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试验指导原则
免于临床试验的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

免于临床试验的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一、编制目的对免于临床试验的体外诊断试剂,申请人应采用非临床试验的方式确认产品满足使用要求或者预期用途,包括将待评价试剂与境内已上市产品进行同品种方法学比对研究,证明待评价试剂与已上市产品实质等同;或采用待评价试剂与参考测量程序或诊断准确度标准进行比较研究的方式,考察待评价试剂与参考测量程序或诊断准确度标准的符合率/一致性。
本指导原则旨在为申请人对免于临床试验的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评价提供技术指导,同时为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该部分资料的技术审评提供参考依据。
二、适用范围本指导原则适用于列入免于临床试验体外诊断试剂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产品的临床评价。
对免于临床试验的体外诊断试剂,申请人应提交申报产品与“目录”对应项目的对比资料,该资料应能证明申报产品与“目录”所述的产品具有等同性。
对免于临床试验的体外诊断试剂,申请人可依据本指导原则的要求进行临床评价,也可依据《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则》的要求进行临床试验。
三、基本原则对免于临床试验的体外诊断试剂,申请人可将待评价试剂与境内已上市产品进行比对,证明待评价试剂与已上市产品实质等同,或与参考测量程序/诊断准确度标准检测结果具有良好的一致性。
此处所述实质性等同,指预期用途相同,且具有相同的安全性与有效性。
申请人应采用最终定型的试剂进行临床评价。
进行临床评价之前,应确定产品的基本性能,通常包括适用的样本类型、特异性、精密度、检出限和/或定量限、测量区间、阳性判断值、参考区间等,以便为待评价试剂进行临床评价提供依据。
如通过临床评价无法证明待评价试剂与境内已上市产品实质等同,或与参考测量程序/诊断准确度标准检测结果具有良好的一致性,应通过临床试验的方式对申报试剂进行评价。
四、具体要求(一)同品种方法学比对研究1.对比试剂的选择免于临床试验的体外诊断试剂,如采用本指导原则所述方式进行方法学对比,应通过比对分析确定与待评价试剂相适宜的境内已上市产品作为对比试剂。
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试验指导原则

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试验指导原则一、引言体外诊断试剂是临床诊断中不可缺少的重要工具。
为了确保体外诊断试剂的安全、有效以及合规性,临床试验是必不可少的环节之一、本指导原则旨在为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试验提供详细的指导,以确保试验的科学性、可靠性和规范性。
二、试验设计1.试验目标:明确试验的目标,可以是评估试剂的敏感性、特异性、准确性、精确度等。
2.参与者选择:根据试验目标,明确参与者的纳入与排除标准,确保试验人群的代表性和合适性。
3.分组设计:根据需要,可采用随机分组、平行设计、对照组等设计,确保试验结果的可比性和可靠性。
三、伦理与法规考虑1.伦理委员会:试验方案的设计、伦理问题的考虑等应经过伦理委员会审核与批准。
2.参与者知情同意:试验前应征得参与者的知情同意,并确保参与者了解试验的目的、流程、风险与利益。
3.个人信息保护:确保试验期间和后续数据处理过程的隐私与保密性,保护参与者的个人信息。
四、样本采集与处理1.样本采集:确保样本采集的标准化与规范化,避免不当的操作对样本质量造成影响。
2.样本保存与运输:采取适当的保存和运输方式,确保样本在试验过程中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五、试验过程与结果分析1.试剂操作:严格按照试剂说明书和操作手册进行操作,避免人为操作引入误差。
2.实验室质控:建立适当的实验室质控体系,确保试验过程中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数据记录与分析:确保试验数据的准确记录和可靠分析,采用适当的统计方法进行数据处理。
六、结果报告与解释1.结果报告:按照试验目标,清晰、准确地报告试验结果,包括主要观察指标和次要观察指标等。
2.结果解释:根据试验结果,进行合理的解释与推断,并充分考虑结果的临床意义与应用价值。
七、质量控制1.标准操作程序:建立标准操作程序,确保试验过程的一致性和可比性。
2.质量管控计划:建立质量管控计划,对试验过程中的关键环节进行监控与控制。
3.结果验证:确保试验结果的可靠性和准确性,可通过重复试验、盲验证等手段进行结果验证。
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试验指导原则

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试验指导原则1.试验设计与患者选择:临床试验应遵循严谨的试验设计,例如随机对照试验、前瞻观察性研究等。
在试验中选择具有典型症状和易于诊断的患者,以确保试验结果的可靠性和有效性。
2.样本规模与数据分析:试验样本规模应有足够的统计学能力,以捕捉到试验目标的显著差异。
数据分析应采用适当的统计方法,如方差分析、回归分析等,以确保对试验结果的准确解读。
3.遵循伦理原则:试验应遵循伦理原则,如知情同意、保护人身安全和隐私等。
试验前应向患者详细说明试验目的、方法、预期风险和利益,确保他们完全理解并自愿参与试验。
4.安全性评估:临床试验中对试验产品的安全性评估是至关重要的。
试验者应密切监测患者的不良反应,并及时采取适当的措施保障患者的安全。
5.有效性评估:试验应全面评估试验产品的有效性,包括准确性、灵敏度、特异性和预测性等。
试验结果应与标准诊断方法进行比较,以确保试验产品相对于现有治疗方法的优越性。
6.稳定性评估:试验产品的稳定性评估是确保试验结果可靠性的重要环节。
试验产品在储存和运输过程中的物理、化学和生物特性应得到评估,并确保其能够稳定地提供准确的结果。
7.资料记录与结果报告:试验过程中应详细记录患者相关资料,包括临床信息、实验室检测结果等。
试验结果应准确记录,并按照规定的格式进行结果报告和解读,确保试验结果的准确传达。
8.多中心试验:为了增加试验结果的一般性和可靠性,可以进行多中心试验。
多个独立的医疗机构参与试验,可以避免局限于单个中心的偏见和不足。
9.试验质量控制:试验过程中应进行质量控制,以确保试验的可重复性和准确性。
包括试剂批次一致性检验、设备校准和人员培训等。
10.结果解读与临床应用:试验结果应由临床专家进行解释和应用,以确保试验产品能够为临床实践提供有价值的信息,并对患者的诊断和治疗带来实际的益处。
综上所述,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试验的指导原则包括试验设计与患者选择、样本规模与数据分析、遵循伦理原则、安全性评估、有效性评估、稳定性评估、资料记录与结果报告、多中心试验、试验质量控制以及结果解读与临床应用。
免于临床试验的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

免于临床试验的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体外诊断试剂的临床评价是保证其安全性和有效性的重要步骤。
然而,在一些情况下,可以通过合理的理论推导和实验验证,免除对试剂进行临床试验。
本文将介绍一些免于临床试验的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
首先,免于临床试验的体外诊断试剂应具备充分的理论基础。
试剂的研发和设计要基于深入的相关疾病机制的理解和丰富的实验研究结果。
这样可以保证试剂的设计合理且有潜力成为临床应用的良好指标。
其次,免于临床试验的体外诊断试剂评价要依据已有的相关临床研究结果。
不同疾病领域的临床研究通常会提供大量的参考数据和证据,而这些数据可以被用来评估试剂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通过分析这些数据,可以确定试剂的特异性和敏感性,并且可以评估试剂与已有方法的相互比较。
第三,免于临床试验的体外诊断试剂评价要依据已有的相关实验室研究结果。
实验室研究是体外诊断试剂开发过程中的重要环节,该试剂不仅要在实验室环境中进行验证,还要在相关模型和实验条件下进行验证。
这些实验数据可以提供试剂的技术性能参数和临床阈值,如灵敏度、特异度和准确性等。
此外,免于临床试验的体外诊断试剂评价还要依据相关标准和指南进行。
体外诊断试剂的评估要符合相关的法规和评价指南,如美国FDA的临床试验指南、欧洲CE标准等。
这些指南提供了一系列评价指标和评估方法,有助于确保评估结果的科学性和可靠性。
最后,免于临床试验的体外诊断试剂评价还要考虑临床应用的实际情况。
评价过程中应该充分考虑试剂的商业可行性和实际可操作性,以及试剂的临床应用效果和对患者健康的实际影响。
这项评价工作应该涉及相关的医疗专家和决策者,以确保评价结果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总之,免于临床试验的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要基于充分的理论基础、已有的相关实验和临床研究结果,并符合相关标准和指南。
评价过程要考虑试剂的实际应用情况和效果,以保证评价结果的科学性和可靠性。
体外诊断试剂临床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根据研究目的、假设和研究人群,计算出所需的样本量,以 确保研究结果具有足够的统计效力。
研究设计
选择研究类型
根据研究目的和假设,选择合适的研究类型,例如随机对照试验、队列研究或病例对照研究。
确定实验组和对照组
根据研究类型和研究目的,确定实验组和对照组,以便在研究中对比分析。
制定数据收集与分析计划
研究报告撰写
按照相关规定和标准,撰写详尽的临床研究报告,包括研究方法、结果和结论等 。
报告提交与审查
将临床研究报告提交给相关部门进行审查和批准,确保符合法规要求和伦理原则 。
06
未来展望与改进建议
技术发展与更新换代
技术进步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体外诊断试剂的相关技术也在不 断进步,如纳米技术、生物芯片技术等。这些新技术的应用 将进一步提高体外诊断试剂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伦理审查
临床研究涉及到患者的隐私和安全,因此需要严格遵守伦理审查原则,确保患者的权益得 到保障。
培训和教育需求
专业培训
为了提高临床研究的质量,需要对相关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包括临床研究设 计、数据处理、伦理审查等方面的知识。
知识普及
通过各种渠道对公众进行体外诊断试剂知识的普及和教育,提高公众对体外 诊断试剂的认识和了解,从而更好地使用体外诊断试剂。
2023
《体外诊断试剂临床研究 技术指导原则》
目录
• 引言 • 临床研究计划制定 • 临床试验实施 • 数据分析与解释 • 伦理与合规 • 未来展望与改进建议
01
引言
目的和背景
目的
为了指导和规范体外诊断试剂的临床研究,确保产品的安全 性和有效性,保障临床试验的质量和受试者的权益,本指导 原则应运而生。
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试验指导原则

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试验指导原则一、引言体外诊断试剂是医学临床实践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工具,用于帮助医生对疾病进行诊断、预测和监测。
为了保障体外诊断试剂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有必要对其进行规范的临床试验。
本指导原则的目的是为了提供一套全面、科学的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试验指导准则,以帮助各类试剂的研发者和监管机构进行标准化的临床试验。
二、适用范围本指导原则适用于体外诊断试剂的临床试验,包括但不限于血液、尿液、唾液、组织液等样本类型的试验。
三、试验设计1.试验目的:明确试验的目的和研究问题,明确试验的假设和研究的目标。
2.试验方案:包括试验设计、入选标准、排除标准、样本大小估计等内容。
3.试验分组:根据研究问题的不同,可以采用对照组、单臂试验、非劣效试验等设计。
4.随机化:试验应采用随机化的方法进行样本分配,以减少人为干预的影响。
5.盲法:根据试验设计,采取单盲、双盲或者开放试验等方法,以减少测量误差和主观偏见。
四、伦理问题1.受试者知情同意:试验前应充分向受试者解释试验的目的、方法、风险和受益,并确保受试者理解并自愿参与,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2.试验伦理委员会:试验应提交给相应的伦理委员会进行审查和批准,确保试验符合伦理要求。
3.试验保密和隐私:试验过程中,应对受试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进行保密,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五、样本采集和保存1.样本采集方法:根据试验研究的特点,选择适当的样本采集方法,并确保采集的样本质量和数量符合试验要求。
2.样本保存:采集的样本应尽快进行适当的处理和保存,确保样本在试验期间的稳定性和可用性。
六、数据收集和分析1.数据收集:试验过程中应建立科学合理的数据收集系统,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数据分析:采用适当的统计方法进行数据分析,评估试验的效果,同时应注意数据的临床意义和统计学意义。
七、试验结果报告1.结果呈现:试验结果应按照规定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呈现,可以采用表格、图形等方式展示。
2.结果解读:对试验结果进行科学客观的解读和分析,引用相应的文献进行论证。
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试验指导原则

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试验指导原则
一、引言
随着医学技术的不断发展,体外诊断试剂及其应用范围日益扩大,其
对临床医疗提供了更加准确、及时的诊断信息,从而为临床治疗提供了重
要依据。
为了确保体外诊断试剂在临床诊断中得到有效、安全、可靠的应用,建立科学的临床试验指导原则十分必要。
二、定义
1.体外诊断:指以基因、蛋白、抗原、抗体等分子生物学技术为基础,应用生物技术产品测定患者体液(血、尿、灌注液、分泌物等)中其中一
种物质的含量,以判断患者健康状态、病变诊断、疾病进程、治疗效果监测、疾病早期预测等。
2.体外诊断试剂:指利用特定生物技术制备的诊断用产品,用于实验室、临床及自体监测,以确定诊断标志物浓度,从而判断患者的疾病状态。
三、临床试验指导原则
1.科学: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试验设计必须遵循科学原则,以确保试验
结果的准确度、可靠性和可接受性。
2.合法: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试验实施必须遵循当地法律法规,公平合理,有利于临床医疗工作。
3.全面: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试验必须综合考虑试验产品的功能、病人
患者的特点、试验设备的性能等因素,以确保试验结果的准确度、可靠性
和可接受性。
体外诊断试剂指导原则

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则一、概述体外诊断试剂的临床试验(包括与已上市产品进行的比较研究试验)是指在相应的临床环境中,对体外诊断试剂的临床性能进行的系统性研究。
申请人应在符合要求的临床单位,在满足临床试验最低样本量要求的前提下,根据产品临床预期用途、相关疾病的流行率和统计学要求,制定能够证明其临床性能的临床试验方案,同时最大限度地控制试验误差、提高试验质量并对试验结果进行科学合理的分析。
临床试验报告是对临床试验过程、结果的总结,是评价拟上市产品有效性和安全性的重要依据,是产品注册所需的重要文件之一。
本指导原则仅对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试验提出了一般性的要求。
由于体外诊断试剂产品具有发展快、专业跨度大、临床预期用途各异的特点,不同临床预期用途产品的临床试验方法及内容不尽相同。
申请人应根据产品特点及临床预期用途,制定合理的临床试验方案。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也将根据体外诊断试剂发展的需要,适时修订本指导原则。
二、临床试验的基本原则(一)基本要求—1—1.临床试验必须符合赫尔辛基宣言的伦理学准则,必须获得临床试验机构伦理委员会的同意。
研究者应考虑临床试验用样本,如血液、羊水、胸水、腹水、组织液、胸积液、组织切片、骨髓等的获得或试验结果对受试者的风险性,应提交伦理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及受试者的知情同意书。
对于例外情况,如客观上不可能获得受试者的知情同意或该临床试验对受试者几乎没有风险,可经伦理委员会审查和批准后免于受试者的知情同意。
2.受试者的权益、安全和健康必须高于科学和社会利益。
3.为受试者保密,尊重个人隐私。
防止受试者因检测结果而受到歧视或伤害。
4.临床前研究结果支持进行临床试验。
(二)临床试验机构及人员的要求1. 第三类体外诊断试剂申请人应当选定不少于3家(含3家)、第二类体外诊断试剂申请人应当选定不少于2家(含2家)临床试验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开展临床试验。
2.体外诊断试剂的临床试验机构应获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资质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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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试验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目录一、适用范围 (2)二、基本原则 (2)(一)伦理原则 (2)(二)科学原则 (3)(三)依法原则 (3)三、临床试验设计 (5)(一)临床试验方法 (6)(二)偏倚的控制 (9)(三)受试者选择 (10)(四)临床试验机构数量和要求 (13)(五)临床评价指标的选择 (14)(六)临床试验的统计学分析 (14)(七)样本量要求 (18)四、临床试验质量管理 (21)(一)临床试验前管理 (21)(二)受试者权益保障 (22)(三)临床试验方案 (22)(四)各方职责 (23)(五)记录与报告 (23)(六)临床试验所需试剂和设备管理 (25)(七)文件管理 (26)五、其他 (26)一、适用范围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试验是指在相应的临床环境中,对体外诊断试剂的临床性能进行的系统性研究。
临床试验的目标在于通过考察产品的临床性能是否满足使用要求或预期用途,确认产品的风险/受益比是否可接受,并确定产品的适用人群及适应症。
本指导原则适用于按照医疗器械管理的体外诊断试剂在中国境内进行的、用于中国境内注册申请的临床试验。
本指导原则旨在明确临床试验的基本原则,对临床试验设计提出原则性建议,明确临床试验中需要考虑的关键因素,并对临床试验管理提出基本要求,用于指导申办者的临床试验工作,也为技术审评部门对临床试验资料的审评提供参考。
由于体外诊断试剂产品具有发展快、专业跨度大、临床预期用途各异的特点,不同产品的临床试验方法及内容不尽相同。
申办者应根据产品具体情况,制定合理的临床试验方案,本指导原则内容也将根据体外诊断试剂发展的需要,适时修订。
二、基本原则(一)伦理原则临床试验必须遵循《世界医学大会赫尔辛基宣言》确定的伦理准则,应当经临床试验机构伦理委员会审查并同意,临床试验机构不具备伦理审查条件的,应由区域伦理委员会审查并同意。
研究者需考虑临床试验用样本,如血液、羊水、胸水、腹水、组织液、胸积液、组织切片、骨髓等的获得和试验结果对受试者的风险,提请伦理委员会审查,确保临床试验不会将受试者置于不合理的风险之中。
(二)科学原则研究者应根据产品临床预期用途、相关疾病的流行病学背景和统计学要求等,对临床试验进行科学的设计,同时最大限度控制试验误差、提高试验质量并对试验结果进行科学合理的分析。
在保证试验结果科学、准确、可信的同时,尽可能做到高效、快速、经济。
(三)依法原则本指导原则是在以《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0号)和《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号)为基础的法规框架下制定的。
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试验的开展应符合相关法规条款的要求。
1. 临床试验机构和人员临床试验申办者应选择已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发布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条件和备案管理办法的公告》(2017年第145号)要求在“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备案管理信息系统”备案的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开展临床试验。
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试验应在多家临床试验机构同期开展,并确定一家临床试验机构为牵头单位,牵头单位研究者为协调研究者,负责临床试验过程中各临床试验机构间的工作协调,在临床试验前期、中期和后期组织研究者会议,并与申办者共同对整个试验的实施负责。
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试验机构应当具备临床试验所需的专业技术水平、组织管理能力、伦理审查能力以及与所开展临床试验相适应的试验条件、设施设备等。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常规开展相关检测项目和疾病诊疗项目,具有相关诊断结果解读和疾病处置的能力,具有防范和处理临床试验中突发事件和严重不良事件的应急机制和处置能力;具有能够满足临床试验需要的受试人群;具有必备的实验室检测条件及设施设备,满足相关的检测实验室资质认定要求(如有)等。
申请人应根据产品特点及其预期用途,综合不同地区人群差异、流行病学背景、病原微生物的特性等因素选择具有相关学科优势的机构开展临床试验。
临床试验机构应能够代表该产品预期使用机构的类型。
临床试验研究者和参与临床试验的人员应具有设计并实施相关临床试验的能力、熟悉相关检测技术、能够对检测结果进行正确判读。
临床试验统计学负责人应为有相关专业背景和专业能力的从业人员。
临床试验研究者应了解必要的临床试验法规要求。
临床试验机构应能够确保相关临床试验严格按照预定方案实施,并能够配合产品注册申报过程,包括进行必要的补充试验、配合临床试验真实性核查等。
2. 临床试验方案和报告临床试验开始前,申办者应与各临床试验机构研究者一起制定科学合理的临床试验方案,经伦理委员会批准后在临床试验全过程中严格遵循。
临床试验方案一经批准不得随意改动。
临床试验方案的内容要求参见附件1。
各临床试验机构执行统一的临床试验方案,包括临床试验方法、受试者选择、评价指标、预估样本总量、统计分析方法和质量控制要求等。
方案中根据各机构情况确定样本量的分配计划。
临床试验结束后各临床试验机构研究者应分别总结各自的临床试验数据,出具临床试验小结,并附临床试验数据表等资料。
临床试验小结及其附件的内容要求参见附件2。
牵头单位负责对所有临床试验数据进行汇总,形成临床试验数据汇总表(内容要求同“临床试验数据表”),完成数据统计分析,出具临床试验报告。
临床试验报告的格式和内容要求参见附件3。
三、临床试验设计临床试验应根据产品预期用途、适用人群、被测物特点和产品使用方法(如:使用者、结果解释、样本类型)等进行科学的设计,包括选择适当的临床试验方法,确定适合的受试者选择标准和临床评价指标等。
临床试验结论应能够证明产品的临床性能满足预期用途的要求,并支持说明书中所描述的相关内容。
同时,临床试验是根据(抽样得到的)有限的受试者样本得出研究结果,对未来具有类似情况的受试者总体做出统计学推断的过程。
因此在临床试验设计时,需要应用统计学原理,对试验相关因素作出合理、有效的安排,并对试验结果进行科学合理的分析。
在进行临床试验之前,可考虑设计一个小样本的预试验,特别是对于全新的体外诊断试剂或相比已上市同类产品有重大差异的产品,预试验可用来确定可能的预期用途、适用人群、临床评价指标等,还可对可能导致偏倚的因素进行有限的评价,并有助于减少非预期的结果导致临床试验中需要改变关键设计的可能性。
一般而言,为了做出科学上有效的确证推理,预实验数据不可与临床试验阶段的研究数据合并。
(一)临床试验方法一般情形下,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试验应采用试验用体外诊断试剂与临床参考标准进行比较研究的方法,评价试验用体外诊断试剂的临床敏感性和临床特异性,从而证明其临床性能满足预期用途的要求。
临床参考标准是指现有条件下临床上可获得的能够用来确定受试者目标状态(健康状态、疾病状态、疾病进程、指导临床处置的疾病或健康状态等)的最佳方法,通常来自临床和实验室的医学实践,包括:现有条件下公认的、可靠的、权威的疾病诊断标准(如组织病理学检查、影像学检查、病原体分离培养鉴定、长期随访所得的结论等),疾病诊疗指南中明确的疾病诊断方法,行业内的专家共识或临床上公认的、合理的参考方法等。
临床参考标准可能是一种方法,也可能是多种方法相结合。
对于已有同类产品上市的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试验亦可采用试验用体外诊断试剂与已上市同类产品(对比试剂)进行比较研究,证明两者等效,从而间接证明试验用体外诊断试剂临床性能满足预期用途的要求。
对比试剂在预期用途、适用人群、样本类型、检测性能等方面应与试验用体外诊断试剂具有较好的可比性。
为了更加全面地评价体外诊断试剂的临床性能,临床试验中亦可将与临床参考标准的比较研究和与已上市同类产品的比较研究相结合,对产品的预期用途和被测物检测准确性等性能进行综合评价。
对于某些目前临床上尚不存在明确的临床参考标准、亦无同类产品上市的情况,临床试验研究者应依据现有临床实践和理论基础,建立目前公认、合理的方法,进行比较研究。
临床试验方法的选择应根据产品预期用途、检测结果的性质(定性或定量等)以及临床参考标准和对比试剂的可获得性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临床试验结论应能够支持预期用途描述的内容。
对于风险较高的产品,建议优先选择与临床参考标准进行比较研究。
临床试验方案中应针对临床参考标准或对比试剂的选择及依据进行详细描述。
体外诊断试剂变更注册的临床试验一般采用变更后产品与变更前产品进行比较研究;对于变更前后产品性能发生显著变化的或增加临床适应症等情形,亦可采用与临床参考标准或已上市同类产品进行比较研究的方法,证明变更后产品的临床性能。
对于某些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试验中可能遇到需要特殊考虑的情形,例如:1.产品由消费者个人自行使用的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试验中,除需评价检测试剂临床性能以外,还需评价无医学背景使用者对产品说明书的认知能力,并证明无医学背景使用者与专业检验人员检测结果的一致性。
2. 与指导用药相关产品的临床试验中,除需进行被测物检测准确性评价以外,还需评价检测结果对临床用药和患者管理的指导效果,以证明检测试剂可以使患者临床获益。
3.用于疗效监测、预测、预后判断等用途的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试验中,应对受试者进行多个时间点的重复观测(随访),以证明其预期用途和适用人群等。
研究者应根据疾病病程明确受试者随访时间、评价指标等。
4. 疾病筛查类产品(例如:用于胎儿染色体非整倍体疾病产前筛查的检测试剂等)应进行前瞻性的临床试验,针对筛查人群纳入受试者,以相关疾病的临床诊断标准(包括受试者随访结果)为对照,证明产品的灵敏度、特异度、阳性/阴性预期值、似然比、相对风险值等临床性能指标满足要求。
5.某些情况下,试验用体外诊断试剂与对比试剂由于样本采集、处理、保存等差异导致不能使用同一份样本进行检测(例如:适用样本为拭子样本,但两种方法适用的拭子材质和保存液不同的情况),此时可针对每位受试者分别采集样本并进行试验用试剂和对比试剂的检测,两次采集样本的顺序应遵循随机原则。
需要注意的是,一般仅在一次样本采集不会影响下一次样本采集时才考虑采用此种试验方法。
(二)偏倚的控制偏倚是指在临床试验方案设计、实施及结果分析时,有关影响因素所致的系统误差,致使对试验用体外诊断试剂安全有效性的评价偏离真值。
在临床试验设计、临床试验过程和数据分析过程中均可能会引入偏倚,偏倚干扰临床试验得出正确的结论,在临床试验的全过程中均需防范其发生。
1. 盲法:体外诊断试剂的比较研究试验中应对受试者样本设盲,并使检测顺序随机,以避免因操作者和检测结果的评价者知晓受试者的疾病诊断或对比试剂检测结果等信息而引入偏倚。
2. 试验用体外诊断试剂检测应与“临床参考标准”的判断或对比试剂检测同步进行,以避免因疾病进程不同或样本保存时间不同而造成临床试验结论偏离真值。
3. 临床试验中应尽量避免引入过多的干扰因素,如各临床试验机构应尽量选择相同的适用仪器机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