位、施工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关于交工技术文件的管理责任。 3.对交工技术文件的幅面、份数和用计算机编制交工技术文件作出了规定; 4.增加了由设计单位负责绘制最终版施工图的规定; 5.对交工技术文件的表格进行了增补、合并、修改和必要的删减; 6.细化了附录B《交工文件表格使用说明》的内容。 一、总则 1.为加强基本建设工程管理,保证工程质量,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对基本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有关规定和标准的要求,结合石油化工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适用于炼油、石油化工生产装置(以下简称石油化工装置)及其配套设施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

电石成本核算规程

电石成本核算规程【颁布单位】化工部 【章名】全文 为了统一电石成本核算办法,提高成本核算质量,加强成本管理,便于生产电石的企业之间对比分析成本,达到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根据《国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国营企业成本管理条例》、《国营工业企业成本核算办法》,结合电石生产的工艺特点和化工部对电石成本管理的要求,特制定本核算规程。 一、总则 (一)本规程适用于大、中、小型生产电石的企业。包括密闭型炉和开放型炉电石成本核算。 (二)按月计算成本。即每月一日至最后一日为一成本计算期。 (三)按实际耗费计算实际成本。 (四)按权责发生制的原则计算成本。凡属本期成本应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已收付,均应计入本期成本。 (五)发生的成本费用,凡能直接计入产品成本的应直接计入;不能直接计入的,也应按受益原则视具体情况采用合理比率分摊。 (六)严格执行国家统一制定的成本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划清基本建设,专项工程,专用基金,营业外支出与产品成本的界限。 (七)实行两级成本核算,车间一级核算车间成本,厂部一级核算工厂成本。不具备实行两级核算的小型企业,可实行厂部一级核算。 (八)结合我国多数生产电石的企业自产石灰和加工焦炭作为原料的实际情况,成本计算采用逐步(综合)结转分步法。分原料和电石两步。

根据“划小内部核算单位,加强经济责任制”的需要,有多台电石炉的企业应分炉计算成本。 (九)根据每批电石产品发气量不同的特点,为了同口径对比成本和消耗,要分别计算实物量成本和标准量成本。实物量成本反映实物消耗量,标准量成本反映折标消耗量。 (十)认真做好成本核算和管理的各项基础工作。必须建立、健全原始记录、计量检验、定额管理、领退料手续、报废签定和定期盘点等管理制度,保证成本核算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 二、成本项目 (一)原料及主要材料 (二)燃料及动力 (三)工资及福利费 (四)车间经费 (五)联、副产品扣除 (六)企业管理费 (一)至(五)项之和为车间成本。 (一)至(六)项之和为工厂成本。 三、原料及主要材料、燃料及动力的计算 (一)原料及主要材料指从石灰石投入石灰窑到产出电石的整个生产过程中,直接构成产品和中间产品实体以及有助于产品实体形成所耗用的各种原料及主要材料。 1.石灰石(CaCO3):生产中间产品石灰(CaO)的原料。 (1)石灰石以投入石灰窑的计量为依据计算消耗量。 (2)在燃烧加工生石灰过程中产生和石灰末,按计划价格(销售价

(管理制度)公司成本核算管理制度

点评 XX公司成本核算管理制度此范例只供参考,且不适用于 所有制造企业,也且非完全适用本公司成本核算系统。 壹、第十九条成本计算方法:期未于制品的处理方法是只留存材料成本而不留存人工及制造费用。 德宝成本核算系统是能够留存人工费及制造费的,因为有些行业的月未于制品这部份费用比例且不小,况且电脑系统计算起来比手工核算方便得多,而且产品成本会更加准确。 二、第十壹条材料费用的归集和分配采用公司内计划价格进行材料日常核算。 德宝成本核算系统是采用成本期间加权单价为核算单价。 成本核算员将直接计入产品实体的材料按材料稽核员转来的“材料领用单”,以材料核算价分配到各工序、各产品。且将材料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 我们认为根据材料领用单来分配材料这壹方法是于壹定的前提条件下才能应用的,那就是不会有其它产品用到此物料,否则原计划用于产品A的物料,由于特别原因会用到B产品中去,而且当有剩余物料退仓时,真不知该冲减哪壹个产品的领料记录。 德宝成本核算系统采用定额材料耗用加上材料差异部第壹章总则 第壹条为规范公司成本核算工作,提高成本核算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可自行制定成本核算办法,报公司批准后执行。 第二章成本开支范围 第三条为生产商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直接材料、直接工资、其他直接支出和制造费用计入制造成本。 1.直接材料:指生产商品产品和提供劳务过程中所消耗的,直接用于产品生产,构成产品实体的原料及主要材料、外购半成品、以及有助于产品形成的辅助材料和其他直接材料。 2.直接工资:指于生产商品产品和提供劳务过程中,直接参加产品生产的工人工资以及按生产工人工资总额和规定比例计算提取的职工福利费。 3.燃料及动力:指直接用于产品生产的外购燃料和水、电、汽、冷动力费用。 4.制造费用:指应由产品制造成本负担的,不能直接计入各产品成本的有关费用,主要指各生产车间管理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职工福利费,生产车间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的折旧费,租赁费(不包括融资租赁费),修理费、机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取暖费(降温费),水电费,办公费,差旅费,运输费,保险费,设计制图费,试验检验费,劳动保护费,修理期间的停工损失以及其他制造费用。 第四条下列各项支出不得计入成本: 1.资本性支出,即购置和建造固定资产和其他资产的支出。 2.对外投资的支出。 3.无形资产受让开发支出。 4.违法运营罚款和被没收财产损失。 5.税收滞纳金、罚金、罚款。 6.灾害事故损失赔偿。 7.各种捐赠支出。 8.各种赞助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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