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版音乐课程标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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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2011版

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2011版

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2011版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2011版是我国教育部颁布的音乐教育标准,旨在规范和指导学校开展音乐教育工作,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本标准以培养学生的音乐素养和审美情趣为核心,注重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要求学校在音乐教育中注重培养学生的音乐能力、情感态度和文化素养,使学生在音乐学习中获得愉悦和满足。

一、音乐教育目标。

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2011版明确了音乐教育的基本目标,即培养学生的音乐素养和审美情趣。

在实施过程中,学校应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合理安排音乐教学内容和方法,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二、音乐教学内容。

音乐教学内容包括音乐知识、音乐技能和音乐情感等方面。

学校应根据学生的认知水平和兴趣特点,合理设计音乐教学内容,注重培养学生的音乐表现能力和创造力,提高学生的音乐欣赏能力和审美情趣。

三、音乐教学方法。

音乐教学方法应注重启发学生的音乐潜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学生的学习效果。

学校可以采用多种教学手段,如唱歌、演奏、舞蹈、音乐游戏等,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提高学生的音乐素养和审美情趣。

四、音乐教学评价。

音乐教学评价应注重对学生音乐能力、情感态度和文化素养的全面评价。

学校可以采用多种评价手段,如听力测试、演奏表演、音乐作品创作等,全面了解学生的音乐学习情况,及时发现问题,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五、教师队伍建设。

学校应加强音乐教师队伍建设,提高音乐教师的教学水平和专业素养。

音乐教师应不断提高自身的音乐素养和教学能力,注重培养学生的音乐兴趣和审美情趣,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六、家校合作。

家校合作是音乐教育的重要环节,学校应积极与家长合作,共同关注学生的音乐学习情况,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家长可以关心学生的音乐学习情况,积极支持学校的音乐教育工作,共同培养学生的音乐素养和审美情趣。

七、音乐教育环境。

学校应创造良好的音乐教育环境,为学生的音乐学习提供良好条件。

学校可以建立音乐教室、音乐图书馆等音乐教育设施,丰富音乐教学资源,为学生的音乐学习提供良好环境和条件。

15.《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2011年版)解读》

15.《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2011年版)解读》

《标准(2011年版)》将上述重要的“战略主题”思想, 特别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明确写入“前言”: “在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努力促进教育公 平、实现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的背景下,本标准的制定,以 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导向,为培养学生良好的审 美情趣和人文素养发挥重要作用”,作为《标准(2011年 版)》修订所坚持的价值导向。
《标准(2011年版)》将“涵养美感、和谐身心、陶冶情 操、健全人格”作为课程“总目标”的重要内容,并坚持 将“情感·态度·价值观”置于三维“课程目标”的第一位, 凸显音乐课程“以美育人”的独特价值。
在“教学建议”中强调“将思想品德教育内容寓于音乐实 践活动之中,让学生在艺术氛围中获得审美的愉悦,做到 以美感人﹑以美育人”。在“课程资源开发与利用建议” 第五条中有“弘扬民族精神,增进集体意识,提高道德素 养”等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内 容和目标要求。
二、修改重点
(一)渗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标准(2011年版)》坚持在音乐课程的全部教学活动中 渗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规划纲要”的“战略主题” 第一项内容明确指出:“坚持德育为先。把社会主义核心 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加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 新成果教育,引导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 观;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坚定学生对中国共产党领导、社 会主义制度的信念和信心;加强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教育, 增强学生爱国情感和改革创新精神;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 教育,培养学生团结互助、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艰苦奋 斗的良好品质。”
《标准(2011年版)》的各部分内容,皆贯穿“德育为 先”,“以美育人”的战略主题。如在“课程性质”第二 条“人文性”中写道:“‘以美育人’的教育思想与我国 的教育、文化传统一脉相承,是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 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教育方针的有机组成部分。”

2011年义务教育阶段音乐课程标准解读

2011年义务教育阶段音乐课程标准解读

2011年义务教育阶段音乐课程标准解读小学音乐课程标准一、课程性质与价值音乐课是,是实施美育的主要途径之一,是基础教育阶段的一门必修课。

音乐课程的价值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审美体验价值2.创造性发展价值3.社会交往价值4.文化传承价值二、基本理念1.以音乐审美为核心2.以兴趣爱好为动力3.面向全体学生4.注重个性发展5.重视音乐实践6.鼓励音乐创造7.提倡学科综合8.弘扬民族音乐9.理解多元文化10.完善评价机制三、课程标准的设计思路本《标准》的主干是分层面、分领域、分学段呈现的,体现为从课程目标到内容标准的外化过程。

如图所示:课程目标(体现在三个层面)情感态度与价值观过程与方法知识与技能↓教学领域(包含四个领域)感受与鉴赏表现创造音乐与相关文化↓内容标准(分布为三个学段)1~2年级3~6年级7~9年级第二部分课程目标一、总目标音乐课程目标的设置以音乐课程价值的实现为依据。

通过教学及各种生动的音乐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爱好音乐的情趣,发展音乐感受与鉴赏能力、表现能力和创造能力,提高音乐文化素养,丰富情感体验,陶冶高尚情操。

上述课程目标内含在以下三个层面的表述中。

(一)情感态度与价值观1.丰富情感体验,培养积极乐观态度学习音乐,使学生情感受到感染和熏陶。

2.培养音乐兴趣,树立终身学习愿望3.提高音乐审美能力,陶冶高尚情操4.培养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精神5.尊重艺术,理解多元文化(二)过程与方法1.体验倡导完整而充分地聆听音乐作品,生在音乐审美过程中愉悦的感受与体验;启发学生,充分展开想像;鼓励学生在音乐体验中的独立见解。

2.模仿根据中低年级学生的身心特点,通过模仿,积累感性经验,为音乐表现和创造能力的进一步发展奠定基础。

3.探究通过提供开放式和趣味性的音乐学习情景,激发学生对音乐的好奇心和探究愿望。

4.合作充分利用音乐艺术的集体表演形式和实践过程,培养学生良好的合作意识和在群体中的协调能力。

5.综合将其他艺术表现形式有效地渗透和运用到音乐教学中,通过以音乐为主线的综合艺术实践,帮助学生更直观地理解音乐的意义及其价值。

音乐课程标准(2011版)

音乐课程标准(2011版)

音乐课程标准(2011版)人类文化遗产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本标准的制定旨在通过规范义务教育阶段音乐教育的目标、内容、方法等方面,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高音乐素养,增强文化自信,培养国民基本素质。

一、课程性质本标准所规定的义务教育阶段音乐课程,是学校为学生提供的必修课程之一,属于美育课程,也是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课程基本理念本标准的制定,遵循教育规律,贯彻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坚持以人为本,注重思想性、艺术性、实用性和趣味性的有机结合,强调学生的主体地位,注重学生的情感体验和创造能力,以发展学生的审美情趣和人文素养为目标,以提高学生的音乐素养和艺术修养为重点,以培养学生的终身研究能力和创新精神为出发点。

三、课程设计思路本标准的课程设计思路,以学生为中心,以学科知识、思维方法、情感态度、实践能力四个方面为主线,以音乐的感受与欣赏、表现、创造和音乐与相关文化四个板块为内容,注重知识、能力、情感、文化四个方面的有机结合,强调课程的系统性、连续性和渗透性,以培养学生的音乐素养和全面发展为目标。

第二部分课程目标一、总目标本标准的总目标是培养学生的审美情趣和人文素养,提高学生的音乐素养和艺术修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一)情感·态度·价值观通过音乐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情感态度和价值观,使其具有热爱音乐、欣赏音乐、表现音乐和创造音乐的兴趣和能力,形成积极向上、乐观向善的精神风貌。

二)过程与方法通过音乐教育,培养学生科学探究、主动研究、合作交流和创新实践的过程与方法,使其具有批判性思维、创造性思维和问题解决能力,形成积极向上、勇于探索的研究态度。

三)知识与技能通过音乐教育,培养学生音乐知识和技能的掌握和应用,使其具有音乐素养、音乐技能和音乐表现能力,形成全面发展、多元发展的知识结构和技能体系。

二、学段目标一)1~2年级在情感体验、音乐欣赏、音乐表现和音乐创造等方面,培养学生的兴趣和基本能力,使其能够欣赏简单的音乐作品,表现简单的音乐节奏和旋律,初步掌握唱歌和演奏乐器的基本技能。

2011音乐课程标准

2011音乐课程标准

2011音乐课程标准2011年发布的音乐课程标准是我国音乐教育领域的重要文件,它为音乐教育的发展指明了方向,为音乐教师的教学提供了依据,对学生的音乐素养培养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本文将对2011音乐课程标准进行解读和分析,希望能够为广大音乐教育工作者提供一些参考和借鉴。

首先,2011音乐课程标准明确了音乐教育的总体目标和基本要求。

它强调了培养学生的音乐素养和审美情趣,注重发展学生的音乐表现能力和创造能力,提出了培养学生的音乐欣赏能力和表演能力等方面的要求。

这些要求为音乐教育的实施提供了明确的指导,也为学校和教师提供了明确的办学方向。

其次,2011音乐课程标准对音乐教学内容进行了细化和规范。

它明确了音乐课程的核心内容和学习要点,包括音乐知识、音乐技能、音乐表演和音乐欣赏等方面。

同时,还对不同年级的学生提出了具体的学习要求,为音乐教师的教学提供了具体的参考和指导。

另外,2011音乐课程标准还对音乐教学的方法和手段进行了规范和要求。

它提出了多种教学方法和手段,包括课堂教学、实践教学、课外活动等,要求教师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采用多种方法进行教学,注重培养学生的创造性思维和实践能力。

最后,2011音乐课程标准还对音乐教师的素质和能力提出了要求。

它要求音乐教师具有扎实的音乐理论知识和丰富的音乐教学经验,具有较高的艺术修养和音乐表演能力,能够激发学生学习音乐的兴趣,培养学生的音乐能力和音乐情感。

总之,2011音乐课程标准是我国音乐教育领域的重要文件,它为音乐教育的发展指明了方向,为音乐教师的教学提供了依据,对学生的音乐素养培养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我们应该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这一标准,努力提高音乐教育的质量,为培养更多音乐人才做出积极的贡献。

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2011版)解读

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2011版)解读

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2011年版)解读『前言』各学科课程标准已在全国悄然进行了,很高兴和各位老师共同学习。

虽然现在还是炎炎夏日,新学期将至,但是和大家能相聚在这个平台,交流心得,共同提高,是一个难得的机会。

相信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通过学习,探究和交流,,我们一定会学有所获,研有所成。

本次培训将立足于修订版的音乐课程标准,对修订前后的课程理念、课程目标、课程内容及实施建议等进行深入的比较、分析和解读。

以点带面,目的是帮助老师们全面把握新修订的音乐课程标准。

『第一部分』音乐课程改革十年主要成果与问题199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提出“调整和改革课程体系、结构、内容,建立新的基础教育课程体现。

”随即,在新世纪开始的2000年,我国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启动。

2000年,教育部组建了《课程标准(实验稿)》的研制团队,2001年7月,课程标准(实验稿)正式颁布。

在课标(实验)中所阐明的音乐课程性质、价值、理念、目标、教学领域、实施建议等内容,已经成为当前中国绝大多数音乐教师执教的依据。

在10年间,包括课标制定者、实践者们在教育教学观念和行为上,共同经历了一个从混沌逐渐走向明晰的过程。

同时也是在探索、创新中遇到问题、解决问题不断成长进步并对课标各项内容全面检验的过程。

音乐课程的10年实验,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实验初期(2001——2004)音乐新课程实验,从最初仅占全国中小学校0.5%~1%的38个国家级课改实验区逐年扩展。

到2004年,实验范围迅速扩大到全国70%~80%的中小学校。

伴随着教育部门有计划的行政推广和不同层次、多种形式的宣讲和培训,并在新观念的引领下,通过广大的音乐教师在教学实践中积极参与和创造,产生了许多新的、积极的变化。

第二阶段:实验中期(2005 年~2007年)05年秋季,新课程实验已经遍及全国,中小学起始年级全部进入了新课程。

课程标准内容其所蕴涵的教育理念,进一步在课堂教学实践中受到检验,并为课标的修订完善提够了实践依据。

2011版音乐课程标准解读

2011版音乐课程标准解读

2011版音乐课程标准解读2011年发布的音乐课程标准是我国音乐教育领域的重要文件,对于音乐教学的内容、目标和方法都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本文将对2011版音乐课程标准进行解读,希望能够帮助广大音乐教师更好地理解和应用这一标准。

首先,2011版音乐课程标准对音乐教学的总体目标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标准指出,音乐教育的根本任务是培养学生的审美情感、音乐表现能力和终身学习能力。

这一目标的确立,为音乐教学提供了明确的指导,也为教师们在教学过程中把握好教学的重点和方向提供了重要的依据。

其次,标准对音乐教学的内容进行了详细的划分。

在音乐素养方面,标准要求学生通过音乐欣赏、音乐表演和音乐创作等活动,培养对音乐的理解和感受能力;在音乐知识方面,标准要求学生学习音乐的基本知识,包括音乐的基本概念、音乐史和音乐理论等内容;在音乐技能方面,标准要求学生掌握音乐的基本演奏和表演技能。

这些内容的规定,为音乐教师提供了明确的教学内容和目标,也为学生的学习提供了系统的指导。

此外,标准还对音乐教学的方法进行了一定的规定。

标准要求音乐教学应该注重培养学生的主动学习能力,引导学生通过实践活动来学习音乐,注重培养学生的创造性和合作精神。

这一要求,为音乐教师提供了在教学中灵活运用各种教学方法的空间,也为学生的学习提供了更广阔的平台。

最后,标准还对音乐教师的素质和专业发展提出了要求。

标准要求音乐教师应该具备扎实的音乐理论知识和丰富的音乐教学经验,注重不断提高自身的教学水平和专业素养。

这一要求,为音乐教师提供了明确的职业发展方向和目标,也为学生的音乐教育提供了更好的保障。

综上所述,2011版音乐课程标准是我国音乐教育领域的重要文件,它对音乐教学的总体目标、内容、方法和教师素质都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为音乐教学提供了重要的指导和依据。

希望广大音乐教师能够深入学习和理解这一标准,将其贯彻到教学实践中,为学生的音乐教育提供更好的服务。

音乐课程标准(2011版)课程总目标解读

音乐课程标准(2011版)课程总目标解读

参考资料音乐课程标准(2011版)课程总目标解读一、音乐课程总目标的提出在课程实施过程中,课程目标是首要问题,它是引领课程实施的方向,是实施课程理念的前提与关键。

2001版音乐课程标准的课程目标仅包括情感看法与价值观、过程与方法、学问与技能三维目标,在2011版音乐课程标准中新增了音乐课程总目标,总目标是三维目标的核心,三维目标是总目标的体现。

虽然,2001版音乐课程标准对于总目标没有详细的表述,但是,在课标前言、课程理念、课程价值等方面都有详细的阐述。

2011版音乐新课标对于课程目标的阐述表达地更加详细,它使老师们更加清晰的相识到,音乐课程在德育、智育,体育、包括美育方面所应达到的程度,教学过程、教学方法、教学内容、教材编写等都应紧紧围绕总目标绽开。

课程目标的实施过程应是逐步分解--最终完成的过程。

总目标不单指老师的教学任务目标,它是音乐课程所应达到的标准,即学生标准。

2011版音乐课程总目标与教学大纲课程标准的不同主要表现在:教学大纲的编写方式是对学习内容的确定,是把要教的内容确定在文本上,让全部老师知道所要教学的内容,它是依据一个学科体系的要求来设计的;而2011版音乐课程标准的课程目标不是依据学习内容来确定的,而是依据学生所应当达到的程度来确定的。

因此,课程标准与教学大纲对于“目标”的表述有明显的不同,教学大纲以教学目的为表述,主要指老师所应达到的教学任务,课程标准则以课程目标为表述,是对学生所应达到程度的要求(包括学问、技能、文化等方面所应达到的要求),它是建立在以学生为本的前提下,从学生的成长、学习角度去考虑,而不是以学科体系的建立为基础。

音乐课程标准,是指学生在审美、爱好、文化、学问与技能、情感等方面所应达到的程度,它是依据学生的实际需求、成长规律,依据中国公民九年义务教化阶段学生应当达到的标准去制定的。

可以说,它给老师们供应了很大的教学空间。

二、音乐课程总目标的要求在2011版音乐课程标准总目标中有这样一句话:“学生通过音乐课程学习和参加丰富多样的艺术实践活动,探究、发觉、领会音乐的艺术魅力,培育学生对音乐的长久爱好,涵养美感,和谐身心,陶冶情操,健全人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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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能体验。
音乐学习的过程应该就是学生
参与音乐实践的过程。学生在多样
的音乐实践中获得对音乐的直接体
验,掌握音乐的知识与技能,丰富
情感体验,形成积极的情感、态度、
价值观。
音乐课程的价值 1.为学生提供审美体验,陶冶情操,
启迪智慧
2.开发创造性发展潜能,提升创造力
3.传承民族优秀文化,增进对世界音
乐文化丰富性和多样性的认识和理解
第二部分 课程目标
二、学段目标
㈢ 7—9年级 1.原版“7—9年级学生正值变声期,要适当减少唱歌的数量 要求,应注意嗓音保护。”新版拿掉了“要适当减少唱歌的 数量要求”这句话。 2.原版第3条内容是“发展表现音乐的能力”,而新版更加细 化,扩充为“能自信地、有感情地演唱,积极参与演奏及创 造活动,发展音乐表现力”。
四、音乐与相关文化
㈠ 音乐与社会生活(变化)
㈡ 音乐与姊妹艺术(变化)
㈢ 音乐与艺术之外的其他学科
(变化)
第四部分 实施建议
一、教学建议
㈠ 教学中应注意的问题
第四部分 实施建议
一、教学建议
㈡ 关于教学内容的几点提示
第四部分 实施建议
二、评价建议 ㈠ 评价内容 ㈡ 评价的方式与方法
第四部分 实施建议
4.原版的“课程标准的设计思路”
调整为“课程设计思路”
第二部分 课程目标
一、总目标 第三点“知识与技能”由原版的 四点,综合为三点。
第二部分 课程目标
二、学段目标
㈠ 针对1—2年级学生,新版是“采用歌、舞、图片、游戏等 相结合的综合手段,进行直观教学”,比原版多了一个“等” 字。 ㈡ 针对3—6年级,增加了三条内容: 1.要求增加合唱的分量; 2.有部分学生进入变声期,应渗透变声期嗓音保护知识; 3.要初步养成良好的音乐欣赏习惯; 同时修改了一条内容:原版“培养表现音乐的能力”,新 版改为“乐于参与演奏及其他音乐表现、创造活动。
3.引导和培养学生对音乐的兴趣,还要 有科学的教学方法。主动学比被动学更 有趣;熟悉的比陌生的更有趣;让我实 践比听你说更有趣;受鼓励比挨批评更 有趣;多点趣味化和游戏化的教学活动 更有趣; 4.构建一个充满音乐的大环境,增加学 生与音乐的接触,进一步巩固学生对音 乐的兴趣。
特别强调:
1.以兴趣爱好为动力中的兴趣爱好, 应该是指向音乐本身,而不是音乐之外的 东西;
㈢ 音乐与艺术之外的其他学科
第三部分 课程内容
【3—6年级】
一、感受与欣赏
㈠ 音乐表现要素 (变化)
㈡ 音乐情绪与情感 (变化)
㈢ 音乐体裁与形式(变化)
㈣ 音乐风格与流派 (变化)
第三部分 课程内容
【3—6年级】
二、表现
㈠ 演唱 (变化)
㈡ 演奏 (变化)
㈢ 综合性艺术表演(变化)
㈣ 识读乐谱(变化)
义务教育
(2011年版)解 读
第一部分 前言
1.课程性质单独列出来
(人文性、审美性、实践性)
2. 课程的价值
音乐课程的“人文性”体现在
哪些方面? 1.民族性
2.时代性
3.传承性
音乐课程性质的”审美性”内涵
是什么? 1.以美育人,以情感人
2.音乐审美的非功利性和超功利
性 3.以音乐为本,从音乐中来,到
二、表现
㈠ 演唱 (变化)
㈡ 演奏 (变化)
㈢ 综合性艺术表演(无变化)
㈣ 识读乐谱(无变化)
第三部分 课程内容
【1—2年级】
三、创造
㈠ 探索音响与音乐 (无变化)
㈡ 即兴创编 (变化)
㈢ 创作实践(变化)
第三部分 课程内容
【1—2年级】
四、音乐与相关文化(变化)
㈠ 音乐与社会生活
㈡ 音乐与姊妹艺术
㈢ 音乐体裁与形式(变化)
㈣ 音乐风格与流派 (变化)
第三部分 课程内容
【7—9年级】
二、表现
㈠ 演唱 (变化)
㈡ 演奏 (变化)
㈢ 综合性艺术表演(变化)
㈣ 识读乐谱(变化)
第三部分 课程内容
【7—9年级】
三、创造 (变化)
㈠ 探索音响与音乐
㈡ 即兴创编
㈢ 创作实践
第三部分 课程内容
【7—9年级】
第三部分 课程内容
课程内容的结构框架中的领域三 “创造”,新版用“即兴创编”替代了 原版的“即兴创造”。
第三部分 课程内容
【1—2年级】
一、感受与欣赏
㈠ 音乐表现要素 (变化)
㈡ 音乐情绪与情感 (无变化)
㈢ 音乐体裁与形式(变化)
㈣ 音乐风格与流派 (无变化)
第三部分 课程内容
【1—2年级】
2.激发并维持学生兴趣的因素,更多
地应该是音乐的美,是“以音乐审美为核 心的,实现兴趣理念的方法途径,也要更 多地采用音乐的,而不是非音乐的。
鼓励音乐创造 1.鼓励学生在参与演唱演奏活动的 时候,能有富于个性的艺术表现; 2.鼓励学生欣赏音乐的时候,能积 极地展开丰富的联想与想象,形成 自己对音乐的独特理解; 3.鼓励学生在进行音乐创编(即兴 创编和创作)和音响音乐探索等活 动的时候,能积极参与、大胆尝试, 求新求变。
三、教材编写建议
第四部分 实施建议
四、课程资源开发与利用建议





























4.促进人际交往、情感沟通及和谐社
会的构建
第一部分 前言
3.课程的基本理念有所调整
在音乐教育中,应如何体现以“审美 为核心”? 2.要为学生提供具有审美价值的音乐
1.要为学生创造一个审美的学习环境。
材料。
3.音乐学习的过程也应是一个审美的
过程。
4.学生在进行音乐实践的时候,要始
终坚持一定的审美标准。
为什么要把以兴趣爱好为动力作为音乐课 程的基本理念之一?应当如何激发和培养 学生的音乐兴趣?
培养和发展学生对音乐的兴趣,推动
学生在音乐上持续发展,培养学生对音乐
的终身热爱,也是音乐学科的基本目标和
神圣任务。
1.要用“美的音乐激活学生的兴趣。
2.要尊重学生自身的音乐兴趣,并充分利
用,将之转化为学习音乐的动力。
第三部分 课程内容
【3—6年级】
三、创造 (变化)
㈠ 探索音响与音乐
㈡ 即兴创编
㈢ 创作实践
第三部分 课程内容
【3—6年级】
四、音乐与相关文化(变化)
㈠ 音乐与社会生活
㈡ 音乐与姊妹艺术
㈢ 音乐与艺术之外的其他学科
第三部分 课程内容
【7—9年级】
一、感受与欣赏
㈠ 音乐表现要素 (变化)
㈡ 音乐情绪与情感 (变化)
音乐中去
为什么说音乐课程有“实践性”的性质? 音乐课程各领域教学的主要实施形式是 “音乐实践“。 1音乐是听觉的艺术,是表演的艺术,是 时间的艺术。音乐的这些特征,使得音乐 学习应该在聆听,表演,创作的实践过程 中进行。 2.音乐具有非语义性和抽象性,音乐学习 就无法依靠讲授进行,必须通过亲身实践
强调音乐实践 三种实践性音乐教学方法的运用, 对强调与纽约实践有直接的促进作用。 1.练习法 2.律动教学法 3.游戏教学法 这些实践性音乐教学方法,都是以音乐 实践活动为主,通过教师指导,学生亲
身参与各种音乐实践活动,来形成与完
善音乐技能、技巧,发展音乐表现力,
提高音乐审美水平。
第一部分 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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