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仲裁条款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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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CFR交易下的货物纠纷案

案例CFR交易下的货物纠纷案

案例:CFR交易下的货物纠纷案【概要】某出口商与某进口商签订了一份小麦合同,但货物是混装的,载货船只在途中遇到高温天气而使小麦发生部分变质,于是卖方声明其售给买方的小麦已在运输途中全部损失,并根据CFR合同主张卖方对小麦的损失不负责任。

买方向仲裁机构提出仲裁,仲裁机构根据有关国际惯例裁决卖方应赔偿买方的损失。

【案情】1993年美国出口商与韩国进口商签订了一份CFR合同,合同规定由卖方出售小麦2,000公吨给买方。

小麦在装运港装船时是混装的,共装运了5,000公吨,卖方准备在小麦运抵目的港后,再由船公司负责分拨2,000公吨给买方。

但载货船只在途中遇到高温天气而使小麦发生变质共计损失2500公吨,其余2,500公吨得以安全运抵目的港。

卖方在货到目的港时声称,其出售给买方的2,000公吨小麦已在运输途中全部损失,并认为根据CFR 合同,货物风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时已经转移给买方,故卖方对小麦2,000公吨的损失不负责任。

买方则要求卖方履行合同,双方争执不下,遂根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请求仲裁解决。

仲裁机构经过取证,最后裁决卖方不应推卸自己交货的责任,对货物在途中发生的损失不能转嫁到买方。

【分析】在国际货物买卖中,交易当事人常常由于对风险转移的时间持不同的观点而发生争议。

在实践中货物风险转移有以下几种情况值得注意:(1)在国际货物买卖中,原则上应当以交货时间来确定风险转移的时间。

这是因为《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对风险转移的问题作了具体规定,公约缔约国包括了世界上各主要贸易国家,所以以上原则应作为一项总的原则加以适用。

(2)在货物未具体划拨到某一合同项下之前,风险不能发生转移。

所谓“划拨”又称“特定化”,是指对买卖合同项下的货物进行包装,加上标记或以装运单据、装船通知或其他方式清楚地注明货物已归于某一合同项下。

经过划拨的货物,卖方不得任意处置。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对划拨与风险转移的关系是分两种情况加以规定的:对于涉及货物运输的买卖合同,公约第67条第2款规定,在卖方在货物上加标记,或以装运单据,或向买方发出通知或以其它方式清楚地注明有关合同以前,风险不转移到买方;对于不涉及货物运输的买卖合同,公约第69条第3款规定,如果合同指的是当时未加识别的货物时,则这些货物在未清楚注明有关合同以前,不得视为已交给买方处置,即风险不转移到买方承担。

国际货物合同买卖经典案例

国际货物合同买卖经典案例

国际货物合同买卖经典案例背景介绍:国际货物合同买卖是指不同国家之间进行的货物交易活动,涉及到买卖双方之间的权益保护、合同履行、风险分担等方面的问题。

在国际贸易中,存在许多经典案例,这些案例为我们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教训,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和应对国际货物合同买卖中的各种挑战。

案例一:XYZ公司与ABC公司的合同纠纷XYZ公司是一家位于中国的电子产品制造商,ABC公司是一家位于美国的电子产品分销商。

双方在2019年签订了一份货物买卖合同,XYZ公司同意向ABC 公司销售1000台智能手机。

合同约定了货物的规格、数量、价格、交付方式等条款。

然而,在交付货物之前,XYZ公司发现ABC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支付货款。

XYZ公司多次催促ABC公司支付货款,但ABC公司一直拖延付款。

最终,XYZ公司决定解除合同,并向国际商事仲裁机构提起仲裁请求,要求ABC 公司支付违约金。

这个案例中,XYZ公司作为卖方,ABC公司作为买方,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了纠纷。

这个案例提醒我们,在国际货物合同买卖中,双方应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及时履行自己的义务,以免引发不必要的纠纷。

案例二:DEF公司与GHI公司的质量纠纷DEF公司是一家位于德国的汽车零部件制造商,GHI公司是一家位于日本的汽车制造商。

双方在2018年签订了一份货物买卖合同,DEF公司同意向GHI公司供应5000套发动机零部件。

合同约定了货物的质量标准、交付时间、检验要求等条款。

然而,在GHI公司收到货物后,发现部分发动机零部件存在质量问题,无法正常使用。

GHI公司要求DEF公司退还货款并承担因质量问题而导致的损失。

DEF公司则认为货物在交付前已经通过了严格的检验,不存在质量问题,并拒绝退款。

双方陷入了一场质量纠纷,最终通过国际商事仲裁解决。

仲裁庭经过调查和审理后认定,部分发动机零部件确实存在质量问题,DEF公司应承担责任并退还货款。

这个案例中,DEF公司作为卖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未能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货物,导致买方GHI公司遭受损失。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案例及分析6篇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案例及分析6篇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案例及分析6篇篇1甲方(买方):XYZ公司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联系方式:[联系方式]乙方(卖方):ABC公司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联系方式:[联系方式]鉴于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购买货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货物描述1. 货物名称:[货物名称]2. 型号/规格:[型号/规格]3. 数量:[数量]4. 质量标准:[质量标准]5. 包装要求:[包装要求]6. 货物价值:[货物总价]二、交易条款1. 价格条款:甲乙双方同意按照合同规定的价格进行交易,货物总价为[货物总价]美元。

2. 付款方式:甲方应在货物验收合格后支付货款。

具体支付方式为[支付方式],支付期限为[支付期限]。

3. 交货期限:乙方应在合同签署后[交货期限]内完成交货。

4. 交货地点:货物应在[交货地点]交付。

5. 运输方式: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选择运输方式,并保证货物安全送达。

6. 风险转移: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甲方验收合格后转移给甲方。

三、合同执行1. 甲乙双方应遵守合同条款,履行各自的义务。

2.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履约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3. 如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4. 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应及时沟通,协商解决。

四、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 乙方应保证货物的质量符合合同约定,如存在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要求退货或换货。

2. 乙方应提供售后服务,对于因制造原因导致的货物故障或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更换。

3. 售后服务期限为[售后服务期限]。

五、争议解决1. 如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2. 如协商无果,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3. 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六、其他条款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024年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解决条款

2024年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解决条款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20XXP ERSONAL甲方:XXX乙方:XXX2024年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解决条款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定义与解释1.1 合同当事人1.2 货物1.3 交付1.4 价款1.5 付款1.6 违约1.7 争议第二条适用法律2.1 法律适用2.2 司法管辖第三条协商解决3.1 协商程序3.2 协商期限第四条调解解决4.1 调解机构4.2 调解程序4.3 调解效力第五条仲裁解决5.1 仲裁机构5.2 仲裁请求5.3 仲裁程序5.4 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第六条诉讼解决6.1 诉讼管辖6.2 诉讼时效第七条证据与证明7.1 证据种类7.2 证据提交7.3 证据效力第八条保密与隐私8.1 保密义务8.2 隐私保护第九条通知与送达9.1 通知方式9.2 送达期限第十条合同的修改与补充10.1 修改10.2 补充第十一条合同的解除与终止11.1 解除条件11.2 终止条件第十二条合同的继承与转让12.1 继承12.2 转让第十三条违约责任13.1 违约行为13.2 违约责任第十四条争议解决的法律后果14.1 裁决效力14.2 费用承担14.3 合同继续履行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定义与解释1.1 合同当事人1.1.1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分别为:(买方全称)(卖方全称)1.2 货物1.2.1 本合同所述货物为:(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详细信息)1.2.2 货物的质量标准、包装要求等详见附件。

1.3 交付1.3.1 卖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将货物运输至买方指定的目的地。

1.3.2 货物的交付以买方实际接收为准。

1.4 价款1.4.1 本合同货物的总价为:(货币种类、金额)1.4.2 价款的支付方式、支付时间等详见附件。

1.5 付款1.5.1 买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货款。

1.5.2 卖方在收到货款后,应提供相应的发票和必要的单据。

1.6 违约1.6.1 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的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具体数额按照附件约定执行。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案例及分析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案例及分析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案例原告为甲国羊毛生产商,被告为乙国羊毛供应商。

1998年9月2日,被告致电原告,提出要出售一批羊毛,并要求原告以邮寄方式回复。

因地址错误直到9月5日晚才到达原告,当天晚上原告即将承诺信件以邮递寄出,该承诺信件于9月9日到达被告。

本案中当事人双方营业地位于不同国家,属于国际货物买卖合同。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被告9月2日致电原告要求出售羊毛的行为构成一项要约,尽管邮寄途中受到迟延,但是原告立即作出了承诺,该项承诺于9月9日到达被告,此时该项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生效。

原告为甲国羊毛生产商,被告为乙国羊毛供应商。

1998年9月2日,被告致电原告,提出要出售一批羊毛,并要求原告以邮寄方式回复。

因地址错误直到9月5日晚才到达原告,当天晚上原告即将承诺信件以邮递寄出,该承诺信件于9月9日到达被告。

本案中当事人双方营业地位于不同国家,属于国际货物买卖合同。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被告9月2日致电原告要求出售羊毛的行为构成一项要约,尽管邮寄途中受到迟延,但是原告立即作出了承诺,该项承诺于9月9日到达被告,此时该项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生效。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案【案情简介】:原告A公司与B公司订立买卖合同四份,约定由原告出售电机给飞达仕空调公司。

合同签订后,A公司依约将货物交付对方,总货款共计47761.20美元,但B公司经多次催要未予支付。

为此,A公司将B公司及其股东C公司(以下简称伊莱特公司)诉至法院。

原告A公司诉称:2004年6月1日至30日,原告与被告共签订三份合同,货款共计47761.20美元。

后原告根据B公司的通知,于2005年5月委托承运人将前述三份合同约定的货物送达给B公司,并将商业发票和提单交给了B公司。

B公司本应在2005年即支付货款,但经原告多次催要,B公司至今未履行支付义务。

被告C公司系被告B公司的股东,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出资,出资不到位。

2022年国际货物交易买卖合同范本

2022年国际货物交易买卖合同范本

2022年国际货物交易买卖合同范本2022年国际货物交易买卖合同范本篇1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德律风: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德律风: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经交易两边在划1、互利原则上会商同等,达本钱和谈各条目,互助践诺:第一条货品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第二条产地:____________________第三条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第四条商标:____________________第五条代价:____________________FOB________________第六条包装:____________________第七条付款前提:签订公约后买方于7个银行日内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经确认的、不可撤除的、可破裂、可让渡的、不得分批装运的、无追索权的名誉证。

第八条装船:从卖方收到买方名誉证日期算起,45天内予以装船,若产生买方所订船舶未按时到达装货,按本公约法则,卖方有权向买方索赔损毁/耽搁费,按总金额____%谋划为限。

是以,买方需向卖方供给银行包管。

第九条保证金:卖方收到买方名誉证的14个银行日内,向买方寄出____%的包管金或银行保函。

若卖方不履行本公约,其包管金买方予以充公。

第十条应附的单子:卖方向买方供给:1.全套干净提货单;2.一式四份经签字的贸易发票;3.原产地表明书;4.装箱单;5.为出口________所需的其他紧张单子。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案例及分析6篇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案例及分析6篇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案例及分析6篇篇1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案例及分析一、案例分析:某家国际贸易公司与一家位于德国的企业签订了一份货物买卖合同,合同约定了贸易商品、价格、数量、交货地点、支付方式等相关条款。

然而,在货物运输过程中,货物发生了意外损坏,导致一部分货物无法交付给买方。

双方在此次交易中存在如下问题:1. 货物损坏:由于运输途中的意外事件导致货物损坏,买方无法收到完好的货物,并怀疑货物质量是否符合合同要求。

2. 交付时间:由于货物损坏,部分货物无法按时交付给买方,导致买方无法按计划进行生产。

3. 质量争议:买方认为货物损坏是由于卖方在包装或运输上存在疏忽,要求卖方承担责任并进行赔偿。

4. 违约责任:双方在合同中并没有明确规定在货物损坏情况下的违约责任及赔偿方式,因此在处理这起纠纷时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二、法律分析:根据国际货物买卖法的相关规定,我们对此案进行法律分析如下:1. 货物损坏:货物损坏属于合同违约事件,卖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规定,在货物交付给买方前,货物应当符合合同规定的标准,否则卖方应承担货物质量不符合约定的责任。

2. 交付时间:根据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卖方未能按时交付货物,应当承担延迟交付责任。

根据《公约》的规定,延迟交付一方应承担延迟交付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3. 质量争议:如果买方认为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可以要求对方提供质量证明,并保留权利进行技术检测。

根据检测结果,买方可请求对方进行赔偿或替换货物。

4. 违约责任: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明确规定违约责任和赔偿方式,以避免类似纠纷发生时的不确定性。

可以通过协商或者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相应的违约责任条款来减少纠纷的发生。

三、解决建议:在解决此类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时,建议双方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解决:1. 协商解决:双方可以协商一致,调整相关条款并达成补偿协议,避免法律纠纷的发生。

2. 仲裁解决:双方也可以选择通过仲裁机构进行调解,以较快速、有效地解决争议。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案例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案例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案例案例3北京市物资总公司诉韩国LG商事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成立纠纷案【案情】1996年3月1日,北京市物资总公司(以下简称物资公司)就苯乙烯买卖事宜给韩国LG商事驻北京的办事机构发去传真称:“我司接受贵司USD575/MT,CFR湛江报价;我司将尽快拟好合同文本以供双方正式签约;请将ASTM2827-88项下之详细英文规格传给我们以便打印到合同文本上。

"当天,LG 商事驻北京的办事机构给物资公司发来传真称:“我方已按下列条件拿到货物;品名,苯乙烯单体;原产地,韩国;质量,ASTMD-2827-88标准;数量,2 000公吨+/-5%;价格,成本加运费中国湛江港船边交货价格,每吨575美元;付款方式,即期信用证;交货期.1996年4月1日/或左右到达湛江;昨天我方已通知你方,你方必须从4月1日起安排好岸边的储罐以便接货。

我方将十分感谢你方对以上条件的书面确认。

”同一天,即1996年3月1日,物资公司还给LG商事驻北京的办事机构发去另一份传真,称:“关于2000公吨苯乙烯单体,感谢贵方3月1日F’AX报价,现正式确认如下:品名,苯乙烯单体;规格,ASITMU-2827-88;数量,2000MT+/-5%;产地,韩国;价格,USD575/MTCFRZHANING,CHINA(注:原文如此);到货期,1996年4月1日以后~1996年4月15日前;付款方式,L/C AT SIGHT即期信用证;另请贵方尽速办妥下列事宜:1、请将ASTMD-2827-88的详细英文规格列明并FAX给我方.以便做合同时使用。

2、请尽力努力将到货期延到1996年4月8日……”1996年3月5日,LG商事驻北京的办事机构给物资公司发来传真,其主要内容为:在3月1日下午北京时间4点40分收到你方确认,但是北京时间与韩国时间有一个小时的时差,即你方的确认是在韩国时间5点40分到达我处,由于没有在韩国工作时间5点30分以前收到你方要求在4月1日左右供货的确认,这批货已被卖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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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进出口合同的仲裁有两种规定:一种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另一种由被告人所在国或第三国仲裁。

常见仲裁条款示例如下:
(1) 规定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的条款
“凡有关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通过协商达不成协议,则提交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

仲裁在北京进行。

该委员会的裁决为终局的,并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

”ALL DISPUTES IN CONNECTION WITH THIS CONTRACT SHALL BE SETTLED THROUGH FRIENDLY NEGOTIATION. IN CASE NO SETTLEMENT CAN BE REACHED THROUGH NEGOTIATION, THE CASE SHOULD THEN BE SUBMITTED TO THE FOREIGN TRADE ARBITRATION COMMISSION OF CHINA COUNCIL FOR THE PROMOTION OF INTERNATIONAL TRADE FOR ARBITRATION WITH ITS PROVISIONAL RULES OF PROCEDURE. THE ARBITRATION SHALL BE CONDUCTED IN BEIJING AND THE DECISION MADE BY THE SAID COMMISSION SHALL BE FINAL AND BINDING UPON BOTH PARTIES. THE ARBITRATION FEES SHALL BE BORNE BY THE LOSING PARTY.
(2)由被告人所在国或第三国仲裁的条款
“有关合同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友好解决。

如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仲裁,仲裁应在被告所在国进行,或者在双方同意的第三国进行,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ALL DISPUTES IN CONNECTION WITH THIS CONTRACT SHALL BE SETTLED FRIENDLY THROUGH NEGOTIATION. IN CASE NO SETTLEMENT CAN BE REACHED THROUGH NEGOTIATION, THE CASE SHOULD THEN BE SUBMITTED FOR ARBITRATION. THE ARBITRATION SHALL TAKE PLACE IN THE COUNTRY WHERE THE DEFENDANT RESIDES OR IN THE THIRD COUNTRY MUTUALLY AGREED UPON BY BOTH PARTIES. THE DECISION OF ARBITRATION SHALL BE FINAL AND BINDING UPON BOTH PART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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