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治理车辆非法超限运输信息系统联网技术方案
全国治理车辆非法超限运输信息系统联网技术方案.

全国治理车辆非法超限运输信息系统联网技术方案交通部规划研究院二〇一〇年一月目录1联网目标 (1)2联网基础条件 (3)2.1通信网络基础 (3)2.2数据基础 (4)2.3数据交换平台和其它基础设施 (4)2.4标准规范基础 (4)2.5存在主要问题 (5)3系统总体框架 (6)3.1业务流程 (6)3.1.1检测执法数据上传流程 (6)3.1.2超限运输许可信息(白名单)处理流程 (6)3.1.3超限违章车辆和人员信息(黑名单)处理流程 (6)3.2系统体系框架 (7)4系统组网和数据交换方案 (8)5设备配置 (10)6部级治超信息系统功能 (11)6.1超限信息综合查询、统计、专题分析 (11)6.2超限违章车辆(黑名单)信息共享 (11)6.3超限运输许可信息(白名单)共享 (11)6.4超限信息服务 (12)6.5远程视频监控 (12)7省、站治超信息系统功能调整 (13)7.1检测站系统功能调整 (13)7.2省级治超信息系统功能调整 (13)8部、省视频联网方案 (14)8.1视频接入部路网监控中心 (14)8.2视频接入部治超信息系统 (14)9问题与讨论 (15)10附件 (16)1 联网目标根据“关于开展全国治理车辆非法超限运输信息系统联网管理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2009】528号)的总体要求,力争在两年内实现部、省、站三级治超信息系统全国联网,促进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超限运输车辆的全过程监控和联防联治的工作目标,联网工作的具体成果目标体现在6个方面:(1)促进省、站两级治超信息系统建设,全面推进各省(市、区)完成本地区范围内治超信息联网工作,规范治超执法行为,改善执法水平,提高联防联控能力。
(2)建成部级治超信息系统和全国治超工作网站,提高部对全国治超总体运行状况的掌控能力,提升部治超工作在行业内外的服务水平,并为及时调整、制订相应的政策提供依据。
(3)建成全国治超数据库,实现全国范围内营运性车辆、超限执法数据、黑白名单数据的交换和共享,为实现全国范围内的联防联控提供信息支撑。
关于在全国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关于在全国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2004年4月30日交通部、公安部、发展改革委、质检总局、安全监管局、工商总局、法制办公布)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和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观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解决货运机动车辆超限超载运输问题,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国家、集体、个人财产安全,经国务院同意,决定在全国开展货运机动车辆(以下简称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
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治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为宗旨,按照“广泛宣传,统一行动;多方合作,依法严管;把住源头,经济调节;短期治标,长期治本”的要求,对车辆超限超载进行综合治理,坚决打击车辆超限超载、“大吨小标”和非法改装等违法行为,保护并鼓励合法道路运输行为,促进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治理工作的原则和目标(一)治理工作的原则一是路面专项治理与源头长效治理相结合;二是部门协作与区域联动相结合;三是行政手段、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相结合;四是治理力度与社会可接受程度相结合;五是依法行政与服务群众相结合;六是宣传先行和稳步推进相结合。
(二)治理工作的目标总体目标:建立健康、规范、公平、有序的道路运输市场,维持良好的车辆生产、使用秩序和道路交通秩序,确保公路设施的完好和公路交通安全。
阶段性目标:一是用1年时间对车辆的超限超载、“大吨小标”、非法改装问题进行集中治理,力争使车辆超限超载现象得到有效遏制,车辆核定吨位失实的现象得到纠正;二是通过3年左右时间的综合治理,力争使车辆超限超载运输的问题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大吨小标”和非法改装车辆基本杜绝,道路运输行为规范,运价合理,逐步建立起开放、公平、健康的道路运输市场。
2024治超工作方案

2024治超工作方案一、明确治超目标治超工作应以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减少交通事故发生,提高运输效率,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为目标,坚持“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的工作方针,构建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企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工作机制,通过实施严格的超限超载治理措施,有效遏制超限超载运输蔓延势头,树立公路管理良好形象,提升公路基础设施安全水平。
二、建立治超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的治超工作机制,将治超工作纳入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明确部门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强化信息共享和联合执法,形成治超工作合力。
建立治超工作考核机制,将治超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建立健全考核标准和考核办法,对治超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评价。
建立健全路面执法协作机制,加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与公路管理机构的协作配合,加大对超限超载运输车辆的查处力度。
三、强化路面管控加强路面巡查力度,对重要路段和重点区域实施常态化巡查,及时发现和查处超限超载运输车辆。
加大对固定治超站点的建设力度,提高站点科技化、信息化水平,加强对超限超载运输车辆的筛查和检测。
加大对流动治超力度,采取流动巡查和定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超限超载运输车辆进行拦截和查处。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合执法,对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进行严厉打击,形成强大的执法声势。
四、提高科技应用水平加大科技投入,引进先进的检测设备和技术手段,提高超限超载运输车辆的检测准确率和执法效率。
推广使用智能化、信息化技术,建立治超信息管理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和动态监管。
加强科技创新,研究开发更加高效、精准的检测设备和智能化技术,提高治超工作的科技含量和现代化水平。
五、加强宣传教育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渠道,向社会广泛宣传治超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加强对学生和驾驶员的宣传教育,通过课堂教育、公益广告等方式,提高其交通安全意识和遵章守法意识。
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制度,及时向社会发布治超工作进展情况和典型案例,增强公众对治超工作的认知和理解。
2024年严打非法违法道路运输工作实施方案

2024年严打非法违法道路运输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作为交通运输的重要组成部分,道路运输在我国发展起步早、规模大、覆盖面广。
然而,由于相关法规的不完善以及执法力度的不足,非法违法道路运输问题时有发生,威胁着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
为了维护交通运输秩序、提高道路运输的安全性和效率,2024年严打非法违法道路运输工作成为当务之急。
二、工作目标1. 建立健全法规体系,完善非法违法道路运输相关法律法规,强化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2. 提高执法能力,增加执法人员数量,完善执法设备,加强执法培训。
3. 推进信息化建设,建立道路运输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对道路运输行业的全方位监管和管理。
4. 提高社会共治意识,鼓励公众积极参与非法违法道路运输治理,形成全社会合力。
三、工作重点1. 加强法规建设制定和修订相关法律法规,明确非法违法道路运输的界定和处罚力度。
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违法成本。
2. 强化执法力度增加执法人员数量,加强执法力量的编制和培训。
配备先进的执法设备,提高执法效率。
加强执法部门间的协作配合,形成合力。
3. 完善信息化管理建立道路运输信息化管理系统,全面监管和管理道路运输行业。
实现对运输企业、车辆和驾驶员的全流程管理和监督。
4. 推进科技创新鼓励道路运输领域的科技创新,推动进步技术在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和监管中的应用。
加强智能交通和物流管理系统建设,提高运输效率和安全性。
5. 强化宣传教育加强对公众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道路运输安全意识和法律法规意识。
组织开展宣传活动,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非法违法道路运输的认识和抵制意识。
四、工作措施1. 健全法规制度加快推进非法违法道路运输相关法律法规的立法工作,修订现行法规,提高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2. 加大执法力度增加执法人员编制,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和培训工作。
配备高效、先进的执法设备,提高执法效率。
3. 建立信息化管理系统投入资金和人力资源,建立道路运输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对运输企业、车辆和驾驶员的全流程管理和监督。
关于全国治超数据实时共享实现全路网联网治超的建议

关于全国治超数据实时共享实现全路网联网治超的建议随着各省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程完工,以及超载货车禁止上高速的政策贯彻,路网治超形势发生了重大变化。
加上各省市各站点治超数据的不共享,超载货车给普通公路和农村公路治超面临更严峻考验。
为此建议推动全国治超数据实时共享,实现全国路网治超联网共治。
我国一直高度重视超限超载的治理工作,现已形成常态化集中治超的新局面。
随着各省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程完工,路网治超形势发生了重大变化,普通公路和农村公路治超面临更严峻的考验,同时,随着“交通强国”和“新基建”战略的部署实施以及科技治超手段的迅猛发展,治超工作正在逐步探索智慧和联网治超新模式。
一、发展现状(一)政府加大货车超载治理工作2016年,交通运输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意见》。
同年,修订的《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 1589)和修订的《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正式执行,全国同步开展了整治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等三个专项行动,新一轮治超工作正式开展。
(二)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建设改变全路网治超格局2019年5月,国务院印发《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
为了解决取消省界收费站带来的治超问题,交通运输部全面推行高速公路入口检测、出口倒查、责任追究和信用治理,超限超载车辆禁止驶入高速;同时,将建设高速公路入口治超劝返站纳入各省取消省界收费站的项目中进行统筹建设,目前各省均已完工。
(三)“交通强国”和“新基建”战略要求加快新技术在治超领域的应用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了建设“交通强国”的宏伟目标,2019年9月,党中央、国务院印发《交通强国建设纲要》,提出“科技创新富有活力、智慧引领”“安全保障完善可靠、反应迅速”,超限超载运输作为公路头号“杀手”,进一步推进科技治超工作是落实交通强国战略的重要内容。
根据国家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要求和交通运输部《关于推动交通运输领域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为加快成熟技术在交通基础设施重点领域的深化应用,应积极推进大数据、云计算、非现场检测在治超领域的深化应用,将科技治超作为建立科学长效治超工作格局的重要抓手。
车辆超限管理信息系统方案

车辆超限管理信息系统方案车辆超限指的是超过法定载重、尺寸或限制速度等法规要求的情况,也是目前建设的道路运输行业中较为普遍的问题。
合理的超限管理措施能够提高公路安全运输的水平,节约能源,保障公路交通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为了有效管理车辆超限事故,可以利用信息化技术实现车辆超限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
本文将介绍车辆超限管理信息系统的方案,包括系统需求、开发流程和技术实现等方面。
系统需求车辆超限管理信息系统需要满足以下基本需求。
1.系统能够实现超限车辆的实时监控,监控范围包括超限车辆的行驶路线、速度、载重、车型等信息。
当系统检测到超限车辆时,能够进行实时警报,提醒相关人员及时处置。
2.系统能够实现超限车辆信息的录入及查看,包括超限车辆的基本信息、行驶轨迹、超限情况等。
超限车辆信息应该能够关联到驾驶员和车辆的相关信息。
3.系统能够实现对超限车辆的追踪定位,对于已经发生超限事故的车辆能够及时进行事故处理。
4.系统需要提供统计分析功能,对车辆超限行为进行数据分析,提供数据报表,为相关部门的管理决策提供依据。
开发流程1.需求分析阶段,根据用户需求进行系统功能设计,明确系统必须实现的基本功能、业务流程和界面设计等。
2.系统架构设计,将系统划分为前端展示层、后端数据处理层和中间件服务层,在分布式环境下进行部署和管理。
3.系统功能开发,包括数据模型设计、前端页面设计和后台逻辑实现。
4.系统测试阶段,进行测试用例的设计和系统性能测试。
5.系统上线和发布,完成系统的部署和运行环境配置,实现系统的正式上线运行。
技术实现1.前端技术:采用HTML、CSS、JavaScript等技术实现前端页面展示,同时使用Vue、React等框架实现前端页面的快速开发和实现网页动态交互。
2.中间件技术:采用Nginx、Tomcat等中间件服务实现系统在分布式环境下的调用和管理。
3.后端技术:采用Java、Python等语言实现数据模型设计和后台逻辑开发,使用Spring、Mybatis等框架实现后端业务的管理和数据库操作。
2024年车辆超限超载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2024年车辆超限超载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一、背景车辆超限超载是目前我国交通运输领域面临的严重问题之一。
超限超载不仅严重损害道路设施,还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巨大隐患,严重影响交通效率和道路运输的经济效益。
为了推进交通运输领域的安全、高效、可持续发展,以及改善交通环境,我国决定在____年实施车辆超限超载集中整治行动。
二、目标1. 实现车辆超限超载行为的持续减少;2. 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水平,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3. 切实保护道路设施,延长道路使用寿命;4. 推动交通运输领域的可持续发展;5. 提升公众对交通运输行业的满意度。
三、主要措施1. 建立完善的监管机制(1)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车辆超限超载治理的法律法规体系,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明确责任主体和相关规范。
(2)完善车辆超限超载检测和处罚机制,通过技术手段提高检测效率,加大处罚力度,增加违法成本。
(3)加强对运输企业和运输从业人员的监管,建立信用评价体系,对违法行为严重的企业和从业人员实施限制措施。
2. 加强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1)加大对车辆超限超载危害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的意识,形成全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2)利用新闻媒体、宣传片等形式,向公众普及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促使公众自觉遵守。
(3)通过舆论引导,倡导绿色出行理念,鼓励公众使用合规的交通工具,减少超载行为。
3. 加强监测和检查力度(1)建立全国统一的车辆超限超载信息数据库,实时监测超限超载情况,提供数据支持。
(2)加强对道路运输企业和车辆的定期检查和抽查,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并公开曝光。
(3)加大对一些易发生超限超载行为的行业和地区的监管力度,重点打击重点行业和地区的违法行为。
4. 加强技术手段的应用(1)推广使用智能检测设备和重量传感器等新技术设备,提高超限超载行为的检测效率。
(2)加强对运输车辆的技术装备升级,提高装载效率和运输安全性。
(3)通过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实时监测车辆载重情况,提前预防超载行为。
超限运输治理实施方案

超限运输治理实施方案超限运输是指车辆在道路运输中超出规定的尺寸、质量和轴重限制,给道路交通安全和道路设施造成严重影响。
为了有效治理超限运输现象,制定和实施超限运输治理方案至关重要。
本文将就超限运输治理实施方案进行探讨,以期为相关部门和从业人员提供参考和指导。
一、建立健全超限运输管理体系。
要加强对超限运输的管理,首先需要建立健全的管理体系。
这包括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明确的执法标准和程序、建立信息共享平台等。
只有在健全的管理体系下,才能更好地规范超限运输行为,提高管理效率。
二、加强监管力度,严格执法。
针对超限运输现象,需要加大监管力度,严格执法。
这包括加强对超限运输车辆的日常监管,加大执法力度,对违法行为进行严厉处罚,确保执法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同时,还需要加强对超限运输行为的监测和检测,提高执法效率。
三、加强宣传教育,提高从业人员意识。
超限运输治理不仅需要依靠政府部门的管理和监管,也需要从业人员的自觉遵守。
因此,需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从业人员对超限运输危害的认识,增强法制观念,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共同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四、推动科技手段应用,提升管理水平。
随着科技的发展,可以通过智能化监测设备、卫星定位技术等手段,对超限运输行为进行实时监测和追踪,提升管理水平。
同时,还可以利用大数据分析,对超限运输行为进行预警和预防,提高治理效果。
五、加强协作合作,形成合力。
超限运输治理需要各相关部门之间密切协作,形成合力。
这包括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运输管理部门、交通建设部门等,需要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动超限运输治理工作的开展。
六、加强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超限运输往往容易引发交通事故,因此需要加强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这包括加强事故预防和处置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够迅速、有效地处置,减少事故损失。
综上所述,超限运输治理实施方案需要综合运用法律法规、监管执法、宣传教育、科技手段等多种手段,形成合力,共同推动超限运输治理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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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治理车辆非法超限运输信息系统联网技术方案交通部规划研究院二〇一〇年一月目录1联网目标 (1)2联网基础条件 (3)2.1通信网络基础 (3)2.2数据基础 (4)2.3数据交换平台和其它基础设施 (4)2.4标准规范基础 (4)2.5存在主要问题 (5)3系统总体框架 (6)3.1业务流程 (6)3.1.1检测执法数据上传流程 (6)3.1.2超限运输许可信息(白名单)处理流程 (6)3.1.3超限违章车辆和人员信息(黑名单)处理流程 (6)3.2系统体系框架 (7)4系统组网和数据交换方案 (8)5设备配置 (10)6部级治超信息系统功能 (11)6.1超限信息综合查询、统计、专题分析 (11)6.2超限违章车辆(黑名单)信息共享 (11)6.3超限运输许可信息(白名单)共享 (11)6.4超限信息服务 (12)6.5远程视频监控 (12)7省、站治超信息系统功能调整 (13)7.1检测站系统功能调整 (13)7.2省级治超信息系统功能调整 (13)8部、省视频联网方案 (14)8.1视频接入部路网监控中心 (14)8.2视频接入部治超信息系统 (14)9问题与讨论 (15)10附件 (16)1 联网目标根据“关于开展全国治理车辆非法超限运输信息系统联网管理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2009】528号)的总体要求,力争在两年内实现部、省、站三级治超信息系统全国联网,促进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超限运输车辆的全过程监控和联防联治的工作目标,联网工作的具体成果目标体现在6个方面:(1)促进省、站两级治超信息系统建设,全面推进各省(市、区)完成本地区范围内治超信息联网工作,规范治超执法行为,改善执法水平,提高联防联控能力。
(2)建成部级治超信息系统和全国治超工作网站,提高部对全国治超总体运行状况的掌控能力,提升部治超工作在行业内外的服务水平,并为及时调整、制订相应的政策提供依据。
(3)建成全国治超数据库,实现全国范围内营运性车辆、超限执法数据、黑白名单数据的交换和共享,为实现全国范围内的联防联控提供信息支撑。
(4)开发部、省两级治超信息系统间数据接口,实现部、省、站三级治超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
(5)实现检测站视频监控在部中心的接入,在加强站点规范化管理的同时,增强应对检测站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
(6)制订治超信息系统数据标准,实现部、省两级治超信息系统间治超信息的数据交换,提高全国治超信息系统建设的规范性,增强全国治超管理信息系统的可维护性和易管理性。
2 联网基础条件2.1通信网络基础(1)交通行业信息专网交通行业信息专网建设为全国治理车辆非法超限运输信息系统联网提供了一种网络基础。
交通行业信息专网包括部和41个一类节点单位,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局、委)、新疆建设兵团交通局、长江航务管理局和计划单列市交通局,是集数据、语音、视频为一体的综合业务网络系统,将运载交通行业宏观管理需要的各种重要数据。
部主节点和41个一类节点单位采用专线方式连接,其中部主节点采用155M信道化POS光接口连接,41个一类节点单位通过1条2M 电路与部连接,并通过配置VPN网关设备,通过Internet VPN方式,实现网络连接的备份。
图1 本次联网工程交通行业信息专网网络通信基础示意图交通行业信息专网建设为本次工程的开展奠定网络和硬件基础。
(2)Internet互联网依托部和省已有的互联网资源进行数据交换。
图2 本次联网工程互联网网络通信基础示意图2.2数据基础(1)运政联网整合的全国营运性车辆数据库;(2)运政联网整合的全国运输从业人员和运输业户数据库;(3)各省已建成和待建的治超信息系统数据库。
2.3数据交换平台和其它基础设施交通运输部目前正在组织部机关的“三合一”和“六合一”工程建设,全国治理车辆非法超限运输信息系统联网工作可依托其即将建设成为服务交通行业的统一的、共享的数据交换平台、数据管理平台、硬件支撑平台。
2.4标准规范基础《全国治超信息系统数据交换标准》(试行版)。
2.5存在主要问题为实现部省站三级联网,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网络连通问题。
省内的部分站与省之间没有实现网络连接,省治超中心与省厅之间网络没有实现有效连接。
二是交换平台利用问题。
部省利用道路运输信息联网工程建设了交换平台,但不同省部署的地点不同,有在省厅部署,有在省运输管理部门部署,要充分利用省级交换平台存在使用权协调问题。
三是标准修订问题。
不同省开发的系统主要依据2005年下发的《全国治超信息系统数据交换标准》,本次联网对原有标准进行了重要的修订,各省在用系统还需根据本次修订后的标准对原有系统进行适当升级改造,实现全国统一的数据交换和共享。
3 系统总体框架3.1业务流程全国治超信息系统联网主要涉及三个业务流程。
3.1.1 检测执法数据上传流程图3 检测执法数据上传流程图3.1.2 超限运输许可信息(白名单)处理流程图4 超限运输许可信息处理流程图3.1.3 超限违章车辆和人员信息(黑名单)处理流程图5 超限违章车辆和人员信息处理流程图3.2系统体系框架根据业务处理流程,构建全国治超联网系统体系结构框架由检测站系统、省级治超信息平台、数据交换平台、部级治超信息平台构成。
图6 系统体系结构示意图4 系统组网和数据交换方案系统联网就是要实现部、省、站三级系统的互动。
根据现有的通信网络情况,部数据交换中心和省数据中心可以有行业专网(包括SDH和VPN两种方式)和互联网两种链路连接方式,而治超检测站基本上是就地接入互联网的方式实现与省中心和部中心的连接,也就是互联网链路方式。
为了尽快实现联网的目标,减少对现有运行的省级系统的影响,部中心同时提供专网和互联网两种接入方式,同时提供基于中间件的数据交换平台和基于Web Service的数据交换编程接口两种数据交换方式。
中间件数据交换平台方式:省级治超信息系统通过数据交换接口与前置机数据库完成数据交换。
利用数据采集/消息中间件从前置机数据库直接抽取省级数据上传到部级数据库完成数据上行交换;利用数据采集/消息中间件从部级数据库分拣数据下传到省级前置机数据库,省级治超信息系统通过数据交换接口与前置机数据库完成数据的下行交换。
数据交换平台数据库与应用系统和WEB服务系统通过中间件软件实现交换。
基于Web Service接口的方式:部级治超信息系统在行业专网和互联网分别部署专用Web Service服务器,用来发布治超信息接收和分发服务,供省级治超信息系统实时上传治超检测数据和接收部级分发的数据。
接口调用编写技术要求见附件《部省治超数据交换Web Service接口文档》。
各省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接入方式和交换方式。
以下几种省系统数据交换方案供参考:(1)省治超系统部署在行业专网,根据部署在行业专网的部中心系统提供的Web Service数据交换编程接口,编写数据接口程序实现部省治超数据传输。
(2)省治超系统部署在行业专网,共用运政联网中建成的部省数据交换平台实现部省治超数据传输。
(3)省治超系统部署在行业专网,单独建设部省数据交换平台中的省端环境,包括前置机和东方通数据传输中间件,即自建治超数据交换平台方式实现部省治超数据传输。
(4)省治超系统部署在互联网,根据部署在互联网的部中心系统提供的Web Service数据交换编程接口,编写数据接口程序实现部省治超数据传输。
(5)省治超系统部署在互联网,首先将数据同步到位于行业专网内的省厅数据交换中心服务器,然后采用上面的(2)或(3)的方式实现部省治超数据传输。
5 设备配置(1)部级系统设备配置部级治超信息系统建设需要新增Web服务器、数据库服务器。
设备采购已在部2009年招标的“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信息共享与服务系统(一期)工程”中完成。
(2)省级系统设备配置基于Web Service接口自己开发接口程序进行数据交换或利用现有运政联网交换平台进行数据交换的联网方案均不需要购置新的设备。
对应于上章中方案(1)(2)(4)。
自建治超数据交换平台时需要购置前置服务器和东方通中间件。
对应于上章中方案(3),前置服务器基本要求如下:6 部级治超信息系统功能6.1超限信息综合查询、统计、专题分析主要服务对象为部级治超管理部门,根据联网单位上传的信息,进行综合查询和统计;结合历史数据分时间、分地区、分主题进行挖掘分析,以图、表和基于GIS的形式展现,查询和统计可设定多项条件进行多维度统计分析。
6.2超限违章车辆(黑名单)信息共享根据全国汇总的治超数据,对累计超限违章三次或三次以上的车辆列入黑名单库进行单独处理,对进入黑名单的车辆进行公示,各省治超管理部门和治超检测站可通过网络实时获取黑名单信息,为运管理部门进行源头治理和检测站对多次违章车辆进行加重处罚提供依据。
目前,各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和治超管理机构尚无有效手段交换省际非法超限违章车辆数据,无法掌握本地车辆在外省市超限违章情况。
联网将实现跨省超限违章车辆数据共享,为各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建立动态、全面的经营业户和从业人员的监管体系、信用考核体系提供信息支持。
6.3超限运输许可信息(白名单)共享由各省路政管理部门上报超限运输许可信息,建立全国范围内的超限运输许可信息(白名单)数据库,并提供开放接口供各省治超管理机构和治超检测站查询,治超检测站据此对具有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的车辆给予放行。
6.4超限信息服务通过建立治超网站的方式,发布治超新闻、简报、组织机构等公共服务信息,实时发布超限黑名单信息和超限运输许可信息。
6.5远程视频监控由各省对部中心提供检测站监控视频接口,实现对检测站监控视频的接入,在加强站点规范化管理的同时,增强应对检测站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
7 省、站治超信息系统功能调整7.1检测站系统功能调整检测站系统原有过车检测、超限执法、数据上传等功能,但没有与全国治超数据中心连接。
在实现全国治超信息联网后,检测站可以在处理车辆超限时实时查询全国违章车辆黑名单,查询相关车辆的违章情况,据此进行相应处罚;可以查询超限运输许可信息,对合法超限运输车辆进行放行。
7.2省级治超信息系统功能调整实现全国治超信息联网,各省级系统也要做相应的调整,定期上传本省治超检测执法数据,接收全国治超数据中心发布的本省车辆外地违章情况,并做相应的抄告、公布等处理。
8 部、省视频联网方案部利用SDH行业专网或互联网实现以下两种方式的接入:8.1视频接入部路网监控中心采用C/S模式或B/S模式,将各省治超视频监控中心已接入的视频信号接入到部路网监控中心,在部路网监控中心平台上通过配置各省治超检测站视频属性,实现视频监控各检测站的情况。
8.2视频接入部治超信息系统采用B/S模式,在信息系统中配置各省检测站视频属性结构,将检测站视频信号嵌入到部级治超信息系统中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