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师国家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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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容师国家职业标准

美容师国家职业标准

a美容师国家职业标准一、职业概况1.1职业名称美容师1.2职业定义根据顾客的脸型、皮肤特点和要求,为其清洁、护理、保养皮肤,美化容颜的人员1.3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4职业环境室内、常温。

1.5职业能力特征有良好的形体感,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颜色辨别力强,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

1.6基本文化程度初中毕业1.7培训要求1.7.1培训期限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

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240个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320个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300个标准学时;技师不少于120个标准学时;高级技师不少于120个标准学时。

1.7.2培训教师培训初、中级人员的教师应取得本职业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有6年以上本职业工作经验,并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培训高级人员的教师应取得本职业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有一定的教学经验;培训技师、高级技师的教师的教师应取得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有丰富的教学经验。

1.7.3培训场地设备标准教室及必要的设备、设施。

1.8鉴定要求1.8.1适用对象从事或准备从事美容职业的有关人员。

1.8.2申报条件1.8.2.1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一)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二)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三)本职业学徒期内.1.8.2.2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一)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取得毕(结)业证书.(二)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 年以上(三)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四)取得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技术学校美容职业毕业生.1.8.2.3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一) 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且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取得毕(结)业证书者.](二) 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三) 具有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 年以上。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美容师)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美容师)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美容师)引言该文档旨在明确国家对美容师职业技能的标准要求,以提供一个统一的参考框架,促进美容行业的发展和提升专业水平。

一. 岗位背景美容师是一个专注于为客户提供美容、护肤和美发服务的职业。

他们与客户合作,根据客户的需求和要求,使用各种化妆品、护肤品和美发工具来提供专业的美容服务。

二. 职业技能标准要求1. 美容基础知识- 具备美容学基本知识,了解皮肤结构、肤质判断、化妆技巧等;- 掌握美容产品的特性和功效,能够提供专业的产品推荐和建议;- 具备基本的卫生常识和安全操作知识,保证服务过程的卫生与安全。

2. 技术操作能力- 掌握基本的美容技术,如面部清洁、按摩、面膜敷用等;- 熟练掌握化妆技巧,能够根据客户需求进行不同风格的妆容设计;- 具备专业的美发技术,包括洗发、剪发、造型等。

3. 客户服务能力- 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亲和力,能够与客户建立信任和良好的合作关系;- 能够准确理解客户需求,根据客户要求提供个性化的美容服务;- 具备解决问题和处理客户抱怨的能力,确保客户满意度。

4. 专业素养- 具备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保护客户隐私和信息安全;- 不断研究和更新美容行业的新知识和技术,保持自身的专业素质;- 积极参与职业培训和考核,提升自身的职业水平。

三. 职业发展路径1. 初级美容师- 通过培训和考核,取得国家承认的美容师资格证书;- 在美容院等工作场所积累一定的工作经验和技能。

2. 中级美容师- 在初级美容师基础上,进一步提升自身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 参加相关的职业培训和考核,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3. 高级美容师- 在中级美容师基础上,具备更高水平的技术和服务能力;- 拥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并能够独立开展各种美容服务;- 获得高级美容师资格证书。

结论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美容师)为美容行业制定了统一的职业标准要求,对美容师的基本知识、技术操作能力、客户服务能力和专业素养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美容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8年版)(word精排版)

美容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8年版)(word精排版)

美容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8年版)(word精排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职业编码:4—10—03—01美容师(2018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定说明为规范从业者的从业行为,引导职业教育培训的方向,为职业技能鉴定提供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客观需要,立足培育工匠精神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组织有关专家,制定了《美容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8年版)》(以下简称《标准》)。

一、本《标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5年版)》为依据,严格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18年版》有关要求,以“职业活动为导向、职业技能为核心”为指导思想,对美容师从业人员的职业活动内容进行规范细致描述,对各等级从业者的技能水平和理论知识水平进行了明确规定。

二、本《标准》依据有关规定将本职业分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五个等级,包括职业概况、基本要求、工作要求和权重表四个方面的内容。

本次修订内容主要有以下变化;——四级/中级工增加足部护理;——三级/高级工增加烫睫修饰;——二级/技师增加面部拨筋护理;——级/高级技师增加彩绘修饰。

三、本《标准》起草单位为上海美发美容行业协会。

四、本《标准》主要审定单位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五、本《标准》在制定过程中,得到了浙江省美发美容行业协会、湖南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北京市美发美容行业协会、大连市美发美容行业总会、哈尔滨市美发美容化妆品协会、重庆蒙妮坦形象设计学院、上海市市北职业高级中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等有关单位的指导和大力支持,在此一并感谢。

六、本《标准》业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批准,自公布之日①起施行。

①2018年12月26日,本《标准》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颁布中式烹调师等26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145号)公布。

已颁布的国家职业标准工种(最新版)(20200420183744)

已颁布的国家职业标准工种(最新版)(20200420183744)

已颁布的国家职业标准序职业编码国家职业标准名称发文号颁布时间出版单位号1 4-04-03-04 保健按摩师(试行)劳社培就司发[1999]52号1999-8-26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 4-07-12-02 家政服务员劳社厅发[2000]14号2000-7-4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3 4-07-04-01 美容师劳社厅发[2000]14号2000-7-4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4 4-03-02-02 西式面点师劳社厅发[2000]14号2000-7-4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5 4-03-02-01 西式烹调师劳社厅发[2000]14号2000-7-4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6 4-03-01-02 中式面点师劳社厅发[2000]14号2000-7-4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7 4-07-04-02 美发师劳社厅发[2000]14号2000-7-4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8 4-03-01-01 中式烹调师劳社厅发[2000]14号2000-7-4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9 4-01-01-01 珠宝首饰营业员(※)劳社厅发[2000]14号2000-7-4 地质出版社10 4-01-02-01 推销员劳社厅发[2000]14号2000-7-4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11 4-04-03-04 足部按摩师(※)劳社厅发[2000]14号2000-7-4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12 3-01-02-05 计算机操作员劳社厅发[2000]14号2000-7-4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13 4-07-06-01 眼镜验光员劳社厅发[2000]14号2000-7-4 海洋出版社14 4-07-06-02 眼镜定配工劳社厅发[2000]14号2000-7-4 海洋出版社15 4-01-01-01 用户通信终端销售员(※)劳社厅发[2000]14号2000-7-4 人民邮电出版社16 6-04-01-08 加工中心操作工劳社厅发[2000]14号2000-7-4 海潮出版社17 6-04-02-05 焊工劳社厅发[2000]14号2000-7-4 海潮出版社18 6-04-01-07 组合机床操作工劳社厅发[2000]14号2000-7-4 海潮出版社19 6-08-05-01 计算机(微机)维修工劳社厅发[2000]14号2000-7-4 海潮出版社20 6-21-01-02 贵金属首饰手工制作工劳社厅发[2000]14号2000-7-4 海潮出版社21 6-23-07-01 装饰装修工-镶贴工劳社厅发[2000]14号2000-7-4 海潮出版社22 6-23-07-01 装饰装修工-打胶工劳社厅发[2000]14号2000-7-4 海潮出版社23 6-23-07-01 装饰装修工-涂裱工劳社厅发[2000]14号2000-7-4 海潮出版社24 6-23-07-01 装饰装修工-金属工劳社厅发[2000]14号2000-7-4 海潮出版社25 4-07-03-04 锅炉操作工劳社厅发[2000]14号2000-7-4 海潮出版社26 4-07-05-01 摄影师劳社厅发[2000]14号2000-7-4 海潮出版社27 4-03-03-01 调酒师劳社厅发[2000]14号2000-7-4 海潮出版社28 4-07-10-02 家用电器产品维修工劳社厅发[2000]14号2000-7-4 海潮出版社29 4-07-11-01 办公设备维修工劳社厅发[2000]14号2000-7-4 海潮出版社30 3-01-02-01 秘书劳社厅发[2000]14号2000-7-4 海潮出版社31 3-01-02-02 公关员劳社厅发[2000]14号2000-7-4 海潮出版社32 6-07-01-02 锅炉设备安装工劳社厅发[2000]14号2000-7-4 海潮出版社33 4-03-05-01 餐厅服务员劳社厅发[2001]3号2001-8-7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34 6-05-06-08 电工仪器仪表装配工劳社厅发[2001]3号2001-8-7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35 6-03-01-15 防腐蚀工劳社厅发[2001]3号2001-8-7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36 2-02-34-07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试行)劳社厅发[2001]3号2001-8-7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37 6-05-06-03 电子仪器仪表装配工劳社厅发[2001]3号2001-8-7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38 6-05-04-09 电线电缆制造工劳社厅发[2001]3号2001-8-7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39 6-06-02-03 精密仪器仪表修理工劳社厅发[2001]3号2001-8-7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40 6-06-01-02 汽车修理工劳社厅发[2001]3号2001-8-7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41 6-21-08-01 装饰美工劳社厅发[2001]3号2001-8-7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42 4-99-00-01 电子商务师(试行)(☆)劳社厅发[2001]3号2001-8-7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43 4-07-99-01 心理咨询师(试行)(☆)劳社厅发[2001]3号2001-8-7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44 4-07-02-01 物业管理员(师)(试行)劳社厅发[2001]3号2001-8-7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45 4-04-03-01 社会体育指导员劳社厅发[2001]3号2001-8-7 人民体育出版社46 4-01-03-02 农副土特产品收购员(※)劳社厅发[2001]3号2001-8-7 新华出版社47 5-01-06-01 棉花加工工劳社厅发[2001]3号2001-8-7 新华出版社48 5-01-03-04 菌类园艺工劳社厅发[2001]3号2001-8-7 新华出版社49 6-26-01-38 评茶员(☆)劳社厅发[2001]3号2001-8-7 新华出版社50 6-26-01-37 棉花检验员(☆)劳社厅发[2001]3号2001-8-7 新华出版社51 6-23-10-02 电气设备安装工劳社厅发[2001]3号2001-8-7 中国电力出版社52 6-07-06-03 常用电机检修工劳社厅发[2001]3号2001-8-7 中国电力出版社53 6-07-06-01 变电设备安装工劳社厅发[2001]3号2001-8-7 中国电力出版社54 6-07-06-02 变配电室值班电工劳社厅发[2001]3号2001-8-7 中国电力出版社55 6-04-01-01 车工劳社厅发[2002]1号2002-2-11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56 6-04-01-02 铣工劳社厅发[2002]1号2002-2-11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57 6-04-01-04 磨工劳社厅发[2002]1号2002-2-11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58 6-04-01-05 镗工劳社厅发[2002]1号2002-2-11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59 6-04-02-01 铸造工劳社厅发[2002]1号2002-2-11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60 6-04-02-02 锻造工劳社厅发[2002]1号2002-2-11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61 6-04-02-06 金属热处理工劳社厅发[2002]1号2002-2-11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62 6-04-04-01 冷作钣金工劳社厅发[2002]1号2002-2-11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63 6-04-05-02 涂装工劳社厅发[2002]1号2002-2-11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64 6-05-02-01 装配钳工劳社厅发[2002]1号2002-2-11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65 6-05-02-02 工具钳工劳社厅发[2002]1号2002-2-11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66 6-05-03-03 锅炉设备装配工劳社厅发[2002]1号2002-2-11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67 6-05-03-04 电机装配工劳社厅发[2002]1号2002-2-11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68 6-05-04-06 高低压电器装配工劳社厅发[2002]1号2002-2-11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69 6-06-01-01 机修钳工劳社厅发[2002]1号2002-2-11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70 6-06-01-02 摩托车维修工(※)劳社厅发[2002]1号2002-2-11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71 6-19-03-05 音响调音员劳社厅发[2002]1号2002-2-11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72 6-24-01-01 汽车驾驶员劳社厅发[2002]1号2002-2-11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73 6-26-01-12 纺织纤维检验工劳社厅发[2002]1号2002-2-11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74 6-26-01-35 贵金属首饰钻石宝玉石检验员劳社厅发[2002]1号2002-2-11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75 4-01-01-01 营业员劳社厅发[2002]1号2002-2-11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76 4-01-02-01 营销师劳社厅发[2002]1号2002-2-11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77 4-02-01-05 冷藏工劳社厅发[2002]1号2002-2-11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78 4-03-04-01 营养配餐员劳社厅发[2002]1号2002-2-11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79 4-04-01-01 前厅服务员劳社厅发[2002]1号2002-2-11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80 4-04-01-02 客房服务员劳社厅发[2002]1号2002-2-11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81 4-07-10-01 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劳社厅发[2002]1号2002-2-11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82 4-07-10-03 照相器材维修工劳社厅发[2002]1号2002-2-11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83 4-07-10-04 钟表维修工劳社厅发[2002]1号2002-2-11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84 4-07-12-01 保育员劳社厅发[2002]1号2002-2-11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85 4-07-12-03 养老护理员劳社厅发[2002]1号2002-2-11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86 3-01-02-06 制图员劳社厅发[2002]1号2002-2-11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87 6-07-06-05 维修电工劳社厅发[2002]1号2002-2-11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88 6-26-01-01 化学检验工劳社厅发[2002]1号2002-2-11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89 6-26-01-08 食品检验工劳社厅发[2002]1号2002-2-11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90 3-03-03-04 用户通信终端维修员劳社厅发[2002]1号2002-2-11 人民邮电出版社91 3-03-02-02 话务员劳社厅发[2002]1号2002-2-11 人民邮电出版社92 6-01-05-01 井架安装工劳社厅发[2002]1号2002-2-11 石油大学出版社93 6-01-05-02 钻井工劳社厅发[2002]1号2002-2-11 石油大学出版社94 6-01-05-03 固井工劳社厅发[2002]1号2002-2-11 石油大学出版社95 6-01-06-01 油、气井测试工劳社厅发[2002]1号2002-2-11 石油大学出版社96 6-01-06-02 采油工劳社厅发[2002]1号2002-2-11 石油大学出版社97 6-01-06-03 采气工劳社厅发[2002]1号2002-2-11 石油大学出版社98 6-01-06-04 井下作业工劳社厅发[2002]1号2002-2-11 石油大学出版社99 6-01-06-05 天然气净化工劳社厅发[2002]1号2002-2-11 石油大学出版社100 6-01-06-06 油气输送工劳社厅发[2002]1号2002-2-11 石油大学出版社101 6-01-06-07 油气管道保护工劳社厅发[2002]1号2002-2-11 石油大学出版社102 4-01-03-03 中药购销员劳社厅发[2002]1号2002-2-11 中国中医药出版社103 4-01-99-01 医药商品购销员劳社厅发[2002]1号2002-2-11 中国中医药出版社104 4-01-99-02 中药调剂员劳社厅发[2002]1号2002-2-11 中国中医药出版社105 5-99-02-01 沼气生产工劳社厅发[2002]1号2002-2-11 中国农业出版社106 4-01-02-02 出版物发行员劳社厅发[2002]1号2002-2-11 海洋出版社107 2-02-13-05 计算机网络管理员(☆)劳社厅发[2002]10号2002-9-29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08 2-02-13-06 计算机程序设计员(☆)劳社厅发[2002]10号2002-9-29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09 2-02-13-07 多媒体作品制作员(☆)劳社厅发[2002]10号2002-9-29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10 2-02-34-08 企业培训师(☆)劳社厅发[2002]10号2002-9-29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11 2-02-34-09 项目管理师(☆)劳社厅发[2002]10号2002-9-29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12 2-02-34-10 企业信息管理师(☆)劳社厅发[2002]10号2002-9-29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13 2-10-07-06 室内装饰设计员劳社厅发[2002]10号2002-9-29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14 4-01-02-03 服装模特劳社厅发[2002]10号2002-9-29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15 4-03-03-02 茶艺师劳社厅发[2002]10号2002-9-29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16 4-07-07-01 洗衣师劳社厅发[2002]10号2002-9-29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17 4-04-02-04 插花员劳社厅发[2002]10号2002-9-29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18 6-23-02-01 砌筑工劳社厅发[2002]12号2002-11-12 中国城市出版社119 6-23-03-01 混凝土工劳社厅发[2002]12号2002-11-12 中国城市出版社120 6-23-04-01 钢筋工劳社厅发[2002]12号2002-11-12 中国城市出版社121 6-23-05-01 架子工劳社厅发[2002]12号2002-11-12 中国城市出版社122 6-23-06-01 防水工劳社厅发[2002]12号2002-11-12 中国城市出版社123 6-23-10-03 管工劳社厅发[2002]12号2002-11-12 中国城市出版社124 6-15-03-01 手工木工劳社厅发[2002]12号2002-11-12 中国城市出版社125 6-15-03-03 精细木工劳社厅发[2002]12号2002-11-12 中国城市出版社126 2-02-34-11 物流师(☆)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27 2-07-03-04 理财规划师(☆)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统计出版社128 2-10-07-07 陈列展览设计人员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29 4-01-01-02 收银员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30 4-02-01-06 盐斤收放保管工(☆)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31 4-07-03-05 中央空调系统操作员(☆)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电力出版社132 4-07-05-02 冲印师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33 4-07-08-02 修脚师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统计出版社134 4-07-10-07 钢琴调律师(☆)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35 4-07-12-04 育婴员(☆)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妇女出版社136 6-01-02-06 房产测量员(☆)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376-01-07-01(6-01-07-02)海盐制盐工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38 6-01-07-10 苦卤综合利用工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39 6-01-07-11 精制盐工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40 6-01-07-12 盐斤分装设备操作工(☆)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41 6-03-01-06 制冷工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42 6-03-02-01 燃料油生产工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43 6-03-02-02 润滑油、脂生产工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44 6-03-02-03 石油产品精制工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45 6-03-06-01 脂肪烃生产工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46 6-03-06-02 环烃生产工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47 6-03-07-03 聚苯乙烯生产工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48 6-03-07-04 聚丁二烯生产工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49 6-03-07-05 聚氯乙稀生产工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50 6-03-07-07 环氧树脂生产工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51 6-03-07-08 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共聚物(ABS)生产工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52 6-03-08-01 顺丁橡胶生产工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53 6-03-09-01 化纤聚合工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54 6-03-09-02 湿纺原液制造工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55 6-03-09-03 纺丝工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56 6-03-09-05 纺丝凝固浴液配制工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57 6-03-11-07 催化剂制造工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58 6-03-11-08 催化剂试验工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59 6-03-11-13 化工添加剂制造工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60 6-03-13-04 黑火药制造工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61 6-03-14-01 单质炸药制造工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62 6-11-01-04 服装制作工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63 6-12-04-01 白酒酿造工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64 6-12-04-02 啤酒酿造工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65 6-12-04-03 黄酒酿造工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66 6-12-04-04 果露酒酿造工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67 6-12-04-05 酒精酿造工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68 6-12-06-01 烘焙工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69 6-12-07-01 猪屠宰加工工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70 6-12-07-02 牛羊屠宰加工工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71 6-12-07-04 禽类屠宰加工工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72 6-12-08-01 肉制品加工工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73 6-21-01-01 宝石琢磨工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74 6-21-07-01 工艺品雕刻工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75 6-22-03-01 钢琴制作工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76 6-23-10-01 机械设备安装工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电力出版社177 6-24-05-02 起重工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电力出版社178 6-03-08-05 丁苯橡胶生产工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79 6-08-01-09 半导体芯片制造工劳社厅发[2003]2号2003-2-8 北京广播学院出版社180 6-08-01-10 半导体分立器件、集成电路装调工劳社厅发[2003]2号2003-2-8 北京广播学院出版社181 6-08-02-02 电容器制造工劳社厅发[2003]2号2003-2-8 北京广播学院出版社182 6-08-02-05 压电石英晶片加工工劳社厅发[2003]2号2003-2-8 北京广播学院出版社183 6-08-02-06 石英晶体元器件制造工劳社厅发[2003]2号2003-2-8 北京广播学院出版社184 6-08-02-13 电子产品制版工劳社厅发[2003]2号2003-2-8 北京广播学院出版社185 6-08-03-01 铅酸蓄电池制造工劳社厅发[2003]2号2003-2-8 北京广播学院出版社186 6-08-03-03 原电池制造工劳社厅发[2003]2号2003-2-8 北京广播学院出版社。

国家职业标准工种(最新版)

国家职业标准工种(最新版)
2000-7-4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
7
4-07-04-02
美发师
劳社厅发[2000]14号
2000-7-4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
8
4-03-01-01
中式烹调师
劳社厅发[2000]14号
2000-7-4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
9
4-01-01-01
珠宝首饰营业员(※)
劳社厅发[2000]14号
2000-7-4
劳社厅发[2002]1号
2002-2-11
人民邮电出版社
91
3-03-02-02
话务员
劳社厅发[2002]1号
2002-2-11
人民邮电出版社
92
6-01-05-01
井架安装工
劳社厅发[2002]1号
2002-2-11
石油大学出版社
93
6-01-05-02
钻井工
劳社厅发[2002]1号
2002-2-11
中国中医药出版社
104
4-01-99-02
中药调剂员
劳社厅发[2002]1号
2002-2-11
中国中医药出版社
105
5-99-02-01
沼气生产工
劳社厅发[2002]1号
摄影师
劳社厅发[2000]14号
2000-7-4
海潮出版社
27
4-03-03-01
调酒师
劳社厅发[2000]14号
2000-7-4
海潮出版社
28
4-07-10-02
家用电器产品维修工
劳社厅发[2000]14号
2000-7-4
海潮出版社
29
4-07-11-01

美容师国家职业标准

美容师国家职业标准

美容师国家职业标准美容师是拥有专业技术的从业人员,他们在美容服务领域为客户提供各种美容护理和相关服务,以满足客户对外貌和健康的需求。

为了确保美容师在执行职责时有统一的标准,国家制定了《美容师职业标准》,本文将详细介绍该标准的内容。

一、职业基本知识与技术要求1. 美容师应具备美容行业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包括但不限于皮肤科学、化妆品知识、美发技术、美甲技术等方面的专业知识。

2. 美容师需熟悉常见美容项目的操作流程和技术要求,例如面部护理、身体护理、美甲设计等。

3. 美容师需了解和掌握美容器械的使用方法和维护保养技巧,确保在操作过程中的安全性和卫生标准。

4. 美容师应具备良好的沟通与服务技巧,能与顾客进行有效的沟通并了解其需求,提供个性化的美容服务。

5. 美容师需具备团队合作意识,能与同事协作完成工作任务,并且能够根据工作需要灵活适应不同的工作环境。

二、职业道德与安全卫生要求1. 美容师应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对顾客负责并以顾客的利益为出发点,维护行业声誉。

2. 美容师应保护顾客的隐私和个人信息,并严格保密。

3. 美容师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遵循职业道德,不得从事非法或不道德的活动。

4. 美容师应确保美容设施和工具的卫生清洁,保证工作环境的安全卫生。

5. 美容师需对顾客的身体状况和美容产品的使用情况进行充分了解,确保在整个服务过程中的顾客安全。

三、职业发展与继续教育要求1. 美容师应具备自主学习的能力,关注美容行业的最新发展和技术进展,并积极参与相关培训和学习活动。

2. 美容师应持续提升自身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职业能力。

3. 美容师需要定期参加行业认证考试,获取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并根据证书要求进行继续教育。

4. 美容师在职业发展中应根据自身兴趣和特长,逐步形成个人职业特色,不断提高自身竞争力。

结语《美容师国家职业标准》对美容师的基本知识、技术操作、职业道德以及职业发展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九批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04]7号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九批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04]7号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九批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
正文:
----------------------------------------------------------------------------------------------------------------------------------------------------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关于印发第九批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
(劳社厅发[2004]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劳动保障工作机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第九批国家职业标准,现印发施行。

在此批颁布的国家职业标准中,美容师、物流师和公关员三个职业系重新修订,原标准相应废止。

二00四年六月十五日
附件第九批国家职业标准目录
序号职业编码职业(工种)名称 1 2—02—34—11 物流师(2004年版) 2 2—09—99—01 珠心算教练师(*) 3 2—10—07—09 包装设计师(*)43—01—02—02公关员(2004年版)54—07—01—05 社会工作者(*)64—07—04—01美容师(2004年版)75—01—03—02 花卉园艺师8 6—02—04—04 湿法冶炼工9 6—02—04—06 烟气制酸工10 6—05—04—01 铁心叠装工11 6—05—04—02 绝缘制品件装配工126—05—04—03绕组制造工136—05—04—05 变压器、互感器装配工14 6—26—01—27 变压器试验工(#)
注:*号表示新职业,#号为该职业编码下的工种
——结束——。

美容师国家职业标准

美容师国家职业标准

职业定义:根据顾客的脸型、皮肤特点和要求,为其清洁、护理、保养皮肤,美化容颜的人员。

初级美容师职业标准一、职业概况 1、职业定义:根据顾客的脸型、皮肤特点和要求,为其清洁、护理、保养皮肤,美化容颜的人员。

2、职业环境:室内、常温。

3、职业能力特征:有良好的形体感,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颜色辨别力强,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

4、基本文化程度:初中毕业。

5、培训要求(1)培训期限: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

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240个标准学时。

(2)培训教师:培训初、中级人员的教师应取得本职业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有6年以本职业工作经验,并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

(3)培训场地设备:标准教室及必备、设施。

6、鉴定要求(1)适用对象:从事或准备从事美容职业的有关人员。

(2)申报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一)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二)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三)本职业学徒期内。

(3)鉴定方式:采用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笔试方式。

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进行。

两门均采用百分制,皆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技能操作考核的每一项也必须达该项考核满分的60%以上)。

(4)考评员与考生的配比理论知识考试按1:20;技能操作考核按1:5。

(5)鉴定时间理论知识考试为100分钟,技能操作考核为90分钟。

(6)鉴定场所设备鉴定知识考试在标准教室里进行;技能操作考核在标准实操教室进行。

二、基本要求 1、职业道德(1)职业道德基本要求(2)职业守则(一)遵纪守法,敬业爱岗。

(二)礼貌待客,热忱服务。

(三)认真负责,团结协作。

(四)实事求是,诚实公平。

(五)努力学习,刻苦钻研。

2、基础知识(1)美容常识(2)卫生常识(一)个人卫生。

(二)环境卫生(三)仪器设备卫生。

(四)消毒。

(3)安全用电基础知识(4)相关生理常识(一)细胞一基本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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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定义:根据顾客的脸型、皮肤特点和要求,为其清洁、护理、保养皮肤,美化容颜的人员。

初级美容师职业标准一、职业概况 1、职业定义:根据顾客的脸型、皮肤特点和要求,为其清洁、护理、保养皮肤,美化容颜的人员。

2、职业环境:室内、常温。

3、职业能力特征:有良好的形体感,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颜色辨别力强,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

4、基本文化程度:初中毕业。

5、培训要求(1)培训期限: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

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240个标准学时。

(2)培训教师:培训初、中级人员的教师应取得本职业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有6年以本职业工作经验,并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

(3)培训场地设备:标准教室及必备、设施。

6、鉴定要求(1)适用对象:从事或准备从事美容职业的有关人员。

(2)申报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一)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二)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三)本职业学徒期内。

(3)鉴定方式:采用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笔试方式。

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进行。

两门均采用百分制,皆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技能操作考核的每一项也必须达该项考核满分的60%以上)。

(4)考评员与考生的配比理论知识考试按1:20;技能操作考核按1:5。

(5)鉴定时间理论知识考试为100分钟,技能操作考核为90分钟。

(6)鉴定场所设备鉴定知识考试在标准教室里进行;技能操作考核在标准实操教室进行。

二、基本要求 1、职业道德(1)职业道德基本要求(2)职业守则(一)遵纪守法,敬业爱岗。

(二)礼貌待客,热忱服务。

(三)认真负责,团结协作。

(四)实事求是,诚实公平。

(五)努力学习,刻苦钻研。

2、基础知识(1)美容常识(2)卫生常识(一)个人卫生。

(二)环境卫生(三)仪器设备卫生。

(四)消毒。

(3)安全用电基础知识(4)相关生理常识(一)细胞一基本组织。

(二)头颈部骨骼和肌肉。

(5)皮肤生理知识(一)皮肤的结构。

(二)皮肤的功能。

(三)皮肤的分类。

(四)常见皮肤传染病。

(6)美学基本知识(一)素描。

(二)色彩。

(7)化妆品的基本知识(一)化妆品的分类方法。

(二)化妆品的基本原料。

(三)化妆品的功效。

(8)心理学基本常识(一)功能服务心理学。

(二)心理服务心理学。

(9)礼仪常识(一)行为规范。

(二)语言。

(三)服饰。

(四)服务礼仪。

(10)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一)岗位责任。

(二)卫生法。

(三)其他相关法规。

三、工作要求 1、理论知识职业功能工作内容技能要求相关知识一、接待(一)问候、道别 1、语言清晰准确 2、神态自然,手势、姿态正确(二)引导 1、手势、动作得体 2、语言恰当二、咨询与指导(一)询问 1、介绍服务项目 2、能为顾客提出相应的建议性服务美容一般服务项目和程序(二)分析记录(三)解答指导三、皮肤护理(一)准备工作能够根据不同方式的皮肤护理需做好准备工作 1、护理准备工作的步骤和基本要求(二)清洁 1、能进行卸妆 2、能对皮肤进行清洗 3、能对皮肤进行脱屑 2、皮肤清洁工作的步骤和方法 3、皮肤护理的基本方法与步骤 4、皮肤护理常用穴位 5、皮肤的测试与鉴别(三)护理 1、能按规定手法对皮肤进行按摩 2、能按规定要求敷面膜 3、能根据皮肤性质选用护理用品四、化妆(一)调整肤色、修饰脸型 1、能根据不同肤色、肤质和脸型进行适当修饰和调整 2、掌握各局部的修饰技巧 1、各种脸型特征 2、五官的比例标准及凹凸结构 3、化妆的步骤与要求 4、用品用具的应用方法 5、日妆的特点(二)基点化妆能在限定时间内完成生活化妆(三)化妆造型能进行日妆造型五、修饰美容(一)脱毛使用脱生用品进行暂时性脱毛脱毛的原理、脱毛的程序和要求(二)手部护理能进行手部护理手部的穴位和按摩手法六、美容仪器(一)仪器使用能使用皮肤测试仪、奥桑蒸汽仪皮肤测试仪、奥桑汽仪的使用程序、功能及注意事项(二)仪器保养能养护美容仪器四、比重表项目初级基本要求职业道德 10 基础知识 40 相关知识一、接待 50 二、询咨和指导三、皮中级美容师职业标准一、职业概况1、职业定义根据顾客的脸型、皮肤特点和要求,为其清洁、护理、保养皮肤,美化容颜的人员。

2、职业环境室内、常温。

3、职业能力特征有良好的形体感,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颜色辨别力强,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

4、基本文化程度初中毕业。

5、培训要求(1)培训期限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

晋级培训期限:中级不少于320个标准学时。

(2)培训教师培训初、中级人员的教师应取得本职业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有6年以本职业工作经验,并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

(3)培训场地设备标准教室及必备、设施。

6、鉴定要求(1)适用对象从事或准备从事美容职业的有关人员。

(2)申报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一)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取得毕(结)证书。

(二)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三)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四)取得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技术学校美容职业毕业生。

(3)鉴定方式采用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笔试方式。

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进行。

两门均采用百分制,皆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技能操作考核的每一项也必须达该项考核满分的60%以上)。

(4)考评员与考生的配比理论知识考试按1:20;技能操作考核按1:5。

(5)鉴定时间理论知识考试为100分钟,技能操作考核为90分钟。

(6)鉴定场所设备鉴定知识考试在标准教室里进行;技能操作考核在标准实操教室进行。

二、基本要求1、职业道德(1)职业道德基本要求(2)职业守则(一)遵纪守法,敬业爱岗。

(二)礼貌待客,热忱服务。

(三)认真负责,团结协作。

(四)实事求是,诚实公平。

(五)努力学习,刻苦钻研。

2、基础知识(1)美容常识(2)卫生常识(一)个人卫生。

(二)环境卫生(三)仪器设备卫生。

(四)消毒。

(3)安全用电基础知识(4)相关生理常识(一)细胞一基本组织。

(二)头颈部骨骼和肌肉。

(5)皮肤生理知识(一)皮肤的结构。

(二)皮肤的功能。

(三)皮肤的分类。

(四)常见皮肤传染病。

(6)美学基本知识(一)素描。

(二)色彩。

(7)化妆品的基本知识(一)化妆品的分类方法。

(二)化妆品的基本原料。

(三)化妆品的功效。

(8)心理学基本常识(一)功能服务心理学。

(二)心理服务心理学。

(9)礼仪常识(一)行为规范。

(二)语言。

(三)服饰。

(四)服务礼仪。

(10)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一)岗位责任。

(二)卫生法。

(三)其他相关法规。

三、工作要求职业功能工作内容技能要求相关知识一、接待(一)观察能基本理解不同客人的心理需要(二)服务能适时到位地服务二、咨询与指导(一)咨询能介绍各类项目特点(二)指导能对一般问题给予恰当的答复三、皮肤护理(一)清洁能对常见问题皮肤进行清1、头、面、颈、肩的经络与穴位2、问题皮肤的特征与成因(二)护理 1、能对常见问题皮肤进行护理2、能根据常见问题皮肤的类型选用护肤品3、能对肩颈部进行皮肤护理四、化妆(一)调整与修饰 1、能对不同脸型和结构进行适当地调整2、能对五官进行一般的修饰和矫正3、能对婚礼妆、晚宴妆进行整体造型 1、五官矫正方法和要求2、新娘妆、晚宴妆特点和要求3、服饰的基本常识4、整体造型规律(二)整体造型五、美体(一)健胸能根据体形,选择按摩或仪器进行健胸 1、体形的一般知识2、健胸知识(二)减肥能按减肥规定程序对腹、臀、腿部进行减肥 1、减肥的原理2、减肥的程序六、修饰美容(一)美甲能根据不同指形修甲、涂甲油指甲生长基本特色(二)美睫根据不同眼形进行植睫毛、烫睫毛植、烫睫毛的程序和方法(三)穿耳孔能在正确的部位穿耳孔穿耳孔的方法与要求七、美容仪器(一)仪器使用 1、能使用酵素减肥仪、超声波美容仪、真空健胸机、高频电疗仪、阴阳离子导入仪2、能进行仪器养护常用美容仪的构造、原理、功能(二)仪器保养四、比重表1、理论知识项目中级基本要求职业道德 5基础知识 35相关知识一、接待 5二、咨询与指导三、皮肤护理 15四、化妆 10五、纹饰美容 -六、美体 15七、修饰美容 5八、美容仪器 10九、培训指导 -十、经营管理 -合计 1002、技能操作项目中级技能要求一、接待 5二、咨询与指导三、皮肤护理 30四、化妆 30五、纹饰美容 -六、美体 10七、修饰美容 10八、美容仪器 15九、培训指导 -合计 100高级美容师职业标准一、职业概况1、职业定义根据顾客的脸型、皮肤特点和要求,为其清洁、护理、保养皮肤,美化容颜的人员。

2、职业环境室内、常温。

3、职业能力特征有良好的形体感,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颜色辨别力强,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

4、基本文化程度初中毕业。

5、培训要求(1)培训期限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

晋级培训期限:高级不少于320个标准学时。

(2)培训教师培训高级人员的教师应取得本职业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有一定的教学经验。

(3)培训场地设备标准教室及必备、设施。

6、鉴定要求(1)适用对象从事或准备从事美容职业的有关人员。

(2)申报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一)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且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取得毕(结)业证书后。

(二)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三)具有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四)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毕业生。

(3)鉴定方式采用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笔试方式。

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进行。

两门均采用百分制,皆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技能操作考核的每一项也必须达该项考核满分的60%以上)。

(4)考评员与考生的配比理论知识考试按1:20;技能操作考核按1:5。

(5)鉴定时间理论知识考试为120分钟,技能操作考核为120分钟。

(6)鉴定场所设备鉴定知识考试在标准教室里进行;技能操作考核在标准实操教室进行。

二、基本要求1、职业道德(1)职业道德基本要求(2)职业守则(一)遵纪守法,敬业爱岗。

(二)礼貌待客,热忱服务。

(三)认真负责,团结协作。

(四)实事求是,诚实公平。

(五)努力学习,刻苦钻研。

2、基础知识(1)美容常识(2)卫生常识(一)个人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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