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德哥尔摩综合症对班级管理体系的启示
古今中外心育案例启示录24 斯德哥尔摩综合症

古今中外心育案例启示录24 斯德哥尔摩综合症湖南省邵东县杨桥镇中心学校刘义勋1973年8月,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的一家银行发生抢劫,两名劫匪绑架了4名人质,在地下金库把他们关押了131个小时,最后劫匪向警方投降。
但奇怪的是,危机结束后,所有的受害者都声明并不痛恨歹徒,他们感谢歹徒对他们的照顾,一名女人质甚至还爱上了一名劫匪并与其订婚。
相反,他们对警方倒很有敌意,甚至在警方采取营救措施时还对抗警方。
这起案件让人们大跌眼睛,心理学家由此发明了一个词汇“斯德哥尔摩综合症”来概括这一类心理特征:受害人对加害人产生好感、依赖,甚至协助加害人对抗解救他的人。
初看起来,“斯德哥尔摩综合症”是不可理喻的现象,患者行为突破了社会道德底线,令亲者痛、仇者快,善者痛、恶者快。
但实际上,这种心理的产生源于活命的需要。
在他们看来,劫匪是绝对不能得罪的,否则说不定哪天又被劫持甚至人头落地,而拯救者却是可以任意斥责的,因为无论你怎么攻击他们都不会有任何危险发生。
这正是人性的弱点。
人们都有一种普遍的心理:如果一种痛苦太难忍受又无法摆脱,便自欺欺人地说,这其实并不痛苦,其实挺好。
这样一来,人们就减少了心理冲突,内心就变得更安宁一些,虽然这是病态的安宁,但如果遭遇了绵绵不绝的痛苦,那么,这种病态的安宁可以让人们不完全丧失活下去的勇气。
犯罪分子正是利用这一点,首先对受害人施加直接的威胁,使受害人意识到反抗会付出生命的代价,从而感到绝望,然后对受害人给予一些小恩小惠,使受害人对加害人赐予的哪怕只是一滴水、一碗饭也感激涕零。
向苦难认同,向加害者示好,只是一种暂时的生存手段,而绝不是人的本意。
一旦他们意识到自己真的安全了,自由了,他们自然会彻底释放自己被压抑、被扭曲的恨意。
我们虽然可以理解“斯德哥尔摩综合症”的怪诞行为,但并不认同他们的做法。
因为“斯德哥尔摩综合症”就像癌细胞一样,如果扩散开来,就会腐蚀社会健康肌体,颠覆是非标准,破坏价值体系,正常社会就会崩溃,后果不堪设想。
几种生物现象给予班级管理的启示

几种生物现象给予班级管理的启示
1. 群居行为:像许多动物一样,人类也有群居行为。
在班级管
理中,要充分利用群体的优势,鼓励所有学生一起合作,互相支持
和协作。
同时,为了避免排斥和孤立,要确保每个学生都能被接受
和尊重,营造融洽的班级氛围。
2. 自闭现象:自闭症是一种神经发展障碍,使个体失去了与人
沟通的能力。
虽然大多数学生不会出现自闭症,但有时候也会有学
生因为种种原因与班级隔离。
在这种情况下,教师需要采取措施来
解决这个问题,例如和学生进行谈话,了解问题的原因,并寻求合
适的解决方案。
3. 自我管理:像独立生物一样,学生也应该具备自我管理的能力。
通过在学习和生活中学会自我控制和自我监管,学生能够更好
地适应不同的环境和面临各种挑战。
在班级管理中,教师需要帮助
学生发展这种能力,重视自我认知和自我更新,培养独立思考和行
动的能力。
4. 竞争现象:在自然界中,许多动物(如猎物)都必须竞争生存。
在班级管理中,适度的竞争可以激发学生的自我激励和创造力,但过度的竞争可能会造成不和谐和紧张的氛围。
因此,在班级管理中,教师需要平衡这两者之间的关系,指导学生发展健康的竞争态
度和友好的合作关系。
5. 合作现象:类似于许多同种群体中的动物,人类也需要在不
同的环境中进行合作。
在班级管理中,合作是一个强大的工具,可
以增强学生之间的互信和支持。
教师应该鼓励学生在小组项目和活
动中合作,以及学习如何在不同的情况中建立合作伙伴关系。
浅谈斯德哥尔摩综合征

《刑事法律与案例》结课作业——浅谈斯德哥尔摩综合症061310418 王斌这学期的选修课选了刘耀彬老师的《刑事法律与案例》,一开始觉得有关法律应该是很无聊的课,但是事实上这门课还是很有意思的,有关一些罪行的判定也让我长了不少知识。
经过一学期的学习让我对法律和一些常见的罪行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
在第十周的课程中老师提到了“洛阳性奴案”,让人震惊不已。
案犯李浩十分残忍,毫无人性,但是案发后受害者似乎忘记了恨,还在警察调查中试图袒护李浩。
这就是斯德哥尔摩综合征的典型体现。
斯德哥尔摩效应,又称斯德哥尔摩症候群(Stockholm syndrome),或称为人质情结,是指犯罪的被害者对于犯罪者产生情感,甚至反过来帮助犯罪者的一种情结。
一九七三年八月二十三日,两名有前科的罪犯意图抢劫斯德哥尔摩最大的一家银行失败后,挟持了四名银行职员。
这两名可能的抢匪劫持人质达六天的时间,在这期间他们威胁受俘者的性命,但有时也表现出仁慈的一面。
在出人意表的心理错综转变下,这四名人质抗拒政府最终营救他们的努力。
这起事件发生后几个月,这四名遭受挟持的银行职员,仍然对绑架他们的人显露出怜悯的情感。
他们拒绝在法院指控这些绑匪,甚至还为他们筹措法律辩护的资金。
据说,当中一名遭挟持的女性,后来与之前绑架她的一名绑匪,在他服刑期间与他订婚。
这件事激发了社会科学家,他们想要了解在掳人者与遭挟持者之间的这份感情结合,到底是发生在这起斯德哥尔摩银行抢案的一宗特例,还是这种情感结合代表了一种普遍的心理反应。
而后来的研究显示,这起研究学者称为「斯德哥尔摩症候群」的事件,令人惊讶的普遍。
研究者发现到这种症候群的例子见诸于各种不同的经验中,范围从集中营的囚犯、战争囚犯、乃至于娼妓、受虐妇女与乱伦的受害者。
这项调查的结论是,如果符合某些条件,任何人都有可能遭受到斯德哥尔摩症候群。
首先,受俘者必须真正感受到绑匪威胁到自己的存活。
其次,在遭挟持的过程中,被绑的人必须辨认出绑匪可能施予一些小恩惠的举动。
【心理学】【心理学知识】斯德哥尔摩综合症

【心理学知识】斯德哥尔摩综合症1️⃣ 引言:斯德哥尔摩综合症的初识斯德哥尔摩综合症,这一术语源自1973年发生在瑞典斯德哥尔摩的一起银行抢劫案。
在该事件中,被劫持的人质不仅对绑匪未产生敌意,反而产生了同情、认同乃至依赖的情感,甚至拒绝政府提供的援助,为绑匪辩护。
这一异常心理现象随后被心理学家命名为“斯德哥尔摩综合症”。
2️⃣ 心理机制解析2.1 生存本能与依赖形成斯德哥尔摩综合症的核心在于人质在极端环境下,为了生存而做出的适应性心理调整。
面对生命威胁,人质可能会将绑匪视为“命运的掌控者”,从而产生一种依赖感。
这种依赖不仅是对物质生存条件的依赖,更是对情感安全的渴求。
在长时间的囚禁中,绑匪偶尔的“善意”或“关注”都可能被放大,成为人质情感上的重要支柱。
2.2 信息控制与认知扭曲绑匪通过严格控制信息流通,使人质无法获得外界的真实情况,从而对人质的认知产生深远影响。
这种信息隔离导致人质对绑匪的行为进行合理化解释,甚至将绑匪的恶劣行为归咎于外部因素(如政府、警察等)。
这种认知扭曲进一步加深了人质对绑匪的认同和依赖。
2.3 群体效应与归属感在被囚禁的群体中,人质之间可能会形成一种特殊的“命运共同体”意识。
为了共同应对威胁,他们可能会团结一致,甚至将绑匪视为群体的一部分。
这种群体效应不仅增强了人质的归属感,还可能导致对绑匪行为的集体认同和辩护。
2.4 情感转移与情感投射在长期的压力下,人质可能会将原本对家人、朋友等亲人的情感转移到绑匪身上。
这种情感转移不仅是对现实情感缺失的补偿,也是对生存环境的适应。
同时,人质还可能将自己的正面特质(如勇敢、善良)投射到绑匪身上,从而忽视或否认其恶劣行为。
3️⃣ 斯德哥尔摩综合症的启示斯德哥尔摩综合症揭示了人类在极端环境下的心理适应机制,也提醒我们关注心理健康的重要性。
在日常生活中,虽然遭遇类似极端情况的可能性较小,但面对压力、困境时,保持理性思考、积极寻求外部支持、维护心理健康同样至关重要。
【心理学知识】斯德哥尔摩综合症

【心理学知识】斯德哥尔摩综合症斯德哥尔摩综合症,这个看似荒谬的心理现象,犹如一面镜子,映照出人性的复杂与深邃。
它并非源于邪恶,而是人性的弱点在特定情境下的一次无奈妥协。
在这篇文档中,我们将深入探讨这一心理现象的成因、表现及影响,以期唤起人们对人性的关注与反思。
斯德哥尔摩综合症,起源于1963年的一次银行劫案。
在这起案件中,一名银行职员与绑匪产生了深厚的情感,甚至为绑匪辩护。
这一事件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从而诞生了“斯德哥尔摩综合症”这一概念。
斯德哥尔摩综合症的成因复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权力不对等:在斯德哥尔摩综合症中,受害者往往处于弱势地位,而加害者则拥有绝对的控制权。
这种权力不对等的关系使得受害者产生依赖心理,难以摆脱加害者。
2. 生理需求:在极端困境中,人们的基本生理需求(如食物、水分、安全感等)往往难以得到满足。
为了生存,受害者不得不向加害者低头,以求得一线生机。
3. 信任重建:在长期的折磨与控制中,受害者逐渐对加害者产生信任,甚至产生感激之情。
这种信任的重建使得受害者难以对加害者产生敌意。
斯德哥尔摩综合症的表现形式多样,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 情感依恋:受害者对加害者产生深厚的情感依恋,甚至为加害者辩护。
2. 忽视现实:受害者对加害者的罪行视而不见,甚至为之辩解。
3. 心理防御:受害者通过心理防御机制,降低对加害者的恐惧感,从而维持与加害者的关系。
斯德哥尔摩综合症对受害者、加害者及社会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1. 对受害者的影响:斯德哥尔摩综合症使受害者难以走出心理阴影,甚至可能导致心理疾病。
2. 对加害者的影响:加害者通过斯德哥尔摩综合症,获得了一种畸形的满足感,从而加剧犯罪行为。
3. 对社会的影响:斯德哥尔摩综合症揭示了社会在应对危机时存在的不足,如法律、教育、心理干预等方面的缺陷。
面对斯德哥尔摩综合症,我们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预防和应对:1. 加强法制教育:提高人们对法律的认识,使人们在面对困境时,能够依法维权。
妙用心理效应,优化班级管理

妙用心理效应,优化班级管理发布时间:2022-08-02T02:04:15.062Z 来源:《中小学教育》2022年第467期作者:韩德玲[导读] “皮格马利翁效应”——及时捕捉闪光点 1968年,美国心理学家罗森塔尔在一所学校做了这样一个实验:他从18个班中,随意选择20﹪的学生列出名单,然后告诉老师说:名单上的这些学生是有最佳发展前途者。
一段时间后测试,结果表明,名单上的同学成绩果然好于其他同学。
分析结论是,那张根据花名册随意提出的名单,给了老师一定的影响,老师因此在日常教学过程中不自觉地给了这些学生以更多的鼓励和指导。
韩德玲山东省滨州市博兴县第五中学256500“皮格马利翁效应”——及时捕捉闪光点1968年,美国心理学家罗森塔尔在一所学校做了这样一个实验:他从18个班中,随意选择20﹪的学生列出名单,然后告诉老师说:名单上的这些学生是有最佳发展前途者。
一段时间后测试,结果表明,名单上的同学成绩果然好于其他同学。
分析结论是,那张根据花名册随意提出的名单,给了老师一定的影响,老师因此在日常教学过程中不自觉地给了这些学生以更多的鼓励和指导。
罗森塔尔认为,这种结果是从老师的期望中产生的。
由于老师们对心理学家挑选出来的学生深信不疑,于是对他们产生了特别的厚爱,并在不知不觉中通过赞许的目光、肯定的眼神、满意的手势给以鼓励,激起了他们上进的信心和对老师真诚的尊敬、信赖。
罗森塔尔把这种作用命名为“皮格马利翁效应”。
皮格马利翁是古希腊神话传说中的一位国王,他擅长雕刻,曾用象牙雕刻了一位美丽的姑娘,并对其倾注了全部的心血,以致感动了上帝,使其所雕刻的姑娘获得了生命,最终成为他的王后。
“皮格马利翁效应”表明,只要好意对待对方,并有意识的寄其以厚望,对方往往就会产生出相应于这种期望的特性。
这启示我们班主任,要正确地看待和评价后进生。
因为无数事实说明,当后进生的自尊心受到老师、同学尤其是班主任的尊重时,往往会产生自信心、上进心,若老师在尊重的基础上再加以信任,则可以给他们更大的精神鼓舞和无形的力量。
“斯德哥尔摩效应”对中小学校园欺负现象的启示

“斯德哥尔摩效应”对中小学校园欺负现象的启示作者:易利民来源:《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2014年第19期〔摘要〕“斯德哥尔摩效应”是心理学上的一种特殊现象,自从被发现后,广泛运用于社会的各个领域中。
欺负行为在中小学校园中较为常见,该行为对受欺负者的身心健康具有较大的伤害,同时也影响着校园的和谐稳定。
本文通过对“斯德哥尔摩效应”的介绍,尝试运用其心理作用机制,以中小学校园中欺负现象为切入点,对此种现象的成因进行解析,并在此基础上就如何防范该现象提出了一些建议和参考。
〔关键词〕斯德哥尔摩效应;中小学;欺负行为〔中图分类号〕G44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2684(2014)19-0013-05当今社会,欺负行为在中小学校园中较为常见,世界各个国家每天都会发生校园欺负事件,甚至还有一些性质相当严重的恶性案件。
随着社会的发展,这一现象逐渐引起人们的注意。
校园欺负行为通常表现为打架斗殴、威胁辱骂、勒索钱物等形式,因其具有一定的隐蔽性和模糊性,容易被老师和家长忽视,导致不能及时有效地处理,等到欺负行为被发现时,往往已经出现了较为严重的后果。
校园欺负行为的发生对个体的身心健康以及学习、生活等各个方面均产生了不良影响,给学校、家庭和社会带来诸多隐患。
据一项针对某地中小学校的抽样统计显示,学校里“大同学欺负小同学现象”约占51.3%,“拉帮结派、打架斗殴现象”约占36.3%,“勒索钱财现象”约占22.5%。
由此可见中小学校的欺负现象是比较普遍的。
“斯德哥尔摩效应”是心理学上的一种特殊现象,指受害者对侵害者产生情感,甚至反过来帮助侵害者的一种异常心理。
本文试图以“斯德哥尔摩效应”的心理作用机制为立足点,探索校园欺负行为的成因,并就如何防范该现象提出一些建议。
一、相关概念界定(一)校园欺负行为学术界对校园欺负行为的关注始于20世纪70年代挪威学者奥维斯(Dan Olweus)在瑞典和挪威的研究。
校园欺负行为多发生在中小学,是一个复杂的互动过程。
几种心理效应对班级工作的启示.doc

几种心理效应对班级工作的启示作者:丰林松杨乐平来源:《发明与创新(学生版)》2009年第01期班主任是学校班级工作的领导者和组织管理者。
作为班主任,如何协调师生关系,是建设和谐班级的重要课题。
各种“心理效应”会影响到师生关系的建设,认识一些“心理效应”的积极或消极的影响。
并趋利避害地发挥它们的作用,这对班级管理的实践活动具有重要意义。
一、破窗效应“破窗效应”的理论来源于美国斯坦福大学心理学家詹巴斗进行的一项试验。
在这项实验中,他找了两辆一模一样的汽车,把其中一辆摆在中产阶级的社区,而另一辆摆在相对杂乱的另一个社区。
他把后一辆车的车牌摘掉,并且把顶棚打开。
结果不到一天,这辆车就被人偷走了。
而前一辆车摆了一个星期也安然无事。
后来,詹巴斗用锤子把前一辆车的玻璃砸了个大洞,结果仅仅几个小时后,车就不见了。
现实生活中,好的东西人们往往尽量保护它,而差的东西人们会不自觉地任其变得更坏。
但有时,人们对于影响深远的“小过错”,采取“小题大做”的方式去处理,以防止“千里之堤,溃于蚁穴”,殊不知,及时修好“第一块打碎的窗玻璃”才是明智之举。
“破窗效应”在我们班级管理工作中有着非常重要的借鉴意义。
1班级规章制度必须明确而严肃,要始终保持它的统一性与完整性。
班主任与班干部以及全体学生只能通过民主的方式去完善,而不能随意更改,甚至破坏。
卫生、纪律责任到人,建设良好的班风、学风,班级工作形成良性循环,努力做到“没有被打碎的玻璃”。
2不放弃任何一个学生。
他或许“不够聪明”,“屡教不会”,或许调皮捣蛋,几乎“没法管教”,但我们不能丧失继续教育他的信心与勇气。
要不然,是我们在打碎一扇窗子的“玻璃”;不久,我们将发现,自己对大多数孩子失去了教育的热情与期待了。
3要善于修补问题学生的那“一扇破碎的窗子”。
他也许只是调皮或不够聪明,可他在别的方面应该具有值得欣赏的闪光点。
因此,教师不能一味地抓住他的这扇“破碎”的窗户,而应寻觅一下他身上闪光的地方,遮住他破旧的“窗户”;关爱每一个学生,做到严于自律,不轻言放弃任何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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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德哥尔摩综合症对班级管理体系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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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德哥尔摩综合症对班级管理的启示-校长管理论文
斯德哥尔摩综合症对班级管理的启示
一、斯德哥尔摩综合症的由来
斯德哥尔摩综合症(Stockholm syndrome)又称为斯德哥尔摩症候群、人质情结、人质综合症,是犯罪心理学名词,指的是犯罪的被害者(人质)对于加害者(绑匪)产生情感,甚至反过来帮助加害者的一种现象。
斯德哥尔摩综合症提法起源于20 世纪中叶一桩银行抢劫及绑架人质案。
1973 年8 月23 日,两名有前科的罪犯JanErik Olsson 与Clark Olofsson,抢劫瑞典斯德哥尔摩内位于Norrmalmstorg 广场最大的一家信贷银行,在抢劫失败后挟持了四位银行职员。
人质被绑匪劫持长达6 天之久,刚开始时绑匪用枪恐吓威胁人质,接下来的几天时间,绑匪允许人质上厕所及在一定范围走动,双方开始了交流。
最后以绑匪向警方投降的方式结束了长达130 多个小时的绑架案。
然而,所有的受害者事后没有痛恨歹徒,并对歹徒没有伤害他们却对他们照顾表示感激,对警方采取敌对态度,不愿意配合警方的取证,甚至有两名人质在被警方讯问时主动为绑匪辩护。
最令人惊奇的是被绑架的一名女职员竟然爱上了其中一名绑匪,与其约定等他获释后就要嫁给他,而另一位人质还专门搞了一个救援基金会,四处筹款请律师为绑匪脱罪。
这件事被媒体报道后,激发了社会科学家研究的兴趣,这种存在于绑匪与人质之间的感情到底是个案还是普遍的心理现象。
后继的研究表明,这种类似的现象广泛存在于各种不同的经验中,从集中营中的囚犯、战俘、受虐妇女等受害者身上,都可以发现类似的“受害人爱上加害者”的现象。
于是,研究者便将这类心理现象正式命名为斯德哥尔摩综合症(Stockholmsyndrome)。
二、斯德哥尔摩综合症的心理分析
心理研究表明,受害者一旦被加害者完全控制了人身自由甚至生命安全受到威胁,短期内又难以摆脱这种困境,就会慢慢的在心理上对加害者产生依赖,这种依赖最初可能是生理需求上,如食物的取得、上厕所等,都依赖于加害者的给予,渐渐生理上的依赖演变成心理上的依赖。
受害者用服从和忍让的方式获取自我保护,这种服从和忍让久而久之就会变成一种自然而然的习惯。
受害者的个体独立性越来越低,对加害者的心理依赖就会越来越深,最后会对加害者产生情感上的认同感和归宿感,甚至愿意为加害者卖命或掉进“爱河”。
当然,并不是所有的受害者对加害者都会产生依赖,根据杰弗逊大学综合医学中心精神和行为医学主治医生杨景端博士的分析,产生斯德哥尔摩综合症有四个条件:
1.受害者切实感受到生命受到威胁,并相信加害都完全有可能这么做。
因为这一因素的存在,受害者明白在极度不平等的权力关系中,既然加害者可以随时杀死他们,那么对他们的惩罚、虐待并不值得惊讶,即使这些是一种负面的身体创伤和情感体验。
相反,加害者对他们的“善举”是受害者没有奢望的,“善举”一旦出现,会在受害者心里激起更高的情感。
2.受害者没有反抗可逃脱的机会。
那些试图反抗和逃脱的人,都受到了可怕的惩罚甚至死于枪下。
这个事实更加强化了受害者的认知:自己的生死完全取决于加害者。
在这样的高压下,提高生存机会成为唯一重要的事情,“不受伤害”的前提是“听众命令”和“完全的配合”。
在这样的情景下,选择对加害者的依赖就毋庸置疑。
3.受害者与外界隔绝,所获得信息全是经过加害者处理过的信息。
正是因为
这一点,加害者有机会对受害者进行再社会化,也就是俗称的“洗脑”。
在相同的环境中,大家都接受同样的信息,没有人可以有所疑质,在加害者的高压面前,受害者原有的信仰体系很容易崩溃,重新占据头脑的是加害者的观念体系,受害者逐渐开始透过加害者的眼光来看这个世界,这样的转化一旦发生,斯德哥尔摩综合症的产生在所难免。
4.在服从和配合加害者的前提下,受害者会得到加害者的“恩惠”。
在受害者感到绝望的情况下,加害者给予他们食物、允许他们上厕所,受害者一方面因为加害者没有预想的最坏行为而产生负向感激,另一方面对加害者给予的“恩惠”产生正向感激。
受害者预想的可怕的事和加害者的“恩惠”之间的差距越大,受害者对加害者的感激之情就越强烈,加害者由“魔鬼”化身为“天使”,斯德哥尔摩综合症就有了产生的基石。
三、斯德哥尔摩综合症对班级管理的启示
“太阳当空照,花儿对我笑,小鸟说早早早,你为什么背上小书包,我要上学校,天天不迟到,爱学习爱劳动,长大要为人民立功劳”,被学生改编后成了这样:太阳当空照,花儿对我笑,小鸟说:早早早,你为什么背上炸药包?我要炸学校,教师不知道,一拉弦,我就跑,轰隆一声学校炸没了!在现实的教育中,作为教育工作者,对于学生的“歪歌”不知有何感想,为什么我们的辛勤教育得不到学生的认可?为什么我们的教育不能获得学生的认同?斯德哥尔摩综合症这一现象对我们的教育、对我们的班级管理能不能有所启示?
当然,我们讨论斯德哥尔摩综合症对班级管理的启示,并不是要班主任教师和绑匪一样,简单地对学生采用“绑匪”式教育,而是通过对斯德哥尔摩综合症这一现象的研究,提炼并引申其概念的本质要义,对其进行正向解读,从中发现
其对班级管理的借鉴作用。
其实,学生在班级环境中,也可能产生类似于斯德哥尔摩综合症的4 个条件:第一,切实存在的威胁。
学生在班级中,有着各种各样的规章或约定俗成的班规,这些都是不容挑战的,违反就会受到处罚。
第二,没有反抗和脱身的机会。
这其实就要求我们班级管理中有一个强劲的执行力,往往通过班干部队伍体系的建设给予保障。
第三,相对封闭的信息源。
在多元化的社会背景下,信息来源的途径众多,如何避免无关的、负面的信息对学生的影响,需要我们班级管理中通过正向的班级舆论来保证相对封闭的信息环境。
第四,管理者对学生的“恩惠”,当学生在班级中按照要求去做后,要能得到“恩惠”,这就需要在班级中建立顺畅的激励体制。
1.加强班级制度建设
斯德哥尔摩综合症发生的条件之一,就是存在着切实的威胁,受害者感受到威胁的存在并相信可能发生。
在班级管理过程中,学生对班级的认同,也需要这种切实威胁的存在。
如果没有这种切实威胁,学生缺少敬畏,就不可能产生对班级的认同。
而学生敬畏感的获得,可以通过班级制度建设来实现。
除了学校的规章制度外,需要班主任引导学生建立班级自己的制度。
问题的关键是,要相信威胁的存在。
也就是说,班级的制度要能够真正内化为学生的自觉行动,而不是外在的条文。
因此班主任在建立本班的班级制度时,一定要把制度深入到学生的内心。
有些班主任在建立了班级公约后,贴在墙上就完事,班级成员甚至不知道有哪些规定,这样的班级制度只能流于形式,起不到任何作用。
班级制度要想发挥作用,由“墙上”到“心里”的转变必不可少。
2.提高班级管理的执行力
没有反抗和逃脱的机会,也是斯德哥尔摩综合症出现必不要少的条件。
在班级管理过程中,保证制度的“不可挑战性”,是提高班级认可度的关键。
制度的制定容易,制度的执行难。
如果一个制度得不到有效地执行,制度的存在本身就变成了负面教育影响。
保证制度执行比制定制度更为重要,班级管理不在乎有多少制度,而在于能执行多少制度。
班级管理过程中,对于制度的执行力的强弱也是关键一环。
这就需要班主任以身作则的同时,要培养好班干部队伍。
一个强有力的班干部队伍是制度执行的保证。
通过班干部“以点带面”的作用,由骨干到成员,让全体成员在制度的权威面前提高执行的自觉性。
3.引导班级正向舆论
在当今多元化的社会中,信息的多样性是无法更改的事实。
多样的信息甚至造成了“五小于二”现象(五天的学校教育被两天的家庭和社会影响冲击),如何在众多的信息源中,保证学校教育的影响,形成相对封闭的正向教育信息圈,是班级管理的难题。
这就需要班级管理者加强对班级舆论的引导,让学生在班集体中只能感受到正向教育信息的力量,一旦有负面信息的出现,班级对其强烈的排斥保证信息相对封闭。
学生进校前已经有了自己的观念体系,班主任要在班级管理中完成对他们的再社会化(洗脑),当学生逐渐学会从集体要求的角度来思考问题时,班级的凝聚力就会形成,班级在学生心目中的认可度就会加深。
4.形成班级激励机制
斯德哥尔摩综合症现象中,加害者对受害者的“恩惠”也是问题的关键之一。
同样,班级管理过程中,管理者对学生的“恩惠”也是关键,当学生在班级中按照要求去做后,要能得到“恩惠”。
这里的“恩惠”不一定是物质的,实际上,心理上的满足才是最大的“恩惠”。
当我们的学生按照要求服从了集体利益
之后,如果不能够得到心理上的满足,也就是做得好和做得不好没有区别,学生的正向行为就会消失。
班级管理过程中,一定要形成班级的激励体系,让好的行为得到及时的“回报”,这样学生才能有保持按集体利益行动的动力。
管理中,要把激励体系明确化,什么样的行为可以获得相应的奖励,学生心中有数,自然行有所依。
如,奖学金评定过程中,不要等学期结束后进行奖学金评定,实际上,奖学金评定是从学期开始的时候就一直进行的,一开始就明确规定,学生每有符合条件的行为,就在班级中公布,让学生及时获得激励,只有这样,奖学金评定才能发挥他的作用。
(作者单位:安徽滁州城市职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