隧道爆破安全警戒
隧道爆破安全管理办法(三篇)

隧道爆破安全管理办法为了保证隧道施工安全,预防爆破事故的发生,制定如下安全技术措施:1、担任爆破工作的人员必须思想端正工作认真负责,并经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爆破员作业证。
2、在爆破工作中必须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严格执行国家爆破安全法规,做到标准施工,规范操作。
3、钻孔:①、钻孔人员到达工作地点时,应首先检查工作面是否处于安全状态。
如支护顶板及两帮是否牢固,如有松动的岩石应立即加以支护或清除。
②、凿岩机钻孔时,必须采用湿式凿岩机或带有捕尘器的凿岩机。
③、用带支架的风钻钻孔时,一定将支架安置稳妥,站在碴堆上钻孔,应注意碴堆的稳定防止坍滑伤人。
④、钻孔和装药不能平行作业。
⑤、严禁在残孔中继续钻孔。
⑥、严格按照设计钻孔,其周边眼倾斜度的误差3%,平面误差1cm。
4、爆破器材的加工:①、爆破器材的加工一定要在加工房内进行,严禁在生活区和爆破器材库附近加工。
②、在加工过程中,对爆破器材要轻拿轻放,禁止撞击、抛掷,加工数量不应超过当班爆破作业需用量③、药包重量,药包之间的距离一定要严格按照爆破设计进行作业误差范围不能超出设计的3%。
④、只准快刀切割导爆索,但禁止切割接上雷管或已插入炸药里的导爆索。
⑤、隧道爆破不得使用TNT(三硝基甲苯)苦味酸、黑火药等大量产生有害气体的炸药。
5、装药、堵塞:①、装药时应检查验收炮孔情况,如有关健炮孔不合格应积极解决或报告以便迅速采取措施。
②、装药时,彻底清除孔内污积物③、用木质或竹质炮棍将药卷轻轻推入到位,各药卷之间彼此要密贴,中间不许有杂物间隔炮泥,堵塞用力要适中。
④、堵塞要小心慎重,不得破坏起爆线路。
⑤、禁止用石块或易燃材料堵塞炮孔⑥、禁止捣固直接接触药包的堵塞或用堵塞材料冲击起爆药包。
⑦、禁止拨出或硬拉起爆药包中的雷管、导爆索。
⑧、遇有下列情况,严禁装药a、照明不足b、工作面岩石破碎,尚未及时支护c、发现流沙、流泥未经妥善处理d、可能有大量溶洞水及高压水涌出的地段。
6、爆破网络:①、起爆导爆索的雷管应绑紧在距导爆索端部15cm处,雷管的聚能穴应朝向导爆索的传爆方向。
隧道施工爆破安全防护方案

隧道施工爆破安全防护方案1爆破安全距离根据不同围岩、断面特点制定不同的爆破方案并认真验算空气冲击波、地震波、飞石的影响范围,确保周围结构物安全。
爆破时产生的飞石、冲击波、地震波、噪音会对周围的结构物造成危害,采用预裂爆破可防止地震波对周围结构物的震动,起爆网络设计采用大段位微差起爆技术可大大减少地震波及噪音的产生,将其危害控制在最小的影响范围内,根据现场施工经验当堵塞长度大于底盘抵抗线时飞石显著减少。
爆破主要危害是地震波及飞石对周围结构物的影响,进行爆破时,所有人员必须撤离现场,其安全距离为:1)独头掘进不少于200米;(2)相邻的平行坑道,横通道及横洞间不少于50m;(3)全断面开挖进行深孔爆破(3~5m)时,不少于500m。
2警戒般按爆破设计给定的安全距离处设置警戒点、警戒线,警戒点的布置要疏而不漏,点与点之间要互有联系,互相照应,警戒线采用脚手架管和木板隔离爆破作业区域和安全区域,隔离设施周围由警戒人员巡视坚守,保证无不相关的人员进入爆破作业现场,并与指挥中心形成通讯联络网。
起爆点设在爆破抛掷方向的安全地带。
爆破时,同时发出声响信号和视觉标志,主要为警报器鸣声和摇警示旗,分四次信号:第一次信号:为撤离信号,在装药、堵塞完成后,爆区无关人员应立即撤离到危险区以外的安全地点,同时在危险区出入口设立岗哨。
信号为:警报器长鸣一声,警示旗左右摆动一次。
第二次信号:预备信号,爆破区所有人员撤离危险区,起爆网路完好,待起爆,此时发出预备信号。
信号为:警报器长鸣两声,警示旗左右摆动两次。
第三次信号:起爆信号,预备信号发出后,各岗哨点警卫通过无线电传呼机向总指挥部发出警戒完备信号。
信号为:警报器长鸣三声,警示旗左右摆动三次。
第四次信号:解除警戒信号,起爆15分钟后,爆破人员进入爆破区检查,确定无拒爆现象,发出解除信号,信号为:警报器长鸣一声,警示旗自由摆动。
3爆破飞散物的控制措施爆破飞石是指爆破时个别或少量脱离爆堆、飞得较远的石块或碎块。
隧道爆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三篇)

隧道爆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隧道爆破作业是一项危险性较高的工作,对安全管理工作提出了较高的要求。
为了确保隧道爆破作业的安全,以下是一些常见的隧道爆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一、安全管理责任1. 所有参与隧道爆破作业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管理规定,确保自己的安全以及他人的安全。
2. 所有参与隧道爆破作业的人员必须接受专业的培训,并持有相关证书。
3. 爆破作业负责人及其团队必须具备丰富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能够熟练操作爆破设备。
4. 爆破作业负责人必须制定详细的作业计划,并对作业过程进行全程监控和指导。
二、场地和设备管理1. 隧道爆破作业必须在专门的爆破场地进行,确保周围没有人员和财产受到威胁。
2. 爆破场地必须设置安全警戒区,对外进行警示和标识。
3. 所有爆破设备必须经过严格的检修和维护,确保其正常工作。
4. 爆破设备必须按照规定存放,防止被不当使用或损坏。
三、作业人员保护1. 所有作业人员必须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包括安全帽、防护服、防护鞋等。
2. 作业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操作程序进行作业,不得擅自改变或调整。
3. 作业人员必须保持集中注意力,不得在作业过程中聊天、玩耍或进行其他无关活动。
4. 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禁烟规定,不得在作业场地内吸烟。
四、危险物品管理1. 爆破作业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放炮前的危险物品检查,确保没有遗漏或安全隐患。
2. 危险物品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得随意移动或堆放。
3. 危险物品必须进行分类、密封和标识,确保其安全运输和存放。
4. 危险物品必须放在专门的仓库或容器中,保持干燥、通风和避光。
五、应急管理1. 爆破作业负责人必须制定紧急情况下的应急预案,并组织作业人员进行演练。
2. 爆破场地必须配有应急装备和器具,包括灭火器、应急照明和急救设备等。
3. 所有作业人员必须熟悉应急预案和应急装备,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突发情况。
4. 在紧急情况下,所有作业人员必须听从指挥,并采取适当的应对措施,确保人员安全。
隧道爆破施工安全技术规定

隧道爆破施工安全技术规、装药1、一般规定1)、装药前应对作业场地、爆破器材堆放场地进行清理,装药人员应对准备装药的全部炮孔、药室进行检查。
2)、从炸药运入现场开始,应划定装药警戒线,警戒线内禁止烟火,并不应携带火柴、打火机等火源和手持式或其他移动式通讯设备进入警戒区域。
3)、炸药运入警戒区后,应迅速分发到各装药孔口或装药硐口,不应在警戒区临时集中堆放大量炸药,不应将起爆器材、起爆药包和炸药混合堆放。
4)、搬运爆破器材应轻拿轻放,装药时不应冲撞起爆药包。
5)、在黄昏或夜间等能见度差的条件下,不宜进行露天及水下爆破的装药工作,如确需进行装药作业时,应有足够的照明设施保证作业安全。
6)、炎热天气不应将爆破器材在强烈日光下暴晒。
7)、爆破装药现场不应用明火照明8)、爆破装药用电灯照明时,在离爆破器材20m 以外可装220V 的照明器材,在作业现场或硐室内应使用电压不高于36V 的照明器材。
9)、从带有电雷管的起爆药包或起爆体进入装药警戒区开始,装药警戒区内应停电,应采用安全蓄电池灯、安全灯或绝缘手电筒照明。
10)、各种爆破作业都应做好装药原始记录。
记录应包括装药基本情况、出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措施。
2、人工装药1)、人工搬运爆破器材时应遵守《爆破安全规程》的规定,起爆体、起爆药包应由爆破员携带、运送。
2)、炮孔装药应使用木质或竹制炮棍。
3)、向药体插入雷管时,应首先用木制或铜制专用工具插破药卷一端中心,再将雷管从中心位置完全插入药卷内,不准使用雷管直接向药卷插入。
4)、不应往孔内投掷起爆药包和敏感度高的炸药,起爆药包装入后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后续药卷直接冲击起爆药包。
5)、装药发生卡塞时,若在雷管和起爆药包放入之前,可用非金属长杆处理。
装入雷管或起爆药包后,不应用任何工具冲击、挤压。
6)、在装药过程中,不应拔出或硬拉起爆药包中的导爆管、导爆索和电雷管脚线、爆破警戒和信号1、爆破警戒1)、装药警戒范围由爆破技术负责人确定,装药时应在警戒区边界设置明显标志并派出岗哨。
隧道爆破安全技术交底

安全技术交底说明:本表头由交底人填写,交底人与接受交底人各保存一份。
爆破施工安全警戒专项技术交底综合作业2队,大坪山隧道1#横洞,爆破工作面位于杨村乡上营村上营组村道旁,人员及车辆来往频繁,为确保爆破施工安全特下发此安全技术交底。
一、爆破施工的安全1.认真贯彻执行爆破安全规程及有关安全规定和制度。
2.爆破材料严格登记造册,建立炸药储存仓库,专人保管,使用时坚持出入库登记制度,每次爆破材料均按计划进货,要求一次性使用完毕,剩余的必须送回炸药库房分类贮存并登记;爆破材料在贮存、运输、使用时,应注意防潮、防火、防爆、防震、防雷,要轻拿轻放,专车运送,不得使其受到撞击、磨擦、抛掷或敲打,禁止接近烟火、火焰及易燃危险品等;炸药储存仓库选在偏僻、远离居民区、施工场所的位置,严防偷盗。
3.根据爆破方案及周围地势确定最小安全距离(300m)。
爆破前在安全区内无人畜,对安全区内的其他设施,如高压线、光缆线及电杆及其它设施加以防护,如在爆破面上或周围,用麻袋作为防护网,减少爆炸物产生的冲击力,在电线杆及其它设施上面设置挡墙,以防止爆炸产生的大石块碰撞等。
4.石方爆破的安全,采取如下措施:①爆破工作人员必须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认真仔细地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格遵守爆破安全规程。
作业中随时提高警惕,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采取措施处理。
②石方爆破作业以及爆破器材的管理、加工、运输、检验和消毁等工作均保证按国家现行的〈爆破安全规程〉执行。
③爆破人员必须持有经县(市)公安局考试合格后发给的〈爆破员作业证〉上岗。
④根据确定的爆破方案,进行炮位、炮孔深度设计和用药量设计,其设计图纸及爆破方案报送有关部门审批后实施。
⑤爆破器材严格管理,实施实销实报,剩余的爆破材料必须当日退库,严禁私自收藏、乱丢乱放。
⑥作业人员在保管、加工、运输爆炸器材过程中,严禁穿着化纤衣服,施工人员进入爆破场地必须戴安全帽。
⑦爆破器材按规定要求进行检验,对失效及不符合技术要求的不得使用。
地下爆破安全规定

地下爆破安全规定1 一般规定1.1地下爆破可能引起地面塌陷和山坡滚石时,应在通往塌陷区和滚石区的道路上设置警戒,树立醒目的标志,防止人员误入。
1.2工作面的空顶距离超过设计(或作业规程)规定的数值时,不应爆破。
1.3 电力起爆时,爆破主线、区域线、联接线,不应与金属管物接触,不应靠近电缆、电线、信号线、铁轨等。
1.4井下炸药库30m以内的区域不应进行爆破作业。
在离炸药库30m~100m区域内进行爆破时,任何人不应停留在炸药库内。
地下爆破时,应在警戒区设立警戒标志。
发布的“预警信号”、“起爆信号”、“解除警报信号”,应采用适合井下的声响信号,并明确规定和公布各信号表示的意义。
1.5井下工作面所用炸药、雷管应分别存放在加锁的专用爆破器材箱内,不应乱扔乱放。
爆破器材箱应放在顶板稳定、支架完整、无机械电器设备的地点。
每次起爆时都应将爆破器材箱放置于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
1.6爆破后,应进行充分通风,保持地下爆破业场所通风良好。
1.7井下硐室爆破,除应遵守上述的规定外,不应遵守5.2的有关规定。
1.8在有瓦斯或煤尘爆炸危险的地下爆破,除应遵守上述规定外,还应遵守7的有关1.9进行预裂爆破、光面爆破时,应遵守 5.1.5的有关规定。
在煤矿井下爆破时应遵守7的有关规定。
2 井巷掘进爆破2.1用爆破法贯通巷道,应有准确的测量图,每班都要在图上标明进度。
两工作面相距15m 时,测量人员应事先下达通知;此后,只准从一个工作面向前掘进,并应在双方通向工作面的安全地点派出警戒,待双方作业人员全部撤至安全地点后,方准起爆。
天井掘进到上部贯通处附近时,不应采取从上向下的座炮贯通法;如果最后一炮仍未贯通,在下面钻孔爆破不安全,需在上面座炮处理时,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2.2间距小于20m的两个平行巷道中的一个巷道工作面需进行爆破时,应通知相邻巷道工作面的作业人员撤到安全地点。
2.3独头巷道掘进工作面爆破时,应保持工作面与新鲜风流巷道之间畅通;爆破后作业人员进入工作面之前,应进行充分通风,并用水喷洒爆堆。
爆破警戒安全规定

爆破警戒安全规定
为确保公共安全,爆破警戒安全规定是由政府制定的一系列规定。
这些规定的目的是确保在进行爆破工作时,能够最大程度地减少潜在的风险和危害。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爆破警戒安全规定:
1. 定义警戒区域:确定爆破现场周围的区域,并在该区域内设立警戒标志或围栏,以防止任何未经授权的人员进入该区域。
2. 人员管制:限制只有具备特定的许可证和资格的人员可以进入爆破现场。
这些人员需要接受专业培训,并具备相关的知识和技能。
3. 通知周围居民:提前通知周围的居民,并告知爆破工作的时间、地点和可能产生的噪音和震动等影响。
4. 道路封闭和交通控制:爆破现场周围的道路可能会被封闭,以确保没有车辆或行人进入爆破区域。
警察或其他安全人员将负责控制交通和引导。
5. 实施爆破前的清查工作:在进行爆破工作之前,需要对所有可能的危险物品和物质进行彻底检查,并确保没有遗漏。
6. 远程起爆:为了保护人员的安全,通常会使用遥控爆破的方法,以减少人工直接接触危险区域的需求。
7. 监测爆破影响:爆破过程中会对周围环境进行监测,以确保不会对周围地区的建筑物、土壤或空气质量造成不良影响。
这些规定的具体细节会根据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而有所不同。
如果需要进行爆破工作,应该遵守并严格执行这些规定,确保公共安全和人员的健康。
隧道炸药爆破施工安全管理措施

隧道炸药爆破施工安全管理措施第一篇:隧道炸药爆破施工安全管理措施隧道爆破施工安全管理措施一、爆破作业安全操作过程1、爆破作业装药前应认真检查工作面有无险情及附近支护是否牢固,发现危石先排除险情或加固后方可作业。
2、必须用高压风将炮眼的泥浆、石粉吹洗干净。
3、刚打好的炮眼因热度高不准立即装药。
4、严禁在作业现场吸烟或使用火种。
5、装药棍必须使用木质,严禁使用铁棍。
6、遇有照明不足,发现流沙、泥流未经妥善处理或可能有大量溶洞水、高压水涌出时,严禁装药爆破。
7、必须严格按照爆破设计规定的装药量装药,并按要求堵塞炮眼。
8、严禁向炮眼内投掷装填起爆药包,应用炮棍将起爆药包轻轻推入炮眼。
9、洞内爆破作业必须有带班领导统一指挥,并由经过专业培训且持有《爆破操作合格证》的专职爆破员担任。
10、钻眼与装药不得平行作业。
11、实施爆破前,所有人员和机械应撤离现场,安全距离为双线上半断面爆破时不小于500米。
12、爆破后,必须经通风排烟15分钟后值班人员方可进入现场检查,经检查确认已排除险情后方可进洞施工。
二、盲炮处理1、炮眼和深孔中的起爆药经点或通电后,雷管和炸药全部未爆或只爆雷管而炸药未爆的现象,称职盲炮或瞎炮。
2、当发现盲炮时,必须由原爆破人员进行处理。
3、对孔底剩药现象,采取用水冲洗和取出残药卷的方法进行处理。
4、对只爆雷管而炸药未爆的现象,采取用木棍掏出炮泥,重新装起爆药包或聚能药包进行残爆;查出错连的炮孔网络,重新连线起爆在距盲炮不小于0.3-0.5米的地方钻平行装药起爆,用风水吹管吹洗炮孔。
三、爆破员现场工作职责1、检查作业面的安全情况,有不安全因素,要经处理后才能上班作业。
2、炮眼打好后,必须将炮眼内的泥浆、水、碎石等处理干净,以免装药时脱节。
3、检查炮眼质量,加工起爆药包和炮眼装药,发出第一次警戒信号,任何人不得进入警戒区。
(信号现场采用哨子)。
4、装药时要用木棒将炸药轻塞,不得用力过猛和使用金属棒捣实(禁止使用过期和失效的爆破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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隧道爆破安全警戒
1、安全警戒范围
根据隧道周边环境条件及采取的有关安全措施,依据《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规定,爆破安全警戒对于人员的安全距离:浅孔爆破按半径300m 范围施放;中深孔爆破按半径200m范围施放。
2、安全警戒措施
1)爆破作业必须严格执行《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有关规定。
2)火供器材进入施工现场,立即按半径30m半径范围警戒,无关人员撤离至警戒线以外。
3)爆破施工前,应在通向爆破区的各主要通道口、附近人员较集中的地点张贴爆破通告。
爆破通告内容包括:爆破地点、爆破时间、爆破次数、警戒范围、警戒标志、各种信号和意义以及发出信号的方式、时间、安全措施、安全注意事项等。
4)在爆破作业地段,设置明显的警戒范围标志,并安排警戒人员在临时交通道口和人形通道口、居民住地等设置防护屏障。
5)各施工组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爆破前的安全疏散及清场工作,确保爆破前5分钟所有人员、设备撤至安全地段避炮。
6)警戒人员必须在爆破前30分钟由内向外清场,爆破前15分钟到达各自的指定岗哨,直到发出解除爆破警戒信号后,方准离开警戒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