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
公路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规定

嫩丹高速公路路基02标段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公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规范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保障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有关制度,结合嫩丹高速公路项目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在嫩丹高速公路项目内依法进行招投标的公路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以及拆除、加固等建设项目,应当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管理原则)公路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应当遵循规范计取,科学计划,合理使用的原则。
第二章费用的组成第四条(费用计取)发包人在编制工程招标文件时,应当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充分考虑、合理确定项目所需的安全生产费用,对“提取投标价的1%作为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费”并且在清单中予以单列。
第五条(费用使用范围)公路工程安全生产费用应当在以下范围内使用:(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费用。
主要包括:1、警示、照明等灯具的完善、改造和维护等费用。
警示、照明灯具主要指施工车辆、船舶、机械、构造物的示警灯、危险报警闪光灯、施工区域内夜间警示灯、照明灯等灯具。
2、警示标志、标牌的完善、改造和维护等费用。
警示标志、标牌主要指各类警告、提醒、指示等标志、标牌。
3、安全用电防护设施的完善、改造和维护等费用。
安全用电防护设施主要指各种用电专用开关、室外使用的开关与插座外装防水箱、高压安全用具、漏电保护等设施。
4、施工机械、设备安全检测费用。
主要指施工机械、设备进场后定期的安全检测。
施工机械、设备进场后的首次安全检测、标定等费用不在此列。
5、施工现场围护设施的完善、改造和维护等费用。
施工现场围护设施主要指改、扩建工程施工围档;施工现场高压电塔、杆围护;施工现场光缆的围护等。
对施工围档有特殊要求路段的围档费用不在此列。
6、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完善、改造和维护等费用。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

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建立集团公司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加强安全生产费用监督管理,根据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12‟16号)、股份公司•关于印发<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国铁建财[2012]89号)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及公司所属各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在境内从事建设工程施工、交通运输、机械制造等行业领域的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集团公司和工程公司可以对所属单位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按照一定比例集中管理,统筹使用。
第四条安全生产费用按照“及时提取、确保需要、规范使用、正确核算”的原则进行管理。
第二章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标准第五条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井巷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以及矿山建设。
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为计提依据,按当期业主确认的工程结算(或验工计价)数据计算,当期尚未取得业主确认工程结算单的,应先使用预估的工程结算数据,并在实际取得业主确认的工程结算单后,对差异部分进行调整,对于各种原因形成的超计价部分(业主确认的工程结算或验工计价超过计划合同部门按实际完成工作量编制的工程结算或验工计价),可暂不计提,待实际完成时计提。
各工程类别安全生产费用执行以下提取标准:(一)矿山工程为2.5%;(二)房屋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铁路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为2.0%;(三)市政公用工程、冶炼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化工石油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公路工程、通信工程为1.5%。
建设工程施工企业提取的安全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竞标时,不得删减,列入标外管理。
国家对基本建设投资概算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总包单位应当将安全费用按比例直接支付分包单位并监督使用,分包单位不再重复提取。
第六条交通运输包括道路运输、水路运输、铁路运输、管道运输。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文件要求,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费用(以下简称安全费用)是指各单位、项目部按照国家和行业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或者项目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安全费用按照“专款专用、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
第二章安全费用的提取范围和标准第三条安全费用提取范围:第四条安全费用提取标准:项目安全费用按照当年主营业务产值的1.5%比例提取,各项目部安全费用按项目工程产值1.5%比例为计提依据。
第五条各单位、项目部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根据安全生产实际需要,可适当提高安全费用提取标准。
第六条安全费用提取时间:项目进场后第一期结算至竣工后撤场前一期结算。
项目第一批安全费用可从项目启动资金中计取。
第七条安全费用应按照相关要求,根据主营业务产值及时足额提取和使用,计入成本,专项用于安全生产,不得挪用,提取的安全费用不能满足安全施工实际投入需要的部分可在各项目成本中列支。
第八条各项目安全费用提取时,借:合同成本-其他直接费-安全及文明施工费;贷:专项储备。
使用时,各项目应将发生的符合第九条使用范围的安全费用,借:专项储备,贷:现金或银行存款等。
同时按照使用范围进行辅助项目明细核算。
第三章安全费用的使用第九条项目部安全费用的使用范围:(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措施费用1、“四口”、“五临边”等硬防护、防滑设施的费用;2、高处作业、交叉作业防止物体、人员坠落设置的爬梯、安全网、安全棚等相关设施的费用;3、安全警示(生产、交通)、警告标志、标牌及安全宣传设施等购买、制作、安装及维护的费用;(二)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费用1、各种应急救援设备及器材、救生衣、圈,应急药箱及器材费用;2、安全帽、安全带、防护面罩、口罩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费用;3、其他专门为应急救援所需而准备的物资、专用设备、工具等费用。
公路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

公路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一、前言公路工程的建设是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
然而公路工程建设涉及到动用大量资金和人力资源,而这些都需要从安全生产角度来衡量和保障。
本文旨在探讨公路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以确保公路工程建设的安全运营和人员健康。
二、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1. 安全生产费用的来源公路工程安全生产费用来源主要有两种:一是从建设单位的预算中确定,二是从工程总承包商的设备和施工费用中提取。
2. 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建设单位必须将公路工程安全生产费用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提取,不得少缴或欠缴。
具体的提取流程如下:(1)建设单位向银行账户上传入保证金,并按约定时间足额缴纳安全生产费用。
(2)总承包单位在收到安全生产费用后,向相关部门申报费用,并进行备案。
(3)相关部门根据备案情况,将费用转由建设单位使用,用于公路工程安全生产管理。
3. 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公路工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建设单位在公路工程施工过程中,必须制定严格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设立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建设单位必须制定科学合理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工艺流程,定期组织安全检查。
(3)建设单位必须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4)建设单位必须采取防护措施,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危险场所和设备进行严格管控。
(5)建设单位必须设立安全生产经费,用于保障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以及应急救援等工作。
(6)如果发生了安全事故,建设单位必须积极采取应急措施,妥善处理安全事故。
三、结语在公路工程建设过程中,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对于保障人员健康和公路工程的安全运营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建设单位和总承包商作为主要责任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及时处理安全事故,保障公路工程建设和运营的安全稳定。
【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的服务,优质的文档,谢谢阅读/双击去除【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建立我矿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加强安全生产费用管理,保障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维护企业、职工以及社会公共利益,根据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制定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XX]16号),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在本公司依法进行招投标的公路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以及拆除、加固等建设项目内,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管理原则)公路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应当遵循规范计取,科学计划,合理使用的原则。
第二章费用的组成第四条(费用计取)发包人在编制工程招标文件时,应当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充分考虑、合理确定项目所需的安全生产费用,对“提取投标价的1%作为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费”并且在清单中予以单列。
第五条(费用使用范围)公路工程安全生产费用应当在以下范围内使用:(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费用。
主要包括:1、警示、照明等灯具的完善、改造和维护等费用。
警示、照明灯具主要指施工车辆、船舶、机械、构造物的示警灯、危险报警闪光灯、施工区域内夜间警示灯、照明灯等灯具。
2、警示标志、标牌的完善、改造和维护等费用。
警示标志、标牌主要指各类警告、提醒、指示等标志、标牌。
3、安全用电防护设施的完善、改造和维护等费用。
安全用电防护设施主要指各种用电专用开关、室外使用的开关与插座外装防水箱、高压安全用具、漏电保护等设施。
4、施工机械、设备安全检测费用。
主要指施工机械、设备进场后定期的安全检测。
施工机械、设备进场后的首次安全检测、标定等费用不在此列。
5、施工现场围护设施的完善、改造和维护等费用。
施工现场围护设施主要指改、扩建工程施工围档;施工现场高压电塔、杆围护;施工现场光缆的围护等。
公路工程安全生产费使用管理办法.doc

公路工程安全生产费使用管理办法公路工程安全生产费使用管理办法是非常重要的,办法的每个细节都关系到最后的结果,是非常关键的。
下面就公路工程安全生产费使用管理办法为大家介绍一下。
第一章安全生产费用的计量支付一、安全生产费用是指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或者项目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二、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应坚持“规范计取,合理计划,计量支付,确保投入”的原则,并按照有关规定、行业标准以及合同约定确定提取标准。
三、施工单位必须在财务中设置安全生产费用专门科目,并且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四、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计提、使用制度。
健全安全生产费用使用管理台账,包含购买、入库、领用、回收等环节的监控及证明所投入的票据凭证资料。
五、监理单位应当对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情况进行监理。
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进行审查,建立安全费用使用监理台账。
对使用安-1-S407红安县七里坪至天台山公路改建工程安全生产费使用管理办法全生产费用所投入的设备、设施、防护用品及本办法使用范围的支出等方面,进行验收签认。
六、施工单位应当在开工前依据合同文件编制安全生产费用总体使用计划,指导项目建设周期内有效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并报安全监理工程师、监理办审核,建设项目管理部审批备案。
七、施工单位应于每月25日前编制下月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清单计划,报安全监理工程师、监理办进行审核。
八、施工单位应在每月资金使用计划中单列安全生产费用,经审核后方可支付。
九、安全生产费用按照“投入多少,支付多少”的原则计量。
但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费用实际投入超出合同文件中安全生产费用总额的,超出部分不予支付。
安全生产费用实际投入少于合同文件中安全生产费用总额的,经监理单位和建设项目管理部核实,余额部分不予支付。
已经支付的,应从计量支付中扣回。
十、项目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安全生产管理所发生的费用如超出,则在项目合同标的安全费用中统筹考虑,不另行补列。
公路工程安全生产经费提取及使用管理办法

公路工程安全生产经费提取及使用管理办法公路工程安全生产经费提取及使用管理办法为了加强公路工程安全生产工作,保障施工现场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和施工质量,提高公路工程建设质量和效益,各级公路管理部门规定了公路工程安全生产经费提取及使用管理办法。
本文将对该管理办法进行详细阐述。
一、经费提取1.1 经费来源公路工程安全生产经费来源主要有以下几种:(1)国家资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的安全生产经费。
(2)企业自筹资金:企业应根据各施工合同的规定提供相应的安全生产经费。
(3)混合资金:这是由于国家资金和企业自筹资金不能完全满足公路工程中安全生产的需求,因此出现的混合资金方式。
1.2 经费提取标准公路工程安全生产经费提取标准应根据工程的特性、工徽规模、施工技术、设备和材料等因素的不同而有所区别。
一般来说,经费提取标准包括资金比例、资金数额、资金分配标准等。
提取标准应根据实际情况加以确定,并进行动态调整。
1.3 经费使用公路工程安全生产经费使用应根据实际需要,按照规定用于各项安全生产措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人员的安全保障:如施工现场人员的劳保用品、卫生用品等。
(2)设备的安全保障:如各种传动装置、工具机械、安全装置、插销等。
(3)材料的安全保障:如易燃易爆物品等。
(4)安全检查和安全培训等。
二、管理办法2.1 按需使用公路工程安全生产经费应按实际需要使用。
如有闲置的安全生产经费,应及时划拨到其他需要的工程中,以实现安全生产经费的合理利用。
2.2 过程监管公路工程安全生产经费的使用过程应进行监管,按照预算、核算、备案等程序严格管理资金的获取、使用、结余等情况,监督公路施工现场人员对安全生产经费的合理使用。
避免资金流向不透明、使用不合理等情况。
2.3 资金专项管理公路工程安全生产经费应作为专项资金管理,严格执行资金使用计划,避免资金中途流失。
同时应按规定配备专项工作人员,专门负责资金的提取和使用,并做到账目清晰、票据齐全。
四、公路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

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建立我矿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加强安全生产费用管理,保障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维护企业、职工以及社会公共利益,根据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制定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 号),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在本公司依法进行招投标的公路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以及拆除、加固等建设项目内,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管理原则)公路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应当遵循规范计取,科学计划,合理使用的原则。
第二章费用的组成第四条(费用计取)发包人在编制工程招标文件时,应当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充分考虑、合理确定项目所需的安全生产费用,对“提取投标价的1%作为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费”并且在清单中予以单列。
第五条(费用使用范围)公路工程安全生产费用应当在以下范围内使用:(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费用。
主要包括:1、警示、照明等灯具的完善、改造和维护等费用。
警示、照明灯具主要指施工车辆、船舶、机械、构造物的示警灯、危险报警闪光灯、施工区域内夜间警示灯、照明灯等灯具。
2、警示标志、标牌的完善、改造和维护等费用。
警示标志、标牌主要指各类警告、提醒、指示等标志、标牌3、安全用电防护设施的完善、改造和维护等费用。
安全用电防护设施主要指各种用电专用开关、室外使用的开关与插座外装防水箱、高压安全用具、漏电保护等设施。
4、施工机械、设备安全检测费用。
主要指施工机械、设备进场后定期的安全检测。
施工机械、设备进场后的首次安全检测、标定等费用不在此列。
5、施工现场围护设施的完善、改造和维护等费用。
施工现场围护设施主要指改、扩建工程施工围档;施工现场高压电塔、杆围护;施工现场光缆的围护等。
对施工围档有特殊要求路段的围档费用不在此列。
6、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完善、改造和维护等费用。
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主要指临边、洞口等危险部位防坠、防滑设施;防止物体、人员坠落而设的安全网、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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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供参考[整理]安全管理文书公路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日期:_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第1 页共9 页公路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建立我矿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加强安全生产费用管理,保障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维护企业、职工以及社会公共利益,根据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制定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在本公司依法进行招投标的公路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以及拆除、加固等建设项目内,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管理原则)公路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应当遵循规范计取,科学计划,合理使用的原则。
第二章费用的组成第四条(费用计取)发包人在编制工程招标文件时,应当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充分考虑、合理确定项目所需的安全生产费用,对提取投标价的1%作为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费并且在清单中予以单列。
第五条(费用使用范围)公路工程安全生产费用应当在以下范围内使用:(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费用。
主要包括:1、警示、照明等灯具的完善、改造和维护等费用。
警示、照明灯具主要指施工车辆、机械、构造物的示警灯、危险报警闪光灯、施工区域内夜间警示灯、照明灯等灯具。
2、警示标志、标牌的完善、改造和维护等费用。
警示标志、标牌主要指各类警告、提醒、指示等标志、标牌。
3、安全用电防护设施的完善、改造和维护等费用。
安全用电防护第 2 页共 9 页设施主要指各种用电专用开关、室外使用的开关与插座外装防水箱、高压安全用具、漏电保护等设施。
4、施工机械、设备安全检测费用。
主要指施工机械、设备进场后定期的安全检测。
施工机械、设备进场后的首次安全检测、标定等费用不在此列。
5、施工现场围护设施的完善、改造和维护等费用。
施工现场围护设施主要指改、扩建工程施工围档;施工现场高压电塔、杆围护;施工现场光缆的围护等。
对施工围档有特殊要求路段的围档费用不在此列。
6、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完善、改造和维护等费用。
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主要指临边、洞口等危险部位防坠、防滑设施;防止物体、人员坠落而设的安全网、棚等。
7、其它安全防护设备与设施的完善、改造和维护等费用。
指未包括在以上范围之内的,但发包人与监理人认为应计入安全生产费的其它安全防护设备与设施的完善、改造和维护等费用。
(二)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配备费用。
主要包括:1、应急救援器材、设备配备费用。
应急救援器材、设备主要指灭火器、消防斧等小型消防器材;急救箱、急救药品、救生衣、救生圈、应急灯具、救援梯、救援绳等小型救生器材与设备。
救生船、消防车、救护车等大型救援设备不在此列。
2、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配备费用。
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主要指为保护施工人员安全与身体健康,根据有关规定在日常施工中必须配备的安全帽、安全绳(带)、手套、雨鞋、工作服、口罩、防护药膏等安全防护物品。
第 3 页共 9 页(三)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费用。
主要包括:1、日常安全检查费。
指承包人专职安全员日常安全巡视所发生的车辆、照相、摄影器材使用费。
车辆与器材的购置费用不在此列。
2、专项安全检查费。
指承包人聘请专业安全机构或专家对项目安全生产过程中的特殊部位、特殊工艺、特别设备的施工安全进行检查所支付的相关费用。
3、安全评价费。
指承包人聘请专业安全机构或专家对项目安全施工专项方案进行讨论、论证、评估、评价所支付的相关费用。
(四)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费用。
主要包括:1、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费。
指发包人、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或者施工单位委托专业安全评估单位对项目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进行评估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2、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费。
指根据发包人、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专业安全评估单位出具的评估报告对项目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整改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3、重大危险源的监控费。
指对项目重大危险源进行日常监控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施工过程监控不在此列。
(五)安全技能培训及应急救援演练费用。
主要包括:1、安全技能培训费用。
包括承包人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操作规程培训、安全知识教育等支出的课时费;安全报纸、杂志订阅或购置费;安全知识竞赛、技能竞赛、安全专题会议等活动费用;安全经验交流、现场观摩等费用;安全标语、条幅制作费等费用。
2、应急救援演练费用。
指由发包人或承包人依据应急预案,模拟第 4 页共 9 页应对突发事件组织的应急救援活动中应由承包人分担或由承包人自行负责的部分或全部费用。
(六)其它直接用于安全生产的费用。
指不在以上范围内,由承包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在投标书中列支的相关安全生产费用。
其它安全生产费用由承包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在投标书中从以下范围内列支:1、办公用品费。
专指专职安全员办公用计算机、照相机、摄像机等办公设施配备费用。
2、奖励费。
指对专职安全员工资以外的安全目标考核奖励所支出的费用。
3、雇工费。
指为保障施工安全,对施工现场进出口部位进行交通管制而雇佣交通协管人员进行看护所支出的人工费用。
4、其它费用。
指在招投标时不可预见的,在施工过程中经发包人与监理人认可,可在安全生产费中列支的其它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费用。
第六条(其他安全费用)除第五条所规定的安全生产费用以外,承包人应当将其他用于安全生产方面的费用计入工程量清单其他相应综合单价中,不得在安全生产费用中计取。
第七条(特殊情况)根据本规定第五条,属于安全生产费用范围,但单项金额较大的工程项目,发包人应当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将该项费用在工程量清单中单独计列,可以不受安全生产费用比例限制。
第三章管理职责第八条(使用原则)安全生产费用实行专款专用,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名义克扣、挤占或者挪用。
第 5 页共 9 页第九条(承包人职责)承包人应当建立健全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管理、计取和使用制度,明确安全生产费用管理、计取和使用的程序、职责及权限。
承包人应当在规定范围内合理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严禁采用虚报手段套取安全生产费用。
第十条(监理人职责)监理人应当对承包人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情况进行监理。
监理人发现承包人在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或者未落实安全生产费用的,应当提出要求其改正,承包人拒不改正的,监理人可暂时停止工程款的计量支付,并及时向发包人报告。
第十一条(发包人职责)发包人应当定期对承包人的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每季度不得少于一次,并且及时公布检查结果。
第四章费用的使用第十二条(计量支付原则)安全生产费用的计量与支付应当采用以现场计量为主,现场计量与总额包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对于能够以具体单位数量进行计量的安全生产费用,应当采用现场计量、按实支付的方式进行计量与支付。
对于无法以具体单位数量进行计量的,或者采用具体单位数量计量难度较大的安全生产费用,可以采用总额包干、分期支付的方式进行计量与支付。
第十三条(使用计划)承包人进场后,应当在施工组织方案中明确本项目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及安全生产费用的详细使用计划,并报监理审核。
第十四条(承包人申报)工程实施过程中,承包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根据实际情况编报当月投入使用的安第 6 页共 9 页全生产费用使用报表和计量申请表,并报送下月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经项目经理签字并盖章后与当月工程计量支付申请同时报送监理人审核。
采用现场计量的安全生产费用计量凭证可为安全器材采购、培训教育等发票、安全防护等临时工程结算单、设备台班结算单、设备租赁合同等。
所有凭证都必须经过承包人专职安全员签字验收,项目经理审核,安全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
采用总额包干的安全生产费用计量由承包人提供当事人签字、影像资料等材料,由承包人专职安全员签字,项目经理审核,安全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后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监理审核)监理人收到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报表和安全生产费用的计量申请表后,应当在7日内对承包人的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报表和安全生产费用的计量申请表进行审核,核实无误后予以签字确认,出具支付证书。
第十六条(业主支付)发包人对经监理人签字确认的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报表和监理人出具的支付证书审核确认后,与当月工程款同时支付给承包人。
第十七条(使用摊销)对于采用现场计量、按实支付方式进行计量与支付的安全生产材料或者能够形成固定资产的设备、设施,能够重复使用的,应当仅计列摊销费用,具体摊销次数依据合同确定。
合同中没有约定的,由监理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或者扣除残值后计列。
第十八条(超支处理)承包人安全生产费用实际投入使用超出合同规定的安全生产费用总额的,由承包人自行承担或依据合同约定处理。
第十九条(余额处理)安全生产费用实际投入使用少于合同中规定第 7 页共 9 页的安全生产费用总额,并且经监理人核实,承包人确实已按相关规定落实安全生产措施的,发包人不得支付余额部分的安全生产费用。
第二十条(分包情况)承包人依法将工程进行分包的,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由分包人实施的安全措施、分包工程安全生产费用及支付等条款。
第二十一条(劳务合作)承包人存在劳务合作的,劳务人员在本项目所发生的安全生产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第五章监督管理第二十二条(监督检查)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实施管理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费用计取、支付、使用进行监督管理与检查,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发包人与监理人督促整改,并在整改结束后进行复查。
第二十三条(违规受理)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受理实施管理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费用计取与使用过程中违规行为的检举和投诉。
第二十四条(罚则)发包人、监理人、承包人违反本办法相关条款规定,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实施管理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给予责令改正、通报批评、警告以及罚款等处罚。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五条(办法制定)本办法由广西诚鑫公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制定,用于本公司下的各项目部。
第二十六条(施行日期)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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