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律师业的发展瓶颈和发展空间分析
浅论律师行业发展的问题及对策

浅论律师行业发展的问题及对策律师行业是现代社会中非常重要的职业之一,承担着法律咨询、诉讼代理、法律顾问等职责。
然而,随着社会的变革和发展,律师行业也面临许多问题和挑战。
本文就律师行业发展的问题及对策进行浅论。
一、律师行业发展的问题1.1 市场竞争加剧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律师行业的竞争日益激烈。
不仅有大型律所的竞争,还有其他法律服务机构和自由执业律师的竞争。
这使得律师事务所面临着市场份额的争夺和经营压力的增大。
1.2 法律服务水平不均衡律师行业的发展水平存在差异,一些地区和机构的律师服务能力较强,而一些地区和机构的律师服务能力相对较弱。
这导致一些地方和领域的法律服务不够完善,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有效保障。
1.3 专业化水平不高律师行业的专业化水平相对较低,很多律师事务所仍然以一人多岗的模式运营,缺乏专业化人才。
在复杂的法律环境下,律师面临着专业知识不够充分、专业技能不够精湛等问题。
1.4 法律行业的信誉问题一些不良律师的存在导致了律师行业的信誉问题。
他们存在舞弊、泄露客户隐私、违反律师道德规范等不良行为,严重损害了整个律师行业的形象和信誉。
二、应对策略与对策2.1 加强市场竞争力律师事务所应加强自身实力,提高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以增强市场竞争力。
通过提供全面、高效、专业的法律服务,树立良好的口碑和品牌形象,吸引更多客户选择并信任自己。
2.2 推动法律服务均衡发展政府应推动律师资源的合理配置,通过鼓励和引导优秀律师到薄弱地区和领域执业,提高法律服务的均衡性。
同时,加强与律师协会的合作,加强对律师行业的监管,提高行业的规范化程度。
2.3 提升律师行业专业化水平律师事务所应注重人才培养,加强专业化人才队伍的建设。
通过招聘和培训,不断提高律师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
同时,鼓励律师参与学术研究和法律交流,提升专业水平和学术声誉。
2.4 系统建设,提升行业信誉加强律师行业自律,建立健全的律师职业道德体系和执业规范,推动行业信誉的提升。
2023年律师行业分析报告

2023年律师行业分析报告概述本报告旨在对2023年律师行业进行全面分析,以提供相关行业从业者和相关机构决策的参考依据。
本报告将从行业背景、发展趋势、挑战和机遇等方面进行详细分析,为读者呈现一个全面而准确的2023年律师行业现状。
1. 行业背景1.1 律师行业概况律师行业作为法律服务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社会经济发展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该行业以提供法律咨询、诉讼代理和法律代理等服务为主要职能,为社会稳定和经济法治化做出了积极贡献。
1.2 历年行业发展状况回顾回顾过去几年的律师行业发展状况,我们可以看到行业经历了快速增长的阶段。
其中,随着经济全球化和法律知识普及,律师需求不断增加,行业规模逐年扩大,行业竞争也呈现出愈加激烈的态势。
2. 发展趋势2.1 技术驱动的变革随着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律师行业也不可避免地受到影响。
人工智能、大数据分析等技术的应用已经逐步渗透到律师行业的各个环节,如案件分析、合同起草和法律研究等。
未来,技术驱动将持续推动律师行业的变革和创新。
2.2 跨境业务发展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进一步推进,跨境业务逐渐成为各行各业的发展趋势。
对于律师行业而言,跨境业务的增加将带来更多的机遇和挑战。
律所需不断提高国际化水平,加强不同法律体系的研究和掌握,以满足跨境业务需求。
2.3 专业垂直化与多元化发展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法律服务领域的专业化和多元化越来越受重视。
律师行业也在这一趋势下加快发展步伐,出现了各类专业律师事务所以及各类专业法律服务公司。
在未来,专业垂直化和多元化将成为行业发展的重要方向。
3. 挑战与机遇3.1 挑战3.1.1 技术对传统律师业务的冲击信息技术的发展不可避免地对传统律师业务带来冲击。
自动化工具的应用和专业在线法律服务平台的涌现,使得部分传统律师业务可能面临替代。
律师行业需要及时调整自身发展策略,提升自身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
3.1.2 法律服务质量与道德风险随着律师行业规模的扩大,部分相关从业者的道德风险问题受到了关注。
律师发展现状及未来趋势分析

律师行业国际化发展
律师行业国际化发展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深入,律师行业将逐渐实现国际化发展。未来,律师将更 加注重拓展海外市场,为跨国企业和个人提供法律服务。同时,律师行业还将加 强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法律交流与合作,以促进国际法律事务的开展。
海外律师事务所的设立
为了更好地服务跨国企业和个人,未来将有更多的中国律师事务所在海外设立分 支机构或代表处,以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
培养质量参差不齐
由于不同法学院校教学质 量和资源存在差异,导致 律师人才培养质量参差不 齐。
培养模式单一
目前,律师人才培养模式 较为单一,缺乏个性化的 培养方式,难以满足学生 多元化的需求。
律师职业发展路径及瓶颈
职业晋升路径
律师职业晋升路径通常包括助理 律师、主办律师、资深律师等职 位,以及成为合伙人或独立执业 律师等。
民事诉讼是律师业的主要业务领 域之一,包括婚姻家庭、劳动争 议、合同纠纷等。
商事法律服务是律师业的重要业 务领域之一,包括公司法律顾问 、商业诉讼等。
律师行业发展趋势及挑战
发展趋势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法治建设的完善,律师业将迎来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 律师业务领域将更加多元化,专业化、品牌化、国际化将是未来律师业的发展 趋势。
04
律师行业政策与法规分析
Chapter
律师行业政策变化及影响
律师执业准入政策
规定律师执业的学历、专业、考试等要求,确保从业人员的专业 素养。
律师事务所组织形式政策
推动律师事务所组织形式的多样化,促进律师事务所的专业化、规 模化发展。
律师服务收费政策
规范律师服务收费标准,保障客户合法权益,促进律师业健康发展 。
THANKS
法律行业的发展瓶颈与突破思路

法律行业的发展瓶颈与突破思路一、法律行业的发展瓶颈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科技的迅猛进步,法律行业也面临着许多挑战和瓶颈。
这些问题不仅包括传统的司法资源紧缺、案件积压等问题,还涉及到信息化程度不高、法官素质不均衡等诸多方面。
这些困境直接制约了法律行业的发展,并对司法公正与效率带来了一定的影响。
首先,法律服务资源严重不足成为了当前法律行业发展的一个重要瓶颈。
尽管我国设立了许多法院和相应的审判机构,但随着案件数量和复杂性的提高,司法资源就显得捉襟见肘。
在一些省级城市或地方法院中,办案庭位满员、卷宗堆积如山已成常态。
这造成了审判周期延长以及大量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无力维权等问题。
其次,信息化水平相对滞后是限制我国法律行业发展的另一个重要因素。
尽管目前一些地方推行电子诉讼和线上立案等改革试点,但整体而言,我国法律行业的信息化程度远远落后于其他一些发达国家。
缺乏统一的电子档案、电子证据、在线审理等系统导致办案效率低、成本高。
此外,法官队伍建设与培训同样是制约法律行业发展的一个瓶颈。
从整体角度来看,我国法官队伍在素质结构和人员数量上都存在不均衡现象。
一些基层法院存在着人员不足、综合能力不强等问题,而一些高级法院则由于工作量较大导致执法质量下降。
此外,尽管有司法考试和进修培训等制度,并制定了相关规范,但仍然需要加强对法律职业人员的培训与提升。
二、突破思路针对以上的发展瓶颈,需要采取一系列综合性措施来推动我国法律行业的创新与改革。
以下将摘录几个具体可行且实际操作的突破思路:1. 加强司法资源配置:通过合理调配司法资源,优化庭位利用率和办案数量,建立和完善跨地区协作机制,以更好地解决案件积压问题。
此外,可以通过引入香港等特别行政区的办案模式,加强对庭审过程的管理和优化,以提高审判效率。
2. 推进信息化建设:加大对法律行业信息化建设的投入力度,以实现线上立案、电子档案管理、在线审理等功能。
同时,还应完善涉案信息共享平台,促进法院之间以及与司法警察、检察院等相关机构之间的信息互通共享。
中国律师业的发展瓶颈和发展空间分析

中国律师业的发展瓶颈和发展空间分析一、发展瓶颈1.司法体制限制:中国的司法制度在一些方面仍存在不足,如审判独立性和司法公正性等问题。
这导致了律师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的困难和不确定性,限制了律师业的健康发展。
2.专业素质不高:中国律师的整体素质和专业能力较低。
这主要是由于教育体系的问题,缺乏高质量的法律专业培养机构和专业师资队伍。
律师的专业能力提升亟待加强。
3.行业监管不严:目前,律师行业的监管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如行业准入门槛不高、惩戒制度不健全等。
这导致了一些律师从业行为的不规范和违法行为的发生,影响了律师业的形象和声誉。
4.社会认知度不高:相较于西方国家,中国社会对律师的认知度较低。
律师往往被视为职业技能型从业者,缺乏社会地位和影响力。
这限制了律师发挥在法治建设和司法中的积极作用。
二、发展空间1.法治建设的推进:随着中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对律师的需求将会逐渐增加。
律师作为法治建设的参与者和维护者,将有更多的机会参与到各种法律事务中,创造更多的就业和发展机会。
2.司法的推进:随着司法的深入推进,律师的作用将被进一步重视和发挥。
司法将进一步提升律师的地位和作用,为律师提供更多的发展机会。
3.产业结构的调整:中国经济结构正在转型升级,涉及到的法律事务也在不断增加。
与此同时,知识产权保护、环境保护和劳动法等领域也需要大量的法律服务。
这为律师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
综上所述,中国律师业在发展过程中面临一些瓶颈,但也有广阔的发展空间。
要克服发展瓶颈,需要通过加强司法体制建设、提高律师专业素质、加强行业监管和提升社会认知度等方面的努力来改善。
同时,要利用法治建设、司法、产业结构调整和全球化的机遇,创造更多的发展机会,推动律师业的健康发展。
浅析中国律师行业发展现状及走向

浅析中国律师行业发展现状及走向一、概况1.律师人数变化趋势我国律师行业发展蓬勃,截至目前,全国执业律师人数已超过29.7万人,律师事务所达2.4万多家,与4年前相比增幅分别达到38%和20%。
第八届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王俊峰在工作报告中指出,近年来,我国律师工作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影响力显著提升。
目前,全国共有1445名律师担任各级人大代表,4033名律师担任各级政协委员,其中有27名律师担任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1]。
追溯到20XX年8月26日,全国律协首次向全国发布了《中国律师行业社会责任报告》[2]。
据报告介绍,截至20XX年底,中国律师数量为232384名。
律师平均年增长速度为9.1%。
女律师数量为61717名,占律师总数的26.6%。
20XX年,全国有1343名律师当选县、市、省和全国四级人大代表,占律师总人数的5.8‰;有3790名律师担任各级政协委员,占律师总人数的1.6%。
省级及省级以上人大代表中,有125名律师代表;省级及省级以上政协委员中,有189名律师委员。
本届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中律师总人数为27名,从目前的国内律师人数的变化趋势来看,律师队伍不断的壮大,这说明,律师行业在目前的大环境下,一直被看好。
2.收入概况20XX年至20XX年,近4年来,全国律师共办理诉讼案件1000多万件办理非诉讼案件300多万件,为50余万家政府和企业事业单位担任法律顾问,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54万多件,提供公益法律服务近1000万件次,全行业业务收入20XX多亿元[1]。
3.律师行业对社会的贡献根据《中国律师行业社会责任报告》20XX-20XX期间的统计数据显示:①中国律师开展的普法培训达到35000余次,受益人群达到267万余人次。
①全国各地律师协会为公司管理者、企业员工、学校教职员工、政府执法人员开展专业培训35000余次,培训人次超过63万。
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捐助金额达到1928万余元,律师协会捐助超过2475万元。
律师行业发展现状问题及对策建议

律师行业发展现状问题及对策建议在当今社会,法治建设不断推进,律师行业作为法治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发挥着越来越关键的作用。
然而,在其发展过程中,也面临着一系列的问题和挑战。
一、律师行业发展现状1、规模持续扩大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法治意识的提高,律师队伍不断壮大。
越来越多的人选择投身律师行业,律师事务所的数量也逐年增加。
2、业务领域多元化律师的业务不再局限于传统的诉讼领域,如民事、刑事诉讼等,而是逐渐拓展到非诉讼领域,如企业并购、知识产权保护、金融证券等,为社会经济的各个方面提供法律服务。
3、专业化程度提高随着社会分工的细化和法律体系的日益复杂,律师行业的专业化趋势愈发明显。
出现了许多专注于特定领域的专业律师,如劳动法律师、环保律师等。
4、信息化应用加强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使得律师的工作方式发生了变革,在线法律服务平台、电子文档管理系统等信息化工具得到广泛应用,提高了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二、律师行业存在的问题1、地区发展不平衡在经济发达地区,律师资源相对丰富,业务水平较高;而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律师数量不足,业务能力相对较弱,导致法律服务的可及性和质量存在差异。
2、行业竞争激烈随着律师数量的增加,行业竞争日益激烈。
部分律师为了争夺业务,可能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如低价竞争、虚假宣传等,扰乱了市场秩序。
3、专业化水平参差不齐虽然专业化趋势明显,但仍有部分律师缺乏专业的知识和技能,难以满足客户日益复杂和专业化的需求。
4、律师职业伦理问题个别律师在执业过程中违反职业伦理,如泄露客户隐私、违规代理等,损害了律师行业的整体形象。
5、青年律师成长困难青年律师在起步阶段往往面临案源少、收入低、经验不足等问题,生存和发展压力较大。
三、对策建议1、加强政策引导,促进区域均衡发展政府应出台相关政策,鼓励律师向欠发达地区流动,通过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等方式,支持当地律师事务所的发展,提高法律服务的覆盖面和质量。
2、规范行业竞争秩序加强行业自律,制定明确的竞争规则,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律师行业的竞争格局与发展前景

律师行业的竞争格局与发展前景在法律市场竞争激烈的今天,律师行业已成为一个有竞争力和吸引力的领域。
中国的律师行业也在不断发展壮大,然而,随着市场结构的不断优化和法律技术的不断升级,律师行业的竞争格局也在不断变化,未来发展前景也面临一系列挑战。
一、竞争格局1. 市场集中度不断提高律师事务所数量较多,分布范围也较为广泛,但随着律师事务所规模不断扩大,市场集中度也在提高。
据数据显示,目前中国大型律师事务所已占据市场份额的近三分之二。
这说明,市场集中度不断提高,大的律师事务所将更具竞争优势。
2. 激烈的价格竞争律师服务的价格一直是消费者关注的焦点。
为了提高市场占有率,一些律师事务所不惜降低服务价格,使市场竞争更加激烈。
按照资费定价,随着服务范围和服务质量的提高,大型律师事务所往往收费更高。
但随着市场集中度的提高,小型律师事务所或个体律师也将逐渐失去市场竞争力。
3. 高端律师资源的争夺随着社会经济不断发展和法律服务需求的多元化,律师行业也不断向精英化、高端化方向发展。
各大律师事务所竞相挖掘高端律师资源,以增强行业竞争力。
在这个过程中,大型律师事务所的行业话语权将越来越重要。
二、发展前景1. 技术与法律的融合随着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的不断升级和应用,法律服务也在逐渐向数字化、信息化方向发展。
律师们需要更多地关注技术和法律的融合,以便更好地为客户提供全面的法律服务。
2. 多元化发展在法律服务市场不断扩大的背景下,为了提高竞争力,律师事务所需要不断加强服务多元化。
例如,律师事务所可以提供知识产权、金融、税务等专业领域的法律服务,以满足不同客户的需求。
3. 国际化合作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推进,跨国企业的数量不断增加。
针对国际化法律服务的需求,律师事务所需要加强国际化合作,与国际顶尖律师事务所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
4. 法律人才培养法治建设需要越来越多的法律人才,为了适应市场需求和社会发展,律师行业也需要不断加强人才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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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律师业的发展瓶颈和发展空间历史缺陷:中国律师业的先天病灶中国历史上没有律师制度。
封建专制主义、职权主义的司法,漠视被告人的基本权利和民权的保护,只强调皇权和统治秩序的需要,不给管理对象话语权,因此产生不了现代律师制度。
歧视、敌视律师,是中国历史文化的遗产之一。
中国国民伦理观依附于官方的引导,将律师视为社会麻烦制造者、是“讼棍”、“挑词架讼”者和“唯利是图”者,这都有历史的渊源。
春秋战国时期的《左传纪事本末》、《吕氏春秋》有一则关于民间讼师邓析因为帮助百姓诉讼,教会百姓如何打官司,而被官方诛杀的记载:“与民之有狱者约,大狱一衣,小狱襦袴。
民之献衣学讼者,不可胜数,以是为非,以非为是,是非无度,可与不可日变,所欲胜而胜,所欲罪而罪”,“郑国大乱,民口喧哗”,“为驷颛所杀。
”因此,封建法庭上的文人师爷,不是律师,多是为官方服务的吏,协助侦查和审理案件,不准为被告人提供帮助。
千年传承,“民风好讼”是刁民的代名词;“无讼”是良治的最高境界。
至于如何达到无讼,历来史书都不去深究,多简单地理解为是社会没有矛盾,天下大治之故。
间以“讼师”面目出现的,大都是负面的。
这是职权主义司法的必然结果。
办案方法靠纠问、挞掠,强迫认罪,不得辩护。
包公戏和其他古代记录,大量遗存了这种办案实况。
被告自我辩护权和律师辩护权是被忽略和否定的。
中国现代意义的律师制度,始于清末对西方法律制度的借鉴引进。
1840年国门打开。
1901年(光绪27年)张之洞洋务派《江楚会奏变法三摺》,提出司法改革9条意见,强调审案要“重众证”。
1906年,沈家本《大清刑事民事诉讼法》起草完成而未施行,明确规定了律师的地位和作用。
是中国最早对律师制度的介绍。
规定律师可以写状呈堂;上堂辩护;堂询原告和证人;代被告辩护,引申案例辩论。
1910年沈家本《大清刑事民事诉讼法》,规定可以设2名辩护人;初步规定了律师会见权;通信权;阅卷权;验视证据权。
但清室飘摇,未及颁行,被传统法统卫道者否决,没有施行。
因此,中国现代意义上的律师制度,是泊来品,天然的同“西化”相近似,受中华传统文化浸润的共产党高官往往自觉不自觉地抵制这种制度。
有的政法书记、高级法院院长在座谈会上公开说,律师就是麻烦制造者,社会不安定因素。
党的机关报也发表这种非常落后观念的文章,把律师列为主要的社会不安定因素。
不利影响,因此,中国律师业目前的所有困境,都有历史的影子。
这个困境会长期存在,不单官方,民间认识亦如此。
中国律师业走不出国门的政治因素影响,也是源于此。
律师业还没有壮大,我们就已经不放心,将之同社会组织、NGO组织混为一谈,作为防范对象了。
中国律师需要正名,让官方和民间都能够以现代法治理念,来理解、接受、欢迎律师业的发展与壮大。
人的思想启蒙、文化启蒙,是从根本上改变中国律师生存环境的重要工作。
性质定位:国家文明进步的重要法治力量政治发展史表明,律师制度是人类司法文明的必然途径,是社会良性管理、达致和谐的不可替代的重要社会力量,中国律师业的前景是光明的。
中国目前已经有23万多执业律师。
每年在增长2--3万左右。
邓小平在改革开放初期讲到中国的法制建设时,大略说过中国应该需要30万律师。
经过30年,这个目标马上能够实现了。
美国目前是270人一名律师,以色列800万人口4万律师,200人一位律师。
中国如果按每千人一个律师计,需要140万律师。
如果每年增加2万,要60年。
每年增加3万,要40年。
这个速度显然是不能适应中国政治、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进程的。
因此,未来十年必须是中国律师大发展的时期,才能够适应依法治国的需要。
中国律师应当如何定位?有的认为是国家政法队伍一部分,是国家法律工作者;有的认为是自谋职业者,相当于个体户;有的认为它兼有实施国家法律和个人就业谋生的行业;有的将律师业作为国家法律援助的免费机构;有的又将律师自作创收的产业。
有的将律师作为国家控制的工具,有的将律师定位为民权的保护者和公权的监督者。
1996年颁布的《律师法》明确规定,律师是“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不再定位为“国家法律工作者”。
1997年,中共十五大在其报告中将律师定位为“社会中介组织”,于是就有了2000年中介机构的脱钩改制,所有自收自支的国资律师事务所,几个月之后全部推向了社会和市场。
2008年6月1日,新《律师法》施行。
对律师的定位为:“第二条本法所称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
律师应当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其实,律师确实兼有协助国家法治化管理,和守护民权和基本人权的政治性的特征,同时又具有自谋职业,一种现代高端服务业的企业化的特征。
处理好政治性、道义性、经济性、社会性的统一,是一个为久的课题,需要建立一种全新的律师伦理。
对于政治家来说,必须明确一条:律师是国家文明进步、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其基本特性是保护民权和基本人权的,不用官方的法律工具。
经济定位:现代企业制度,律师业也是重要生产力律师的政治属性和经济属性、社会属性不清,一直制约着中国律师业的发展。
经济属性上的定位不清,矛盾已经越来越突出。
第一,律师改制于司法局的法律顾问处,使人以行政机关设置来定位它;第二,律师以个人执业为特征,使人以个体工商户来定位它;第三,律师业壮大,出现了上千人的大所,税收可观,成了很多地方不化土地、不化投资的“总部经济”的招商对象,使人又以现代大企业来定位他;第四,律师有社会道义功能和法治建设功能,使人以社会慈善机构定位他。
因此,律师业在中国一直处于一种属性混乱状态。
由此,出现了一些匪异所思的现象。
第一,中国的律师所都是不进行企业工商登记的,而是由司法行政系统审批的。
第二,一年收入数亿,纳税几千万的律师所,但都是无限责任的,等同于个体工商户;第三,人类长期总结出来的最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是不适用于律师业的。
一直是按最原始的生产组织作坊制的个体户方式进行管理。
说他是社会组织,但是比一般公司企业的税负都要高;说他是企业组织,但是又没有现代企业制度的先进模式的运用。
比如:第一,律师所的名称,是不同于现代企业的。
必须冠以省名,不能搞成企业集团;第二,总部是不准搬迁的。
注册一个地方如果要搬,必须注销后重新注册,而且两年内不能用原名,等于是搬迁就死;第三,只准办分公司,不准办子公司。
不管你办得多大,都必须是一个无限连带责任的合伙制经济。
第四,经营自主权是经常被侵犯的。
一是法律援助的无条件摊派,二是一些法院已经在审理的案件,被明确禁止律师受理。
这些制度严重影响了律师业的规模化发展。
只有总部在北京的所能够发展成分所众多的大所,而外省份的所无法进入北京市场,导致北京律师严重过度集中。
政治性的因素,还导致中国律师被捆住手脚,不能自由地同国际律师业协作,无法走向国际舞台。
应该解放思想,将律师业定位于现代服务业,引进现代企业制度,来科学管理和引导中国律师业的发展。
律师是社会生产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按现代企业制度管理。
其生产力功能,一是体现在社会管理上,管理也是生产力,将法律规则适用于社会;二是体现在民商诉讼中化解企业矛盾,使大量合同纠纷得到疏导重新运转,资金重新流转;三是企业上市企业破产,让企业得到优化,工人保障就业;四是刑事辩护使国家刑事法律规范得以公正准确实施,保障人权和良性社会秩序,保障社会生产和生活。
因此,律师业要引进现代企业制度进行管理。
第一,应当将律师业纳入工商登记,施行登记制,改变审批制。
第二,取消律师个人年检,只进行单位年检,将律师考核审批权和责任都放给单位;第三,允许成立有限责任的公司制律师机构,支持律师业规模化发展;第四,允许律师引进国际通行做法,以字号冠名,取消地域限制,总部可以自由迁移,可以设立非独立核算的分所和独立核算的成员所。
第五,允许发展律师集团,设定一定的律师数量条件和业绩条件。
管理定位:管理就是服务,行政松绑行业管理为主中国律师业的发展,同行政引导和管理方式的转变有直接的关系。
中国在改革开放过程中,特别是加入WTO协议组织以后,已经有320多家国外、境外的律师所进入大陆法律服务市场。
虽然没有开放出庭,但是在中国的国际性的非诉业务的最主要的市场,已经丧失。
按照WTO服务市场对等开放的原则,中国也应该有320家律师机构出去。
中国已经从资本引进、技术改进、企业改进,发展到产品输出、技术输出、资本输出的时期,企业和资本出去了,但是中国的律师业并没有跟出去服务。
目前在国外、境外设立真正的自己的律师机构的中国律师所,10家不到。
国内的市场被占据,而国外的市场基本上没有开拓。
中国律师走不出国门,是官方意识造成的。
其根本原因,是中国的司法行政机构对律师业,还没有从管理为主,转变为服务为主。
从政治意识形态和“维稳思维”出发,对律师业不放心,不敢放手让中国律师走向国际舞台,和国际同行深入交往。
管理思想和管理方式都跟不上形势。
主要的原因,是官方害怕中国律师同国外交往,把中国律师管得死死的,律师出国参加一些法律大会都要由公安、国保审批,怕政治不稳定。
中国官方对律师的侏儒化,造成了严重的后果。
生生地把国际法律服务市场拱手让给了别人。
国际所的中国办事处,把最好的中国涉外律师人才都挖走,同中国进行法律服务市场分割,进行知识产权和国际贸易的竞争。
我们的司法部一点也不焦急,不关心这个重大的国家权益流失问题。
只知道把中国的律师管死在国内,通报律师,处罚律师,而不是扶持,研究帮助做大做强的措施,研究如何培植中国律师大踏步走向国际舞台。
在律所名称、分所机构、税收制度、受案制度、法律援助上,基本上三十年没有变化,无法适应已经十数倍壮大的中国律师业现状的要求。
多年来,只有负面的管理和通报、警告,没有实质地支持中国律师业开拓创新发展壮大的政策。
司法行政应当对律师业松绑,多出扶持政策,淡化行政管理,转向由律师协会行业管理。
其中的症结,是政治上要信任和依靠律师。
税收政策:简化律师税制支持做大做强律师业一方面没有被作为现代企业制度发展,但在税收上,营业税和所得税相加已经远高于同样规模的企业。
原因就是智力服务型号的律师业,没有多少企业成本,按个人所得税纳税导致律师业整体税负过高。
税制导致成了严重制约中国律师业发展的一个因素。
原来的律师税收,单位按营业税和所得税交,律师个人再按个人所得交,平均税负在营业收入的15%左右。
由于律师所的个人合伙性质,实际的是对个人进行了重复征税。
为了简化税制,好多地方按历年征税标准进行核定征收,一般按营业毛收入的15%征收。
这简化了征税办法,也避免了律师的纳税风险,虽然偏高,但是都受到了律师界的欢迎。
但去年税务总局规定对律师业也按增值税征税。
这是非常荒唐的。
中介服务业不是制造业,付出服务,收到劳动报酬,这根本不是一种生产增值,对律师业收增值税是违背基本的税制原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