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定额总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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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一、编制预算的基本要点1.全面考虑工程的全过程,包括设计、施工、材料采购等各个阶段;2.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工程定额进行编制;3.充分考虑地区差异和特殊情况;4.严格控制成本,确保合理经济。

二、预算定额的编制规则1.工程定额的选择:根据不同工程类型选择相应的定额,确保预算编制的准确性;2.定额参数的确定:根据工程规模、难度、工艺特点等确定定额参数,包括人工价格、材料价格、设备价格等;3.计算方法的确定:根据定额的具体要求确定计算方法,包括工程量计算、材料计算、设备计算等;4.标价依据的确定:根据工程预算的要求确定标价的依据,包括单价、承包价、总造价等;5.补充说明及审批:对编制过程中的补充说明进行记录,并通过相应程序进行审批。

三、预算定额的计算规则1.工程量计算:根据项目所需的各项工作内容,采用合适的计量单位进行量化计算;2.人工费计算:根据工程量计算结果和人工单价进行相应的乘法计算;3.材料费计算:根据工程量计算结果和材料单价进行相应的乘法计算;4.设备费计算:根据工程量计算结果和设备单价进行相应的乘法计算;5.间接费计算:包括施工管理费、利润、税金等,根据项目造价的一定比例进行计算;6.暂列金额计算:根据工程的特殊要求,需要设置一定的暂列金额进行计算;7.存在固定标准的工程项目可以直接查询执行,无需再次计算。

四、预算定额的应用范围1.土建工程:包括建筑物、道路、桥梁等;2.建筑装饰工程:包括室内外装饰、水电安装、空调安装等;3.建筑机电工程:包括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等;4.建筑材料:包括水泥、钢材、砂石等。

总结: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的编制与计算规则是确保工程预算的合理性与准确性的重要依据。

编制时需要充分考虑工程的全过程,选择合适的工程定额以及确定相应的定额参数和计算方法。

在实际应用中,预算定额应根据具体工程类型和地区特点进行调整,以确保工程的顺利实施。

2023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2023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第一章总说明1.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是完毕规定计量单位分项工程计价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标准;是统一全国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划、项目划分、计量单位的依据;是编制建筑工程(土建部分)地区单位估价表拟定工程造价、编制概预算定额及投资估算指标的依据;也可作为制定招标工程标底、公司定额和投标报价的基础。

2.基础定额合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

3.基础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多数建筑公司的施工机械装备限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水平。

4.基础定额是依据现行有关国家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估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并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它资料。

5.人工工日消耗量的拟定:⑴.基础定额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达。

内容涉及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辅助用工。

其中基本用工,参照现行全国建筑安装工程统一劳动定额为基础计算,缺项部分参考地区现行定额及实际调查资料计算。

凡依据劳动定额计算的,均按规定计入人工幅度差;根据施工实际需要计算的,未计入幅度差。

⑵.机械土、石方,桩基础,构件运送及安装等工程,人工随机械产量计算的,人工幅度差按机械幅度差计算。

⑶.现行劳动定额允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调整的部分,本定额内未予考虑。

6.材料消耗量的拟定:⑴.基础定额中的材料涉及重要材料、辅助材料、零星材料等,凡能计量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品种、规格逐个列出数量,并计入相应损耗,其内容和范围涉及: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运送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

其它材料费以该项目材料费之和的百分数表达。

⑵.混凝土、砌筑砂浆、抹灰砂浆及各种胶泥等均按半成品消耗量以体积(m3)表达,其配合比是按现行规范规定计算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按本地材料质量情况调整其配合比和材料用量。

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说明

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说明

第一册通用项目册说明一、《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第一册《通用项目》(以下简称本定额),包括土石方工程、打拔工具桩、围堰工程、支撑工程、拆除工程、脚手架及其他工程、护坡挡土墙。

二、本定额项目通用于《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其他专业册(专业册中指明不适用本定额的除外)。

三、本定额的编制依据:《市政工程预算定额》(试行)(1988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1995年);《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基础定额》;《全国市政工程统一劳动定额。

(1985年);现行的设计、施工验收规范、安全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现行的标准图集和具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图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补充定额及有关资料。

四、本定额中的大型机械是按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中机械的种类、型号、功率等分别考虑的,在执行中应根据企业的机械组合情况及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分别套定额。

五、定额子目表中的施工机械是按合理的机械进行配备,在执行中不得因机械号不同而调整。

六、未尽事宜见各章节说明。

第二册道路工程册说明一、《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第二册《道路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

包括:路床(槽)整形、道路基层、道路面层、人行道侧缘石及其他工程。

二、本定额适用于城镇基础设施中的新建和扩建工程。

三、本定额编制依据:1、《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1988道路分册及建设部关于定额的有关补充资料;2、新编《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基础定额》及《全国统一市政工程劳动定额》;3、现行的市政工程设计、施工验收规范、安全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等;4、现行的市政工程标准图集和具有代表性工程的设计图纸;5、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现行的市政工程单位估价表及基础资料;6、已被广泛采用的市政工程新技术、新结构、新材料、新设备和已被检验确定成熟的资料;四、道路工程中的排水项目,可套用《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排水分册的有关项目。

五、本定额中的工序、人工、机械、材料等均系综合取定。

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说明

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说明

第一册通用项目册说明一、《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第一册《通用项目》(以下简称本定额),包括土石方工程、打拔工具桩、围堰工程、支撑工程、拆除工程、脚手架及其他工程、护坡挡土墙。

二、本定额项目通用于《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其他专业册(专业册中指明不适用本定额的除外)。

三、本定额的编制依据:《市政工程预算定额》(试行)(1988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1995年);《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基础定额》;《全国市政工程统一劳动定额。

(1985年);现行的设计、施工验收规范、安全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现行的标准图集和具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图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补充定额及有关资料。

四、本定额中的大型机械是按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中机械的种类、型号、功率等分别考虑的,在执行中应根据企业的机械组合情况及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分别套定额。

五、定额子目表中的施工机械是按合理的机械进行配备,在执行中不得因机械号不同而调整。

六、未尽事宜见各章节说明。

第二册道路工程册说明一、《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第二册《道路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

包括:路床(槽)整形、道路基层、道路面层、人行道侧缘石及其他工程。

二、本定额适用于城镇基础设施中的新建和扩建工程。

三、本定额编制依据:1、《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1988道路分册及建设部关于定额的有关补充资料;2、新编《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基础定额》及《全国统一市政工程劳动定额》;3、现行的市政工程设计、施工验收规范、安全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等;4、现行的市政工程标准图集和具有代表性工程的设计图纸;5、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现行的市政工程单位估价表及基础资料;6、已被广泛采用的市政工程新技术、新结构、新材料、新设备和已被检验确定成熟的资料;四、道路工程中的排水项目,可套用《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排水分册的有关项目。

五、本定额中的工序、人工、机械、材料等均系综合取定。

2021年土建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含定额总说明

2021年土建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含定额总说明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总说明欧阳光明(2021.03.07)一、《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工程)(GJD10195)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依照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大都企业具备的机械装备水平、施工中经常使用的施工办法、施工工艺和劳动组织以及合理工期进行编制的。

二、本定额是依据国家、省有关现行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纵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平安操纵规程以及造价管理政策律例编制的。

三、本规定适用于行政区域内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接层工程。

四、本定额中的消耗量(不含可竞争办法项目消耗量)是编制施工图预算、最高限价、标底的依据。

本定额是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报价、进行工程拨款、竣工结算、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编制企业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的基础或依据,是编制概算定额、概算指标和投资估算指标的主要资料。

五、本定额分为实体项目、办法项目及附录三部分,其中办法项目分为可竞争办法项目和不成竞争办法项目。

实体项目及不成竞办法项目消耗量不得调整;可竞争办法项目消耗量在编制最高限价、标底、报价时可以合理调整。

六、本定额可竞争办法项目包含: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垂直运输工程、建筑物超高费及其他可竞争办法项目,其中其他可竞争办法项目由支挡土板、打拔钢板桩、降水工程、夏季施工增加费、雨季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配合费、工程定位复测场地清理费、制品呵护费、二次搬运费、临时停电停水费、土建工程施工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费、在有害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降效增加费组成;不成竞争办法项目包含平安生产、文明施工费。

七、本定额适用于供料单价法,也可用于综合单价法。

八、建筑工程应用于供料单价法计价方法时,在不合的计价阶段使用本定额应合适以下规定:1.在编制最高限价或标底时,人工单价按建设行政主管部分或造价管理机构宣布的指导价调整;资料机械台班单价根据市场行情或造价信息调整;可竞争办法项目依照科学、合理的施工办法计算。

定额说明

定额说明

答:各专业定额之间不可以直接借用。因各定额在编制时所依据的工程特点、环境条件、劳动组织、施工工艺以及技术规范标准等方面均有明显不同。如遇有缺项,而其他专业定额设有该项目时,应分析上述诸因素对各消耗量的影响并作相应调整后方可借用。
14、在实际工程中遇有现行安装定额缺项、需要使用部分专业定额项目时,如何取费?
5、实际施工中使用的消耗性材料、施工机械与定额中规定有差别时应如何处理?
答:消耗量定额是以大多数施工企业现有技术装备水平和通常采用的施工工艺、施工方法为基础测算编制的,是建筑生产活动社会平均消耗水平的一种体现。但是每一个工程的具体情况是千变万化的,既有工程本身的诸多因素,如专业、设计、地理位置、气候、环境作业条件等,又有施工企业自身的技术水平、管理水平、机械装备条件等影响因素,定额所取定的材料、机械与每个工程的实际不完全相符是难免的。当实际工程中遇到实际使用的机械及材料在种类、规格及其消耗量等方面与定额有差别时,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是否调整及如何调整。如合同双方约定执行定额,应严格执行定额,除定额另有规定者外是不能作调整的。合同另有约定时从其约定。
11、施工用水、电量是否可按定额分析的数量计算?定额中列出的电消耗量是从何考虑的?
答:对于施工用水、用电,原则上都应安表计量,结算时按实耗数量结算水电费,其单价执行采用的价目表单价或双方约定单价。如实际施工中所采用的机械规格型号与定额完全一致时,也可按定额分析的数量计算。不论采用什么方法,都应在合同中约定,如无约定,应按《山东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解释(2004)》中规定的方法计算。定额中列出的电动机械的用电,除某些特殊、专用(如地下工程盾构掘进机等)机械外,一般均已包括在机械台班费中。对于单位价值较小、不构成固定资产、未列入定额机械内的电动工、机具,其用电量列入定额材料消耗量内。

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说明第十一册

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说明第十一册

第一章除锈工程说明一、本章定额适用于金属表面的手工、动力工具、干喷射除锈及化学除锈工程。

二、各种管件、阀件及设备上人孔、管口凸凹部分的除锈已综合考虑在定额内。

三、喷射除锈按Sa2.5级标准确定。

若变更级别标准,如按sa3级则人工、材料、机械乘以系数1.1,按Sa2级或Sa1级则人工、材料、机械乘以系数0.9。

四、手工、动力工具除锈分轻、中、重三种,区分标准为:轻锈:部分氧化皮开始破裂脱落,红锈开始发生。

中锈:部分氧化皮破裂脱落,呈堆粉状,除锈后用肉眼能见到腐蚀小凹点。

重锈:大部分氧化皮脱落,呈片状锈层或凸起的锈斑,除锈后出现麻点或麻坑。

五、喷射除锈标准:Sa3级:除净金属表面上油脂、氧化皮、锈蚀产物等一切杂物,呈现均一的金属本色,并有一定的粗糙度。

Sa2.5级:完全除去金属表面的油脂、氧化皮、锈蚀产物等一切杂物,可见的阴影条纹、斑痕等残留物不得超过单位面积的5%。

Sa2级:除去金属表面上的油脂、锈皮、松疏氧化皮、浮锈等杂物,允许有附紧的氧化皮。

六、本章定额不包括除微锈(标准:氧化皮完全紧附,仅有少量锈点),发生时执行轻锈定额乘以系数0.2。

七、因施工需要发生的二次除锈,应另行计算。

第二章刷油工程说明一、本章定额适用于金属面、管道、设备、通风管道、金属结构与玻璃布面、石棉布面、玛蹄脂面、抹灰面等刷(喷)油漆工程。

二、金属面刷油不包括除锈工作内容。

三、各种管件、阀件和设备上人孔、管口凹凸部分的刷油已综合考虑在定额内,不得另行计算。

四、本章定额按安装地点就地刷(喷)油漆考虑,如安装前管道集中刷油,人工乘以系数0.7(暖气片除外)。

五、本章定额主材与稀干料可以换算,但人工与材料消耗量不变。

六、标志色环等零星刷油,执行本章定额相应项目,其人工乘以系数2.0。

第三章防腐蚀涂料工程说明一、本章定额适用于设备、管道、金属结构等各种防腐涂料工程。

二、本章定额不包括除锈工作内容。

三、涂料配合比与实际设计配合比不同时,可根据设计要求进行换算,其人工、机械消耗量不变。

最新《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最新《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1第一章总说明21.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项工程计价的人工、材料、施工机34械台班消耗量标准;是统一全国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划、项目划分、计量单位的依据;5是编制建筑工程(土建部分)地区单位估价表确定工程造价、编制概预算定额及投资估算指6标的依据;也可作为制定招标工程标底、企业定额和投标报价的基础。

72.基础定额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

83.基础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多数建筑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水平。

9104.基础定额是依据现行有关国家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11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并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12它资料。

135.人工工日消耗量的确定:14⑴.基础定额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

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辅助用工。

其中基本用工,参照现行全国建筑安装工程统一劳动1516定额为基础计算,缺项部分参考地区现行定额及实际调查资料计算。

凡依据劳动定额计算的,17均按规定计入人工幅度差;根据施工实际需要计算的,未计入幅度差。

⑵.机械土、石方,桩基础,构件运输及安装等工程,人工随机械产量计算的,人工幅度1819差按机械幅度差计算。

20⑶.现行劳动定额允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调整的部分,本定额内未予考虑。

6.材料消耗量的确定:2122⑴.基础定额中的材料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零星材料等,凡能计量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品种、规格逐一列出数量,并计入相应损耗,其内容和范围包括:从工地仓库、现2324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25放损耗。

其它材料费以该项目材料费之和的百分数表示。

⑵.混凝土、砌筑砂浆、抹灰砂浆及各种胶泥等均按半成品消耗量以体积(m3)表示,其2627配合比是按现行规范规定计算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按当地材料质量情况调整其配合28比和材料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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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说明一、《水利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分为土方工程、石方工程、砌石工程、混凝土工程、模板工程、砂石备料工程、钻孔灌浆及锚固工程、疏竣工程、其他工程、共九章及附录。

二、本定额适用于大中型水利工程项目,是编制《水利建筑工程概算定额》的基础。

可作为编制水利工程招标标底和投标报价的参考。

三、本定额适用于海拔高程小于或等于2000米地区的工程项目。

海拔高程大于2000米的地区,根据水利枢纽工程所在地的海拔高程及规定的调整系数计算。

海拔高程应以拦河坝或水闸顶部的海拔高程为准,没四、本定额不包括冬季、雨季和特殊地区气候影响施工的因素及增加的设施费用。

五、本定额按一日三班作业施工、每班八小时工作制拟订,若部分工程项目采用一日一班或两班制的,定额不做调整。

六、本定额的“工作内容”仅扼要说明各章节的主要施工过程及工序。

次要的施工过程及工序和必要的辅助工作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也包括在定额内。

七、定额中人工、机械用量是指完成一个定额子目内容,所需的全部人工和机械。

包括基本工作、准备与结束、辅助生产、不可避免的中断、必要的休息、工程检查、交接班、班内工作干扰、夜间施工工效影响、常用工具和机械的维修、保养、加油、加水等全部工作。

八、定额中人工是指完成该定额子目工作内容所需的人工耗用量。

包括基本用工和辅助用工,并按其所需技术等级,分别列示出工长、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的工时及其合计数。

九、材料消耗定额(含其他材料费、零星材料费),是指完成一个定额子目内容所需的全部材料耗用量。

1、材料定额中,未列示品种、规格的、可根据设计选定的品种、规格计算,但定额数量不得调整。

凡材料已列出了品种、规格的、编制预算单价时不予调整。

2、材料定额中,凡一种材料名称之后,同时并列了几种不同型号规格的,如石方工程导线的火线和电线,表示这种材料只能选用其中一种型号规格的定额进行计价。

3、材料定额中,凡一种材料分几种型号规格与材料名称同时并列的,如石方开挖中同时并列导火线和导电线。

则表示这些名称相同,规格不同的材料都应同时计价。

4、其他材料费和零星材料费,是指完成一个定额子目的工作内容,所必须的未列量材料费。

如工作面内的脚手架、排架、操作平台等的摊销费,地下工程的照明费,混凝土工程的养护用材料,石方工程的钻杆、空心钢等以及其他用量较少的材料。

5、材料从分仓库或相当于分仓库材料堆放地至工作面的场内运输所需的人工、机械及费用,已包括在各定额子目中。

十、机械台时定额(含其他机械费)是指完成一个定额子目工作所需的主要机械及次要辅助机械使用费。

1、机械定额中,凡数量以“组时”表示的,其机械数量等,均按设计选定计算,定额数量不予调整。

2、机械定额中,凡一种机械名称之后,同时并列几种型号规格的,如运输中的自卸汽车等,表示这种机械只能选用其中一种型号、规格的定额进行计价。

3、机械定额中,凡一种机械分几种型号规格与机械名称同时并列的,表示这些名称相同规格不同的机械定额都应同时进行计价。

4、其他机械费,是指完成一个定额子目工作所必须的次要机械使用费,如混凝土浇注现场运输中次要机械,疏浚工程中油驳等辅助生产船舶等。

十一、本定额中其他材料费、零星材料费、其他机械费,均以费率形式表示,其计算基数如下:1、其他材料费:以主要材料费之和为计算基数2、零星材料费,以人工费、机械费之和为计算基数。

3、其他机械费,以主要机械费之和为计算基数。

十二、定额用数字表示的适用范围1、只用一个数字的,仅表示于该数字本身。

当需要选用的定额介与两子目之间时,可用插入法计算。

2、数字用上下限表示的,如2000~2500,适用于大于2000,小于或等于2500的数字范围。

十三、各章的挖掘机定额,均按液压挖掘机拟定。

十四、各章的汽车运输定额,适用于水利工程施工路况10Km,以内的场内运输.运距超过10公里时,超过部分按增运1公里的台时数乘0.75系数计算.十五、各章定额均按不含超挖超填量制定。

第一章、土方工程说明一、本章包括土方开挖、运输、压实等定额共49节,适用于水利建筑工程的土方工程。

二、土方定额的计量单位,除注明外,均按自然方计算。

三、土方定额的名称自然方:指未经扰动的自然状态的土方。

松方:指自然方经人工或机械开挖而松动过的土方。

实方:指填筑(回填)并经压实后的成品方。

四、土类级别划分、除冻土外,均按土石十六级分类法的前四级划分土类级别。

五、土方开挖和填筑工程,除定额规定的工作内容外,还包括挖小排水沟、修坡、清除场地草皮杂物、交通指挥、安全设施及取土场和卸土场的小路修筑与维护等工作。

六、一般土方开挖定额,适用于一般明挖土方工程和上口宽超过16米的渠道及上口面积大于80平方米柱坑土方工程。

七、渠道土方开挖定额,适用于上口宽小于或等于16米的梯形断面、长方形、底边需要修整的渠道土方工程。

八、沟槽土方开挖定额,适用于上口宽小于或等于4米的矩形断面或边坡陡于1:0.5的梯形断面,长度大于宽度3倍的长方形,只修底不修边坡的土方工程,如截水墙、齿墙等各类墙基和电揽沟等。

九、柱坑土方开挖定额,适用于上口面积小于或等于80平方米、长度小于宽度3倍、深度小于上口短边长度或直径、四侧垂直或边坡陡于1:0.5、不修上口边只修底的坑挖工程,如集水坑、柱坑、机座等工程。

十、平洞土方开挖定额,适用于水平夹角小于或等于6°,断面积大于2.5平方米的洞挖工程。

十一、斜井土方开挖定额,适用于水平夹角为6°至75°,断面积大于2.5平方米的洞挖工程。

十二、竖井土方开挖定额,适用于水平夹角大于75°,断面积大于2.5平方米,深度大于短边长度或直径的洞挖工程,如抽水井、闸门井、交通井、通风井等。

十三、砂砾(卵)石开挖和运输,按IV类土定额计算。

十四、采用一-39、40、41节定额,不需要修边修底时,每100立方米减少人工14工时。

十五、推土机的推土距离和铲运距离是指取土中心至卸土中心的平均距离。

推土机推松土时,定额乘以0.8系数。

十六、挖掘机、轮斗挖掘机或装载机挖装土(含渠道土方)自卸汽车运输各节,适用于III类土。

I、II 类土和IV类土按表1-1所列系数进行调整。

十七、人工装土,机动翻斗车、手扶拖拉机、自卸汽车、载重汽车运输各节若考虑挖土,挖土按一-1节定额计算。

十八、挖掘机或装载机挖土(含渠道土方)汽车运输各节已包括卸料场配备的推土机定额在内。

十九、挖掘机、装载机挖装土料自卸汽车运输定额,系按挖装自然方拟定。

如挖装松土时,其中人工及挖装机械乘0.85系数。

二十、压实定额适用于水利筑坝工程和堤、堰填筑工程。

压实定额均按压实成品方计。

根据技术要求和施工必须增加的损耗,在计算压实工程的备料量和运输量时,按下式计算。

每100压实成品方需要的自然方量=(100+A)设计干密度天然干密度综合系数A,包括开挖、上坝运输、雨后清理、边坡削坡、接缝削坡、施工沉陷、取土坑、实验坑和不可避免的压坏等损耗因素。

根据不同的施工方法和坝料按表1-2选取A值,使用时不在调整。

二十一、土方洞挖定额中轴流通风机台时数量,是按一个工作面长200米拟定的,如超过200米,定额乘以1-3系数。

第二章石方工程一、本章包括一般石方、保护层、沟槽、坑挖、平洞、斜井、竖井、预裂爆破等石方开挖和石渣运输定额共56节。

二、本章计量单位,除注明外,均按自然方计。

三、一般石方开挖定额,适用于一般明挖石方工程;底宽超过7米的沟槽;上口大于160平方米的石方坑挖工程;倾角小于或等于20°,开挖厚度大于5米(垂直于设计面的平均厚度)的坡面石方开挖。

四、一般坡面石方开挖定额,适用于设计倾角大于20°和厚度5米以内的石方开挖。

五、保护层石方开挖定额,适用于设计规定不允许破坏岩层结构的石方开挖工程,如河床坝基、发电厂基础、消能池、廊道等工程连接基岩部分,厚度按设计规定计算。

六、沟槽石方开挖定额,适用于底宽小于或等于7米、两侧垂直或有边坡的长方形石方开挖工程。

如渠道、截水槽、排水沟、地槽等。

底宽超过7米的按一般石方开挖定额计算,有保护层的,按一般石方和保护层比例综合计算。

七、坡面沟槽石方开挖定额,适用于槽底轴线与水平夹角大于20°的沟槽石方开挖工程。

八、坑石方开挖定额,适用于上口面积小于或等于160平方米、深度小于或等于上口短边长度或直径的工程。

如集水坑、墩基、柱基、基座、混凝土基坑等。

上口面积大于160平方米的坑挖工程按一般石方开挖定额计算,有保护层的,按一般石方和保护层比例综合计算。

九、平洞石方开挖定额,适用于洞轴线与水平夹角小于或等于6°的洞挖工程。

十、斜井石方开挖定额,适用于水平夹角为45°~75°的井挖工程。

水平夹角45°~6°的斜井,按斜井石方开挖定额乘0.90系数计算。

十一、竖井开挖定额,适用于水平夹角大于75°、上口面积大于5M2、深度大于上口短边长度或直径的石方开挖工程。

如调压井、闸门井等。

十二、洞、井石方开挖定额中各子目表示的断面积系指设计开挖断面积,不包括超挖部分。

规范允许超挖部分的工程量,应执行本章二-29、30、31节超挖定额。

十三、平洞、斜井、竖井、地下厂房石方开挖已考虑光面爆破。

十四、炸药价格的计取1、一般石方开挖,按2号岩石铵锑炸药计算。

2、边坡、坑、沟槽、保护层石方开挖,按2号岩石铵锑炸药和4号抗水岩石铵锑炸药各半计算。

3、洞挖(平洞、斜井、竖井、地下厂房)按4号抗水岩石铵锑炸药炸药计算。

十五、炸药加工费(大包改小)所需工料已包括在本章定额中。

炸药预算价格一律按1~9Kg包装的炸药计算。

十六、石方洞(井)开挖中通风机台时量系按一个工作面长400米拟定。

如超过400米,按表2-1通风系数表计算。

十七、挖掘机或装载机装石渣、自卸汽车运输定额露天与洞内的区分,按挖掘机或装载机装车地点确定。

十八、当岩石级别大于XIV级时,可按相应各节XIII-XIV级岩石的定额乘以表2-2调整系数计算。

十九、预列爆破、防震孔、插筋孔均适用于露天施工,若为地下工程,定额中人工、机械应乘以1.15系数.二十、斜井或竖井石渣运输定额中的绞车规格按表2-3、表2-4选择表2-4 斜井绞车选型表第三章、砌石工程一、本章包括抛石、砌筑、碾压等定额共18节。

二、本章定额的计量单位,除注明外,均按“成品方”计算。

三、本章定额石料规格及标准说明块石:指厚度大于20厘米,长、宽各为厚度的2~3倍,上下两面平行且大致平整,无尖角、薄边的石块。

碎石:指经破碎、加工分级后,粒径大于5毫米的石块。

卵石:指最小粒径大于20厘米的天然河卵石。

毛条石:指一般长度大于60厘米的长条形四棱方正的石料。

料石:指毛条石经修边打荒加工,外露面方正,各相邻面正交,表面凸凹不超过10毫米的石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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