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监测报告制度

环境监测报告制度
环境监测报告制度

环境监测报告制度

1996-11-2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环境监测工作的管理,完善环境监测报告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制定本制度的目的是:加强环境监测报告的管理,实现环境监测数据、资料管理制度化,确保环境监测信息的高效传递,提高为环境决策与管理服务的及时性、针对性、准确性和系统性。

第三条环境监测报告分为数据型和文字型两种;数据型报告是指根据监测原始数据编制的各种报表、软盘等;文字型报告是指依据各种监测数据及综合计算结果进行文字表述为主的报告。

第四条环境监测报告按内容和周期分为环境监测快报、简报、月报、季报、年报、环境质量报告书及污染源监测报告。

第五条地方各级环境保护局负责组织、协调本辖区各类环境监测报告的编制和审定;并按本制度规定的要求,向上一级环境保护局和同级人民政府报出各类文字型环境监测报告。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及各级环境监测站具体承担本辖区各类监测报告的编制,并按本规定的要求报告;各流域(区域)近岸海域等专业监测网(以下简称“专业网”)组长单位负责按本制度规定的要求组织编制和上报本网络各类环境监测报告。

第六条市级以上环境保护局有权要求本辖区下一级环境保护局、环境监测站向其报告监测数据和其它有关资料;市级以上环境监测站有权要求本辖区下一级环境监测站向其报告监测数据和其它有关资料。

第七条各省、市环境保护局每年应至少两次组织所属环境监测站,向同级人民政府或有关政府部门汇报本辖区环境质量和污染源排放情况,每次汇报的重点内容分别由各级环境保护局确定。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每年至少两次向国家环境保护局汇报全国环境质量和重点污染源排放情况。

第八条本报告制度规定的各类环境监测报告的编写内容、数据处理与评价方法等,执行《国家环境监测报告编写技术规定》的规定。

第二章环境监测快报

第九条环境监测快报是指采用文字型一事一报的方式,报告重大污染事故、突发性污染事故和对环境造成重大影响的自然灾害等事件的应急监测情况,以及在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测过程中发现的异常情况及其原因分析和对策建议。

第十条环境监测快报由地方各级环境保护局负责组织编写并报出,报送范围是:主送上级环境保护局、同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同时直接以传送计算机文本方式上报国家环境保护局,并通报可能影响到的有关省、市环境保护局。

污染事故发生后二十四小时内应报出第一期环境监测快报,并应在污染事故影响期间内连续编制各期快报,编报周期由当地环境保护局根据污染事故情况确定。

第十一条国家或地方各级环境保护局确定的环境敏感地区,在污染事故易发期间,地方各级环境监测站应在定期组织开展有关环境监测工作的基础上,负责编制文字型环境监测快报,并在每次监测任务完成后五日内将本次监测快报报到同级环境保护局,同时抄报上一级环境保护局和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在接到地方监测快报五日内,将有关内容编制成《环境监测快报》报到国家环境保护局。

第三章环境监测季报、月报

第十二条环境质量监测网基层站、“专业网”基层站应于每季度第一个月的十五日前将上一季度数据型环境监测季报报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监测站。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监测站以及全球环境监测系统中国网站成员单位负责编制本辖区环境监测数据型季报,并于每季度第一个月三十日前将上一季度的季报报到同级环境保护局、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负责于每季度的第二个月二十日前将上一季度全国环境质量状况和全球环境监测系统(中国站)数据型报告报到国家环境保护局。

第十三条参加国家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的三十七个重点城市和国务院确定的经济特区城市、沿海开放城市及重点旅游城市的环境监测站,应于每季度第一个月十五日前将上一季度的数据型环境监测季报报到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应于每一季度的第一个月底前编制完成上一季度全国重点城市环境质量文字型季报并报到国家环境保护局。

第十四条各流域环境监测网络成员单位应于每年的二月底、五月底和九月底前分别将当年枯水期、平水期、丰水期的数据型监测季报报到组长或副组长单位。

近岸海域环境监测网成员单位应于每年五月底、十月底前将当年枯水期、丰水期的数据型监测季报报到组长或副组长单位。

其它专业环境监测网成员单位的数据型季报的报送时间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各流域监测网组长单位负责编制本流域各类文字型环境监测季报或期报,并于三月底、六月底、十月底前分别将当年枯水期、平水期、丰水期监测期报报到网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近岸海域环境监测网组长单位负责编制近岸海域文字型环境监测期报,并于七月底、十二月底前分别将当年枯水期、丰水期监测期报报到网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其他专业环境监测网的季报时间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已开展大气自动监测的城市环境保护局应组织所属环境监测站编制数据型大气环境质量监测月报,并于次月五日前报到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负责汇总、编制各有关城市环境监测站上报的大气环境质量监测月报,于每月十五日前报到国家环境保护局。

第四章环境质量年报、报告书

第十七条环境质量年报属数据型报告,国家环境质量监测网成员单位应自一九九七年一月一日起,正式开始实行微机有线联网;同时以微机网络有线传输方式,逐级上报环境质量年报。

国家环境质量监测网成员单位应于每年一月二十日前将上年度的环境质量年报报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专业网”成员单位应于每年一月二十日前将本单位年报报到网络组长单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和专业网组长单位,应于每年二月二十日之前将本地区、本“专业网”年报报到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第十八条《环境质量报告书》属文字型报告。《环境质量报告书》按内容和管理的需要,分年度环境质量报告书和五年环境质量报告书两种。为了提高环境质量报告书的及时性和针对性,按其形式分为公众版、简本和详本三种。

五年环境质量报告书的起始年为一九九一年,五年环境质量报告书只编详本,在其编写年度不再编写年度环境质量报告书详本。

第十九条地方各级环境保护局应于每年三月底和六月底前,组织所属环境监测站完成上一年度《环境质量报告书》简本和详本的编制,并报到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环境保护局;五月底完成环境质量报告书公众版。

各环境监测专业网组长单位应于每年五月底前完成上年度流域(区域)、近岸海域环境质量报告书,并报到网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应分别于每年三月底、五月底、六月底之前编写完成上年度全国环境质量报告书的简本、公众版和详本,并报到国家环境保护局。

地方各级环境保护局应于五年环境质量报告书编写年的八月底前,将五年环境质量报告书报到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环境保护局;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亦应于八月底前将全国五年环境质量报告书报到国家环境保护局。

第五章污染源监测报告

第二十条地方各级环境监测站负责核实、认可各排污单位申报的排污状况数据,并将核实后的排污申报数据报到当地环境保护局。

第二十一条污染源监督监测季报是及时反映当地环境监测站在实施污染物总量核实、抽检、治理设施验收与运行效果检查等各类污染源监督监测基本情况的文字型报告。

各市级环境监测站负责于每季度第一个月十日前,将上一季度本辖区污染源监督监测情况季报报到同级环境保护局及省级环境监测站,并应向有关排污单位展示其监督监测数据。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监测站负责于每季度第一个月底前,将本辖区上一季度污染源排污在前三十位的企业监督监测数据及基本情况汇总后,报到同级环境保护局和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负责于每季度第二个月十五日前,将上一季度全国重点污染监督监测数据及基本情况汇总后,将排污在前三位的企业监督监测数据报到国家环境保护局。

第二十二条地方各级环境监测站负责本辖区内重点污染源的监测,各地方环境监测站负责于三月底之前将上一年度、国家确定的重点污染数据型报告汇总编制完成;并报到同级环境保护局和上一级环境监测站。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中心站负责于当年四月底之前将本辖区国家重点污染源的上一年度数据型报告汇总后报到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各“专业网”成员单位,负责于三月底之前将上一年度污染源数据型监测报告报到网络组长单位;网络组长单位于四月十日前负责编制完成上年度本网络所监测范围内污染源排污状况文字型报告,并报到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监测站和各流域、近岸海域等专业网络组长单位上报的重点污染源监督监测数据,于六月底之前,负责编制完成上年度全国重点污染源排污状况文字型报告并报到国家环境保护局。

第二十三条地方各级环境保护局确定的本地区重点污染源数据型报告上报周期、时间和内容,可由地方和级环境保护局根据环境管理的需要另行规定。

地方各级环境保护局负责组织编写本辖区内污染排污状况文字型年度报告,并于六月底前将上年报告报到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环境保护局。

第六章报告的管理

第二十四条环境监测站的各类监测报告、数据、资料、成果均为国家所有,任何个人不得占有;属于保密范围的监测数据、资料必须严格按照国家保密制度进行管理,监测数据资料的密级划分及解密时间按国家环境保护局的有关规定执行;未经市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外单位提供、引用和发表尚未正式公布的监测报告、监测数据和相关资料。

第二十五条地方各级环境保护局、环境监测站和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需要向本制度确定的范围以外的任何单位提供监测报告、监测数据和资料时,应当履行以下审批手续:

(1)由需求单位向市级以上环境监测站提交申请报告,写明需求报告、数据、资料的用途、名称和数量。

(2)环境监测站填写报告、数据、资料出站报告单,报同级环境保护局核批后提供。

(3)县级环境保护局、环境监测站不得向本制度确定的报送范围以外的任何单位直接提供本制度规定的各类环境监测报告,确因工作需要必须提供的,必须经上级环境保护局核批后才能提供。

(4)应用监测报告和数据的单位不得超出申报范围使用环境监测站提供的

监测数据和资料;根据环境监测站提供的监测数据对环境质量、污染源排污状况所作出的评价结论,必须征询提供数据的环境保护局的意见。

(5)经市级以上环境保护局批准,环境监测站在向本制度规定范围以外的任何单位提供监测报告、监测数据、资料时,可根据具体情况并参照地方财政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适当收取成本费用。

第二十六条凡属有偿服务性监测、国际合作项目监测,各级环境监测站在向委托方提供监测资料或报告时,必须附有监测数据、报告使用范围的限定,并报同级环境保护局备案;凡有偿提供监测报告、数据和资料的,应执行地方财政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

第二十七条负责收集、贮存和管理下级环境监测站、网络成员单位上报的监测数据、资料、报告的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及地方环境保护局、环境监测站有责任维护报送单位的权益,未经报送单位的认可及同级环境保护局核批,不得将有关监测数据、资料及监测报告用于有偿性服务。

负责编制各类监测报告的环境监测站,必须及时将编制的各期文字型监测报告发送给有关监测数据、资料提供单位,以保证监测信息的双向交流。

第二十八条为了保证环境监测报告的准确性和严肃性,各级环境监测站应按计量认证的有关规定实行三级审核;各级环境监测站应指定专人负责监测报告的收、发、登记工作,以便随时查询和考核。

第七章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九条对认真执行本制度,上报各类监测报告及时、准确、完整的,国家环境保护局和地方环境保护局可以职权范围内,对其给予通报表扬、参加评选和优先享受网络各项权利的资格。

第三十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拒报、谎报或逾期不报各类监测报告,或违反监测数据、资料管理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其所属环境保护局或上一级环境保护局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有关单位领导及其直接责任人员相应的行政处分,并取消该单位或个人参加各类评优活动及享受国家环境质量监测网所规定的各项权利的资格。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制度自分布之日起施行,原《全国环境监测报告制度(试行)》同时废止。

安全员巡查、巡检制度及考核办法

安全主管、维修班长车间巡检管理考核制度制度 一、目的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强化责任意识,加强现场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隐患,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实行互相监督机制,确保安全工作的落实。二、适用范围 加工加工一、二厂 三、职责 负责对厂区管路、线路、机房、配电室、夹层、生产现场、后勤办公室及工厂所属的建筑和设施等进行安全巡查,并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 四、巡检时间和路线 1.频率;安全主管每天巡检不少于两次。安全员和维修班长对所属区域每2小时巡检一次。 2.时间:上午6:30---11:30,下午1:30---18:30,上半夜19:30---23:30.下半夜1:30---5:30。夜班由维修值班人员执行巡检员职责,安全主管和值班主任进行监督。 3.检查路线及区域: 夹层和顶棚---机房---二车间生区---熟区---包装---冷库---一车间生区----熟区---包装---冷库---后勤办公室---配电室---维修---洗衣房---锅炉房---污水处理---厂区的其他设备设施。 五、巡查、巡检内容 1. 生产现场作业环境及厂区、办公室的安全进行检查。 2. 各项安全制度、规程及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和执行情况。 3. 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措施落实和执行情况。 4. 检查操作工是否按照要求操作。特别是油炸机滤油、单冻机冲霜、机房锅炉房等重点设备人员的操作。 5. 现场各项安全防护装置及消防设施的状况。 6.现场及各部位存在的隐患,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排查,并做好巡检记录事故。 7. 检查维修、机房值班人员交接班记录的情况。 8.对高空作业提前申请高空作业审批,对需焊接必须开具动火令的情况。 9.对油库、仓库等进行巡逻检查,要求油库必须做好防范措施。 10.检查每个区域的水、电、汽管线管路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六、工作要求 1.认真遵守工作纪律和工厂的规章制度。 2. 对巡检过的设备实施进行负责,各部位的检查必须认真,仔细,不能遗漏。

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

石井镇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 为加强环境卫生整治长效管理工作,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使广大群众形成讲文明、讲卫生、讲科学、树新风的社会氛围,巩固村庄环境卫生整治成果,不断改善公共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加强卫生宣传和健康教育,切实抓好环境卫生整治和除害防病工作,提高我村环境卫生质量,努力把我村建设成干净卫生、环境优美、生活舒适的美好家园,加快我村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结合我村实际,制定我村村庄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如下: 一、组织领导 1、加强领导,健全环境卫生工作的组织领导体系。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实行村两委组织、分级负责、群众参与、科学治理、社会监督的方针,实行目标管理和分工负责制。村两委要切实加强对整治考评工作的领导,形成村主要干部亲自抓,分管干部具体抓,全民参与,人人动手,确保各项组织、人员、经费、任务、措施“五落实”。 2、村“家园清洁行动”领导小组要在村两委的领导下组织开展本村内的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对本村内的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组织开展村内环境卫生整治活动的督导、检查和评比,做到有规划、有部署、有检查、有考核、有奖惩,责任明确,措施有力,工作到位。 3、各村民小组成立2至3人组成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机构,负责对本村民小组内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管理及指导。 二、村两委实行分工负责制,建立综合管理保障机制 1、村两委要加强对村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领导,把村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纳入村两委社会发展计划,不断提高卫生管理水平。 2、建立联系制度。建立村级卫生监督指导员挂钩联系制度,定期不定期地对各村民小组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查指导。

第三章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原则与基本制度

第三章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原则与基本制度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原则与基本制度概述 识记 1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基本原则的定义 指能够反映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本质,体现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精神,贯穿于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始终,并能指导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执法和司法的法律规范。 2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基本制度的定义 指按照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立法的目的和基本原则确立的,具体表现并普遍适用于环境与资源保护各个领域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3我国环境保护法的内容和地位作用 总则环境监督管理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 法律责任以及附则六章(国际环境条约在中国的适用和该法的生效时间) 环境保护法视为我国的环境基本法并非国家基本法 《在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以及完善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体系与促进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方面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首先率先将中国环境保护事业纳入法治轨道,明确了国家环境保护的基本方针,基本任务和基本政策。 其次为中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体系的完善和发展尊定了基础 再次确立了环保部门统一监督管理和其他相关部分分工负责管理的环境保护行政体系,促进了环境保护行政机构的建立和发展。 最后促进了全名法律意识和环境意识的提高,推动了其他部门法在修订时纳入与保护环境与资源相关的条款。 领会 1确定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基本原则的依据 一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原则应当具有法律规范的特性,以便执法者,司法者解决环境与资源保护实践中可能产生的各种纠纷与矛盾。 二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目的不能等同于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原则 三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基本原则则必须是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特有原则,与其他部门共有的原则不应该成为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原则 四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基本原则应该贯穿于整个环境与资源保护法规范之中,并对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规范体系具有指导与纲要作用。 五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原则应该内容明确,具有可操作性。战略性宣示性的口号不宜直接作为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原则。 2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基本制度的原理 一具体体现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原则 二具体反映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共通性和本质性的法律特征 三依据基本国情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通过对法的立改废逐步完善。 3综合环境保护法的产生背景 一与经济利益相抗衡的环境利益不能及时在国家政治,尤其是宪法上得到反映

环境因素识别、评价管理制度.doc

环境因素识别、评价管理制度 (WHNYLM/ZD-056-2015)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识别企业活动、产品或服务中能控制和能够施加影响的环境因素,评价出重要环境因素,并及时更新相关信息 , 依据神华集团《煤化工企业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要求》及乌海能源公司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规定了企业活动、产品或服务中环境因素识别的范 围、方法、要求和步骤、评价方法、更新及重要环境因素的控制。 环境因素是指一个组织的活动、产品或服务中能与环境发生相互作用 的要素;重要环境因素是指具有或能够产生重大环境影响的环境因素。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内蒙古利民煤焦有限责任公司各部门及各生 产厂(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 第四条各单位负责组织本单位环境因素的识别、评价的具体实施, 以及削减控制措施的制定与实施。 第五条安健环部是环境因素识别和评价的主管部门,负责环境因素的识别与评价工作的组织、协调与监督管理。 第六条各单位负责业务活动范围内环境因素的识别与评价工作,以

及削减、控制措施的制定和落实。 第三章控制要求 第七条环境因素识别的范围: (一)各单位的生产、办公、后勤、服务中及所使用产品、服务中可控制的环境因素。 (二)各单位厂能够施加影响的的环境因素( 如承包方、供应方 ) 。 (三)新改扩建设项目的环境因素。 (四)为全面识别环境因素,避免发生遗漏,识别时要考虑“三种时态”、“三种状态”、“八个方面”。 1.三种时态: 过去:是指过去存在的环境因素,其遗留的环境影响现在依然存在; 现在:是指现在的活动、产品或服务中存在的或潜在的对 环境造成影响的因素; 将来:是指计划中的活动、服务或产品中存在的将对环境造成影响的因素。 2.三种状态: 正常状态:指服务或设备无故障运行状态; 异常状态:是指设备开、停、检修等非正常运行时的状态; 紧急状态:是指不可预见的、一旦发生将造成严重环境影 响的,如发生化学品泄漏、火灾、爆炸、洪水等特殊情况时的状态。 3.八个方面: 向大气的排放;

安全设施巡检制度(正式版)

安全设施巡检制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专业技术文件/ Technical documentation编号: 安全设施巡检制度 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第一条设备巡检制度和设备检查制度 1、操作工要按照巡检制度规定的定时、定路线、定内容进行认真的设备巡检。巡检内容包括观察温度、压力、流量、电流、声音是否正常, 是否有跑冒滴漏等。 2、操作工首先按规定内容详细巡检、二拨针、三记录, 杜绝只拨针不巡检不记录。 3、分层次对设备组织检查, 工段、车间除平常不定期检查外, 每周一次设备安全检查, 厂每月进行一次设备安全大检查, 检查情况要进行总结、讲评和奖惩。 第二条润滑管理制度 1、润滑剂选用要符合设计要求, 进厂的润滑油要有合格证。 2、设备加润滑油要先分析化验合格再加油, 要做到定人、定时、定质、定量、定位和三级过滤。 3、润滑状况是设备巡检和设备检查的重要内容, 要认真检查油质、油位及润滑情况。 4、重要设备的润滑油要定期取样分析化验, 以确保油质、油量, 并按规定 第2页/共4页

废气治理管理制度

废气治理管理制度 一、监督机制 我厂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各级环保部门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积极配合市政府和环保部门的各项工作,经常强化干部职工的环抱意识和抵制环境污染的环保法规教育,定期召开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定期检查环境保护技术监督工作,建立完善了一系列环保管理制度,成立了以厂长为组长的环保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厂生计科,分场设有环保专职责任人,自上而下形成了全厂三级监督网络。 二、岗位责任制 (一)环保领导小组组长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各级环保部门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并严格贯彻执行“三同时”。 2.定期召开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研究制定全厂的环境保护工作计划,积极听取对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 3.全面负责本厂的环境保护工作,审批有关实施细则、技术措施、污染治理方案和“三废”排放月报表及其它环保报表。 4.协调全厂的环境保护技术监督工作,合理安排环保治理费用。

5.监督厂各级环保监督责任人的工作。 (二)环保专责人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各级环保部门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 2.在厂长、总工程师领导下,组织开展、协调落实本厂环境保护技术监督工作,并监督、检查和考核执行情况。 3.负责编制本厂环境保护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 4.掌握本厂污染物排放情况和环保设施的运行情况。 5.监督、检查环保设施的投运、检修、停运执行情况。建立健全环保设施技术档案。 6.参加各项环保工程方案的制定、审查和竣工验收等工作,监督、检查“三同时”的执行情况。 7.监督、检查和指导本厂环境监测人员的日常工作。 8.负责组织污染事故的调查分析,编写事故调查报告。 9.掌握灰、渣综合利用情况,监督、检查综合利用工作。 10.监督、检查环境保护专项经费的使用情况。 11.填制环保局的“三废”排放报表和其它环保报表。 12.认真负责环保的教育、宣传、发动工作。 (三)环境监测人员职责:

环境保护法期末考试要点整理.doc

1.2014年新环保法对环境的定义: 本法所称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湿地、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 2.当今社会两类不同性质的环境问题: 1972年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通过的《人类环境宣言》提出了当今人类社会两类不同性质的环境问题: (1)发达国家的环境问题,一般是同工业化和技术发展有关,主要是由于高发展和高消费造成环境的污染、破坏和自然资源的浪费。 对策:发达国家可以率先改变经济发展方式和消费方式,以降低对环境和自然资源的污染、破坏和浪费;可以带头开发更洁净、非资源密集型的技术,为社会提供更平等的发展机会和社会服务,在财力和科学技术诸方面支持经济落后国家的发展。 (2)发展中国家的环境问题,大多是由于发展不足造成的。除了贫穷之外,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掠夺自然资源和转嫁污染,也是造成发展中国家环境状况恶化的重要原因。 对策:发展中国家必须致力于发展工作,坚持可持续发展。一方面,扩大生产以满足不断增加的人口的需要;另一方面,更有效地保护环境和合理利用资源,避免过度使用农药、化肥,要使用清洁的生产设备和技术,制止乱砍滥伐森林,维持生物多样性、控制人口,努力保护和改善环境。 3.环境保护的概念:所谓环境保护,是指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合理地开发利用自然资源,防治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使环境符合人类的生存和发展。 4.环境保护法的概念:环境保护法是指调整因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防治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而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对……的法律法规规章的总称。) 5.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体制 (1)概念:指国家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机构的设置,以及这些机构之间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权限的划分。【统一监督管理与分级、分部门监督管理相结合的体制】(2)《环境保护法》第七条: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辖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港务监督、渔政渔港监督、军队环境保护部门和各级公安、交通、铁道、民航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对环境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土地,矿产,林业,农业,水利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对资源的保护实施监督管理。

环境因素管理制度

宏成电源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因素管理制度 编制:谭维云 审核:杜琼华 批准:樾 二零一六年三月

目录 一、编制说明 二、编制依据 三、环境管理针 四、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及职责 五、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六、环境保护措施 七、环境因素识别和评价表 八、重要环境因素清单

一、编制说明 依据GB/T24001-2004/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标准、适用本项目的环境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清单及公司相关文件的规定,制定本环境因素管理制度。本制度认真贯彻“节能减排防止污染优化环境持续改善”的针,并格遵守,努力达到“污水、粉尘、噪声排放达标;杜绝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目标指标。我公司将污水排放、噪声排放、粉尘排放、固体废物的管理、水电的消耗、危险化学品的管理、火灾爆炸的发生、生产废水的治理纳入公司环境因素管理制度,并确定了环保达标的具体指标数量,明确了主要措施和责任落实到人。要求各部门人员依据本管理制度,结合本部门“环境因素识别和评价表”以及确定的“重大环境因素清单、环境管理案”认真组织落实。 二、编制依据 (一)公司管理手册、程序文件 (二)适用于公司的及省市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文件 (三)宏成电源科技有限公司环境因素识别和评价表 三、环境管理针 公司环境管理针:节能减排防止污染优化环境持续改善 四、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及职责

(一)组织机构 组长:樾(全面负责) 副组长:杜琼华(日常管理、组织协调) 组员:松林、益国、玉丰、建、邓国安、谭维云、黄少华、诚 (二)职责和权限 1、组长 (1)确定公司管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 (2)主持编写环境管理案,并负责管理机构的日常工作; (3)检查和监督环境管理人员的工作; (4)主持环境管理工作会议,签发环境管理机构文件和指令; 2、副组长 (1)协助组长建立环境管理体系及人员的组织。 (2)负责全面或所有专业的环境管理工作; (3)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环境管理小组的工作; (4)定期向组长提交分管工作环境管理实施情况报告,重大问题及时向组长汇报和请示;

现场安全巡检制度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现场安全巡检制度正式版

现场安全巡检制度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1、项目安全监督员应定期或不定期对所监督的工程进行安全巡检,每次巡检的内容须及时填入该工程的"监督工作手册"中。 2、安全巡检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安全监督过程中,要始终贯彻"查思想、查制度、查人员落实、查措施、查隐患"的"五查"制度; (2)检查使用的施工机具及安全网是否按规办理并持有准用证; (3)检查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是否已经接受上岗前的三级安全教育,并持安全知识

考核合格证,施工单位是否坚持开展定期的安全教育活动; (4)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是否已按规定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并依时参加年审培训; (5)监督施工单位按照规定的工作程序和要求组织工程施工,及时发现并纠正施工作业人员的违章行为; (6)检查施工现场严格按规定在项目实施前编制高支模系统工程、临时用电、深基坑支护、人工挖孔桩及大型起重吊装等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并办理必需的审批签认手续,避免发生群死群伤的重大安全事故; (7)督促、检查施工单位按要求落实各类安全隐患的整改措施;

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条、为了保护公司生活和生产环境,防治污染,保障职工身体健康,确保全面完成污染减排指标,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并逐步实现清洁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_____________公司。 第三条、总经理是公司最高管理者,是公司环境保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认真遵守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加强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把环境保护工作列入公司重要议事日程,不定期召开公司级会议,解决有关环境保护的重大问题,并对本制度的贯彻落实负领导责任。 第四条、公司领导实行环境保护“一把手”负责制,对本单位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制定环境保护目标,并进行内部考核。组织本单位职工专业技能培训,确保职工按照岗位操作规程进行操作,避免因错误或习惯性操作引发污染事故。 第五条、公司建立适应企业发展需要的、健全的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和从事环境保护工作的专业或监管队伍,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制度。 第六条、公司安全环保处环保科负责具体贯彻实施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配合督察室共同推进公司清洁生产工作,对公司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对各排污单位进行考核,负责组织对污染事故的调查,并有权力提示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三同时”工作。 第七条、公司生产部门在组织生产过程中,必须将保护环境放在重要位置,确保环保设施与生产设施同步运行,并对生产过程中的污染环境事件负责。 第八条、工程管理部门在组织新、扩、改建项目论证审查时,要将环境保护列入项目重要内容,确保环保“三同时”,并采用先进适用的污染物治理、防护技术。 第九条、设备管理处要将环保设施纳入生产设施的统一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达到设计要求,并对环保设备的技术状况和正常运行负责。 第十条、安保人员对厂区绿化维护负有兼管责任,将对厂区草坪、树木等的管理纳入考核,避免因兼管不善造成的草坪、树木等踩踏、坏死、丢失等现象。 第十一条、公司所购原材料要确保优先选用清洁、无害、无毒或低毒的,以避免在生产过程中产生污染物,发生重大污染事故。 第十二条、公司各单位要重视环境保护、节能减排方面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干部职工的环境保护意识和法制观念。安全环保处环保科负责编制环保培训教材,定期对职工进行培训。 第十三条、公司要有计划的培养和引进环保专业人才。各单位在进行职工培训教育时,应把环境保护教育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不断提高职工环境保护的意识和环保专业技术水平。 第十四条、安保人员要对公司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统计调查,并汇总上报公司领导。 第十五条、公司任何员工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破坏环境、毁坏花草、树木的行为向公司领导或有关部门举报。 第十六条、公司各生产工序应积极采用清洁生产工艺,努力实现废物综合利用。 第十七条、公司每年投入相当比例的资金用于污染治理及防治,新技术研发应用,持续改善厂区环境状况。 第十八条、生产车间必须保证环保设施随生产同步运行,环保设施或设备进行检修,须向设备机动处、安全环保处报告,经同意后,方可实施。环保设施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说明书进行操作。 第十九条、加强污水处理设施的管理,同时加强节水管理,避免浪费水资源现象。

环境管理制度

XXXXXX一期工程 环境管理制度 XXXX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XXXXXX一期工程项目部 编制:审核:审批:时间:时间:时间:

目录 一、工程项目环保管理工作人员配置基本情况及相关责任 (1) 二、环境管理实施计划 (2) 1、设备设施配备 (2) 2、管理内容及要求 (2) 3、管理措施 (2) 三、环境管理因素识别与控制 (3) 四、环境监察与监测 (3) 五、环境应急准备与应急措施 (4) 六、卫生防疫 (4)

一、工程项目环保管理工作人员配置基本情况及相关责任 职务姓名相关责任 项目经理XXXXXX 是项目部环保工作第一责任人,对项目的环保工作负全面责任。对项目部环保工作监督管理进行总体策划并组织实施。 生产经理XXXXXX 组织落实环保的法规、标准、规范及规章制度,定期检查落实情况。组织涵盖环保工作的文明施工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落实整改。 总工程师XXXXXX 对项目环保工作负技术领导责任。组织对高能耗工序的重点因素进行识别、评审和策划,制定相应措施。参加环保检查工作,对发现的重大问题提出整改技术措施。 商务经理XXXXXX 及时收集、传递建材市场价格与材质信息,综合考虑性价比。指导项目经理部进行利于节能的物资采购工作。进一步加强大综物资集中采购,集中配送,减少物流运输过程中的燃油消耗。 技术部XXXXXX 对于不利于节能的工艺、方法予以排除淘汰,引进指导先进工艺方法。全面加强施工质量管理,特别是涉及到重要的节能部位,确保达到设计标准。 工程部XXXXXX 检查施工人员执行环保工作技术操作规程的情况,制止违规操作。监督分包商施工过程的环保工作的责任和义务的履行。 物资部经理XXXXXX 就近组织材料供应,减少材料运输造成的能源消耗。合理组织材料的储存,减少二次运输,确保进场材料的质量。 项目书记XXXXXX 协助项目经理展开环保工作,认真宣传、贯彻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检查督促执行,监督项目环保工作费用的落实。

安全巡检员管理制度

科长部长厂长

前言 安全巡检是安全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容,是消除隐患,防止事故的发生,改善劳动条件的重要手段。通过安全巡查,可以及时发现生产过程中的危险因素,以便有计划地制定纠正措施,保证生产的安全。

目录 1、岗位职责 2、管理要求及权限 3、基本工作流程 4、巡检员的汇报制度 5、巡检员的奖金评定、绩效考核

一、岗位职责: 目的: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巡查工作,明确安全生产巡查员的工作职责,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防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工厂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 1、安全巡检员在安环科领导下,负责工厂全天(24小时)的安全巡检工作,贯彻上级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规定,并检查督促执行。 2、每天深入现场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制止违章作业,在紧急情况下对不听劝阻者,可停止其工作,并立即报请领导处理。检查落实动火安全措施,确保动火安全。 3、负责灭火器材、防护和急救器具的管理;掌握工厂尘、毒等环境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4、负责检查落实工厂各部门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隐患整改方案的执行情况。 5、协助工厂各部门领导做好职工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教育工作,监督新员工的车间级安全教育,指导并督促检查班组(岗位)的安全教育。 6、负责安排并检查安全活动,经常协助组织事故案例学习。

二、管理要求及权限: 1)要求: 1、安全巡检员在现场工作时,必须保证公平、公正;发现的违章违纪现象必须具有真实性,发现的各种隐患点必须具有有效性。 2、安全巡检员自身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工厂)的各种规章制度,树立自身安全形象。 3、安全巡检员在发现违章违纪、隐患点时,必须具备沟通、解决问题的心理,以防止类似违纪、隐患现象再次发生为目的,通报违章、隐患等严格根据《违纪隐患通报单使用流程》进行。《违纪隐患通报单使用流程》附后附一 4、严禁安全巡检员以工作性质为便,以公报私,进行徇私舞弊,敲诈勒索。 5、严禁安全巡检员对发现的隐患、违章、工伤等进行包庇,瞒报。 2)权限:(根据上述5条要求的前提下) 1、有权对工厂中违章违纪的每个员工进行教育,严重性的有权对其人员或设备进行暂停工作或停台。 2、在发现真实性违章、有效性隐患点时,有权对各工程主任(班长)传唤进行现场确认,并责令其教育或整改。 三、基本工作流程: 1、上班时必须在签到表签到,并由管制室长或担当确认;夜班下班时必须和科长或安全担当汇报夜班情况后方可下班。 2、各班必须认真做好安全巡检日记及安全管理现况表在记录。(要求字迹清晰记录完整) 3、根据以下检查容全工厂围进行检查(每班不少于4次巡回检查);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目录 1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3 2 环境保护设施运行管理制度..........................6 3 “三废”排放管理制度...............................9 4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12 5 废催化剂管理制度...................................14 6 环保事故管理制度...................................15 7 环境保护考核细则...................................18 8 物料收集管理制度...................................23 9 环保作业管理制度...................................26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为落实环境保护的基本国策,切实做好环境保护工作,保护企业职工和周围群众的切身利益,促进公司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同步增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总经理是公司环境保护工作第一责任人,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环保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环境保护法和其他有关规定,贯彻落实“全面规划,综合布局,综合利用,化害为利”的方针。 2、公司组织生产应最大限度的节约和综合利用资源和能源,减少三废排放,搞好技术革新和综合利用,通过加强管理,杜绝跑、冒、滴、漏,把“三废”消灭或减少在生产过程中。 3、公司进行老装置的扩建、技改项目时,必须实行“以老代新”的原则,新老“三废”要一并解决,增产不增污。 4、公司各部门应注意节约能源,组织生产要严格执行消耗定额,综合利用资源和能源,减少污染物排放。生活及工业废水应排入废水处理系统,严禁采用或变相采用渗井坑等办法直接排入地下,以防止污染地下水。 5、公司所排固体废物尽量综合利用,暂时确无利用办法的要进行无害化处理后排放,临时储存场所要采取防渗措施和封闭措施。 6、环境保护设施要购买合格产品或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制造。 7、使用噪音大、振动大的设备和产生粉尘的设施时,应根据具体情

环境保护基本制度

环境保护基本制度 篇一: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制度 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制度 我国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制度共有六项 一、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二、“三同时”制度 三、排污收费制度 四、许可证制度 五、限期治理制度 六、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报告及处理制度 一、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1.概述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指在进行建设活动之前,对建设项目的选址、设计和建成投产使用后可能对周围环境产生的不良影响进行调查、预测和评定,提出防治措施,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报批的法律制度。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实现经济建设、城乡建设和环境建设同步发展的主要法律手段。建设项目不但要进行经济评价,而且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科学地分析开发建设活动可能产生的环境问题,并提出防治措施。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可以为建设项目合理选址提供依据,防止由于布局不合理给环境带来难以消除的损害;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可

以调查清楚周围环境的现状,预测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的范围、程度和趋势,提出有针对性的环境保护措施;环境影响评价还可以为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2.应用范围 环境影响评价的范围,一般是限于对环境质量有较大影响的各种规划、开发计划、建设工程等。美国《国家环境政策法》规定,对人类环境质量有重大影响的每一项建议或立法建议或联邦的重大行动,都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在法国,除城市规划必须作环境影响评价外,其他项目根据规模和性质的不同分为三类:必须作正式影响评价的大型项目,如以建设城市、工业、开发资源为目的的造地项目,占地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或投资超过600万法郎的有关项目等;须作简单影响说明的中型项目,如已批准的矿山调查项目,500千瓦以下的水利发电设备等;可以免除影响评价的项目,即对环境无影响或影响极小的建设项目。法国政府在1977年公布的1141号政令附则中,详细列举了三类不同项目的名单。在立法上这比使用“对环境有重大影响”这样笼统的概念明确得多。 有些国家或地方政府对适用环境影响评价的范围规定得较为广泛。瑞典的《环境保护法》规定,凡是产生污染的任何项目都须事先得到批准,对其中使用较大不动产(土地、建筑物和设备)的项目,则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美国加利福尼亚州1970年《环境质量法》规定,对所有建设项目都要作环境影响评价。 根据美国有关法律规定,应该进行影响评价的项目,在两种特殊情况

环境因素识别评价管理制度

环境因素识别评价管理制度 1.目的 为确保项目部可控制或可施工影响的环境因素得到充分识别,并对其进行评价,确定重要环境因素,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管理体系覆盖范围内所有活动、产品和服务中可控制或可施加影响的环境因素和重要环境因素的识别、评价、更新。 3. 编制依据 3.1 《管理制度汇编》 3.2 《管理手册》 3.3 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 4. 职责与权限 4.1 项目经理 是本制度的主管领导,负责组织监督检查本制度的实施。 4.2 技术负责人 是本制度的主控部门,负责对本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指导,并建立项目部《环境因素识别评价表》和《重要环境因素清单》 4.3 项目部各管理人员 负责施工现场中环境因素的辨识、评价、更新、控制。 5. 管理要求 5.1 环境因素识别内容 项目部对环境因素的识别内容应包括下列两个方面: a. 项目部可直接控制的环境因素; b. 项目部可以施工影响的,如:项目部工程分包方可能产生的环境因素、项目部的物资供方或其他相关方的活动可能产生的环境因素。 5.1.1 项目部机关环境因素由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识别; 5.1.2 项目部环境因素由项目经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识别。 5.2 环境因素识别 5.2.1 根据项目部生产经营、管理等活动,环境因素识别的内容包括: a. 汗水排放; b. 废气排放; c. 噪音排放; d. 固体废弃物排放; e. 资源、能源消耗; f. 有毒有害物品和化学品; g. 土地污染以及相关方。 5.2.2 环境因素的识别范围 a. 项目部生活、办公、施工生产、产品实现过程中排放的污水、废气、噪音、固体废弃物和为产品实现而使用有毒、有害、危险化学物品、消耗资源能源给项目部活动区及周边区域范围造成的环境影响; b. 项目部产品实现所需的原材料、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采购、运输、储存、发放,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环境影响; c. 正常运行条件、异常运行条件,以及可以合理预见的情况或紧急状态所伴随的潜在的重要环境影响; d. 以往遗留的环境问题和现场现有的环境问题,以及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5.2.3 识别形态

污染治理设施管理制度

浙江***有限公司 污染治理设施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1、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排污口规范化是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计划的基础工作之一,目的是为了加强经营管理和污染治理,加大环境监理执法力度,更好地履行“三查、二调、一收费”的职责,逐步实现污染物排放的科学化,定量化管理。 2、排污口规范化应遵循便于采集样品,便于计量监测,便于日常现场监督检查的原则。 第二章排污口的规范化 3、一切向环境排放污染物(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燥声)的排放口(点、源),均需进行规范化整治。 4、以整治污水排污口为主,兼顾整治废气、固体废物、燥声排放口(点、源)。 5、以整治重点污染源为主。对列入国家和省、市级重点排污单位的排放口首先进行整治。 6、以整治列入总量控制指标的12种污染物(烟尘、工业粉尘、二氧化硫、化学耗氧量、石油类、氰化物、砷、汞、铅、六价铬和工业固体废物)的排污口为主。 第三章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 1、污水排放口的整治

2、合理确定污水排放口放置。 3、按照《污染源监测技术规范》设置采样点。如:工厂总排放口、排放一类污染物的车间排放口。污水处理设施的进水和出水口等。 4、应设置规范的、便于测量流量、流速的测流段。 5、列入重点整治的污水排放口应安装流量计。 6、一般污水排污口可安装三角堰、矩形堰、测流槽等测流装置或其他计量装置。 7、凡厂界燥声超出功能区环境燥声标准要求的、其燥声源均应进行整治。 第四章排污口立标、建档要求 1、排污口立标要求 2、一切排污污染源排放口(源)处置场,必须实行规范化整治,照国家标准《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的规定,设置与之相适应的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 3、开展排放口(源)处置场规范化整治,必须使用由国家环境保护局统一定点制作和监制的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 4、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设置位置应距污染物排放口(源)及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或采样点较近且醒目处,并能长久保留,其中,燥声排放源标志牌应设置在距选定检测点较近且醒目处。设置高度一般为: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上缘距离地面2米。 5、一般性污染物排放口(源)或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处。设置提示性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

环境因素识别评价管理制度

精心整理环境因素识别评价管理制度 1.目的 为确保项目部可控制或可施工影响的环境因素得到充分识别,并对其进行评价,确定重要环境因素,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3. 3.1 3.2 3.3 4. 4.1 4.2 4.3 5. 5.1 a.项目部可直接控制的环境因素; b.项目部可以施工影响的,如:项目部工程分包方可能产生的环境因素、项目部的物资供方或其他相关方的活动可能产生的环境因素。 5.1.1项目部机关环境因素由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识别; 5.1.2项目部环境因素由项目经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识别。 5.2环境因素识别

5.2.1根据项目部生产经营、管理等活动,环境因素识别的内容包括: a.汗水排放; b.废气排放; c.噪音排放; d.固体废弃物排放; e.资源、能源消耗; f.有毒有害物品和化学品; g. a. b. c. d. a. b.工程项目开工前,项目部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环境因素识别,填写《环境因素识别评价表》,并报送项目部技术质量部。 c.技术质量部每年对机关办公区及附近可施加影响的相关区域进行一次环境因素识别,填写《环境因素识别评价表》。 d.技术质量部每年在各项目部进行环境因素识别结果的基础上进行一次环境因素识别和评价,并填写《环境因素识别评价表》。 e.当项目部的活动、产品或服务发生变化时,应重新进行环境因素识别。

5.2.5环境因素识别方法 a.一人交谈(员工、相关方); b.查看现场(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的运输、储存、保管、使用过程,车辆、机械、设备、库房、加工棚、电气割焊场地、办公、施工、生活区等); c.调阅资料(以往事故、事件处理的报告、记录、相关方投诉记录、项目管理实施规划、技术交底、施工记录、工艺实施、施工日志、噪声、污水排放检查记录、以往能源消耗情况等)。 5.3环境因素评价 a. b. c. d. e. f. a. b. c. a.专家直接判断法: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要直接判断为重要环境因素: 1)法规不允许的排放物的排放,如废电池、旧灯管等; 2)环境影响的规模较大,如建筑垃圾等; 3)环境影响的程度较大,如打桩噪声等; 4)社区强烈关注的排放,如夜间施工噪声等;

现场安全巡检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911 现场安全巡检制度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现场安全巡检制度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1、项目安全监督员应定期或不定期对所监督的工程进行安全巡检,每次巡检的内容须及时填入该工程的"监督工作手册"中。 2、安全巡检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安全监督过程中,要始终贯彻"查思想、查制度、查人员落实、查措施、查隐患"的"五查"制度; (2)检查使用的施工机具及安全网是否按规办理并持有准用证; (3)检查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是否已经接受上岗前的三级安全教育,并持安全知识考核合格证,施工单位是否坚持开展定期的安全教育活动; (4)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是否已按规定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并依时参加年审培训; (5)监督施工单位按照规定的工作程序和要求组织工程施工,及时发现并纠正施工作业人员的违章行为; (6)检查施工现场严格按规定在项目实施前编制高支模系统工程、临时用电、深基坑支护、人工挖孔桩及大型起

环境整治规章制度

环境整治规章制度 【篇一:环境卫生整治管理制度】 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管理制度 为美化村容村貌,改善生态环境,提高村民的生产、生活环境质量,提升村庄环境卫生档次,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环境 综合整治工作“煤泥入院、粪堆出村、垃圾定点、定时清运、定时保洁”二十字方针的总体要求,经研究,特制订以下管理制度: 一、成立环境卫生环卫站。村支部书记任站长负责全面工作;村委 主任任副站长抓好农村环境卫生日常工作;街道清扫员负责主干街 道的卫生清扫,保持道路的干净整洁;垃圾清倒员负责全村垃圾点 的垃圾清倒,监督村民的倒垃圾行为,管理好保洁车辆和工具的维 修使用。 二、村委会和环卫站要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环境卫生科普知识宣传活动,增强村民环境保护和环境卫生意识,树立“爱我田村、美化田村,从我做起”的新风尚,做到爱环境、懂卫生、讲文明。 三、村内农户门前要严格落实“门前三包制”(即包卫生、包秩序、 包绿化),一日一小扫,一月一大扫,一季一整治,保持房前屋后 及庭院干净整洁,无阴沟积水,无污泥恶臭。 四、根据垃圾出村、煤泥入院的原则,对新拉的煤泥,户主必须在 三天内确保入院;对新修或改建的工程,户主必须在完工后半个月 内将建筑材料和垃圾全部清理;对圈养的牲畜、家禽,定期开展畜 禽防疫,杜绝疫情发生,并保证其粪便堆放到田间地头。 五、村民必须自觉遵守以上制度,自觉维护环境卫生,相互监督,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要勇于揭发,不听劝阻的要给予一定的处理, 对无理取闹、谩骂监督人员及村干部的要依法制裁。 【篇二:环境整治工作制度】 环境整治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改进周边环境整治的工作成果,深化社区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建设安全文明村队的长效机制,预防和减少侵害居民生命财产 安全的违法犯罪案件和安全事故的发生。现结合云岫里社区工作的 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领导小组,负责此项工作的具体落实和部署。

环境保护基本法律制度的完善

环境保护基本法律制度的完善 来源:中国论文下载中心 [ 11-03-02 13:29:00 ] 作者:王琳维编辑:studa090420 【摘要】《环境保护法》的修改已经引起各界人士的关注,各种形式的讨论和研究持续不断,本文从环境保护基本法律制度的角度浅谈对《环境保护法》修改的见解。对环境保护法律基本制度包括哪几项,并无定论。本文立足《环境保护法》既有的明确规定,先分析其存在的缺陷,然后选取已作规定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限期治理制度、排污收费制度、清洁生产制度,对其的修改和完善提出建议;再对需要增加的许可证制度和征收生态环境补偿费制度作了阐述,使其适应时代的发展,这也是《环境保护法》修改之本意。 【英文摘要】Amending “Environment Protection Law” has drawn intent attention of various fields. Discussions and researches are under way in kinds of forms . The paper points to the basic legal system and gives some advice on the amendment. There is not a consensus opinion on the c ontent of basic legal systems. The paper focuses on the provisions of “Environment Protection Law”。First,the paper states the shortages of basic legal systems. Then,illustrates how to amen d som e o f them,such as Environment Impact Assessment System,Governance in Appointed Period System,Polluter Pays System,Clean Production System. At last,expounds that the law should prescribe Licensin g System and Ecological Environmental Compensation System. “Environment Protection Law” should adapt to the times,whic h is the original idea of the amendment. 【关键词】《环境保护法》;基本法律制度;协调 【英文关键词】“Environment Protection Law”;basic legal systems;harmony 【正文】1989年,我国对原有的《环境保护法(试行)》进行了修改并颁布实施,至今已有18年。该法对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资源的协调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健全环境保护法律体系奠定了基础。20世纪90年代以来,一批新的环境保护法律陆续制定、实施,原有的法律也都进行了大幅度的修订。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经济的飞速发展,环保事业的兴旺和国民环境意识、法律意识的日益增强,现行的《环境保护法》已经不能适应时代的需要,急需进行修改。特别是其中确立的环境保护基本法律制度不健全、不完善,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建立市场经济对环境保护的规范与需要。对《环境保护法》的修改从环境保护基本法律制度着手,有助于建立和完善整部环境保护法的基本结构和内容,也能与各单行法保持协调一致,发挥其在环境保护法律体系中的“宪法”作用。 一、《环境保护法》中确立的基本法律制度 环境保护基本法律制度是为了实现环境保护法的目的、任务,按照环境法基本理念和基本原则确立的、普遍适用于环境与资源保护各个领域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环境保护基本法律制度对具体环境法律规范具有指导、整合的功能和提纲挈领的作用;在适用对象上具有特定性,适用于环境保护的某一类或某一方面。[1]各个基本制度之间相互配合形成相对完整的规则系统。 由于环境保护法律众多,涉及的领域比较广泛,因此对环境保护的基本法律制度包含的内容有不同的说法。第三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曾将我国环境保护的基本法律制度归纳为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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