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名词解释
社会保障名词解释

社会保障名词解释社会保障名词解释社会保障是指国家通过制度安排和政策措施,为公民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和福利保障的体系。
社会保障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方面。
为了便于理解和使用相关术语,以下是对社会保障相关名词的解释:1.社会保险社会保险是指国家依法设立的,由公民、企事业单位和国家共同参与的,以缓解因失业、疾病、伤残、生育和老年等原因导致的经济困难,提供一定的经济和社会保障的制度。
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
1.1 养老保险养老保险是指为老年人提供经济保障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通过缴纳养老保险费和补贴等方式,确保老年人在退休后仍能获得一定的经济来源以维持基本生活需求。
1.2 医疗保险医疗保险是指为参保人提供医疗费用的支付和医疗服务的保障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医疗保险可以分为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以满足参保人在医疗费用方面的需求。
1.3 失业保险失业保险是指为失业人员提供一定的经济救济和就业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失业保险通过缴纳失业保险费和补贴等方式,为失业人员提供一定的经济保障和职业培训等支持,帮助其重新就业。
1.4 工伤保险工伤保险是指为劳动者因工作原因受到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而提供的医疗救治、康复和经济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通过缴纳工伤保险费和补贴等方式,保障受伤劳动者的医疗和经济权益。
1.5 生育保险生育保险是指为孕产妇提供医疗服务和经济保障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生育保险通过缴纳生育保险费和补贴等方式,确保孕产妇在孕期、分娩期和产后能够获得必要的医疗护理和经济支持。
2.社会救助社会救助是指为特困人员、临时困难群众提供生活救助和保障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社会救助包括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孤儿寡妇生活保障等,帮助特困人员解决基本生活需求,改善生活状况。
2.1 最低生活保障最低生活保障是指为低收入、无劳动能力或无法维持基本生活的居民提供的最基本的生活保障。
社会保障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1、社会保障:是指社会通过采取一系列的公共措施为其成员提供保护,以便对由于疾病、生育、工伤、失业、伤残、年老和死亡等原因被停薪或大幅度减少工资而引起的经济和社会贫困进行斗争,并提供医疗和对有子女的家庭实行补贴。
2、社会保险:是指为丧失劳动能力或暂时失去劳动岗位的人提供收入的保险计划。
3、社会优抚:是指国家和社会对特定优抚对象——为保卫国家安全而做出贡献和牺牲的军属、烈属、残废军人、退伍官兵及其家属所给予的优待、抚恤和社会褒扬。
4、社会保障的管理:是指为了保证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和各项社会保障的政策的实施而建立一定的组织机构,配备具有一定素质的人员,对社会保障事业进行的决策、计划、指挥、监督、调节等行政性活动,以及对社会保障基金进行的筹集、管理、支付、运营等业务性活动。
5、基本养老保险的费率:是指企业和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占其核定工资的总额的比例。
6、失业:是指劳动者处于劳动年龄、具有劳动能力、有劳动愿望并确实在寻找工作的情况下,不能得到适宜的职业而失去收入的状态。
7、摩擦性失业:是指由于劳动力市场的功能缺陷所造成的临时性失业,一般是由于求职的劳动者与需方提供的岗位之间存在着时间滞差而形成的失业。
8、季节性失业:由于某些行业生产条件或产品受气候条件、社会风俗或购买习惯的影响,使生产对劳动力的需求出现季节性的波动而形成的失业。
9、技术性失业:由于使用新机器设备和材料,采用新的生产工艺和新的生产管理方式,导致社会生产节省了劳动力而形成的失业。
10、周期性失业:周期性的经济波动,或日景气循环所形成的失业。
11、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由政府负责建立基金,对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而失去工资收入的劳动者提供一定时期的物质帮助及再就业服务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12、失业保险的给付期限:是指失业者从开始领取失业津贴到领取期限延续的终止。
13、工伤保险:是劳动者在生产和工作中遭受意外伤害或因长期接触职业性有毒有害因素引起职业伤害后,由国家和社会对负伤者、致残者及死亡者生前供养亲属提供必要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社会保障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1、社会保障社会保障就是指以政府为主体,依据法律规定,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国民收入再分配,对公民在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或由于各种原因遭遇困难时给予帮助,保证其基本生活的制度。
2、社会保险社会保险就是指以政府为主体,对有工资收入的劳动者在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或因失业而收入来源断绝时,实行一定程度的收入损失补偿以维持其基本生活水平的制度,就是社会保障体系的主体部分。
3、社会救助社会救助就是指依据法律规定,政府与社会对因自然灾害或其她原因而无法维持最低生活水平的无收入与低收入的个人或家庭给予帮助,满足其生存需要的制度,就是保障社会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
4、社会福利狭义的社会福利作为社会保障的一个组成部分,指政府与社会组织通过建立文化、教育、卫生等设施免费或优惠提供服务与以实物发放、货币补贴等形式,向全体社会成员或特定人群给予帮助,以保证与改善其物质文化生活的制度,就是社会保障体系中的较高层次。
广义的社会福利与社会保障同义。
5、慈善事业慈善事业通常就是指社会成员在自愿基础上,通过合法的社会组织,以社会捐献的方式,按特定的需要,把财富集中起来,再通过合法途径,无偿地对遭受不幸而无力自行摆脱危难的人给予救助的行动。
历史上与现有的形式有:官办慈善事业(亦称官办济贫)、宗教慈善事业、民办慈善事业(包括民间组织与个人举办的)。
6、济贫法济贫法主要指英国1601年颁布的《济贫法》与1834年英国议会通过的《济贫法修正案》,前者被称为“旧济贫法”,在历史上首次由政府以立法形式规范济贫事业;后者首次明确对穷人的援助就是政府的责任,在社会保障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7、互助组织互助组织指多种多样的群众自发、自愿建立起来互助合作的组织。
组织成员在自愿基础上,通过按规定交费的方式聚集资金,以使参加者在遭遇各种风险处于危难时得到救助。
8、《劳动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与国成立后1952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与国劳动保险条例》及其修正案,规定了城镇企业职工应享受的劳动保险与福利的项目、待遇标准、资金来源及管理制度等,就是新中国建立社会保障制度与计划经济时期实施社会保障制度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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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词解释1.社会保障社会保障是指以政府为主体,依据法律规定,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国民收入再分配,对公民在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或由于各种原因遭遇困难时给予帮助,保证其基本生活的制度。
2.社会保险社会保险是指以政府为主体,对有工资收入的劳动者在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或因失业而收入来源断绝时,实行一定程度的收入损失补偿以维持其基本生活水平的制度,是社会保障体系的主体部分。
3.社会救助社会救助是指依据法律规定,政府和社会对因自然灾害或其他原因而无法维持最低生活水平的无收入和低收入的个人或家庭给予帮助,满足其生存需要的制度,是保障社会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
4.社会福利狭义的社会福利作为社会保障的一个组成部分,指政府和社会组织通过建立文化、教育、卫生等设施免费或优惠提供服务和以实物发放、货币补贴等形式,向全体社会成员或特定人群给予帮助,以保证和改善其物质文化生活的制度,是社会保障体系中的较高层次。
广义的社会福利与社会保障同义。
5.慈善事业慈善事业通常是指社会成员在自愿基础上,通过合法的社会组织,以社会捐献的方式,按特定的需要,把财富集中起来,再通过合法途径,无偿地对遭受不幸而无力自行摆脱危难的人给予救助的行动。
历史上和现有的形式有:官办慈善事业(亦称官办济贫)、宗教慈善事业、民办慈善事业(包括民间组织和个人举办的)。
6.济贫法济贫法主要指英国1601年颁布的《济贫法》和1834年英国议会通过的《济贫法修正案》,前者被称为“旧济贫法”,在历史上首次由政府以立法形式规范济贫事业;后者首次明确对穷人的援助是政府的责任,在社会保障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7.互助组织互助组织指多种多样的群众自发、自愿建立起来互助合作的组织。
组织成员在自愿基础上,通过按规定交费的方式聚集资金,以使参加者在遭遇各种风险处于危难时得到救助。
8.《劳动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2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及其修正案,规定了城镇企业职工应享受的劳动保险和福利的项目、待遇标准、资金来源及管理制度等,是新中国建立社会保障制度和计划经济时期实施社会保障制度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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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词解释1.社会保障社会保障是指以政府为主体,依据法律规定,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国民收入再分配,对公民在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或由于各种原因遭遇困难时给予帮助,保证其基本生活的制度。
2.社会保险社会保险是指以政府为主体,对有工资收入的劳动者在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或因失业而收入来源断绝时,实行一定程度的收入损失补偿以维持其基本生活水平的制度,是社会保障体系的主体部分。
3.社会救助社会救助是指依据法律规定,政府和社会对因自然灾害或其他原因而无法维持最低生活水平的无收入和低收入的个人或家庭给予帮助,满足其生存需要的制度,是保障社会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
4.社会福利狭义的社会福利作为社会保障的一个组成部分,指政府和社会组织通过建立文化、教育、卫生等设施免费或优惠提供服务和以实物发放、货币补贴等形式,向全体社会成员或特定人群给予帮助,以保证和改善其物质文化生活的制度,是社会保障体系中的较高层次。
广义的社会福利与社会保障同义。
5.慈善事业慈善事业通常是指社会成员在自愿基础上,通过合法的社会组织,以社会捐献的方式,按特定的需要,把财富集中起来,再通过合法途径,无偿地对遭受不幸而无力自行摆脱危难的人给予救助的行动。
历史上和现有的形式有:官办慈善事业(亦称官办济贫)、宗教慈善事业、民办慈善事业(包括民间组织和个人举办的)。
6.济贫法济贫法主要指英国1601年颁布的《济贫法》和1834年英国议会通过的《济贫法修正案》,前者被称为“旧济贫法”,在历史上首次由政府以立法形式规范济贫事业;后者首次明确对穷人的援助是政府的责任,在社会保障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7.互助组织互助组织指多种多样的群众自发、自愿建立起来互助合作的组织。
组织成员在自愿基础上,通过按规定交费的方式聚集资金,以使参加者在遭遇各种风险处于危难时得到救助。
8.《劳动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2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及其修正案,规定了城镇企业职工应享受的劳动保险和福利的项目、待遇标准、资金来源及管理制度等,是新中国建立社会保障制度和计划经济时期实施社会保障制度的依据。
社会保障名词解释

社会保障名词解释社会保障名词解释一、社会保障概述社会保障是指通过建立一系列制度和机制,为全体公民提供基本的经济、医疗、教育、住房等保障,促进社会公平和社会稳定的一种制度安排。
社会保障旨在减轻个人和家庭面对风险和不确定性时的经济压力,提供一定的福利保障。
二、社会保障范围1、养老保险: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个人提供退休金或养老金,以满足其基本生活需求。
2、医疗保险:提供医疗费用支付保障,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等。
3、失业保险:为失业人员提供一定的失业救济金或失业补助金,帮助其渡过失业期间的经济困难。
4、工伤保险:为工作岗位上发生工伤或职业病的劳动者提供医疗、康复、补偿等保障。
5、生育保险:为生育妇女提供一定的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用报销等保障。
6、最低生活保障:为生活困难的家庭或个人提供最低生活保障,确保其基本生活权益。
7、社会救助:向特殊群体或突发事件受灾群众提供紧急救助和临时救助等帮助。
三、社会保障制度1、参保人群:指符合国家规定,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人员,包括在职人员、失业人员、退休人员等。
2、社会保险费率:指社会保险各项费用的缴纳比例,根据不同的保险项目和缴费基数而定。
3、社会保险基金:指由社会保险费和财政补贴等来源形成的专门用于支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的资金。
4、社会保险待遇:指参保人员按照规定条件获得的各项社会保险福利,如退休金、医疗费用报销等。
四、社会保障管理机构及相关政策1、社会保险局:负责社会保障政策的制定、实施和管理,监督各地区社会保险的运行和资金的使用情况。
2、社会保障卡:用于参保人员办理社会保险待遇支付和医疗费用结算等业务的一种智能卡片。
3、社会保障法:是规范社会保障制度的法律,对社会保障的范围、权益、缴费等问题进行了详细规定。
附件:1、相关政策文件:包括社会保障法、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医疗保险条例等。
2、社会保障实施细则:包括不同地区具体的社会保障政策和操作规程。
法律名词及注释:1、社会保障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规定了社会保障的基本原则、范围和程序等。
社会保障——名词解释

社会保障重点社会保障:是国家和社会通过立法实施的,以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为手段,对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权利提供安全保障的社会行为及其机制、制度和事业的总称。
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在国民收入生产部门内部各集团、各阶层及其成员之间进行的分配,是在产品和劳务的生产过程中,按照各种要素主体对产出直接做出的贡献大小给予的货币补偿。
国民收入的再分配:是为了满足社会公共部门、国家经济建设、建设社会后备基金、社会保障、调节收入分配关系的需要而进行的,国家财政、税收、信贷、利息、保险费、价格等经济杠杆是国民收入再分配的主要工具。
第三次分配:是指在初次分配和再分配之后,处于个人自愿,在习惯与道德的影响下把可支配收入的一部分捐赠出去,形成慈善公益基金,然后再资助那些需要资助者。
社会保障体系:是指社会保障各个有机组成部分所构成的整体,包括各个社会保障项目的结构及其运行机制等。
是国家依法建立起来的保障国民生活、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系统,是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军人保障及其各种具有互助共济功能的社会化保障机制共同编织成的“社会安全网”。
社会救助:是指国家和社会依据法律规定,向那些各种原因导致基本物质生活陷入困境,自己无能力维持最低生活水平的人,提供的各种援助形势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社会救助体系: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对于低收入群体及不幸者所进行各种救助项目所形成的一整套制度框架体系。
社会保险:是国家依法建立的面向劳动者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它由政府、单位和个人三方共同筹资,目标是保证劳动者在因年老、疾病、工伤、生育、死亡、失业等风险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从而失去收入来源时,能够从国家或社会获得物质帮助,以此解除劳动者的后顾之忧。
社会福利:国家和社会通过社会化的福利津贴、实物供给和社会服务,满足社会成员的生活需要并促使其生活质量不断得到改善的一种社会政策。
商业保险:是保险人与投保人或被投保人通过保险合同建立保险关系的一种商业交易行为,是由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向保险人支付一定的保险费,将自己特定的风险转移给保险人,当约定风险或事件后,由保险人依据保险合同支付赔偿或保险金的一种风险管理机制。
名词解释-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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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词解释-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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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国家通过立法,动员社会各方资源,保证无收入、低收入以及遭受各种意外灾害的公民能够维持生存,保障劳动者在年老、失业、患病、工伤、生育时的基本生活不受影响。
一般来说,社会保障由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等组成。
其中,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的核心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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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社会保障水平,指某些国家或地区的社会成员在一定时期内享受社会保障经
济待遇的高低程度,包括待遇水平、制度成熟水平、基金运作水平、管理水平。
2、社会保障水平适度化,就是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状况,将社会保障水平控制在一个适当的范围内,使之与国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
3、最低生活保障线,是指在社会发展的某一时期,对某一区域的民众或社会群体,由政府制定并给付的,在衣、食、住、行等方面保障居民生存最低限度的基本生活标准。
4、社会优抚,是指政府或社会对现役、退伍、复员、残废军人及烈军属给予抚恤和优待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社会福利,广义的社会福利是指国家为了改善和提高全体社会成员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所提供的全面社会服务。
狭义的社会福利是指国家和社会兴办的各种公共福利设施、社会服务。
社会救助,是指国家对于遭受灾害、失去劳动能力的公民以及低收入的公民给予特质救助,以维持其最低生活水平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
医疗保险,主要是通过强制立法手段来保障公民的身体健康,与养老、失业、工伤、生育等其他保险一起对劳动者的生老病死及意外事故承担保障责任。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集中建立失业保险基金,是由于非本人原因,暂时失去工作的劳动者,在法定时间内获得失业保险金,以维持其基本生活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
社区服务,是指在政府倡导和扶持下,为满足社区成员的各种需求,依托街道和居委会,动员社区力量开展的具有社会福利性质的居民服务业。
养老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保障退休老年人基本生活的人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生育保险制度,是在女性生育期间对生育责任承担者给予收入补偿、医疗服务和生育休假的社会保险制度。
社会保障基金,是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为实施社会保障制度,经由法定程序而建立起来、专款专用的资金。
现收现付制,是一种以近期横向收支平衡为指导原则的基金筹集方式,以规定收益方式实施,由社会保障机构按所需支付的保险金总额进行社会统筹。
农村五保供养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农村地区实施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五保”是指对符合条件的供养对象提供保吃、保穿、保住、保医、保葬(孤儿保教)等五项生活保障措施。
社会捐赠,是指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社会团体出于爱心,自愿无偿地向公益性社会团体、公益性非营利单位、某个群体或个人捐赠财产进行救助的活动。
住房救助,指政府向低收入家庭和其他需要保障的特殊家庭提供现金补贴或直接提供住房的一种社会救助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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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社会保障法的特征与基本原则
答:⒈广泛的社会性⑴目的的社会性⑵享受权利主体的普遍性⑶社会保障责任和义务的社会化⒉严格的法定性⒊实体法与程序法的统一性⒋特定的立法技术性。
基本原则:人权保障原则、普遍性和特殊性相结合原则、权利与义务相对等原则、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原则、集中立法原则、国际协调发展原则。
简述社会保障基金投资运营的原则与工具。
原则:安全性原则、收益性原则、流动性原则、组合性原则、社会效益性原则。
工具:储蓄存款、政府债券、企业债券、证券投资基金、股票、实业项目、国际资本市场。
21、简述社会保障管理的基本原则。
答:依法管理原则、公开公正及效率原则、集中管理与分类管理相结合原则、协调一致原则。
22、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优抚有什么区别
答:社会救助是指国家对于遭受灾害、失去劳动能力的公民以及低收入的公民给予特质救助,以维持其最低生活水平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
社会福利是指国家依法为所有公民普遍提供旨在保证一定生活水平和尽可能提高生活质量的资金和服务的社会保险制度。
社会福利具有普遍性,是社会矛盾的调节器。
社会优抚是指政府或社会对现役、退伍、复员、残废军人及烈军属给予抚恤和优待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社会优抚具体内容包括抚恤、优待、优抚社会化服务。
23、简述加快我国社区服务发展的措施
答:加强社区服务组织管理制度的建设;加强社区服务的系列化;加强社区服务队伍建设;多渠道筹集社区服务资金。
24、简述失业保险金的给付原则
答:给付水平能确保其基本生活需求、给付水平一般不高于失业者在职工资水平、权利与义务相对等。
25、论述我国大学生失业保险问题
建立大学生失业保险制度的作用
首先,有助于保障未就业毕业生的基本生活,解决家庭负担,为社会创造财富。
其次,有助于健全我国失业保险制度,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将大学生纳入失业保险体系,将有效扩大我国失业保险的覆盖范围,健全我国失业保险制度,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社会保障的保障水平。
再次,利于社会稳定和协调发展。
将大学生纳入失业保险体系,有助于保证毕业生在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使他们不再担心自己的生活和父母的供养问题,对社会和自己的前景充满希望。
目前,对于将大学生纳入失业保险体系,主要的模式是建立大学生失业保险基金,大学生失业保险基金由学生和政府共同负担。
另外,社会各界的公益性捐赠也可构成大学生失业保险基金的一部分来源。
针对该种模式,可以采取以下方式
第一,加强大学生失业保险制度的研究和立法工作。
第二,大学生失业保险应属于自愿性保险。
第三,建立全国联网的大学生失业保险信息系统。
第四,防范大学生道德风险和信用风险,监管部门加强监督管理。
26、简述养老保险制度的基本内容
答:结构为养老保险制度成立的法律条件、申领养老保险待遇的资格条件、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模式与费率的规定、养老保险待遇的给付、养老保险运行管理机
构的设置。
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养老保险的基金来源和筹集模式、养老社会保险金的给付条件、养老保险的管理体制。
27、论述我国养老保险的改革问题。
答:覆盖面仍然较窄;养老保险基金的财务“空帐”问题严重;资本市场建设滞后,养老保险基金保值增值困难
一是立法层次低、运行混乱,适用无法统一,实施困难;
二是农村养老保险法律规范制度设计不够科学,可操作性不强;
三是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管理风险高、收益低,缺乏有效监督机制。
措施:
完善农村养老保险法律制度体系。
首先,制定农村养老保险基本法。
其次,增强农村养老保险法律规范制度设计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确定合理的基金筹集方式和档次,扩大覆盖面,提高保障能力。
完善养老保险基金的监管机制。
养老保险基金的监管制度是社会保险基金的“免疫系统”。
28、简述社会保险和社会福利的联系与区别
社会保险和社会福利同种同宗,都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首先二者性质相同,都是政府行为,不同的是:社会保险是强制性的,社会福利则根据国力财力量力而行。
它们之间的联系千丝万缕,以社会保险为主体,社会福利及其它社会保障体系为补充,因而,构成我国整个社会保障体系并日益完善!29. 简述社会保险型社会保障模式的特点和存在的缺陷
特点:(1)对象的有选择性;(2)基金来源的多样性;(3)权利与义务的相对统一性;(4)基金的互济性。
缺陷:
30.分析我国社会救助体系中的不足之处
1.社会救助主体过于分散,救助力量形不成优势。
2.运行机制头绪过多,形不成救助网络。
3.社会救助资金来源渠道窄,社会慈善事业发展不足。
4.救助资金投入不足,救助水平偏低。
31.简述社会保障与劳动力供求关系的相互影响
32.论述我国社会救助的住房专项救助问题
33、论述我国大学生医保改革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