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方评定准则
供方评价准则

供方评价准则一、控制控制程序供方初选无需提供技术要求的零部件由商务部通过各种途径,如网站、行业目录、展览会等方式选定供方;有技术要求的关键、重要零部件由研究院调查并选定合格初选供方,提供给商务部。
调查供方基本情况,并与初选供方就价格、研究院与初选供方就技术等达成一致后,填写<供方初选申请表>,审批同意。
与供方签订〈样品试制合同〉要求供方提供样品,同时,如果是有技术要求的关键、重要件,研究院还需与供方签订《技术协议》和《技术资料保密协议》。
样品试制初选供方按照商务部要求,提供样品。
送样时,收货单上注明“样品”二字,交质保部检验。
样品数量:研究院签订《技术协议》或商务部签订样品试制协议时,明确送样数量,一般原则是:大件送样数量为1~2件;小件送样数量为5~8件;对于流程性材料和原材料,送样数量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供方在样品出厂时必须对协议中要求的材质成份、几何尺寸、形位误差、表面粗糙度、外观或性能等应检验和试验项目进行检验和试验,送样时附上出厂检验报告,交我公司质保部。
对供方提供的样品进行检验和试验, 填写<样品检验报告>,对供方检验和试验结果进行核查,需要时,质保部要求供方提供相应的理化试样。
需通过装机在装配、调试使用来确认产品性能的,由研究院书面通知质保部作好标识、在装配时,质保部对样品进行标识和记录,并在装配和调试中进行验证,并填写<样品验证报告>。
需通过装机在外使用来确认产品性能的,由书面通知质保部作好标识、用户服务部跟踪,在装配时质保部作好标识和记录,用户服务部按规定要求反馈在外使用情况,并反馈质保部。
根据<样品检验报告>、<样品验证报告>,判定样品是否合格,判定原则是:所有检验项目全部合格,认定样品合格,否则为不合格,需重新送样,送样两次检验不合格,停止开发此供方。
供方资格审查样品试制合格后,进行现场供方资格审查,审查对象原则上是生产工厂。
合格供方评定准则

合格供方评定准则合格供方评定准则是指组织在选择供应商或供应链伙伴时,使用的一套标准和流程。
这些准则有助于组织确定最优质、最可靠和最满足其需求的供方,以确保组织能够获得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
合格供方评定准则通常由以下几个方面组成:1.质量管理体系:合格供方评定通常将供方的质量管理体系作为评定的关键指标之一、组织需要评估供方是否具备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ISO9001等相关认证。
供方需要展示其在质量控制、产品检验、不合格品处理等方面的能力。
2.成本:成本是一个重要的考量因素。
组织需要评估供方的价格是否合理且具有竞争力。
此外,还需要评估供方的成本管理能力,例如供方是否能够提供低成本的产品和服务,并通过合理的成本控制措施确保价格的稳定性。
3.交货能力:供方的交货能力对组织的生产和运营具有至关重要的影响。
评定准则应包括对供方交货承诺的评估,并考虑其交货能力的稳定性、准时交货的能力、库存管理和物流配送的能力等。
4.技术专长:供方的技术专长对组织的产品和服务质量决定性作用。
评定准则应包括对供方的技术能力和创新能力的评估,以确保供方能够满足组织的技术需求,并为组织提供技术支持和创新解决方案。
5.可靠性和信誉度:供方的可靠性和信誉度对组织的信用和声誉至关重要。
评定准则应包括对供方的信用状况、合规性和社会责任等方面的评估。
组织需要评估供方是否遵守法律法规,是否具备良好的商业道德,以及与之合作的其他组织和客户对其的评价。
6.供应链风险管理:供应链风险是组织面临的一个重要挑战。
评定准则应包括对供方的供应链风险管理能力的评估,以确保供方具备有效的风险防控措施,能够应对潜在的风险并保证供应持续性。
总之,合格供方评定准则是确定并评估供方能力和潜力的一套标准和流程。
通过根据这些准则选择合适的供方,组织能够确保获得高质量、低成本、可靠的产品和服务,并减少供应链风险,提高组织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供方评价准则

供方评价准则1、目的对生产供方进行控制,确保所采购的产品符合本厂规定的要求.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厂所有与形成产品质量有关的原辅材料、包装材料、零部件等采购供方年度业绩评价控制.3、职责供销科负责组织审批初选供方,组织供方年度业绩评价工作.4、评价标准4.1初选合格供方评价准则4.1.1有营业执照.4.1.2有生产许可证等其它生产所必需的证件.4.1.3产品出厂有规定的技术标准,样品检查质量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技术标准.4.1.4价格同行业相比较低.4.1.5近两年没有因产品不合格受到技术监督部门的处罚.4.1.6对新供方通过书面或现场考察供方的质量保证能力,或采取样品试用的办法;对老供方评定其2-3年的供货业绩,作出昰否为合格供方的评价结论.4.2符合4.1要求的初选供方可确定为合格供方,并填写《供方调查表》将各种证明材料作为附页存档备查.4.3合格供方季/年度评价准则每季度结束后,统计期内各供方的质量、价格等情况,按厂家分别填写《供应商考核表》经签字批准后存档,反馈供方,根据考核结果,对供方质量进行评等分级.4.3.1供方评价项目(1)产品质量:满分40分;(2)产品价格:满分30分;(3)交货情况:满分20分:(4)售后协调:满分10分.合计满分100分.4.3.2供方评价分类细则(1)积分在85-100分(含85分),属于优秀合格供应商,可以合理加大采购量:(2)积分在75-84分(含75分),属于B级一般合格供应商,可以继续采购,但应加强考察力度.(3)积分在60-74分(含60分),属于C级应辅导性供应商,可以减少采购量后暂停采购.(4)积分在60分以下,属于D级不合格供应商,应立即停止采购.4.3.3供方评价方法(1)产品质量产品质量的得分根据因质量问题产生的退货率来计算,具体计算公式如下:退货率=评价期内退货批数÷评价期内交货批数本项得分=40分×(1—退货率)(2)产品价格根据期初所定的标准价格进行计算,标准价格得分为15分,评价期内加权平均价格比标准价格每高1%,得分减2分,每低1%则加2 分,以0分和30分为上下限.(3)交货情况交货情况得分根据评价期内交货逾期率来计算,具体计算公式如下:逾期率=评价期内批数÷评价期内交货批数本项得分=20分×(1—逾期率)计算得分后,可视交货逾期时间长短适当降低得分.(4)售后协调a) 8-10分:服务响应速度快、解决问题能力强:b) 4-7分:服务、解决问题能力一般;c)0-3分:服务响应速度慢,解决问题能力差.4.3.4供方年度考核办法供销科组织对合格供方进行年度评价,评价结果记入供方档案,年度评价根据上述评价方法进行,评为A类的供方,可适当发展为免检供方,享受相关待遇:评为B类和C类的供方,进行指导,要求改善,指定为下一年度的合格供方:评为D类的供方,淘汰处理.:。
供方评价准则

供方评价准则
1目的
对供方进行准入评价、年度例行评价。
2适用范围
适用于为公司提供原材料、半成品、辅助材料和外协加工供应商的管理。
3术语与缩写
3.1直接材料
直接材料是指直接构成产品的一部分的材料,如贴片、外壳等。
直接材料按其对最终产品质量的影响程度分为I类(关、重件)、Ⅱ类(一般材料)。
3.2辅助材料
辅助材料指生产过程中使用的、但不构成产品一部分的材料,如清洁产品所用的洗板水、焊接所用的助焊剂等。
辅助材料划归为Ⅲ类材料。
4职责
产品部:负责组织供应商开发,评价(包括初评、年度评价)。
5程序
5.1供应商初评项目及准则
供应商的初评项目及准则见表1。
表1供应商的初评项目
表格符号说明:“√”表示应当评价的项目。
5.2供应商名录的建立
经5.1评价合格的供方,纳入合格供方名录,作为采购的依据。
5.3供应商年度评价项目及准则
供应商的年度评价项目及准则见表2。
表2供应商的年度评价项目及准则
6引用文件
无。
7相关记录
供方初评表。
合格供方名录。
样品试用报告。
技术协议。
供方年度评价表。
供应商业绩评定准则

文件修改履历表1.目的:确保供方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符合本公司的要求, 择优选择合作的供方, 并依双方成长需求,建立共识与信赖, 达成最终顾客对品质、成本、变期的期望与需求。
2.范围:凡提供本公司所需产品及服务的供方, 均应纳入本办法。
3、权责:3.1 供应商管理部为本办法的归口实施部门。
3.2 售后部、技术部等为配合部门。
4程序4.1 按本公司供方控制程序等相关文件执行。
4.2供方的考核生产用产品或材料的供方均应纳入每月交货考核, 由供应商管理部依据考核标准进行考核, 并汇总、公布。
其它供方可免于日常考核, 但当其在产品交付或服务过程中发生重大异常时, 由生产部组织相关部门督促供方对问4.2.2考核分数计算★品质类(配分40分)A.交付产品质量(配分30分)●供方当月进料总数量(a)●当月发生的不良品(含验收入库前、生产作业中、客诉案件中发现的不良品)(b)进料不良率= b/a ×100﹪交付产品质量设分:(1- b /a ×100﹪)×30= 分备注: 以上得分为负数则记为0分。
B. 问题点对策(配分10分)生产部每月根据供方对材料品质问题点采取的对策执行状况进行评分, 并辅以资料说明。
材料质量信息反馈单开出时机:●退货、客户报怨事件;●进料检验时发现不合格;●生产使用现场反映不合格;对品质异常质量反馈单扣分及计分:●品质异常对策单开出总数量(a)●品质异常对策单内容填写不确实并且超过5个工作日(b)得分: (a-b)/a ×100﹪×10= 分(取小数点后两位)C.检验记录及相关检验报告(配分10分)●得分: 实际交付项数/交货总项数×100﹪×10= 分检验记录填写未完整及不确实者, 以未提交论处。
未按期交付相关质量证明者, 每次于检验记录表扣分外另扣2分, 直至交付为止。
交期得分计算公式: a/a+b×交期配分-c+d= 当月交期得分B. 交付数量准确性(量产后):(配分20分)批交付数量准确率=(批采购产品总项次-批欠缺总项次)/批采购产品总项次×100﹪当月交付数量准确率得分=当月各批交付数量准确率之和/当月交货总批次×20C. 包装评定(配分10分)以本公司与供方确定的包装标准;“√”表示包装良好: 符合定容、定量原则;“×”表示反之。
供方选择、评价和重新评价准则

三级文件(wén j iàn)文件名称:供方选择、评价和重新评价准则文件编号:ZQPC/C-PH-01版本状态:A/0编写:体系文件编写小组审核:批准:发布(fābù)日期:2014年7月18日实施(shíshī)日期:2014年7月21日1 目的(mùdì)对首次供方及其供应情况进行评价(píngjià)和管理,选择合格的供应商。
2 适用范围用于本公司(ɡōnɡ sī)三类主要原辅材料、设备、外包过程等供应商的选择和评价。
2.1 采购产品的分类:根据采购的产品对本公司产品实现过程或最终产品影响(yǐngxiǎng)的程度,将采购产品分为A、B、C、D共四类。
A类采购(cǎigòu)产品:铝材B类采购产品:内喷涂料、罩光漆、油墨、清洗剂、硫酸(liú suān)、盐酸等化学品。
C类采购产品:隔纸板,缠膜,打包带,托盘,盖板D类产品(外包产品/服务):罐盖、运输、设备等3 职责3.1 采购部:负责供应商质量管理体系的开发及基本情况的调查,组织供应商的评价和重新评价。
3.2 质控部:负责原辅材料质量跟踪评估,及提供原辅材料验证评估方案及评估报告。
3.3 工程部:负责提供设备选型、技术参数等资料;负责提供工厂外包工程的工作要求。
3.4 生产部:负责对原辅材料质量及设备使用过程中的使用状况的跟踪评估。
3.5 储运部:负责对物流公司的服务质量的跟踪与评估。
3.6 行政部:负责提供工厂以外外包工程的工作要求。
3.7 工厂各部门提供的文件最后由厂长审核。
4 内容4.1 新供应商(原辅材料)的开发(kāifā)4.1.1 采购部收到申购需求后对适宜供应商发出《供应商基本情况调查表》,筛选出两家或以上供应商,收集(shōují)必要的相关资质文件。
4.1.2 如果存在顾客指定的供应商(如合同规定),则应从顾客批准的供应商处采购材料或服务。
供方评定准则

供方评定准则1、目的范围本准则适用于采购部组织对供方的选择,对供方的供货业绩定期进行评价,并重新进行评价。
2、程序2.1 采购物资分类根据《供应商管理规定》供应商的分类,把采购物资分为重要物资、一般物资、辅助物资。
a)重要物资(A类供应商):指提供直接参与反应或构成产品主体的原材料;b)一般物资(B类供应商):指提供溶剂类原材料;c)辅助物资(C类供应商):指提供研发、生产过程中使用的辅料。
2.2 对供方的评价2.2.1 采购部根据采购物资技术标准和生产需要,通过对物资的质量、价格、供货期等进行比较,选择合格的供方,填写《供方评价表》。
对同类的重要物资和一般物资,应同时选择几家合格的供方。
采购部负责建立并保存合格供方的质量记录。
2.2.2 对有多年业务往来的重要物资的供方,应提供充分的书面证明材料,可以包括以下内容,以证实其质量保证能力:a)体系认证证书;b)本组织对供方质量管理体系进行审核的结果;c)本组织及供方其他顾客的满意程度调查;d)供方产品的质量、价格、交货能力等情况;e)供方的财务状况及服务和支持能力2.2.3 对第一次供应重要物资的供方,除提供充分的书面证明材料外,还需经样品测试及小批量试用,测试合格才能供货:a)新供方根据提供的技术要求提供少量样品;b)生产研发部对样品进行验证,出具相应的验证报告,反馈给采购部;c)样品不合格可再送样,但最多不能超过两次;d)样品验证合格后,采购部通知供方小批量供货;经生产研发部进行验证合格后,出具相应试用后的验证报告,反馈给采购部;e)小批量进货验证或试用不合格则取消其供货资格。
样品验证、小批量试用均合格的供方经管理者代表批准后,可列入《合格供方名录》。
2.2.4 对于一般物资供方,需要经过样品验证和小批试用合格,各相关部门提供评价意见,管理者代表批准后,可列入《合格供方名录》。
2.2.5 对于批量供应的辅助物资,生产技术部在进货时对其进行验证,并保存验证记录,合格者由管理者代表批准后,即可列入《合格供方名录》。
合格供方评定准则

合格供方评定准则合格供方评定准则指的是一个组织或企业用于评估潜在供应商是否符合其要求的一系列标准和准则。
通过合格供方评定,组织能够选择与其价值和目标相符的供应商,从而确保获得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同时降低风险,并提高供应链的稳定性。
以下为合格供方评定的一些准则:2.质量管理体系:供应商是否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如质量控制流程、质量标准和检验记录等。
评定供应商的质量管理体系,能够确保供应商能够持续提供稳定的产品和服务。
3.产品和服务质量:评定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的质量水平,包括产品或服务的外观品质、可用性、性能以及售后服务等方面。
通过评估供应商的产品和服务质量,组织可以选择最适合自身需求的供应商。
4.交付能力:评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满足组织需求的交付能力,包括供应商的生产能力、交付时间、交付准确度等方面。
评估供应商的交付能力,有助于组织规划和控制供应链的风险。
5.成本和价格竞争力:评定供应商的成本和价格是否具有竞争力。
组织应该寻找价格合理,同时能够提供高质量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
6.企业稳定性:评定供应商的财务稳定性和经营业绩,以确保供应商有足够的资金和资源维持供应能力。
7.伦理和社会责任:评估供应商在商业道德、社会责任等方面的表现。
组织应关注供应商是否遵守相关法规和道德准则。
8.创新能力:评估供应商是否具备创新能力,能否提供新颖的产品或服务,以满足组织不断变化的需求。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合格供方评定准则,不同组织和行业可能会有不同的需求和标准。
组织应根据自身情况进行具体的评定准则制定,并建立起有效的评定体系,以确保选择到最合适的供应商,并最大限度地实现组织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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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规范对供应商的评定,确保供应商持续满足本厂与顾客和法律法规需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厂原材料、外协件、运输、工装模具设计与制作、工序外协的供方的评定。
3.4供应商的调查
由采购人员对市场及供应商进行详细调查,通过索取资料、现场考察等,了解供应商的生产(或提供)、技术及设备能力,产品质量及质量管理状况、检测能力、企业信誉和业绩,物资价格、付款方式、售后服务等,采购员填写《供应商调查评定表》。
交部门负责人审定。
3.5供应商的评定
3.5.1供应商的评价准则:
a)供应商的产品质量及交付具有良好的信誉,通过产品质量认证更好;
b)供应商提供的样品检验合格;
c)有必要时,公司对供应商进行审核被获得通过。
3.5.2供应商的评定方法:客户部组织库管员、采购员、使用部门的技术人员采用会议或会签的方式对供应商调查结果进行评定,作出是
否采购该供应商的产品的结论性意见,由总经理审批,并记录在《供货商调查评定表》中。
3.5.3供应商的评定内容:产品质量、质量保证能力、价格、交货期及售后服务、付款方式等。
供方开发和管理办法
3.5.4供应商的选择准则:
a)供应商有合法的执照和资质;
b)供应商有质量保证能力和证实所提供物资合格的证据;
c)供应商的社会信誉良好,价格合理;
d)供应商的生产或提供能力稳定,能满足公司生产进度和质量要求。
3.7供应商的业绩(重新)评价
3.7.1供应商的重新评价准则:
a)在供货期内,供方的执照和资质被政府部门吊销一一取消供方资格;
b)供方产品的稳定性:进货检验一次不合格的扣3分,两次不合格扣8分,三次不合格的一一取消供方资格;
c)供货的及时性:一个供货合同的执行期内,一次供货不及时
扣2分,两次供货不及时扣5分,三次供货不及时扣8分,四次供货不及时的一一取消供方资格;
发生一次供货不及时,延误交货期15天以上的一一取消供方资格;
d)供货的价格合理,不在供货执行期内哄抬价格:发生一次涨价扣4分,两次涨价扣8分,三次涨价一一取消供方资格;
发生一次大幅上涨价格(上涨率10%以上)一一取消其供方资格;
3.7.2 一个采购合同执行完毕后,由客户部组织分别对该供应商进行
业绩评价,分别填写在《供应商的业绩评价表》中,并备案。
3.7.3经调查评定合格的供方,自评定合格之日起视同为合格供方,由客户部编入《合格供应商名单》,以指导今后的采购。
3.7.4客户部根据收集到的供应商的业绩评价信息,调整《合格供应商名单》,以指导今后的采购。
3.7.5对供应商的业绩评价被确定为不合格供应商的,应将有关信息
传递给供应商,使其提高其服务质量。
3.7.6对供应商的业绩评价确定为不合格的供应商的,应立即从《合
格供应商名单》中删除。
3.7.7凡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单》的供应商,下次采购时,可免于对该供应商进行调查评定。
3.7.8客户部按《合格供应商名单》建立合格供应商档案并予以保存。
3.7.8.1可按供应的材料类别进行供应商分类:
a)A级原材料
b)B级原材料
c)C级原材料
3.7.8.3合格供应商档案的内容(不限于此)
a)营业执照、资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b)产品介绍;
c)产品合格证复印件;
d)曾经对该供应商调查评定的记录;
e)曾经对该供应商业绩评价的记录。
3.8对供应商的控制
3.8.1对供应商的控制类型:
a)供应商的调查;
b)公司对供应商进行第二方审核评价;
c)以往业绩的评价;
d)同行类比的评价。
3.8.2对供应商的产品控制按
4.10要求进行。
3.10进货物资的验证
3.10.1采购人员根据送货单、装箱单清查实物数量,按照物资采购合同、计划及相应的验收规范,从物资标牌规格、型号、数量、生产日期、外观质量、有效期、质量证明文件或合格证等方面进行检查、核对,依据出厂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技术使用说明书等进行验证。
3.10.2对有包装的物资,按包装件数实行全数验证,一般通用量大的可按批量开箱开包抽检,抽查率为1-2%,如发现有不合格者,
应逐件进行验证。
属于重要的、贵重的、配套性强的应拆包逐件进行验证。
3.10.3进口物资必须有国家商检部门检验并出具的证明。
3.10.4
3.10.5验证结果的传递:采购人员获得到检验结果时,应及时确认物质的质量状态,并通知库管人员进行检验试验状态标识。
检验试验
报告及质量证明、合格证等交由客户部统一管理。
3.10.6验证验收合格时,由库管人员填写《进货验证记录表》。
3.10.7验证发现不合格的物资,按照
4.9之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