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研发机构备案材料清单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新型研发机构备案和绩效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新型研发机构备案和绩效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19.01.15•【字号】•【施行日期】2019.01.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成果与知识产权正文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新型研发机构备案和绩效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各省辖市、直管县(市)科技局、财政局,各国家高新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四个一批”(创新引领型企业、人才、平台和机构)的战略部署,完善创新体系建设,规范新型研发机构备案和绩效评价工作,省科技厅会同省财政厅研究制定了《河南省新型研发机构备案和绩效评价办法(试行)》。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9年1月15日河南省新型研发机构备案和绩效评价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进创新驱动发展若干实施意见》(豫发〔2015〕13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豫政〔2016〕5号)精神,引导和推动我省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发展,完善创新体系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新型研发机构是指聚焦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和传统产业改造升级的重点领域和技术需求,采用多元化投资、企业化管理和市场化运作,从事科研开发及与之相关的技术转移、衍生孵化、人才培养、技术服务等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
新型研发机构是我省区域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我省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实行备案制度,经备案的省新型研发机构享受相应的支持政策。
第四条省科技厅负责全省新型研发机构的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等相关业务指导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新型研发机构的备案、动态管理和绩效评价,制订并发布有关政策文件。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国家高新区科技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内新型研发机构的培育、备案申请和日常管理等工作。
关于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实施办法(试行)【模板】

关于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制定依据】为打造一流创新生态,优化本省科研力量布局,强化产业技术供给,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111”(晋办发〔2020〕5号)创新工程支撑引领高质量转型发展的意见》和科技部《关于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指导意见》(国科发政〔2019〕313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概念解释】本办法所称新型研发机构,是指聚焦科技创新需求,主要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和研发服务,投资主体多元化、管理制度现代化、运行机制市场化、用人机制灵活的独立法人机构,可依法注册为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事业单位和企业。
第三条【定位任务】新型研发机构发展要坚持“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聚焦2025年转型出雏形总要求,重点围绕实施“111”创新工程和“14+N”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打造,开展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科技成果转化、科技企业孵化培育、高端人才集聚等活动。
第五条【部门职责】省科技厅负责研究制定新型研发机构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组织开展新型研发机构的申报、备案、评价和指导管理等工作。
设区市科技局负责本地区新型研发机构的培育、指导和动态管理等工作。
第二章申报和备案第六条【备案条件】新型研发机构备案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申报单位应为在山西省内注册且运营1年以上的独立法人机构,主要办公和科研场所设在山西省内。
可由政府部门、产业园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及社会服务机构等主体自建或联合建设。
(二)具有稳定的研发人员和研发投入。
具有结构相对合理稳定、研发能力较强的人才团队,常驻研发人员占职工总人数不低于30%,且不少于10人。
年度研发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不低于20%。
拥有开展研发、试验、服务等所必需的科研设施、仪器设备。
(三)具有现代化的管理体制。
拥有完备的组织机构,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法人负责制;具有明确的科研、人事、薪酬和经费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具有灵活的人才激励机制、开放的引人和用人机制;具有市场化的决策机制和高效率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等。
北京市研发机构认定资料清单

研发机构认定所需资料清单
(1)《认定北京市级企业科技研究开发机构申请表》,首页加盖公章;
(2)机构简介(包括机构基本信息、研发领域及方向、科研成果及获得奖项、成果转化、科研团队、未来发展规划等内容。
认定机构提供公司成立至今发展情况);
(3)申请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专用章);(4)公司章程复印件;
(5)组织机构图;
(6)近三个会计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7)近三年研究开发经费专项审计报告复印件;
(8)上一年度技术性收入明细或专项审计报告及经第三方机构登记备案的大额合同复印件;
(9)近三年科技成果和奖项一览表及成果、奖项证书复印
(10)上一季度科研人员花名册、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及本科(含本科)以上研发人员学历证明复印件;注:应按要求列出姓名、职称、部门、研究方向或专业等主要信息,研发和管理人员分别排列。
(11)科研用房场地证明(房产证或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12)科研用房场地内的专用研发仪器设备清单及购买发票复印件。
注:清单应列出设备原值、产权属性,并注明仪器设备总原值。
《XX省新型研发机构备案申请表》(示例样表)

构建适应城市复杂动态交通环境的无人驾驶仿真平台,开发封闭园区环境下的低速智能无人驾驶车辆平台,特定场景下的无人驾驶技术的落地。
3、智慧交通及车路协同技术
专注于智慧交通系统的研发和落地,研究在人车路协同服务、交通大数据、交通管理控制、交通感知等课题的研发。
管理体制机制
说明:描述机构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并提供相关的制度文件作为附件,不超过500字。可提交有关
省科技厅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2.2、研究中心“新能源汽车检测仪”获得第八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山东赛区第一名,项目奖励50万元。另有研发合作项目新能源汽车变速箱、智能无人扫地车、无人驾驶汽车底盘及电动美团外卖车等。
3、商业规划
3.1、规划以整车为龙头,研发并带动电子检测、动力电池、电机、汽车电子、先进内燃机、高效变速器等产业链加快发展。做好市场营销、成果转化以及落地配套设施,将研发成果及时推广,形成完备的产业经济效益体系。
附件1
山东省新型研发机构备案申请表
单位名称
经营地址
邮政编码
是否在山东省拥有独立法人资格
(选填数字)1.是 2.否
法人性质
(选填数字) 1.事业单位 2.企业 3.社团组织 4.其它
法人登记证书编号
组织机构代码
产业领域
(选填字符)
A.新一代信息技术 C.高端装备 D.智慧海洋 E. 医养健康 F.绿色化工 G.现代高效农业 H.生态与环境 I.新能源 J.新材料 K.文化旅游 L.其他
XXXXX创新研究中心作为汽车小镇的技术职称机构,负责汽车小镇项目的整可研、规划和设计。
二、研发创新机制
创新机制本着“企业出题、全面论证、协同攻关、市场验证”的产业创新机制,面向新能源汽车核心零部件:动力电池、电驱动、高性能电机、线控底盘、高低速自动变速箱等重大技术问题,由研究中心联合行业专家及成员单位提出具体技术需求、实现目标、成品验证等,研发成果直接导入企业实现量产。
企业研发项目备案材料要求(科技局所需)

企业研发项目备案材料要求(科技局所需)企业研发项目到科技局备案,需要以下四个材料,以每个项目为单位,一式一份,并附“企业研究开发项目确认书”的电子文档,报常熟市科技局计划科。
1.企业总经理办公会或董事会关于自主研究开发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自行编写并盖章;2.企业研究开发项目确认书——见附件1,不能空缺。
从“申请企业”、“组织机构代码”到“经审核,该研究开发项目内容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畴或符合《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07度)》()规定的范畴。
”都需填写。
括号内要对照二个国家目录之一,填写至三级细目,二个国家目录可在常熟市科技局网站“企业研发项目备案”栏下载;3.企业技术研发项目设计书——见附件2,按提纲要求编写;4.江苏省企业研发项目情况表(自主开发类)——见附件3。
企业在提交项目备案后,不必等科技局确认盖章,财务部门就应设立“研发费”科目,并以研发项目为子科目单独核算支出情况。
科技局确认盖章后,将“企业研究开发项目确认书”以该表所载地址邮寄给“项目负责人”,故企业填表时要详实,以便及时收到。
企业收到后,要及时报告当地税务部门,接受相关指导,规范财务核算,争取在年度汇算清缴时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
常熟市科技局2013/5/7附件1:企业研究开发项目确认书编号:申请企业:(盖章)组织机构代码: 年月日附件2:企业技术研发项目设计书项目名称企业名称企业法人(签名)项目负责人电话项目起止时间年月至年月填报日期年月日江苏省科技厅2006年制项目设计书编写提纲一、立项依据1.国内外现状、水平和发展趋势;2.项目研发的目的、意义;3.本项目达到的技术水平及市场前景。
二、研发内容和目标1.项目主要内容、目标及关键技术;2.技术创新之处;3.主要技术指标或经济指标。
三、研发试验方法及技术路线(工艺路线)四、现有研发条件和工作基础1.承担单位开展本项目的优势(人才、设施条件);2.已有的工作基础,如预试及小试成果等。
2024年度新型研发机构备案提供证明材料

新型研发机构备案提供证明材料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在山东省内注册1年以上,主要办公和科研场所设在山东。
提供营业执照2、常驻研发人员(以全年实际工作超过90天计)不少于20人,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以上人员不低于研发人员总数30%。
提供职工总名单、研发人员名单、聘用合同或协议(能够证明单位常驻人员、工作时间超过90天)、博士学位证书、高级职称证书;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缴纳社保人员证明3、资方投入,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收入,政府购买服务收入以及承接科研项目获得的经费收入总额占年收入总额的60%以上。
列出资方投入、技术性收入、政府购买服务、承接科研项目获得经费明细表,并逐项提证明材料。
例如,资方投入凭证,技术开发转让服务咨询合同及发票,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及发票,承接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的立项文件及到账凭证等。
(因为从审计报告、财务报表中无法体现单位的营业收入是销售收入、资方投入还是技术性收入)4、财务状况良好,上年度研究开发经费支出占年收入总额比例不低于30%。
提供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应能体现出研发投入情况5、具备开展研究、开发和试验所需的科研设施、科研仪器以及固定场地,科研用房500平方米以上,仪器设备原值一般在500万元以上;研发服务类应拥有开展研发服务所必需的条件和设施。
场地证明、仪器设备明细表、提供部分大额仪器设备购置合同或发票。
(有的是政府平台公司购置仪器设备,提供给相关单位使用,要提供购置合同、使用协议等)6、具有现代化的管理体制。
有灵活的人才激励机制、开放的引人和用人机制、完善的人事薪酬制度、经费管理制度、市场化决策机制和高效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等。
提供理事会或董事会、学术委员会或咨询委员会等相关名单、章程、管理制度文件7、举办单位(出资人)能够为新型研发机构运行、研发创新提供保障。
举办单位(出资人)出具承诺证明8、近两年来,未出现违法违规行为或严重失信行为。
登录“信用中国”,下载信用信息报告根据各单位情况,建议分类建立文件夹,例如,研发人员、研发投入、场地及设备等等。
沈阳市科技局关于组织开展辽宁省新型创新主体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2019年度)

沈阳市科技局关于组织开展辽宁省新型创新主体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2019年度)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沈阳市科学技术局•【公布日期】2019.06.11•【字号】沈科发〔2019〕30号•【施行日期】2019.06.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研机构与科技人员正文市科技局关于组织开展辽宁省新型创新主体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2019年度)沈科发〔2019〕30号各区、县(市)科技管理部门,沈阳高新区火炬办,沈阳自创区各片区,各有关单位:按照《辽宁省新型创新主体建设工作指引》(辽科创办发〔2019〕3号)和《关于组织开展辽宁省新型创新主体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辽科办发〔2019〕58号)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开展我市2019年辽宁省新型研发机构、大企业平台化和离岸创新中心(域外创新中心)三类新型创新主体备案有关工作。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市科技局负责总体组织实施。
各区、县(市)科技管理部门负责组织辖区内单位按流程进行备案,并对申报材料(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形式审查后将符合申报要求的单位推荐至市科技局。
沈阳高新区、沈阳自创区各片区直接对接省科技厅开展此项工作,同时将推荐至省科技厅的单位名单报市科技局备案。
辽宁省新型研发机构、大企业平台化和离岸创新中心(域外创新中心)备案时间截止到2019年7月18日。
二、相关标准(一)新型研发机构1.功能定位新型研发机构是集聚高端研发资源、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培育孵化科技型企业的重要载体,它是由企业或高校院所牵头,采用多元化投资、企业化管理和市场化运作,主要从事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及相关的技术转移、衍生孵化、技术服务等活动的独立法人机构。
2.建设条件(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新型研发机构应为在沈阳市内注册运营的独立法人机构, 主要办公和科研场所设在沈阳市内,具有一定的资产规模和相对稳定的资金来源。
可由政府部门、产业园区、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及社会组织等主体自建或联合建设,鼓励人才团队控股。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新型研发机构备案标准》的通知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新型研发机构备案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公布日期】2021.01.20•【字号】鲁科办发[2021]3号•【施行日期】2021.01.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研机构与科技人员正文关于印发《山东省新型研发机构备案标准》的通知各市科技局,各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各有关单位:现将《山东省新型研发机构备案标准》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办公室2021年1月20日山东省新型研发机构备案标准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山东省新型研发机构备案工作,提高建设水平和创新能力,提升创新体系整体效能,支撑引领产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备案标准。
未按本标准备案的新型研发机构,由各市科技局参照本标准执行。
一、标准依据《关于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指导意见》(国科发政〔2019〕313号)《山东省新型研发机构管理暂行办法》(鲁科字〔2019〕7号)等政策文件。
二、功能定位新型研发机构主要是指投资主体多元化、组建方式多样化、管理制度现代化、运行机制市场化,用人机制灵活,具有可持续发展的能力,产学研协同创新的独立法人机构。
新型研发机构以开展产业技术研发为核心功能,兼具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技术研发、成果转移转化、科技企业孵化培育、产业投融资及高端人才集聚培养等功能。
三、建设模式(一)政府主导模式。
由政府注资独立建设,注册成立事业单位或企业,实行无主管部门、无行政级别、企业化管理、市场化运营的管理机制。
1.“山东产业技术研究院”类型,致力于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和产业共性技术、成果转化及产业化,由政府搭建平台,采取“产研院+投资发展公司+专业研究所等创新主体”组建模式,通过新建、加盟、兼并收购等多种方式,吸引聚集高层次研究机构和人才团队。
2.“山东高等技术研究院”类型,致力于基础研究和原始创新,由政府搭建平台,采取学术型与应用人才并重的培养体制,吸引高校和顶尖科学家及团队入驻研发,资源开放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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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河南省新型研发机构备案登记其他申请材料清单
(*表示必交项) 序号 1件名称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法人证书复印件或民政部门核发的登记证复印件 *申请单位的行政、财务、人事等方面的激励制度
备注
*申请单位的管理章程
*近三年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 单价万元以上科研仪器设备清单(含名称、型号、原价 、数量) *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以上人员清单(含姓名、年龄、职 称、学历、专业等) 申请单位近三年有效发明专利清单(含专利名称、时间 、专利号等) *最近一个年度的工作报告 已完成的科研和技术攻关项目的有关成果证明材料(提 供主要成果的应用证明) *近三年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清单及收入证明材料(提供主 要成果的应用收入情况) 合作单位间或单位与各级政府签订的共建协议书 各级政府给予支持的证明材料 其他补充材料 10项以内 30项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