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2020~2021年度科技创新普及专题定向委托类项目申报指南(专题九至专题十四)
广州市科普专项申报指南

2021年广州市科普专项申报指南科普专项旨在重点支持企业、高校、科研院所、传媒和社会组织等利用自身资源优势,采取各类形式参与科普传播,增强我市科普能力和科普场馆建设,培育一批科普特色品牌,增进公众科学素养的提高,营造尊重科学、崇尚创新的良好社会气氛。
一、申报类别、支持方式及申报要求(一)科普基地建设与开放。
1.新认定科普基地专项补助。
对2021年新认定的广州市科学技术普及基地按每家给予10万元的经费补助。
打算认定15家,采纳事后补助方式给予支持。
申报要求:提供认定的市科学技术普及基地文件复印件;2.科普基地开放补助。
对全年开放(不必预约的)市科普基地和非全年开放(预约开放)的市科普基地,2021年接待公世人数别离达到10000人次和2000人次的,依照其2021年开放接待、科普活动开展、科普作品创作及2021年科普工作打算等由专家进行评审打分,按分数高低别离给予50万元(前10名)、35万元(第11-25名)和20万元(第26-50名)的经费补助。
均采纳事后补助方式给予支持。
申报要求:申报单位为2021年以前认定并通过考核的市科普基地;项目申报书要紧填写2021年科普工作成效和2021年科普工作打算。
2021年科普工作打算要紧表现市科普基地走进学校、社区、农村“三进”活动,与中小学校、社区、农村成立对接关系,通过科普展现、科普讲座、科普咨询等形式,将市科普基地特色展品和科普设施送到基层,要求每家市科普基地举行的活动很多于10次,每次参与人数很多于150人。
申报单位应与相关学校、社区、街道、居委会等做好“三进活动”对接工作,并提供与学校、社区、农村等活动对接单位科普合作的协议复印件作为项目申报附件;提供认定或通过考核的市科普基地文件复印件;提供上一年度(2021年度)开放接待量、编写科普宣传资料、开展科普活动等表现市科普基地工作成效的自评报告,并附参观记录本、介绍信、门票减免优惠记录、预约记录本、旅行社团队记录等复印件,编写的科普宣传资料及编印资料的发票,举行科普活动的图片及音像资料、媒体报导等表现相关科普成效的证明材料作为项目申报附件。
科技项目申报指南

企业科技项目申报指南序号12 3 4 5 项目名称知识产权申请广东省民营科技企业认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高新技术产品申报区级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认定申报条件1.符合三性:新颖性,实用性,创造性2.专利类别: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1.有技术成果证明 (具有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授权证书、软件著作权、省级科技成果鉴定证书等证明)或专有,开发和生产相关产品2.属制造业的要 500 万元资产以上3.科技开发费用应占年技工贸总收入 2%以上4.大专以上科技人员占专职从业人员(不含生产工人)的 30%以上5.合法经营一年以上。
1.有核心知识产权(实用新型专利 6 项或发明专利 1 项为满分)2.科技成果转化(近 3 年来,年均 4 项以上为满分)3.研发组织管理(研发项目立项报告、研发人员奖励制度、研发投入核算体系、设有研发机构、开展产学研合作研发活动)4.成长性(总资产增长率和销售增长率分别≥ 0.35 为满分)5.主营产品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之一6.近一年销售收入为 5000 万以下、 5000 万-2 亿、2 亿以上时,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例分别不少于 6%、4%、3%。
7.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应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 60%以上8.专科以上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 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职工总数的 10%以上1.产品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或《中国高新技术产品目录(2006)》或《中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目录(2006)》2. 申报的产品应经过国家授权部门的认定或经市场检验并得到认可的新产品。
3.每批一家企业可以同时申报多项的。
1.上年度产品销售值一般大于 5000 万元2.至少拥有某一方面的技术成果3.从事技术开发人员不少于 15 人4.每年投入研发费不低于全年销售收入总额的 2%申报时间1. 常年可办理。
2.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约需10 个月左右;发明专利授权一般需 2 年半以上。
一年两申报批次:第一批 3 月;第二批 8 月。
2020~2021年度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新一代人工智能”重大专项申报指南

附件12020~2021年度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新一代人工智能”重大专项申报指南为紧抓“新基建”战略机遇,推动人工智能赋能实体经济,按照《广东省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部署,面向人工智能领域的核心科技创新与攻关需求,结合我省在智能计算布局、开放创新平台建设、场景应用等方面已有基础,着力推动人工智能基础理论、核心技术等向实践应用充分转化,并进行前瞻性布局。
专项围绕人工智能发展亟待突破的关键技术领域,力争取得一批标志性成果,推动广东在开放创新、核心技术和场景应用等方向实现自主研发、科技自立。
2020~2021年度指南共设置三个专题13个项目,每个项目拟支持不超过2项,专项共拟支持不超过15项。
专题一:智能计算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专题编号:20200140)项目1.1:面向规模视觉处理的开放计算框架研究及系统应用(一)研究内容。
自主研发面向视觉处理的深度学习计算框架,可兼容主流的开源框架,实现针对视觉模型训练和推理性能优化与强化;研究深度学习框架计算图与算子的统一表示与实现,实现对多种主流框架接口的虚拟化执行;开发大规模模型训练平台,研究适配机器学习的前编译与即时编译能力,分别研究深度学习计算框架、高速大数据存储引擎、数据管理与标注平台、大规模分布式训练任务调度、人工智能集成研发环境的优化方案,并研究整体融合优化方案。
研究基于深度学习的视觉计算开放平台的开放模式,研究开放平台对不同视觉计算需求的适应能力。
(二)考核指标。
自主研发内嵌编译器、核心引擎、数据IO引擎的深度学习训练框架,可兼容TensorFlow、PyTorch、MindSpore、PaddlePaddle等国内外主流开源训练框架;研发一套可实现规模计算视觉处理平台;同等环境下对比TensorFlow、PyTorch等主流开源训练框架提升训练性能30%以上,可实现支持不低于1000个国产AI处理器并行计算。
利用该框架针对残差神经网络(ResNet)等视觉模型进行计算,可实现在百万视觉处理数据集上完整训练90轮(epoch)时间小于60s;该框架可支持即时编译实现求导代码自动生成,支持国产芯片计算架构,支持多种设备量化格式的量化训练,以及量化模型的直接输出。
广东2020~2021年度科技创新普及专题竞争择优类项目申报指南(专题一至专题八)

附件12020~2021年度科技创新普及专题竞争择优类项目申报指南(专题一至专题八)专题一:重大科技成果科普化(专题编号:20201402)(一)申报内容。
推动重大科技成果科普化,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重点支持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广东省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及以上的完成单位。
本项目将科技成果包含的知识、思想、方法、主要突破等,通过通俗易懂、深入浅出的科普微视频、图书作品、实物模型等多种方式,面向社会公众广泛宣传、介绍、推广。
(二)考核指标。
1.制作重大科技成果科普微视频,时长不少于5分钟,利用网络、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对公众发布;2.编印重大科技成果科普化图书作品不少于1部;3.制作重大科技成果展板或实物模型,参加科技成果系列展示活动,或在大型科技场馆中展示。
以上考核指标完成其中一项即可,科普项目成果需在封面或封底标注省科技厅资助。
(三)申报条件。
1.20152~019年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广东省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及以上的完成单位;2.申报负责人应当为获奖项目完成人;3.申报单位应当提供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4.科技成果已获得往年同专题立项支持的,不予受理。
(四)资助方式。
事前立项,支持强度10万元/项。
计划立项不少于10项。
项目执行期为1年。
专题二:重大创新平台科普教育活动(专题编号:20201403)(一)申报内容。
依托重大创新平台(主要包括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重大工程项目、省实验室、国家或省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行业龙头企业)开展科普教育活动,推动科技资源共享。
鼓励重大创新平台面向社会公众,尤其是面向中小学生加大开放力度。
注重运用数字化手段进行展示,体现科普的现代化和互动性。
针对不同的活动群体制订有针对性的科普活动方案,组织开展相关专业知识介绍、体验和探究、实践操作等科普活动,实现寓教于乐,让更多的社会公众,特别是中小学生认识了解重大科技进展。
(二)考核指标。
1.制订科普教育活动方案和科普教程,并向社会公布;2.开展高质量科普活动条件能力建设,分类制作科普专题宣传片、宣传手册,配备现代化、数字化、专业化的展示手段等;3.每月对社会公众免费开放不少于一周;4.面向中小学生特别是贫困地区的中小学生免费开放不少于5场(次);5.参加广东科普嘉年华、科技活动周等重大科普活动,展示科技创新成果。
2019~2020年度科技创新普及专题定向委托类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22019~2020年度科技创新普及专题定向委托类项目申报指南(专题八至专题十一)专题八:依托大型科技场馆开展重点科技创新普及活动(专题编号:20191408)广东省科普讲解大赛、广东科普嘉年华、广东省“馆校结合”创意机器人科技教育创新活动、粤港澳大湾区大学生科学影像科普创新活动、粤港澳大湾区科技馆联盟科普活动等活动是我省目前范围最大、水平最高、代表性最强的重大科普品牌活动,并落户在广东科学中心,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与支持。
广东科学中心作为广东省实施科教兴粤战略和人才强省战略、提高全民科学文化素养的大型综合性科普场馆,作为“世界最大科学中心”,自开馆以来,承接和举办了广东省创意机器人大赛、第25届全国科技创新大赛、2011年亚太科学中心协会年会等众多省、国家、国际重大科技创新普及活动,具备良好的前期工作基础、完善的科普服务设施、丰富的活动组织经验和突出的活动组织能力。
项目定向委托广东科学中心,有利于充分利用和发挥广东科学中心的综合优势,有利于进一步打造和提升我省重大科普品牌活动知名度、影响力。
(一)申报内容。
依托大型科技场馆组织开展重点科普活动。
组织开展广东省科普讲解大赛、广东科普嘉年华等系列重点活动;组织开展广东省“馆校结合”创意机器人科技教育创新活动、粤港澳大湾区大学生科学影像科普创新活动等竞赛类科技创新活动;开展粤港澳大湾区科技馆联盟建设及可持续发展模式研究。
(二)项目验收考核指标。
1.举办2019年广东科普嘉年华主场科普活动;2.举办2020年广东省科普讲解大赛;3.开展2020年广东省创意机器人科技教育系列活动,举办广东省创意机器人大赛教师培训、预、决赛,参与师生不少于5000人次;4.开展2020年粤港澳大湾区大学生科学影像科普创新系列活动,举办粤港澳大湾区大学生科学影像大赛,参与师生不少于1000人次;5.开展粤港澳大湾区科技馆联盟建设及运营;6.面向中小学生和青少年特别是贫困地区的中小学生和青少年免费开放不少于5场(次);7.协助粤东西北地区农村中小学校科学馆(室)规划建设,并为每个科学馆(室)培训科技辅导员1-2名。
珠江科技新星专项申报指南

2021年珠江科技新星专项申报指南珠江科技新星专项旨在支持青年科技骨干开展科研活动,培育造就一批优秀的青年科技骨干成为新一代的学科、技术带头人或后备带头人。
一、申报对象广州地域高校、科研院所及企业从事自然科学基础研究、应用开发、功效转化等自主创新科研活动(软科学研究除外)青年科技人员。
重点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领域的前瞻性研究和应用研究。
二、支持经费及方式评选2021年珠江科技新星100名,其中高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等事业单位共70名,企业30名。
项目实施期限为3年,采取前期资助方式,每人每一年资助课题研究经费10万元,持续支持3年共30万元。
要求所在单位按1:1的比例给予资金配套,并非得在资助经费中提取治理费。
关于未能按时期目标完成任务的停止续拨经费并按项目终止处置。
三、申报要求(一)申报人应具有的条件。
申报人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及以后诞生),具有扎实专业基础,创新能力强、学术思想活跃,作风严谨,求真务实,参与过国家、省市各类科研项目,并被所在单位列为科技创新方面的重点培育对象。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都可申报:1.在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工作、具有博士学位的、且近5年内作为第一作者在国内外核心期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3篇以上的科技人员。
2.在企业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博士后工作站和各类科技创新平台等研发机构工作,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参与国家科技打算项目排名前五名或广东省、广州市科技打算项目排名前三名的科技人员。
3.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科研工作业绩突出,在国内外核心期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1篇以上,并经所在单位要紧领导推荐的科技人员。
(二)申报人所带课题应具有的条件。
1.必需符合我市科技进展计划和广州市战略性新兴产业进展方向,和所在单位的科研方向,并列入单位的重点科研课题,技术功效具有较好市场潜力和产业化前景。
2.课题有利于推动前沿科技进展和提高科研、生产整体技术水平,具体目标明确、研究技术线路合理可行,三年内可望取得预期功效或时期性功效。
广东2020~2021年度国际科技合作专题申报指南

附件12020~2021年度国际科技合作专题申报指南专题一:国际科技合作项目专题(20200503)一、国际科学研究合作项目(一) 支持内容。
支持广东省高校、科研院所等创新主体牵头,与国外高校、科研院所等合作机构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绿色低碳、生物医药、数字经济、新材料、海洋经济、现代种业和精准农业、现代工程技术等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联合开展前沿理论、科学方法、技术实验等方面的合作研究项目。
项目实施周期为2年。
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三类项目:一是联合港澳机构共同开展的国际科研合作项目;二是与我省签订合作协议的美国友好省州、荷兰格罗宁根大学、澳大利亚昆士兰科技大学、新西兰卓越研究中心、白俄罗斯国家科学院在有关领域(详见附件2)的合作项目;三是应对国际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开展的科技合作项目。
(二) 申报条件。
1.申报本专题项目须联合至少1家国外参与单位。
2.项目参与各方须就合作项目签订合作协议,协议内容需明确各方研发任务、分工与知识产权归属,并符合我国与合作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未签署相应协议文件的单位不得列为项目的合作单位。
3.项目组成员须包括参与各方1名及以上成员。
4.企业作为牵头单位或参与单位申报本专题, 需提供自筹经费。
企业自筹经费总额不低于本专题项目财政资助金额。
5.项目负责人应为195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相关专业博士学位且从事本领域科研工作3年以上,或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且从事相关科研工作10年以上。
受聘于广东单位的外籍科研人员及港澳台地区科研人员可作为项目负责人,但不得同时以境内、境外两种身份负责或参与项目。
6.项目负责人应无在研的省级粤港/粤澳联合创新领域(粤港/粤澳联合资助计划)或国际科技合作领域项目。
(三) 考核指标。
1.与合作外方联合发表的高质量论文(在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国内科技期刊、业界公认的国际顶级或重要科技期刊上发表的论文,以及在国内外顶级学术会议上进行报告的论文)代表作不少于1篇,论文代表作须反映合作各方在项目研究中的贡献。
广东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

广东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1.05.26•【字号】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1号•【施行日期】2021.10.01•【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1号)《广东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已由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5月26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1年5月26日广东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2021年5月26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提高公民科学素质,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科学技术普及工作及相关活动。
本条例所称科学技术普及(以下简称科普),是指采取公众易于理解、接受和参与的方式,普及科学技术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的活动。
第三条科普是公益事业,应当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全民参与、普惠共享的原则。
科普工作应当坚持群众性、社会性和经常性,因地制宜,形式多样。
第四条科普应当坚持科学精神,反对和抵制伪科学,禁止假借科普名义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省人民政府应当加大对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科普工作的扶持,优化区域科普资源配置,完善科普基础设施布局,促进地区之间科普合作和资源共享,统筹推进科普公共服务均衡协调发展和全民科学素质的提高。
第六条省人民政府应当支持科普工作的对外合作和交流;在科普资源开发、信息共享、人才交流、活动协作等方面加强与香港、澳门的联系,推动粤港澳大湾区科普交流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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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2020~2021年科技创新普及专题定向委托类项目申报指南(专题九至专题十四)专题九:依托大型科技场馆开展重点科技创新普及活动(专题编号:20201410)广东省科普讲解大赛、广东科普嘉年华等活动是我省目前范围最大、水平最高、代表性最强的重大科普品牌活动,并落户在广东科学中心,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与支持。
广东科学中心作为广东省实施科教兴粤战略和人才强省战略、提高全民科学文化素养的大型综合性科普场馆,自开馆以来,承接和举办了广东省创意机器人大赛、全国科技创新大赛、全国科普讲解大赛和亚太科学中心协会年会等众多省、国家、国际重大科技创新普及活动,具备良好的前期工作基础、完善的科普服务设施、丰富的活动组织经验和突出的活动组织能力。
项目定向委托广东科学中心,有利于充分利用和发挥广东科学中心的综合优势,有利于进一步打造和提升我省重大科普品牌活动知名度、影响力。
(一)申报内容。
依托大型科技场馆组织开展重点科普活动。
组织开展广东科普嘉年华、广东省科普讲解大赛、粤港澳台地区大学生科学影像大赛等系列重点科普活动;组织开展粤港澳大湾区科技馆联盟条件能力建设;组织开展校园科学馆(室)规划建设及培训;组织开展广东“最美科技工作者”宣传活动等。
(二)考核指标。
1.举办2020年广东科普嘉年华主场活动;2.举办2021年广东省科普讲解大赛;3.开展2021年粤港澳台地区大学生科学影像大赛;4.开展粤港澳大湾区科技馆联盟建设及运营;5.开展防疫抗疫主题展省内巡展不少于1站;6.开展2020年广东“最美科技工作者”宣传活动;7.协助粤东西北地区中小学校园科学馆(室)规划建设,并为每个校园科学馆(室)培训科技辅导员1-2名;8.面向中小学生特别是贫困地区的中小学生免费开放不少于5场(次)。
(三)资助方式。
定向委托广东科学中心承担,事前立项,支持强度每年500万元,持续支持2年。
专题十:组织开展“岭南科学论坛·湾区创新论坛”(专题编号:20201411)“岭南科学论坛·湾区创新论坛”是企业与政府对话和信息交流的新渠道,是一个高规格、高质量的围绕科技创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沟通交流研讨平台,受到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产业园区等机构的热烈好评。
广东省生产力促进中心具有承担组织研究促进广东中小企业科技进步及其发展对策能力,研究广东生产力发展现状并对发展态势作出预测,面向企业技术创新,为中小企业提供全方位多元化服务,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等科技服务职能。
近年来,成功举办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广东赛区)、寰宇生产力论坛及其他各类论坛、会议、培训等重大活动,具备强大的科技服务能力和活动组织能力。
项目定向委托广东省生产力促进中心承担,充分发挥生产力促进中心科技服务、组织能力优长,有利于创建“岭南科学论坛·湾区创新论坛”知名品牌,将其打造成在粤港澳大湾区以及华南地区科技界有影响力的科技论坛品牌,更好的支撑科技创新和科技强省建设。
(一)申报内容。
以产业需求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聚焦完善科技创新治理体系、提升科技创新治理能力,围绕社会普遍关注的科技创新热点难点主题举办论坛活动,了解企业和社会对全省科技创新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营造良好的创新氛围。
通过论坛活动,了解科技型企业发展现状和诉求,明晰广东产业发展趋势和关键核心技术,汇集各方专家智慧,社会公众广泛参与,打造一个科技信息解读、创新政策发布、科学思想深度交流、创新观点理性碰撞的互动平台,为制订广东科技政策提供决策参考。
(二)考核指标。
1.举办“岭南科学论坛·湾区创新论坛”不少于10期;2.面向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产业园区等开展“岭南科学论坛·湾区创新论坛”,参加论坛演讲的专家学者不少于40人,参与总人数不少于5000人次。
(三)资助方式。
定向委托广东省生产力促进中心承担,事前立项,支持强度每年50万元,持续支持2年。
专题十一:万维望远镜宇宙漫游制作大赛(专题编号:20201412)万维望远镜宇宙漫游制作大赛是面向社会公众,特别是青少年开展的一项全国性天文科技竞赛活动,由中国天文学会、国家天文台联合发起,旨在倡导数据驱动的科普教育理念,推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传播科学知识,至今已成功举办了三届。
第四届大赛由国家天文科学数据中心、广东实验中学、广东天文学会、中国天文学会信息化工作委员会承办。
项目定向委托广东天文学会承担,有利于推动天文前沿科研成果在天文教育中的应用,推动国际上盛行的“数据驱动的科普教育”理念在我国的落地生根和发展,推进我省青少年科普教育和科技教育事业发展。
(一)申报内容。
组织举办第四届万维望远镜宇宙漫游制作大赛,开展宇宙漫游天文科普视频作品的科技实践活动和作品评选,举办宇宙漫游天文科普交流活动,通过多种媒体宣传和传播优秀的宇宙漫游科普作品。
(二)考核指标。
1.选拔不少于90部作品参加竞赛;2.举办不少于2场宇宙漫游天文科普交流活动,受众不低于500人;3.通过网络媒体平台组织作品推广活动,点击量不少于10万次;4.在全国、省级报刊或网络报道宣传不少于10次;5.积极参加广东科普嘉年华、科技活动周等科普活动,展示大赛成果。
(三)资助方式。
定向委托广东天文学会承担,事前立项,支持强度40万元。
项目执行期为1年。
专题十二:广东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专题编号:20201413)广东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是目前我省规模最大、层次最高、最具示范性和导向性的青少年科技竞赛活动,由省科协、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等单位联合主办,省青少年科技中心牵头具体承办,至今与国家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同步组织35届,深受广大师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好评。
参加省赛选拔的有来自全省各地两万多所中小学校、中专和技校,累计参赛选手及观摩师生超过200万人次;近三年省赛评出一、二、三等奖2002项、获得国家级奖项102项和国际赛奖项6项。
项目定向委托广东省青少年科技中心承担,继续支持大赛做强做大活动品牌,利用各类科技创新教育资源,发挥各地大赛成果带动作用,继续培养宏大的科技创新生力军,为我省持续科技创新储备后备力量。
(一)申报内容。
支持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竞赛、科技实践活动和少儿科幻画评选;支持科技辅导员科技创新成果竞赛和优秀科技辅导员评选;推荐省赛评选优秀项目参加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组织国赛优胜者代表中国参加美国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欧盟青少年科学竞赛等国际赛事。
策划组织各地科技辅导员及获奖学生前往“十佳”广东省科普教育基地,开展科技研学活动,增强科技创新实践能力。
发挥各地科技创新大赛成果的示范带动作用,组织科技教育专家、科技体验活动等资源,多形式送进粤东西北地区中小学校园科学馆(室)。
(二)考核指标。
1.选拔不少于100名全省各地骨干辅导员老师参加省赛;2.举办不少于3场专题活动,其中评选不少于10个优秀辅导员科技创新成果项目参加全国赛,评选全省十佳优秀科技辅导员;3.回收不少于100份活动评价调查问卷,满意率不低于85%;4.在全国、省级报刊或网络报道宣传不少于5次;5.支持“十佳”广东省科普教育基地条件能力建设;6.结合“蓓蕾计划”等科普活动,把科技创新教育送进粤东西北地区中小学校园科学馆(室)。
(三)资助方式。
定向委托广东省青少年科技中心承担,事前立项,支持强度每年100万元,持续支持2年。
专题十三:广东省青少年发明创新及科技实践系列活动(专题编号:20201414)广东省少年儿童发明奖评选活动、广东省青少年创新思维及科技实践大赛等系列创新活动是我省青少年展现科技创新水平的重要活动平台。
广东省少年儿童发明奖评选活动作为我省唯一以发明创造为主题的全省性少年儿童科技活动,至今已成功举办了十七届,是全省乃至粤港澳地区极具品牌影响力的传统活动项目,广东省青少年创新思维及科技实践大赛在2019年举办首届赛事,便吸引全省各地3856人次师生参与现场活动以及约7000人次前来现场观摩,成为我省活动形式最丰富的综合类科技创新活动之一,系列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由广东发明协会牵头主办。
项目定向委托广东发明协会承担,支持协会充分利用丰富的活动举办经验和优秀的活动组织策划能力等优势,致力于开展广东省少年儿童发明奖评选活动和广东省青少年创新思维及科技实践大赛等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启迪青少年创新思维,大力培养创新创业后备人才。
(一)申报内容。
组织举办省少年儿童发明奖评选活动和省青少年创新思维及科技实践大赛及成果展评活动;举办科技辅导员专题培训讲座及交流活动;评选优秀选手、团队、成果作品、科技辅导员,推荐优秀选手参加全国性以及国际性的发明创造类、创新思维类、科学发明实践类赛事。
(二)考核指标。
1.组织全省及港澳地区中小学生参加省少年儿童发明奖评选活动和省中小学创新思维及科技实践推广活动,并组织省内不少于150所中小学、300名科技辅导员、1500名学生参加相关竞赛,相关活动总参与人数达10000人次以上;2.举办不少于10场专题培训及相关推广活动;3.推荐优秀选手、队伍、成果作品参加全国性以及国际性的创新思维类、科学发明实践类赛事;4.省级报刊或网络宣传不少于30次。
(三)资助方式。
定向委托广东发明协会承担,事前立项,支持强度每年150万元,持续支持2年。
专题十四:广东省创意机器人科普教育创新实践平台建设(专题编号:20201415)广东省科技馆研究会是我省规模大、实力强、覆盖广的科普场馆行业组织,目前拥有会员单位34家,成员包括广东省省级科技场馆、地市级科技场馆、各级科协(具科技馆功能)、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的科普场馆以及科技企业等。
多年来,通过广泛协调会员单位,联合开展广东省创意机器人教师培训、进校园、研学、大赛等系列创意机器人创新实践教育活动,已在全省21个地市约7000间(次)学校推广普及,并传播辐射到省外和境外香港、澳门、韩国、马来西来、土耳其等地,直接参与的师生超过24万人次,其中培训全省科技类教师超过2万人次,普惠粤东西北欠发达地区中小学生约10万人次,在全省科普场馆资源共建共享、助力粤港澳大湾区科学教育融合发展等方面,取得良好成效和社会效益。
项目定向委托广东省科技馆研究会承担,能充分发挥广东省科技馆研究会的会员单位资源和渠道优势,有利于提升创意机器人科普教育创新实践平台建设,有利于在全省中小学校广泛传播、复制和提升创意机器人创新实践教育活动模式,积极推动我省“馆校结合”科普育人工程的创新和可持续发展。
(一)申报内容。
支持整合科普场馆资源,推动科普场馆+中小学校紧密结合,联合开展创意机器人科普创新实践系列教育活动。
构建全省科技教师科普培训平台;组织高校和高新技术企业联合开发创意机器人科普教具;联合各地科普场馆、科技和教育部门、以及科协等机构,推动科普教具进学校;组织机器人特长生开展创客集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