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江苏开放大学实用法律基础形成性考核第2次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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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开放大学实用法律基础形考二答案

国家开放大学实用法律基础形考二答案

《实用法律基础》网上作业二一、判断正误题1、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是自然人享有民事主体地位的标志。

(√)2、能够引起债产生的都是合法的法律事实。

(×)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独立进行任何民事活动。

(×)4、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一方当事人提起诉讼的,诉讼时效中止。

(× )5、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

(√)&人身权与权利主体的人身密不可分,所体现的是权利主体精神上的利益。

(√)7. 物权是指直接支配一定的物并排斥他人干涉的权利。

在我国,物权就是所有权。

(×)8. 企业破产案件由债务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 )9. 人民法院对破产案件作出的裁定,除驳回破产申请的裁定外,一律不准上诉<(√ )10. 持票人取得票据如无对价或无相当对价,不能有优于其前手的权利(√ )11 •票据侦务人可以以自己与出票人之间所有的基于人的关系的抗辩对抗持票人。

(× )12.股东全部缴纳出资后,以股东会决议的形式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供各股东的出资证明。

(× )13 •债权人认为债权人会议决议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在债权人会议作出决议后十天内提请法院裁定。

(× )14. 债权人认为债权人会议决议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在债权人会议作出决议后十天内提请法院裁定。

(× )15. 合伙人之间有关利润和亏损的分担比例对债权人具有约束力。

(× )16、法律、法规不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 )。

17、公民为完成法人或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

(√ )18、任何情况下,侵犯他人知识产权都不至于承担刑事责任。

(×)19、我国对专利申请的受理和审查以及专利权的授予统一集中进行,而不是分散在各省市进行。

(×)20、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均或依照著作权法享有著作权。

(NEW)[形成性考核]江苏开放大学实用法律基础形成性考核作业附答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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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开放大学江苏开放大学形成性考核作业形成性考核作业实用法律基础实用法律基础评阅教师评阅教师第第 4 次平时作业次平时作业共共 5 次平时作业次平时作业一、简答题(每题 20 分,共 40 分)1、贪污罪与受贿罪的区别表现在哪些方面?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受贿罪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及公私财物所有权。

受贿罪严重影响国家机关的正常职能履行,损害国家机关的形象、声誉,同时也侵犯了一定的财产关系。

受贿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目的是非法占有公私财物。

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

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贪污罪属于一种严重的经济犯罪,不仅损害了党和国家的形象,阻碍了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进程,同时还降低了党政机关的工作效率,造成整个社会的信任危机。

受贿罪与贪污罪的关系如下:受贿罪与贪污罪的关系如下:受贿罪与贪污罪的相同点是:犯罪主体都是国家工作人员,主观方面都是受贿罪与贪污罪的相同点是:犯罪主体都是国家工作人员,主观方面都是直接故意,客观方面都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但是,两者又有如下区别:直接故意,客观方面都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但是,两者又有如下区别:1、侵犯客体不同。

受贿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贪污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公共财产的所有权。

2、侵犯对象不同,受贿罪侵犯的对象是公私财物,贪污罪侵犯的对象是公共财物。

3、客观方面的犯罪手段不同。

受贿罪是采取为他人谋利益的手段,非法索取、收受他人财物;贪污罪是采取侵吞、窃取、骗取等手段,非法占有自已主管、经营、经手的公共财物。

4、主观方面的犯罪目的不同。

受贿罪是为了取得他人或单位的公共财物,贪污罪是为了非法占有公共财物。

2017年电大2017电大民法2形成性考核册答案

2017年电大2017电大民法2形成性考核册答案

作业1一、名词解释:1、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特定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

2、按份之债是指债的多数人主体一方的当事人各自按照一定份额享受权利或者负担义务的债,包括按份债权和按份债务。

3、质押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财产移交给债权人占有,以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卖得价款优先受偿。

4、合同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5、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发生要约的一方为要约人,另一方为受要约人或相对人。

6、不安抗辩权:指双务合同成立后,应当先履行的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对方不能履行义务,或者有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可能性时,在对方没有履行或者提供担保之前,有权中止履行合同的义务二、填空:1、招标投标开标和决标2、无权要求双倍3、保证抵押质押定金留置4、委托人5、债务人6、运送合同保管合同委托合同信托合同居间合同7、法定义务公益义务三、问答题:1、答:⑴债的主体的特定性。

债的主体的特定性,是指债的主体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只能是特定的人,而不能是不特定的人;⑵债权是一种请求权,债务具有特定性。

债的内容位债权和债务,也有一定的特殊性。

债权是债权人请求债务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因而是请求权。

债务具有特定性。

债务表现为特定人的特定行为;⑶债的客体的多样性。

债的客体是指债权债务共同指向的对象。

它可以是物、行为,也可以是智力成果等;⑷债可因不法行为而发生。

2、答:⑴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⑵合同是由两个以上的意思表示相一致的民事法律行为;⑶合同是以发生民事法律后果为目的的协议。

3、答:又称合同的必要条款,是指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

主要有:⑴标的⑵数量和质量⑶价款或者报酬⑷履行期限和地点和方式⑸违约责任条款和解决争议的方法作业3参考答案1、王某去世后,无遗嘱应按法定继承办理。

江苏开放大学《实用法律基础》形成性考核第 次作业

江苏开放大学《实用法律基础》形成性考核第 次作业

江苏开放大学形成性考核作业学号20姓名刘星课程代码110009课程名称实用法律基础评阅教师第 2 次平时作业共 5 次平时作业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5分,共25分)1、用人单位自( A )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A.用工之日B.签订合同之日C.上级批准设立之日D.劳动者领取工资之日2、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 D )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A.可以B.不应C.应当D.不得3、以下属于劳动合同必备条款的是( A )。

A.劳动报酬B.试用期C.保守商业秘密D.福利待遇4、用人单位( C ),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A.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B.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C.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D.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5、劳动者( C ),用人单位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A.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B.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C.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D.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二、简答题(每小题10分,共40分)1、交强险索赔的项目有哪些?答: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包括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包括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3、财产损失。

2、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如何进行赔偿?答:《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2017年江苏开放大学《实用法律基础》形成性考核第2次作业

2017年江苏开放大学《实用法律基础》形成性考核第2次作业

江苏开放大学形成性考核作业学号26姓名刘星课程代码110009课程名称实用法律基础评阅教师第 2 次平时作业共 5 次平时作业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5分,共25分)1、用人单位自( A )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A.用工之日B.签订合同之日C.上级批准设立之日D.劳动者领取工资之日2、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 D )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A.可以B.不应C.应当D.不得3、以下属于劳动合同必备条款的是( A )。

A.劳动报酬B.试用期C.保守商业秘密D.福利待遇4、用人单位( C ),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A.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B.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C.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D.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5、劳动者( C ),用人单位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A.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B.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C.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D.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二、简答题(每小题10分,共40分)1、交强险索赔的项目有哪些?答: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包括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包括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3、财产损失。

2、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如何进行赔偿?答:《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实用法律基础》网上作业(二)参考答案

《实用法律基础》网上作业(二)参考答案

《实用法律基础》网上作业(二)参考答案(注:网上作业随机组卷,答题时请看清题号)实用法律基础02任务_0001一、单项选择题(共10 道试题,共30 分。

)1. B.2. D.3. D.4. C.5. A.6. C.7. C.8. B.9. B. 10. A.二、多项选择题(共10 道试题,共30 分。

)1. A. B. C.2. A. B. D.3. A. B. C.4. A. B. C.5. C. D.6. A. B. C.7. A. B. C.8. A. B. C.9. A. B. D.10. B. D.三、论述题(共2 道试题,共40 分。

)1.李某家正在搞装修,为了赶工期,装修公司经常安排工人加班到晚上十二点,这可折腾坏了住在楼下的张某一家人。

张某打电话给李某,称对方行为已经严重影响了自己的正常生活,要求停止该行为。

但李某却反驳说,“我在自己家里干什么,别人管不到。

”请你结合民法的基本原则分析一下该案。

李某的说法是否成立,为什么?参考答案:每个人都有自己生活空间,也都有自己的权利,但是,这种权利是有边界的。

简单地说,他人的权利就是你权利的边界。

也就是你的权利行使不得侵害他人的权利。

李某虽然是在自己家里装修,但他行使房屋所有权的行为明显超过了必要限度,损害了他人安宁休息的权利,因此违反了权利滥用原则,张某完全可以要求李某停止该行为。

2. 请你谈谈无效法律行为和可撤销法律行为的不同,并举例说明。

参考答案:(1)无效法律行为是指不具备民事法律行为生效要件,因而不能产生行为人预期后果的行为。

可撤销法律行为是指虽然成立,但由于当事人意思表示存在瑕疵,可以由当事人决定是否撤销使之归于无效的法律行为。

(2)无效的原因通常是违法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等。

可撤销的原因通常是当事人意思表示存在瑕疵。

(3)无效的后果是自始无效、当然无效、绝对无效。

而可撤销的法律行为,在当事人撤销的情况下才会产生无效的法律后果,在当事人选择不撤销的情况下,其仍为有效。

实用法律基础平时作业二参考答案

实用法律基础平时作业二参考答案

实用法律基础平时作业二参考答案《实用法律基础》课程第二次平时作业(第三、四章)一、判断题1. 行政合理性原则以行政合法性为前提,主要适用于自由裁量和羁束行政领域。

(错)2. 在我国,行政机关是最重要的行政主体,但受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也具有行政主体的资格。

(对)3. 一事不再罚原则是指对当事人的同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的行政处罚。

(对)4.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行政诉讼只以抽象行政行为而不以具体行政行为作为诉讼对象。

(错)5. 我国《刑法》规定,又聋又哑的人和盲人是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

(错)6. 对单位犯罪的处罚,我国刑法规定的是双罚制。

(对)7. 我国刑法规定,防卫过当或避险过当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错)8. 刑事案件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错)9.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公诉案件自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委托辩护人。

(对)10.上诉不加刑原则,即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上诉案件,一律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错)二、不定项选择题1. 我国行政法的首要基本原则是( B )。

A. 行政合理性原则B. 行政合法性原则C. 行政比例原则D. 程序正义原则2. 以下属于行政处罚的种类的有( AD )A. 拘留B. 拘役C. 罚金D. 罚款3. 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 C )内作出第一审判决。

A. 一个月B. 二个月C. 三个月D. 六个月4. 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是( ABC )。

A. 即罪刑法定原则B. 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C. 罪责刑相适应原则D. 无罪推定原则5. 我国刑法的溯及力原则是( A )。

A. 从旧兼从轻B. 从旧兼从重C. 从轻兼从新D. 从重兼从新6. 犯罪的三大属性为( ABC )。

A. 刑事违法性B. 应受刑罚处罚性C. 严重的社会危害性D. 严重的违法性7. 年满15周岁的人,实施下列哪些犯罪行为应该负刑事责任?( ACD )A. 抢劫B. 抢夺C. 绑架D. 放火8. 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主观心理态度是( B )。

2017年电大2017年电大实用法律基础形成性考核册答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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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资料,word文档,可以自由编辑!!精品文档下载【本页是封面,下载后可以删除!】《实用法律基础》第二次平时作业一.名词解释1.国家结构形式答:国家结构形式是指一个国家的整体与其组成部分之间,中央和地方之间的相互关系.国家结构形式所要解决的问题,是如何划分国家的领土,以及如何规范国家整体和组成部分,中央和地方之间的权限问题。

2.国家政权组织形式答:即一个国家的政体,指“一定的社会阶级取何种形式去组织那反对敌人保护自己的政权机关。

3.国家性质答:国家性质,即国体,是指国家的阶级本质,反映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所处的地位。

4.行政救济答:行政救济是行政系统的内部监督,该制度的设置维护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5.行政诉讼答:行政诉讼是一种诉讼程序法,是资产阶级革命取得胜利并建立资产阶级国家以后的产物。

二.填空题1.公民2.行政机关3.行政相对人4.行政主体5.犯罪6.生效以前7.被刑法所保护8.犯罪行为9.单位10.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三.多项选择题1.ABD2.ABCD3.ABCD4.ABC5.ACD6.ABCD7.ABCD8.ABCD9.ABC 10.ABD四.简答题1.行政复议主要有哪些?答:行政复议主要具有以下特征:(1)行政复议主要解决的是行政争议;(2)行政复议的审理和决定机关是行政机关;(3)行政复议必须由不服行政行为的利害关系人依法提出申请才能启动,非利害关人不能申请行政复议;(4)行政复议既审查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又审查行政行为的合理性;既审查具体行政行为,又审查规章以下的抽象行政行为;(5)行政复议必须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必须保证整个复议活动合法、公开、公平、公正。

2.行政赔偿构成要件包括哪些?答:行政赔偿是指行政主体违法实施行政行为,侵犯相对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害时由国家承担的一种赔偿责任。

归责原则虽然是判断责任构成的“最后界点”,但是,单凭归责原则,还是无法合理、全面地判断出行政主体实施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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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开放大学
形成性考核作业
学号 2017120000166 星刘名姓
9 11000码课程代
程课名称实用法律基础
教评阅师
次平时作业 2 第
5 次平时作业共
25分)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5分,共)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自( A 1 .用工之日A 签订合同之日B. C.上级批准设立之日 D.劳动者领取工资之日
)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 D 2 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A.可以 B.不应 C.应当 D.不得
A )。

、以下属于劳动合同必备条款的是(3 A.劳动报酬 B.试用期 C.保守商业秘密 D.福利待遇
),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用人单位( C 4 位。

A.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B.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C.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D.
5、劳动者( C ),用人单位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A.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B.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C.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D.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简答题(每小题10分,共40分)
1、交强险索赔的项目有哪些?
答: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包括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包括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3、财产损失。

2、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如何进行赔偿?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3、医疗侵权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答:医疗侵权损害赔偿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未尽到一
个勤勉谨慎的同业者应尽的注意义务,以致发生了患者非医疗必需的损害后果,未能达到合同约定(明示或习惯性的)目标,它在违约的同时也侵犯了患者的生命健康权,归结为一种侵权行为。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122条的规定,因一方当事人的违约行为,侵害了对方的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的一方有权选择,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

医疗侵权的受害人考虑到自己诉讼的实际情况,大半请求依据侵权行为责任处理。

1、医疗侵权行为主体是医疗机构与医务人员。

非法行医给患者造成人身损害,触犯刑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也应承担民事责任。

因非法行医的行为人不具备订立医疗合同的民事主体资格,这种民事责任性质,不应理解为违约责任,而应理解为侵权责任,可依照侵权行为法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2、医疗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是过错原则。

考虑到举证的难易,同时也考虑因过错的医疗行为而遭受侵害的患者能获得更多的赔偿机会,提供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的行为是否存在过失、医疗行为是否符合医疗常规、是否符合专业的标准,应由医疗机构负举证责任。

3、有损害事实的发生。

过错的医疗行为已造成患者人身损害,如致死、致残或给患者造成不必要机体组织损伤等。

4、医疗过失行为与患者所受的损伤后果有因果关病员本身既存的病理性改变对损害后果的因医疗行为本身具有损害性特点,系。


发生可能也有一定的作用,患者现存的损害后果往往是多种原因共同作用的结在分析过错的医疗行为与既存疾病在损害后果的作用力果,即所谓的多因一果。

在判不能忽视患者原有疾病对损害后果作用力。

多因一果的损害赔偿之诉,时,日本法医学家渡边富雄与其他学者所采用断原因事实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关系时,既存疾病与现存后果值得我们借鉴。

所谓的损伤参与度是指损伤、损伤参与度,之间的因果关系,采用定量比例制的方法来判断、确定责任的划分与承担。

4、哪些情况下可以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条规定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58答:侵权责任法第过错:(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诊疗规范的规定;(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例资料;(三)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例资料。

分)三、情境分析题(每小题35分,共35年的员工老张,是公司的老会计。

但因为患病从上个月出10在某公司工作日,公司经理年1月31院以后,身体一直不好,也一直没法来公司工作。

2015可是,通知辞退老张,让他去财务处领取完本月的工资后,明天就不要来上班了。

日才到期。

老张该怎么办呢?12月31老张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要到2015年请你运用《劳动合同法》的相关法律规范,帮助老张出出主意,合法维护自身权益。

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可以解除劳动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老张的医疗期满却还不能上班,可公司未给老张另行安排工作,也没有提前进行书面通知,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第四款: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
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老张可根据上述条款要求公司进行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数额与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以及病况有关。

完成作业时间:2007 年 5 月 2 日
得分:
评语:
评阅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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