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岗位相关附件(聘用条件、岗位职责要求)
教师岗位任职条件

教师岗位任职条件《云南财经大学教师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摘录:五、岗位基本任职条件申报教师岗位,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职业道德、学风、学术道德和合作精神;(二)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新聘用教师岗位须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三)符合国家关于高等学校教师职务的基本任职条件,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四)具备与履行岗位职责相适应的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近三年或受聘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
六、岗位任职条件(一)教授二级岗位的任职条件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试行办法》(云人社发〔2009〕193号)(见附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教授三级岗位的任职条件1.符合云南省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条件第五条、第六条所列项目之一者,可参加教授三级岗位竞聘;2.在教授(或相当职务)四级岗位任职满6年(首次聘用须受聘教授〈或相当职务〉满8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或在教授〈或相当职务〉四级岗位任职满3年(首次聘用须受聘教授(〈或相当职务〉满6年),符合下列条件之二者;或受聘教授(或相当职务)满4年,符合下列条件之三者,可以参加教授三级岗位竞聘:(1)主持或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国家科技计划项目;(2)主持或完成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3)国家科学技术三等奖(及以上)获得者:一等奖个人排名前12名,二等奖个人排名前8名,三等奖个人排名前3名;(4)全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三等奖(及以上)获得者:一等奖个人排名前5名,二等奖个人排名前3名,三等奖个人排名第1名;(5)国家级教学成果三等奖(及以上)获得者:一等奖个人排名前5名,二等奖个人排名前3名,三等奖个人排名第1名;(6)云南省科学技术奖(或经科技部认定的社会力量设奖奖项)三等奖(及以上)获得者:一等奖个人排名前5名,二等奖个人排名前3名,三等奖个人排名第1名;(7)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及以上)获得者:一等奖个人排名前3名,二等奖个人排名前2名,三等奖个人排名第1名;(8)获得中国专利银奖以上者(金奖个人排名前3,银奖个人排名第1);(9)省部级教学成果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特等奖个人排名前5名,一等奖个人排名前3名,二等奖个人排名第1名;(10)省部级文化艺术类一等奖(及以上)获得者(个人排名第1名),或获得国家文体艺术类一级学会(协会)的音乐、美术、设计、舞蹈、戏剧、影视作品或者论文一等奖(及以上)2项(个人排名第1名),或全国性体育竞赛前三名的主教练;(11)省级精品课程负责人;(12)主持国家教改项目者(前2名),或主持省部级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负责人;(13)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的科学研究论文有6篇以上被科学引文索引(SCI)、美国工程索引(EI)、科学技术索引(ISTP)检索,或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的科学研究论文有10篇以上在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源刊上发表;(14)省部级创新团队带头人;(15)博士生导师;(16)省部级重点学科首席专家,或省部级实验室主任,或省部级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首席专家,或国家级文化产业研究中心首席专家;(17)主持完成3项省(部)级科研项目或工程技术推广项目;(18)享受“国突”、“国贴”、“省突”、“省贴”人员;(19)教育部跨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获得者或云南省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20)云南省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21)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副组长或省教育厅教学指导委员会组长;(22)国家级教材主编,或省部级优秀教材主编;(23)独撰专著2部,或独撰译著4部及以上者;(24)与上述条件相当,在学校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者。
东北师范大学教师岗位职责和聘用条件(修订版)(精)

东北师范大学教师岗位职责和聘用条件(修订版一、教师岗位职责(一教授岗位1. 学科建设把握本学科的发展前沿和发展方向,参与制定学院、学科的发展规划并负责本研究方向建设。
协助学院教授委员会建设师资队伍,积极参与物色、推荐和吸引人才,培养青年教师,在本研究方向凝聚和形成学术队伍。
参与国内外高层次学术交流,广泛争取科研经费和社会支持,提升所在学科或研究方向的竞争力及影响力。
2. 人才培养认真履行育人职责,以高尚的师德品行、良好的学术风范影响和教育学生。
承担本科生教学和研究生培养任务,从事本科生基础课或专业课教学工作,教学中体现最新的学术成果,每学年本科教学工作量不少于 72学时,负责或参与培养方案改革,开展相关专业的课程和实验室建设工作,担任本科生指导教师,指导本科生和研究生开展学术创新活动。
3. 科(教学研究能够站在本研究方向的国内学术前沿开展研究工作。
主持省部级及以上重点科(教研项目,争取省部级及以上奖项。
发表系列高水平学术论文,尤其在国际或国内一流刊物(四大检索或国家级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或出版较有影响的学术专著、教材, 或完成有较大影响的调查报告,或取得多次被权威刊物引用(评价的影响较大的学术成果,或取得有应用价值的发明创造。
每学年举办一次所属学科领域发展前沿的学术报告会;组织或参与所在研究方向的学术讨论班。
4. 社会工作关注学校和学院的建设和发展,积极建言献策并作出贡献。
促进科技成果,特别是本学科方向科技成果的转化。
为国家和地方的经济与社会发展提供业务咨询、指导等服务,促进文化教育、科学技术的传播和发展。
(二副教授岗位1. 学科建设作为学术团队的成员,参与本学科和学术团队的建设,并在其中发挥学术骨干作用,扩大学科学术影响。
2. 教育教学承担所属学科专业的育人和教学工作,承担本科生和研究生的培养与指导工作,系统讲授本专业两门及以上课程(至少一门为本科生课程 , 教学中体现最新的学术成果,担任本科生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开展学术创新活动,根据需要指导本科生实习、社会调查、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指导或协助指导博士研究生。
潍坊学院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条件

附件1:潍坊学院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条件一、教师岗位(一)基本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求实、团结、协作、奉献,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具备高校教师资格及与岗位相应的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3.具备与履行岗位职责相适应的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能够较好地履行岗位职责,承担教学、科研、人才培养等任务,每年至少讲授一门本专科生理论课程,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专职辅导员年度考核合格者,教学工作视为完成),教学效果合格(申报教授三级、副教授五级岗位的教学效果为良好以上)。
4.近6年来年度考核结果合格。
(二)任职年限及业绩条件1.教授一级岗位教授一级岗位的聘用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教授二级岗位教授二级岗位是省重点设臵的专业技术岗位,不实行兼职,其聘用按山东省有关规定执行。
3.教授三级岗位(1)任教授职务满8年(或任教授职务满6年,完成规定教学工作量的150%,且连续6年教学效果优秀),近6年来业绩符合下列条件选项一项者;(2)任教授职务满6年(或任教授职务满4年,近6年以来完成教学规定工作量的150%,且连续6年教学效果优秀),近6年来业绩符合下列条件选项二项者;(3)任教授职务4年及以下,且任教授以来业绩符合下列条件选项三项者。
条件选项:①国务院颁发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或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选,或国家和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或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
②在教学和人才培养方面取得突出成绩,获得省级及以上优秀教师、教学名师、教书育人标兵等荣誉称号。
③省级及以上教学质量工程项目负责人,或省级重点学科或重点实验室学术技术带头人,或省级及以上教师教育基地项目首席专家。
④音乐学科教师以首位人员或以首位人员指导学生参加教育部举办的音乐大赛获二等奖及以上或参加全省音乐大赛获一等奖;体育学科教师获得国家级裁判员、健身指导员等资格或作为主教练指导学生获全国比赛前五名或全省比赛前三名或获国家级二等奖及以上或获省级一等奖;美术学科教师以首位人员在国家级美术展览活动中获银奖及以上奖励或参加省级美展获一等奖或以首位人员指导学生在教育部、文化部举办的美术大赛中获二等奖及以上。
高校教师岗位聘用条件、聘期目标和岗位职责

附件1:咸阳师范学院高校教师岗位职责、岗位聘用条件、聘期指导目标根据学校新一轮岗位聘用工作精神和事业发展需要,结合学校实际,制定高校教师岗位职责、聘用条件和聘期指导目标。
各二级学院结合本单位学科专业发展需要和特点,以学校聘用条件和聘期指导目标为基准,制定不低于学校指导标准要求的各级岗位聘用条件和聘期目标。
第一部分岗位职责一、教授岗位职责(一)学科建设。
掌握本学科学术动态,立足学科前沿,积极参与国内、国际学术活动;负责学科建设、专业建设和学术梯队建设;负责课程建设和实验室建设;指导培养青年教师。
(二)教育教学。
积极开展教学研究,负责本学科的教学改革与教学评估工作;讲授本(专)科生课程,开设本(专)科生选修课;为师生作学术报告;指导青年教师或硕士研究生。
(三)科学研究。
主持较高级别纵向科研项目、承担较大级别横向科研项目的研究工作和重要技术开发与推广工作;主持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发表高水平论文,编、审著作、教材等。
(四)社会服务。
组织开展本学科领域的学术活动,定期为师生做本学科领域的学术讲座;积极参与校内外社会服务活动。
二、副教授岗位职责(一)学科建设。
了解本学科学术动态及研究成果;参与本学科、专业及实验室的建设工作;承担青年教师的培养工作。
(二)教育教学。
负责或参与本学科的教学改革与教学评估工作;讲授本(专)科生课程,开设本(专)科生选修课;指导或协助指导青年教师。
(三)科学研究。
主持纵向、横向科研项目、教学改革项目的研究工作;发表较高水平的论文,编写教材、教学参考书等。
(四)社会服务。
积极参与本学科领域的学术活动;积极参与校内外社会服务活动。
三、讲师岗位职责(一)承担本(专)科生的教学和实践教学任务,开设本(专)科生选修课,参与教学研究工作。
(二)发表较高水平论文,参编教材、教学参考书等。
(三)主持或参与科研项目的研究工作。
(四)积极参与校内外社会服务活动。
四、助教岗位职责(一)承担课程讲授或辅导、答疑,作业批改,实验课、实习指导,实验室建设等方面的工作。
咸阳师范学院高校教师岗位职责、聘用条件、聘期目标

附件1:咸阳师范学院高校教师岗位职责、聘用条件、聘期目标根据学校新一轮岗位聘用工作精神和事业发展需要,结合学校实际,制定高校教师岗位职责、聘用条件和聘期目标任务。
第一部分岗位职责一、教授岗位职责(一)教育教学。
积极开展教学工作,负责本专业的教学改革与教学研究工作;讲授本(专)科生课程,开设本(专)科生选修课;负责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和实验室建设;指导青年教师或硕士研究生。
(二)科学研究。
主持较高级别纵向科研项目、承担较大级别横向科研项目的研究工作和重要技术开发与推广工作;主持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发表高水平论文,编、审著作、教材等。
(三)学科建设。
掌握本学科学术动态,立足学科前沿,积极参与国内、国际学术活动;为师生做学术讲座;负责学科建设和学术梯队建设。
(四)社会服务。
组织开展科研成果转化和申请国家发明专利等工作,积极参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服务活动。
二、副教授岗位职责(一)教育教学。
负责或参与本学科的教学改革与教学研究工作;讲授本(专)科生课程,开设本(专)科生选修课;积极参与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指导或协助指导青年教师。
(二)科学研究。
主持纵向、横向科研项目、教学改革项目的研究工作;发表较高水平的论文,编写教材、教学参考书等。
(三)学科建设。
了解本学科学术动态及研究成果;参与学科建设和学术梯队建设;为师生做学术讲座。
(四)社会服务。
积极开展科研成果转化和申请国家发明专利等工作;积极参与校内外社会服务活动。
三、讲师岗位职责(一)承担本(专)科生的教学和实践教学任务,开设本(专)科生选修课,参与教学研究工作。
(二)发表较高水平论文,参编教材、教学参考书等。
(三)主持或参与科研项目的研究工作。
(四)积极参与校内外社会服务活动。
四、助教岗位职责(一)承担课程讲授或辅导、答疑,作业批改,实验课、实习指导,实验室建设等方面的工作。
(二)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参编教材、教学参考书等。
(三)参与科研项目的研究工作。
(四)积极参与校内外社会服务活动。
教师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

各岗位任职条件一、管理岗位任职条件1、基本条件(1)符合国家规定的管理岗位基本条件,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组织管理能力。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修养,热爱教育事业,具有改革创新精神。
(3)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团结同志,作风民主。
(4)有指导本等级以下人员的工作业绩。
2、具体条件管理七级(科级正职)(1)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应在八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具有相应专业知识和行政管理能力。
管理八级(科级副职)(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应在九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具有相应岗位专业知识和行政管理能力。
九级管理岗位(科员)(3)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应在十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具有本岗位较丰富的工作经验。
二、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教师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1、基本条件(1)符合本市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条件,并能自觉履行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职责。
(2)有良好师德修养,思想端正,关心爱护学生,为人师表。
(3)善于学习,敬业爱岗,团结协作,严于律己。
(4)任职期间应完成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所规定的任课课时量(工作量)。
(5)所聘任的岗位一般与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相一致。
(6)有指导本等级以下人员的工作业绩。
2、具体条件五级岗位(副高级职务一级岗位)(1)具有中学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
并在教师副高级职务岗位上任职不少于六年。
(2)具有教育学生的能力,能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进行思想道德教育,有比较丰富的班主任、辅导员工作经验,并能较好地完成任务。
(3)任期内有两次区级及以上的教育教学公开课(研究课);或区级以上专题讲座、学术报告。
教育改革意识强,形成自己的教育教学特色。
(4)任期内有区级及以上课题研究成果并获等第奖;或教科研论文评比获区级及以上等第奖;或在市级正式刊物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过学术论文;或出版过专著。
(5)任期内有两次学年度或年度考核优秀;或获得过区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双名工程”学员等称号,在区内有一定的知名度。
教师岗位相关附件(聘用条件、岗位职责要求)

附件1湖北师范学院教师岗位聘用条件一、基本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恪守教师职业道德,学风端正,身心健康,教书育人,关爱学生,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二)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尚未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应达到学校规定的应聘条件,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一般在应聘教师岗位一年内,特殊情况两年内)。
(三)认真履行教师职责,执行学校教学计划,聘期内能够完成教学、科研等各项工作任务,教学效果良好。
(四)上一聘期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级。
(五)正教授岗位人员须每年至少讲授1门全日制普通本科生课程。
(六)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二、竞聘条件各条件对应的计算起止时间为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以来至2013年12月31日。
(一)教授二级岗位按《湖北省事业单位推荐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选参考条件》标准执行。
(二)教授三级岗位任职正高专业技术职务以来,本人以牵头或主持身份达到下列条件任一项,且聘任在正高专业技术岗位满12年、9年、6年、3年的同时,分别符合下列条件中任2项、3项、4项、5项者,可竞聘教授三级岗位:1、省级重点学科带头人。
2、湖北省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
3、“湖北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才及以上人选。
4、主持一项国家级教研或科研项目,或主持两项以上省(部)教研或科研项目。
5、主持国家级“本科教学工程”项目。
6、国家级教学团队负责人。
7、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
8、省级科技创新团队带头人。
9、主持单项横向课题到账经费200万元,或主持横向课题累计到账经费400万元以上,或主持单项横向课题经费到账120万元且获国家授权发明专利2项以上,或科研成果转化后形成的产值、利润和经济效益突出,达300万元以上。
10、近5年来获得省部级以上颁发的科技奖励(指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技术发明奖、科技成果推广奖)和社会科学成果奖等奖励的一等奖的前五名、二等奖的前三名、三等奖的第一名。
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教师岗位聘用条件

附件一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教师岗位聘用条件一、教师岗位基本条件1.遵守国家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学术品行端正;2.具备高等学校教师任职资格,具有教师或与从教专业相关的专业技术职务;3.具有与履行岗位职责相应的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4.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基础工作量,近6年或2个聘期年度考核、教学评价均为合格及以上;5.完成学校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6.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教师正高级岗位任职条件1.专技二级岗位(教授二级)任职条件在专技三级岗位任职满3年及以上,同时还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指导意见”八条之一)。
(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或卫生部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2)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3)天津市授衔专家;(4)入选“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5)教育部“长江学者”;(6)入选天津市“131”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选的博士研究生导师;(7)在卫生工作第一线取得突出成绩,医术高超,多次成功地治愈疑难、危重病症或者在较大范围多次有效地预防、控制、消除疾病,其学术技术水平为同行专家所公认,并对我市卫生科技与卫生人才培养做出突出贡献(其他行业参考执行);(8)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在卫生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系统性、创新性成果,解决了重大的关键性技术难题,任现专业技术职务期间获得国家级科技进步奖的主要完成人(前3名),或省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及以上第一完成人(其他行业参考执行)。
2.专技三级岗位(教授三级)任职条件在专技四级岗位任职满3年及以上,并在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来取得的业绩贡献条件(教学建设、成果论著、学术水平)三个方面中,同时满足三方面各一条;或教学建设方面两条,加其它方面任一条。
教学建设方面:(1)专业建设:负责一个专业,并使专业建设水平及人才培养质量获得显著提高。
(2)课程建设:市级及以上课程建设及改革项目负责人。
(3)课程教学:主动承担教学任务,近三年均超额完成专任教师相应基础教学工作量且教学效果良好。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附件1湖北师范学院教师岗位聘用条件一、基本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恪守教师职业道德,学风端正,身心健康,教书育人,关爱学生,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二)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尚未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应达到学校规定的应聘条件,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一般在应聘教师岗位一年内,特殊情况两年内)。
(三)认真履行教师职责,执行学校教学计划,聘期内能够完成教学、科研等各项工作任务,教学效果良好。
(四)上一聘期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级。
(五)正教授岗位人员须每年至少讲授1门全日制普通本科生课程。
(六)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二、竞聘条件各条件对应的计算起止时间为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以来至2013年12月31日。
(一)教授二级岗位按《湖北省事业单位推荐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选参考条件》标准执行。
(二)教授三级岗位任职正高专业技术职务以来,本人以牵头或主持身份达到下列条件任一项,且聘任在正高专业技术岗位满12年、9年、6年、3年的同时,分别符合下列条件中任2项、3项、4项、5项者,可竞聘教授三级岗位:1、省级重点学科带头人。
2、湖北省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
3、“湖北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才及以上人选。
4、主持一项国家级教研或科研项目,或主持两项以上省(部)教研或科研项目。
5、主持国家级“本科教学工程”项目。
6、国家级教学团队负责人。
7、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
8、省级科技创新团队带头人。
9、主持单项横向课题到账经费200万元,或主持横向课题累计到账经费400万元以上,或主持单项横向课题经费到账120万元且获国家授权发明专利2项以上,或科研成果转化后形成的产值、利润和经济效益突出,达300万元以上。
10、近5年来获得省部级以上颁发的科技奖励(指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技术发明奖、科技成果推广奖)和社会科学成果奖等奖励的一等奖的前五名、二等奖的前三名、三等奖的第一名。
11、近两届高等学校省(部)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的前三名、二等奖的第一名。
12、以第一作者、或第一通讯联系人发表的学术论文被SCII区收录1篇或II区收录3篇或在SSCI收录1篇,或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全文收录2篇者。
13、在国家级出版社出版学术专著一部。
14、主编国家规划教材一部。
15、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或先进工作者。
(三)教授四级岗位取得教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在上一聘期考核合格的基础上,可以申报教授四级岗位,但原聘用在专业技术副高级岗位人员,必须在专业技术五级岗位聘用至少满一年。
(四)副教授一级(专业技术五级)岗位任职副高专业技术职务以来,本人以牵头或主持身份达到下列条件任一项,且在聘任副高专业技术岗位满15年、12年、9年、6年、3年及3年以下,分别符合下列条件中任2项、3项、4项、5项、6项、7项者,可竞聘副教授一级岗位:1、参加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项及以上,或主持省级教学研究项目、省部级纵向科研项目1项及以上。
2、以第一作者、或第一通讯联系人发表的论文被SCI、EI源刊、CSSCI收录3篇以上或被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或新华文摘收录3篇以上;或出版学术专著(教材)一部且本人撰写12万字以上的内容。
3、省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技术发明奖、科技成果推广奖和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二等奖的参加者,三等奖的前5名。
4、获发明专利1项。
5、承担各类产学研项目通过省级及以上鉴定并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
6、省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
7、省级重点学科或省级重点实验室(含研究基地)建设骨干成员中的副高前2名。
8、作品获国家级(国家级奖项或称号是指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以及国务院授权国家科技部、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等单位表彰的奖项或授予的称号)三等奖及以上,或创作作品由国家级出版社出版。
9、获省部教学成果奖一等奖中的副高前3名、二等奖中的副高前2名、三等奖的第一名。
10、国家级“本科教学工程”项目建设骨干成员中的副高前3名;或省级“本科教学工程”项目建设骨干成员中的副高第1名。
11、指导学生获全国性比赛二等奖及以上的指导教师。
12、指导学生获湖北省优秀硕士或学士论文。
13、指导学生获得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
14、获得省级讲课比赛优秀奖及以上。
15、获得省级及以上表彰。
16、取得与本学科应用专业方向相关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达到“双师”人才标准,取得相关突出业绩。
(五)副教授二级(专业技术六级)岗位在副高专业技术岗位上任职满9年,达到副教授一级岗位竞聘条件2项或副教授二级岗位竞聘条件中的4项者;在副教授岗位上任职满6年,达到副教授一级岗位竞聘条件3项或副教授二级岗位竞聘条件中的5项者;在副教授岗位上任职满3年,达到副教授一级岗位竞聘条件4项或副教授二级岗位竞聘条件中的6项者;在副教授岗位上任职3年以下,达到副教授一级岗位竞聘条件5项或副教授二级岗位竞聘条件中的7项者,可以竞聘副教授二级岗位。
所有竞聘副教授二级岗位的人员达到的条件中必须有一项为本人牵头或主持。
1、参加省级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项及以上;或主持校级及以上教学研究项目、校级及以上纵向科研项目2项。
2、以第一作者、或第一通讯联系人发表的论文在SCI、CSSCI、EI源刊收录1篇以上或被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或新华文摘收录1篇以上;或出版学术著作(教材)一部且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的内容(独著、主编或第一作者)。
3、省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技术发明奖、科技成果推广奖和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获得者。
4、获国家发明专利1项。
5、近四年主持各类产学研项目并通过市(厅)级及以上鉴定的。
6、校级重点学科或校级重点实验室(含研究基地)建设骨干成员中的副高前2名。
7、国家级“本科教学工程”项目的参加者;或省级“本科教学工程”项目建设骨干成员;或校级“本科教学工程”项目建设主要成员;或校级精品(优质)课程带头人。
8、指导学生获省级比赛二等奖及以上的指导教师。
9、指导学生获湖北省优秀硕士或学士论文。
10、获得校级讲课比赛二等奖及以上。
11、指导学生获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
12、获得地(市)级及以上表彰或获得校党委、行政表彰的2项以上。
13、取得与本学科应用专业方向相关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达到“双师”人才标准。
(六)副教授三级(专业技术七级)岗位取得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在上一聘期考核合格的基础上,可以申报副教授三级岗位,但原聘用在专业技术中级岗位人员,必须在专业技术八级岗位聘用至少满一年。
(七)讲师一级(专业技术八级)岗位在讲师专业技术岗位上任职满6年、4年及4年以下者,分别达到以下竞聘条件中的2项、3项和4项,可以竞聘讲师一级岗位。
所有竞聘讲师一级岗位的人员达到的条件中必须有一项为本人牵头或主持。
1、参与省级教学研究项目、省部级纵向科研项目1项及以上;或主持校级教学研究项目、校级纵向科研项目1项。
2、在中文核心及以上期刊上发表论文4篇及以上。
3、近四年参与各类产学研项目。
4、省级及以上“本科教学工程”项目建设的参加者。
5、指导学生参加省级比赛获得优秀奖及以上。
6、指导学生获湖北省优秀学士论文。
7、获得校级讲课比赛三等奖及以上。
8、指导学生获得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
9、获得校党委、行政表彰1项以上。
10、取得与本学科应用专业方向相关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达到“双师”人才标准。
(八)讲师二级(专业技术九级)岗位取得讲师专业技术职务,达到下列条件中的两项者,可以竞聘讲师二级岗位:1、参与校级及以上教学研究项目、纵向科研项目1项。
2、在中文核心及以上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及以上。
3、近四年参与各类产学研项目。
4、校级及以上“本科教学工程”项目建设的参加者。
5、指导学生参加校级比赛获得优秀奖。
6、获得校级讲课比赛优秀奖及以上。
7、指导学生获得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
8、获得校党委、行政表彰1项以上。
9、取得与本学科应用专业方向相关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达到“双师”人才标准。
(九)讲师三级(专业技术十级)岗位取得讲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在上一聘期考核合格的基础上,可以申报讲师三级岗位,但原聘用在专业技术初级岗位人员,原则上必须在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聘用至少满一年。
(十)助教一级(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和助教二级(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具有硕士学位,在助教岗位工作满两年,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在助教岗位工作满一年,可以竞聘助教一级岗位。
具备助教任职资格且考核合格者,可以申报助教二级岗位。
附2湖北师范学院教师岗位职责的基本要求一、总则(一)为加强学校教学和科研管理工作,规范教师教学科研行为,维护正常、稳定的工作秩序,树立良好校风,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学科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相关精神和《湖北师范学院岗位设置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制订教师岗位职责。
(二)本岗位职责适用于本校从事研究生、本、专科生及成人教育等各类教育教学工作及科研工作的教师。
(三)教师岗位职责是教师岗位聘用、年度和聘期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教师岗位聘期一般为三至六年,以下基本岗位职责指聘用相应岗位的教师在聘期内应承担和完成的基本工作任务。
二、教师的基本要求(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不移的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不断提高思想政治水平。
(二)热爱教育教学工作,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较高的文化素质,有高尚的道德品质和崇高的精神境界,敬业爱校,治学严谨,锐意进取,富于创新,关心集体、团结协作。
树立和培养优良的教风和学风。
(三)热爱学生,诲人不倦,教书育人,行为世范,做学生的良师益友。
培养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既要关心、爱护、引导学生,又要对学生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考核。
(四)仪态大方,以普通话作为教学用语和校园用语。
(五)掌握本专业的基本理论和相关专业的基础知识,精通所授课程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实验技能,具有与所承担的教学和科研工作相适应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刻苦钻研业务,努力掌握本学科的新成就,不断提高知识水平,丰富和更新知识结构。
(六)钻研教材,认真备课,按教学大纲要求,合理地安排教学内容,写出规范的教案、课件。
(七)积极参加学科建设、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和实验室建设。
(八)在聘期内保证全职在校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三、教师的基本岗位职责各类教师应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师工作量,教师工作量的计分标准按学校相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一)教授二级岗位教授二级岗位的教师在完成教师工作量的前提下,应承担下列工作1、学科建设:(1)积极参与教师团队的建设工作,带领相关教师团队,在某一学科方向达到国内先进水平;(2)对本学科的发展方向和研究重点提供重要建议,促进本学科跟踪国际学术前沿;(3)指导本学科的重点学科建设、学位点建设、重点实验室建设或人文社科基地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