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正版化工作考核制度
软件正版化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

软件正版化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Last updated at 10:00 am on 25th December 2020软件正版化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征求意见稿)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使用正版软件行为,建立软件资产使用管理长效机制,按照软件正版化工作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XX的计算机办公设备及系统必须使用正版软件,禁止使用未经授权和未经软件产业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软件。
本制度所指的计算机软件包括用于办公的操作系统、办公软件等软件。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办公电脑的工作人员。
第三条员工不得随意在计算机办公设备及系统中安装或卸载软件。
第四条对本单位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负总责,财务处负责正版软件预算申报及采购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对软件需要情况进行摸查,并在编制第二年工作预算时,将软件购买项目列入经费使用计划之中。
第五条申报采购正版软件,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购买的计算机设备必须符合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要求,操作系统版本必须符合实际工作需求,更新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同时安排必要的软件购置资金。
第六条通过各种方式形成的软件资产均属于银行资产,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纳入资产管理体系,软件配置、使用、处置等应当严格执行相关制度,防止因系统或软件版本升级、系统或设备更新和损毁等造成软件资产流失或非正常贬值。
第七条将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建立考核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风险部将定期对各处室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进行考核、评议。
考核采取书面审查和实际检查相结合的形式,风险部每半年按照考核内容汇报相关情况,具体评议办法以每年制定的年度考核表为准。
第八条考核按照评议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对于被评为“不合格”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相关责任人要进行谈话,情节严重的,要给予通报批评或者处分。
第九条工作人员违反本制度的,由各部门负责人责令改正;造成他人损失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对相关责任人依法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软件正版化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

软件正版化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第一条为加强本机关办公软件使用管理,巩固软件正版化工作成果,维护公共利益和提升版权保护水平,从源头杜绝盗版侵权软件使用,保障机关办公用计算机安全、稳定、高效运行,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范围为我局办公用计算机(包括手提电脑、台式机)。
第三条本制度所指的计算机软件包括用于办公的操作系统、办公软件(文字处理、电子表格、幻灯演示等)、病毒防护软件等软件。
第四条计算机软件按照“集中管理,分散使用、保管”的方式实施管理。
各部门遵循“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承担管理责任,更新、购置软件应从实际需要出发,从严控制,勤俭节约、科学合理进行软件配置,并将软件采购经费纳入财务年度预算。
第五条为提高计算机软件使用效率,避免重复投资,各科室根据实际使用需要,调配计算机软件,具体管理工作设专人负责。
第六条所有软件的购买,各科室根据工作需要,对软件需要情况进行摸查,并在编制机关第二年工作预算时,将软件购买项目列入经费使用计划之中。
第七条采购的办公软件应严格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重点加强对软件授权证书或许可协议等的管理工作,并在购置合同中约定不得侵犯第三方版权。
在采购硬件验收时一并对应验收所采购的软件和授权书,切实维护采购软件版权的合法性。
第八条采购软件时应当对软件的兼容性、授权方式、信息安全、升级等售后服务提出具体要求,同时应注意加强软硬件采购的衔接,确保采购新计算机设备符合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要求。
第九条新购计算机及软件,应由资产管理部门向供应商索取软件授权证书和安装盘及随附物品等并予以核实。
所有能够证明软件合法性的证书及文件等,一律及时由资产管理部门登记集中存放和保管。
第十条计算机及软件资产的添置、淘汰应当严格执行国有资产管理制定,履行相应审批手续,并及时调整资产台帐:以授权形式购置的软件许可到期后,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办理处置手续。
第十一条办公室指定专业人员负责办公软件的安装、卸载工作,并不定期抽查各部门正版软件使用情况,督促使用正版软件;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作为本部门使用正版软件的监督人,计算机使用人员是软件使用管理的直接责任人。
2023软件正版化考核评议制度

2023软件正版化考核评议制度背景: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软件在各个行业和领域中得到广泛应用。
然而,由于软件盗版和非正版软件的存在,给软件行业带来了严重的经济损失和安全风险。
为了促进软件产业的健康发展,保护知识产权,加强软件正版化建设,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软件正版化考核评议制度势在必行。
目标:本制度的目标是通过考核评议,推动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使用正版软件,提高软件产业的发展水平和软件安全性,并培养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制度内容:1.软件正版化要求-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必须在计算机设备上使用正版软件,禁止使用盗版或非正版软件。
-对于没有相应正版软件的特殊需求,需经过相关审批程序,并采取其他合法措施替代非正版软件。
2.正版软件登记备案-企事业单位和个人需要将所使用的正版软件进行登记备案,包括软件名称、版本、授权信息等。
-软件供应商和相关权利方可以通过登记备案信息,进行软件合规性的监管和维权。
3.考核评议机制-设立专门的软件正版化考核评议委员会,由相关政府部门、软件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代表等组成。
-委员会定期对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软件使用情况进行考核评议,评估其正版化水平和软件安全性。
-评议结果将作为企事业单位获得政府采购合同、资质认证等的重要参考依据。
4.考核评议指标-考核指标包括软件正版化率、正版软件的授权购买比例、软件合法使用证明等。
-同时还考虑软件安全管理、知识产权保护措施的完善程度等因素。
5.奖惩措施-对于正版软件使用达到一定标准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鼓励他们积极推进软件正版化。
-对于违反软件正版化要求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实施相应的处罚措施,并列入不良信用记录。
6.宣传教育和培训-加强软件正版化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法律意识。
-组织相关培训和交流活动,提升软件正版化管理和运营能力。
7.配套政策支持-政府部门加大对软件行业的支持力度,提供相关政策、资金和技术支持,推动软件正版化工作的开展。
软件正版化工作考核制度

软件正版化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使用正版软件行为,建立软件资产使用管理长效机制,按照软件正版化工作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的计算机办公设备及系统必须使用正版软件,禁止使用未经授权和未经软件产业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软件。
本制度所指的计算机软件包括用于办公的操作系统、办公软件等软件。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办公电脑的工作人员。
第三条**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在计算机办公设备及系统中安装或卸载软件。
第四条**对本单位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负总责,**负责正版软件预算申报及采购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对软件需要情况进行摸查,并在编制机关第二年工作预算时,将软件购买项目列入经费使用计划之中。
第五条申报采购正版软件,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购买的计算机设备必须符合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要求,操作系统版本必须符合实际工作需求,更新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同时安排必要的软件购置资金。
第六条**通过各种方式形成的软件资产均属于国有资产,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纳入部门资产管理体系,软件配置、使用、处置等应当严格执行相关制度,防止因机构调整、系统或软件版本升级、系统或设备更新和损毁等造成软件资产流失或非正常贬值。
第七条**将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建立考核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将定期对各处室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进行考核、评议。
考核采取书面审查和上机勘验相结合的形式,**每半年按照考核内容汇报相关情况,具体评议办法以每年制定的年度考核表为准。
第八条考核按照评议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对于被评为“不合格”的单位,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相关责任人要进行诫勉谈话,情节严重的,要给予通报批评或者处分。
第九条**工作人员违反本制度的,由**责令改正;造成他人损失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对相关责任人依法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软件正版化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

软件正版化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文档编制序号:[KK8UY-LL9IO69-TTO6M3-MTOL89-FTT688]软件正版化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第一条为加强政府机关办公软件使用管理,巩固软件正版化工作成果,维护公共利益和提升版权保护水平,从源头杜绝盗版侵权软件使用,保障政府机关办公用计算机安全、稳定、高效运行,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范围为机关办公用计算机(包括手提电脑、台式机)。
第三条本制度所指的计算机软件包括用于办公的操作系统、办公软件、病毒防护软件。
第四条计算机软件按照“集中管理,分散使用、保管”的方式实施管理。
各单位设专人负责计算机软件的安装、使用、维护、报废工作,指定专人担任系统管理员,遵循“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承担管理责任。
所有计算机及安装软件必须建立管理台帐,对每套计算机软件进行登记、入册。
第五条采购的办公软件应严格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重点加强对软件授权证书或许可协议等的管理工作,并在购置合同中约定不得侵犯第三方版权。
第六条采购软件时应当对软件的兼容性、授权方式、信息安全、升级等售后服务提出具体要求,同时应注意加强软硬件采购的衔接,确保采购新计算机设备符合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要求。
第七条新购计算机及软件,应由资产管理部门向供应商索取软件授权证书和安装盘及随附物品等并予以核实。
所有能够证明软件合法性的证书及文件等,一律及时由资产管理部门登记集中存放和保管。
第八条计算机及软件资产的添置、淘汰应当严格执行国有资产管理制定,履行相应审批手续,并及时调整资产台帐:以授权形式购置的软件许可到期后,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办理处置手续。
第九条各单位指定专业人员负责办公软件的安装、卸载工作,并不定期抽查本部门正版软件使用情况,督促使用正版软件;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作为本部门使用正版软件的监督人,计算机使用人员是软件使用管理的直接责任人。
第十条各单位计算机使用人员应保证软件序列号对应安装在计算机上,软件序列号不得借给他人使用,不得擅自卸载正版软件,不得自行安装使用非正版软件。
XX机关单位软件正版化考核评议制度

XX机关单位软件正版化考核评议制度XX机关单位软件正版化考核评议制度为了确保机关单位软件使用合法、规范和安全,推动软件正版化工作,制定一套全面有效的考核评议制度十分必要。
下面是一份XX机关单位软件正版化考核评议制度的草案:一、机关单位软件正版化考核标准1. 是否具备合法软件购买渠道和购买凭证;2. 是否建立与购买软件数量相符的软件登记管理制度;3. 是否建立软件使用授权管理制度,确保每台计算机都具有相应授权;4. 是否建立软件安全维护制度,定期检查维护软件的安全性;5. 是否建立违规使用软件查处制度。
二、机关单位软件正版化考核评价程序1. 考核周期每个考核周期为一年,从一年的开始至结束。
2. 评审组成由机关内相关部门和软件供应商代表组成的评委会。
3. 评审内容评审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核:a. 软件购买情况:检查购买软件的渠道和凭证是否合法,购买的数量是否与登记相符;b. 软件登记管理情况:检查是否建立完善的软件登记管理制度,登记记录是否准确;c. 软件使用授权管理情况:检查是否建立软件使用授权管理制度,授权是否有效,每台计算机是否具有相应授权;d. 软件安全维护情况:检查是否建立软件安全维护制度,是否定期进行软件安全性检查;e. 违规使用软件查处情况:检查是否建立违规使用软件查处制度,查处情况是否及时且有效。
4. 评审结果评审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
评审结果将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单位,并向上级机关报告。
三、奖励和处罚1. 奖励措施对于被评为优秀的机关单位,可给予奖励,如荣誉称号、奖金等激励措施。
2. 处罚措施对于被评为不合格的机关单位,应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如责令整改、降级等。
四、监督与改进1. 监督机制建立软件正版化考核评议制度的监督机制,由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进行定期监督检查。
2. 改进措施根据评审结果,机关单位应及时整改不足之处,并保证软件正版化工作持续改进。
这份草案是一个初步框架,具体细节和流程可以根据机关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软件正版化工作考核制度

软件正版化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使用正版软件行为,建立软件资产使用管理长效机制,按照软件正版化工作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的计算机办公设备及系统必须使用正版软件,禁止使用未经授权和未经软件产业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软件。
本制度所指的计算机软件包括用于办公的操作系统、办公软件等软件.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办公电脑的工作人员。
第三条**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在计算机办公设备及系统中安装或卸载软件。
第四条**对本单位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负总责,**负责正版软件预算申报及采购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对软件需要情况进行摸查,并在编制机关第二年工作预算时,将软件购买项目列入经费使用计划之中。
第五条申报采购正版软件,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购买的计算机设备必须符合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要求,操作系统版本必须符合实际工作需求,更新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同时安排必要的软件购置资金。
第六条**通过各种方式形成的软件资产均属于国有资产,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纳入部门资产管理体系,软件配置、使用、处置等应当严格执行相关制度,防止因机构调整、系统或软件版本升级、系统或设备更新和损毁等造成软件资产流失或非正常贬值。
第七条**将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建立考核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将定期对各处室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进行考核、评议。
考核采取书面审查和上机勘验相结合的形式,**每半年按照考核内容汇报相关情况,具体评议办法以每年制定的年度考核表为准。
第八条考核按照评议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对于被评为“不合格”的单位,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相关责任人要进行诫勉谈话,情节严重的,要给予通报批评或者处分。
第九条**工作人员违反本制度的,由**责令改正;造成他人损失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对相关责任人依法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软件正版化工作考核制度

软件正版化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第一条为进一步标准使用正版软件行为,建立软件资产使用管理长效机制,按照软件正版化工作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的计算机办公设备及系统必须使用正版软件,禁止使用未经授权和未经软件产业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软件。
本制度所指的计算机软件包括用于办公的操作系统、办公软件等软件。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办公电脑的工作人员。
第三条**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在计算机办公设备及系统中安装或卸载软件。
第四条**对本单位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负总责,**负责正版软件预算申报及采购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对软件需要情况进行摸查,并在编制机关第二年工作预算时,将软件购置工程列入经费使用方案之中。
第五条申报采购正版软件,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购置的计算机设备必须符合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要求,操作系统版本必须符合实际工作需求,更新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同时安排必要的软件购置资金。
第六条**通过各种方式形成的软件资产均属于国有资产,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纳入部门资产管理体系,软件配置、使用、处置等应当严格执行相关制度,防止因机构调整、系统或软件版本升级、系统或设备更新和损毁等造成软件资产流失或非正常贬值。
第七条**将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建立考核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将定期对各处室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进行考核、评议。
考核采取书面审查和上机勘验相结合的形式,**每半年按照考核内容汇报相关情况,具体评议方法以每年制定的年度考核表为准。
第八条考核按照评议结果分为“优秀〞、“合格〞、“根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对于被评为“不合格〞的单位,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相关责任人要进行诫勉谈话,情节严重的,要给予通报批评或者处分。
第九条**工作人员违反本制度的,由**责令改正;造成他人损失的,依法承当相应的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对相关责任人依法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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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正版化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使用正版软件行为,建立软件资产使用管理长效机制,按照软件正版化工作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的计算机办公设备及系统必须使用正版软件,禁止使用未经授权和未经软件产业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软件。
本制度所指的计算机软件包括用于办公的操作系统、办公软件等软件。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办公电脑的工作人员。
第三条 **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在计算机办公设备及系统中安装或卸载软件。
第四条 **对本单位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负总责, **负责正版软件预算申报及采购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对软件需要情况进行摸查,并在编制机关第二年工作预算时,将软件购买项目列入经费使用计划之中。
第五条申报采购正版软件,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购买的计算机设备必须符合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要求,操作系统版本必须符合实际工作需求,更新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同时安排必要的软件购置资金。
第六条 **通过各种方式形成的软件资产均属于国有资产,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纳入部门资产管理体系,软件配置、使用、处置等应当严格执行相关制度,防止因机构调
整、系统或软件版本升级、系统或设备更新和损毁等造成软件资产流失或非正常贬值。
第七条 **将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建立考核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将定期对各处室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进行考核、评议。
考核采取书面审查和上机勘验相结合的形式,**每半年按照考核内容汇报相关情况,具体评议办法以每年制定的年度考核表为准。
第八条考核按照评议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对于被评为“不合格”的单位,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相关责任人要进行诫勉谈话,情节严重的,要给予通报批评或者处分。
第九条 **工作人员违反本制度的,由**责令改正;造成他人损失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对相关责任人依法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