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工程结算管理规定试行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项目设计管理办法

一般设计变更和小型设计变更:工程内容有变化、不涉及变更设计原则、不影响质量和安全经济运行的设计变更,根据造价管理办法按费用增减分为一般和小型设计变更;
4.3.3设计变更的提出
4.3.3.1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工程参建各方均可提出变更要求;
4.3.3.2设计变更应说明变更原因、变更依据、方案论证、工程量和费用变化;紧急情况的设计变更,可按管理权限采取其他方式审批,再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工程变更审批手续,但应附详细情况说明;
4.1.4.2 500千伏及以上电网工程和一类小型基建项目由分子公司提出初设批复申请,公司批复;
4.1.4.3 220千伏及以下电网工程、直流工程成套设计和二、三类小型基建项目由建设单位(业主项目部)提出初设批复申请,报分子公司批复,220千伏电网工程初设批复报公司基建部备案;分子公司可授权下一级单位开展35千伏电网工程的初步设计批复,批复文件报分子公司基建部备案;
(4)是否满足国家、行业和公司相关规定和深度要求;
4.1.3.5评审机构的选择和工作要求
(1)评审机构必须具备相应资质。
(2)评审机构的工作内容包括主持初步设计评审、专题评审及收口会议、印发评审会议纪要、提交初步设计评审意见等。
4.1.4初步设计文件批复
4.1.4.1评审机构应在初步设计评审及收口完成后及时提交初步设计评审意见;
4.1.3.3公司确定220千伏及以上电网工程和一类小型基建项目评审单位;分子公司确定110千伏及以下电网工程、直流工程成套设计和二、三类小型基建项目评审单位;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质量管理业务指导书

Q/CSG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工作标准基建质量管理业务指导书目录1 业务说明 (3)2 适用范围 (3)3 引用文件 (3)4 术语和定义 (3)5 管理要点 (5)6 流程步骤及说明 (7)7 附则 (29)基建质量管理业务指导书1 业务说明为进一步贯彻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项目质量管理,提升工程实体质量水平,规范建设、监理、施工等单位(以下简称参建单位)的管理行为,明确管理职责,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基建管理规定,特制定本业务指导书。
2 适用范围本业务指导书适用于纳入公司基建投资计划的基建项目(包括电网、电源和小型基建项目)的质量管理,其他工程可参照执行。
3 引用文件以下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及技术标准如经修订,以最新版本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2009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2011版)《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06)《电力建设工程监理规范》(DL/T5434-2009)《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暂行)(电建质监〔2005〕52号)《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设备缺陷管理办法》《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管理规定》《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项目管理办法(PM-csg1.0)》4 术语和定义4.1关键质量控制点特指WHS作业标准确定的W、H、S关键质量控制点。
4.1.1见证点W (Witness Point):在规定的建设关键过程(工序)实施前,项目监理、施工等责任方在约定的时间到现场进行见证检查或进行文件检查的控制点,相关检查方在规定的时间未能到场见证,作业单位可以认为已获认可,可继续进行该项作业。
4.1.2停工待检点H (Hold Point):针对作业过程中有特殊要求而设置的控制点,项目监理、施工等责任方应在约定的时间到现场对该控制点进行监督检查,未经检查认可不得超越该点作业。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管理规定(修订)

1Q/CSG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管理制度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管理规定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发 布Q/CSG213002-2015Q/CSG213002-2015I 目录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职责和定位 (2)第三章管理模式 (5)第四章技术管理 (7)第五章采购管理 (8)第六章安全管理 (10)第七章质量管理 (11)第八章进度管理 (13)第九章造价管理 (15)第十章综合管理 (17)第十一章附则 (19)附录1:业务分类表 (20)附录2:基建项目管理权限表 (22)附录3:工程费用变更范围表 (27)附录4:公司小型基建定义和分类 (28)附录5:基本建设管理总体流程 (30)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建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明确并规定了公司基建管理各级单位部门的职责和定位、管理的主要内容和总体要求、总体流程。
适用于公司系统电源、电网、小型基建等基建项目建设管理。
第二章职责和定位第三条各级基建部门是公司系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的职能管理部门。
负责对列入公司基建项目投资计划的基建工程项目从初步设计(电源项目从招标设计)到竣工投产建设过程的职能管理,包括技术管理、采购管理、安全管理、质量管理、进度管理、造价管理和综合管理,负责统筹与进度计划匹配的年度投资需求。
各级基建部门归口管理各级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和电力建设定额站工作。
第四条各级计划发展部门负责基建工程项目可行性研2究、核准等前期工作,负责制定并下达与项目进度计划匹配的公司年度基建投资计划、重点工程计划、前期费用计划;负责前期费结算,参与项目总结算;负责基建工程项目后评价工作。
第五条各级物资部门负责基建工程物资的采购、供货和品质控制(含监造)管理,包括物资供货里程碑进度管控、参与物资现场交接、与项目进度计划匹配的物资费用计划及实施、督促供应商做好基建工程现场服务、按时完成物资采购结算书等,参加工程验收及启动投产。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工作“八不准”细则word版本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工作“八不准”细则附件六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工作“八不准”细则总则为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推进公司依法治企建设,防止基建领域权力寻租、违规向职工持股企业输送利益问题,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细则。
本细则适用于参与公司基建工程管理的各级人员。
管理要求第一条不准违规干预基建工程招标及合同管理。
各级领导干部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不准有下列违规行为:(一)在基建工程招标、合同变更和结算等环节为项目承包商请托说情,授意、纵容身边工作人员或亲属为项目承包商请托说情;(二)要求基建管理人员或基建单位负责人私下会见项目承包商或代理人以及其他与基建项目有利害关系的人;(三)超越职权对基建工程招标及采购提出倾向性意见或者具体要求;(四)其他违法的基建管理活动,妨碍基建招标、合同管理公平、公正、公开的行为。
对领导人员干预招标、插手工程项目的情况,基建人员应当全面如实记录,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
第二条不准利用基建工程进行权力寻租。
基建各级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按有关规章制度和流程标准办事,不得在基建工程招标采购、合同签订、设计评审、工程量变更、事故责任认定、项目验收、合同结算、承包商管理等环节吃、拿、卡、要,损害公司形象,谋取不正当利益。
第三条不准违规开展招标工作。
基建工程招标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招投标有关规定,严格按规章制度、作业标准及办事流程办事,不得以权谋私、违规操作。
达到公开招标条件的项目,必须公开招标。
应当核准或备案的项目,在未取得核准或备案手续前,原则上不准招标。
未列入公司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项目,不准开展招标工作。
工程建设过程必须合法合规,严禁先实施、后招标。
严禁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
第四条不准违规进行评标。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必须严格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制度以及招标方案和招标文件。
与投标人有利益相关方的评标专家必须按照规定进行回避。
24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工程项目进度管理规定

Q/CSG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管理制度Q/CSG213077-2011 基建工程项目进度管理规定2011-02-01发布2011-02-01 实施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目次1 总则 (2)2 规范性引用文件 (2)3 术语及定义 (2)4 职责 (3)5 管理内容与方法 (4)6 附则 (8)附录 A 电网、电源工程项目里程碑进度计划表 (9)附录 B 电网工程项目一级进度计划表 (12)附录 C 电网工程项目二级进度计划表 (14)附录 D 基建工程开工报审表 (16)附录 E 基建工程开工备案表 (17)附录 F 南方电网公司项目进度管理规定流程图(包括进度计划制定、开工管理、进度计划调整流程图) (18)I基建工程项目进度管理规定1总则1.1为提高基建工程项目进度管理水平,加强建设计划管理,实现项目进度计划的全过程控制,保证工程工期目标的顺利实现,制定本管理规定。
1.2列入公司电力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的基建工程(不包括小型基建工程),自可行性研究批复至竣工投产的全过程进度管理,必须遵守本规定。
2规范性引用文件2.1《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06)2.2《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管理规定》(Q/CSG-21354-2011)3术语及定义3.1关键节点:代表工程项目的一个重要阶段,在各级项目进度计划表中体现。
3.2项目里程碑进度计划:贯穿工程项目自可研批复至竣工投产的全过程关键节点进度计划,反映工程项目主要进度形象,用于公司基建部、分子公司掌控工程主要进度(见附录A)。
所有项目里程碑进度计划的汇总为年度基建工程进度计划。
3.3项目一级进度计划:根据项目里程碑进度计划,按项目单项工程分解自可研批复至竣工投产的全过程关键节点进度计划,用于建设单位掌控工程进度。
(见附录B)3.4项目二级进度计划:根据项目一级进度计划,按项目单位工程制定的综合关键节点进度计划,用于业主项目部掌控包括设计图纸交付、施工组织、物资到货在内的各阶段、各单位工程的主要进度。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项目质量管理办法

Q/CSG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管理制度基建项目质量管理办法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发布Q/CSG —目录1总则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规范性引用文件 ............................................................................................................. 错误!未定义书签。
3 术语和定义.................................................................................................................... 错误!未定义书签。
4职责 ................................................................................................................................ 错误!未定义书签。
4.1公司基建部 .................................................................................................................. 错误!未定义书签。
4.2分子公司基建部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工程结算管理规定

Q/CSG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管理制度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工程结算管理规定(试行)目录1 总则 (3)2 规性引用文件 (3)3 术语和定义 (3)4 职责 (4)5管理容与法 (5)6附则 (8)1 总则1.1 为加强中国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建工程的投资管理,规基建工程的结算流程,及时、高效地完成工程结算工作,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定适用于纳入公司基建投资计划的电网工程和电源工程。
2 规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建设部令第151号)。
《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的通知》(财〔2004〕46号)。
《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
《中国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管理规定》(Q/CSG21354-2011)。
3 术语和定义3.1 工程结算:是指依据合同约定,对建设工程的立项、审批、实施、验收投运等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工程设计、施工、咨询、技术服务、设备材料供应、工程管理等费用结算的活动。
3.2 设计变更:指设计单位根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提出的变更要求或设计单位自身对施工图进行的修改、补充和升版,每一项设计变更针对一项单位工程的容进行变更,并须满足工地专业及工段分工施工的要求。
因案和设计更改造成的建设场地征用及清理费的增减,计入设计变更。
3.3 工程签证:指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根据施工图设计客观地确定施工过程中完工实物工程量的签审凭据。
4 职责4.1 公司基建部负责电网工程和电源工程结算的归口管理,职责是:4.1.1 负责公司电网工程和电源工程的结算管理工作,制定管理办法。
4.1.2 监督、检查各分、子公司的结算工作。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管理规定

第六节
第四十三条 公司造价管理应以设计阶段为重点,进行全过程动态管理;应以技术与经济并重,控制造价提高经济效益的同时,要保障技术装备水平;要建立健全造价管理体系,重点加强概算、预算、结算管理。
(四)设计变更采取分级审批,小型、一般、重大设计变更分别由建设单位(业主项目部)、分子公司和公司基建部批复。
第二十五条 开工管理:公司基建部负责统一制定开工必备条件、开工流程。开工申请由施工单位提出,经监理审核后,由业主项目部报建设单位审批。调峰调频电源工程、500kV及以上电网工程开工报公司基建部备案,220kV电网工程开工由建设单位报分子公司备案。
(二)工程启动验收委员会确认影响启动投产的问题,必须在投产前由施工单位处理完毕,且须响启动投产的问题,应该列出遗留问题清单,并限期整改。
(三)启动方案由建设单位(业主项目部)负责组织编写,经相应调度机构审核,由工程启动验收委员会批准。启动过程必须严格执行启动方案,遇有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并由工程启动验收委员会组织处理。设备试运行后,经工程启动验收委员会认可,由建设单位办理工程投产移交生产签证书,向运行单位移交。
第八条各级监察部门负责对基建工程依法合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
第九条各级审计部门负责对基建工程重要事项或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负责组织竣工决算审计。
第十条各级生产技术部门负责基建设备技术规范,组织新设备入网管理,负责提出反措意见,参加验收及启动投产。
第十一条各级安全监察部门负责基建工程建设安全的监督、指导、考核及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三节
第三十二条 公司实行以各级行政正职为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基建安全管理责任制,贯彻 “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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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CSG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管理制度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工程结算管理规定(试行)目录1 总则 (3)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3 术语和定义 (3)4 职责 (3)5管理内容与方法 (4)6附则 (7)1 总则1.1 为加强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建工程的投资管理,规范基建工程的结算流程,及时、高效地完成工程结算工作,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定适用于纳入公司基建投资计划的电网工程和电源工程。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建设部令第151号)。
《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的通知》(财〔2004〕46号)。
《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管理规定》(Q/CSG21354-2011)。
3 术语和定义3.1 工程结算:是指依据合同约定,对建设工程的立项、审批、实施、验收投运等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工程设计、施工、咨询、技术服务、设备材料供应、工程管理等费用结算的活动。
3.2 设计变更:指设计单位根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提出的变更要求或设计单位自身对施工图进行的修改、补充和升版,每一项设计变更针对一项单位工程的内容进行变更,并须满足工地专业及工段分工施工的要求。
因方案和设计更改造成的建设场地征用及清理费的增减,计入设计变更。
3.3 工程签证:指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根据施工图设计客观地确定施工过程中完工实物工程量的签审凭据。
4 职责4.1 公司基建部负责电网工程和电源工程结算的归口管理,职责是:4.1.1 负责公司电网工程和电源工程的结算管理工作,制定管理办法。
4.1.2 监督、检查各分、子公司的结算工作。
4.1.3 负责公司电网工程和电源工程结算的抽样复核。
4.1.4 负责重大变更的管理。
4.1.5 汇总并通报各分、子公司有关工程结算工作进度。
4.2 各分、子公司负责管理范围内电网工程和电源工程结算的管理工作,职责是:4.2.1 贯彻执行公司颁布的工程结算的相关规定。
4.2.2 负责管理范围内项目的工程结算,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
4.2.3 负责电网工程和电源工程结算的审核并提交公司抽样复核。
4.2.4 负责变更管理和重大变更的上报。
4.2.5 负责汇总上报工程结算工作进度。
4.2.6 负责基本预备费使用的管理。
4.3 其他相关单位的职责4.3.1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执行批准的施工图预算,负责对工程建设过程中的造价实施全过程的管理。
负责组织工程结算及审核,负责编制工程总结算报告并上报各分、子公司审核。
4.3.2 施工单位:承建工程项目的各施工单位应严格遵照已签定的施工合同,自承包的工程竣工投产之日起,负责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程结算书的编制,其中500千伏及以上电网工程45天,220千伏电网工程30天,110千伏电网工程20天,35千伏及以下电网工程10天,同时报送工程项目竣工资料和数据给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并配合结算审核工作。
4.3.3 监理单位: 履行工程项目监理的职责。
派出的现场监理代表应负责和掌握工程预(概)算执行情况,建立工程量统计资料,对合同执行有关事项如实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对工程变更的确认和履行授权范围内的签证手续,作为确定工程结算的依据,并按规定向各建设单位报告,参与总结算报告的编制工作。
4.3.4 设计单位:对设计变更内容进行核实和确认,配合工程结算工作,参与总结算报告编制。
5管理内容与方法5.1 结算原则5.1.1 工程结算以执行合同为原则,工程结算总投资应控制在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投资范围内。
5.1.2 35千伏及以上电网工程和电源工程的结算以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为控制目标,工程结算分为单项工程结算和建设项目总结算,结算时可按已竣工投产的单项工程分别进行,工程总结算报告在建设项目整体竣工投产后编制(总结算报告形式参见附录B)。
工程结算价为中标后签订的合同价与变更结算书增减费用之和。
工程总投资超初步设计批准概算或可研批复投资或建设规模有调整时,须上报原审批单位。
5.1.3 20千伏及以下的配电网工程结算应控制在批准的施工图预算内。
工程结算按已竣工投产的工程进行。
5.1.4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自工程竣工投产后,调峰调频电源工程和220千伏及以上新建电网工程:要求项目竣工投产后三个月内完成工程结算,四个月内完成总结算报告; 220千伏及以上扩建工程和110千伏电网工程:要求项目竣工投产后两个半月内完成工程结算,三个月内完成总结算报告;110千伏以下电网工程:要求项目竣工投产后1个月半内完成工程结算,两个月内完成总结算报告;调峰调频电源工程和特大型(跨地区)电网工程,若确实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结算,需提请公司对结算时限进行批准。
5.1.5 35kV以上电网工程的总结算报告形式参见附录B,电源工程和20kV以下配网工程可参照执行,其中总结算报告目录中*项目为配网工程必含内容。
5.2结算流程5.2.1 工程竣工投产后,参建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工程结算书及完整的结算依据资料报项目监理单位、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审核,变更部分的工作量计价按合同有关规定执行。
5.2.2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组织专家或委托有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对单项工程结算文件进行审核。
工程整体投产后,建设单位负责编制工程总结算报告上报各分、子公司审核。
5.2.3 各分、子公司完成工程总结算报告审核后上报公司抽样复核。
5.3结算所依据的工程文件:5.3.1 工程项目工程量、设备及材料使用量(含设备材料领退料清单)。
5.3.2 有效的施工会审记录、自检记录和隐蔽验收记录。
5.3.3 监理单位对竣工图(含施工图设计变更)工程量的签证、竣工验收评估报告。
5.3.4 所有的变更通知单及对应的结算书,变更通知单不得缺号且必须有完工工程量确认记录。
5.3.5 合同、报价书。
5.3.6 开工报告和竣工投产会议纪要等资料。
5.4 工程结算审核5.4.1工程结算的审核应由造价专业人员进行,主要内容包括:5.4.1.1 设备材料招标采购、数量、价格和总费用;5.4.1.2 施工合同费用、变更费用、现场签证及其他费用;5.4.1.3 设计、监理、技术服务、特殊试验、设备监造等合同和费用;5.4.1.4 变更预算中材料价格、人工单价、机械台班单价、定额套用、取费费率、调价方法等的合理性和准确性;5.4.1.5 是否严格执行合同约定的计价条款、优惠比例、奖罚条款和适用范围。
5.5工程变更管理5.5.1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应认真审查变更通知单。
每一项变更针对一项单位工程的内容进行,任何原因引起的设计变更,设计工代必须填写正式的设计变更通知单,并说明变更原因。
所有影响投资变化的设计变更须附有设计详图(如有)、按施工图预算编制原则计算的工程量增减和费用对比的计算附表,并根据变更性质完成各级校审和签署。
小型变更由建设单位批准,一般变更由分、子公司批准,报公司备案;重大变更由公司批准。
各类变更的费用范围如下:5.5.2.1 一单一算原则:对应一项变更,设计单位应编制一份预算书(含费用对比表),变更通知单中所附的费用增减预算是造价控制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
参建单位应根据完工确认的工程量和相应的合同条款编制一份工程结算书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
5.5.2.2 完工确认原则:当变更完工后,各建设管理单位和监理单位必须在完工后5 日内签字确认,如属隐蔽工程,必须在其覆盖之前在变更通知单上签字确认。
5.5.3 重大变更凡涉及公司“三重一大”决策管理的,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5.5.4 合同对变更有约定的,按照合同执行;没有约定的,以补充合同的方式明确。
5.6 工程结算时需动用预备费的,报分、子公司批准。
5.7 凡有以下情况之一,在达到相关规定要求之前不得上报工程结算审核:5.7.1 擅自改变工程建设规模的;改变初步设计审批原则未经原审批单位同意的。
5.7.2 工程结算投资超过批复的初设概算总投资,未经批准的。
5.7.3 未执行设计变更管理规定和资料不完整的。
6附则6.1 本规定由公司基建部负责解释。
6.2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录A 基建工程结算流程图附录B 总结算报告南方电网公司基本建设××kV××工程总结算报告××公司××年××月批准:签名审核:签名编制:签名并加盖执业资格章目录一、编制说明*二、工程造价管理总结*三、附表附表1:变电竣工工程概况表附表2:送电竣工工程概况表附表3:变电工程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附表4:送电工程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附表5:变电站工程竣工结算一览表附表6:线路工程竣工结算一览表附表7:工程造价对比表*附表8:建筑、安装合同结算一览表附表9:甲供设备材料结算一览表附表10:其他费用合同结算一览表附表11:无合同费用结算一览表附表12:工程变更汇总表四、附件1、可研核准文件*2、初设批复文件3、施工图预算批复文件*4、设计变更批复文件5、动用基本预备费批复文件6、其他*(配网工程总结算报告形式可参照本表执行,其中*为必含项目。
)××kV××工程总结算报告编制说明一、工程概况简述工程概况,并附两张变电工程和线路工程图片。
二、工程结算编制原则竣工结算以合同为依据开展。
无合同已发生的费用(项目法人管理费、生产准备费、建设期贷款利息等),暂按批准概算金额列入工程结算,待财务决算阶段依据相关规定审定。
因本身特点需在投产后一段时间才发生目前尚未签合同的费用(后评价费、环保竣工验收费等),暂按批准概算金额预留并列入工程结算。
三、工程结算编制依据初步设计批复及概算书、批准施工图预算、合同、设计变更批复、动用基本预备费批复、结算审核报告、施工图、竣工图等。
工程造价管理总结一、工程造价控制情况分别阐述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招投标、工程实施、工程结算各阶段所采取的造价控制措施及效果。
二、工程结算情况1、工程结算与初设批准概算对比分析(需详细分析差异原因);2、工程结算与施工图预算对比分析(需详细分析差异原因)。
3、变更原因分析。
三、工程造价管理经验与建议附表1:变电竣工工程概况表附表2:送电竣工工程概况表附表3:变电工程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指标,不能删除,如:主要设备对比表、电缆工程量和三大材料量的对比。
附表4:送电工程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对重要指标,不能删除,如:塔材、导、地线、混凝土、土石方等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