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与生活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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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开放大学《法律与生活》第一第二第三单元在线测试及课程大作业

江苏开放大学《法律与生活》第一第二第三单元在线测试及课程大作业

01-10 CBCD ACBC AD11-15 CBADA16-20 ABCD ABCD ABC AD AD21.“公民个人信息”,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各种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件号码、通信通讯联系方式、住址、账号密码、财产状况、行踪轨迹等。

22.所谓“公序良俗”;要求公民从事民事活动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得违反国家的公共秩序和社会的一般道德。

关于“公序良俗”对姓名的规制问题。

首先;从社会管理和发展的角度;子女承袭父母姓氏有利于提高社会管理效率;便于管理机关和其他社会成员对姓氏使用人的主要社会关系进行初步判断。

倘若允许随意选取姓氏甚至恣意创造姓氏;则会增加社会管理成本;无利于社会和他人;而且极易使社会管理出现混乱;增加社会管理的风险性和不确定性。

其次;姓氏主要来源于客观上的承袭;系先祖所传;如果任由公民仅凭个人意愿喜好;随意选取姓氏甚至自创姓氏;则会造成对文化传统和伦理观念的冲击;既违背社会善良风俗和一般道德要求;也不利于维护社会秩序和实现社会的良性管控。

所以本案中“北雁云依”的父母自创姓氏的做法;不符合公序良俗对姓名的规制要求。

23.在国家与公民、政府与社会之间的关系中,国家和政府是公共权力的代表,对各种社会公共事务实施管理并向人民提供服务,但这些管理和服务并非管理者随心所欲,而是应当纳入法治的范围。

公法的基本内容就是为规范国家权力和政府行为而存在的,其根本目的是通过控制公权力来维护私权利。

与公法中所面对的国家与公民、政府与社会之间非平等的社会关系不同,私法管的领域是主体自由,意思自治的所有私人生活和经济活动,调整的是地位平等的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24.1、景区管理方应承担责任。

2、应该承担次要责任,该景区也并没有做任何的免费吃杨梅的活动,老人摘杨梅的举措其实本质上是一种偷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的相关规定,旅游经营者应就旅游活动中正确使用相关设施、设备的方法以及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其他情形,以明示的方式向旅游者作出说明或者警示。

高中政治2023高考复习《法律与生活》练习题(附参考答案)

高中政治2023高考复习《法律与生活》练习题(附参考答案)

高考政治法律与生活练习题班级考号姓名总分1.小英的爸爸只有初中文化程度,但热爱写作、发明,并经营一家白酒厂。

一天,他向正在读高中的小英咨询有关知识产权的问题。

小英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①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写的诗歌不是著作权法上的作品②为增强宣传效果,可以将“中国白酒”作为自家酒厂的商标③生产白酒的新技术方案可以作为商业秘密加以保护④如果将生产白酒的新技术方案申请发明专利,必须公开该技术方案A.①④B.③④C.②③D.①④2.廖某在甲家具公司的网站上看到“本店所有家具凭优惠券打折30%,当日有效”的弹窗,遂凭优惠券在该网站成功下单一张红木茶几,付款方式为“货到付款”。

后廖某又修改了订单中的付款方式,提前付清了打折后的价款。

下单第二天,甲公司的仓库所在地因洪灾实施交通管制。

甲公司工作人员告知廖某无法及时交货,廖某表示反对。

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①甲公司网站“凭优惠券打折30%”的弹窗内容属于要约邀请②廖某付清价款时买卖合同成立③无论廖某是否表示反对,甲公司均有权直接取消订单④甲公司在交通管制期间交货延迟,无需承担违约责任A.①③B.①④C.②③D.②④3.12周岁的李某在父母不知情的情况下,通过某平台在一天内先后七次从张某经营的网店“X 游戏”购买374个游戏账号,共计支付36652元,上述游戏账号内的装备都是皮肤、面具、小花裙子等。

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①李某与张某之间的游戏账号买卖合同已经成立并履行完毕,因而是不可撤销的②李某的父母没有履行好监护责任,不得要求张某返还李某支付的游戏账号价款③在未得到李某家长或其他法定代理人追认的情况下,李某的购买支付行为无效④作为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李某的父母应当加强对李某的教育、引导和监督A.①②B.①③C.②④D.③④4.小张下班回家路上,一辆汽车突然闯红灯撞伤他。

事后交警认定机动车负全部责任,小张获得了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赔偿。

一年后,小张和妻子小林闹离婚,小林要求分割这笔钱。

法律与生活 作业

法律与生活 作业

法学院12级法学2班学号: 20122362 姓名:沙国庆期号:20130619 名称:酒瓶里的戏法主要内容:江苏省常州市的民警在街道上发现一辆装有名酒的面包车,我国交通法规定,客车不能运送大量货物。

同时,民警经过检测,发现车上的酒都是假酒,于是警方对车主苏某经行了跟踪调查,从而发现了一条从假酒制作到贩卖的违法的产业链。

这是常州民警破获的常州市内最大的一起制作假酒案件,维护了消费者的权益。

问题1:消费者有哪些权利?答案1:⑴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⑵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⑶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⑷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

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⑸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⑹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的权利。

⑺享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

⑻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

⑼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

问题2:消费者该如何维权?答案2:(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2)请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调解(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述(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高中政治统编版统编版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 同步课时作业5.2薪火相传有继承

高中政治统编版统编版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 同步课时作业5.2薪火相传有继承

2020-2021学年高二政治人教统编版选择性必修2同步课时作业5.2薪火相传有继承一、单选题1.家住S县的八旬老人杨某,因为儿子长期在外地工作,没有尽孝,在重病期间,老人将自己的房产口头赠予了像亲人一样无微不至照顾自己多年的邻居张某,并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

老人去世后,儿子前来要求继承老人房产,引起遗产继承纠纷,邻居张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本案,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A.杨某的儿子作为继承人,有权继承老人的房产B.杨某口头赠予张某房产口说无凭,张某无法获得老人的房产C.杨某所立口头赠予有效,张某有权获得老人赠予的房产D.张某和杨某没有血缘关系,无权继承老人赠予的房产2.李某为退休干部,其妻早逝。

独生子李小明于2012年结婚,与父亲同住。

2015年1月,李某经人介绍与丧偶女工刘某登记结婚,婚后即搬去刘某处共同生活。

刘某无子女,只有一妹妹刘娜(离婚)与其二人共住。

2017年2月刘娜回家时发现李某夫妇煤气中毒,送往医院途中,李某死亡,刘某也终因抢救无效死于翌日凌晨。

整理遗物时发现李某夫妇留有存款30000元。

对这笔遗产( )A.李小明有权继承全部30000元B.李小明继承7500元,刘娜继承22500元C.刘娜和李小明各继承15000元D.李小明继承5000元,刘娜继承25000元3.钱某和胡某婚后生有子女甲和乙,后钱某和胡某离婚,甲、乙归胡某抚养。

胡某与吴某结婚,当时甲已参加工作而乙尚未成年,乙跟随胡某与吴某居住,后胡某与吴某生下一女丙。

吴某与前妻生有一子丁。

钱某与吴某先后去世。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胡某和乙可以继承钱某的遗产B.甲和乙可以继承吴某的遗产C.甲和丙可以继承吴某的遗产D.乙和丁可以继承吴某的遗产4.黄甲死后留有房屋一间和存款若干,法定继承人为其子黄乙。

黄甲生前立有遗嘱,将其存款赠与侄女黄丙。

对于本案,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①黄乙的继承属于法定继承②黄丙属于受遗赠人③黄乙的继承属于遗嘱继承④黄丙属于遗嘱继承A.①②B.①③C.②④D.③④5.个体户甲因经营不善,欠贷款7000元,病逝后,留下一些杂货,价值约5000元。

高中法律与生活试题及答案

高中法律与生活试题及答案

高中法律与生活试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下哪项不是公民的基本权利?A. 言论自由B. 宗教信仰自由C.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D. 财产权2.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采取以下哪些措施?A. 向学校反映情况B. 向公安机关报案C.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D. 所有选项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哪种行为不构成犯罪?A.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B. 盗窃他人财物C. 捡到他人遗失物拒不归还D. 以上都是犯罪行为4. 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的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多少小时?A. 40小时B. 44小时C. 48小时D. 50小时5. 在我国,以下哪种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A. 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B. 劳动者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C. 劳动者因工负伤,被认定为工伤D. 用人单位经营困难,无法支付劳动者工资答案:1.D 2.D 3.C 4.B 5.A二、多项选择题(每题3分,共15分)6. 以下哪些行为属于侵犯他人名誉权?A. 公开侮辱他人B. 诽谤他人C. 捏造事实诋毁他人D. 泄露他人隐私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哪些属于公民的财产权?A. 房屋所有权B. 土地使用权C. 知识产权D. 继承权8.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享有哪些权利?A. 知情权B. 自主选择权C. 安全保障权D. 公平交易权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下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A.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工资B.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奖金C. 婚前个人财产D. 婚后继承的财产10. 我国《环境保护法》规定,以下哪些行为是禁止的?A. 随意排放废水B. 随意倾倒垃圾C. 破坏生态环境D. 非法捕猎野生动物答案:6.ABCD 7.ABCD 8.ABCD 9.AB 10.ABCD三、简答题(每题10分,共30分)11. 请简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规定的公民的基本义务有哪些?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公民的基本义务包括: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国家的统一和民族团结,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依法纳税,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生活中的法律作业案例(3篇)

生活中的法律作业案例(3篇)

第1篇小明,男,25岁,某公司职员。

一天,小明下班后,独自一人去附近的小吃摊吃烧烤。

在食用过程中,小明发现烧烤摊上的烤串存在明显的质量问题,有的烤串已经发霉,有的烤串的调料使用过量,导致口感极差。

小明遂向烧烤摊老板提出退货要求,但老板以各种理由拒绝,并威胁小明如果不接受烧烤就不再提供服务。

小明无奈之下,只好忍受着不愉快的用餐体验。

二、案例分析1. 案例涉及的法律关系(1)消费者与小明之间的买卖合同关系。

小明在烧烤摊购买烤串,双方形成了买卖合同关系。

(2)小明与烧烤摊老板之间的服务合同关系。

小明在烧烤摊用餐,双方形成了服务合同关系。

2. 案例涉及的法律问题(1)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一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其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本案中,烧烤摊上的烤串存在质量问题,侵犯了小明的安全权。

(2)食品安全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保证食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

本案中,烧烤摊上的烤串存在质量问题,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的规定。

(3)服务合同履行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六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本案中,烧烤摊老板拒绝退货,未按照约定履行服务合同义务。

三、解决方案1. 消费者权益保护(1)小明可以要求烧烤摊老板退货,并要求赔偿因退货产生的损失。

(2)小明可以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寻求帮助。

(3)小明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要求对烧烤摊进行查处。

2. 食品安全问题(1)小明可以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投诉,要求对烧烤摊进行查处。

(2)小明可以向新闻媒体曝光,引起社会关注。

3. 服务合同履行问题(1)小明可以要求烧烤摊老板履行退货义务,并要求赔偿因退货产生的损失。

(2)小明可以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烧烤摊老板履行服务合同义务。

四、案例启示1. 消费者要增强法律意识,了解自己的合法权益。

高中政治《法律与生活》作业本电子版

高中政治《法律与生活》作业本电子版一.单项选择题。

(每小题2分,共50分)1.民事法律关系是由民法调整平等主体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这些平等主体包括()①自然人之间②个人与国家之间③法人之间④非法人组织之间 [单选题] *A.①②③B.①②④C.①③④(正确答案)D.②③④2.下列哪一情形中,乙的请求依法应得到支持() [单选题] *A.甲答应乙一同看演出,但迟到半小时,乙要求甲赔偿损失B.甲听说某公司股票可能大涨,便告诉乙,乙信以为真大量买入,事后该只股票大跌。

乙要求甲赔偿损失C.甲与其妻子乙约定,如因为甲出轨导致离婚,甲应赔偿乙50万元,后二人果然因此离婚。

乙要求甲依约赔偿(正确答案)D.甲对乙承诺,如乙比赛夺冠,乙出国旅游时甲陪同,后乙果然夺冠,甲失约。

乙要求甲承担赔偿责任3.下列关于我国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的说法中正确的是()①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②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③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终于死亡④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就是自然人的民事权利 [单选题] *A.①②③(正确答案)B.①②④C.①③④D.②③④4.张某拾得王某的一只小羊拒不归还,李某将小羊从张某羊圈中抱走并交给王某。

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单选题] *A.张某拾得小羊后因占有而取得所有权B.张某有权要求王某返还占有C.张某有权要求李某返还占有D.李某侵犯了张某的占有(正确答案)5.小明的妈妈经营一家乡镇企业,该企业投入资金、组织技术力量完成了一项产品发明。

对于该发明的保护,下列观点正确的是()①申请专利,可以获得10年的保护期②不申请专利,以商业秘密方式保护③申请专利,从颁发专利证书日开始保护④申请专利,以公开发明内容为条件 [单选题] *A.①②B.①④C.②③D.②④(正确答案)6.当卖方因不可抗力造成履行合同交货困难时,按照法律和惯例() [单选题] * A.不能免除违约责任B.属于约定免责情形C.属于预期违约情形D.可以免除违约责任(正确答案)7.父母对子女有抚养义务,意味着()①父母要为子女的生活、学习提供物质条件②父母要为子女提供各种学习条件③父母对子女的这一义务是无条件的④父母若不履行这一义务,是违法的 [单选题] *A.①②B.②③C.①④(正确答案)D.③④8.《反家庭暴力法》于2016年3月1日起施行,它对家庭暴力给予强力制裁,表达了零容忍的立场。

XXX法律与生活课程大作业及答案

XXX法律与生活课程大作业及答案XXX2019法律与生活课程大作业及答案学号:XXX:***课程名称:课程大作业完成时间:2019.1.第4次任务共4次任务结合课程研究内容,撰写一篇不少于1500字的心得体会。

撰写思路:(1)综合归纳单元所学内容,力求反映单元内容之间的内在联系;(2)分要点阐述个人研究收获,选1-2个知识点阐述个人对于制度的理解、制度可能的问题以及解决问题的设想;(3)课程存在的不足与改进建议。

正确答案:答案:谈到法律,我想大家都不会陌生,或多或少对它都有一定的了解。

那什么是法律?法律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规定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

法律的具体定义:法律是一种公平的划定规矩,即人类在社会层次的划定规矩,社会上人与人之间关系的规范。

它以正义为其存在的根蒂根基,以国家的强制力的包管实施为手腕。

法律需求逐渐变得适当宽容以利于社会协调。

法律属于上层修建范畴,由经济根蒂根基决定,并为经济根蒂根基服务。

法律的目标在于维护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次序,是统治阶级实现其统治的一项重要工具。

所以,法律是阶级社会独有的社会现象,随着阶级斗争的产生、发展而演变,最终它也将随着社会阶级斗争的消灭而自行消亡。

在古时候法律是指律令或刑法;由立法机关制订,国家政权机关包管执行的行为准则。

法律是人类社会发展的过程化产物,从人类社会早期的行为和社会关系的惯法的产生,到国家的诞生,诉讼与审判的呈现,再到权利和义务的区分开来,在不同的国家在不同的时代,法律被赋予了不同的含义,但一成不变的是:法律是被国家赋予的强制性社会规范。

法律的其他解释:广义的法律:是指法的整体,包括法律、有法律效力的解释及行政机关为执行法律而制订的规范性文件(如规章)。

狭义的法律:专指拥有立法权的国家权力机关遵照立法程序制订的规范性文件。

在三权分立的国家,由行政机关为执行法律而制订的行政命令仅对该行政机关之公务员有拘束力,除法规命令外,原则上行政机关所制订之行政划定规矩对于人民均不发生拘束力。

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练习题

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练习题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练习题第一单元民事权利与义务1.围绕法律知识的学习,同学们有如下讨论,其中合理的是()A.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但基于自愿原则,赡养义务可因被赡养人自愿的书面承诺而免除B.教育类自媒体未经版权方授权,出于善意主动向中小学师生转发电子课本,不会侵犯版权方的信息网络传播权C.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一方发出要约之后,另一方就必须做出相应的承诺D.北京冬奥会会徽“2022”右上角标注着“TM”表明该会徽图形是作为商标使用的,擅自使用该会徽图形会侵犯知识产权2.网络购物“签收不等于认可商品质量合格”“赠品若有损害不免责”,针对网络消费纠纷案件快速增长的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就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做出了明确规定。

这些规定()①秉持公平原则,有助于平衡消费者和经营者之间“信息不对称”问题②说明电子商务经营者自主经营权的行使有边界,需要受到限制③对消费者有利、对经营者不利,因而社会整体福祉是不变的④会在反垄断领域发挥积极作用,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3.民法典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经依法登记取得权属证书的,可以依法采取出租、入股、抵押或靠其他方式流转土地经营权。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因出租土地获得的收入,属于转移性收入B.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会改变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农业用途C.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用益物权,是农民的一项重要的财产权D.通过招标方式承包农村土地后,可采用质押方式流转土地承包权4.“好意同乘”也称搭便车,是指驾驶人出于好意,无偿地邀请或允许他人搭乘自己车辆的非营运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217条规定: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法律与生活 综合练习(二)(含解析)2022-2023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doc

法律与生活综合练习(二)时间:75分钟满分:100分一、选择题:本题共20小题,每小题3分,共60分。

每小题只有一个选项符合题目要求。

1.张某在某购物平台限时抢购活动中花费1000元钱抢到高端手机一台。

网上抢购成功后,商家一直不发货。

双方通过网络沟通多次无果后,张某诉至人民法院。

商家却称该手机为竞拍产品,张某之所以下单成功,是互联网平台后台操作不当所致,该手机已经卖给其他消费者。

据此,本案中()①张某与商家的买卖合同成立而且合同有效①商家未按时发货的做法已构成了实际违约①系后台操作不当所致,商家可以解除此合同①张某可以要求店铺继续履行并赔偿相关损失A.①①B.①①C.①①D.①①2.杜阿姨养了一只泰迪犬球球,2021年3月,球球不慎走失,杜阿姨找遍了附近的公园无果。

半个月后,隔壁小区的苏女士找到杜阿姨,称自己在公园散步时,被突然蹿出的流浪狗咬伤,这只小狗就是杜阿姨的球球,要求其赔偿医药费,并把小狗带给杜阿姨辨认。

通过辨认,杜阿姨确认这只小狗是自己家的球球。

但是,杜阿姨表示球球已经走丢,早就不属于自己的管理范围,因此咬伤路人不该由自己承担责任。

赔偿事宜协商不成,苏女士将社阿姨告到了法院。

据此,下列判断正确的是()①宠物狗走失期间,杜阿姨并非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无需承担侵权责任①因苏女士并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所以杜阿姨需承担全部损害赔偿责任①球球虽走失,但仍归杜阿姨所有,杜阿姨理应对其伤人后果承担侵权责任①根据无过错侵权责任,杜阿姨如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就无需承担侵权责任A.①①B.①①C.①①D.①①3.乐高公司享有“greatwallofchina”拼装玩具等47个系列663款产品的美术作品著作权,并据此制作、生产、销售系列拼装玩具。

2018年至2022年间,被告人李某某雇佣被告人杜某某等人在未经乐高公司许可的情况下,采用拆分乐高公司销售的拼装玩具后通过电脑建模、复制图纸、委托他人开制模具等方式,在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利豪玩具厂生产、复制上述拼装积木玩具产品,并冠以“乐拼”品牌通过线上、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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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的内容是由复杂多样的社会关系和社会活动构成的,个人与社会不可分离,社会是个人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个人是构成社会的前提。

正如马克思所说:“人是最名副其实的政治动物,不仅是一种合群的动物,而且是只有在社会中才能独立的动物。

”个人与社会既是对立的又是统一的。

只有科学地把握个人与社会的辩证关系,协调好个人与社会的关系,才能为人生价值的实现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协调个人与社会的关系,关键在于把握个人在社会中的定位。

正确认识个体性与社会性的统一关系。

人具有个体性,有其特定的思维、行为方式和需要。

人总是从自己特有的角度去认识和评价外界事物,表现出自己的个性和独立性。

人又具有社会性。

人是社会的人,处于一定的社会关系之中,在社会中获得生存和发展的条件。

任何个人的个体性都打上了深深的“社会性”的烙印。

人的个体性与社会性是辩证统一、相辅相成的。

人的个体性中蕴含着社会性。

人以个体的形式存在,同时又以社会的形式存在。

在生物本能上,人只有在社会中才能获得生命生存和延续的条件,在自身价值的实现上,也只有在社会关系中才能找到途径并具有可能。

人的这种社会性,意味着人必须经过充分的社会化的洗礼,使个体性与社会性统一起来,才能获得自我发展、自我完善的基本条件。

人的个体性和社会性的统一在人的发展中具有重要意义。

正确认识个人需要与社会需要的统一关系。

人作为独立的个体存在,有维持个体生存和发展的基本需要。

但是,人的需要不同于动物的需要,即使是人的本能需要,也深深地打上了社会历史的印记,成为一种社会性的需要。

人的需要的满足,只能借助于社会,凭借一定的社会关系,通过一定的社会方式实现。

因此,个人需要不纯粹是个人的,它或多或少是社会需要的反映,受社会物质和精神文化发展水平的制约。

社会需要也不是脱离个人需要独立存在的,社会需要是个人需要的集中体现,是社会全体成员带有根本性、全局性需要的反映。

孤立地、不联系社会需要来考虑个人需要,将使个人需要失去基础和条件,还可能导致个人欲望、个人需要的无限膨胀,最终不仅不能使个人需要得到满足,甚至还可能使个人走上危害社会、违法犯罪的道路。

正确认识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统一关系。

个人与社会的关系,归根到底是个人利益与社会整体利益的关系。

个人与社会都有生存和发展的需要,个人生存和发展的需要体现在社会关系中就是个人利益,社会生存和发展的需要体现在社会关系中就是社会整体利益。

在社会主义社会中,个人利益与社会整体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社会利益离不开个人利益,个人利益也离不开社会利益。

社会整体利益不是个人利益的简单相加,而是所有人利益的有机统一,它体现了作为社会成员的个人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是个人利益得以实现的前提和基础,同时它也保障着个人利益的实现。

个人应自觉地维护自己身处其中的社会整体利益。

当个人利益一旦与社会利益发生矛盾时,个人利益要自觉服从社会利益。

正确认识享受个人权利、自由与承担社会责任、义务的统一关系。

利、自由也就无从实现。

因此,享受个人的权利、自由与承担社会的责任、义务是统一的。

但是承担社会的责任、义务并不与享受个人的权利、自由简单对应,在道德要求上,不能把享受个人的权利、自由作为承担社会的责任与义务的先决条件。

承担社会的责任和义务,为社会做贡献,是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必不可少的前提。

只有人人承担起自己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为社会多做贡献,社会的财富才能不断地增加,才能为人们享有权利和自由提供雄厚的基础,人也只有在承担社会责任、履行社会义务中,才能使自己的人格健全、品德高尚,个人的自我价值也才
能得到充分实现。

中国人的情理法---谈谈文化与心理
世界上任何国家,都会有情理法三种力量的存在。

无非是各种力量发挥作用的层面不同,作用力不同。

情理法的排列,比较能够反映中国的文化。

而美国文化大约要按照法理情来排列。

所以,中国是一个人情国家,美国是一个法治国家。

我们可以看一个例子:
税务部门通知某家公司:你们公司涉嫌偷漏税款,怎么办?美国人一般会说:好!你和我的律师(会计师)去谈吧。

解决思路,按照法律办事。

中国人会说:好!我们私下谈谈。

然后,就会去找(动用)各种关系,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解决思路,规避法律。

中国建立法治国家遇到的困惑。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在建设法治国家方面,取得了十分惊人的进展。

从各种法律出台、法律总量难于计数可见一斑。

但是,中国距离法治国家还差的很远。

甚至,我怀疑中国能不能建成西方式的法治国家?有没有必要建成西方式的法治社会?一是从文化角度看,几十年的法治建设并没有改变中国人情理法的文化现象,或者说是思维模式。

二是中国历史上就是以德治国,今天,共产党的执政理念是“为人民服务”、“执政为民”,这些都不是法律概念;三是从本国国情出发,西方的法治社会适应西方的文化和历史,中国的情理法适应中国的文化和历史。

任何一种制度没有绝对好与坏之分,只是看适合在什么地方。

当然,我并不是反对法治建设,而是说要承认中国的特点,法治建设也不能西化。

情理法三个层面,都应该成为社会管理的重要工具。

在中国这样的国度中,很多事情仅靠法律协调是远远不够的。

今天我们还不够发达,即使将来发达了也同样如此。

法律能够协调的关系,毕竟有限,设立再多的法律也不可能将人的行为全部规范住,更不用说思维层面。

法律毕竟是冷冰冰的东西,往往与人们建设和谐社会的要求并不相称。

而情与理对人身心的发展、工作和生活,往往会带来愉悦。

在中国有一种社会现象—上访,就最充分的体现了情理法的交织。

以拆迁补偿发生争议为例。

领导或者被诉部门会说:我们按照法律办事,该补偿的都已经做了,并且已经高于法定标准,你们再上访也没有用。

被拆迁方会说:按照法律你们是补偿了,但是,你们补偿标准太低,给我的钱根本买不起一套房子,更别说与原来面积一样大。

这是在讲理。

领导或者拆迁方说:标准不是我定的,你和我说也没有用。

被拆迁方说:标准不是你定的,但房子是你拆的。

你看我上有老、下有小,如果你遇到这种情况怎么办?你家里没有老人和孩子吗?你忍心让我们睡到马路边吗?这是讲情。

结果如何,中国人都知道,法理情共同发生作用,经过多次博弈,会拿出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办法(尽管有时某一方面会勉强接受)。

其实,上访制度本身就是情理法相结合的产物。

党中央说,信访制度是党和人民保持联系的重要渠道,这是理和情层面的说法。

国务院有信访条例,这是法方面的要求。

了解了中国这种文化现象,在处理事情时就要考虑中国的国情。

有些外资企业,就是不了解中国国情,以致在中国投资后多年无法实现经营目标,甚至长期亏损。

有些中国企业,脱离中国国情处理事情,也会闹出很多笑话。

情理法的结合,也许是中国对人类文化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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