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下现场管理制度
干部现场管理制度规定

干部现场管理制度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健全干部现场管理制度,规范干部行为,增强工作效率,提高工作质量,树立廉洁形象,保障基层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干部现场管理制度适用于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级党组织,以及其他事业单位的干部管理工作。
第三条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干部现场管理制度,认真履行管理职责,做到言行一致,以身作则,尊重规章制度,严明纪律规范。
第四条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加强制度学习,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意识,推动制度的贯彻执行。
第五条各级党组织应当加强对干部管理的组织保障,确保制度执行的协调有力、有效运行。
第二章干部选拔任免第六条干部选拔任免应当遵循公平、公正、根据法定程序,并坚持以德为先,以能为重的原则。
第七条干部选拔应当实行民主程序,加强干部民主生活会、组织评议、个别述职、民主测评等,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确保选拔的干部能够胜任岗位。
第八条任用干部要根据其综合素质和实际工作表现,坚持事业能力、品行操守、知识水平和综合素质相统一的原则。
第九条干部选拔任用应当注意避免一把手任用、亲情关系任用、形式主义等现象,确保选拔的干部能够胜任岗位。
第十条对干部任免应当实施考核、评议和追踪,那些工作能力低下、道德品行不端的干部要及时进行调整。
第三章干部管理制度第十一条加强对干部日常管理,要建立健全工作台账、考核评价和奖惩制度,做到能者上、庸者下,确保工作效率和质量。
第十二条各级领导干部要时刻保持政治警觉,关心基层,深入了解工作实际,带头解决问题,不搞跑官要官,不搞团团伙伙。
第十三条领导干部要加强自身修养,提高业务素质,不断增长知识,学习本领,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做到身心正派。
第十四条干部管理要实行激励机制,对工作出色、表现突出的干部及时进行表彰奖励,鼓励干部敢于担当、有所作为。
第十五条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干部要给予适当的处理和纠正,严格执行党纪法规,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
第四章干部廉洁管理第十六条干部廉洁管理是干部管理的重要内容,领导干部要自觉维护廉洁形象,严守纪律规矩,做到廉洁奉公、清正廉洁。
现场安全检查和领导干部下井带班管理制度

现场安全检查和领导干部下井带班管理制度1. 引言现场安全是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对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企业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加强现场安全管理,确保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制定了现场安全检查和领导干部下井带班管理制度。
该制度对领导干部下井带班进行规范,明确了安全责任和管理流程,以保障现场作业的安全可靠。
2. 安全责任2.1 领导干部安全责任领导干部是企业的决策者和管理者,担负着对现场安全负有直接责任的任务。
他们应当积极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确保现场作业不发生安全事故。
领导干部应当了解并推动安全标准和操作规程的制定和执行,在作业现场时,要始终保持对现场安全的关注,并及时采取相应安全措施。
2.2 作业人员安全责任作业人员是现场作业的执勤人员,他们应当按照作业规程进行操作,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定,确保自己不会受伤或危害他人安全。
作业人员应当参加安全培训,了解相关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并在作业过程中积极与领导干部配合,共同保障现场安全。
3. 现场安全检查为了确保现场作业的安全可靠,必须定期进行现场安全检查。
现场安全检查的目的是发现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并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现场安全检查应当由专门的安全检查人员进行,他们需要具备一定的安全知识和经验,并对现场作业的特点和危险因素有充分的了解。
3.1 现场安全检查内容现场安全检查应当覆盖现场作业的各个环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现场安全设备的完好性和可用性,如灭火器、防护网等;•作业人员的个人防护用品是否齐全并正确佩戴;•作业现场的通风、照明等基础设施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火源、易燃物和易爆物,对应的防护措施是否到位;•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如电气设备漏电、设备运转不畅等;•是否存在人为疏失和操作错误,如未按规定操作、擅自改动设备等。
3.2 现场安全检查频率现场安全检查的频率根据现场作业的特点和危险程度来确定。
对于高危作业区域,应当增加检查的频率,确保每个作业期间都能够进行安全检查。
2024年领导干部井下带班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2024年领导干部井下带班管理制度范文一、关于矿级领导现场指挥及隐患处理的规定:1. 在涉及型机电设备更换等重要作业中,矿级领导务必亲临现场进行指挥。
一旦发现潜在隐患,应立即停止作业,并详细、真实地记录现场情况。
2. 带班人员需全面掌握当班井下所有工作区域的人员到岗、设备运转、生产作业环境、安全状况及生产任务完成情况等信息,对当班的安全生产工作承担领导责任。
二、带班人员的工作要求与责任:1. 带班人员应严格遵循“两同时、三不放过”的原则。
“两同时”即与工人同下同上井;“三不放过”即对于隐患及不安全行为、未查明隐患原因、隐患整改不到位的情况均不放过。
同时,需加强对生产中关键环节的检查与巡视,对重点工作、关键环节及重大隐患的处理必须亲自把关,以防止重大责任事故的发生。
2. 带班人员需认真检查各作业地点的工作人员是否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是否存在违章作业现象,并协调井下各队之间、各环节的关系,以确保正常的安全生产秩序。
3. 若发现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且该隐患已危及职工生命安全,带班人员必须立即采取停产、撤人、排除隐患等紧急处理措施,并及时向值班矿领导报告。
在隐患未得到彻底排除之前,不得恢复生产。
三、领导干部带班下井交接班制度:1. 交接班应在井下进行,并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交班人需详细记录本班的安全生产情况、存在问题及处理情况、需注意事项及对下一班的建议等信息。
2. 交班人需如实介绍当班带班区域各工作面的安全状况、设备运转情况、有无安全隐患以及下一班可能遇到的问题及处理意见等。
交接双方需在交接班记录簿上签字确认后方可离岗。
3. 若未完成当班任务或发现事故未处理完毕,带班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地点。
需等待下一班带班人员到达并完成交接后方可离开。
如遇特殊情况当班无法处理完毕的,必须向矿调度室汇报,并与下一班交代清楚处理措施、当前进度及注意事项等。
4. 超过交接班时间而接班人未到岗时,交班人不得离开岗位。
如遇特殊情况无人接班,应及时向调度室汇报并坚守岗位直至有人接班为止。
领导干部现场带班管理制度范文

领导干部现场带班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领导干部现场带班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领导干部现场带班是指领导干部按照时间表、任务书要求,在现场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的工作方式,是领导干部履行职责的重要方式之一。
第三条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工作涉及范围包括但不局限于生产现场、办公环境、公共服务场所等。
第四条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应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员工权益,注重沟通、协调和指导,做到公正、公平、公开。
第五条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工作由上级领导安排,工作任务由现场带班记录登记表明确。
第六条领导干部在现场带班期间应做到“三早”,即早到现场、早安排任务、早安全检查。
第七条现场带班期间,领导干部应勤恳工作,与员工进行交流,了解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及时解决。
第八条现场带班期间,领导干部应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工作进展、问题和需求,做好沟通协调工作。
第九条现场带班期间,领导干部应做好记录和总结工作,形成报告,反馈给上级和下级部门,为进一步工作提供参考。
第十条上级领导要对干部现场带班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给予表扬、批评和奖惩。
第二章工作要求第十一条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工作应按照工作任务和时间表要求,合理安排时间,确保到场率和带班效果。
第十二条领导干部在现场带班期间应亲临现场,了解员工的工作状态和工作环境。
第十三条领导干部在现场带班期间应注重与员工的沟通和交流,做到倾听、理解和解决问题。
第十四条领导干部在现场带班期间应注重安全生产,加强对工作场所的安全检查,并及时纠正存在的安全隐患。
第十五条领导干部在现场带班期间应认真指导员工,帮助他们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第十六条领导干部在现场带班期间应严格要求自己,做到言行一致,起到表率作用。
第十七条领导干部在现场带班期间应及时总结工作经验,整理并反馈给上级和下级部门,推动工作的改进和提升。
第三章管理措施第十八条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工作由上级领导安排,有关任务、要求和时间表明确记录在现场带班记录登记表中,并报告给现场带班领导。
煤矿管理干部下井及带班制度(3篇)

煤矿管理干部下井及带班制度一、背景介绍煤矿作为一个特殊的行业,具有很高的安全风险,矿工的生命安全和煤矿的生产安全都是首要考虑的问题。
煤矿管理干部作为煤矿生产管理的骨干力量,其下井及带班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于增强煤矿安全管理和提高生产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二、下井要求1.做好入井登记煤矿管理干部下井,应进行入井登记,包括姓名、部门、岗位、下井时间等信息,并保存相关记录备查。
2.具备相关资质煤矿管理干部下井之前,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例如熟悉矿区地质情况、了解矿井的生产工艺流程和安全操作规程等。
3.佩戴个人防护装备煤矿管理干部下井,必须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包括矿热或矿靴、呼吸器、防护眼镜、安全帽等,并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和保养。
4.遵守矿井安全规定煤矿管理干部下井,应遵守矿井安全规定,不得擅自私自行动,不得违反煤矿安全生产法规和操作规程。
三、带班责任1.了解生产计划煤矿管理干部带班前,必须了解生产计划,熟悉当班矿井的开展和情况,确保生产安全和生产效率。
2.安全巡查和监督煤矿管理干部带班时,应进行安全巡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安全隐患,并对矿工的安全操作进行监督。
3.组织矿井事故应急演练煤矿管理干部带班时,应组织矿井事故应急演练,提高矿工的应急处理能力和安全意识。
4.及时上报问题和情况煤矿管理干部带班时,应及时上报存在的问题和情况,例如设备故障、安全隐患等,以便及时处理和解决。
四、制度建立和改进1.建立下井及带班制度煤矿应建立明确的下井及带班制度,详细规定煤矿管理干部下井的条件、要求和程序,以及带班的责任和权力。
2.加强培训和教育煤矿应加强对煤矿管理干部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矿井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增强对安全生产的认识。
3.建立奖惩机制通过建立奖励和惩罚机制,激励和督促煤矿管理干部遵守下井及带班制度,加强煤矿安全管理。
4.定期评估和改进煤矿应定期进行下井及带班制度的评估和改进,根据实际情况和问题进行相应的调整和优化。
领导干部现场带班管理制度范本

领导干部现场带班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领导干部的现场带班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切实发挥领导干部的示范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领导干部的现场带班管理工作。
第三条领导干部在现场带班时应按照法律法规、党风廉政建设和工作实际要求,做到公正、严肃、规范、高效。
第四条现场带班是指领导干部亲自指导、监督下属工作,确保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一种工作形式。
第五条领导干部在现场带班期间,应当始终保持工作状态,全程跟进、指导和协调工作,严守纪律,严禁违纪违规行为。
第六条现场带班的目的是促进现场工作的顺利开展,全面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加强团队协作和沟通。
第二章现场带班的职责第七条领导干部在现场带班期间应当担负以下职责:(一)按照工作计划和任务,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和人员,确保工作任务的完成;(二)监督下属履行岗位职责,做到务实、高效,不失时机提出改进建议;(三)及时调整工作进度和方式,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矛盾;(四)加强对现场工作的巡查和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工作中的难题和风险;(五)对工作人员进行必要的指导培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六)自行制定工作纪律和规范,确保组织纪律的执行;(七)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第八条领导干部在现场带班时,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做到守时守纪,不擅离岗位,不早退晚到。
第九条领导干部在现场带班时,除紧急情况外,不得擅自批准加班、外出或请假。
第十条领导干部在现场带班时,应本着以身作则的原则,切实注重工作方法和工作态度,不得恶意批评、指责下属。
第三章现场带班的要求第十一条领导干部在现场带班时,应当具备以下要求:(一)熟悉本单位的组织结构、职责分工和工作流程等相关信息;(二)熟悉现场工作的特点、难点和重点,做到心中有数;(三)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应急处理能力;(四)具备较高的工作责任心和事业心,发扬精益求精的精神;(五)沟通能力强,善于倾听下属的意见和建议;(六)形象得体,言行举止得体,以身作则。
领导干部下井制度范本

领导干部下井制度范本一、目的与依据本制度旨在规范领导干部参与下井活动的行为,加强安全管理,提升工作效能,保障干部队伍的稳定发展。
依据《领导干部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制定。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各级领导干部参与下井活动。
三、工作要求1. 下井前,领导干部应仔细阅读矿山安全规章制度,了解井下环境、作业流程及可能存在的风险;2. 下井前,领导干部应向矿山相关负责人了解井下安全情况,掌握应急处理事项;3. 领导干部下井活动期间,应严格按照井下安全规定进行操作,不得违反规程,不得私自改变作业方式;4. 领导干部下井期间,应积极配合并指导井下员工完成工作任务,加强与井下员工之间的沟通与交流;5. 领导干部下井期间,应端正工作态度,严格遵守各项工作纪律,不得有迟到早退、玩忽职守等不良行为;6. 领导干部下井期间,如有发现安全隐患或其他异常情况,应立即向矿山负责人报告,并积极参与事故调查与处理工作;7. 领导干部下井活动结束后,应做好活动总结,提出针对性的改进措施,并及时报告上级。
四、责任与监督1. 矿山负责人负责组织领导干部下井活动,并对其进行日常管理与监督;2. 领导干部本人应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严格遵守制度规定;3. 党委、纪委及组织部门应加强对领导干部参与下井活动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4. 领导干部下井活动情况应定期向上级进行报告,并接受相关部门的检查与核实。
五、处罚措施对违反本制度行为的领导干部,依据《领导干部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诫勉、提醒谈话、责令检查、责令辞职、组织调整、留党察看、纪律处分等。
六、其他事项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修改,应经相关部门审批并重新发布。
以上即为我单位领导干部下井制度范本,望各相关单位参照执行,确保领导干部下井活动的安全与顺利进行。
现场安全检查和领导干部下井带班管理制度

现场安全检查和领导干部下井带班管理制度现场安全检查是指在工作现场对安全条件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并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以保障工作场所的安全。
领导干部下井带班管理制度是指领导干部作为带班领导,要亲自下井指导工作,并全面负责井下作业的安全管理。
现场安全检查和领导干部下井带班管理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工作现场的安全,防止事故的发生,并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问题。
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确定检查标准:制定检查标准,明确安全检查的内容和要求,包括设备的安全状况、操作规范、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等。
2. 安排检查人员:指定专人或由领导干部参与,并明确检查周期和频次。
3. 安全检查内容:对工作现场、设备设施、作业人员等进行全面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及时通知相关责任人。
4. 安全问题整改:对发现的安全问题进行及时整改,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时限,并跟进整改进展情况。
5. 下井带班管理制度:领导干部作为带班领导,要亲自下井指导工作,并全面负责井下作业的安全管理。
包括安排工作任务、指导作业、监督操作等,并及时发现和解决井下的安全问题。
通过现场安全检查和领导干部下井带班管理制度,可以加强对工作现场的管理,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降低工作风险,确保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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兖矿科蓝煤焦化有限公司
干部下现场管理制度
编制:
审核:
批准:
版本: 1
实施日期:2006年8月11日
1.目的: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在安全生产中的关键作用,强化现场管理及时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
2.范围:
2.1 人员:中管以上的管理者;
2.2 区域:焦油车间、动力车间、质计部;
3. 下现场指标
3.1 总经理:每月4次;
3.2 生产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每月6次
3.3 其他副总经理:每月4次
3.4 生产部长、安监部长:每月5次
3.5 其他部门负责人:每月4次
3.6 专业技术中管及主管:每月3次
3.7 消防安全主管、质计部副职:每月3次
4. 下现场职责
4.1 下现场主要落实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4.1.1 安全规程措施落实情况;
4.1.2 操作人员持证情况;
4.1.3 现场管理情况;
4.1.4 “三违”情况;
4.1.5 直接作业管理情况;
4.2 各单位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干部下现场要协助
各单位搞好安全生产工作。
切实掌握现场的安全生产状况,加强
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
患,彻底制止违章违纪行为,严禁违章指挥,严禁超能力组织生
产和检修。
4.3 考核办法
4.3.1 公司成立下现场工作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张伟东副组长:陈来福
领导小组下设考核办公室,考核办公室设在安全监察部,成员由安监部、办公室、计财部、车间负责人及分管领导组成。
4.3.2 下现场领导要及时填写下现场记录,本人签名,严禁代签。
每月末由考核办公室统计,季末汇总考核。
无特殊情况,凡达不
到下现场要求的。
少一次扣罚季度安全抵押兑现金额的20% ;
少两次扣罚季度安全抵押兑现金额的50% ;
少于三次及以上扣罚季度安全抵押兑现金额的100% ;
4.3.3 下现场领导每月至少有一人次反“三违”记录,查出“三
违”情况书面报考核办公室,否则扣罚安全抵押兑现金额的
50% 。
4.4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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