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查制度
医院巡查管理制度

医院巡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内部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员工,包括医生、护士、行政人员、后勤人员等。
第三条医院巡查管理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科学、合理、规范的巡查管理制度。
第四条医院领导要高度重视巡查工作,定期听取巡查情况汇报,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置。
第五条医院巡查管理应当坚持“服务为本、患者至上、安全第一”的原则,对医院各个环节进行全面的巡查。
第六条医院巡查管理应当强化责任追究,确保每个巡查人员认真负责,做到无遗漏巡查。
第二章巡查工作程序第七条医院定期制定巡查计划,明确巡查时间、人员和区域范围。
第八条巡查工作应当由专人负责统筹,明确分工,确保全面覆盖医院各个区域。
第九条巡查工作应当由主管部门或者主管人员领导,并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巡查情况。
第十条巡查人员应当认真执行巡查计划,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范围和内容进行巡查。
第十一条巡查人员应当携带工作证件、巡查记录表、综合评价表等相关文件,做好巡查准备工作。
第十二条巡查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巡查,发现问题立即上报,并完成巡查记录。
第三章巡查内容及标准第十三条医院巡查应当注重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针对医院的各个环节进行全面的巡查。
第十四条医院巡查应当重点关注患者就诊区域、手术室、检验室、药房、饮食卫生、环境卫生等重要环节。
第十五条巡查人员应当按照医院相关标准及要求,对每个巡查环节进行仔细检查和评价。
第十六条巡查人员应当重点检查医疗设备、器械的完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进行处理。
第十七条巡查人员应当重点检查医务人员的工作纪律和规范,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第十八条巡查人员应当重点检查患者的用药安全,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处理。
第十九条巡查人员应当重点检查医院的环境卫生和食品卫生,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四章巡查报告及处理第二十条巡查人员应当根据巡查情况,及时向领导提交巡查报告,并按照要求完成巡查记录。
安全生产巡查制度(六篇)

安全生产巡查制度第一条为避免事故发生,及时了解和控制危险因素,使安全生产有序、高效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每天由专职安全员对本项目施工现场进行巡查。
第三条综合办公室负责为项目专职安全员巡查工作提供必要的交通工具。
第四条巡查内容依据季节不同、专项施工不同进行专门的针对性巡查。
第五条安全员对巡查情况进行记录填写安全日记,对巡查出的问题和不安全状态及时处理。
不能处理的,报告上级领导,请求领导解决。
对巡查中的安全紧急情况,应当场解决。
不在能力范围内的,应立即报告领导解决。
第六条专职安全员对施工范围内的不安全情况有权下发安全整改通知书;有权进行罚款;有权拒绝和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发现险情,有权先停工处理后汇报;安全问题,有权越级报告。
第七条对未按规定进行安全巡查的安全员,相关领导有权责令整改和处罚。
安全生产巡查制度(二)为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一、镇安委会每季度至少____一次区有关领导带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特别是元旦、春节、“五一”、国庆节前和“安全生产月”期间均应____安全生产大检查。
各职能部门主要领导也要亲自安排部署、亲自参加开展大检查。
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____对下属单位或辖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做到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狠抓落实,切实消除事故隐患。
二、全镇性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和专项安全整治活动检查由镇政府或镇安委会统一部署,镇安委会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各街道、镇辖区企业和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协同完成。
全镇性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计划、方案、总结等相关文字材料由镇安委会办公室负责起草;专项整治活动计划、方案、总结由相关部门牵头负责,在规定时间内报镇安委会办公室汇总。
三、各村委、镇辖区企业要建立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根据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和危险程度,对辖内企业进行分类检查,并督促企业做好整改落实工作。
巡查管理制度(汇总11篇)

巡查管理制度(汇总11篇)巡查管理制度第1篇目的为规范管道安全巡查人员的行为,以及巡查发现管道周围存在的不安全行为及事故隐患能及时有效的得到处理,按照巡线工作“早发现、早沟通、早预防”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天然气管道安全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范围适用于燃气经营分公司的天然气管线、附属设施及阀室的安全巡查管理。
职责3.1健康安全环保部负责本制度的编写和修订,并对管道安全巡查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考核,不定期的进行管道安全巡查和管道安全大检查,牵头组织公司力量解决管道安全问题。
3.2生产运行部是管道安全巡查的直接实施部门,负责管道的日常安全巡查工作和对管道安全巡查人员的管理,对危害管道安全的行为有现场制止、报告及采取防范措施的职责。
对管道附近的施工负责安排人员进行现场监护管理。
3.3工程技术部负责审批外单位穿跨越管道和影响管道安全的施工技术方案,提供、现场确定管线位置、埋深等技术参数,配合生产运行部搞好管道的施工监督管理工作。
3.4专职管道安全巡查人员负责管道的日常巡查,发放宣传资料,制止可能危害管道安全的施工,记录并报告现场发现的问题;根据工作安排进行现场监护。
工作程序4.1管道安全巡查的频率专职管道安全巡查人员每天至少一次进行管道的安全巡查工作,站场每天一次抽查,生产运行部每周组织一次线路安全巡查;公司由健康、安全、环保部牵头,每月组织一次线路巡查和检查工作。
4.2安全巡查人员的巡查报告4.2.1站场应对巡查人员进行正规化管理。
专职管道安全巡查人员在起点站开始巡查时,必须在起始点向站长或站场巡查人员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开始巡查的时间、预计到达目的地时间或特殊区段的碰头汇报时间等。
4.2.2巡查人员到终点站,应提交当天的巡查记录(见附录一:管道安全巡查检查记录表),报告巡查发现的问题,获取站长的指示。
生产运行部应考虑设立巡查人员巡查记录的提交收集地点,定期收集巡查人员的巡查记录,检查其记录情况并指导其改进。
校内安全定期巡查检查制度(三篇)

校内安全定期巡查检查制度为了确保校内安全,学校应当建立校内安全定期巡查检查制度。
该制度的具体内容包括:1.巡查安全设施:定期检查学校的安全设施,如消防设备、电线电缆、燃气管道等,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2.巡查校园环境:定期巡查校园内的道路、楼宇、操场、教室等公共场所,查找安全隐患,如地面积水、突出的堆放物品等,并及时处理。
3.巡查学生活动区域:定期巡查学生活动区域,如宿舍楼、食堂、图书馆等,确保卫生、用电用火等安全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4.巡查学生行为规范:定期检查学生的行为规范,如不乱扔垃圾、遵守交通规则等,及时提醒和教育学生,避免因不当行为导致安全事故。
5.巡查校内交通安全:定期巡查校内交通情况,包括车辆停放、道路状况、交通标识等,确保校园内交通秩序和安全。
6.巡查灭火器材和逃生通道:定期检查学校的灭火器材和逃生通道是否正常运行,保持灭火器材的有效期限,并确保逃生通道畅通无阻。
7.记录巡查情况:对每次巡查的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包括巡查时间、地点、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等,以便统计和分析并及时进行整改。
8.持续改进和完善:针对每次巡查的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改进和完善制度,提高校内安全管理的有效性和实效性。
以上是校内安全定期巡查检查制度的基本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细化和补充。
同时,学校还应加强巡查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巡查意识和能力,确保校内安全工作的顺利进行。
校内安全定期巡查检查制度(二)是学校为了保障师生安全而设立的一项制度。
该制度的具体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巡查周期:校内安全巡查检查应按照一定的周期进行,一般可以设定为每月、每季度或每半年等。
2.巡查范围:校内安全巡查检查的范围应包括学校校舍、教室、实验室、图书馆、宿舍楼、食堂、体育场馆、校园周边等重要区域。
3.巡查内容:校内安全巡查检查的内容应包括火灾隐患排查、电力设备安全检查、卫生环境检查、消防器材检查、食品安全检查、人员流动情况检查等。
场馆日常巡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场馆日常管理,确保场馆安全、卫生、有序运行,预防安全事故发生,提高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场馆的日常巡查工作。
第二章巡查内容第三条巡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安全设施检查:检查消防设施、安全通道、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等是否完好有效,确保安全设施运行正常。
2. 环境卫生检查:检查场馆内部及公共区域是否整洁,垃圾是否及时清理,公共卫生间是否清洁。
3. 设施设备检查:检查场馆内的灯光、空调、音响、投影等设备是否正常运行,确保设备安全可靠。
4. 秩序维护检查:检查场馆内的秩序是否良好,是否存在违规行为,如吸烟、大声喧哗等。
5. 消防安全检查:检查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是否存在火灾隐患。
6. 设备维护保养检查:检查场馆内设备的维护保养情况,确保设备长期稳定运行。
第三章巡查人员及职责第四条巡查人员由场馆管理部门指定,负责日常巡查工作。
第五条巡查人员职责:1. 严格执行巡查制度,按时、按标准进行巡查。
2. 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记录并上报相关部门。
3. 对违反场馆规定的行为,进行制止并上报。
4. 对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消除。
第四章巡查频率及记录第六条巡查频率:1. 每日巡查:对场馆进行每日巡查,确保场馆安全、卫生、有序。
2. 定期巡查:每月对场馆进行一次全面巡查,检查场馆设施设备运行情况。
3. 特殊情况巡查:根据实际情况,对场馆进行临时巡查。
第七条巡查记录:1. 巡查人员需填写《场馆日常巡查记录表》,详细记录巡查时间、巡查人员、巡查内容、发现问题及处理情况。
2. 《场馆日常巡查记录表》由巡查人员负责整理归档,保存期为一年。
第五章处理及奖惩第八条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相关部门应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整改。
第九条对巡查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巡查人员,给予表扬和奖励。
第十条对巡查工作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的巡查人员,将依法追究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024年校园安全巡查制度

2024年校园安全巡查制度校园安全一直是教育部门和学校管理者关注的重点问题之一,也是父母和社会大众对学校关心和关注的焦点。
校园安全巡查制度是一种有效的管理手段,它通过对校园内各项安全工作的巡查和监督,保障校园师生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维护校园秩序稳定。
下面将从巡查制度的内容、巡查标准、巡查人员和巡查方式等方面展开介绍。
一、校园安全巡查制度的内容1. 人员出入登记制度:对校内人员和外来访客的进出校园进行登记,确保校园人员的身份合法,同时可以做到对人员的实时掌握和追踪。
2. 校园巡逻制度:制定巡逻路线和巡逻时间,确保校园巡逻的全面性和及时性,特别是对重点区域和时间段进行重点巡逻,如教室楼、宿舍楼、食堂等。
3. 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定期对校园内各类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如消防设施是否完善、电路是否安全等,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校园的基础设施安全。
4. 突发事件处理制度:制定校园的紧急事件应对预案,明确责任人和处置措施,保障相关人员的安全,并及时通知家长和社会。
5. 摄像监控制度:增设或完善校园内监控设备,实现对校园内各个角落的监控和录像,便于发现并追踪各类违规行为。
二、校园安全巡查制度的要求1. 全面性:巡查制度要求全面覆盖校园内的各个区域和部门,包括教学楼、宿舍楼、食堂、图书馆、运动场等,确保校园的整体安全。
2. 及时性:巡查制度要求巡查人员能够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进行巡查,确保对校园安全问题的及时发现和处理。
3. 专业性:巡查人员需要经过专业培训,熟悉校园安全工作的相关知识和技能,能够做到对各类安全问题的判断和处理。
4. 严格性:巡查制度要求对校园内的违规行为和安全隐患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和处理,提高校园安全的管理水平。
三、校园安全巡查人员1. 学生安全巡查员:由学校选拔优秀的辅导员或学生干部担任,负责学生活动区域的巡查和管理,与学生建立良好的互动和沟通。
2. 教职工安全巡查员:由学校安保人员或其他专门负责校园安全的工作人员担任,负责校园内各个区域的巡查和管理,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问题。
社区日常巡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社区管理,维护社区秩序,保障居民生活安全,提高社区环境质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社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的日常巡查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安全第一的原则。
第二章巡查范围与内容第四条巡查范围:1. 社区内的公共场所、居民住宅、商铺、企事业单位等;2. 社区内的基础设施,如道路、绿化、照明、排水、消防等;3. 社区内的环境卫生、治安状况;4. 社区内的安全隐患,如高空坠物、火灾隐患、电气线路老化等。
第五条巡查内容:1. 社区环境卫生:检查垃圾投放点、公共区域卫生、绿化带清洁等;2. 社区治安状况:巡查可疑人员、车辆,检查治安监控设备运行情况;3. 基础设施:检查道路平整度、照明设施、排水系统、消防设施等;4. 居民住宅:检查住宅安全、消防安全、用电安全等;5. 商铺、企事业单位:检查经营许可、消防设施、食品安全等;6. 其他可能影响居民生活的安全隐患。
第三章巡查制度第六条巡查频率:1. 每日进行一次全面巡查;2. 针对重点区域和重点时段,可增加巡查次数。
第七条巡查方式:1. 采取徒步巡查、车辆巡查、无人机巡查等多种方式;2. 巡查过程中,可邀请社区居民代表、志愿者参与。
第八条巡查记录:1. 每次巡查后,填写巡查记录表,记录巡查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2. 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社区居委会,由居委会协调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四章巡查处理第九条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处理:1. 一般性问题,由社区居委会或相关部门直接处理;2. 重大问题,由社区居委会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按程序处理;3. 对无法立即解决的问题,采取临时措施,确保居民生活不受影响。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第十条对在巡查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一条对巡查工作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社区居民委员会负责解释。
巡查工作制度有什么要求

巡查工作制度是指在一定时间和空间范围内,对特定对象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监督和评估的工作制度。
巡查工作制度在政府、企业、学校等各个领域都有广泛的应用。
下面将从巡查工作制度的要求、内容、流程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巡查工作制度的要求1. 明确巡查目的巡查工作制度应明确巡查的目的,包括发现问题、督促整改、提升工作质量等。
明确巡查目的有助于提高巡查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 制定巡查计划巡查工作制度应制定巡查计划,包括巡查时间、巡查对象、巡查内容等。
巡查计划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确保巡查工作的全面性和及时性。
3. 组建巡查队伍巡查工作制度应组建专业的巡查队伍,包括巡查人员、巡查组长等。
巡查队伍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保证巡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4. 培训巡查人员巡查工作制度应对巡查人员进行培训,包括巡查标准、巡查方法、巡查技巧等。
培训巡查人员有助于提高巡查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5. 明确巡查职责巡查工作制度应明确巡查人员的职责,包括发现问题、收集信息、督促整改等。
明确巡查职责有助于提高巡查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
6. 建立巡查记录巡查工作制度应建立巡查记录,包括巡查时间、巡查对象、巡查内容、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等。
建立巡查记录有助于对巡查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不断提升巡查工作水平。
7. 落实整改措施巡查工作制度应落实整改措施,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
整改措施应具体、可行,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8. 反馈巡查结果巡查工作制度应将巡查结果进行反馈,包括优点、不足之处及改进建议等。
反馈巡查结果有助于提高巡查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9. 持续改进巡查工作巡查工作制度应根据巡查结果,不断改进巡查工作。
改进措施应针对性强,有助于提升巡查工作的整体水平。
二、巡查工作制度的内容1. 巡查范围巡查工作制度应明确巡查范围,包括地域范围、对象范围等。
巡查范围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确保巡查工作的全面性和有效性。
2. 巡查内容巡查工作制度应明确巡查内容,包括各项工作、各项指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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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查制度导读:规章制度巡查制度【篇一:动态巡查制度】为了强化国土资源的管理,规范用地行为,全面落实基本农田保护制度,确保及时发现土地违法行为、将其处理在萌芽状态。
根据《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甘肃省土地监督检查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实施国土资源动态管理,特制定本巡查制度:第一条国土资源动态巡查的责任单位是华池县国土资源局、华池县国土资源局执法队为具体组织实施单位向国土资源局负责。
第二条国土资源动态巡查工作要坚持依法行政的原则,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第三条国土资源动态巡查的范围和对象为华池县境内使用国有、集体土地的所有单位和个人。
第四条国土资源动态巡查的内容包括:1、检查辖区内的土地利用现状情况。
2、监督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的执行情况,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3、检查辖区内农村宅基地建设,预防乱占滥土地、闲置、荒芜土地的违法行为。
4、检查国家建设用地,乡镇村集体建设用地、农业建设用地的使用情况。
5、检查采矿许可证、及时制止无证开采、非法开采等违法行为。
6、检查耕地开垦费、闲置费、复垦费、土地有偿使用费、矿产资源补偿费的收缴情况。
7、土地开发、复垦的完成情况。
第五条国土资源动态巡查实行领导负责制。
分管领导及县执法队负总责,每次巡查必须有领导带队。
第六条巡查依据的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5、《基本农田保护条例》6、《土地监察暂行规定》第七条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基本农田划定区域,结合实际情况,划分不同等级的巡查范围,实行动态巡查。
1、一级巡查区域:①基本农田保护区;②省道及县乡公路沿线;③县城、乡镇所在地、城乡结合部;④油田生产重点区域。
2、二级巡查区域:①基本农田保护区以外的耕地;②乡村道路沿线;③村庄集居地。
第八条一级区域为重点巡查区域,由国土资源所每周巡查一次,二级区域每月巡查一次,兼顾二级区域;全面掌握辖区建设用地和矿区开采动态,实施全程监控。
巡查应作到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
第九条华池县国土资源局执法队每月集中在公路沿线、乡镇所在地及城乡结合部巡查不少于一次。
各国土资源所密切配合执法队对一、二级巡查区域的巡查活动第十条国土资源动态巡查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
,执法监察人员实行定人、定位、定责任,包调查、包处理、包监督。
第十一条巡查的责任:1、认真宣传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和政策。
采用多种形式增强执法人员和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法制观念。
2、全面、正确贯彻实施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行政,照章办事,不得曲解法律、法规,不滥用职权,随意执法。
3、按照“预防为主,防治并举”的原则,对辖区内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重点矿区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巡回检查,及时制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切实保护耕地。
4、及时依法调处或查处经批准受理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土地权属纠纷和违法案件,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适当,手续完备,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和法定职责权限。
5、及时受理土地纠纷、案件的行政复议。
6、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区别不同情况按如下程序办理:现场停工,丈量占地面积,登记占地类型,施工现状。
调查了解有关情况。
依照总体规划,看能否修建,提出处理意见汇报局务会议审定。
并做出适当的处罚。
第十二条巡查的义务:1、学习、宣传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和政策2、依法保护土地使用者、采矿权人的合法权利。
3、、为群众提供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
第十三条动态巡查必须有巡查方案和记录。
并建立完备的巡查台帐,对每次巡查情况做详细记录;对在巡查中处理的问题应登记完整,做到有据可查,有章可循。
巡查人员及时发现和制止各种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对拒不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已形成违法事实的,及时报告并立案查处;对正在发生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依法制止。
违法用地的发现率、制止率、报告率均达100%。
第十四条、华池县国土资源局每月按时向市局执法队上报当月巡查情况,各国土资源所根据本月巡查原始记录,认真填写“国土资源所巡查月报表”,于月底报县国土资源局执法队。
内容包括本区域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发生的实际情况、现场制止处理与结果。
国土资源所难以制止或处理的具体原因,应当及时向局务会汇报,提出需要及时组织拆除等制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的建议。
第十五条、各国土资源所遇到下列重大土地违法行为,自发现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向县国土资源执法队汇报,同时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通告:县、乡级人民政府及村委会等违法使用土地的案件。
占用基本农田的土地违法案件。
买卖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基本农田的土地违法案件。
群体性的土地违法案件。
在查处时,受到干扰的土地违法案件。
信访反映比较频繁的土地违法案件。
超出本级管辖职权范围的土地违法案件。
第十六条县国土资源局建立量化的考核指标,对动态巡查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和效果定期进行考核。
县国土资源局把实行动态巡查,及时发现和制止国土资源违法情况,作为考核下级部门执法监察业务的首要指标,并根据考核情况予以奖惩。
考核情况要与奖惩、任用挂钩。
第十七条实行百分达标年度考核:100分为达标,80分以上为良好,达标者表彰奖励,良好者通报表扬,60分以下者检查整改,并追究部门领导和执法人员责任,具体指标及分值:1、国土资源监督检查等主要行政执法工作全部达标记30分,一项未达标扣10分。
2、对基本农田的巡查每月不少于4次,年累计巡查不少于50次,及时发现,制止违法占地行为次数占当年违法案件的98%以上计10分,巡查少一次者扣2、5分。
3、对违法案件能及时查处,查处率100%,计10分。
4、行政处罚准确率98%以上计10分,下降1%扣1分。
5、土地权属纠纷调处率95%以上计10分,下降1%扣1分。
6、土地违法案件控制在总农户的1‰以内,计10分,下降1%扣1分。
7、严格按程序、政策办事,执法人员无违纪、违法行为,计20分,发现一次扣5分。
【篇二:南山区党员干部工作作风巡查制度】为切实加强作风建设,进一步转变我区党员干部的工作作风,全面提升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推进科学发展,实现富民强区,根据鹤发[2008]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若干规定》和2009年7月8日区委常委会会议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巡查机构成立全区党员干部工作作风巡查组,成员由区委组织部、纪律、监察局干部组成。
巡查组分设若干个巡查小组,不定期对街道和区直单位党员干部进行工作作风方面的查访。
二、巡查范围和对象全区党员和干部,特别是党政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
三、巡查时间和方式每季度不定期巡查1—2次。
主要以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巡查内容1、在岗在位情况。
是否存在无故迟到、早退、离岗和上班时间办私事的现象;是否存在上班时间炒股、玩电脑游戏、上网聊天和串岗闲聊的现象;是否存在在宾馆、茶楼、餐馆等打牌赌博的现象;是否存在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走读”现象。
2、值班值勤情况。
各单位是否严格执行值班制和报告制,重大节假日和特殊防护期坚持了24小时值班制,对重大情况和突发事件是否做到及时处置、限时上报。
区政府晚上是否至少有一名党政主要领导和值班人员值班,统一进行调度;各街道办事处晚上是否有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并保持通讯畅通;各社区工作人员是否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合理安排工作时间,以方便群众办事和解决问题。
3、工作完成情况。
区委、区政府年初制定的各项经济社会发展指标是否按进度完成;发展或服务发展项目是否推进有力;重点项目、征地拆迁等中心工作是否进展顺利;防汛、抗旱、防火、重大疫情防治等重大任务是否责任落实;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安全生产等有无重大问题;本单位年初制定的各项发展计划和任务目标是否按期如质进行等。
4、联系群众情况。
各级领导干部是否经常深入各自的联系点或帮扶单位开展调查研究,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焦点、热点、难点问题;对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决定,是否充分发扬民主,听取群众意见;对群众的来信来访,是否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特别是上级机关要求反馈结果的信访案件,是否在7个工作日内反馈了办理结果。
5、其它工作作风方面的情况。
五、巡查情况报告、通报和责任追究巡查小组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予以纠正,并向该单位主要负责人反映,或向分管区级领导报告。
每次巡查后,要综合巡查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向区委和区委有关领导报告,并视情况予以通报。
因工作作风不实造成损失或责任事故的,将按鹤发[2008]2号文件等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六、巡查纪律1、巡查人员必须统一佩带证件,明查时应亮证查访。
2、巡查时必须坚持两人以上同行检查,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徇私情,不泄私愤。
3、巡查时必须举止文明,仪态端正。
七、巡查工作的监督1、内部监督。
由区委组织部部长每月对巡查工作进行一次检查,对巡查组落实巡查制度进行监督。
2、外部监督。
设立投诉电话和投诉电子邮箱,由区委组织部副部长直接处理,或直接向区委督查室反映。
八、执行时间本制度从2009年7月20日起执行。
【篇三:机关幼儿园治安巡查制度】巡查制度是杜绝幼儿园安全事故的最有效办法,为了确保幼儿园的绝对安全,幼儿园建立了24小时校园巡查制,并安排1~2名保安人员轮换巡查。
具体制度如下:1、幼儿园实行昼夜24小时巡查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值班纪律,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不得擅自离岗或私自让他人替岗,严禁进行与值班职责无关的任何活动。
定时对自己负责的范围进行巡查,细致地检查每-个角落。
认真做好巡查记录。
2、值班巡查人员要按时到岗,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做到不漏岗,不脱岗,保证值班巡查工作正常、连续运转。
未处理完的当班事务,要给接班人员交待清楚。
3、做好全天候校内巡查工作,特别加强对幼儿园重点部位的巡查查看。
放学时间巡查,要注意查巡各楼层、各教室的门窗、用电设备的关闭情况,做好防火防盗、防触电工作,确保师生人身安全,保证公私财物不受损失。
白天巡查的主要任务是维护校园正常秩序,夜晚巡查的主要任务是保护好各栋教学楼、办公楼及各专用室的公共设施、财产和物资的安全,保护好师生的安全。
4、值班巡查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要有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会妥善处理本岗位的险肇事故,会报警。
5、值班巡查人员必须保持高度警惕,危险时刻挺身而出,勇于同违法、违规、违纪人员做斗争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加以制止或处理,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有关领导。
6、随时完成处领导临时交办的各项任务。
7、对在值班巡查期间擅自外出、玩忽职守,发生治安案件和灾害事故,造成国家财产、集体财产、人身安全损害者,幼儿园将追究责任。
【篇四:日常教学巡查制度】为加强我校日常教学管理工作,树立良好的教风、学风、考风,提高教学效果和教学质量,特制定日常教学巡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