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2020学年晨光第一学校加强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明确
普通话——我们的校园语言

普通话——我们的校园语言——学习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总结材料深圳华富中学语言文字委员会遵照国家教育部、国家语委《关于加强高等院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几点意见》,自2001年1月1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实施以来,为宣传、贯彻好本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我们做了大量的宣传、贯彻落实工作。
现就我校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情况、采取的措施、取得成效、存在的问题及今后工作打算、建议汇报如下:一、领导重视思想落实1.《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经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00年10月31日审议通过,并于2001年1月1日起施行。
这部法律是我国第一部有关语言文字的专门法律,规定了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作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法律地位,并对国家机关、学校、新闻媒体和公共服务行业等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做出了明确规定。
学校领导十分重视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认真组织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学习党和国家领导人关于语言文字工作的指示和讲话。
学校各级会议上多次强调,搞好语言文字工作直接关系到我校精神文明建设,要求各级干部身体力行,带头说好普通话,用好规范字。
学校领导在各种语言文字培训活动中亲自参加,为全校师生员工树立了良好的榜样。
2.校语委多次召开会议,学习有关文件,联系实际,深刻领会做好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重大意义。
并强调要求各部门组织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遵照有关文件精神,对本部门不规范用语、用字进行彻底检查并加以改进。
根据文件要求,真正做到全校师生员工在教学和集体活动中普遍使用普通话,在校内各种场合使用普通话,形成人人说普通话、写规范字的良好校园氛围。
二、分工明确组织落实1.学校充实、加强了语言文字工作机构,配备了各级语言文字工作人员。
我校在1995年11月,就成立了校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并于1997年12月对校语委会进行了初次调整,2003年10月进行了再次调整。
分管教学的副校长为主任,教务主任为副主任,把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落实到班级。
强化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实施方案

阿克苏市第十中学强化“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实施方案为努力实现少数民族学生熟练运用和掌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并通过强化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活动的实施,提高学生普通话口语能力、普通话交往能力、普通话应用能力,进而提高教学质量。
本学期特制定符合我校实际的切实可行的强化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学习活动。
具体活动内容如下:一、强化“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目标我校依法坚持全面普及国家通用适用语言文字的根本原则,,立足于为学生创造良好的语言学习环境,培养“民汉兼通”人才,提高他们参与社会沟通、交流与竞争的能力。
2018年春季新学期开始,我校从七八年级起所有学科均采用汉语授课的教学模式,到2018年下半年实现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全覆盖。
二、强化“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学校负责领导班子:组长:薛燕(副校长)副组长:王晓霞(教务主任)成员:王霞刘晓燕薛新玲刘弘良全体教师组长、副组长负责监督此项活动的开展,王霞为此项活动的负责人,每周五下午汇总通报活动的开展情况,刘晓燕、薛新玲、刘泓良三位年级组长每周五上午第三节课把本组老师的记录本收上来。
三、强化“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具体措施1、创造良好的语言环境和氛围。
(1)严格执行各项集体活动、公共活动、管理工作中使用国语。
(2)要求师生、生生在校内使用国语进行交流。
(3)要求学生在家多观看、收听国语类电视、广播节目来学习和强化汉语。
对于不遵守以上规定,不按要求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学生和班级,按以下措施实施:(1)每周通报情况最差的学生采取听课一天强化国语,由国语最差班主任任教督促;(2)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表现最差的班级班主任与年底绩效考核挂钩;(3)倡导学习国语人人有责的原则,每名教师都必须参与督促学生,要求每周至少督促10起学生不说国语事件,做到有责任心、有记录(教务处发放专门的记录本),教师要做好国语落后生的辅导工作。
2、每天开展早读午写暮诵(1)早读每天早读时间为9:10-9:45各班级英语、语文老师轮流进班指导学生朗读。
2018-2019学年晨光第一学校加强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明确

2018-2019学年晨光第一学校加强学习《国家通用语
言文字法》明确
日前,学校组织行政领导和各班班主任进行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社会用字相关规定的专题学习。
语言文字领导小组组长曾美宝校长强调了抓好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艰巨性和长期性,要求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小组按照省、市语委的统一部署,扎扎实实地落实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各个阶段活动开展。
王校长指出,在宣传发动阶段要认真宣传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使全体师生、职工都能充分认识到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迎接检查评估的意识,在各项业务工作中自觉做到讲好普通话、使用规范字。
晨光第一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小组
2018年9月。
学校关于普及普通话及规范用字的要求

关于加强普及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教育部、国家语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普及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工作的通知》精神,使我校语言文字工作和普通话的推广、普及与测试工作高效、有续地开展,提高学校管理水平,特制定该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学校普及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工作的重要意义语言是人类思维交际最重要的工具,是现代人文明素质的构成要素之一。
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教育部、国家语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普及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工作的通知》精神,使我校语言文字工作和普通话的推广、普及与测试工作高效、有续地开展,是坚持依法治校,提高学校管理水平的需要,是全面推进高质量的素质教育,是提高学生素质的需要。
学校全面提高校园语言文字应用规范化水平和管理水平,为提高学生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应用能力创设良好的环境。
使全校师生员工从根本上认识到,规范使用祖国的语言文字,是每个公民基本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规范地说普通话,是信息时代人们有效地进行信息传播和交流的基本要求。
二、积极开展“讲普通话,用规范字”活动具体措施(一)认真学习,提高认识组织全体师生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充分认识语言文字工作是加强两个文明建设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学校是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的重要阵地,它对全社会语言文字规范化起到了促进作用。
做好学校普及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工作,对于学生掌握科学文化知识,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全面提高素质,对于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的传统文化,培养爱国主义情操,增强民族凝聚力都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让学生打下规范使用祖国语言文字的良好基础,无疑将使他们终身受益,所以我们将致力于在广大师生中努力培养和树立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将普及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作为落实素质教育、规范学校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将语言文字工作渗透到整个教学培养目标和教学要求之中,使之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
2018-2019学年度晨光第一学校开设“规范汉字使用能力”活动

2018--2019学年度清溪镇晨光第一学校
开设“规范汉字使用能力”活动
2018年11月,清溪晨光第一学校邀请东莞市廖军名师工作室中的廖军老师和全体成员一起进行研讨活动。
此次活动的主题是“语言文字教学”研讨。
活动先由我校谢祯贤老师上的三年级上册《海滨小城》开始,课后廖军老师进行了精彩的点评。
谢老师的这一节课上得很真实,很有语文味,让与会教师得到一次课堂洗礼,为语文课该怎样上作了一个很好的示范。
活动的最后一项是我镇语文辅导员黄颂辉老师作了一个《如何在语文教学中落实语言文字训练》的讲座。
教师熟悉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_自觉规范使用语言文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摘录教师熟悉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自觉使用规范文字一、新时期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贯彻、执行国家关于语言文字工作的政策和法令,促进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继续推动文字改革工作,使语言文字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更好地发挥作用。
(1986年《新时期的语言文字工作》)二、关于文字改革50年代确定的三项任务,有些还没有很好完成,需要继续完成。
所以方针中明确规定要“继续推动文字改革工作”。
必须强调的是,在今后相当长的时期,汉字作为国家的法定文字还要继续发挥它的作用。
现行的《汉语拼音方案》不是代替汉字的拼音文字,它是帮助学习汉语、汉字和推广普通话的注音工具,并用于汉字不便使用和不能使用的方面。
语文工作必须遵循语言文字的演变规律,顺乎自然,因势利导,做促进工作。
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文字改革工作必须稳步前进,不能急于求成。
(同上) 三、关于汉字的前途周总理在1958年《当前文字改革的任务》报告中关于汉字的前途的论述,今天仍然具有指导意义。
汉字的前途到底如何,我国能不能实现汉语拼音文字,什么时候实现,怎样实现,那是将来的事情,不属于当前文字改革的任务,现在有不同的意见,可以讨论,并且进行更多的科学研究。
但是仍然不宜匆忙作出结论。
(同上) 四、关于推广普通话50年代确定的“大力提倡,重点推行,逐步普及”的推广普通话工作方针是正确的,今后仍然适用。
但是,形势变化了,推广普通话工作要有新的进展,工作重点和实施步骤也必须做些调整。
重点应当放在推行和普及方面,在普及方面应当更加积极一些。
在本世纪内,我们应该努力做到:第一,各级各类学校采用普通话教学,普通话成为教学语言。
第二,各级各类机关进行工作时一般使用普通话,普通话成为工作语言。
第三,广播(包括县以上的广播台、站)、电视、电影、话剧使用普通话,普通话成为宣传语言。
第四,不同方言区的人在公共场合的交往基本使用普通话,普通话成为交际语言。
教师熟悉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自觉规范使用语言文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摘录教师熟悉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自觉使用规范文字一、新时期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贯彻、执行国家关于语言文字工作的政策和法令,促进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继续推动文字改革工作,使语言文字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更好地发挥作用。
(1986年《新时期的语言文字工作》)二、关于文字改革50年代确定的三项任务,有些还没有很好完成,需要继续完成。
所以方针中明确规定要“继续推动文字改革工作”。
必须强调的是,在今后相当长的时期,汉字作为国家的法定文字还要继续发挥它的作用。
现行的《汉语拼音方案》不是代替汉字的拼音文字,它是帮助学习汉语、汉字和推广普通话的注音工具,并用于汉字不便使用和不能使用的方面。
语文工作必须遵循语言文字的演变规律,顺乎自然,因势利导,做促进工作。
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文字改革工作必须稳步前进,不能急于求成。
(同上) 三、关于汉字的前途周总理在1958年《当前文字改革的任务》报告中关于汉字的前途的论述,今天仍然具有指导意义。
汉字的前途到底如何,我国能不能实现汉语拼音文字,什么时候实现,怎样实现,那是将来的事情,不属于当前文字改革的任务,现在有不同的意见,可以讨论,并且进行更多的科学研究。
但是仍然不宜匆忙作出结论。
(同上) 四、关于推广普通话50年代确定的“大力提倡,重点推行,逐步普及”的推广普通话工作方针是正确的,今后仍然适用。
但是,形势变化了,推广普通话工作要有新的进展,工作重点和实施步骤也必须做些调整。
重点应当放在推行和普及方面,在普及方面应当更加积极一些。
在本世纪内,我们应该努力做到:第一,各级各类学校采用普通话教学,普通话成为教学语言。
第二,各级各类机关进行工作时一般使用普通话,普通话成为工作语言。
第三,广播(包括县以上的广播台、站)、电视、电影、话剧使用普通话,普通话成为宣传语言。
第四,不同方言区的人在公共场合的交往基本使用普通话,普通话成为交际语言。
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心得体会

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心得体会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心得体会在学校大力提倡学好普通话的今天,我们也进入了学习全社会普遍注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行列中来。
《通用法》已于2000年10月31日经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01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关于语言文字的法律,共和国防大学的语言文字工作,从此矗立起一座新的里程碑。
通过学习《通用法》,我逐步的明白了:这是一部实现顺畅交流,拉近你我距离的好法律。
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多语言、多文种的家,有56个民族、共有70多种语言,50多种文字。
当前,语言文字的应用现状与社会发展的要求相比,还存有某些滞后现象:有些地区方言盛行,在公共场合说普通话还没有真正形成风气;社会上滥用繁体字、乱造简体字的现象比较普遍;造成了很多不必要的语言文字障碍和误会。
在教育领域,可能因为教师的普通话不好,使学生听不懂课;在商业领域,可能因为语言不通,错失很多商机,或者因为合同文字不同造成歧义而打官司等等。
大量事实说明,在语言文字工作中,没有法律,只靠政策性文件,规范性差,权威性小。
制定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把语言文字工作纳入法制轨道,才能适合社会发展的需要,实现科学有效的管理。
于是,在党和国家的重视下,在为语言文字规范化呕心沥血、付出辛勤劳动的前贤以及为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的立法呼吁和做了大量工作的广大人民群众、有识之士、语言文字工作者和法律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五千年的中华民族文明史,终于诞生了第一部语言文字法!很多现状表明,在语言文字工作中,没有法律,只靠政策文件,规范性差,没有力度,只有制定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把语言文字工作纳入法律轨道,才能适合社会发展的需要,实现科学有效的管理,在党和国家的重视下,有有识之士,语言文字工作者和法律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在全国人民的自提升中,相信中华民族会实现语言文字规范化大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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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2020学年晨光第一学校加强学习《国家通用语
言文字法》明确
日前,学校组织行政领导和各班班主任进行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社会用字相关规定的专题学习。
语言文字领导小组组长曾美宝校长强调了抓好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艰巨性和长期性,要求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小组按照省、市语委的统一部署,扎扎实实地落实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各个阶段活动开展。
王校长指出,在宣传发动阶段要认真宣传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使全体师生、职工都能充分认识到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迎接检查评估的意识,在各项业务工作中自觉做到讲好普通话、使用规范字。
晨光第一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小组
2019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